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近来灵恩运动风行于美国、韩国、台湾以及世界各地。对这股灵恩的风潮,我们应该存有何种态度?用什么观点来看灵恩运动才是正确?这是我们所要探讨的重点。
圣经是我们信仰的一切标准,所有有关真理的疑难,都应该在圣经——神的话语中找答案。当我们评论灵恩运动时,绝不能凭着自我的主观意念与经验来批判,而必须根据圣经的真理,查考圣经的观点。我们要从圣经的角度共同来评论时下的灵恩运动。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灵恩运动在现今的教会中,确实有它正面的影响作用。他们对属灵的事非常认真追求,很有心在圣灵工作的追求上。
我们都很清楚,在父神为我们预备了救恩,主耶稣为我们成就了救恩之外,我们还必须借着圣灵的帮助与工作,将基督耶稣完成的救恩,应用在每一位基督徒的身上。因此,如果一位基督徒没有圣灵的工作在他身上,他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换句话说,每一位基督徒都应该有圣灵的工作在他身上。我们必须借着圣灵的工作,才能经验到神为我们所预备的救恩。圣灵在基督徒身上的工作,不只是重要的,而是不可缺少的。就如氧气在自然生态中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不可缺的。所以,灵恩派的弟兄姊妹们,热心追求属灵的事和圣灵的工作是正确的,
灵恩派的弟兄姊妹,不单单要圣灵给每一位基督徒的新生命。他们认为只有重生是不够的,应该还要有被圣灵充满的经验。在这一个“基督徒都应该被圣灵充满”的观念上,灵恩派是完全准确的,因为这是圣经给我们的命令。凡是基督徒都要被圣灵充满。
灵恩派的弟兄姊妹,愿意在生活上更属灵。他们有非常愿意追求的心,在信仰上很忠心、很纯真的追求,并且大多很有爱心。这许多的优点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但是,非常可惜的是,由于他们在某些论点上过份的强调,并且和圣经有所出入,因而造成一些属灵事上的伤害。例如,灵恩派非常注重个人主观的经验。不错,如果一个人在生活、生命中没有圣灵工作的主观经验,那么他根本就不是基督徒。但是也不能忘了,当我们在强调主观经验的同时,也应该要有客观的标准。一个生活行为正常的基督徒,除了要有主观的经验外,还要有客观的真理相互平衡。如果两方面没有达到平衡,而只强调一方面的话,在我们的信仰与生活中,便会出现许多的危难。
在二十世纪的今日,许多人谈癌色变甚为恐惧。癌症的形成主要原因,就是在身体中,某一小部位的细胞分化成长过于快速,使得其周围的细胞无法与之平衡,而失去应有的正常功能所产生的病变。同样的,回顾过去教会历史中,有许多的异端。它们共同的特色在于他们只是将圣经中某一小部份的真理当做全部的真理,而舍弃整个圣经在真理原有的平衡。过份强调一小部份真理的结果就产生异端。另一个异端的来源是将圣经的经文断章取义,或者将圣经解释错误。
当我们评论灵恩运动的时候,一方面要看他们对教会的贡献, 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到他们偏差的一面。我们要从他们的偏差中学到功课,成为警惕自己,应当在信仰与生活中寻得平衡的借镜。
Ⅰ、原则上的错误——经验或圣经?
灵恩派弟兄姊妹,在原则上基本的错误,就是抬高自己主观的经验过于圣经客观的真理。他们以自己的经验为准绳,来解释圣经经文。其实我们应该以客观的证据来解经,然后以圣经为标准,来衡量我们的经验。
哥林多的弟兄姊妹就是犯了这个错误。他们有一些冲动,有一些主观的经验,就断定那是圣灵的工作;有主观经验的人就是属灵的人。保罗在林前十二:1一3指责他们的错误。主观的经验不一定全是出自圣灵。保罗指出,他们在信主以前常有冲动,主观的经验。但是这显然不是圣灵的工作,因为这冲动驱使他们去拜偶像。要辩别是否圣灵的工作,就要看客观的真理:
哥林多的一些弟兄姊妹有一些“感动”,主观经验,就认为自己是先知,是属灵的。但保罗并不以为然。如果他们的观点不符合客观的主的命令,他们的“感动”并不出自圣灵。保罗在林前十四:37一38说“若有人以为自己是先知,或是属灵的,就该知道,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罢。”保罗所写的,客观的主的命令——圣经是准绳。一切主观的经验,必须以圣经为标准来衡量。如果有人高举主观经验过于圣经,保罗受圣灵的默示,叫我们不理睬这样的人。
使徒保罗虽然有被提到第三层天的经验,他并没有强调,高举这特别的经验。他只在林后十二:1一6提到此事。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我就是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我必说实话,只是我禁止不说,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过于他在我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
保罗并不以自己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的特殊经验,做为他传福音的证据。他却以圣经客观的证据,来证明耶稣是基督。
“保罗照他素常的规矩进去,一连三个安息日,本着圣经与他们辩论,讲解陈明基督必须受害、从死里复活,又说,我所传与你们的这位耶稣,就是基督”(徒十七:2一3)。
“保罗在雅典等候他们的时候,看见满城都是偶像,就心理着急。于是在会堂里、与犹太人、和虔敬的人,并每日在市上所遇见的人辩论”(徒十七:16一17)。
“每逢安息日,保罗在会堂里辩论、劝化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徒十八:4)。
我们……“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十:5)。
以上几段经文指出,保罗根据圣经客观的证据来宣扬、证明、并与人辩论耶稣是基督的事实。保罗带很多人信主,但没有一次,是因为他提到他个人上第三层天的主观经验,才使人信主的。在他工作的末期,他仍然依据圣经与犹太人辩论耶稣是弥赛亚(徒二十八:23)
有一些人会因主观的经验,自称得圣灵特别的启示,或替圣灵做发言人。保罗儆告我们,不要随便听信他们。“弟兄们,论到我们主耶稣基督降临、和我们到他那里聚集,我劝你们,无论有灵、有言语、有冒我名的书信,说主的日子现在到了,不要轻易动心也不要惊慌。人不拘用什么法子,你总不要被他诱惑”(帖后二:1一3)。
约翰在约壹四:1也提醒我们,“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那么要根据什么标准来辩别诸灵呢?根据客观的真理(约壹四:2一3)。
Ⅱ、真理的偏差——误会圣灵的恩赐和工作
灵恩派的弟兄姊妹们,这原则上的错误,造成他们在一些真理上的偏差。他们以为有圣灵恩赐的人,就是属灵的人。这想法和哥林多人的想法完全一样。哥林多人写信问保罗一些问题。保罗就在哥林多前书里面,给他们回答。“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林前七:1)。“论到祭偶像之物”(林前八:1)。“弟兄们,论到属灵的恩赐”(林前十二:1)。可见哥林多人写信问保罗有关属灵的恩赐的事。中文的圣经在林前十二:1“恩赐”两个字旁边点了六个点。这表示原文没有这字。哥林多人问保罗关于pneumatikon(属灵的)的事。pneumatikon在希腊文文法上可能是中性,也可能是男性。若是中性,那就指“属灵的恩赐”,若是男性,就指“属灵的人”。保罗给他们回答的时候,不用“属灵的”或“属灵的恩赐”等字眼,而只用“恩赐”(charisma)这字(林前十二:4、9、28、30、31)。哥林多人称这些行异能,医病,说方言等特别的能力为“属灵的”,强调有这些能力的人是属灵的人。但保罗不赞同这看法。他强调,这是“恩赐”,是神的恩典所赐的。有这些特别能力的人,没有什么特别可夸口的。他们也不一定比别人更属灵,事实上,哥林多的信徒有比别人更多的恩赐。他们“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的”(林前一:7);但保罗却说他们不是“属灵的”,而是“属肉体的”(林前三:1一3)。
灵恩派的人特别注重行异能,医病,说方言等可观,叫人惊讶的恩赐。但在圣经里,恩赐并不限于行这些可观,叫人惊讶的作为的能力。让我们从新约圣经来看,“恩赐”(charisma)所涵盖的范围是什么。
林前一:7,恩赐是指服事的能力。
罗十二:6一8,恩赐是各个不同的服事工作。
林前十二:8一10、28;十四:14一26,恩赐是服事的能力和服事的工作。
弗四:11,恩赐是服事的工作。
彼前四:9一10,恩赐指服事的能力。
罗一:11,恩赐是指基督丰盛的恩典。(参看十五:29)。
林后一:11,恩赐是指在保罗身上的拯救。(原文有“恩赐”这字)。
林前七:7,恩赐是指单身或结婚的身份。
提前四:14,恩赐是指工作、职份(提使一:6同样地提指工作、职份)。
罗十一:29,恩赐是神借着圣约给以色列人的恩典。
罗六:23,恩赐是指永生、救恩。
以上所列的经文指出恩赐不只是行异能,说方言、医病、赶鬼的能力。恩赐包括了不同的职份、工作、服事的能力、甚至有恩典、救恩等意思。如果要重视恩赐,那一些不是可观的,叫人惊讶的,如教导,治事,施舍,帮助人,服事等恩赐也不可忽略。
在新约圣经中有六处谈到服事能力的恩赐。
(1)罗十二:6一8。
(2)林前十二:4一11。
(3)林前十二:28。
(4)林前十四:26。
(5)弗四:11。
(6)彼前四:11。
从这些清单可以看出,哥林多教会的恩赐最多。但保罗却指责他们不属灵(林前三:1一3)。可见恩赐和属灵,不属灵没有关系。恩赐多不一定是属灵。事实上将来会有很多,奉主的名行异能的人,被主所拒绝。主耶稣说:“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太七:22一23)。在美国有几位灵恩派的领袖,具有说方言,医病,行异能的恩赐,却因犯罪一个一个的被关进监狱。例如金贝格(Jim Baker)因诈欺罪被判刑,入狱。显然的,有属灵的恩赐,并不免得就是属灵。
因为他们以为有圣灵的恩赐,就是属灵,灵恩派的弟兄姐妹们就极力追求恩赐。他们一般认为恩赐是圣灵所赐的。所以他们求圣灵赐给他们恩赐。但圣经却说三一真神的每一位,都和赐恩赐有关。林前十二:6,28 ;提后一:6;彼前四:10 ;来二:4说父神赐恩赐。林前十二:5;弗四:7,11主赐恩赐。林前十二:4一11圣灵赐恩赐。
灵恩派的弟兄姐妹注重追求圣灵的恩赐。但圣经却说,恩赐是圣灵随他自己的意思分给个人的(林前十二:11);也是父神按自己的旨意赐给人的(来二:4)。既然如此,强求恩赐就是违反圣经的教导。
可是圣经不是明明叫我们追求恩赐么?林前十二:31“你们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赐”;林前十四:1“你们要追求爱,也要切慕属灵的恩赐,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讲道”如何解释?大家都公认,圣经前后是不会矛盾的。但如果圣经一方面说,恩赐是神按着他自己的意思分给各人的,而另一方面叫人求恩赐,那么圣经就前后矛盾了。
林前十四:12是解释林前十二:31;林前十四:1的关键。林前十四:12“你们也是如此。既(epei)是切慕(ze1otai este)属灵的恩赐,就当求(zeteite)多得造就教会的恩赐。”中文圣经在“恩赐”旁边点了六点。这表示原文没有“恩赐”这字。事实上中文翻译成“属灵的恩赐”那个字,原文是pneumaton复数的“灵”。显然的,哥林多的基督徒不会追求(“追求”和“切慕”原文是同一字根)多数的灵,就是圣灵以外其它的灵。我们从上下文可以看出,在这里pneumaton(复数的“灵”)乃指多种属灵的恩赐。从下述两个证据我们可以知道,哥林多人追求像说方言等,特别的能力。第一,保罗说“你们切慕(ze1otai este)”。在原文这动词是记述式,而不是命令式。第二,在这里保罗使用pneuma-ton(复数的“灵”与“属灵”有关),而不是用charisma(恩赐)来指这些特别的能力。如上述,在林前十二:1哥林多人称这些特别的能力为“属灵的”,强调有这些能力的人是属灵的人。但保罗称这些能力为“恩赐”(charisrna林前十二:4、9、28、30、31)。可见这里是,从哥林多人的观点,来看这些特别的能力。这是哥林多人的观点。既然哥林多人正在追求恩赐,保罗才命令他们说“就当求(zeteite,命令式)多得造就教会的恩赐。”保罗在这里并不是单纯,主动地命令他们,追求多得造就教会的恩赐。这只是让步式的命令而已。就好像我们不要我们的儿女看电影。但是他们不听话,坚持一定要去电影院看电影。那时候,我们会让步地说,“你们既然不听话,坚持非看电影不可,我就宁可你们租录像带回来,在家里看,而不要去电影院。”这只是在他们坚持一定要看电影的前提下,让步式的准许,而绝不是主动鼓励儿女们看电影。保罗不要哥林多人追求恩赐。但是他们不听话,一定要追求恩赐。既然他们不听话,非追求恩赐不可,保罗才说,“我宁可你们多得造就教会的恩赐。”这是在哥林多人坚持,一定要追求恩赐的前提下,所发出的命令,
林前十四:1的意思和林前十四:12一样。林前十四:1说“你们要追求爱,也要切慕(zeloute)属灵的恩赐。”“切慕”的原文是zeloute。在希腊文,zeloute可能是记述式,也可能是命令式。若是记述式,意思是“你们正在切慕(追求)着属灵的恩赐。”若是命令式,意思是“你们要切慕(追求)属灵的恩赐。”在此,中文的圣经在“恩赐”旁边点了六点,表示原文没有这字。这就表示,这节圣经是从哥林多人的观点,而不是从保罗的观点,来看这些特别的能力。所以这不是保罗的命令,而是哥林多人所作的事。换句话说,这动词ze1oute是记述式,而不是命令式。哥林多人正在切慕(追求)这些恩赐。既然哥林多人坚持要,而正在追求恩赐,就在这前提下,保罗才让步式地说,“既然你们不听话,正在切慕(追求)恩赐,我就宁可(原文mal1on,中文圣经没有翻译出来)你们作先知讲道(说预言)——因为这可以造就教会。”林前十四:1的意思和林前十四:12的意思一样。
林前十二:31“你们要切切的求(zeloute)那更大(meizo-na)的恩赐(charisma),我现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们。”动词ze1oute(你们要切切的求)可能是记述式,也可能是命令式。在这里保罗使用charisma(恩赐)来指这些特别的能力,表示这是他的观点。因此我们可以知道,这是保罗的命令。保罗要哥林多人追求那更大(meizona)的恩赐。但是要如何决定,那一个是更大的恩赐呢?保罗说“我现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们。”接着他就在林前十三章讲论爱。爱有很多特性。其中的一个就是“爱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十三:5)。根据这爱的标准来衡量,哥林多人就应该会分辨,哪一个是更大的恩赐。方言,若不翻出来,只能造就自己。作先知讲道造就,安慰,劝勉人,能造就教会。因此作先知讲道的恩赐,比说方言的恩赐更大(林前十四:2一5)。林前十四:5说,作先知讲道比说方言“强”(meizon)。这个“强”(meizon)字在原文和林前十二:31“更大(meizona)的恩赐”的“更大”(meizona)同一个字。可见保罗在林前十三章说明爱之后,在林前十四:1一5澄清,更清楚地阐明林前十二:31的意思。林前十二:31的“那更大的恩赐”是林前十四:1的“作先知讲道”(参看林前十四:5)。所以林前十二: 31的命令和林前十)四:1的命令一样。林前十二:31的“你们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赐”就是林前十四:1的“更要(或者宁可,mal1on)羡慕(或追求,ze1oute)作先知讲道。”既然林前十四:1的命令是哥林多人坚持要,而正在追求恩赐,在这前提下,保罗让步式的命令;林前十二:31的命令,也是同样性质的命令。换句话说,林前十二:31“你们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赐”并不是保罗单纯,主动的命令。那是哥林多人坚持要,而正在追求恩赐,在这前提下,保罗让步式的命令。
保罗在罗一:11告诉罗马的信徒说“因为我切切的想见你们,把些属灵的恩赐分给你们,使你们坚固。”有人误会保罗这句话,以为保罗很渴望分给罗马人一些像说方言,行异能等的能力。这样可以使罗马人坚固。保罗在罗十五:29告诉罗马人说“我也晓得去的时候,必带着基督丰盛的恩典去。”按照中文圣经的翻译,我们不大确实知道,保罗是指着去罗马,或是去士班雅,但原文非常清楚。这节圣经原文是说,“我也晓得我到你们那里去(proshumas )的时候,必带着基督丰盛的恩典去。”保罗知道他要带基督丰盛的恩典去罗马,和他们分享。从此可见,罗一:11的“属灵的恩赐”并不是像说方言,行异能等的能力,而是“基督丰盛的恩典。”
我们若清楚明白林前十二:31 ;林前十四:1和罗一:11意思,我们就知道,保罗,以及圣经都没有叫我们追求属灵的恩赐。因为这些属灵的恩赐,或叫圣灵的恩赐,是神按照他自己的意思给各人的。
针对哥林多人注重可观,叫人惊讶的恩赐,特别是说方言,保罗写林前十二至十四章来纠正他们的错误。哥林多人认为,只要有主观的冲动,那一定就是圣灵的工作。有这冲动的人,就是属灵的人。保罗在林前十二:1一3纠正他们这错误的观念。林前十二:4一11强调,所有不同的恩赐,都是来自同一个来源——都是由主,神,圣灵而来的。这些恩赐是要叫人得益处,而是圣灵随他自己的意思分给各人的。林前十二:11一31指出所有的恩赐,连那些不可观,不叫人惊讶的恩赐,就如治理事的,帮助人的,也都和那些可观,叫人惊讶的恩赐一样的重要,不可缺。林前十三章强调,爱是一切行为,做事,使用恩赐的标准。林前十四:1一25根据爱的标准,来比较说方言和做先知讲道。说方言,除非翻译出来造就别人,只造就自己。这就违反了爱的原则,因为爱不求自己的益处。做先知讲道造就,安慰,劝勉别人,造就教会。这合乎爱的标准。所以做先知讲道的恩赐比说方言的恩赐更大。因此若是坚持一定要追求恩赐,那就宁可追求做先知讲道。林前十四: 26一40指出,教会的聚会必须有秩序,不可假借圣灵的名,制造混乱,因为神不会叫人混乱。
上面我们从圣经指出了,灵恩派的弟兄姊妹们,对灵恩的认识,在追求灵恩方面,一般性的错误。现在让我们更进一步,根据圣经来看他们在一些,有关特殊的圣灵的恩赐和工作,真理上的偏差。── 王守仁《从新约圣经看灵恩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