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十七:11 “耶稣往耶路撒冷去,经过撒玛利亚和加利利。”
上一课,我们说耶稣离开了伯大尼,到了以法莲,就和门徒住在那里。现在,他们是往北,经过撒玛利亚和加利利,加入朝圣的人群当中,往耶路撒冷去。耶稣在路上还是不停地教导门徒,因为时间已经不多了。
2。路十七:12 - 13 “进入一个村子,有十个长大麻疯的,迎面而来,远远的站着。高声说:‘耶稣,夫子,可怜我们吧!’”
以前我解释过,长麻疯病在当时是不治之症;患上此病的被人当作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谁都不愿靠近他们一步。根据律法,他们要把衣服撕裂,也要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在街上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利十三:45 - 46)。这十个长大麻疯的人,一定是听过耶稣所行的医治神迹(可一:40 - 45),才来寻找他。
3。路十七:14 “耶稣看见,就对他们说:‘你们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他们去的时候就洁净了。”
这的确是神迹!耶稣根本就没有开口说要医治他们,也不像可一:41 伸手摸他们,他只是按律法说的,要他们把身体给祭司检查(利十四:2)。他们大概在去的路上发现每个人都洁净了。
4。路十七:15 - 19 “内中有一个见自己已经好了,就回来大声归荣耀与神,又俯伏在耶稣脚前感谢他;这人是撒玛利亚人。耶稣说:‘洁净了的不是十个人么?那九个在那里呢?除了这外族人,再没有别人回来归荣耀与神么?’就对那人说:‘起来,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
经文是故意强调那得医治回来感谢耶稣的是外族人 - 撒玛利亚人;其它九个是什么人呢?当然是犹太人咯!这里有一个主要的教导,但却有许多牵引出来的相关问题:
主要的教导:犹太人之所以不回来感谢耶稣,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神所拣选的,是配得被医治。他们不认为得医治是神的恩典,所以根本不觉得需要感恩。撒玛利亚人是外族人,他认为自己根本不配得到医治。当他的麻疯病得到洁净,他欢天喜地地回来感谢耶稣,把他当作是救命恩人。犹太人对救恩所持的态度也是一样,他们认为自己有律法,可以凭律法称义,他们不觉得需要耶稣。外邦人则不同,他们是凭信心就近耶稣,罪得赦免,他们知道这一切都是神的恩典,所以感恩。
相关的问题:我们是否视一切为当然,不认为是神所赐的礼物,以致我们根本没有感恩的心?譬如每日所呼吸的空气,它是自然存在的东西吗?我们有规律地呼吸是理所当然的吗?_______
若我们视一切为神的恩典,我们有徒受这些丰盛的恩典吗?在1998年,文莱苏丹波基亚的弟弟杰弗里亲王,因涉嫌在担任国家财政部长和国家投资机构的主席期间,盗用超过400亿美元进行各种可疑的投资,遭文莱政府冻结他的资产。在十年里,他个人开销竟然达到27亿美元,换言之,他每天花上约75万美元。对我们来说,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但想一想,我们有没有挥霍了神荣耀的、丰富的恩典?这不只是感恩的问题,这是领受了恩典之后,我们就随意地浪费掉。还记得耶稣在毕士大池边医治了那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吗?耶稣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耶稣似乎在警告他不要徒然浪费神医治的恩典。其实,领受了神的恩典应当叫我们的生命焕然一新。
在1863年,美国总统林肯听取了一位妇人Mrs. Sarah Hale 的请愿,宣告每年十一月的第四个星期四为感恩节。有一年的感恩节,有个老板送给175位员工,每人一只精选的火鸡。节日过后,只有四个人当面对他说声谢谢,两个人写便条说谢谢,还有两个人碰巧在大厅遇到他时说声谢谢。这也是老板最后一次送火鸡给员工庆祝感恩节了。我们有等到感恩节才跟主献上感恩吗?_________
―― P.C. Chong《跟随基督的脚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