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该隐和亚伯
经文:创世记4:1-26
亚当犯罪之后,罪不但进入个人的心,且继续扩展而进入家庭和社会。起初,人犯罪是由于外来的试探,跟着,人犯罪是发自内心的恶性。可见亚当犯罪以后,人已有了犯罪的生命,犯罪不仅由于环境恶劣,更出于生命中有罪性。该隐和亚伯代表世上两种人,该隐代表犯罪而自义的人,亚伯代表有信心而敬畏神的人。在此按表面看,似乎神没有什么理由只看中亚伯的祭,而不看中该隐的祭。但若留心观察本段记载,神这样作是完全公义的,因他们之间有许多不同的地方:
一 他们的名字
1·该隐意即“得到的”,亚当夏娃给他起这名,大概是因为他们以为已经得着了前章15节的应许,如果这样他们就看错了;但也可能他们是以为已经得着创世记3章20节的应许,因夏娃已经开始作“众生之母”了。无论如何,该隐既是夏娃的第一个儿子,是人类所生出的第一个人,这无疑对他们是一件极为兴奋的事,使他们充满感恩和盼望,而觉得有很大的得着,所以给他们的儿子起名为该隐。
2·亚伯意即“虚空”,何以他们生该隐时觉得有所得着,而生亚伯时却感觉虚空?这大概有两个可能的原因:
①该隐使他们感觉满意:他们以为既有该隐,可以不必再要别的儿子了。人们常会对别人有了很好的“第一印象”以后,就一直以为他是好的;反过来也是这样。其实最先和最大的也可能是最坏的。我们不应以自己所有的自夸,神所要赐的,可能比现有的更好。
②该隐使他们十分失望:他们初生该隐时,虽然十分欢喜而以为有所得,但该隐渐渐长大以后,他的品行使他们大大的失望,以致他们以为有儿子还不如没有更好,所以给亚伯起名“虚空”。
这两种原因,以后者的可能性较大。
3·该隐可以代表那些要得着世界的人。他得着了父母 (创4:1)、田地(创4:3)、财物(4:3)、生命的安全(创4:15)、妻子儿女(创4:17)、权势(创4:17)……但他失去了神和他自己的灵魂。亚伯可以代表那些以世界为虚空的人。他在今世没有地位,他失了父母、兄弟、羊群……但他却得着了神和他的灵魂(可8:35-37)
二 他们的职业
1·他们虽是人类的第-代后嗣,将可承受全世界的产业,他们仍必须工作;基督徒也必须作殷勤工作的人,纵使工作低微也不嫌弃,而要同样努力去作。只会贪图安乐,自视高贵的人,都不是圣经的榜样。使徒保罗曾吩咐帖撒罗尼迦的信徒说:“若有人不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10)。
2·他们虽都有工作,但两人工作的性质不同。“亚伯是牧羊的”,牧羊是为祭祀神,事奉神。创世纪3章21节记载神用牲畜的皮给始祖作衣服。亚伯和该隐会知道献祭给神的事,无疑亚当已告诉了他们,这样,他们很可能知道牲畜被杀献祭的事是神所喜悦的,所以亚伯是存着一种要事奉神的心来作工。“该隐是种地的”,按3章18至19节种地乃是为“糊口”,该隐是为找生活而工作。所以他们工作的志向有很大分别。
基督徒不但要有殷勤工作的品德,更要有高尚的工作目的,基督徒工作最高的目的就是事奉神,求神的喜悦。把事奉神当作我们的工作目标,才能在职业上荣耀神,才不致为物质而生活多于求神的喜悦。
三 他们所献的祭
这是本段经文最重要的关键,该隐何以不得神悦纳,而亚伯被神称为义,都在他们献祭的事上表现出来。
l 该隐的祭
l,用是被咒诅的祭物--“地里的出产”是从受咒诅的地出来的(创3:17),“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受咒诅的”(加3:10)。
2,不是最好的--这里只说地里的出产,却没有说是初熟的或最好的出产,凡不是自己所有之中最好的供物,都不是神所喜悦的供物。现今许多信徒的奉献,虽非最坏,却是比最坏稍好而已,以非最坏为已足的奉献,也不是神所悦纳的奉献。
3,是存缴功争竟的心而献--他看见弟兄的祭蒙悦纳就发怒,可见是存缴功和争竞的心而献。所以该隐的祭是代表那些假冒伪善和自义的宗教,只按外貌虔诚,内心却是污秽。
4·是凭自己的意思照自己的方法而献的,--世上虽然许多人都有敬神的心,却不是照神的方法,而要照自己的方法敬神,没有靠基督的救赎,而想凭自设的救法得救,这完全是-种自欺的方法,不能得神喜悦。
5·是没有流血的祭--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旧约中虽也有以地里出产献给神为素祭,但素祭是不能单独奉献的,必须与流血的燔祭同献,所以该隐所献的是不流血、不得赦罪的祭,代表世上一切不流血的宗教,不能使人脱离罪。因流血是表明刑罚已经施行了,祭牲流了血,献祭者就可得赦罪。现今基督既为我们受了罪的刑罚流了血;所以信靠他的人就可得赦罪。
6·是神所不收纳的(创4:7)--“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表明神不收纳他的原因,是因为他行得不好。从本章5至15节可见该隐所行的,确实不好。我们是在人的行为表面出来时才知道其存心不好,但神却在该隐未献祭、未杀他的弟弟前,已经知道了,因为神是鉴察人肺腑心肠的神(耶17:9-10)
2 亚伯的祭
1·用神所喜悦的祭牲--按圣经后来所颁布的献祭条例,证明亚伯所用的祭牲确是神所喜悦的。祭牲既是为献祭者担罪的,则祭牲本身必须是神所喜悦的才合用。基督就是神所喜悦的“祭牲”,是我们合格的赎罪羔羊(约1:29;来10:11、12)?所以凡要得赦罪的人,必须倚靠神所喜悦的基督(太3:17;约3:16)才能得救。
2·是用最好的祭牲--“羊群中头生的”是最强壮的,“羊的脂油”是羊最肥的部分。将最好的给神是证明献祭者最大的诚心和敬意。
3·是存谦让的心而献一一在此先记该隐献祭,以后亚伯才献祭。可见亚伯并没有在献祭的事上像该隐那样,存争竞、骄傲的心,想抢先独得神的赐福,而是存谦让的心,任由该隐先献,以后自己才献。所以该隐比亚伯显然有更好的机会可以得神的喜悦,但他却没有利用他的机会。反之,亚伯虽在机会上落后了,但他的祭却蒙神悦纳;所以在属灵的事上,不必怕别人抢先,只怕自己敬畏神的心不够,否则,在后的仍必要在前。
4·是存信心而献--“亚伯因着信,献祭与神,比该隐所献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称义的见证,就是神指他礼物作的见证。他虽然死了,却因这信,仍旧说话。”(来11:4)这是他们所献的祭的最大不同点。该隐不是存信心献,亚伯乃是存信心献。所谓存信心而献,就是指他相信祭牲所预表的救赎者。“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来11:6)。亚伯信神所应许的就得称义,现在要得神喜悦的人,也必须信神因他的儿子所应许的。 ”魔鬼不但使人因犯罪而灭亡,更使人因不信耶稣基督而灭亡。而后者是比前者更厉害的方法,使许多人在自以为义中灭亡了。
5·是流血的祭--他是照神的方法和意思来献,不是照自己的意思,虽然流血献祭是神所喜悦的事,是神在以后才明白宣布的,但亚伯所作的却与神日后要求以色列人作的相合,可见诚心敬畏神的人,必得神的指引,作神所喜悦的事,并行在神的旨意中。他献流血的祭,表明他承认自己不能凭本来的样子得神称义,必须先经过赎罪才能得神喜悦。
6·是神所看中的--“耶和华看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的发怒,变了脸色。”(创四4-5)注意这里神不但看中亚伯的供物,也看中亚伯这个人,不但看不中该隐的供物,也看不中该隐本人;并且是先提神看中亚伯,才说看中他的供物,而使他被神看中的是他的信心(来11:4)。使他所献的被神看中的是他信心所表现的行为;所以该隐和亚伯所献的祭,不过是他们内心对神的表现而已。
现在我们是从他们所献的祭(信心所表现的行为)去分析他们的信心,所以似乎觉得亚伯所作的先蒙悦纳,他本人才蒙悦纳。其实,神先看中亚伯本人,才看中他的供献。我们也必须先靠基督成为神所喜悦的人,才能希望神喜悦我们的工作。我们所作的事最重要的是求神看中,不是求人看中,若神看中了别人所作的,而不看中自己所作的,不要先怪责神或人,因为神绝对不偏袒人,也不特别与某人作对,故意以他所作的善为恶;乃应先看自己所作的何以不能被神看中。若我们所作的,只在争取人的喜欢,自然就不能被神喜欢了;因为我们的目的不过是讨人的喜悦而已。
该隐和亚伯都是以自己所有的献给神。照自己所有的献给神,这原则虽然是对的,但仍须检查我们所要给神的是否合神所要的。我们不但要把自己所以为好的献给神,并且必须是神也以为好的才给他。例如:有一个仆人每次为主人买肉都是买瘦的,他认为这可表示他的忠心。岂知他的主人是喜欢吃肥肉的……。照样我们的喜好未必合乎神的心意,我们不能要神喜欢我们所喜欢的,乃要迎合神所喜欢的去行。
四 他们的行为
l 该隐的行为是信徒的鉴戒
l·伪善--他比亚伯先献祭,似乎更热心,其实只有外表,毫无实意。
2·嫉妒--不喜悦别人比自己好(约壹3:12),“嫉妒是骨中的朽烂”(箴14:30)。
3·自私--他的献祭是自私的,敬神只为自己的好处,否则只要是神喜欢,就不在乎是否自己使神喜欢,抑或别人使神喜欢,都以为美了;但他却不是这样。
4·发怒(创4:5)--他得不着自己所想望的就向神发怒,许多信徒也是这样。
5·硬心(创4:7)--神询问他为什么发怒,无非要使他改知罪,但他却无动于衷。
6·不自省--他完全不省察他的祭物何以不蒙悦纳,只迁怒于亚伯。
7·凶恶(创4:8)--欺负诚实、良善、虔诚的人。无故地打亚伯,又把他杀了,所杀的又是自己的亲兄弟,是完全没有触犯他的亚伯。他代表一切假信徒,无故地迫害诚实的真信徒。
8·阴险(创4:8)--他一面与兄弟说话,一面把他杀了,如约押杀亚玛撤一样卑鄙(撒下20:9)。
9·说谎(创4:9)--杀了兄弟还说不知道。
10·狂傲(创4:9)--向神强嘴,完全不怕神,似乎嫌神多管闲事。
11,掩罪--极力推诿自己的罪,但他口中所说的,不能演示他手中所做的。
12·怨责神(创4:9)表示了在责怪神对他不公平,也不应再来向他追问杀亚伯的事。其实若要怪责神的话,亚伯比他有更充足的理由。没有信心的人必有许多怨责别人的话。
13·怕死(创4:14)---当时虽然没有什么人在地上,他仍作贼心虚,怕人杀他。
2 亚伯的行为是信徒的榜样
1·有信心(来11:4)--照所信的献祭,信心与行为并行,并不凭眼见。
2·知罪--献祭表明他自知有罪。
3·敬兄长--没有与该隐争先,尊敬他的恶哥哥。
4·诚心求神的喜悦--只要神喜悦,便不计较该隐的怨待。
5·明白神的旨意--他所行的合乎神旨,可见他明白神的旨意。
6·被骂不还口--本段中未记亚伯说过一句话;该隐骂他不还口,打他不还手,像主那样驯良,不因人犯罪而自己也犯罪。
7·殉道--基督在世时曾称赞亚伯为殉道之义人,他是第一个抵挡罪恶到流血地步的人,虽然把他杀害,也不能使他犯罪。
8·等候神为他伸冤(罗12:19)--他不敢凭自己报复,因他知道神是公义的神,所以等候神为他申冤。我们若能够在许多不平的待遇中,让神为我们申辩,也必得着好的结果。注意:他在生时并未见神为他伸冤,乃凭信心死去。
9·殉道的血是历代受苦信徒的安慰--亚伯虽然死了,却破神称为义,又得神为他伸冤。他殉道的见证并末停止说话。至今仍使无数人得到鼓励和安慰。
创世记四章七节是本段中较难解的一节,其解释如下:“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意即你若行得不好,就不能逃罪,罪要像警察一样等着要捉拿你,如在门前守候,使你无可逃避。另一解释是:“罪”字亦可译“赎罪祭”,意即若作得不好,赎罪祭的祭牲已伏在门前了,何须发怒?“他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他”,本句解释的关键在乎‘他’字指什么,有解经者以为‘他’宇是指上句的罪,即‘罪就伏在门前’的‘罪’宇,这意思就是若该隐行得不好,给罪留地步,罪必继续缠累他,如人恋慕别人一样。但若该隐行得好,不给罪留地步,就可以胜过罪。另有解经者以为这‘他’字是指亚伯,理由是据希腊文旧约,这‘他’字乃是阳性,而非罔性的,可见必是指人而说的(但有另外的古卷,这‘他’是罔性的,即英文的“ It”)。这样,本句的话是与本节首句:“你若行的好……”的意思相连,而不是与上句相连,意思就是说,若该隐行得好,他必蒙悦纳而为弟兄所羡慕。“恋慕”原文是名词而非动词,可解作“热望”或“渴望”。
五 该隐的痛苦
l 罪恶的控告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兄弟亚伯在哪里?”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耶和华说:“你作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创4:9-10)这两节告诉我们:
(1)罪恶是连环性的:如果一个人犯了一样罪,他必然不只犯一样,可能同时犯几样罪,而‘说谎’往往是犯罪之后连续着犯的第一样罪。亚当和该隐完全一样,而魔鬼就是一切‘说谎之人的父’,又是‘从起初是杀人的’(约8:44-45)。
(2)罪恶使人愈来愈不敬畏神:亚当犯罪之后,虽说谎抵赖,却存惧怕的心;但该隐却完全不怕神,还以一种傲慢、反问的态度来推诿自己的责任。人最初犯罪是带着羞惭的心说谎,但人继续犯罪,渐渐他便带着怒气,以近乎受委屈的心来说谎。可见罪恶使人愈来愈不怕神,并且愈来愈大胆地用自己的理论向神“反攻”。
(3)罪恶在神的面前控告并指证每个人的罪:虽然该隐这样强悍地自辩,但不能掩盖他曾杀兄弟的罪。神并不理会他的强辩,只告诉该隐一些他所料想不到的事实--“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这简单的一句话,使该隐瞠目结舌,哑口无言。他虽能埋葬他兄弟的血,却不能埋葬他兄弟之血的哀告的声音。所以,除非人没有犯罪,否则没有人能凭自己的计谋逃罪,因为罪要追上人,并在神面前指证人有罪(诗40:12)
(4)基督的血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来12:24):亚伯的血是殉道者的血,宣告定罪。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乃是赎罪的血。向罪人宣告赦罪。现今凡接受基督之血被洗净的人,均能逃避罪的指控。
2 神的审判
神对该隐的刑罚比亚当更重得多,神对亚当说:“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对该隐则说:“你必从这地受咒诅。”对亚当说:“你必终身劳劳,才能从地里得吃的。”而对该隐却是说:“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创4:11-32)可见该隐的刑罚比亚当更加倍。注意:该隐原是种地的。并曾以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神;现在神所给该隐的刑罚,正是针对该隐所以为可以自恃自傲的地方,该隐又在地上流了亚伯的血,而神的刑罚正是要他从地受诅而飘流地上。在此该隐所受的痛苦有三方面:就是工作不能有成效、生活没有安息,以及离开神的面。按十六节首句可知“流离飘荡”也包括不能与神相近之意。
3 良心的恐惧
四章十三、十四节可见该隐完全不肯悔改的心,如何充满恐惧与不安。他回答神说:“我的刑罚太重。”其实他的刑罚实在可说是太轻。杀人偿命,而他虽杀了人却并未要偿命,可是他完全忘记自己如何残忍地对待他的兄弟,只想着神所要给他的刑罚太重。这证明他完全没有悔罪的意念。请留意比较亚当在受神判罪之后,并没有这样顽恶的表现,反之,看亚当给妻子所起的名字,显见亚当有悔罪和信服神的心。他又对神说:“......凡遇见我的必杀我。”这句话证明他良心的恐惧,杀人的总是怕自己被人所杀。虽然神只罚他飘流在地上,但他心中的恐惧却多过神所要加给他的痛苦。
“凡遇见我的必杀我”,这话表明当时亚当还有别的儿女(创4:17),他们也都是该隐的兄弟姊妹或后辈,该隐对他们似乎太多猜疑忧虑了。他自己不以兄弟的情分对待兄弟,所以也深怕别人不顾念他是兄弟。但这些话也可能是该隐自己作很长远的打算而说的,虽或当时地上还没有什么人,所有的也不过是亚当大家族的人,但该隐却假定自己会活得很长久,直到这大家族的人中,有许多不认识他的后辈长成,恐怕到那时人若遇见他就会杀他。这样,该隐可说得是太会为自己打算了,可惜他的打算只属于今生肉身方面的而已,在神面前他却是个没有属灵年岁的人(圣经未记他的年岁)。
4 该隐的记号--神的恩慈
本节显明神对待一个硬心凶恶的罪人,仍然是有慈爱的。在神的威严中,常带着怜恤。他容忍那些最刚硬的人,存留他们的生命,使他们可以有悔改的机会。在此,神向该隐保证他将不会轻易被杀,使他认识神的信实,神的刑罚,既未致要他被杀,他所遭受的,就不会多过神所要罚他的;虽然该隐是一个险恶的罪人,神对他也不失信。“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创4:15)这记号是什么,我们无法知道,总之是能使当时代的人看见就不会杀他的记号。该隐的结局是每一个在基督教家庭中生长的挂名教友最好的鉴戒。他们往往只有宗教的习惯而没有实际的信心,对于教会的事工、福音的真理,已经听惯看惯,但没有敬畏神的心,这实在是一个大危险。
六 该隐的后代
本段记载该隐离开神的面以后,去住在伊甸园东边挪得之地,并且生儿育女。照这里的记载,似乎该隐是在去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妻子的。这样,无疑亚当除了该隐亚伯以外,必然还有别的儿女,但圣经未有提及。在此有五件事显示人类的罪恶愈来愈加增,不但进入家庭,且普及社会,人的心愈来愈不敬畏神。
1 该隐为自己建造一座城
神虽明说该隐要终身“流离飘荡”,该隐却自己建成居住,显然是要尽力反抗神的判断,自行设法及早结束飘荡的生活。现今世人也像该隐一样,要用尽人一切的方法反叛神,减轻罪恶的痛苦,不肯悔改。如诗人所说:“外邦为什么争闹?万民为什么谋算虚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臣宰一同商议,要敌挡耶和华,并他的受膏者。说:‘我们要挣开他们的捆绑,脱去他们的绳索。’那坐在天上的必发笑,主必嗤笑他们。那时,他要在怒中责备他们,在烈怒中惊吓他们。”
圣经未说明该隐建城以后,是否就不再飘流而安居城内,成是他还活了多少年日;却记载了他这件反叛神的行为(这是该隐离开神以后,圣经关于他的事的唯一记载)。 这表明神并不在意那些企图反抗他的权柄,以及挣脱他的约束的人所努力作成的什么成就;但伸却不会放过他们那些反叛的行为,而不予以记录存案,按时追讨的。该隐虽或能凭自己的努力改善肉身的生活,但至终仍不免要灭亡。(犹11)
2 该隐用自己的儿子的名作所建之城的名
这表明人愈来愈自高自大,要求人纪念自己的功绩,而不纪念神的恩典。虽然人所居住和享用的大地与地上的百物,都是神所创造并赐给人的,人却只要神所赐的百物,视为应得的,而不要厚赐百物与人的神。
3 该隐的第七代孙拉麦娶了两个妻子
主耶稣在回答法利赛人关于休妻的问题时。曾指夫妻二人成为一体,乃神‘起初’的旨意,一夫多妻制或随意与妻子离异,都不是神的旨意。在此拉麦却开了一个先例,成为多妻的‘祖师’(创4:19)。 这显示人类罪恶的种类和犯罪的方式,也不断增添而‘日新月异’。这种发展不是在今时代才开始的,早在该隐的时代已经开始了,而在各种新奇的罪恶中,淫乱的罪常常是最主要的。
4 拉麦的狂妄自大
‘拉麦对地两个妻子说:“亚大、洗拉,听我的声音;拉麦的妻子,细听我的话语:壮年人伤找,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创4:23)拉麦“杀了”、“害了”自己的子侄亲属,并不以为耻,反而向妻子夸耀自己的能力,以自己能在恶事上聪明(罗16:19)而自喜,这也正是现今世人所表现的心态。
“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创4:24)这意思就是该隐无故杀他的兄弟尚且能得到神的应许--“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的保证;这样,他自己既因被人伤害而杀人(有理由而杀人),就更可以不必为杀了人而忧虑自身的安全了。这些话表露他顽恶、诡诈、刚硬、不服神的心,比该隐更甚。神这样应许该隐,乃因神并未要刑罚该隐立即受死,只罚他“流离飘荡”。所以神给该隐这种保证,显明他的信实,并使他有可悔改改的机会,却绝不是表示神也袒护或姑息人的罪恶。但拉麦却巧妙地引用神向该隐所显出的信实恩慈的例子,作为自己犯罪的辩护。正如现今许多人,喜欢引用某些人曾比自己作出更恶的事,却未受到神的报应为例,来安慰自己,为自己的罪行辩护,或利用这类的班,讥笑并毁谤神,使人怀疑神的公义和圣洁。
5 该隐的后代--许多发明家
创世记四章十九至二十二节显示人类在物质和属世的智慧上逐渐进步,但这些进步虽然改善人的生活,却丝毫不能改善人的德行(在本段的记载中,物质的进步和灵性的堕落是一个最明显的对比)。虽然人类在物质方面的发明和进步,也是神赐给人的一种恩惠,使人可以学习善用神赐给人的智慧,来谋取更好的生活享受,但若是因此而骄傲自大,专求物质上的享乐,放纵情欲,不管自己灵性的事与神的旨意,则其结果必是物质愈进步,人的灵性道德愈退后。── 陈终道《圣经中的得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