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悔改的教会
经文:撒下十二1-10,13-15
历代以来,教会追求复兴,门径只有一个-彻底的认罪和悔改,除此以外并无别法了。要教会复兴如初期时代一样,我们就要为此付上代价;就是在大背道犯罪的事上,彻底的痛悔。
大卫犯罪以后悔改的经历,成了我们好的榜样。他虽然身为一国之君,又为神所爱,是一位合神心意的王;但他犯罪的史实也被记载在圣经内,可见神是公义不偏待人的。因着大卫外边开始犯罪,眼睛受到罪的诱惑,心中便产生犯罪的念头,接着实行去犯罪;每当一个人内里的心思放松,外表也跟着放松便有所行动。大卫首先犯奸淫的罪,继而犯谋杀的罪,可见罪恶连累的可怕。人不能因自己认识神,为神所爱,恩赐又多,而断言自我再不犯罪;这一切外面的情况,都不能成为我们不犯罪的保障。
一日,太阳平西,大卫从床上起来,在王宫的平顶上游行。大卫放松自己每天的生活,不治国政,睡至黄昏,醒过来时便思想坏事,因为他里面的心思放松,外面的行为也放松。大卫在这国泰民安的社会里,就放纵自己的私欲,夺人妻杀人夫,他在神面前犯了三件大罪;就是淫乱、杀人和硬心,因为他犯罪以后,并没有立刻悔改。一年多过去,神藉先知拿单揭发他的罪行,他才知道悔改,可见他硬心到甚么程度。大卫是一个深识神的人,竟然在犯大罪以后;能贿赂良心渡过了一年多的生活,真是不可思议。
我们可以猜想,大卫在这年多以来的生活情况是如何:
(一)双重的生活
大卫作了两面人,他犯罪以后,仍然粉饰太平在宫中生活。他是过着双重的生活,来掩饰自己在百姓面前所行的大恶。他在百姓面前是一副面孔,背着百姓却又是另一副面孔。因为他身为一国之君,又是国中属灵的领袖,他要在属灵的事上作榜样,所以他要在百姓面前装作敬虔的外表,但在个人的私生活里却是充满罪恶。我们可以痛斥大卫的假冒为善,虽然在我们生活里,没有犯这相同的罪,但也有很多类似的事例发生。例如明知那是神不喜悦的事仍坚持去做,对教会的事奉,态度错误,个人的生活充满羞耻的事不敢见神。这些东西存留在我们生命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仍然未彻底对付;有时被良心责备不安,但稍后随即忘记了。
约翰壹书一9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节经文我们常欢喜用于布道聚会中,请那些决信主的朋友悔改认罪,接纳耶稣基督为救主;但这节经文对于信主的人也有同样的价值,有时信主的人犯了罪更难认罪,心中更刚硬。这经文对世人,对教会,彻底向神认罪,都是十分适合的;除非我们脱离罪的生活,才能完全顺服神。
(二)良心刚硬
大卫犯罪一年多仍不肯悔改,久而久之,他的心越变越硬,甚至趋于麻木。他安于逸乐,绝不为自己的罪而忧伤;他拒绝圣灵的感动,逃避认罪的机会。他可说已经到了心死的地步。古语云:“哀莫大于心死,而身死次之。”大卫以为他能逃避神的审判,但神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的人;神要向犯罪的人讨罪,除非他悔改认罪。倘若不悔改,就不能从罪中出来,也不能从罪中得释放!从圣经里,我们看见很多人犯罪以后,认罪的态度,可作我们的借镜。
法老的认罪。神要法老释放以色列人,让他们出埃及。法老王却反对,所以神容让十大灾害临到埃及。法老王不知所措,便认罪恳求摩西为他祷告,允准以色列人出埃及。他虽认罪,但态度不够彻底,只不过是由于畏惧之心产生,并且是另有目的的。
巴兰的认罪。巴兰说预言要咒诅神的选民,神的使者拦阻他。他就向神认罪忏悔,但他认罪的态度只属表面化,因他贪心的程度比认罪更多,因此受到神的惩罚。
亚干的认罪。他的认罪不是由于悔过,乃因偷窥当灭之物被人揭破;逼于无奈而认罪,这被逼性的认罪,不能蒙神悦纳。
扫罗的认罪。他逼迫大卫,后来又后悔,也曾多次向大卫认罪;但认罪不够彻底,也不持久。他感到自己不该杀大卫,但当那感动过去,仇恨的心又起。
浪子的认罪。浪子回头,他的认罪是十分撤底的;他在坠落失败时,回到父家,向父亲认罪说: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他不但肯认罪,而且又肯谦卑,用行动证明他有悔改的表现。他认罪是从心里痛悔以往的不是,他悔改是用行动来悔改,回到父家。所以他的悔改是彻底的,有深度的,也是持久的。
如今看大卫的悔改。神藉先知拿单向大卫忠告,指责大卫一年以来隐藏在心里的罪恶;大卫听见了,立刻悔改认罪。他说:“我有罪了,我得罪了耶和华……。”可能这句话在他心中潜伏了多时,但因私欲与高位,不能启齿向神认罪。现在他果真悔改了,他在神面前俯伏禁食,不听音乐,极其自卑痛悔。神就顾念大卫,因义人虽七次跌倒,也必起来。神差遣先知来指责他的罪恶,表明神未放弃他。这一次的经历,使大卫不但认识神,更是认识自己;只不过是人,人有罪恶的本性,从里面到外面是一无可取。如果大卫未曾经历到犯罪的痛苦,可能他永远不会认识自己。也许他想,像我这样的人还会犯奸淫,谋杀人的罪吗?神常让激打,磨炼临到我们身上,目的是让我们更认识自己。除非人认识自己败坏的本性,否则是不会在神面前谦卑的。
由以上的例子可以发现,我们表面上皮毛的悔改,心里悔而不痛,在神面前是一无价值的。在这里祇提出真正悔改所包括的四种意义:
(1)承认犯罪的事实──人犯罪以后欢喜用一些理由来掩饰,欺骗自己的良心。例如某些人不承自己是骄傲,只说这是个性强一点。这样的辩驳,就否定了犯罪的事实。我们犯罪是一件一件犯的,认罪也该一件一件认;不能笼统的认,要承认自己个人犯罪的事实,必须向神认又要向人认,要付出代价来。
(2)认识罪恶本质是邪恶的──人常被罪迷惑,因为罪常以美丽的姿态出现;披有悦目的外衣,如糖衣的毒药。我们不可被外表所朦蔽,要正视罪正如毒蛇烈火一样。
(3)认识犯罪是直接得罪神──我们犯任何一件罪都与神有关,必要受神的刑罚,在神面前要向神负责任。倘若我们不认罪,我们就不能从那罪中出来;未信主的人认罪可得救,信主的人认罪可得福。信主的人犯罪而不认是可憎的,等于把主重钉十字架。
(4)认识人有罪的本性──我们不但痛悔外表的罪行,更要认识自己里面的罪性,要注意犯罪的倾向与动机。不但在神面前求神赦免,所犯自私自利的罪,也要赦免这个犯自私自利罪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在神面前有长进,把罪与罪人一同交在神的手,求神造清洁的心重新赐下正直的灵。
我们必须在神前认识自己的软弱,把这欢喜犯罪的人交给主;求主用十字架来对付,又洗净一切所认的罪。能这双管齐下,我们对罪才能根本的解决。我们的悔改就有意义了,我们的人生才有转变,我们的教会,才能得到复兴。── 王永信《信徒与教会的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