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七题
路加福音十章二十五至三十七节,是不是说人因为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他的神,又爱邻舍如同自己,就可以得永生?如此说来,得永生岂不是靠行为么?
答
圣经对我们说,得永生是靠相信,不是靠行为。全部新约用信字有五百多次,说到信就有永生,信就得救,信就得称义等等。路加福音第十章的那个律法师是问“我该作甚么才可以承受永生”,所以主问他“律法上写的是甚么?你念的是甚么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主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律法是教训两件事:一、爱神,二、爱人。这都是行为。照这样看,得永生岂不是靠行为么?如果这个故事只讲到第二十八节为止,得永生就真是难讲了。但是,感谢赞美主,这个故事是讲到第三十七节为止的。
律法师问“谁是我的邻舍呢”,他的意思是:神,我认得;但谁是我的邻舍,我不认得。主就讲到一个人下耶利哥,落在强盗的手里,有一个祭司打那里过没有救他,有一个利未人打那里过也没有救他,乃是一个好撒玛利亚人救了他,并且救他到底。在第三十六节,主就问律法师说:“你想这三个人,那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我们要注意,在第二十九节,律法师是问“谁是我的邻舍”,在第三十六节,主是问“你想这三个人,那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主的意思是说:你是落在强盗手里的,那一个是你的邻舍呢?他说:“是怜悯他的。”主说:“你去照样行吧。”这叫我们看见,主没有叫律法师去作一个好撒玛利亚人,乃是叫律法师知道他的邻舍是好撒玛利亚人。换句话说,是撒玛利亚人救了他;再换句话说,这好撒玛利亚人就是律法师的救主。
落在强盗手里的是罪人。祭司不能作他的救主,利未人也不能作他的救主,只有好撒玛利亚人来作他的救主。罪人的邻舍,就是罪人的救主。爱邻舍,就是爱救主。得永生,是靠一位救主;得永生不是靠自己去作一个救主。许多人把这比喻弄错了,以为这比喻是教训人去待人好。但主并没有说,人落在强盗手里了,你去作救主;主乃是说,你落在强盗手里了,那救你的好撒玛利亚人,是你的邻舍,你应当去爱他。我们乃是落在强盗手里的人,我们所不认识的那一位,祂竟来救了我。律法师是问谁是我的邻舍,主回答他说,你是那落在强盗手里的,那一位救你的就是你的邻舍。
人所以爱主,是因为已经有了永生,并不是因为爱主而得着永生。是先有了邻舍的关系,而后才有爱他的情谊。这一段圣经叫我们看见几件事:无论如何,人是堕落的;无论如何,人不能自救;无论如何,救主已经来了;无论如何,你接受祂的救恩,你就得救,你就要爱祂。许多人的错误,乃是要自己去作救主,没有认识恩典的福音。我们要知道,主乃是要我们去爱好撒玛利亚人,惟有主自己乃是我们的好撒玛利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