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召、称义与成圣
【神的呼召是根据神的豫定】圣经说:神“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罗八30)。神的预知、拣选和豫定,都是在已过的永远里所作的。现在来到时间的里面,当我们还孕育在母腹中的时候,祂就把我们分别出来,然后又来施恩召我们(参加一16)。神在永世里所订的救恩计划,是从“呼召”开始,逐步地实施在我们身上的。
神的呼召是我们实际地领受神救恩的开端;没有神的呼召,我们就不可能悔改、相信并得救。每一个得救的信徒,都是因为得着了神的呼召,所以都是“蒙召作圣徒的”(林前一2)。神一方面借着福音呼召我们,一方面借着圣灵感动我们,使我们能信服真道(参帖后二13~14)。所以神的呼召是凭借福音的传扬和圣灵的感动,使我们能听见神的声音。非常奇妙的,当我们蒙受神的呼召时,不知不觉地心里软化下来了,将心门向神打开,原来不服、也不能相信的道理,竟然会觉得头头是道,因而甘心领受耶稣基督作我们的救主。
【神呼召的目的】圣经说:“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罗八30);又说:“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帖前四7)。由此可见,神呼召我们的目的,乃是要使我们称义和成圣。神的呼召,只是一个手段,并非目的;称义和成圣才是目的。所以我们必须了解甚么是称义,甚么是成圣。
简单地说,“称义”是指我们在神的面前成了无罪的人,“成圣”是指我们被神分别出来归于祂自己。称义是使我们无可指责,符合神“公义的手续”;成圣是使我们毫无瑕疵,符合神“圣洁的性情”。
【信徒得救时的称义】神呼召我们、使我们得救的时候,就把我们放在“称义”的地位上。这一个地位上的“称义”,是在我们得救时,就已经得到的。它有如下的几个特点:
(一)称义的根源──神的恩典:圣经说:“叫我们因祂的恩得称为义”(多三7)。这里说明了称义的根源乃是“神的恩典”。恩典的意思是说,人原来是不配得的,如今却得着了。恩典不是人作甚么来符合神的要求,恩典是神自己来为人成全祂的要求,然后把它赏赐给人。
(二)称义的手续──基督的救赎:神是公义的,祂不能随随便便的称人为义,祂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满足祂公义的要求,然后才能称人为义。否则,神会陷祂自己于不义。因此,圣经说,我们是“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三24)。若主耶稣没有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成功了救赎的大工,以满足神所有公义的要求,就神仍不能接纳我们罪人,我们也不能进到神的面前。所以神称人为义,是借着基督耶稣的救赎而成就的。
(三)称义的代价──白白给人:圣经说:“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罗五9);又说:“白白的称义”(罗三24)。主耶稣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就是祂为救赎我们所付出的代价。主耶稣的血,说出祂已经为我们的罪而死,代替我们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主既已为我们付出了代价,偿付了罪债,神就不能要求我们再付一次代价,所以对我们而言,称义的代价是“白白的”。
(四)称义的条件──相信:圣经说:“称信耶稣的人为义,...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三26,28)。我们被神称为义,不是因为我们出了代价,不是我们作了甚么好行为,而是单纯借着相信主耶稣。圣经把它叫作“因信称义”(罗五1)。甚么是“信”?“信”就是相信主耶稣和祂为我们所成功的救赎。“信”是人能被称为义的条件;人若不信,便与主耶稣的救赎无分无关,也就不能被神称义。
(五)称义的标准──神的义:圣经说:“照着祂的义,宣告信耶稣的人为义”(罗三26原文)。神乃是照着祂自己义的标准,宣告我们这些信耶稣的人为义。本来按我们人的光景,无论如何也达不到神公义的标准,因为在神面前“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根本没有甚么可以让神称义的。如今,耶稣基督已经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祂在神面前是义的,是极其完全的。每一个相信主的人,就是“信入”(约三16原文)基督里面的人,是以基督作我们的义(林前一30),所以能符合神的义的标准。我们是在基督的里面,穿上祂作“义袍”(参路十五22),神一看见基督,就称义我们。神如何称耶稣基督为义(徒三14),神也照样称我们为义(罗八33)。
【信徒得救以后的称义】圣经一面说,“人称义是因着信”(罗三28);一面又说,“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二24)。这两个称义的时期和性质不同,前者是指我们得救时的称义,后者是指我们得救以后的称义。每一个蒙恩得救的人,在客观的地位上是已经被神称义了,但在主观的经历上还必须活出“义”的行为来。
原来在我们还没有得救以前,我们凭着罪人的生命和性情,无论如何也万难达到神称义的标准,故必须“单单”因信称义,而不要求因行为称义。而当我们得救之后,已经得着了神的生命,“就得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一4),故有能力凭着这个“义”的生命与性情,活出“义”的行为来。这时,神就要求我们行善,也就是因行为称义。所以圣经说:“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0)。基督是我们的生命(西三4),我们是“靠着耶稣基督结满了义的果子”(腓一11)。这是主观经历上的称义。
【成圣的意义】圣经题到神,以及与神发生关系的人、事、物时,多以“圣”字来形容它,例如:圣灵、圣殿、圣经等,所以“圣”就是对神的专用形容词。除了神本身是圣的之外,其它都是俗而不圣的。所以“成圣”的第一个意义,就是从一切凡俗中分别出来,单单归于神(Sanctification,参约十七19)。
中文圣经常把“圣”字与“洁”字连在一起使用,这是因为“圣”字的原文,含有纯洁、纯净的意思在内。所以“成圣”的第二个意思,就是除去一切的污秽、卑贱,全然洁净(Purification,参林后七1)。
【成圣的三个阶段】圣经中各种的道理多有三层,成圣的道理也有三层:
(一)信徒在得救的时候,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得以成圣(参来十10),这是指客观地位上的成圣;例如在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们,他们虽有许多的缺点,但使徒保罗在写信给他们的时候,称呼他们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林前一2)。
(二)信徒在得救之后,靠着圣灵的作工,在行为上结出成圣的果子(参罗六22),这是指主观经历上的成圣;例如希伯来书说:“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使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祂的圣洁上有分”(来十二10)。
(三)当主再来的时候,靠着神的保守,使我们的灵、魂、身体全然成圣,完全无可指摘(参帖前五23)。
【信徒得救时的成圣】神呼召我们、使我们得救的时候,就把我们放在“成圣”的地位上。这一个地位上的“成圣”,是在我们得救时,就已经得到的。它有如下的两个特点:
(一)成圣的根据──基督的救赎:圣经说:“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来十10);又说:“耶稣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圣”(来十三12)。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献上祂的身体作赎罪祭,流出宝血买赎我们回来,使我们和世人有分别,归神成圣。
(二)成圣的条件──相信主:圣经说:“因信我(耶稣)...成圣”(徒廿六18)。成圣的代价是主付的,但我们必须借着信心,才能联于基督,而有分于成圣的事实。
【信徒得救以后的成圣】信徒在得救以后,已经有了圣洁的生命和性情,必须藉此生命和性情,活出圣洁的生活,才能经历主观的成圣。但要注意,成圣并不是遵守礼仪规条,成圣也不是外表的敬虔,甚至道德的行为也不就等于成圣,信徒千万不要落入“苦修”、“拔罪根”之类错误的圈套里。如何才能在主观经历上成圣呢?圣经的教训是:
(一)要倚靠三一神:父神是成圣的源头(参帖前四3),基督是成圣的凭借(参林前一2),圣灵是成圣的能力(参帖后二13)。离了三一神,无人能够成圣。
(二)要遵行神的话:圣经记载主的祷告说:“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十七17,19)。真理就是指神的话;神的话能使我们成圣。因此我们要多多读经,用信心接受神的话,并要顺从神的话,如此才能成圣(参彼前一22)。
(三)要向神祷告:祷告不只能叫食物成圣(参提前四5),也有助于我们接受并遵行神的话(参弗六17~18),故祷告能帮助我们成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