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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课 - 纳税给该撒的问题

 

经文:太二十二:15 22,可十二:13 17,路二十:20 26

主旨:明白“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的意思。

1。受难周的星期二的确是最长的一天。经过三个回合的辩论,耶稣已经把犹太公会的代表逼到无路可逃。今天是第四回合的交锋,他们掉头出击,作困兽犹斗,想把耶稣致于死地。

2。路二十:20 “于是窥探耶稣,打发奸细装作好人,要在他的话上得把柄,好将他交在巡抚的政权之下。”

在三本福音书里,路加的用字是最不留情的。他用“窥探”、“奸细”、“把柄”将公会代表的邪恶描绘的最透彻。也只有路加把这些人的邪恶的目的写出来,就是“好将他交在巡抚的政权之下。”公会的代表知道,若要将耶稣致于死地,他们一定要把耶稣交给罗马巡抚,还要有令人信服的证据,才能按罗马的法律判他死刑。

3。路二十:21 23 “奸细就问耶稣说:‘夫子,我们晓得你所讲所传都是正道,也不取人的外貌,乃是诚诚实实传神的道。我们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耶稣看出他们的诡诈,就对他们说。。。”

奸细问的这个问题是很恶毒的。外表上他们装得很像善意和有礼貌地请教:“我们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耶稣若说不可以,他们马上就找到把柄,控告耶稣说他造反;耶稣若说可以,又会有什么问题呢?

原来犹太人每年每人要缴纳一个第拿流(Denarius)作人头税,这大概是一般工人一天的工资。这项税收在当时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并且不只一次的引发暴乱。问题不在于金钱的多少,其实这税项并没有对百姓构成沉重的负担。问题的中心乃是:这些对宗教狂热的犹太人,宣称除了耶和华之外,再没有别的王;除了向耶和华上贡,不可以向其它王纳税。所以很多人宁可造反,也不愿缴纳一个第拿流。公会的奸细就是希望藉此问题陷耶稣于两难之中。

“耶稣看出他们的诡诈”(路二十:23),“。。看出他们的恶意”(太二十二:18),“。。知道他们的假意”(可十二:15) -- 就算是包在糖衣里的毒药,耶稣还是一眼看穿,他绝对不会被礼貌、奉承和谄媚的话而动心。

4。路二十:23 26 “耶稣看出他们的诡诈,就对他们说:‘拿一个银钱来给我看。这像和这号是谁的?’他们说:‘是该撒的。’耶稣说:‘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他扪当着百姓,在这话上得不着把柄,又希奇他的应对,就闭口无言了。”

一个政权有权发行自己的货币,不管是古代还是现在都是一样的。既然有权发行,就有权征收税项。所以耶稣的回答是非常有智慧的。他的意思是:“既然你们接纳和使用该撒的货币,你们就必须承认该撒有权征收课税。”但耶稣不是停在这里,他进一步说:“神的物该归给神。”这是什么意思呢?犹太人也好,基督徒也好,他们既然享受国家所给予的种种权利,就要遵守世俗的国家的法律,做个好公民,在建国的事业上奉献出一份力量。但在属灵的神的国度里,他们就要敬畏神,做个忠心的好管家,在一切事上为荣耀神而行。

基督徒既是世俗的国家的公民,又是属灵的神的国的公民,这样的双重身份不是很矛盾,有冲突吗?的确是,徒五:29 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在基督徒的生命之中,神的地位始终凌驾于国家之上。他既是国家的公民,他也是国家的良心。作为好公民,他宁愿不遵从国家领导人的命令,也不会做那些得罪神的不公义的事。

这就是为什么保罗在提前二:1 3 教导我们要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祈祷,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基督徒更应该挺身而出,充分地参与政府的运作,不要让外邦人操纵整个政府的决策机构。教会要不停的为这些基督徒领袖祷告,叫他们在国家领导层里作光作盐,这是非常重要的。

公会的代表在这轮辩论中败下阵来,他们抓不到耶稣的把柄,就“闭口无言”了。(路二十:26

 

默想:

“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 这是教导政教分离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五:21 说:“至高的神在人的国中掌权,凭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国。”在世界的许多角落,我们时常看到政治上的权力斗争、流血政变、以及内战。基督徒应该参与吗?_____________

在旧约列王记上一章5 10节,亚多尼雅(Adonijah)设计欲谋夺以色列的王位,但神却另有计划。大卫之妻拔示巴与先知拿单阻止了篡位(11 31节),并且神所拣选的领袖所罗门,不久后即继位为王。(38 40节,二章12 节)

我们得记住至高的神在人的国中掌权,凭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国。不管在政治圈里或在教会中,他能兴起领袖也能罢黜他们。因此有时必须更换一位无能的领袖或独裁者时,我们应以谨慎的态度恳切祷告,求主明示,否则就不该仓促行事。你同意吗?____

――  P.C. Chong跟随基督的脚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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