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基督再来
主耶稣曾应许门徒说: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并安慰门徒说:祂去是为他们预备地方去,并且祂也再来接他们到祂那里去。(约十四章)
当主耶稣被带到公会受审时,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假见证,要控告祂,治死祂,他们叫祂起誓,考问祂,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主回答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二十六:64)当时大祭司撕裂衣服说:“祂说了僭妄的话,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他们就用这话作把柄,定耶稣的罪。主耶稣在敌人寻找把柄定祂罪时,就说出祂要再降临,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我们确实相信,祂必定要再来!祂再来时是驾着天上的云彩降临,带着荣耀的身体降临的。我们信耶稣就可以得救,祂也就住在我们心中;并且给我们活泼的盼望,在祂驾云荣耀降临时有分。好些人把主再来的事说得抽象了,其实主自己说得十分具体,说明祂如何的降临。
关于主再来的次序,大概可分成两个主要的步骤:首先从父的右边降临到空中(帖前四章),带着已睡的圣徒一同降临(与他们的身体复合)。祂派使者临到空中,吹响号筒,信徒则被提到空中与主相遇;在空中有信徒在基督台前审判,有羔羊的婚筵。在主耶稣从父右边降临到空中时,地上就开始末期的大灾难。当地上的大灾难非常严重时,犹太人纷纷回耶路撒冷圣地。在灾期快结束时,犹太人被列国围攻,只得呼求弥赛亚拯救!主基督在这时就从空中带着众圣徒降临到地上,拯救犹太人。祂降临时,是人人都可以看见的,连扎祂的人也看见祂。祂要结束灾难,消灭敌人,审判列国,建立千禧年国度。在这千禧年国度里,圣经描写狮与羊羔在一起,和平相处,地上再无争战,撒但被捆绑丢在无底坑里,直到千年国度结束,撒但从无底抗里释放出来;就有最后的大战争,大战最后撒但被扔火湖里。主耶稣要坐在白色大宝座上,施行最后审判,天地要在祂面前逃避,被琉璜火所毁灭!新天新地要自天降临,神要与人同在,直到永远。这是主耶稣再来的大致情形。
在马太二十四章中,主亲自详述祂再来以前,和灾难的情形。二十五章亦与主再来的预言有关。(太24章)可说是预言的总纲,如不明白这章圣经而去研究别的预言时,就难有一个纲领。(太廿四27-28),包括了灾难之起头及大灾难。在第六节的末句中说:“只是末期没有到”,这表示在第七节之前还不在末期之内;而在第七节后,就是新的开始。但在第十四节中却又说:“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那么就可知道7至14节乃是灾难的起头。15至28节是大灾难期,读15节可见:“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殿。16节又说:“那时”──即行可坏可憎的那时──,又19节“当那些日子”──指行毁坏可憎的日子──又21节“因那时必有大灾难”,故“那时”及“那些日子”,就是大灾难,此大灾难如何的大?乃是空前绝后的,前所未有的;是灾难中最后的一段时期的大灾难。“末期”的有间,大概一点来说,就是七年的时间,但严格说:“则前三年半之前是灾难的起头,后三年半才是大灾难。”
在(太二十四章7到14)主称之为灾难之起头,这与启示录之前三年半的灾难作比较,就发现非常的类似:
许多的争战(太24:7),(启六3至4)第二印。
饥荒的灾难(太24:7),(启六8)第三印。
瘟疫的灾难(路21:11),(启六8)第四印。
地震的灾难(太24:7),(路21:11),(启六12)第六印。
近年来,世界各地地震甚多,或许现在科学发达,测验地震仪器比较灵敏;但事实上近年来地震愈来愈多。这些迹象,都显明是大灾期的灾难的起头。
日头变黑像毛布,在末后大灾难的七年中,日头变黑不止一次。在(启六章)揭第六印时说的日头变黑该是较早的事,因所描写的是日头黑像布,是暂时的。因在以后的灾祸里,神还要击打太阳,要使太阳损失去三分之一的光亮,到(启十六章)倒第四碗时,神把碗倒在日头上,叫日头能用火烤人。故在六章中的日头变黑是暂时的,在(太廿四29-30)中,日头又变黑,月亮也不放光;接着耶稣就从空中降临地上。那就是说,当主耶稣从空中降临时,还有一次日头变黑,这些都是异象。(太廿四7-14)所说的天然界变化,与启示录所说的前三年半的情形是一样。
还有在(太24:9)说:“那时有人要把你们陷在患难里,也要杀害你们。”这是说到许多信徒将要殉道,与启示录中的第五印相似;就是说及许多被杀死的灵魂,正在呼求神为他们伸冤。
(太24:11)那时假先知要兴起,迷惑许多人。那么假先知和假基督与第一印相似。(启六2)揭六印的第一印中,有一匹白马出来,手拿着弓,好像基督,但却不是基督。(启19:12-23),因耶稣基督是戴着许多冠冕,身穿溅了血的衣服。故揭六印中的第一印不是基督,而是假基督,这是前三年半的事。
(太24:14),“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这末期是指后三年半的大灾难。天国福音传遍天下,在(启11章)中有两见证人在传福音,他们传到三年半时就说杀,他们被杀是后三年半之开始。这与(太廿四14)相反。许多人引用(太廿四14)作劝勉信徒去传福音的经文。但我个人的见解是这福音要传遍天下,末期才来到;所以这句话是在大灾难末期才对。我们今天等候主再来,有很重要的原则,就是主随时都可来。如果说天国福音要传遍天下主才再来,那岂不是还要等很久的时间吗?其实,要福音传遍,是极容易的事,只要有一人传,就立刻可传遍了。现今的电视和广播就是一种预备,使大灾难前三年半的两见证人;可在很短的时间,把福音传给全世界,福音就立刻传遍了。
(启11:9),两见证人被杀时,尸首不准葬,陈放在那里有三天半的时间。让各民,各族,各方,各国的人都来观看;三天半的时间,怎能让全世界的人都来观看呢?但今天有了人造卫星的转播,就毫无问题了!故天国福音传遍,该在灾期的末期。不过我们必须努力传福音,因为要使外邦人得救的数目添满,然后才再来。我们不知外邦人得救的数目何时才是添满,所以基督徒有责任传福音。
还有一节重要的经文就是(太廿四15),“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这行毁坏可憎的是指敌基督,这经文与(但九27)对照,是说及末后的一个七。敌基督在一七之内,与许多人坚定盟约,在一七之半,就是前三年半时;还容许有祭祀的事存在。这时还未完全暴露他的真面目,仍容许犹太人献祭,但到了一七之半──即后三年半,他就使祭祀与贡献止息,也即毁了约,也就更厉害的逼迫神的选民。那么,敌基督者就出来,故(太廿四15)说: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就是分别前三年半,与后三年半的中心点。这也是给我们对主再来的前三年半,与后三年半的灾难所分别的标准。(15节之前是灾难的起头,15节之后是大灾难),那么,我们教会与基督徒是否在大灾难前被提呢?可以肯定的说是在15节之前被提。15节之后是关系以色列人的,因为内里说及他们逃难时不要守安息日。我们不是守安息日,是守主日;故我们被提后,在地上的是犹太人。但我们不能肯定教会被提,是在灾难的起头之时,(即前三年半)抑或快结束时的那一段时间被提。圣经未有肯定的说明,而在(启4章)就开始不再提及教会在地上的事,可是,在启7章就又说及敬教会仍在地上,故(启3至7章)中间,我们不知何时被提,为此,我们更要随时儆醒预备见主。
当教会被提时,地上的大灾难更厉害,天然界有超然的变化,是一种明显的记号,让地上的人知道耶稣基督,快从空中降临地上。故灾难的起头就是大灾难的预兆。在大灾难里,凡经过灾难的犹太人,大致都知道耶稣基督再来;因有很希奇的预兆给他们知道。可是我们今天等候主再来,并没有任何特别之预兆,没有任何变化,也没有日头变黑的现象,没有大灾难时那种严重的灾祸──带着神迹性的灾祸──。故不能计算主何时再来,那么,有没有其它的预兆呢?有的只是普通的预兆,是有历史以来都有的,所以无法计算,在(太24:7)前所提及的说有人要迷惑我们,冒基督的名来,在信仰上有异端的发生;有打仗的风声,这一类的事,是我们向来都听到的;不过却愈来愈多了,愈听则消息愈坏,故我们知道主来的日子实在近了!当主耶稣说完要来的预兆时,就劝勉信徒要儆醒(太廿四44)。
我们该如何等候主再来?就是要儆醒预备,在(太廿四32)说及几个重要的比喻。在24章末段论及忠心的仆人,按时分粮给家中各人;但亦另有一恶仆,那么忠心的与恶的有何分别呢?分别之处乃是恶仆说:我主人必来得迟,就动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主耶稣就说: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时辰,那主人要来,重重的处治他。恶仆与忠仆分别在何处?恶仆并非不儆醒,也不是不忠心,而是他说:主人必来得迟,不需要那么快忠心殷勤作工,那就是说待主人快来时才殷勤,才把所有的事都做得好,以表现忠心的样子!一个忠心的仆人,他的忠心在何处呢?就是按时分粮,平常也如此,不论主人在家与否都按时作工;不管主人何时回来,他每天都是一样。昨日忠心,今日亦忠心!这是最聪明的仆人,也是儆醒的意思。这也就是我们等主来的最好准备,不论主何时再来;我们都天天忠心,天天照常一样地工作。
(太25章)中的十个童女比喻,有五个愚拙的,五个聪明的,到最后主劝勉信徒说:你们要儆醒,因为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结论是说明童女忠心地准备。十个童女,聪明的和愚拙的都打盹,但聪明的虽打盹而灯里有油;那灯不是等新郎来才发亮,而是未来时已发亮,来了也发亮。而愚拙的则灯在新郎未来时已亮,但新郎来了却不亮!意即他们的光在主来之前发亮而已。故儆醒的意思是要到主来了之后也要亮,不是虚假的稍为受圣灵的感动,也不是只有一些行为发出来;别人以为你是受圣灵感动了,而是要有真实生命所发出的行为。那种光能在基督台前一样发亮的,这就是儆醒。该知道主耶稣并不是那么容易欺骗的。你的光要经得起考验,要认识到那充满虚假的光明就是不儆醒。求主教我们作一个忠心儆醒的仆人,实实在在的活在主基督里。这样,不论祂何时来,我们都能经得起考验,是聪明的童女,忠心的仆人;让我们见主面时,都是欢欢喜喜的。阿们!── 陈终道《四福音书中之耶稣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