殉道
读经:
启示录二至三章,从略。
士每拿的教会
启示录乃是主耶稣赐给“祂的众仆人”的。这里是一卷仆人的书,指示祂的仆人将来必要快成的事。在这样一卷说到将来的书里,在给七个地方教会的书信中,有二封书信论到殉道的事,一封是写给士每拿的,一封是写给别迦摩的。在写给士每拿的信里,主没有一点的责备。“士每拿”原文的意思是没药,是苦的意思。没药是用以熏尸的药品(约十九39),与死亡有关。士每拿这个教会,就和她的名字一样,是受苦的,是一个为基督受苦的教会。主对这个教会的命令:“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们中间几个人下在监里,叫你们被试炼;你们必受患难十日。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二10)殉道、试炼、逼迫、受患难十日,这是命定给士每拿教会的。然而,主虽允许撒但加诸一切患难给祂的教会,但主仍是限制撒但的作为──“你们必受患难十日”。十日在圣经中,意即非常短的时间(创廿四55;但一12),是不久的日子,代表在使徒以后的教会所受的苦是有限度的。
别迦摩的教会
别迦摩的教会乃是接续士每拿教会以后的情形。虽然士每拿的受苦停止了以弗所的退后,但那并不长久,到了别迦摩时,混乱就被带进来了。主对别迦摩的教会说,“你的居所,就是有撒但座位之处;当我忠心的见证人安堤帕在你们中间,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杀之时,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弃绝我的道。”(启二13)座位原文的意思就是宝座,宝座是操权的记号。撒但掌权的地方,乃是现今的世界,世界就是撒但作王的所在(约壹五19;约十四30)。主说别迦摩教会的居所,就是有撒但座位之处,指明别迦摩教会是住在世界里。教会竟然住在撒但作王的地方,这是何等可怜的光景!在这样的景况中,主以祂的殉道者为荣,祂提起了祂忠心的见证人安提帕。祂说,“我忠心的见证人安提帕。”主盼望祂的儿女们,能像安提帕一样,至死忠心,即使被杀,也要忠心坚守主的道,作主生命的见证人。
在前一封给士每拿的信里说,撒但把人下在监里;在这封给别迦摩的信里,却说逼迫、患难、殉道,都是在撒但所住的地方。根据写给别迦摩的信,撒但对教会的逼迫,是在一定的地方。撒但不只像约伯记所说,是遍地游行的,牠还到处寻找可吞吃的人;撒但也是有牠的住处的,是有地址的。撒但所住的地方,就是牠逼迫信徒的地方。这就给我们看见,撒但安置牠宝座的地方,也正是便利牠逼迫信徒的地方。牠设立宝座在牠施行逼迫的地方,就是牠杀害神儿女的地方。撒但可能在罗马、在里昂,或在伦敦,设立牠的宝座,以便指挥逼迫。
殉道乃是主对每一信徒的要求
主对士每拿的教会说,“务要至死忠心。”(启二10)这说出一个特点,就是主要求人为祂殉道。当信徒在任何环境中,遇到逼迫,危及生命时,主说,务要至死忠心,要以生命赔上。主的要求,一点不比生命更少。
在别迦摩的教会里,当安提帕被杀的时候,别迦摩就有一个“忠心至死”的人。主称安提帕为“我忠心的见证人”(启二13)。有一件希奇的事,就是二千年之久,没有人知道安提帕是谁。安提帕这名字,是圣经其它地方和历史所没有提过的,但主认识他,并且特别提到他。一个全世界的教会都不知道的人,却是主所特别注意的。人可以不知道他,主却不忘记他,并且提到他的名,说到他的忠心。圣徒的死,在主眼中是何等宝贝呢!主是何等注意那些为祂的名殉道的人!“安提”的意思是反对,“帕”的意思是所有的人。换句话说,所有的人反对主的时候,安提帕也反对所有的人。殉道的人乃是主所看为忠心的人。我们必须告诉初信的人,主给我们看见,凡相信祂的人,都得为祂舍命。所有信祂的人,必须不只盼望信祂而已,并要盼望为祂的缘故舍命。马太福音十章十八节说,“你们要为我的缘故,被送到诸侯君王面前,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二十一节又说,“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教会二千年的历史,乃是与世人的恨恶连在一起的。凡接受主名的,就被人恨恶。人要把你们带到死地;“带到死地”不一定死,但是你要预备至死忠心。殉道乃是对每一个人的要求。
主说,那能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那能把身体、灵、魂都杀的,正要怕祂(路十二4-5)。撒但只能杀身体,不能杀灵魂,所以不要怕牠。有位姊妹因着信主,被告到法官面前时,她还能笑。法官不让她笑,就打她,她说,“你能杀我的身体,不能杀我的灵魂;我里面的平安,叫我不能不笑。”我们要对初信的人说,有许多人,都是用自己的血来证明所传的道,如司提反、雅各、马可、马太、彼得、马提亚、安得烈、保罗、犹大(主的兄弟)、巴多罗买、路加、巴拿巴、提摩太、亚拿尼亚等,都是殉道的人。我们要让初信的人看见,作主的门徒要至死忠心。
信徒殉道的原因
如果初信的人问:为甚么有这样殉道的事?你就要告诉他们,因为世人对主有莫名其妙的恨恶(约十五25)。就如马太福音十章二十二节所说,信徒要为主的名,被众人恨恶。这是撒但激动人作的,牠总是跟在这些人的后面。写头二世纪殉道者事迹的海娄尔说,每年除了正月初一外,每天被杀的信徒,总在五千人以上。那时传福音乃是藉着血,因此有一句话说,血乃是福音的种子。有些罗马兵杀了信徒以后,看见他们殉道时的情形,大受感动,也就信了主,并且也要求被杀。因着撒但恨恶基督的名字,牠的跟从者所行的都是罪,又不喜欢被光照,就常杀害信基督的人。信徒被杀,一面是为要忠心,不愿马虎对待他的主;一面乃是要照圣经所教导的,承认主的名。马太福音十章三十二节说,“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基督徒的殉道,与别的人不同;别的人都是跑不了被捉的,基督徒却是能跑而甘愿为主的名不逃跑。有人被带到偶像面前,人要他拿一柱香放在偶像那里,他都不肯,结果就被丢在野兽坑里,被野兽吃了。罗马教大逼迫的时候,你若承认那弥撒,他们就放你;若不承认,立即被杀。无论在何种情形之下,信徒都选择了承认主的名。所有神的儿女都知道,那能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他不过只能杀身体罢了。有许多人被杀时,他那庄严的样子,实在是美丽好看。保罗在使徒行传二十章二十四节说,“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成就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乃是教会的路。在使徒行传十五章里开会时,雅各与彼得及各位长老,写信举荐保罗和巴拿巴二人时,也说“这二人是为我主耶稣基督的名,不顾性命的”(26节)。
基督徒之所以殉道,一面是因世界的逼迫,一面是从罗马教来的,就如约翰福音十六章二节所说,“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神。”在罗马教里有些人是信神的,他们以为杀了基督徒就是事奉神。因着从这两面来的迫害,基督徒殉道的事,成了教会历史中美丽的诗章。
二千年来的逼迫都是如此。路德马丁时,因着罗马教的逼迫,不知道死了多少人。西班牙时代,罗马教杀的人也很多;意大利墨索里尼时,杀的人也不少;一九二九至一九四○年,在苏联有一百三十几万基督徒被杀。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三节,说到敌基督是大罪人,他是抵挡主的。启示录十七章六节说,大淫妇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一面是从世界来的逼迫,一面是从罗马教来的逼迫。这些逼迫要追上神众儿女的脚踪。
殉道者的脚踪
伊格那丢
伊挌那丢(Ignatius)是在安提阿听见约翰传福音后,信了主的。也因着在罗马皇帝面前传福音,而被下在监里,被打得非常厉害。罗马兵强迫他用手去拿火,用指头去拿油,放在两腿之间;还用烧红的钳,钳他的肉。最后他被抛在野兽坑里,让野兽吃掉了。他还没有到罗马之前,自知必死无疑,就写了一封信给坡旅甲说,“我没有到罗马以先,要与野兽争战,被捆绑在残忍者中间。我待他好,他待我却更凶恶。一天过一天,我被他们打得越来越凶。何等的盼望,能遇到野兽的口,叫死亡速速临到我。在此我才起首学习不重视看得见的,也不重视看不见的。我只愿得着基督。我愿让整个身体变得肉碎骨折,让狮子、野兽吞噬的苦难临到我,使我认识并得着基督。”
坡旅甲
坡旅甲是士每拿教会的监督,在他八十六岁那年,人来抓他,他就跑了。一天夜里,他作梦,梦见床被火烧掉,他就知道主要他殉道了。所以当人捉到他时,都希奇他面色的宁静与平安。他要求一个钟头的祷告。那些捉他的人都感懊悔,但仍将他交在总督手里,预备在市外用木头烧死他。人看他年事已高,不忍处死他,只要他说一声不认识耶稣,就要放了他。但他却说,“我不能否认祂,八十六年来主没有改变祂的恩典,祂从来没有亏待过我,我怎能否认祂?”那些人就点火烧他,他就在火里赞美神。兵用枪刺他,流血很多。当他下半身已经烧焦,而他还能说话的时候,他说,“感谢神,我今天能有机会用我的生命来作见证。”同时被烧死的有十二个信徒。他乃是一个认识主的人。
裴百秋
裴百秋(Perpetua)在殉道时,是一位二十六岁的青年女子。她很有学识,家里也很有钱财。当她被捉拿时,已经有一个孩子。她父亲爱她,到监里去劝她,要她放弃她的信仰。但她的信心坚定,不为所动,因此激怒了父亲,就不再去看她,当她受审时,总督叫她当面献祭给偶像,她不肯,就判她下地牢。两位看顾受刑信徒的执事,设法使她利用一点休息时间,去奶她的孩子。后来她自知是活不成了,就把孩子托给母亲。她父亲不忍,又来劝她,温柔的苦苦哀求。但她深知,为基督她必须丢弃一切,于是对她父亲说,“但愿神的旨意成就。”审判官请她慎重考虑父亲的眼泪、孩子的无倚,和她自己生命的垂危。然而,她胜过了自己一切天然的感觉,不顾精神和肉体所有的狮苦,决意牺牲所有人间的情爱,来换取基督。为着主,她在那里安静的等候行刑。一同受刑的人中也有一位姊妹,名叫腓力西他(Felicitas),也一样不以性命为念,她在牢内生下了一个女孩,交由一位姊妹代为收养。以后她们两人被交给野兽,重伤之际,行刑的人用剑刺死她们。这是发生在主后二百零五年的三月间。同时间不知有多少千万的人也殉道了。
受罗马教逼迫的人
1.一个剑桥大学毕业生
教会所受的逼迫大半来自罗马教,并且罗马教的逼迫也是最为厉害的。英国剑桥大学有一个毕业生,不信罗马教的道理。罗马教就派人去捉他,预备烧死他。他们使他受了许多苦,他却温柔的接受了判决,并且喜乐的好好吃饭。执行的人嘲笑他说,你的神若是真神,你经过火时,就不会被烧死,你将你的手放在烧着的烛上试试看。这位剑桥的毕业生说,“你们的火只能把我的指头烧掉,但这火会使我更洁净;并且这火比以利亚的火车更快载我到主面前。”当火蛲到他身上时,他热切的祷告说,“主阿,不要审问你的仆人,在你面前活着的原没有一个义人。”有一个弟兄跑来抱着他说,“当我的日子来到,也要与你一样。”又有一位神甫跑来说,“不是我烧掉你的。”他就对那位神甫说了些安慰的话。当火烧得他快要断气时,他大声呼求,“主耶稣阿,主耶稣阿,”就将灵魂交在主手里。
2.法国但以理弟兄
但以理弟兄是个法国人,他不信罗马教。有一天罗马教的主教通知狱卒,下周一要把但以理送到他那里。狱卒到但以理那里,问他说,“你知道我要把你送去作甚么?”但以理知道了就说,“我主知道甚么事,相信我是要在那里死了。感谢神,这样恩待我。”他就和朋友三人在一起吃晚饭,和平常一样,没有分别。有人问他说,“你还吃饭?”他说,“我这几年学习作神的囚犯,还怕死么?相信主会给我力量。”他被交在监里后,审判官立时决定在周六行刑。有人来告诉他说,“他们定规要把你的四肢挂在四个城门上。”他平静的问说,“头挂在那里?”那人回答说,“另挂在一个门上。”他死时,行刑的人甚至不准他说一句话。这位但以理弟兄就这样喜乐的、温和的、忍耐的接受了他的死。
3.英国人喀利
喀利是个英国人,他也遭受了罗马教的杀害。他临死前祷告后,站在煤炭上说,“今天我所受的,不是为着罪,乃是为要保持我的信心,为要得着应许的福乐。呼召我的,要藉此印证祂的生命。我这生命献上是为着祂。你们要脱离神甫一切的谎言,好使你们得以脱离地狱里的水火。”在旁边看的人都大哭。祷告后,他被挂在木头上,有人在下边点着火。他回过头来对众人说,“你们要祷告。”不久他就死了。
4.劳知斯
有一位弟兄名叫劳知斯,他被下在监里受审判时,说,“使徒们因为基督的缘故受苦,我也为祂领了刑具。神既定了这些,祂就能用生命、恩典扶持我,我也能赞美祂。在这里,我相信真理、神的话定规得胜。当你们的律法倒在灰尘中时,神的话就要得胜了。”有警长来问他:“要不要为你的信仰悔改?”他坚定的回答说,“我要用血来证明我所传的道。”警长不信,他说,“到了刑场你就会知道了。”警长说,“我不为你祷告。”他说,“我为你祷告。”他被带到刑场,被火焚烧时,他举起手来祷告,死后,他的手仍然举着。
5.夫劳文
夫劳文被捉受审时,法官要他对所信的悔改,他对法官说,“我当说的都对你说了,你只管作你要作的就是了。”他的朋友劝他多想想,还可以再改他的决定。他说,“我已经说了的话,不能再改。”又说,“愿世界的人赦免我,我也赦免一切的人。”他被火烧时,伸出他的手祷告,行刑的人就用刀砍去他的手。后来又因为木柴少,不能烧死他,那些人就把他杀死了。
6.维赫尔
维赫尔也为罗马天主教所逼迫。有好几个主教定他的罪,预备用火焚烧他。他们搭起一个断头的架子,准备将他烧在那里。他被送往刑场的路上,许多兵丁前后围着他,将他的手捆在后面。路上遇着一个讨饭的人,向他讨饭吃;他说,“我何等愿意我能用手给你一点。愿主自己给你满足吧。”又遇着二位天主教徒对他说,你可祷告圣母。他说,“不要再试探我了。”当他被绑在架上时,他就跪下祷告说,“求主接收我的灵魂。”又对罪人说,“你们不要因为我守住信仰,以致受这苦而跌倒了。你们应当由神的话里得着救恩。这是无限的安慰。我今天因得着恩典,而有此逼迫,有此苦难,但这些不会长久。我若传人的道理,就得着人的喜欢。但我为着传神的救恩,今天我从主得着喜乐、平安和安慰。你们看我面对死亡,脸不改色,实在乃是因着基督的缘故。你们不要怕那能杀身体,却不能杀灵魂的人。今天晚上我就要与主一同吃晚饭了。”他又祷告说,“父阿,求你赦免地们。我从我的心里赦免他们,求主也赦免他们。”末了,他又要那些围观的人,去劝他们的神甫速速离开罪恶,不然刑罚就要临到他们。就有一个行刑的人,来到他面前,跪下求他赦免。他说,你过来,就与他亲嘴,说,“这是赦免人的记号了。”
殉道者将来的荣耀
基督徒殉道的路,从不间断。二千年来,这些神的儿女都有信心,都要在国度里掌权。启示录二十章四节说,“我人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我人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斩者的灵魂,和那些没有拜过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牠印记之人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请你们注意这里所说的,每一个宝座上都有人坐着。坐在宝座上的有四种人:第一,是得胜的,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第二,是为作耶稣的见证而被杀的人;第三,是为神的道被杀的(指旧约里的);第四,是没有拜过兽像及受过兽印的,是大灾难中的殉道者。这四种人要与基督一同掌权,得着生命的冠冕,得着国度。得着冠冕,意思就是得以作王掌权。所以,我们甘心乐意的摆在主的手中,一面是极大的苦难,然而一面是极重无比而永远的荣耀。除了启示录二十章四节外,二章七节、三章五节,都提到得胜者。得胜者就是那些在父面前,并在众使者面前,承认主名的人。马太福音十章三十二节的意思是,凡在父面前及众使者面前承认主名的,就是要在国度里掌权的。
圣经告诉我们,到这世代末了的时候,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基督徒所受的逼迫,没有比这时候更严重了。我们必须给初信的人看见,这些殉道的人虽至于死,却个个都从口中说,主恩待了他。殉道者的道路何等艰难,但殉道者的结局却又是何等荣耀!
全球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