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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拉基书第二章

 

B 审判(二19

  1. 以上的控诉或许包括祭司以外的人,不过审判却是特别针对他们。称谓的方式,哦,祭司们,有不祥之感,让人想起被掳前先知审判的信息(如:何五1;摩三1;弥一2)。这命令(希伯来文 miswa)意味着即将宣布的审判绝不会减轻。

  2. 你们若不听从,虽然审判是以条件子句开始,但本节的结尾显示,避免受刑的可能性已经消逝,缓刑的时期已经结束。这句的结构可能是受申命记二十八15的影响,先知在提到耶和华将使咒诅临到时,可能是想到这节经文。动词临到是强化形式,因此可以译为“投出”或“放松”;咒诅必会临到,不会撤回,一旦宣布,立刻生效;就像祝福一样,不会改变(创四1114,二十七37)。我要咒诅你们的祝福,可以从两方面了解。一方面,“祝福”可以解释为物质资源、先决条件;对祭司而言,便是接受百姓的十一奉献(民十八21);另一方面,可指祝福的话,这是祭司有权宣告的(民六2426)。无论是哪种情况,祝福都会反弹成咒诅,临到他们。事实上,玛拉基声明,耶和华已经执行这个威胁了,因为他们不把命令放在心上。这个讲法与哈该的“省察”类似(该一57,二18)。

  3. 玛拉基现在进一步指出咒诅的内容。我必斥责你们的后裔(直译,种子),AVRV 认为这是指收成减少,因此十一奉献与其他祭物也会减少;而 RSV 以“种子”指子孙(参:耶三十一27)。有些解经家改变元音的记号,结果就如 JB 的翻译:“现在注意我将如何瘫痪你们的膀臂”,NEB 也相仿:“我要砍断你们的膀臂”,意思是:使你们没有能力作祭司的工作(撒上二31;诗十15;参:王上十三4)。不过希伯来经文可以有这两种解法,相当合适。人数与收入逐渐减少的事实,虽然戏剧性不强,却亦为有效执行神审判的方式。

  又把粪抹在你们脸上,就是你们祭牲的粪。祭牲的排泄物要从圣所清除,拿去焚烧(出二十九14;利四11等);献低贱祭物的人令神非常厌恶,所以他们和祭物都会被丢到粪堆去,离开神的面。他尔根不直接写出这比喻,而译为:“我会让你们脸上显出你们犯罪的羞耻”。这种作法并不让人意外,因为这个意象大大冒犯了生来就受训要从事圣职的人,难怪他们会起反感。相较之下,第八世纪的先知们对祭礼的斥责(赛一1115;何四610;摩四45,五2123;弥六68)文雅多了。

  4. 希伯来经文和所有的直译本都同意,这个命令的目的是要使我与利未人所立的约可以常存,亦即:它要带来悔改,以致利未之约可以延续下去。圣经的警告一向都有积极的目标(结十八32)。不过,JB NEB 却译为消极性:“是我给你们这个警告,我的目的是要废除我和利未人所立的约”(JB);“我和利未人所立的约垮台了”(NEB)。这种“修正”乃是变动了一个字母(希伯来人 mihyot,取代了 lihyot;参:撒上十五26317。不过,这里的意思很难确定就是如此。主张此说的人,举撒母耳记上二31作支持──以利家受到审判;他们又认为,撒迦利亚书三章与六章914节有高举祭司职的意图。如果原来的希伯来文曾被改动,就必须在所有古译本翻译之前,目的在除去对祭司权柄的威胁。

  旧约并没有正式记载与利未人所立的约。事实上,在创世记的故事(创二十九34,三十四2526)和雅各的诗中(创四十九57),对利未都没有什么好评。但摩西与亚伦都属利未支派(出二1及下,四14),所以这支派随之出名;在金牛犊事件后,利未人执行了摩西的命令(出三十二2629;参:申三十三811)。民数记二十五1113提到的“平安之约”,是与亚伦的子孙非尼哈所立,并不是整个利未支派;最早提到这个约的,是耶利米书三十三21(参:尼十三29),那里假定这约很早就存在。摩西给利未支派祝福时(申三十三811),吩咐他们要以乌陵和土明指引百姓,教导他们,并主持敬拜,但并没有称这是约。随着时间过去,因为不断经历神的救恩,并感激利未人的事奉,“使神对利未的应许提升起来,超过原来针对他们的有限范围,而成为立约之神眷顾祂所有子民的一个例子”318

  在评估这节经文的含义时,关键乃在:玛拉基是否有可能宣告神会背弃祂的约,无论是亚伯拉罕、大卫,或是利未之约。先知书经常提到约被破坏,但每一次都是人没有守约(如:赛二十四5,三十三8;耶十一10,三十一32;结四十四7);神起誓永远不背弃祂的约(利二十六44;士二1)。耶利米书三十三2021就必须从这种背景来理解。虽然表面看来,大卫之约似乎已破坏(耶二十二30),但先知却知道绝不致如此,因为神的约必定会实践,就如自然律一样(创八22)。整个旧约都肯定神永远不会背弃祂的话,所以此处最好还是维持 MT 的意思,如 AVRVRSV。所有犯罪的祭司都当悔改,否则便会从圣殿被清除,以便利未之约能够立稳。

  5. 神拣选利未的目的,是要立生命和平安的约,这词汇只在这里使用过。申命记特别强调,委身于神的法则会使人尽享生命(申四40:“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六2,三十1520;参:耶二十一8);诗篇(诗一3,五1112,十六11,二十一4等)和箴言(箴三2,生命与平安会随着顺服的心而来;四1022,六23等)更是奉为圭臬。赐给利未人的这些福分,是使他存敬畏的心(参一6)。玛拉基从自己的经验中知道,对神的赐福若认识而震惊,就必会心生对神深刻的敬畏。那些傲慢的人献上不花代价的祭物(一813),对敬拜不耐烦(一13),还自信满满(一6b);他们绝不会对神的感到惧怕

  6. 凡是敬畏神的人,必会看重敬拜外在的细节;这样的人才具备基本资格,能教导真实的律法(希伯来文 tora)。这种教导显然不只是传授知识;其实即使是传授知识,老师也需要是正直的。神所拣选的祭司不但熟悉神的律法,并且要亲身遵行(参:结七10)。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圣经的主题之一为:话语是人格的指标(诗十五23;箴十二17及下,十八4),新约尤然(太十二3337;路六45;雅一26,三212)。他与我同行,这词汇代表与神亲密沟通,但用得不多(创五22,六9);以平安和正直,亦即,不但守约,而且享受这约。这种人不但借着言教,也透过身教,带出好的影响,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玛四6)。

  7. 按照传统,祭司的装备之一应该是律法的知识(申十七9,三十三10);何西阿埋怨道,他那时代的祭司忘了律法(何四6);另一方面,约沙法时代派遣臣子、祭司和利未人去巡回教训百姓(代下十七79);在以斯拉的时代,利未人帮助他解释律法(尼八7811)。玛拉基认定祭司具个人辅导的角色,当有人遇到状况,需要引导,就会去找他;为这缘故,他与神的亲密关系和对律法的了解,都非常重要。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活在祂面前,因此能从祂得到信息。“使者”的头衔加在祭司身上,这是头一次;不过先知哈该曾被如此形容过(该一13;参:赛四十二19)。玛拉基自己的名字或许让他想到这个描述法。撒迦利亚的第四个异象刻画大祭司进到神面前,得到装备,能成为使者(亚三7)。

  8. 玛拉基又回到当时的情形,追查如何从崇高的呼召堕落到现今的地步。失败始于祭司个人的生活,他们偏离正道,由这句话可看出,敬虔必须为生活全面的委身(参:徒九2,十九9等)。一旦放弃如此生活,他们在众人当中的事奉必受亏损,不但不能使多人离恶向善,反而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因为他们错解神的话(希伯来文 tora)。他们先用腐败的生活,后用错误的教导,作了神的负面代表。这种会误导别人走错路的可能性,令耶稣发出极其严厉的指责(太十八56);而站在领导地位的人,最具误导别人的危险性。因此雅各幽默地劝勉道:“不要多人作师傅”(雅三1)。

  最后,玛拉基看见利未之约已经腐败了;这个动词意味着“道德腐败”(创六12)、“破坏”(玛三11),只在这里用于约上。前面曾提出神从不背约的论证,因此尽管祭司违约,玛拉基绝不是指利未之约已经废除。正如与全国所立的约一样,以色列违约,审判便临到背约之人,但神的约却永远立定。

  9. 藐视神名的人(一6)遭到报应,因为他们被藐视。为了讨好一些人而削减神的要求,结果自己却被看为下贱,受到羞辱。一般人对敬虔立刻能辨视,对妥协祭司的假冒为善,也不会太慢蔑视。这种辨别能力和反应,至终都来自神,祂曾说:我使你们被藐视(参:太七7;路六3738)。先知在这段的结尾再次重复神的代表们所犯的两项错误:未能与神同行,并且企图讨好人。

 

317 这个修改是 Budde 所提出,为 Bulmerincq 采纳,F. Horst 引用于 HAT, p. 266. haya 偶尔在 niphal 形式,可有“到结尾”之意(但二1,八27),但此动词此处不在 niphal 形式,因此 MT 不会采用这个翻译。

318 W. Eichrodt,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I., J. A. Baker 译(SCM Press, 1960),p. 65.

Ⅳ 家庭生活的重要(二1016

  这一段可能包含来自三次讲道的题目,因为先知一开始(10节)的问题,是视全国为一个家庭;接下来(1112节)则视全国为属灵的家;最后四节转而谈国内个人的家庭生活。另一种看法则为:这里的主题是约的忠诚;这篇讲章是先知看到不忠诚的个案,有感而发。

  10. 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么?这个问题的意思,必须由上下文来决定。既提到我们列祖的约,就表示一位父很可能为列祖之一,或是亚伯拉罕,或是雅各(以色列)。圣经有“你们的父亚伯拉罕”(赛五十一2)之先例,耶柔米与加尔文偏爱这个解释;玛拉基经常提到雅各(一2,二12,三6),十二支派(列祖)都由他而出。玛拉基所谓的我们,无疑是指犹太同胞,所以即使他是以神为那一位父,他也不是在想“四海之内皆兄弟”。他所关注的,是以色列国内应当有兄弟忠诚相待的现象。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吗?将父与创造当作孪生观念,可参申命记三十二6和以赛亚书六十三16,六十四8(参:玛一6);不过这观念总是特指以色列而言,因为这个国家必须反映出父的本性,因祂已将祂的法则教导她(何十一1)。

  我们为什么竟不忠诚……?显示不重视约定、协议的风气,已遍及商业、婚姻及社会各种事情(赛二十四16)。然而,一个正直的人是绝不会亏负他邻舍的(诗十五4b)。不负责任的行为玷污了国家之约。这个动词与第8节不同,但意思类似;另一个约遭到破坏。

  11. 镜头从群众转至个人,先知指向一种风俗,历代以来以色列的灵性都受它的亏损,即与宗教文化不同的人通婚。反对通婚的理由不是基于种族。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时,有一大群混杂的人也随着他们出来(出十二38),他们愿意行割礼,守逾越节,向以色列的神效忠(出十二48;民九14)。波阿斯娶了摩押女子路得,但她已经放弃了基抹神祇,选择以色列的神(路一16)。玛拉基说:娶外邦神的女儿为妻,这句话直指反对的最大理由。“的女儿”意指具备某神祇“的特性”,她的整个性格完全与以色列之神的公正相反。一对夫妻若要愉快地生活,必须有共识,在宗教上必有一方需要妥协。以色列的经验证明,实际上总是要求比较低的一方获胜(王上十一18,十六31;尼十三2327),而背道很快就蔚为风气。既然被掳的罪魁是背道,这个群体竟会甘冒同样的风险,实在匪夷所思。

  用犹大以色列之名,显示先知认为回到犹大的人,是古老应许的现代传人。然而他们行了可憎的事,这个词十分强烈,用于偶像和与偶像崇拜相关的事(申三十二16;赛四十四19)。甚至埃及人也不与和他们文化不同的人往来(创四十三32,四十六34),而拜自己手所造之神的人,亦不会离弃这些神明(耶二11),但犹大亵渎耶和华的圣殿,因他们既去敬拜偶像,又来到祂面前。在以斯拉时代,祭司和利未人中有与异族通婚的情形(拉九12),而玛拉基既提到圣殿,似乎是将这些人包括在内。不过,有些人认为圣殿(希伯来文 qodes,“圣洁”)是指百姓,“圣洁的种类”(赛六13;拉九2),耶和华的产业(申三十二9)。祂所爱的当然是他们。权衡之下,这个解释比 RSV 的意思较好。

  12. 玛拉基祷告,要耶和华不让犯罪者有后代,以从这地除灭邪恶。任何作见证或回答的人是一句成语,其意义无法确知,有一些建议如下:有人认为这比方是指学生死背老师的教导(参 Vulg.AV专家和学者);另一说法,如 RV睡醒的和回答的,是指游牧民族晚上轮值巡行帐棚守夜;这说法可配合雅各的帐棚;而游牧者或定居者NEB)则是根据阿拉伯译本。他尔根不是翻译,而是解释,意译为“儿子与孙子”,这是先知想要说的意思。拜偶像的人,年老时无后人,显然不蒙福,其他人看在眼里,就不会去效法他;他将没有孩子延续他的罪。

  13. 先知又注意到另一个明显不忠诚的事,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不过,他首先批评过分夸大表现的感情,其目的显然是想感动神,要祂回答长期以来的祷告。有人辩称既然平民没有资格就近祭坛,这是比喻的说法;但如果是祭司犯的罪,就没有问题。他尔根推测,这里是指被抛弃之妻子的哭泣;耶柔米也跟随这主张;但这解释说不通,因为文中尚未提到她们。

  14. 流泪哭号也没有用,因为道德的过失──婚约破坏──切断了亲近神之路。汉摩拉比法典规定,婚姻是一法律契约,要签文件为凭319,但以色列人认为这是一种盟约,有耶和华作见证(创三十一50;箴二17),因此约束力更强。这种灵性的层面有助于家庭生活的稳定。双方各自对立约之神的忠诚,形成一种结合力,使俩人能终生相伴。伴侣一字通常用于形容男人的亲密伙伴,可以同生死、共患难的人(诗一一九63;箴二十八24;歌一7,八13;赛一23;结三十七16AVRV;但二17),只在这里用于妻子。藉此玛拉基平静地指证美满婚姻关系的模式:虽然幼年即结褵,俩人的情谊不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淡化。当然,只一味坚持法律上婚礼的约束力,不容许离婚,并不能造成这种伴侣关系;而忠诚与信实的个性,与彼此信赖的建立,才是稳定婚姻的要素。玛拉基控诉他的同胞,就是违背了这种信赖。

  15. 此节经文有困难,也许是某些文士觉得这教导很特别,而将其改动。解释的指标之一,是必须符合玛拉基清楚的用意,就是本节末所言,鼓励丈夫对元配忠诚。按照现今的希伯来文,实在无法成意,所以每一种翻译,包括最早的译本在内,都有解释的成分在内。问题的一部分为:“一”字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它可能是“造”的主词,代表一位神RSVNEB);它也可能是该动词的受词,主词(神)不言自明:祂不是造了一吗?(RV;参 AVRSV 小字),亦即:一体(创二24320。下一子句的解释:“得到生命(或灵命)的继承”,要看第一个子句如何定位;不过没有一个建议令人满意。有人主张修改,将一个元音变动(ser 取代 sar),使“继承”变成“肉体”,不过创世记二24不是用这个字(basar)。JB 采用这个修改:祂不是造了单一个体,有肉体和生命的气息吗?NEB 作:有肉体与灵命吗?这个文意甚佳。神造俩人成为一体,有特别的目的,是的,是要赐他们敬虔的后裔。当双亲忠于婚约,孩子才有安全感,这乃是敬虔生活的基础。家庭乃是学习神法则的学校,和操练的地方(出二十12;申十一19)。这个神设立的组织受到威胁,所以玛拉基极力劝勉: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

  16. 然而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耶和华说:因为我恨恶离婚。英文译本都同意这是先知的意思,不过希伯来经文读为:“如果他厌恶,送(她)出去”,古译本亦如此。显然经文被某个人改动过,他想将玛拉基的教导与申命记二十四1配合,那里容许离婚的事。这种读法完全贬抑了先知要传达的意思。以色列的神,玛拉基只在这里用这名字,用得很恰当,因为这题目与这被拣选之族未来的命脉有关。他认为离婚好像用强暴盖住人的外衣,这是比喻,指各种不公平的事,就好像无辜被杀之人的血,在衣服上留下记号给众人看。

  JB 使最后一句显得意义非凡:因此,尊重你们自己的生命,不要这样破坏信任。无论是为个人或为团体的好处着想,家庭最好不要因离婚而破坏。玛拉基的恳求,为耶稣的教导铺了路(太五3132,十九49)。

 

319 ANET, p. 171, No. 128. Elephantine 蒲草纸抄本中记载的婚约,ANET, pp. 222, 223.

320 还有一个可能性,为犹太注释者所偏好:“一位”或许指亚伯拉罕(参二10);然而有人抗议,因他娶了夏甲,成为娶第二房的先例。那么,先知就会回答,亚伯拉罕的动机不一样。他是想要得到敬虔的后裔。R. Cashdan, Soncino Commentary,推出这观点,及其他观点。这些解释的弱点为:使先知的主要论点显得不够强。

Ⅴ 耶和华将在公义中临到(二17~三5

  恶人事业发达的老问题,在玛拉基的时代也困扰人心。神似乎恩待坏人。耶利米(耶十二1)和哈巴谷(哈一24)都质问神,祂公义的护理何在,但同时他们仍然坚信,神的公义至终必要彰显。然而玛拉基的同胞却失去信心,并且对神冷嘲热讽,完全放弃分辨善恶的用心,所以先知以未来的审判来警告他们。值得注意的是,他没有尝试举出神义论,来为神的作法辩护。那样作或许能说服人的头脑,但先知明白,他需要震撼人的良心。

  17. 圣殿重建之后,失望随之而来,因为几十年过去了,并没有超自然的事显示耶和华回到锡安。从表面评估,犹太人已经尽上本分,但神却没有实践应许(参:亚八3)。祂的耽延被无神论拿来作借口。公义的神在哪里呢?这问题等于怀疑祂的存在。由于这种信心的失败,他们用言语烦琐耶和华;祂绝不会对人的祷告和问题感到厌烦,只对人的罪厌倦(赛四十三24)。──《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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