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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与主同死的实验

 

  前两晚是讲论认罪的问题,但有些信徒,认罪之后还犯罪,犯罪之后又认罪,好像俗语所说:‘狗所吐的他转过来又吃;猪洗净了又回到泥里去辊’。为甚么?就是未曾实验与主同死之故。

  ‘与主同死’这个题目,我本不配讲,因为我的旧人,仍有时会在那里活动起来。但在这个月之中,主却使我多多思想这个题目,使我亦多得其中奥妙的原理和属灵的教训。

  我觉得这个题目,十分重要,凡属信徒,均须有经验,不然,必不配称为基督的信徒。

  望圣灵今晚大大的感动我们,重新把这个根本要道-与主同死-深深刻在我们的灵里。更望诸君从前未有这个经验的,由今日起能够实验;已经实验的,亦能够有更深的与主同死。

  与主同死,是甚么意义?我们平常总是说:主为我们死,其实不止为我们死,更且替我们死,我们看钉在十字架上的主的死,就是我们的死。他的血不但为我们而流,更且替我们而流,以一个圣洁无罪的人,来替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而死,这个道理,何等深奥?但是还有更深奥者在,就是耶稣不但替我们死,更且同我们死。

  耶稣为人受死,是指为全世界的人类而死,虽不信的人,耶稣亦已为他们受死。至于耶稣替人受死,就是专指替信徒受死,使信徒得称为义而说。讲到同我们受死,意义就更深一层了。替我们死,是主方面救赎的成功;同我们死,是信徒方面生活的实验。我们的旧人,要与主同钉十字架之上,和他一同受死,我们要死在主的死里,不然,便不能单独死去。

  罗马八3说:‘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这样看来,我们既与主同死,则连我们的肉体,也当与主在十架上同定罪案。一个入主的死里的人,就是向罪已经死了,不能再犯罪。保罗说:‘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罗六7)又说:‘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六2)诸君!死人,还能再犯罪么?死人还能爱慕世界么?死人亦还能有情欲么?有自我么?不用说已死的人,就是将死的人,或将解赴法场枪决的人,虽有人给他全世界,他亦不要了。故惟有与主同死的人,才能向罪是死的。这个真理,真是奥妙非常。平常人对于自己的肉体,是很难胜过的;即偶能得胜于一时,但不久旋又失败。无怪世人有‘胜过勇士易,胜过肉体难’的叹惜了。惟有真正与主同死的人,就可以不费力而得胜有余。你说奥妙不奥妙呢?

  保罗在加拉太六14说:‘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把世界钉于十字架,是甚么意义?即他向世界之心已死,世界对于他,也好像一块僵硬的死东西,没有丝毫的感动力,吸引力,和诱惑力。

  保罗在加拉太五24说:‘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情欲的表现甚么?就是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保罗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国。请问;这是理想呢?还是事实呢?我可以代答:一个曾有这样经验的人,必能证为是事实。

  加拉太二20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一个实验与主同死的人,不但要把‘肉体’‘世界’‘情欲’等,钉于十字架,同时更要把‘自我’钉在十字架之上,不让它再在我们将死的身体里活动,使基督的生命,整个地,自由地,在我们身上表现出来,使人见我们,就像见基督。

  人若能把上面一切,与主同钉死,这才是真死,能真死的人,才肯为主而死;才算是死得有价值,有能力,有荣幸。

  司马子长有说:‘人莫不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们若因病而死,因老而死,或因遭意外的危险而死,死得有何义?不是轻于鸿毛么?反是,我们若能为主而死,为真道的争战而死,那末,便死得最有意义,比泰山还重得多。或说:为主而死是不常有的事,我们怎能碰得到这个机会呢?可是不必挂虑,我们可以在日常生活里,实验与主同死的事实来。由此可知与主同死,并不是限于一人的,或一时的,乃是人人可有,和日日可碰的机会。

  与主同死,乃十字架进步的工夫。主替我们死,流血洗净我们的罪,我们用信心接受他,我们的罪,便得着赦免;但这样还不够,因十字架,不止是使人罪赦,还有更进一步,使人与主同死,令罪身灭绝。(罗六6)必如此,然后可能做个得胜的,成圣的基督徒。

  罗马六3说:‘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么?’这里所说的受洗,断不是像普通所举行的水洗那么简单,我以为至少包含有下列五种洗礼在内:

  1.水洗 即现在教会所通行的浸礼或洒礼,是表明悔改的一种礼节。

  2.血洗 即靠着耶稣所流的宝血,洗净我们的良心;除去我们的死行;(来九14)及脱去我们祖宗所传流的虚妄的行为,(彼前一19)和罪恶,(约一书7)使洁白超乎雪。

  3.灵洗 使徒行传一5,耶稣已经应许门徒将要受圣灵的洗,因为耶稣知道当日的门徒,虽曾经过逾越节-血洗;但未曾经过五旬节-灵洗。若欠缺这一件,实没有能力为他做见证的工夫,故耶稣嘱咐他们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应许的。今日有许多信徒,也祇受过血的洗礼,而未曾受过灵洗的,愿我们当切求这一件。

  4.火洗 施洗约翰为耶稣作见证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叫你们悔改;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太三11)在物质方面,有许多东西,是用水洗濯不能干净;必须用火去煅炼,才能干净的。在灵性方面亦然。所以耶稣受了水洗之后,还要被圣灵引导到旷野去受火洗,就是为此之故。火洗的意义,就是指我们要受种种苦难试探等折磨,以毁灭我们罪恶的滓渣,和煅炼我们圣洁的品格,使能具备忍耐,老练,盼望种种的美德。(罗五34

  5.死洗 很希奇,我们受了水洗,血洗,灵洗,火洗,还未足,最后,再要加上死洗。耶稣在路加十二50说:‘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主耶稣还有甚么洗未曾受呢?-水洗,火洗,灵洗,都受过了,他没有罪,又用不着受血洗。到底那里的洗,是何所指?我们再看耶稣问约翰雅各的话:‘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么?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么?’(可十38)这里把‘洗’与‘杯’并举,便可断言那里所说的洗,是指着他的死而说。耶稣必须受死的洗礼,那末,我们亦须有同样的经验-与主同死,死在主的死里。

  诸君!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时,已喝尽这个杯了;他在十字架上,也已受过这个了。望我们都能受此完全的洗礼,以达于‘无我’的境地。

  死在耶稣的死里,有两个意义:(一)地位的。(二)生活的。保罗说:我已与主同钉十字架,此不仅指地位,并且指生活而言。但与主同死,在生活有何实验?至少有下列三件:

  1)常带着耶稣的死(林后四1012) 一个真正与主同死的人,耶稣的死,必常在他的生活上表显出来。果能如此,则必有更深的死──常为耶稣被交于死地。同时,耶稣的死,亦必更进一步,在我们身上发动,大有能力,使能结出大的效果来。盖耶稣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上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十二24)这些是事实,不是理想。祇曾有这种经验的人,才能说出其中的奥秘,不然,便不能道只字。

  许多信徒,只带着耶稣有形的十字架,却不带着耶稣无形的十字架,何为无形的十字架?就是耶稣的死。我们要常把耶稣死的印记,表显在日常生活之中。耶稣叫门徒要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他,(路九23)就是这个意思。

  2)向罪而死(罗六1011) 凡身上常带着耶稣之死的信徒,他向罪必定是死的。但向主方面,却是生的。故虽死实非死;似无我实有我。个中灵秘之处,惟实验与主同死的人,才能领会得到。

  3)为主而死 为己而生,为己而死,是没有价值的。故我们生,当为主而生;死,亦当为主而死。人类的生命,正如灯上的油,日在消耗及斲丧之中,有为名利而消耗其生命的;有为罪恶而斲丧其生命的;……如此,大不值得!但我们的生命是主耶稣用宝血买赎的,故不可再为己或其它而消耗其生命,当完全拿来献给主,为主而生,为主而死。

  但,如何能在生活上实验以上三项?幸有秘诀存在。

  1.接受耶稣的死 耶稣既替我们死了,我们当用信心接受他。信钉十字架的耶稣,就是我;他的死,就是我的死。凡耶稣藉着死所成功的一切,都在我的身上实验出来。信徒得救与否,即在此一点;能用信心接受耶稣的死,是为你而死,替你而死,就必得救;不然,耶稣的死,便与你没有关涉了。

  2.归入耶稣的死 罗马六3说:‘岂不知我们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么’?‘归入’比‘接受’,是深进一层了。这是地位的关系。故我们现在虽未死,但已归入耶稣的死中,在我看来,已在主里死了,在主看来,亦已算我们死了。以后我们不再为自己活,乃是替我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五1415)深一层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加二20)如是,则耶稣死的能力,常常庇护我们,所有罪恶,都不能加以侵害。

  3.死在耶稣的死里 我们光是‘接受’和‘归入’耶稣的死,还不够,更要死在耶稣的里。我的‘自我’,不能自死,亦无方法能把它治死;有人曾用甚么避世,绝欲,克己……等方法,也是归于徒然,这个‘自我’,仍然活着,根本的解决,就是要死在耶稣的死里。

  诸君!按地位说,我们已与主同死了;但按生活说,未知我们曾日日实验与主同死的奥秘否?请你们赶快实行,好给基督的生命,在你们身上发荣显大!──  贾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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