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得胜的解释
经文:罗六6-11
今天是培灵会在今年聚会最后的一天,想与大家解决一些问题。
我们在属灵的道路上奔跑,碰到了有不少不容易明白的问题,这因为没有照着圣经的原则去做。
首先解释一下第六节:“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我们既然钉了十字架,为甚么我还存在。有人说这是旧人复活,可是圣经所说的不是旧人复活,而是新人活起来。
罗马书第一章,三次说到神任凭他们。就是说神认为他们已极其败坏,无法修改。因基本已败坏了。唯一办法,是把他──旧人钉十字架,神再行创造新的,不过不是再用土做,而是叫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神对那旧的全放弃了希望,因为我们原是属撒但的,属罪恶的,与神本为敌。故神不是叫我们做好来得救,乃是叫人觉得自己不行,便来仰望主耶稣基督得救。“地极的人,都当仰望我,就必得救。”(赛四十五22)这拯救的方法真希奇,神差祂的儿子耶稣基督来为我们死,神便看是我的死,祂复活了,神也看是我的复活,神对我们的本性放弃希望,故此定规了十字架做我们的旧人的结束。但钉十字架的痛苦,却归了基督,因基督是我们的元首。大卫蒙神拣选之后,未曾打过败仗,这完全是元首的关系。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神面前作我们的元首。
但与主同钉十字架,在我身上的作用是怎样的?有人说,每天祷告,都要求主将我们与祂同钉十字架,这样说,是错误的说法。我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主何时钉十字架?祂不是天天钉十字架,他只钉一次,而且是在一千九百多年前钉,怎能叫主现今天天钉十字架呢?
这样,我们怎样才是与主同钉十字架?记得元朗有句口头语是“怎得死”。我们也是想到那旧人“怎得死”。
第一、同死,是与主同死。这事是在一千九百多年前便发生,不是现今的事。即如主流血赎罪也是一千九百多年前便已作妥,因此我也是那时──一千九百多年前便和祂同钉十字架。不过,那是客观的解释,若承认的话,就得主观死的功效。即与主同钉十字架的事实,主在那时死,我现今承认。
现在借用木兰从军的事作为比方,她知道父亲被征入伍,便女扮男装,而且冒父亲的名去应征,打完仗,胜利的,荣耀的回家。
假若木兰阵亡了,她的死在她父亲身上有了影。即以后她父亲不用被征兵,征兵法在她父亲身上完全无效。
邻舍来对他说:“你女儿死了,我很同情,不过,你的女儿死了,你便可以永不用当兵,因征兵名册上已有了你的名字,且阵亡册上也有了你的名字。你藉着女儿的死,可一生脱离兵役。”但他要会利用这原则,若以后国家又再征兵,再来找他。他要说:“花某人已于某战役阵亡了,为何再来找他。”但征兵的人说:“你不是花某人吗?”花父说:“请查查阵亡册下,是不是有花某的名字。”查一查,果然阵亡册上有了花某人的名字,征兵的人便不得不走了。在阵亡册上,他确实死了,且完全死了,不是半死。
第二、若花某人很懒惰,妻子叫他去赶猪,他说:“花某人已阵亡,为何还叫他去赶猪?”他妻子听了,吃饭也不请他吃。他问:“为什么不叫我吃饭。”他妻子回答说:“花某人已阵亡,为甚么还要吃饭?”他便说:“花某人的死,是在征兵上有作用,在工作上不发生作用。因木兰是代替我在征兵法上死,不是替我在吃饭上死。同样的,主耶稣基督是替我在罪的事上死,神看主耶稣基督为我的罪而死,即是我为罪而死,所以不追究我的罪。若木兰在征兵役事上死,征兵役的事上也不追究她的父亲了。
罪在我们身上很有势力。“使罪身灭绝。”这个“罪”字原文是单数字,即这个罪住在我里面,拖我去犯罪,但如今主耶稣基督是为我向罪的事上死,我也向罪的事上死了。既然“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罗六7)我们已与基督同钉死,所以我们也是已脱离了罪。
花木兰的父亲,会应用木兰的死的事实便得自由,我们若会应用基督的死的事实,也得了自由。
有人说,没有人搅扰他就良善,若有人碰撞他,他便会大发脾气。其实若没有人碰撞他,他也会自己发自己的脾气。原因我里面有恶性情,恶势力拖住。但已死的人,不会被罪拖住,因为神也用基督的死的原则救我们脱离了罪。
把花某的故事,再延长来说说。又有人来征兵,花某人说:“花某已于某战役阵亡。”征兵的人说:“你就不就是花某吗?”他答:“我是。”那人说:“你若是花某,便要应征入伍。”他惧,入告妻子,妻子说:“既然你认是花某,便要去了。”但他往告村长,村长转报政府说花某确已阵亡,是由花木兰代替的,政府查明属实,如果两次征用他,确实不公道,于是免了他,他知道了这件事,很多谢村长。
罪的权力又来叫我发脾气,或诱我犯罪,但我们要站稳,可是罪的恶势力仍来催迫,但如果我常在主里,主也常在我里面,便有圣灵的能力来帮助我。我们若认清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圣灵便来帮助我。我们是否已看清楚基督与我们的联合?若认清楚了,圣灵便作工。
简单的再说一次,我与主耶稣基督同钉十字架这事实,在一千多年前便有,今天若我们接受而应用,在乎相信,圣灵来帮助我,罪的恶势力便不能再出来。
其次,我们来谈谈关于主耶稣救我在灵程上不失败的程度怎样?即是否完全帮助我,抑或只助我一半?
现在分两方面来说:
第一、基督徒是否永不犯罪?这是不可能的,保罗劝告基督徒说:“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罗八12)可见基督徒仍有犯罪可能。
不过,虽然有犯罪的可能,但无犯罪的必然,这是过得胜生活,和长进的基督徒的情况。但那些不长进的基督徒则不然,他们有犯罪的可能,也有犯罪的必然。得胜与不得胜,在乎我们是否晓得靠主。
何谓“博士”?有人说,他读了许多书,所以称为“博士”。但有人说,博士不是甚么都懂,古人所谓“秀竹拿竹竿,横竖都不能入”所以基督徒不是无犯罪可能,只不过他们会靠主得胜。
第二、有人说,基督徒若能得胜,便连试探都没有了。这不是圣经所说,正如保罗所说,“顺从肉体活着。”这是我们的旧性情,虽然信主,仍然存在。我们不能过得胜的生活,因为肉体在发动。不过,切勿以为自己未得救,不然,一生未曾得安息,至为可怜。
原来我的旧性情仍然存在,直等到“得着儿子的名份,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八23)因为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众子显现出来,我们身体得赎,才没有那败坏的旧本性,即亚当的旧性情。只有靠着主,这旧人才不能发动。
主对付我们的旧本性,彻底之极。有人以前抽大,醉酒,信主后,连想抽大的心,或饮酒的心,也没有。或有人得胜后,仍然被引诱,但靠主便得胜。
若全没有试探,那只是一部份人能够这样,并不是人人能这样。
再说,有此事情,已无犯罪的心,向罪死了。有时则因肉体仍在,便要常常靠主得胜。── 胡恩德《灵程漫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