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预备──要有熟练的习惯
【甚么种人读出甚么种圣经】希伯来来书五章十四节:“惟独长大成人的,才能吃干粮,他们的心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长大成人”译作“成人”即可,“习练”可以译作“习惯”。)人要接受神的话,是有一个条件的。这个条件是甚么呢?就是成人的人才能吃干粮。为甚么成人才能吃干粮?因为他们有这个习惯。惟独成人能吃干粮,因为他们习惯了,他们的心窍有了训练,就能分辨好歹了。上面十三节所说“熟练仁义的道理”,就是熟练神的话。“熟练”在希腊文里是工业上的用词,意思是有技巧。在工人中间,有的是生手,有的是熟手。熟手就是经过相当训练,技术纯熟的人。“熟练仁义的道理”,意即对于神的话是训练有素的,是有技术的。一个人要明白神的话,要读圣经,必须有熟练的习惯。
圣经会将人的情形显露出来。甚么种人,就会读出甚么种圣经。你要知道一个人的性情、习惯如何,你不妨拿一章圣经给他读,看他读出甚么东西来。总是甚么种人就读出甚么种东西来。一个好奇的人,读出来的圣经就是好奇的。一个头脑大的人,读出来的圣经就是在那里讲理由的。一个不用思想的人,读出来的圣经就是一节一节的字面而已。这是一个事实,就是人的性情、习惯会在他读圣经的中间显露出来。人的性情、习惯在神面前没有受对付,这些性情、习惯就要把他带到完全错误的路上去,叫他读圣经没有属灵的结果。
那么,人的性情、习惯要怎样才能读圣经呢?
【不要主观】第一,所有读圣经的人都应该客观。没有一个主观的人是能读圣经的。一切主观的人,是不宜于学习的人。你对一个客观的人说话,说一遍他就听懂。你对一个主观的人说话,说了三遍,他还听不懂。许多人听话听不懂,不是因为他头脑不好,乃是因为他太主观。他完全活在他自己的思想里,所以别人的话听不进去。他里面满了思想,满了意见,满了主张,别人的话就挌挌不入。他在那里想水,别人对他说山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山上的水。一个主观的人,连人的话都听不清楚,还盼望他听神的话?一个主观的人,讲世界的事都不懂,还盼望和他讲属灵的事?
有一件希奇的事:所有会读圣经的人,听话都非常快。你一说,他就懂。你怎么说,他怎么领会。一个不主观的人,能听话,就也能读圣经。相反地,有许多人你对他说一遍,他没有印象;你对他说两遍,他仍然没有印象。这是因为他里头的东西多得很,思想也多,意见也多,主张也多。你对他说一遍、两遍,他一点都听不进去。我们若要试验自己是不是一个主观的人,只要看:别人说话,我能不能懂?人家轻轻地说,我能不能懂?我们活在地上的年日有限,如果再主观,我们的时间就不知道要打多少折扣。客观的人读一遍圣经,比主观的人读十遍还要好。主观的人读圣经,读一遍漏掉,读两篇也漏掉,读九遍、十遍都漏掉。圣经从他身上滑过去,圣经在他身上留不下印象。
我们记得撒母耳的故事。当主喊他的时候,他总是跑去看以利,因为他已经有一个思想,以为晚上喊他的一定是以利。神喊他,他却以为是以利喊他。以利的声音他曾听过多少次,这次不是以利的声音,难道分不出来吗?就是因为撒母耳主观,他以为喊他的总是以利,所以他就分不出是以利的声音或者是神的声音了。
有些人的难处,就是不让神拆掉他的主观。所以不管他怎么读圣经都没有印象,好像神说话他总听不见。我们在神面前读神的话,我们的思想必须向神开起来,我们的意见也得向神开起来,我们的感觉也得自神开起来,我们的心也得向神开起来,我们的一切都得向神开起来。换句话说,我们不要作一个主观的人。我们越过越要看见这话的紧要。人在这件事上若没有经过对付,圣经就读不好。一个客观的人,里面充满了等候,等候神说话;里面是安安静静地让神说话。人在神面前达到这一个地步,他读神的话;就很容易明白神所说的是甚么。不必问人属灵不属灵,只要问他这一章圣经说甚么。有的人说不上来,这就证明他是一个主观的人。主观的人是不容易听话的人。正如希伯来书五章十一节所说的:“你们听不进去。”有些人里面就是充满了东西,别人把话塞都塞不进去。主观是非常严重的一件事。一个人一主观,他就没有法子听神的话,他就摸不着属灵的东西。
【不要马虎】第二,读圣经的时候不可马虎。圣经是一本非常准确的书,可以说,一个字都不能错,不个字都不能差。只要稍为马虎一点,就把神的话漏掉。一个主观的人会把神的话漏掉,一个马虎的人也会把神的话漏掉。所以我们要谨慎。一个人越认识神的话,就越谨慎。马虎的人读出来的圣经一定是马虎的。我们只要听一个弟兄怎样念圣经,就知道他是一个马虎的人,或者是一个谨慎的人。有许多人,读一节圣经或者背一节圣经,常把非常重要的字随便地念错,这是非常不好的习惯。我们的习惯常常容易犯不准确的毛病,因此对于圣经的认识也往往不够准。有许多地方只要稍为马虎一点,就把神的话弄错了。现在举几个例子于下:
圣经里面对于“单数”和“多数”是非常讲究的。单数和多数不可不分,不可随便。例如:“罪”在原文就有单数和多数的不同。单数的罪是指人的罪性,多数的罪是指人的罪行。圣经里面说到神赦免人的罪,都是指多数的罪──罪行。神从来不赦免人的单数的罪──罪性,单数的罪是不能赦免的。我们的罪性(单数的罪)需要脱离,我们的罪行(多数的罪)需要赦免。这在圣经里是分得非常清楚的。
“罪”和“罪的律”也不一样。人若没有脱离罪的律,就不能脱离罪。罗马书六章讲脱离罪,七章讲罪的律。我们马虎一点,就看两个都差不多。我们读到罗马书六章,以为罪的问题到此就完了,因为保罗写到六章末了,已经引到十二章的起头,已经说到奉献身体和肢体的问题了。但是,保罗清楚:要脱离罪,还得认识“罪的律”;要胜过“罪的律”,还得有八章的“圣灵的律”。如果不是一个谨慎的人,也许以为“罪”和“罪的律”差不多。这样,就把神的话忽略了。神的话是炼过的,神的每一句话都有它看重的点。如果我们说的是马虎的,就以为神的话也是马虎的,就不能懂得神的话。
罗马书七章除了“罪的律”以外,还有一个律,就是“死的律”。我们如果马马虎虎,又要以为“罪的律”和“死的律”差不多。但是,事实上二者完全不同。罪是指着污秽说的,死是指着无能说的。立志行善而不能行善,这是“死的律”。立志不要行的恶,反而去行,这是“罪的律”。我不要作的,没有法子不作,这是罪。我要作的作不出来,这是死。我们藉着同死,脱离罪的律;藉着同复活,脱离死的律。罗马书七章不只给我们看见“罪的律”,也给我们看见“死的律”。我们一粗心,一马虎,这些真理就都被忽略过去了。所以,有一件事是相当明显的,就是所有读圣经读得好的人,都是谨慎的人,准确的人。
我们曾听见人说到我们穿上了主耶稣的义袍,说神把主耶稣的义赐给我们作义袍,所以我们不赤身露体了,所以我们能到神面前去。但是,圣经里并没有这样的教训。圣经没有一个地方说神将主耶稣的义赐给我们作义。圣经是说神将主耶稣赐给我们作义。神不是将主耶稣的义撕一块下来作我们的义,神乃是将主耶稣这个人赐给我们作义。这里面的分别有多大!马虎的人却以为主耶稣“的”义和主耶稣“作”义差不多。岂知主耶稣的义是祂自己的,不能挪到我们身上来。每一个人在神面前都得有义,主耶稣在神面前也得有义,主耶稣的义是为着祂自己的。主耶稣的义是祂在地上活出来的义,如果能转让到我们身上来,我们就已经有义了,主耶稣何必死呢?主耶稣的义不能转让给人。祂的义永远是祂的,没有一个人能分祂的义。我们的义是主耶稣这个人,我们的义不是主耶稣的义。在全部新约里,除了彼得后书一章一节有另外的意思之外,所有的地方都是说主耶稣作我们的义,不是说主耶稣的义作我们的义。主耶稣的义,只叫主耶稣自己有资格作救主;祂因为有义,祂自己就用不着赎罪。主耶稣自己是神所称义的,神是将“祂”赐给我们作义,神赐给我们的义是祂。我们是把祂穿上,我们是披上基督,就是披上义。我们不是有多少行为得以在神面前称义,乃是把基督穿在我们身上,基督是我们的义。我们是在爱子里蒙悦纳,不是因爱子的义蒙悦纳。我们要把圣经读得好,就必须准确,不可马虎地过去。
有人说到主耶稣的血是给我们生命,意即我们的新生命是根据于主耶稣的血。他们说,我们喝了主耶稣的血,就得着了生命。他们引甚么圣经节呢?就是引利未记十七章十四节的话说:生命就在血中。如果我们只在表面上读这些字句,也会以为这话有道理。但是,血并不是给我们新生命。血是为着赎罪的,血是为着满足神的要求的。出埃及记十二章十三节的话,是对于血所规定的原则:“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血是给神看的。血是为着满足神的要求,不是为着满足我们的要求。圣经里只有一个地方讲到血对我们有用处,就是在良心上,但良心也是对神的。
那么,利未记十七章所说的“生命”是甚么意思呢?这个“生命”,原文是“魂”字,是指“魂的生命”。主耶稣是将祂自己的魂倾倒出来。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十二节说,祂倾倒祂的魂以致于死(照原文,“命”应译作“魂”)。主耶稣把祂的血流出来,把祂的魂倾倒出来,这是为着赎罪。祂在十字架上说:“父啊,我将我的灵交在你手里。”(路廿三佣,照原文直译)说了这话气就断了。祂的身体挂在十字架上;魂在血里面倒出来为着赎罪(因为人的特点是魂,犯罪的魂必须死,人格所在的地方要死);灵交给神。
约翰福音六章有几次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有生命,也有几次说吃我肉的有生命,却没有一次说喝我血的有生命。喝了血,还得吃肉才有生命。我们需要学习作一个谨慎的人。神所分开的,我们把它混在一起,就发生误解。我们不可随便地讲圣经。必须从神的话里很仔细地看过,把全部圣经里几百次讲到血的地方都找出来,都读过,才能看见;血是为着满足神的要求,不是为着满足我们的要求。
假定我们听见卫斯理来对我们说,主耶稣的血要洗我们的心,要把我们的罪根洗掉,这样我们就不会再犯罪,那我们怎么说?我们要说,主耶稣的血,从来没有洗我们的心。圣经里没有一个地方说主耶稣的血洗我们的心。神是给我们一个新的心。人的心比万物都诡诈,怎么洗都洗不干净。血是为着赎罪,不是为着洗净;血是为着赦免,不是为着圣洁(在神面前的圣洁和在人里面的圣洁不一样)。或许有人要说,希伯来书十章岂不是说,主耶稣的血洗我们的心吗?不。希伯来书所说的是洗我们心中的天真。天真是心中的一部分。我们人感觉罪的唯一的部分,就是我们的天真。血满足了神的要求,也就满足了我们天真的要求。我们看见有主耶稣赎我们的罪,自然而然我们的真心就不感觉有罪了。所以血在我们真心里的功用,不是使我们不犯罪,乃是使我们不感觉有罪。不犯罪,那是圣灵工作的结果。血的工作和圣灵的工作不一样,不要混在一起。
我们必须在神面前有准确的习惯。如果我们是不准确的人,我们就亏损了神的准确。如果我们有不准确的习惯,读圣经就读不出甚么东西来。我们必须看见圣经是何等地准确,准确到一个地步,不许可弄不清楚!我们必须在神面前接受准确的训练。
【不要好奇】第三,我们可以寻求准确,但是千万不要好奇。神的话都是准确的,但是我们不可存着好奇的心去寻求它。如果以好奇的心去寻求神的话,就完全失去属灵的价值。圣经是一本属灵的书,必须用灵才能懂得。如果我们寻求准确的目的是为着满足好奇心的要求,而不是为着满足属灵的要求,那我们的路就走错了。可惜有许多人读圣经,是一直在那里寻找奇怪的事。例如有人花很多功夫去证明分别善恶树就是葡萄树,这样的读圣经并没有用处。我们要记得圣经是一本属灵的书,我们要摸着生命,摸着灵,摸着主。我们看见了属灵的东西,我们也就看见圣经字面上的准确,因为所有属灵的东西都是准确的。如果不从追求属灵的东西出发,那就错了。
有些人爱往好奇的路上走,连读预言也是为着好奇。他们读预言,不是为了等候主再来,却是光要知道将来的事。这中间属灵和不属灵的分别太大。如果我们这个人是好奇的,那就所有属灵的、有价值的东西,一落到我们身上,都变作不属灵的、死的东西了。这是非常严重的。我们在神面前要分别甚么是有价值的,甚么是不大有价值的;甚么是重要的,其么是无关紧要的。是主耶稣说,律法的一点一画都不能废去;也是主耶稣说,律法中有更重要的事(太廿三23)。律法是准确到一个地步,连一点都不能废去,但是,律法中也有更重要的事。那些好奇的人,专把轻的事情拿来读,如果一直这样往轻的路上走,他们就成了轻的人。他们这种情形,就是主耶稣所说的,把骆驼吞进去,把蚝虫滤出来。他们会把最小的滤出来,却把最重大的吞进去。这样读圣经,是完全走错了路。这一种错,是从我们好奇的性情来的。所以我们的性情如果不更改,我们就不能盼望读得好圣经。
上面所说的主观、马虎、好奇,是我们人所常有的毛病。我们必须在神面前把这些毛病校正过来,成为一个客观的人,准确的人,不好奇的人。这些客观、准确、不好奇等等的性格,不是一次两次、一天两天的事,是要我们不断地训练自己,成为一种习惯才行。我们一拿起圣经来读,就是客观地在那里读,就是准确地在那里读,就是不好奇地在那里读。这样,当我们的性情、习惯对了的时候。我们读圣经才能读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