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命与相交
经文:约翰一书一章一至三节:“论到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第一节讲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
第二节讲到将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第三节讲到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这三节经文乃是讲到生命与相交之关系,怎样才能有生命呢?约一书五章十二节那里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又约翰福音三书三十六节:“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所以当使徒约翰写约翰一书时说明他们与神相交乃是生命里的动作。这生命又传递于当时书信的读者们。使他们得与神达到生命中的相交。
生命与相交可分三个显明的意思来讲:
(一)没有生命就没有相交。我们不能与无生命者相交。譬如人怎能与石头相交呢?怎能与礼拜堂的建筑物相交呢?那是不可能的。为甚么?因为它们都是死物,是没有生命的,你怎能与它们有生命的交流呢?所以说神与人相交。祂必先把祂的生命赐给我们,先叫我们从罪中活过来,叫我们与神相交。
在二次世界大战前我被神学院派到滨江省的一个都市做试验工作,那就是哈尔滨。这个都巿亦的风景很好,尤其以坟场为最美丽的。一天一位同工和我们到坟场去散步,偶然看见一位年青的俄籍女子,手中拿着一束鲜花,走到一个新坟墓面前。把花插在墓前的花座里。然后便坐在坟旁的石凳上,低着头,对着那个坟墓说话。她说的话很多,有时拿出手帕来擦眼泪。有时见到她有快乐的表情。那位同工和我远远看见这个情景,我们就猜想到在坟墓的是谁?不是她亲爱的父母,就是她亲爱的丈夫。她为什么要如此做法呢?她要把心中的苦情或快乐告诉那坟墓里的死人,要与里面的死者相交。把心中的忧愁告诉那死人听,希望坟墓中的死人能够为她分忧。把心中喜乐告诉那墓中的人,希望能把喜乐与死者分享。但这位可怜的俄国少女,能否达到她的愿望呢?你们能很快的答复这个问题──那是不可能的。她心中的忧愁;她心中的喜乐,在坟墓里的死人是不能同她分担共享的。在她的心中不过只得到一点心理上的麻醉而已,是心理作用,而未得到实在的相交。
各位同道,从这一个实在故事,引作灵性上的事实,没有神生命是不能与神相交的,但我们感谢神,祂要与我们相交,所以就将祂的生命藉着祂儿子耶稣基督赐给我们。各位弟兄姊妹,你对生命的问题怎样?你与神有否相交?与神能相交的就有生命,没有和神相交的,是因为他们未曾得着神的生命。
圣经很清楚的告诉我们,人的光景和地位。请看以西结书十八章三十二节:“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第一个“死”请注意,就是指着那些活着世上面仍是死的人。这人死了,被称谓“死人”之死。各位!这就是人类的地位。又在路加福音九章六十节主耶稣对那召来要跟随他的人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第一个“死人”乃是指着活着而死的人。启示录三章一节:“……按名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以上三处圣经告诉我们人类的地位,乃是在死的情况中。但是感谢神,因祂要与我们相交,所以祂要赐给我们生命,你有与神相交的经验吗?这宝贵的经验是生命里的。你活过来了吗?你要俯伏在神的脚前,让神叫你清楚的知道你是否有生命的人?
在今日的教会里,有很多人在教会中受了教,在教会中作学生,他们或许在基督教家庭中长大,与教会中人大有密切的来往,但他们还在无生命之数内,岂不危险万分吗?
曾有一位外国宣教士,到中国传道数十年之久。在某一次大复兴会中,才蒙了重生得了生命。请问,这样的人怎能传出生命之道呢?约翰一书一章一节说那原有生命之道,先被使徒们接受了,再传给书信的读者们;但这位外籍的教士,自己还未得到生命,他又怎能作生命之良导体呢?但是感谢神在那次的聚会中,她蒙了怜悯有了神生命。以后教会得到了帮助,神得了荣耀。今日教会中这种人正不在少数呢!我可以说:在传道的事工上,若不在神的生命上有分,即不能与神作生命中的相交。他没有生命流露,也是势所必然的。
我生于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家庭中,但我没有神的生命,是个假信徒,去守礼拜也是形式上的,感谢神!按着祂的时候,神的恩典就临到了我。当十九岁的时候,一日晚间,神藉着一位牧师的厨师,到我的房间来,在那次的相交中,叫我第一次向神交托罪,又从神的生命。这位厨师在神的生命中是丰富的。从那时起,我就开始与神有直接的交通。我的膝盖日日都沾满了泥土,我用膝盖不住与魔鬼争战,与神面对面。脱去卑贱的思想,追求圣洁的生活。一个没有生命的人,在他读经的生活中,也得不到什么亮光。圣经好像一本死书,得不到内中的汁水。但在有生命的人,圣经内闪烁着灿烂光辉。神的言语,把我们带到神的施恩宝座前,与祂面对面的交谈,得到神的荣光,如摩西在西乃山上一样。我们人类的言语笔墨真是不能形容那样的美妙呀!
(二)不同的生命不能相交。“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林前十章二十节。“你们信的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林后六章十四至十八节。
各位弟兄姊妹!生命不同的是不能相交的。我们与鬼有何相交呢?信与不信者有何相交?神的生命满有神的善良,怎能与污秽不洁的生命相交呢?
在大都市里的人们不常见这样事实,在乡村里可以常常见到的,就是把不同的蛋类,让一个母鸡来孵,差不多过着三个礼拜的时间,慢慢的鸡雏鸭雏都孵出了。这两种小雏虽暂时跟着母鸡,到处寻食,也一同的玩耍;但一但环境有了改变,它们游玩的方式,以及口福的嗜好也就有了分歧了,一天小鸭发现了一个水池,虽然它的身体矮小,但它看见了水,便不由自主的,赶快跳下水去,或许老母鸡看见了会很着急,以为小鸭子会被水溺死,但因为它是个鸭子,因着生命的不同,它的生活领域,也随之不同了。因为生命的不同,它们的嗜好也随之而异。以上所讲的事实,正象征着灵性上的两种不同生命,虽然一时的能一起生活。但时机一到。这种生命,在相交的生活上,就显然的有了破绽,经上记着说,义的和不义的有什么相交呢?
各位同道!未得到神生命的人,他们生活的领域,是在罪恶里,有神生命的人,他们是活在神的义里,人若没有神的生命,断不能与神相交的。感谢神祂赐人生命,约翰福音十章十节说:“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主耶稣将祂的生命赐给我们,又把我们领到生命丰富之地,与祂有深切的交通。正好像一位妙手的医生把犯罪的生命断绝了,然后将祂宝贝的生命放在我们心里,这样,我们便可以与神有生命的交流;在神的荣耀中,荣耀祂。
(三)生命相同才可相交。神要赐给我们生命,就是与祂相同的生命。以西结书十一章十九至二十节说:“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使他们服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神”,又以西结书三十六章二十六,二十八节说:“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你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们的神。”感谢神的恩典,先把新心赐给我们,以后要作我们的神与我们相交,这不是神的特恩吗?
各位同道今天我奉主耶稣基督的名,请问各位,在你的内心中,得没得到神的生命呢?你到底与神有真实的相交吗?生命是相交先决条件。求神帮助我们,叫我们在祂的生命上认识自己,若不是神来清楚的指示我们,自己无从所知的。在我二十岁的时候,与我同住的一位传道人,有一天亲自向我说:“弟兄!你重生了吗?”当时要求得心里平安,不敢自欺的作唐突的回答。从那日起,天天在神面前祈求祷告,要澄清这个问题。约过着半年之久,当我读到罗马书八章十四节说:“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当时好像看见一个异像,忽然有一带大光似的,投在我的心里。从该日起神叫我确实的知道,我是神的儿女。因神的灵天天在引导我,赐给我与神相交的本能,在相交的情况中,与神来往。这并不是述说我的骄傲,乃是见证神的恩典。若不是神恩的启示,是无从自知的。
从前有一位宣教士,到非洲在黑人中传道,一天有一位士人的酋长来同他说句很幽默的话:“你还没有来到这里以前,我们真不知我们是黑色的。”各位同道!这位酋长的话,是很有意味的,若不是神亲自来到我们当中,我们真不知道我们是罪人;若不是有生命的神,来到我们中间,我们真不知道自己是死活人。感谢神!祂先将生命赐给我们,并要称我们为朋友,为后嗣,为天国的子民,这是何等大的思典。阿们!── 齐恩廉《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