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罪恶
【信徒得救以后不该再犯罪】我们得救以后,是不应该再犯罪的。约翰福音第五章,记载主耶稣医好那病了三十八年的病人后,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厉害。”约翰福音第八章,记载主耶稣赦免了淫妇后,对她说:“从此不要再犯罪了。”所以,我们一得救,主就给我们一个命令:不要再犯罪!我们已经得救的人,断乎不可仍在罪中活着。
【得救以后的犯罪问题】基督徒能不能不犯罪呢?能!基督徒能不犯罪,因为在我们里面有神的生命。这个生命是不犯罪的,是不能容让一点罪的;神如何圣洁,这个生命也如何圣洁。如果我们活在这个生命的里面,我们就能不犯罪。
可是,基督徒也有犯罪的可能,因为我们还在肉身之中,如果不是随从圣灵而行,不活在生命里,就随时随地有犯罪的可能。新约圣经里记着:“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加六1);“我小子们哪...若有人犯罪...”(约壹二1);“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约壹一8,10)。可见,在经历上,基督徒仍有“偶然被过犯所胜”而犯罪的可能。
那么,人得救以后,如果“不幸”又犯了罪,是不是因此灭亡呢?不!因为主曾说过:“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十28),一个人得救以后,若再犯罪,他的肉体要败坏,而他的灵仍旧是得救的(参林前五5);但是却会有两个可怕的后果:
(一)在今生要受痛苦。犯罪后若悔改、认罪,虽能蒙神赦免,但是罪的后果却无法避免。大卫娶了乌利亚的妻子,虽然耶和华除掉了他的罪,可是刀剑必永不离开他的家(参撒下十二9~13)。
(二)在来世要受刑罚。基督徒犯了罪,如果在今生没有对付好,那么到了来世,还得去受对付(参太十27;林后五10)。
犯罪后还有一个立即发生的结果,就是断绝了与神的交通。圣经说:“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你们的罪恶使祂掩面不听你们”(赛五十九2)。可见必须对付罪恶,才能恢复我们与神的交通。基督徒能与神交通,是最荣耀的权利,也是最大的福气。但因犯了罪,就立刻失去与神的交通,就失去了喜乐,并且读经、祷告没有味道,聚会不觉宝贵,见了神的儿女,好像有了一层隔膜。
所以,得救以后若再犯罪,是一件十分严重的事!我们千万不要放松我们的行为,千万不要容让罪在我们身上有地位。
【主担当了一切的罪】如果一个基督徒不小心,“偶然被过犯所胜,”要怎样才能恢复与神的交通呢?第一件事必须看见:当主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祂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我们一生所犯的罪,不论是已过的、现在的和将来的,主在十字架上完全替我们担当了。
主耶稣的担当罪,和我们的感觉罪不一样。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所有的罪,而我们只看见我们从前所已经犯的罪。我们只能感觉神所光照我们的罪,不能感觉我们所还没有犯的罪。
你只根据你个人犯罪的经历,来认识主的恩典,但主是根据祂所认识的我们所犯的罪,来替我们担当。要知道,我们所没有感觉到的罪,也包括在主耶稣的救赎里。
不管你是在十六岁、三十二岁或六十四岁得救的,或甚至是像十字架上的那个强盗,到临死以前才信主(路廿三39~43),主都担当了你一切的罪。换句话说,主在十字架上,乃是担当我们一生一世的罪。我们必须先明白了这个事实,才能明白恢复交通的路。
【红母牛灰的预表】民数记第十九章里用的红母牛,并不是为着应付目前的需要,而是为着应付将来的需要。这里所用的,不是公牛,而是母牛。在圣经里,一切为着真理见证的,都是用男性;一切为着生命经历的,都是用女性。例如:亚伯拉罕代表因信称义,是客观、真理、见证方面的;撒拉代表顺服,是主观、生命、经历方面的。红母牛所代表主在我们身上的工作,是主观方面的。
红母牛宰了以后,用指头蘸牠的血,向着会幕前面弹七次。换句话说,血是献给神的,因为血的工作总是给神的。
然后,红母牛的皮、肉、血、粪,全部都要拿去烧。烧的时候,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丢在烧牛的火中。列王记上第四章所罗门讲论草木,是从香柏树一直讲到牛膝草,所以这里的香柏木和牛膝草,意思就是包括了整个世界。朱红色线照原文没有“线”字,朱红色是代表我们的罪。所以,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和牛一起烧,意思就是把全世界所有的罪和这一只献上给神的牛摆在一起,一同烧光。在这里,我们看见一幅十字架的图画。主耶稣将祂自己献上给神,祂把我们所有的罪──大罪,小罪;现在的罪,将来的罪──都包括在里面。
红母牛烧完了之后,灰要收藏起来,预备在将来有人不洁净的时候,用活水调灰洒在不洁净的人身上,除去他的污秽(民十九9)。可见红母牛的被烧,不是为着已过的罪,乃是为着将来的罪。这就给我们看见主耶稣救赎工作的另一面,乃像红母牛的灰一样,所有赎罪的功效都在这里面。我们将来一切的罪,在祂的救赎里,都已经完全预备好了。
在圣经里,灰是表明最末后的东西。灰是最靠得住的,灰是不朽坏的。红母牛烧成灰,就是预表主的赎罪里所包括的永远不更改的功效。主替我们作的赎罪的工作,是最靠得住的。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能够用它。感谢神,主耶稣的救赎,是够我们用一辈子的。
【需要认罪】我们若犯了罪,在主的方面,祂的救赎和担当是没有问题的,但在我们这一方面,仍有讲究。约翰壹书一章九节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里的“我们”,不是指着罪人,乃是指着信徒说的。信徒犯了罪,不是把罪遮掩起来,必须认罪,才能得着赦罪(参箴廿八13)。所以信徒若犯了罪,必须把罪承认出来,不要给罪起一个好听的名字来原谅自己。
认罪的意思就是站在神的一边来定罪为罪。在这里有三方面:神、我、罪。神和罪在两头,我在中间。犯罪就是我离开了神,我和罪在一起。亚当一犯罪,就立刻躲避神(创三8)。犯罪使你与神隔绝(西一21)。认罪就是回到神的一边来,承认所行的是罪;站在罪的对面,定罪为罪。所以,必须在光中行走,对于罪有深的感觉、深的痛恨的人,才能有真的认罪;至于那种对于罪没有感觉的,以犯罪、认罪为家常便饭的人,他们只是有口无心的承认一下,那就根本不能算是认罪。
信徒是光明的子女(弗五8),是神的儿女(约壹三1),你对于罪应该有认识,你对于罪应该有父神那样的态度。父怎样看罪,你也要怎样看罪。认罪就是神的儿女在他父的家里向罪表示父所有的态度。
我们如果这样承认自己的罪,神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因为“神是信实的,”祂对于祂自己的话和应许,不能不守信,不能不兑现。并且祂“是公义的,”祂对于祂自己的工作,对于祂儿子在十字架上的救赎,不能不满足,不能不算数。
我们要注意约翰壹书第一章里面的两个一切:“一切的罪”、“一切的不义”(7,9节),主说一切,就是一切。千万不要把它改变了。
【在父那里有一位中保】约翰壹书又说:“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二1)。“这些话,”是指着我们的罪怎样凭着神的应许和神的工作,都赦免了、洗净了说的。约翰将这些话写给我们,是要叫我们不犯罪。不是因着得赦免的缘故,而放胆去犯罪,乃是反而因此不犯罪。
“在父那里,”这是在家庭里的事,这是我们得救以后,成为神许多儿女中的一个之后的事。所以这些话乃是对基督徒说的。我们在父那里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二2)。这里所说的挽回祭,就是民数记第十九章所说的红母牛的灰。
主耶稣根据祂的血,作我们的中保。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成功了永远救赎的工作,我们今天靠着祂所已经成功的,好像把那一个红母牛灰调的水拿来洒在我们身上,我们就能得着洁净。
每一个弟兄姊妹应该在主面前不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幸犯了罪,千万不要灰心,千万不要躺在罪里,千万不要继续在罪里。你犯了罪,第一件事应该在神面前承认你自己的罪,应当立刻起来到神面前去对付罪,立刻把这一次的罪的问题解决。千万不要拖,越快越好。
恢复的路只有一条,就是我们到神面前去承认我们的罪,并且也相信主耶稣基督已经作了我们的中保,已经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这样一认罪,我们在神面前就立刻恢复了交通,已往所失去的喜乐和平安也都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