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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课 - 作门徒的代价

 

经文:太十:26 - 十一:1,路十二:2 951 53,十四:26 27,可九:41

主旨: 明白作基督耶稣的门徒所要付出的代价。

1。使徒马太可以说是一个很会收集数据的人,他将耶稣给门徒有关作门徒的代价的教导全部放在差遣门徒出外实习的地方。这样就方便读圣经的人,不用东找西找了。

2。上一课已经说过,门徒虽然跟随耶稣将近一年了,但他们对耶稣的使命还是一无所知。对他们来说,耶稣是一个超人,他能行神迹奇事;他也是一个先知之类的人物,有权柄教导众人。跟随耶稣是非常刺激,而且很风光,这也许就是门徒一年来的感受吧。我们不知道耶稣是否真的在这个时候把作门徒的代价告诉他们,因为他们是没有可能明白耶稣所说的。根据路加的记载,耶稣在几个月后才提起这一点(路十四:25 33),那时他已经预言自己要背十字架,受死埋葬(路九:22 )。

3。太十:26 31 “所以,不要怕他们;因为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你们耳中所听的,要在房上宣扬出来。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

这里有个“所以”,是因为在上一课耶稣告诉门徒,他们出外传福音,是如羊进入狼群,一定会受到逼迫。现在耶稣告诉门徒,不要害怕这些逼迫他们的人,这些人最多只能伤害他们的身体,却不能杀他们的灵魂。作门徒的职责就是传扬耶稣的福音,不要惧怕;若没有天父的许可,敌人不能动他们一根毫发,因为在天父的眼中,他们比什么都珍贵。

“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 - 这是作基督的门徒要铭刻在心的。

4。太十:32 33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

从上下文来看,这里的“认主”是指在逼迫门徒的人面前“认主”,付出的代价可能是他们的生命!这些殉道者的血不是白流的,因为在天父面前,耶稣基督不以他们为耻,这是作基督门徒所能得到最高的荣耀。

5。太十:34 36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
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这大概是耶稣众多教导中,最难解释的一段话。作耶稣门徒的代价可能就是在家里,因为自己的信仰,以致和亲人的关系变得非常紧张。在东方社会,由于家里或工作场所有拜祭祖宗神位或一些偶像神明,作为基督的门徒,如果在日常生活里不与世俗妥协,就一定会跟周围的人发生冲突磨擦。

“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在一些基督徒受逼迫的国家里,这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

6。太十:37 39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

从来没有一个人有这样的权力,能够向另一个人作出这样绝对的、完全没有挽回余地的要求,除了耶稣基督。信耶稣不是像栽花养鱼,用来陶冶心灵;也不是因为对某些哲学和主义失去信心,就用耶稣来填补心灵的空档。有的人说宗教都是劝人为善,信耶稣做点善事,只要不太入迷,有那么一点宗教的胭脂水粉,打扮修饰一下,就够了,可千万不要完全投身进去。

耶稣说的这番话就像一个大锤敲醒我们!在路加十四:26 的用字更是一绝:“人到我这里来,若不()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原文的确是个“恨”(miseo)字,我们用伦理的角度来读,觉得很不好受。其实,耶稣说的是:若人爱父母妻儿多于爱主的话,那么,算了吧,回去爱你以前所爱的,别来跟从我!

作主门徒,跟随耶稣,绝对没有中庸之道。到了一个地步,前面就是十字架,我们再没有别的选择,这是一条没有回头的道路!就算是粉身碎骨,丧掉生命,也要向前走。可是走这条路的人是不会羞愧的,因为生命的冠冕正等待着你。

7。太十:40 - 十一:1 “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

作门徒的代价很高,但作门徒的身价也很高!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门徒,但感谢主,一个服侍门徒的人必得作门徒的赏赐。正如作家勃朗宁夫人(Mrs Browning)所说:“所有的服务,在 神面前,都是同等的。”

默想:

作基督的门徒不是一个一时冲动的抉择,他要先计算代价,看自己能否舍弃一切所有,甚至自己的最爱,来跟从耶稣。耶稣对昔日的门徒是这样的要求,他对今日的我们还是一样。

―― P.C. Chong跟随基督的脚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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