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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基督徒“政府观”

 

  请大家翻开罗马书第十三章。我们将会从这章经文去了解基督徒对政府的看法。我们先来看第17节:“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么,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罗马书主要分开两部份。第一部份讲述信仰,特别是神的救恩,即第一章至第十一章。由第十二章至第十六章是这卷书的第二部份讲述基督徒的生活。因此,罗马书包括了基督徒的信仰和生活的讨论。第十二章开始说到,我们先要将我们的生命奉献给神,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然后,再讲到我们在教会里应有的生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跟着,第十三章清楚说明基督徒与政府应有的关系。有人误会基督徒不应谈及政府和政治的问题,其实圣经里提及不少关于政府、政治的问题。保罗在罗马书提到的不是地方政府的问题,而是一般性、神的原则;关于基督徒公民责任,我们如何与一般性的政府建立关系。因此,我们不应把地方政治,或国家政治带到教会里。但我们相信圣经里,旧约、新约、摩西的教训、耶稣的教训、保罗的教训及普通书信里;都提及很多很多关于政府,和基督徒公民的责任的教导。我们都应该去领受、去实践。特别是罗马书第十三章,提醒我们如何去做一个好公民;如何与政府建立之关系。以下是我们有几方面的真理,需要接受的。

{\Section:TopicID=144}一·基督徒生活在两个国度里

  保罗说我们是神国度里的子民,但又同时身处在世上的国度里,所以基督徒有双重的身份。英国有一位神学家司徒德,他讲及以弗所书时,要我们留意保罗是写信给以弗所的圣徒;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有忠心的人,在这里提及基督徒有两个住址,一是以弗所,另一是在基督耶稣里。保罗在(林前二1)说:“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这里也说明基督徒有双重的身份。其实,主耶稣也有提及这方面的真理,曾有法利赛人问耶稣应否纳税给该撒。耶稣回答:“神的物应归神,该撒的应归给该撒。”(参太廿二1522)我们是地上的公民,所以应该纳税。若我们留意“原文”,我们会看出问耶稣的人是用“给”钱该撒是否应该?但耶稣则用“还给”该撒,这表示这钱本属该撒的。保罗在罗马书第十三章七节中提及“上税”一词,也就是耶稣所用的字“还给”政府。从地上的国度来看,我们应该尽上本份。从神的国度看,我们亦要尽上对神的本份。耶稣用银钱的意思,是说明银钱上有该撒的形像,而人是按着神的形像造的,所以人是属于神的。人最终的效忠应该属于我们的神,没有任何一个政府能够取替神的地位。但耶稣说到我们有双重身份时,便要有双重的责任。因此,基督徒应该逃避两种极端的态度。第一种是避世。因此,基督徒应该逃避两种极端的态度。第一种是避世主义,就如中古时代,早期教会的隐士,过着修道院的生活。虽然现在没有这种生活,但当基督徒只有神国度的生活,而欠缺社会方面的生活,则可以说是一种避世主义。此外,我们亦应避免另一个极端,即世俗化运动。世俗化运动把教会世俗化,即要求教会只有社会的生活而没有神国度的生活,这种极端亦是不对的。

  当我们说及基督徒身处两个国度时,我们必须明白两个国度建立的基础是不相同的。神的国度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而世上的国度主要是建立在“权力”上。意大利有一位出名的政治家曾说:“一切政府主要的基础是在于好的法律和好的武器,这是一个好政府的基础。”但耶稣却不是这样说,虽然犹太人想拥护耶稣为王,甚至祂的门徒也有如此盼望;所以耶稣临上十字架前,雅各、约翰也来找耶稣。希望耶稣得国时,他们两人可以坐在耶稣左右;但耶稣立即更正他们的思想。耶稣说外邦人是有君王治理,有大臣操权管理,耶稣说明在外邦的国度里,是讲“权柄、管束”。但在门徒中,谁要为大的,必须作你们的用人,为首的,必作众人的仆人。正如耶稣的榜样:“人子来,不是要受人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作多人的赎价。”所以神的国度出现于教会里,是建立在“爱”的原则上。此外,两种国度的原则是不可掉用;例如,耶稣说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这是国度的原则。但应用在国家政治上就行不通,若苏联向美国要求取去德州,美国就说连加州也给你,那就不行了。相反来说,教会长者,长老若在教会里讲权力、权柄,这就不合乎神国度。教会的原则,是建立在“爱”的服侍上。

  保罗认为仆人的服侍和权柄的结合,是在父母这形像上。一个属灵长者在教会里服侍。就如父母般的爱心去服侍,所以教会就把权柄交给他们。如果一个传道人服侍教会,以权力压人,就必定失败。因为这是地上的原则,而非神国度的原则。这是基督徒对政府的第一个观念。

{\Section:TopicID=145}二·一切政权来自神

  “在上有权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十三1)这里重复表明一切政权是出于神。“在上掌权的”是指一般政府,即能履行神所指定政府应有的功能和任务。圣经没有特别指明,哪一种政府是神所不许可的;只有神权政治的摩西时代,是由神直接统治的。从教会历史和圣经原则中看,我们发现民主政制的理想,有很多是从圣经里出来的。不过,民主政制也有限制,并非完全,没有瘕疵。诸如多数服少数的例子,就不一定是对的。圣经中,十二探子侦探迦南地后,只有两人赞成进军迦南地;其它的人就不敢前进了,结果是哪方对呢?是少数对。因此,我们要小心民主政制方面的危机和限制。

  一切政权是出于神的,原因何在?因为神是创造宇宙万物的神,所以地上一切东西都是属于神。神不单创造,祂还带领;照料祂所创造的一切。主耶稣在安息日治病,祂是对的。正如祂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神在安息日停了创造工作,但祂仍照管世界。主耶稣说祂是神,所以在安息日里,祂也医治。“国权是耶和华的,祂是管理万国的。”(诗廿二28)所以,神是有权收回政权的。例如神废掉尼布革尼撒王(但四章),在以斯帖记中,神的手掌管历史等等,这都表明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箴廿一1

{\Section:TopicID=146}三·政府是神管理国家的器皿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罗十三4,6)。一切政府,官员都是神的差役仆人。旧约说及古列王,也是神所膏立的。

  政府是神的仆人,为要维持法纪。正如罗马书十三章三至四节所说:“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这里说到政府有赏善罚恶的功能;但可惜我们发现现有的政府,不能符合圣经的标准。有人以为犯法的人是因为生理的原因,或是心理作用;所以不少时候,我们当杀人犯是病人,我们要医治他。不过,圣经却不是这样看,圣经看人犯法就是一个罪人,在法律面前是犯人。政府有责任令社会安定、繁荣和守法纪。据最近调查,一般年青人最关心的是治安的问题,这是政府的责任。

  另一方面,政府也是保护孤苦无助的人,即福利上的责任,这也是我们纳税的用途。政府需要向神、向人负责任。还有,一个正常的政权是需要将政权和道德结合的,有政权,就要有道德。若政权和道德脱节,这就产生很大的破坏力,也是天地间最可怕的事,如希特拉拥有政权,却缺乏道德,因而引起很可怕的战争后果。

{\Section:TopicID=147}四·基督徒应尽公民的责任

  政府尽了它的责任,身为公民的也必尽上责任。作公民的,先要学习顺服。“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罗十三1),我们不可抗拒掌权的,这包括对政府的规律和要求,“顺服”是含有严格、积极的意思。此外,我们亦要留意:“人与职位”的分开。有时某一个官长的行检很不合圣经,但在其职位上,我们仍须尊重他。对于他颁布的律例,我们仍须尊重。主耶稣在(太廿三23)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们可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耶稣要求我们把“人和职位”分开。“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十三7

  我们需要欣赏政府政府对我们一切的好处,令我们在生活上可以安居,特别是香港政府,它在道路建设上、医疗制度……上,都给我们不少好处。圣经教导我们,应当尊重的,我们要尊重她。在上掌权者是服侍我们,是神的仆人,我们要尊敬他们。

  另外,公民的责任是纳税。耶稣也曾有榜样,叫我们纳税;透过彼得钓鱼,得了税银去纳税。(太十七2427

  还有,参政也是公民的责任。参加选举、被选,都是对政府的支持。柏拉图认为:“智慧人若不参与政治的惩罚,就是在坏人的领导下过生活。”有人认为参政是黑暗,不好的,我们要洁身自爱。其实,这样正是“参政”的理由。我们是世上的光,需要在世人前发光,正如昔日的但以理一样。不过,我们必须对另一重要的真理,就是教会和个人面对政治是有分别的。我们不应用教会名义参政,因为教会非政治团体。耶稣用“该撒的物,应给该撒;神的物,归于神”的意思,多少是包含政教要分离,要独立的教导。教会乃一个有组织的团体,必须与有制度的政府分开,但基督徒个人方面,却必须积极参与社会行动。不过,香港教会却可以服务社会;透过办学、医院、青少年中心,服务社群。至于涉及政治方面,教会则应该避开。神给教会的责任是传福音,把神的大使命充份实践。基督徒因为生活在两个国度里,他一方面,以个人名义参与政府的运作。而教会必须有信心,相信神是建立万国的神,福音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传开。因为主耶稣曾说:“祂要把教会建造在这盘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她。”(太十六18)从教会历史中,我们看到福音不因恶劣环境而逊色。神的旨意是;“祂安排我们在那一地方,不论环境如何,我们要在那地方忠心事奉神尽上我们作公民的责任。”神的旨意是最重要的。── 张慕皑《基督徒的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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