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该书绪论
作者简介
唐佑之博士
唐佑之博士,一九二五年生于浙江鄞县,四九年来港后受浸。五二年赴笈台湾。五八年被按立为牧师,又先后于六○、六一及六七年获文学士、道学士、神学硕士(主修旧约)及哲学博士学位(主修旧约文学及神学)。
六七年任职于台湾浸信会神学院;七一年来港,出任为香港浸信会神学院院长及教授。七六年迄今,于美国金门浸信会神学院教授旧约。
总论
复兴先知之著作
在旧约中,复兴时期的先知为哈该、撒迦利亚及玛拉基。他们是在被掳归回的时候,向以色列传扬耶和华的信息。哈该与撒迦利亚是同时期的,约在主前520年,他们信息的重点,在于重建圣殿,憧憬复兴的前景。玛拉基较迟,可能在以斯拉与尼希米的时期,圣殿早已重建,但宗教状况不佳,以色列人对神复兴的应许发生怀疑,缺乏信心,在敬拜上只是外表的礼仪,先知再加以警戒,耶和华是公义的神,祂是轻慢不得的。
(一)复兴的背景
在被掳以前的先知,以色列民族的败亡,已经是朝不保夕,急速地将被掳掠。虽然他们仍怀着盼望,深信耶和华最后必得胜利,但在目前的困境中,是有极端的危险。这些先知成为当代的守望者,警戒将至的灾难(耶四5;结三17,卅三4;何五8,八1;珥二1;摩三6)。从阿摩司起,以色列北国与犹大南国,都得接受灾难的信息。火必焚毁耶路撒冷(摩二5),撒玛利亚的结局已将临到(摩三15,八2)。以色列人好似狮子吞食中的掠物,被撕碎,遭肉食,无法逃脱(何五14,十三7、8)。光已经熄灭了(赛五30),地土必然荒凉(六11),洪水泛滥、已经涨到颈项(八7、8)。虽然犹大在希西家王的改革下,已从颓势中挽回。但玛拿西暴政的统治,又沦落在迷信与罪恶之中,直至约西亚王再次的改革,从表面看,这是更澈底的革新。但实际上罪恶的积习太深,曾几何时,人民又深陷于异教的恶行里。在约西亚于战场下阵亡之后,国家的衰败每况愈下。终于在587年圣城陷落,圣殿被毁,国家就此败亡了。
从旧约的历史看,从摩西至基督,有无限沧桑的经验。出埃及时,神曾恩慈地向以色列启示。以后似乎一直有衰落的现象。改革是有的,常无法持久。在整个的悲剧中,重复看历史的因果:被拣选、蒙福分、背圣约、叛逆神。南北二国相继沦落败亡,一蹶不振,在神的审判之下,再也无法恢复民族独立自主的尊荣。他们好像野葡萄一样,长得很不正常(赛五2;耶二21),这样的树木一定倒下(赛六13)。以后灾殃频仍。圣城另一次浩劫,是在主后70年,再遭掳掠,又预言末时最后的审判(太廿四章)。被掳的事,对以色列与犹大,真是“耶和华的日子”。
圣城的浩劫是在597年开始(所谓第一次掳掠),至587年被毁(第二次掳掠)。还有583年因巴比伦委派的基大利被杀,酿成第三次掳掠。在以色列人的感受中,民族的生命完全死亡了。他们已成枯骨,希望也已消失殆尽了(结卌七11)。从人的观点看,他们再也没有甚么可依据的盼望,但是以西结却看见一幅复兴的异象,复活竟然成为必有的现实。耶和华要再造祂的子民,并将分裂的两国再度联合起来,在大卫家的领导之下,圣殿重新建立(结卌七章)。拣选与圣约,在以赛亚书第二部(四十至四十八章)早有预言。这位伟大的救赎主,要将以色列当作祂的仆人,雅各是祂所拣选的(四十一8),所以他们不必害怕。祂为自己的缘故,要涂抹他们的罪污(四十三25),计划他们归回故土,重建圣殿(四十四28)。波斯王古列虽为外邦人,也可被耶和华用作他的受膏者,为成就祂的目的。他们突然发现这位无比的神可以饶恕他们过去的罪恶,实现他们现在的救恩,并且预示地们将来的荣耀。天地都要见证:耶和华爱他们(赛亚四十八14)。
这就是先知的信息。以色列历史展开新的一页,就是在539年,古列经过二十年的征服列国的生涯,以新世界帝国君王之尊,凯旋进入巴比伦大城。巴比伦在562年尼布甲尼撒王离世之后已在衰败中。六年之后,他的继承者被尼布尼多逐出,而夺取了王位,引起许多反对的势力,使他在552年规避到亚拉伯,由他儿子伯提撒沙来当政。那时波斯王室中的古列,不仅在本国获取了王权,也趁玛代内部之分争,而轻取那国的政权。从此,玛代波斯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他的权力扩展至亚美尼亚(Armenia)与革巴多西亚(Cappadocia)。他征服了整个小亚西亚及希腊,更向东到达百底亚(Parthia)与阿富汗(Afghanistan)。事实上,版图之大在当时是空前的。甚至以拦(Elam)以及亚述国都已向他降服。巴比伦完全是孤立的地位。终于在539年10月,为古列的帝国所征服。
这样的局势以后果然影响犹太人,记载在以斯拉记第一章一节至四章五节。照第一章二节所说,古列承认:“耶和华天上的神,已将天下万国赐给哉,又嘱咐我在犹大的耶路撒冷,为祂建造殿宇。”在“古列纪念柱”(Cyrus Cylinder)上的文献,可看出这样的说法,记述他征服巴比伦之后,重建圣殿,恢复别族的信仰:“求诸神因我恢复他们的圣所,垂听我每日祷告而施恩……”1其实他只是为政治的目的而给予宗教的赞助。但是对犹太人来说,确是一项鼓励。他们可以返回故土,在耶路撒冷重建圣殿,并且收回一切被尼布甲尼撒掳去的器皿。以斯拉记列出归回者的名录(二章)之后,即重修祭坛(三1-6)。献祭的事竟然在圣殿的废墟上恢复。以后又得着古列王的准许,运来许多木材(三7),重建圣殿的事终于开始了(三8-13)。
可惜重建的进度太慢。有些混杂的人,他们想与犹太人合作共同建造,以争取政治的便利。当时犹大的领袖所罗巴伯与约书亚立即拒绝妥协,因为若不抗拒,无疑接受宗教的背道与道德的堕落。于是敌对的情形足以阻止重建的工作,圣殿仍是一片废墟,直到主前520年(参阅拉四1-5)。
古列于530年在战场上阵亡,他正与野蛮民族来东北的进犯,那时他还未曾完成交通建设,军队调动的系统还不完善,但是他开明的作风确实甚负盛名。根据历史学家希罗多德(Herodotus)的著述,古列为波斯的国父,因为他以慈悲为怀,专为人民谋求福祉。2他的儿子康比西斯(Cambyses)却是个暴君,十分顾忌对他王权威胁的势力。结果他还是被他兄弟巴底雅(Bardiya)刺死,(有一说,他是被逼自杀的)因为这位兄弟甚得民心。康比西斯最杰出的成就,是征服埃及,并入波斯帝国的版图。在522年,在他从衣索匹亚(或埃底阿伯Ethopia)回来的途中,闻说冒充他兄弟巴底雅的人篡夺王位,发生在东部。细节不甚清楚,有人甚至以为是他自杀身死。当时既无直接的继承人,大利乌原是书珊的省长之子,是在康比西斯手下的将领,随即就夺取了王位,那时康比西斯的军队正好途经巴勒士坦,掠去许多财物,造成贫穷的现象,可能就是哈该所指出的(一6、9,二16起)。
康比西斯死后,许多叛变的事就应运而生。大利乌王首先要除尽巴底雅残余的势力。在522年9月,在各地仍有战事,从伊朗到东部,从小亚西亚至西部,从埃及到南部,这些都记载在石碑上,在伊朗的毕希斯登山崖(Behistun cliff)可以发现,在左边有大利乌王的像,脚踏在加大玛(Gautama: pseudo-Bardiya)俯伏的身上。3究竟甚么时候才止息这些叛乱,有不同的说法(参阅亚一11)。但大利乌建立他的王朝,是在520年左右。那时哈该与撒迦利亚,奉耶和华的命传信息。
这两位先知对当时时局的感应怎样,殊难臆料。但在他们以前的先知常在历史的危机发言,那么波斯的情势是否也在这两位先知的意念中呢?有的学者认为如此,4但他们应该在十八个月以前发言,因为那时的情形更为重要,实在从他们的信息中,并无任何迹象。但是列国的纷扰只有使犹大更警觉神公义的审判。波斯国的不妥,也许引起人们想起阿摩司时代的大地震(摩八8及九5)。耶和华在万民中施行审判,是否引起先知的愿望,大卫家的政权还要恢复。如果这位弥赛亚要来,圣殿必会欢迎他。先知以西结曾看到这盼望,圣殿必须重建,现在就得采取行动。
但是在幼发拉底大河那边的总督省长们,他们是亲波斯政权的,就强调古列批准的重建计划,向大利乌来建议。有一项文献,在伊克巴德那(Ecbatana)发现。内中记载的,大利乌非但不可禁止,两且应积极地给予物质的援助(拉五6-六12)。大利乌对这事一定十分重视,因为他常感到任何对本国的政权有所威胁,就不可任其发展,看来他并没有怀疑犹太人,对尼希米在耶路撒冷所为的,并不反对。关于所罗巴伯以后的情形,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似乎以后没有继承他的人,是否波斯政权对他有所顾忌?至少犹大人对他的期望太高,引起波斯的猜忌,也未可知(参阅该二21-22;亚四6起)。但是无论如何,圣殿还是继续地在重建的过程中,最后于516年完成,似乎没有遭受波斯的反对,没有历史的资料足可稽考,但圣殿建成却是事实。5
从圣殿建成之后,一直到以斯拉的时代(515-458 B.C.),只有两件分开的事件,记载在以斯拉记第四章六至廿三节。那是在大利乌王时代的一些有关国际关系的。首先,他曾组成建筑公路的工程,使王家旅行的路程可减少很多(好似撒迦利亚描述马队巡逻遍地一段)。第二,大利乌面对希腊权力的兴起,使世界首领们的注意力转向西方,果然希腊继波斯之后成为强权。那时希腊与近东已有贸易的交往。事实上,主前二千年就有这样的贸易,但以后发展更多。但是波斯与希腊的冲突,确将大批的亚洲人带到希腊本土。所以那时已经提到希腊,在圣经的书卷中出现,就不足为奇了(参阅亚九13)。
犹太的历史总是与强国有关,因为他们已经丧失了自主。主前第五世纪时,撒玛利亚的官员向他们征税太重,超过他们的收入(尼五4),又向他们个人征税(五15)。他们又屡受控告,说他们当地的政府太集权,这是在亚哈随鲁王(拉四6),亚达薛西王(四7-23)的时候。犹太人既无法自行申辩,只感到他们十分无助。他们对将来不敢寄以希望,民心低落,宗教与道德的情形都差,尤其是在玛拉基书中反映出来。
先知并非没有给他们看到一幅光明的画面,其实他们所给予的,是一种久远的见解,一直向前展望。甚至在新约,仍看见这荣耀的盼望。基督终于降世,两且祂还要再来,实现祂最后的国,指着甚么时候,并怎样的时候,只是需要详细察看这些事(参阅彼前一10-12)。
1 J. Pritchard, Document of Old Testament Times, 1955, 93, 94,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 315, 316, J.A. Thompson, The Bible and Archaeology, 1962, 174-180.
2 Herodotus III, 89, 214(Penguin Classic Edition)
3 J. Pritchard, The Ancient Near Eastern in Pictures, plates, 1954, 249, 250.
4 J. Bright, History of Israel, 1960, 355. D. Winton Thomas, "Haggai," Interpreter's Bible, VI, 1039.
5 P.R. Ackroyd, Exile and Restoration, 1968, 165.
(二)圣殿的意义
哈该与撒迦利亚基本的任务,是在鼓励人民重建圣殿。这就引起一个问题,在当代他们的信仰思想是甚么?先知的工作,本来不是为发动建造圣殿的事。先知拿单当时曾准许大卫的继承人建殿(撒下七12),在拿单的眼中,耶和华的显在,圣殿还不如帐幕那么具体,因为帐幕可以移动,更有自由表明神与人的关系,神可常在会幕和帐幕中行走(七6)。至于礼仪方面,在会幕与圣殿,是没有甚么分别,虽然圣殿是固定的建筑,并不因此影响敬拜的性质。
关于献祭的价值,常引起人们的研究。在第八世纪的先知信息中,强调赦罪的恩典不是在于礼仪,而在于悔改归主,有良善的行为(参阅赛一11-20)。献祭的只能对付外面的罪,而不是内里的罪。以色列人只是以礼仪的外表,看到从外表至内里切实与神和好的经验。6个人得着赦罪的恩典,并非一定要有献祭的行动(撒下十二13,诗卅二5)。有些诗篇甚至认为献祭并非神所要求的(诗四十6,五十一16、17)。先知在被掳时特别强调,耶和华并不只在圣所,甚至在被掳之地(耶廿九12-14;结十一16)。但是圣殿的重建,最基本的原因,不只在礼仪,如果参阅诗篇第五十一篇十六、十七节,可有这样的答复。
在旧约中以色列人的观念,锡安是一个重要的地名,有很丰富的涵义。这个地名首次出现在大卫攻取耶路撒冷事件的记载中(撒下五7)。锡安山成为大卫王权的象征,大卫的王位是永远的,因为他的朝代永久不衰的(撒下七16)。这就与弥赛亚盼望有所连贯的。当耶和华拣选锡安为祂居所(诗一三二12、14),这圣所要永远分别为圣(代下三十8)。锡安山是神所爱的,祂拣选锡安山为圣所,是建立永存之地(诗七十八68、69)。虽然天上的天还不能容纳祂,神却在地面上一座特殊的山建祂的居所,称为祂名下的殿,使祂的名得以传扬(耶七11)。无怪乎在耶利米当代的人,都相信圣殿一定不会毁灭(耶七3)。但是圣殿还是被列国的人毁灭了,这一定是神所容许的(结七21)。他们亵渎神的名,因为他们不知道,在圣殿被毁之前,耶和华的荣耀已经离开圣殿了(西结十一23)。
可见圣殿必须重建,因为耶和华的荣耀必须恢复。列国的人以为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神,不会因以色列人被掳到外邦而消失,以西结书第卅七章廿八节记述耶和华的话:“我的圣所在以色列人中间,直到永远,外邦人就必知道,我是叫以色列成为圣的耶和华。”以色列人必须知道,神的拣选是不会后悔的。耶和华万军之神说:“我为耶路撒冷为锡安心里极其火热。”(亚一14)神必再拣选耶路撒冷(二12)。
在以西结的思想中,圣殿与圣约二者是相连的,“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永约。我也要将他们安置在本地,使他们人数增多,又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结卌七26)。其实当这信息传出的时候,圣殿还在废墟中,在外面看,毫无任何迹象,说明神再与他们同在,使他们得以复兴。当先知哈该劝导人们重建圣殿,工程一开始,他就立即保证说:耶和华与你们同在,而且以耶和华的口吻说:“我与你们同在。”(该一13,二4)。可能当时人们怀疑,神是否仍与他们同在。以西结看见耶和华的荣耀会回到耶路撒冷,但也看见有圣殿来迎接祂(结四十三1-5)。圣殿的建成,完全是神的灵工作,不是出于人力(亚四6)。耶和华管理万国的事(亚一8-20),而由哈该与撒迦利亚来激发起来的。圣殿得以建成,可说明所罗巴伯是神合用的器皿(亚四9)。所以这就是一个明确的记号,圣约是已经赓续了,没有中断。撒迦利亚是在回溯神与以色列人立约,有摩西与约书亚,得看神的同在。这古时的应许必然实现。
为甚么圣殿是必需有的呢?当弥迦宣布耶路撒冷即将毁坏(三12),他立即描述新的圣殿,这圣殿的山必超过诸山,万民都要流归这山,听见神的道,因这道为世界带来和平(弥四1-4;参阅赛二2-4)。在这末后的日子,耶和华的殿必再建立,弥赛亚的盼望就要实现。在以赛亚书第四十至五十五章,耶路撒冷经过刑罚之后(四十2),圣城与圣殿必再建立(四十四28),有极大的喜乐。圣城的复兴,人们必因神作王而欢欣(赛五十二1、2、7)。圣殿的重建,是引入弥赛亚时代必有的条件(该二6-9)。玛拉基宣布,耶和华忽然来到祂的圣殿(玛三1)。
圣殿的重建,是信心与奉献的行为。这是一种象征,将过去与现在连结起来,神的圣约必赓续下去。圣殿象征神的目的。主耶稣以祂的身体喻为圣殿(可十四58),拆毁了仍必重建(可十四58;约二19)。信徒是活石,建立成为灵宫(弗二19-22;彼前二4、5)。
6 I.H. Marshall, Kept by the Power of God, 1969, 17.
(三)弥赛亚预言
在以色列早期的历史中,救恩的道理已经十分具体。他们经验出埃及蒙拯救,又进入迦南美地。在与异族人争战中,有拯救者引领他们,使他们得着胜利。所以这些救恩的事(如出十五1-18及士五2-31),成为若干诗篇的主题,以后是诵唱的赞歌,是历代传诵,经久不忘的记忆。有两项传统的思想:(一)深信将来必有平安与富足。(二)深信拯救者,必为神差派,以神迹奇事的方法,拯救以色列人。
关于后者,是历代的愿望,也看见神给予恩赐,在士师身上,甚至君王扫罗,也在这些恩赐领袖之中。这就使人联想到以后大卫家王位赓续的基础。先知拿单的应许:“你的家与你的国在我面前必永远坚立,你的王位直到永远。”以后再予重申,有圣约的关系(撒下廿三5)。也许多时被人认为这纯然是民族的,还没有普世的范围。诗篇的作者感到欢欣,因为未来的君王必从神得着权柄,统管列邦(二7、8),在遍地建立神的律法与公义(诗四十五4-7,七十二1-4)。当他将仇敌打败,公义与和平必然兴盛,神的国度就要实现。自然界也大量供人食物,导入有福的时代(诗七十二3、7、9-11、16)。
被掳以前的先知,往往无法给予十分乐观的画面,因为他们强调向主效忠的事,却不能希冀圣约的福分,被掳的事是必有的。但是在被掳的经验中,以色列就谦卑起来,肯真正悔改与顺服,以致怀有希望,等候神拯救的日子。况且,先知预言的君王,似乎是超人(赛九6)。他公正的治理,是万民所向往的(十一10)。他的政权之下,不仅贫穷卑微的人得着权益,连牲畜都有保障,不再彼此残害(十一6起)。耶利米遭受他当代的人们反对,因为他们只有虚假的乐观,给予人们乐观。但是他仍坚持将来的王是来自大卫家的,是公义的苗裔。他的名字为“耶和华是我们的义”(参阅耶廿王5、6,卅三15、16)。至于王有中保的角色,那是被掳之后才发展的。
古列要派犹大的省长,来引导归去的人(拉一8起),有所罗巴伯,他原是约雅斤的一个孙子(代上三16-19),由他在复兴的故国中处领导的地位,使人们对大卫家王位的恢复,又重新充满了希望。哈该甚至宣告他为耶和华所拣选的,并且授权为印(该二23)。在撒迦利亚看来,他不仅要完成圣殿重建的事,甚至成为两大受膏者之一,站在全地之主旁边(亚四14)。另一位是大祭司约书亚,在第三章八节与六章十二节,就是耶利米所指的苗裔,有中保的功能。官长与大祭司,是以色列传统的领袖,对弥赛亚观念为有创造性的贡献。
在被掳以后的先知群,只有撒迦利亚书第九章九、十节,较为明显地论未来的君王。这首凯旋的诗歌,是取自雅各的福分中的形象(创四十九11),也采取诗篇第七十二篇的内容。他不是像一般的君王显赫与威风,以得胜者的姿态,雄纠纠地骑着骏马而来;他竟然十分谦和地,骑着驴驹来与当地的贫民认同。耶和华维护他,解除万国的武装,让他来治理全地。他是万世全地的君王(亚十四9)。
有关荣耀的盼望,这不仅是撒迦利亚书第九至十四章的主题,也是救恩的应许。有早期诗歌,描述战场的情景。他们曾受灾祸,如在埃及的奴役,以及巴比伦的掳掠(亚十8-12),也特别提及领袖受弃绝的事情(十一8),他甚至被杀,最后却引起极大的惊异(十三1、9)。胜利必可获取,武器终归废除,人力究竟不足。以后地大震动,宇宙都大为改变(该二21、22)。所罗巴伯看见,他被拣选,是有特殊的后果。
撒迦利亚看见耶路撒冷城周围环境的变迁,连宇宙的现象也有改变,日夜的更迭停止了。神的干豫结果带来久长的和平与繁荣(亚十四3-9)。
在他们想望等候的期间,玛拉基是当时的先知,他深信结局已经临近,虽有最后的使者加以警戒,预备主来的道路,但是破损之处仍多,尤其如火一般无法逃脱(三1-3)。以色列不是因袭下来的作圣约之民,因为凡亵渎神的,必定灭亡(四1)。在犹大耶路撒冷中道德的失常,必须承受公义的审判(三5)。只有真正与神联合的人才得拯救(四2)。因此,玛拉基纠正那些纯民族主义的观念,同时又说明,和平与繁荣还不会实现,一直到耶和华亲自干豫历史的时候。神要在以色列以及万国中执行公正,赐福给义者,只有他们才蒙神保留与保守。
旧约的结语,就在严肃与希望的论述中阐明了。这希望的实现,还要有很长的启示的历史,直到拿撒勒人耶稣在祂的生平中,才归纳了先知的预言,实现了弥赛亚的盼望。
哈该书绪论
一 哈该其名
在被掳之后的以色列,有从巴比伦归回的人群,以及留存在应许之地的居民。他们有行政与宗教的领袖,但是自被掳之后,一直没有听见先知的声音。终于在主前520年六月初一日,神再实现祂的应许,为祂的子民兴起一位先知,来传达祂的命令(申十八15、18)。哈该是被掳之后第一位先知,有这样的福分与责任。
哈该的先知职任与功能,有清楚的阐明。他被称为先知,有七次之多。在圣经中同名的共十一次(该一章1、3、12,二1、10;拉五1,六14都附有先知的头衔)。他显然无需再有甚么简介了。在当时耶路撒冷的社会中,他是有相当的名望。他是耶和华的使者(一13),在本书中是有权威传扬神的话。他主要的任务,是勉励官长与百姓重建圣殿。人民都响应他的呼吁,接受他的信息(一12-15上),足见他确有耶和华真先知的权威。
除了他是先知之外,其他似无甚数据可资稽考。我们也无意为他来写传记。关于他的家世出身,出生的地点,生平的概略,以及离世的年岁等,都在书中没有提及,正如俄巴底亚及哈巴谷一样。
哈该其名原意为节期(Hag)。在创世记第四十六章十六节与民数记第廿六章十五节,中译名为“哈基”,是迦得支派的人。在撒母耳记下第三章四节,大卫的一个妻子为“哈及”。历代志上第六章三十节,示米亚的儿子是哈基拉,这些都是以“哈该”为字根。这名字的音大概是正确的,因希腊文译名为Aggaios, 拉丁文为Maggareus or Aggaevs。1耶柔米与若干近代学者认为“哈该”其字之字尾(ay)是形容词,如巴西莱(Barzellai),此处可译为“节期的”(Festal),也许他是在节日出生的。与他名字有类似的形式,如在以斯拉记第十章十五节“沙比太”(Shabbethai),原意为安息日的,可能他是在安息日生的。哈该其名也出现在亚兰文中,例如在伊兰芬丁的贝壳明训的文献中,有一封书信,是外邦人向犹太人问候:“致我弟兄哈该,你的兄弟雅豪”。2在希伯来的印记,腓尼基及南阿拉伯之文献中,也都有哈该其名。3
有些学者作若干臆料,可能不甚可靠,却饶有兴趣。他们将哈该其名改为哈该利亚(Hagariah),“耶和华束腰”,推测的方法是根据撒迦利亚原为撒该。4
由于有关哈该的生平资料十分短缺,哈该又可译为“我的节期”,这就使若干学者认为,“哈该”与“玛拉基”同样为表征的名字,认为作者是佚名的。第一章一节是月朔,第二章一节又是住棚节的第七日。第二章十八节,正是圣殿奠基的日子,都是节期,所以以此为名。5但是这种说法未必可靠,因为这究竟与玛拉基不同。哈该书的历史背景十分清晰,一定是有哈该其人,至多哈该为他的姓氏,这是保守派学者所公认的。6
哈该工作的时期可以确定,因为本书的信息,皆有明确的日期。他工作的时期很短,所有的信息都是在大利乌王一世(即521-486 B.C.)之第二年,应为520年。根据巴比伦文献所提示的,都是以月朔计算,是将旧的阴历及裘理古历(Julian Calendar),就可以有正确的算法。7所以哈该书内一切的信息,都可有确实的日期:
六月初一日(一1),主前520年8月29日
六月廿四日(一15),主前520年9月21日
七月廿一日(二1),主前520年10月17日
九月廿四日(二10-28),主前520年12月18日
以上的日期都为大多学者所接受。8
照一般解经者所主张的,哈该是祭司家出身的。可能在巴比伦出生,却在青年时归回耶路撒冷,他亲眼看见圣殿重建,以后他死后葬在祭司的坟地,有十足之哀荣。9有些学者甚至将若干诗篇,归入哈该与撒迦利亚著作的作品中。如诗篇第一三七、一四五至一四八篇,在七十士译本中的各诗篇有标题述明。在拉丁文译本有第一一一、一四五及一四六篇,在利亚文译本有第一二五、一二六、以及一四五至一四八篇。哈该与撒迦利亚或从希腊文译本中再加修正,甚至也修正希伯来经文,而产生拉丁文及利亚文的译本。但是如果细察诗篇第一一一、一二五、一二六篇,又无法作这样的归类。
从哈该书第二章十二至十四节看,哈该好似是祭司,因为他特别注意礼仪的程序:但是他又好似是管理祭司的,自己不是祭司。根据希伯来的传统,哈该不是祭司,而是先知,因为他祭司的身分并不清楚。10哈该虽十分着重礼仪,但他不是如以利亚那种“祭司先知”(Cultic Prophet)。祭司先知与著作先知究竟是不同的。11
哈该的先知职事的时期虽然不久,他信息的记录不长,仅稍比俄巴底亚长些,为旧约书卷中第二简短的书。但是他的重要性并不容忽视。在那时人们充满失望与属灵低落的情形,他却单纯而热切地向人民传道,让他们振兴,再仰望神所应许的福分。在他鼓励他们重建圣殿的信息,哈该给予他们新的属灵之目标,使神的百姓没有在历史的危机中消沉。12
1 M. Noth, Die israelitisch Personennamen im Rahmen der gemeinsemitischen Namengebung, 1980, 36ff.
2 J. 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 1944, 491.
3 F. Vattioni, "I sigilli ebraici," Biblica 50(1960) 360. F. Benz, Personal Names in the Phoenician and Punic Inscriptions, (Studia Pohl 8) 1972, 307, W.W. Mueller.
4 von. Walter W. Mueller "Altsu/darabische Beitra/ge zum Hebraischen Lexikon,"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75(1963) 304-306, especially 308; 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 492, 548-49.
5 T. Andre, Le Prophe&te Aggee, 1895.
6 J. Baldwin, Haggai, Zechariah, Malachi, 1972.
7 R.A. Parker and W.H. Dubberstein, Babylonian Chronology 626 B.C.-A.D. 75, 1956, also H.H. Grosheide, Ezra-Nehemic I, 1963, 112-13, J. van Goudoever, Biblical Calendars, 1959.
8 J. Baldwin, Haggai, Zechariah, Malachi, 1972, 29.
9 H.G. Mitchell, Haggai and Zechariah, 引用 Dorotheus and Hesychius.
10 Beyse, op.cit., 50-51.
11 T. Andre, Le Prophe&te Aggee, 13-18.
12 J. Lindblom, Prophecy in Ancient Israel, 1963, 421.他不赞同那种说法,认为被掳后先知在预言方面已经低落了,参阅W. Nowack, Die Kleinen Propheten, 1922, 311.
二 作者考证
本书四段简短的信息,是先知哈该所传讲的,日期确定地列出,并且都强调先知是神启示的中保。这些都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口传的信息与记录写作的,是否完全相同,就引起学者的注意。1有的研究本书编辑的性质,认为哈该书与撒迦利亚书,原为圣殿史记的一部分。撒迦利亚负责最后的校正。2也有人主张哈该书只为圣殿的记录,并非哈该所写的。本书所强调的是预言的背景,只为预言的历史作一番交代而已。在第一章一节;二章一、十、二十节都列有日期,第一章十二节如以述,第二章十三、十四节只是简短的引言,两且这些经文皆以哈该为第三者,问题在哈该除口传外,是否负责写作?本书现有的,是否为原来的形式?3
凡否认哈该为哈该书作者的,有下列的理由:
若从本书历史的性质看,哈该不可能是作者。本书与其他先知书不同。先知书只记载预言的信息。但是哈该书不仅有信息,也有信息传扬之后而有的后果,对听者的影响,听者的响应与行动。哈该是以第三者的称谓,表明是别人提说的。这样说来,先知本人不是本书的写作者。还有若干理由可资说明:
(1)哈该的名常冠以“先知”的头衔(一1、3、12,二10)。哈该自己不会常自称先知。当别人提到他,不仅提说他是先知,而且强调他有先知的地位,是以传信者的身分传讲:“耶和华如此说……”
(2)神的话常“藉”哈该,而不是“临到”他。(参阅一1,二1、10be yad)
(3)信息的排列,似乎也不是先知哈该自行写作的,这样循序,必是极费心思的设计。4
有人虽否认哈该为本书的作者,却必须承认他的信息是原有的。哈该的信息经过编辑的手法,仍保持哈该的口气语调,没有失真。
编者可能只知道信息的日期,却不十分详知当时历史,尤其是大利乌王朝的实况,所以提到所罗巴伯为弥赛亚王的事(二20-23),并没有强调神复兴以色列的应许。本书的写作或在圣殿重建的当时,或在重建之后不久,所罗巴伯仍未消失之前就是了。
关于本书作者,有若干推测。有的认为是哈该的同工或门徒,那些他亲信的人为要强调哈该的重要,尤其在圣殿重建的事上,哈该是主要的人物,而不是撒迦利亚,不可以撒迦利亚来取代哈该。5
在哈该第三次信息(二10-19),撒迦利亚已经在先知的职事中(可参考亚一1),在大利乌王第二年八月(即520 B.C. 10月间)。在旧约中,人们不提他们的前辈或同代的人,试看以赛亚,何西阿与弥迦书,可见一斑。耶利米与以西结也都完全没有提到对方。所以哈该不提撒迦利亚,也不足为奇了。6
有人认为在先知哈该以后一、二百年,有编辑者将信息加以整理并附注日期。这有点像历代志,将一切日期加以排列。7但是以历代志来比较哈该书,其实也有赞同与反对的意见。8事实上,哈该书既为先知文学,应该与申命记与历代志更为相似。9
又有人以为哈该书与撒迦利亚第一至八章既同样强调圣殿重建,可将二者列为同一的著作,最后编者应为撒迦利亚,诚如上述。10但是有关圣殿的记事,后世的人本来知道得十分有限,可能唯一可依据的是哈该书,除哈该书第一章十五节上,其也一切日期可谓十分具体。
至于哈该与撒迦利亚书的编者,可否也是编辑历代志的,是十分有趣的推测,但只是推测而已。
保守派学者认为哈该是唯一的作者。11哈该可用第三者的立场传出信息,使信息更加客观。12其用心可比较有些先知用第一人称,是从另一方面着重耶和华的信息,如阿摩司、何西阿、以赛亚、耶利米、以西结及撒迦利亚。
哈该书作者的考证问题,最有力的还是在日期。这十足说明圣殿重建的前后过程,说明先知秉承神的旨意而有力地传出信息。圣殿重建究竟不是人的工作,而是神自己发动的。哈该站在那么重要的地位,实在不容忽视,哈该是作者,因为这些是他的信息,他或许像耶利米一样,有门徒充他的文士书记。那么即使用第三者的口吻,确可有所解释了。13
1 P. Ackroyd, "Studies in the Book of Haggai," Journal of Jewish Studies, 2(1951) 163-76.
2 A. Klostermann, Geschichte des Volkes Israel, 1896, 212ff.
3 J.W. Rothstein, Juden und Samaritaner: Die grvndlegende Scheidung von Judentum und Heidentum, 1908, 34-41. Ackroyd, op. cit., 2, 12, 152.
4 C.F. Kell & F. Delitzsch, Minor Prophets tr. J. Martin, (1978 reprinted). D. Winton Thomas, "The Book of Haggai," in Interpreter's Bible. 6, 1956, 1035-49. D.R. Jones, Haggai, Zechariah and Malachi, 1962.
5 Nowack W. Die Kleinen Propheten, 1922, H.G. Mitchell,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Haggai and Zechariah, 1912; A. Deissler & M. Delcor, Les petitis Prophe&tes, 1964.
6 J. Bright, The Kingdom of God, 1953, 106; C.J. Goslinga "Het geheim der Verwachtung van Davids Koningschap," Gereformeerd Theologisch Tijdschrift 57, (1957) 6-21.
7 P. Ackroyd, "Studies in the Book of Haggai," Journal of jewish Studies, 2(1951) 163-176, 3(1952) 1-13; "The Book of Haggai and Zechariah I-VIII," Journal of Jewish Studies, 3(1952) 151-56; "Haggai," in Peake's Commentary on the Bible, rev. ed. M. Black, et al, 1962, 643-45; Exile and Restoration, 1968, 153-70.
8 D.N. Freedman, "The Chronicler's Purpose," Catholic Biblical Quarterly, 23(1961) 436-42, P.F. Bloomhardt, "The Poems of Haggai," Hebrew Union College Annual 5(1928) 153-95, esp. 156. F.S. North, "Critical Analysis of the Book of Haggai,"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sche Wissenschaft, 65(1956) 25-46.
9 W.A.M. Beuken, Haggai-Sacharja, 1967, 28, 35, 又认为历代志常采取申命记的用词,所以二者也无法作太明显的区分。
10 A. Klostermann, Geschichte des Volkes Israels, 212ff.
11 J. Ridderbos, De Kleine Propheten Haggai, Zacharia, Maleachi, 1935; E.J. Young, A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1949, 267-69; G.L. Archer, Jr., A Survey of Old Testament Introduction, 1966, 407-408; H.E. Freema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Prophets, 1968, 326-32.
12 O. Eissfeldt, The Old Testament: An Introduction, tr. P. Ackroyd, 1965, 426-29.
13 J.L. Koole, Haggai, 1967, 5-10.
三 全书合一
哈该书是那么一卷简短的书,如再质疑全书的合一,就几乎成为无稽之谈。本书有四项信息,前后有序,也必有其真实性。但是有人提出第二章二十至廿三节第四段的整段,在第一章十三节若干字句的重复,也在研究的范围。1
第二章十至十九节的真实性也有被质疑的,甚至有人以为九月廿四日,不是在大利乌王第二年,而是第一年。这年代是一般学者不认为是问题的。2
学者们大致提出本书两段经文:(一)第一章一至十一节;(二)第二章十五至十九节。第一章一至十一节似有若干问题,尤其是第五至十一节似乎多有重复,第五至六节,与第七、九至十一节相似。所以有人认为第一章一至六、八节为哈该的回忆录,而第一章七节,九至十一节为别人编辑的。3有人从此推断,认为第一章二节,四至八节讨论问题,以救恩的应许作结,而第一章九至十一节则为片断,并不完整。在这段信息中,对象也不同。第一章二节,四至八节的对象,是存留在当地的犹太人,他们怀疑圣殿重建会立即动工。但是第九至十一节的对象,是从巴比伦被掳之地归回的,他们回到故土,重整家园,忙于建造居住的房屋,却没有将圣殿重建的事在第一。4
其实自第四节至八节也有问题,因为第五节与七节似在思想与用语中有重复之处。从结构的分析来看,也许在于写作的用意不同。
除第一章一至十一节之外,诚如上述,第一章十三节也有问题。首先,在整个论述中,这节似是破坏或中断作者的用意。而且“我与你们同在”这一应许似是多余的重复,可参照第二章四节。再说本节又似乎在重复上一节(12节)。况且此处哈该不是被称为先知,而是耶和华的使者。5
第十三节实在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里有官长与百姓的态度,响应耶和华的话,他们现在不必惧怕(12节),却有信靠的心得着安慰。在第二章四节,鼓励的话需要重复,使他们可以刚强壮胆,而奋勇作工。第十二节下与其说是先知的信息,不如说是他的使命。6至于先知被称为耶和华的使者是不乏例证的,如历代志下第卅六章十五、十六节;以赛亚书第四十四章廿六节。所以本节的真实,不可否认。
学者们将第一章十五节作为单独的一节,与以下的经文较为衔接,应视为第二章的第一节,正如七十士译本、拉丁古文本,通俗本以及利亚译本。在本节两次注明日期,可分为两半,第十五节上仍为第一章,而第十五节下却应归在第二章内。这可能是合理的分法。
如果将第一章十五节上作为第一章的结束,似乎应有清楚的日期。是否应将第二章十五至十九节移至此处(15节下)?或可将大利乌王第二年,作为第十五节上及下两处的日期。这样,第一章十五节至二章一节可作:“大利乌王第二年六月廿四日”(15节上)。“大利乌王第二年七月廿一日”(15节下接二1)。这是英文现代译本(Today's English Version)及国际新译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的经文。
本书合一性的第二项问题是第二章十五至十九节,因为这段经文与上文(10-14节)不甚衔接。在第二章十四节“这百姓”似乎不是指以色列的余民,可能指撒玛利亚人。撒玛利亚人想参与重建圣殿的事,却是犹太人大为阻止的。所以大利乌王第二年九月廿四日,为犹太人作为犹太教诞生日。那在六月廿四日所讲的信息;即第二章十五至十九节所记载的,应列在第一章十五节上之后。7这种说法获得若干学者的同意,认为那是六月的,那第二章二十节应为九月。哈该的信息应在第二章十四节作结,以下的那段应在第一章末端。第二章十五节至廿三节应有祝福的应许,比较恰当。8因此,六月在第一章十五节上,第二章五节上,六、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廿二节上,都可成为作者重复的语句。实际上本书的合一性并未因此破坏。9
1 W. Bo/hme, "Zum Maleachi und Haggai,"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sche Wissenschaft, (1887) 215-16.
2 T. Andre, Le prophe&te Aggee, 1895.
3 P.R. Ackroyd, "Some interpretative Glosses in the Book of Haggai," Journal of Jewish Studies, 7(1956) 163-167.
4 O.H. Steck, "Zu Haggai 1:2-11,"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sche Wissenshaft, 83(1971) 355-79. F. Horst, Die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1964; W.A.M. Beuken, Haggai-Sacharja 1-8, 1967; K. Elliger, Das Buch der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1975.
5 G.A. Smith, The Book of the Twelve Prophets, 1943, E. Sellin, Das Zwo/lf. Prophetenbuch, 1929-30, D. Deden, De Kleine profeten, 1953-1956. Horst, op. cit. 根据W.A.M. Bauken, op. cit., 45. 第十三节必为外加的。
6 A.S. Van der Woude, Haggai, Maleachi, 1982.
7 J.W. Rothstein, Juden und Samaritaner, 1908.
8 I.H. Eybors, "The Rebuilding of the Temple according to Haggai and Zechariah," Studies in Old Testament Prophecy, 1970-71, ed. W.C. van Wyk, 1975, 15-26, esp. 19; C. Kuhl, Die Entstehung des Alten Testaments, 1960, 218.
9 W. Harrizon, Old Testament Introduction, 947, A. van Selm, "The Inner Cohesion of the Book of Malachi," Studies in Old Testament Prophecy, 1970-71, 27-40.
四 文体特性
本书的文体,是学者难趋一致的,因为有的认为本书是散文的体裁,平铺直,没有甚么秀丽的文句,可能过分忽视哈该的重要性。1但另一种说法完全相反,认为本书完全采诗文的形式,有十分完善的音律。2可能后者的较为有理。兹列举若干例证:
第一章三节的音律为三:四;第四节为三:三:三;第五节为四:四;第六节为四:三;三:三;二:二;第七节为三:四;第八节为二:二:二;第九节为四:四;四:四:四;第十节为二:三:三;第十一节为三:四;四:四;四:三等。每一节有二短句,每短句三拍,那就写作三:三;每一节有三短句,每短句为二:二:二,即每短句为二拍。
在哈该书,不是都可有这样的诗韵,有些确是散文,但散文有诗的韵律,先知著作大多都是这样的形式,那不仅有韵律,也有其他的诗体,如上下的对句(Parallelism)。有一种诗的交叉形式(Chiastic form),可在本书四处找到,即第一章四节,九节;十节以及第二章二、十三节。在文法的用法,有连串的分词(Infinitive absolute),将动词以清楚与生动的涵义表达出来(如一6、9)。在对语中(Dialogue),尤其采取有诗韵的散文,如玛拉基书一样(可参阅一4、5、9,二11-13)。3
本书以谐音,将信息的内涵表达出来。如人们离开圣殿而“毁灭”(hareb),神继续降“旱灾”(horeb)到地上(一9、11)。
作者在用词方面十分谨慎,而且将重要的用词反复,为使人的注意,有命令词:“省察”(一5、7,二15、18),“刚强”“作工”(二4)。他常引用先前的先知:如一6;(参阅何四10;弥六15;)一11(可参阅何二9)。
本书多次有“传信者的形式”(Messenger formula):“耶和华如此说”。他是始终以神的发言人,将神的呼声发出来。他是耶和华的使者(一13)、传信者,将信息传得清晰与全备。“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不仅在信息的开端,也在结语(二7、9、23),有时在中间加插,都是显得十分有力。信息中常有三次:(一)撰词(一1-11);(二)响应(一12-14),然后(三)救恩的应许(二1-9)。第二回合同样以撰词(二10-17)、回音(二18、19),以及得胜的保证(二20-23)。所以本书似乎十分均衡,有“审判的言词”,必有“救恩的宣告”。4
哈该可能在传信息时,是采取诗歌的形式,但记录下来,就成为散文,就是我们现有的经文,这不仅是哈该的文体特性,许多先知著作,大都如此。
1 K. Marti, Das Dodekapropheton, 1904. Ed. Reuss, La Bible, traduction nouvelle avee introductions et Commentaires, 1879.
2 I. Engnell, Svenskt Bibliskt Uppslagwerk, 为A. Bentzon 引用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2 vols. 1958, 1:156 n.3.
3 C. Westermann, Vergieiche und Gleichnisse im Alten und Neven Testament, 1984, 75.
4 J. Baldwin, Haggai, Zechariah, Malachi, 1972, 31.
五 经文评鉴
本书的经卷保持得很完整的,虽经时许久,仍未有任何破损,所以经文是没有特别需到整理之处。但是由于有不同之译本,从译本的用词方面,可以看出若干经节及字义之不同,可作评鉴的资料。
七十士译本,大致与希伯文的传统(Masoretic Text)相同。经文排列稍有不同。第一章九、十节合并在一起。第一章十五节是列在希伯来文第二章一至二节前,因此第二章一节即第一章十五节。第二章就有廿四节了。第二章十五节(希伯来文十四节),又在下一节之首。字数增加,因为在动词方面用字较多。5有些译词稍有出入。第一章一节,十四节以及第二章二节(七十士译本为二3):“犹大省长”,在希伯来文中只是“犹大支派”。第一章八节“取木料”,在七十士译本为“砍木料”。其他也稍有出入。6但大致说来,七十士译本是依照希伯来文的经义。
利亚文译本,大致是受亚兰文译本与七十士译本的影响,也保持这译本特殊的风格。第一章一、十四节,第二章二、廿一节,七十士译本为“犹大省长”,而此处都译为“犹大首领”(rb),是与亚兰文译本相同。第二章十节希伯来文为耶和华的话“临到”先知哈该,但七十士译本作“藉着”哈该传出来,亚兰文译本也相同,利亚文译本就根据这两者。再看第一章二、四、六、九、十、十二节以及第二章二、六、七、十六、十七节稍有增添,与七十士译本相同。
亚兰文译本在后先知书(即以赛亚至玛拉基书),经文评鉴的问题很多,但哈该书未必尽然。7亚兰文译词仍是多照希伯来文的传统,可从现行的最新希伯来文圣经(Biblia Hebraica Stuttgartensia, Edited by K. Elliger and W. Rudolph, 1968-1977)经文评注十分符合,尤其见第一章六、七节,十节上,十一、十二、十五节;第二章二、四、五、十五、十六节;十七节上,十八、十九、廿二、廿三节。不同之处仍有若干,例如第一章十三节“使者”,改为“先知”。第二章廿三节“我拣选了你。”改为“我乐意悦纳你。”
拉丁通俗文译本更改得并不多,大致与希伯来文传统相同,有些稍有更改,加第一章二节、四节、十二节,在中文译词比较,几乎无法提出迥异之处。其他如第一章九、十、十一节,也都照现行的希伯来文圣经的经文评注。
在圣经评释(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Haggai and Zechariah, by M.G.Mitchell, 1912),哈该书经文评鉴中,提出廿八项,只有第一章五、六、七、十四节;第二章三,四、十二、廿三节没有提出问题。8所提的问题大多只是批判而已,并无十足的凭证,未必可以取信。9
5 J.M.P. Smith,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Malachi, 1912对哈该书有所评论。
6 第一章九、十一、十三、十四节;第二章一、三、五、六、七、九、十四、十五、十七、十八节(在七十士译本,第二章部分为二2、4、6、7、8、10、15、16、18、19节)
7 A. Sperbre, The Bible in Aramaic III: The Latter Prophets according to Targum Johathan, 1962, xi.
8 H.G. Mitchell, Haggai and Zechariah, 1912, 32-35.
9 P.A. Verhoef, The Books of Hagggai and Malachi, 1986, 18.
六 结构分析
本书的结构十分分明,约略可分为两大段。第一段自第一章一至十五节上。第二段自第一章十五节下至二章廿三节。兹分述如下:
第一段:(一)命令重建圣殿(一1-11)
本段结构先以第一、二节为一般性的引论,再有特别应用的信息(3-11节),促使首领与人民听从耶和华的话,尤其注意时机与处境。
第一节包括四大要项:(一)传信者的形式:“耶和华的话临到。”(二)时间在大利乌王第二年。(三)对象是所罗巴伯。(四)耶和华的话,藉着先知哈该,有这适当的启示之中保。
第二节有三个短句:(一)耶和华如此说。(二)这些百姓说。(三)重建圣殿的时候还未来到。
第三、四节可谓重复第二节的内容,但同时又介绍一件新的信息,可注意对句:“耶和华如此说”,“耶和华的话临到先知哈该。”这是一组。“时候还未来到。”,“你们的时候吗?”这是又一组。“这些百姓”,“这殿”。论时候,“重建”与“居住”也成对比。“耶和华如此说:”,“这些百姓说。”。“天花板的房屋”对比“这殿仍旧荒凉”。第三、四节归纳起来,有三点:(一)耶和华藉哈该说:(二)这是住天花板的房屋吗?(三)这殿仍旧在荒凉中呢!
第五、六节也与上文相连。这殿荒凉(4节),所以百姓的情况很差(6节),结果需要没有得着,在十分失望挫折之中:(一)你们撒种,(二)吃不着,(三)喝不着,(四)穿不暖,(五)破漏的袋装不住工钱,一切都归虚空,徒劳无功。
第七节及第九至十一节,可与第五、六节十分相似,仍是论历史的前因后果,第十、十一节由一般性移至特殊的情况。
第八节在结构方面来说,可谓有其独立性,也是本段主要的重点。耶和华的信息,在此间表现无遗。上高山,取木料,重建这殿。这样作,才可使神得尊荣,得悦纳。
兹将第一章一至十一节归纳起来,在结构上可有以下若干的特色。有同义对比,正反对比,交叉形式(4、9、10节)。动词以“分词”加重语句(Infinitive absolute)在第六、九节;对语方式如玛拉基(4、5、9节),谐音在用意上不同(4、9、11节),钥节屡次重复,加“说”、“话”、“时候”(2、4节),房屋(2、4、8、9节),建(2、8节)等。
此处特别注意的,是以圣殿为当时最重要的处境(2、4、9节)。但是圣殿竟然仍旧荒凉,而人民却住在天花板的房子。这种尖锐的对比,在先知哈该呈现出来,更使人可以警觉与改正。
第一段:(二)接受先知劝勉(一2-15上)
这里说明哈该的信息(一1-11),并非没有功效,耶和华藉着祂的话和祂的灵,感动首领与百姓的心,使他们兴起,愿意动工重建圣殿。时在大利乌王第二年,六月廿四日。这段共有五句话,兹依次道出:
第一、二句(12节),耶和华的话得着双重的回应:(一)首领百姓顺从主。(二)他们敬畏耶和华。
第三句(13节),专论神的话语,以及他要讲的内容。这里强调哈该先知的功能。他说,以传信者的身份,照着耶和华所给的使命。先知的话竟与神的话相同。
第四、五句(14、15节上)连在一起,神的灵感动他们,他们就开始动工。动工的日期曾经列明(15节上)。
有几点值得注意,应予指出。首先,第一、二句话的主词是首领与百姓。他们的响应是特出的,但是发动的还是神自己。神的话,就是先知哈该照神的命令,又有圣灵的感动。人们的响应有三方面:听从、敬畏、及事奉工作。原文将三个字关连起来:传信者(maL~ak)、信息(MaLakut)、及工作(meLaKa),都在第十三、十四节。
这段信息,已经触及主调,发出预言之声,响澈遍地,击在人心之内,发生共鸣。
第二段:(一)应许圣殿的荣耀(一15下-二9)
第一句(15下-二4)包括五个短句:(一)耶和华的话临到。(二)在准确的日期。(三)藉先知哈该。(四)向首领与百姓。(五)有特殊的信息:(1)谁见过圣殿先前的荣耀?(2)现在的情形如何?(3)在你眼中看作无有么?
从第一至第四短句,动词与第一章一节可以对比。第五短句的第一、二项是正反的对比,以先前与现今对照,两者都着重外形,新的圣殿现今的外形并不佳。
第二句(4节上中),是命令首领与百姓刚强,留意,工作。“现今”是与第一章五节相同,介绍一项新的说明。“要刚强”重复三次之多,与第一章四节相连,耶和华曾多次激动首领与百姓的心。
第三句(4下-5节),有三个短句,以神的命令起首,给予应许。(1)保证神的同在(4节下)。(2)神的干豫,是由于人民在过去的实况(5节上,中),(3)劝他们不必惧怕(5节下)。
这里有介系词,加上第二人称多数(与你们),在你们中间。在此处又有话语,是含有圣约的应许,并且得以保存。
第四句(6、7节),又有五个短句,耶和华为他们重建圣殿而行大事:(1)摇撼大地。(2)震动万国。(3)万国珍宝运来。(4)将荣耀充满这殿。(5)最先应有“耶和华如此说”。这一切都是神自己发动的,以第一人称“我”,及钥字“震动”。
第五句(8节)。神所以为圣殿可以发动,因为一切物质的财宝都是祂的。
第六七句(9节),描写神行动的后果:这殿将来的荣耀要大过先前(第六句)。神必赐下平安给这地(第七句)。
这段所着重的,是神的话语、应许、与行动。“祂说”(原文有两个字~amar与num),共有八次。论圣殿的比较,也有三个阶段:先前、现今、与将来。
第二段:(二)赐福悔罪的百姓(二10-19)
第一句(11节),只列日期与传信者的方式。
第二句(11-13节),有五个短句:(1)介绍耶和华的话。(2)向祭司要求。(3)至(5)要求祭司注意洁净之礼仪,分别圣俗。
第三句(14节),国家若沾污,人民凡接触之物都成污秽,不洁净。
第四至七句(15-17节)为一单元。他们过去确实不洁,都因罪污所致,这就表明为甚么神不能悦纳他们。
第八至十句(18-19节)。从现在起,神要赐福给他们,因为神赐下饶恕的爱。
有几个要点应予注意:(一)耶和华的话不再是藉着先知(一1、3及二1),而是临到哈该(此处及二20)。(二)对祭司的要求,认为他们有权威,负责从事教导的工作(参阅玛二5-7)。(三)第二句(11-13节),礼仪的律法必已存在。(四)第三句(14节),这百姓,这国家,都是神对子民的失望。(五)人们应考虑圣殿重建之前及以后,圣殿曾经荒凉,现今的情形正如先知所描述的(一1-11)。(六)第一章二至十一节称圣殿为这“房屋”,现在称为圣殿,在第四句(15节)。(七)先知与祭司以对语的方式说话。
第二段:(三)耶和华的拣选(二20-23)
第一句(20节),传信者的方式与日期。
第二句(廿一至廿二节)有以下的短句:(一)耶和华对所罗巴伯的信息。(二)信息的内容是耶和华为所罗巴伯有所行动:(1)震动天地。(2)推翻王座。(3)拆毁异邦。(4)倾覆战车。(5)马兵均在战争中阵亡。
第三句(廿三节):(一)万军之耶和华将有大能的作为。(二)祂要拣选仆人所罗巴伯。(三)以他为印。(四)神拣选的旨意在第三、四短句,就形成一个交叉的形式,正如第一章四、九、十节一般。
七 历史背景
哈该的预言,在历史的背景来说,是巴勒士坦的犹太社会的复兴。1这个时期应自539年开始,古列经过二十年的战争生涯,自行建立新的王国,以得胜者姿态进入巴比伦。
这样的世界情势,对神的百姓有极大的影响(记载在拉一1-四5,六3-5)。2在第六章三至五节,是以一种历史文献的方式,多以王的决策,记录下来,在王室的档案中。这里曾记有圣殿的事,圣殿必须重建,成为可以献祭之地,一切建筑费用由王室的国库支付。凡尼布甲尼撒从圣殿掳去的金银器皿,全应归还原处。另一项报告(拉一2-4),3记载古列不仅命令圣殿重建,并准许犹太人归回巴勒士坦。有些人情愿仍在巴比伦定居,4但他们必须为重建圣殿而捐献。在以斯拉记第一章七至十一节,记述圣殿中被尼布甲尼撒掳去的金银器皿都应归还,由当时犹大省长设巴萨薛巴布撒经手,他也是犹大王室的人。5
圣经记载又有“古列纪念柱”(Cyrus Cylinder)记载王凯旋进入巴比伦,重建圣殿,恢复宗教。所以他允准犹太人归回巴勒士坦,使他们在耶路撒冷重建敬拜的礼仪,委派他们王室的人严格执行。6
在设巴萨领导之下,归回者就想着手重建圣殿,先从事奠基的工程(拉五16;参阅三6-11;亚四9)。燔祭坛也重新建成了(拉三2-6)。
有一个历史的问题,是有关设巴萨与所罗巴伯这二位首领的关系。7在以斯拉记第三章六至十一节的记载,奠基的工作是所罗巴伯完成的(参阅亚四9)。但是在以斯拉记第五章十六节,这由设巴萨所作成。如果参阅以斯拉记第三章六至十一节,这两人工作可能是前后继续来作一切兴建的事。可能由设巴萨先开始,但许多工作没有完成,由他的继承者来赓续。一切都是从头开始,进行得很为徐缓,所以哈该书所反映的实况就是如此。
那时世界情势还算不错,在538至522年,古列由他的儿子康比西斯(Cambyses 530-522)继承,他最大的功迹,是征服埃及,归入波斯帝国。在他从衣索匹亚(圣经中里为埃提亚伯)的归程中他就离世,是谋杀还是自杀有不同的说法,8时在主前522年7月。由于他没有直接继承人,由一位官员之子大利乌,是王室中旁系的亲属来承接王位,也有历史考证的依据。9
康比西斯离世之后,帝国多处就有不少叛乱。大利乌究竟化费多少时间才平乱,有不同的说法。根据白锐德(John Bright)的猜测,差不多在520年的秋后,他(大利乌)的地位才算巩固。10大利乌自己的记录,在一年之内,就平息了叛乱,最后的叛乱者是尼布甲尼撒四世,在巴比伦发动。这是在“俾希斯敦碑文”(Behistun Inscription)所记述的,在碑文中并加注在以拦(Elam)的叛乱,为西古提人之乱,时间在520至519年间。11当时局势的混乱,并未在哈该书与撒迦利亚书中反映出来。但是那并不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可能在哈该书第二章六、七节,廿一、廿二节多少有些影射国际不安的情势,也未可知。12哈该主要的心思是在百姓忽略圣殿的重建,已遭致圣约的咒诅,从历史传统的观念中,圣战是在耶和华的日子,关系大卫的王朝。在哈该的预言中,确看不见百姓中有甚么争闹的事,13但他们对弥赛亚的盼望似乎也没有那么热切。那里情形确使先知有无可言状的紧急感,那是从神而来的默示,承接历代先知的信息与重点。14
那些外在的环境,必带给犹太社会若干年的困难与艰苦。一般犹太人在巴比伦,对古列的许可反应不够热烈;因为,只有少数人肯回去,而且还是分批的,不是集体的行动。所以在522年犹大的人口总数,包括原留居的,总共也只有二万多人。15耶路撒冷在七十五年后,人口仍旧稀少,大多地区仍是一片荒芜(尼七4)。
这些归回的人正经历着艰苦,贫乏与不安,他们在故土竟成为客居的异乡,一切得从头做起。旱灾与歉收接踵而至(该一9-11,二15-17)。他们的邻居,那些撤玛利亚的显贵,对他们公开仇视。他们与留居当地的人相处并不和美,因为当地的人并不与他们分享权益(结卅三24),可能在第二章十至十四节有这种情形存在。16
犹太人有权重建圣殿,既有古列准许在案,又有大利乌的赞同。一切费用都由波斯王室的国库支付(拉五6-六12)。大利乌禁止达乃党(Tattenai)阻碍这事,有官方的文献足资考证,在伊克巴大那(Ecbatana)发现。17圣殿重建总算平安地进行,终于在515年3月完成。以后的事,尤其在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情形如何,圣经中却没有记载。
有两件事却是十分重要的,所罗巴伯与约书亚的历史背景与角色,为作者所强调。另外,犹大成为一个省分,也有确实的日期。18
所罗巴伯与约书亚是同时成为首批归回的,是在古列年间(可参阅拉三1-13)。整批人名列在以斯拉记第二章与尼希米记第七章。他们两人是领导人物,时间在537年。那时他们都没有头衔与特殊的名义。19(可参阅拉三63)。
在哈该书第二章十至十四节以及第二章二十至廿三节,所罗巴伯与约书亚都同时提及。约书亚虽被称为大祭司,但他似乎没有所罗巴伯那么重要。可能那时大祭司工作仍不十分确定。但在以斯拉记第三章二节,约书亚是在撒迦利亚之前,因为有关重建神的祭坛,是纯粹宗教的活动。20
520年以后,所罗巴伯的事迹不再提及,也许他没有继承人,波斯政权可能也有顾忌,不想再有所罗巴伯那种“省长”的职责,也未可知。21此后,犹大发展神权政治的体系,约书亚有继承人一直至尼希米的时代(尼十二26)。
另一个问题也值得研究的,是“省长”这一名称,用在所罗巴伯身上(该一1等)。“省长”一词原为Peha, 是近东国家的官职,但官职不十分确定,用处及涵义较广。22例如在以斯拉记第五章三、六节及第六章十三节用于“达乃”,是指他为副省长,在以斯拉记第五章十四节及哈该书第一章一节仍为“省长”。有人认为在尼希米的时代,犹大才成为波斯帝国的一个省分。23从所罗巴伯至尼希米之间,是否一直有省长的职分,也有不同的说法。24有的学者认为这官职是代表性的,当时犹大不是一个省,只隶属在撒玛利亚省,那么所罗巴伯是在撒玛利亚省长的属下。25
也有人认为犹大省一直是单独的行政区,甚至在设巴萨与所罗巴伯的时代。26哈该屡次提及所罗巴伯是犹大省长(一1、14,二2、21,另在一12,二4、23没有官衔),表明地实在有行政的职权。27
在当时被掳归回的社会中,这些领袖看到人们缺少事奉耶和华的热心,在物质生活中尤其缺少,他们的希望失去,信心也消沉。哈该蒙召,要奉主的名,将重要的信息传给当代的人,实在是十分重要的任务。
1 J. Bright, A Histoy of Israel, 3rd ed. (1981) 36-72, Beyse, Serubbabel und die Ko/nigserwartungen der Propheten Haggai und Sacharia, 1972, 14-28, New Atlas of the Bible: Judah as Part of the Persian Empire, 1969, 105-11. J. Blenkinsopp, A History of Prophecy in Israel, 1984, 225-80.
2 W.A.M. Beuken, Haggai-Sacharja 1-8, 1967, 14.
3 Bright, op, cit, 361n 43, C.C. Torrey, The Chronicler's History of Israel, 1954, R.H. Pfeiffer,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1941, 823-24.
4 F.W. Albright, Biblical Period, 87, Beyse, op. cit., 34.
5 Bright, op. cit, 361.
6 K. Galling, Texbbuch zur Geschichte Israels, 1968, 84, E.J. Bickermann, "The Edict of Cyrus in Ezra I,"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64(1946) 249-75, L. Rost, "Erwagungen zum Kyroserlass," in Verbannung und Heimkehr Festschrift W. Rudolph, ed. A. Kuschke, 1961, 301 307.
7 T.V. Moore, A Commentary on Haggai and Malachi, 1960, 56, Grosheide, Ezra-Nehemiah, 1963, 1: 78-79; idem, "Zerubbabel," Gereformeerd Theologisch Tijdschrift, 48(1948) 65ff, idem, De terugkeer uit de ballingschap, (Exegetica, 2/4) 1957. Beyse, op. cit., 23-28.
8 J. Bright, op. cit., 369.
9 Bright, Loc. cit.
10 Bright, Loc. cit.
11 Behistun Inscription, Col. 4, Lines 4-5, 60, R.T. Hallock, "The one year of Darius I," Journal of Near Eastern Studies 19(1960) 36ff.
12 A.S. van de Woude, Haggai, Maleachi, 1981, K.M. Beyse, op. cit., 35, 54, 103.
13 J. Baldwin, Haggai, Zechariah, Malachi, 1972, 14, Beyse, op. cit., 35, 56.
14 Th. C. Vriezen, Hoofdlijen der Theologie van het Oude Testament, 1974, 206, An Outline of Old Testament Theology, 1970, 188-92. R.T. Sicbeneck, "The Messianism of Aggeus and Proto-Zacharias," Catholic Biblical Quarterly, 19(1957) 312-28. esp. 313.
15 F.W. Albright, Biblical Period, 87, 110-111, 180.
16 H.H. Groosheide, Israel na die Babylonische ballingschap, 1979.
17 Bright, op. cit., 872, Beyse, op. cit, 42-45.
18 Beyse, op. cit., 1-49, H.H. Grosheide, "Zerubbabel," Gereformeerd Theologisch Tijdschrift, 48(1948) 65ff. 所罗巴伯在哈该书第一章一、十二、十四节,二章二、四、廿一、廿二节;撒迦利亚书四章六、七、九、十节;以斯拉记二章二节,三章二、八节,四章二、三节,五章二节;尼希米记七章七节,十二章一节、四十七节;历代志上三章十九节等。他是撒拉铁的儿子,那是王家的子弟(代上三17-24),算起来是约雅敬第三子之儿子,根据历代志上第三章十九节他是毘大雅之子。其实撒拉铁是长子,没有儿子,所罗巴伯称为撒拉铁的儿子,只是表明撤拉铁是第二代,他是第三代,也是长孙。可参阅W. Rudolph, Chronikbu/cher, 1955.他被称为撒拉铁的儿子(在该一1、12、14,二2、23;拉三2、8,五2;尼十二1)。
约书亚在旧约中曾有十一次被称为约撒答的儿子(该一1、12、14,二2、4;亚六11;拉三2、8,五2,十18;尼十二26;又亚三1-9;尼七7)。根据历代志上第六章十五节,约撒答被掳至巴比伦,大概在585至566年左右,约书亚出生。看历代志上第六章三至十五节及历代志下第卅一章十节,他应为亚伦及撒督的子孙,所以可作大祭司。在哈该书与撒迦利亚书,约书亚为大祭司,在被掳后的犹太社会中掌管宗教事务。在被掳归回中有四大祭司家庭,均称为约书亚的后裔(拉二36-39,十18-22)。参阅K. Galling, Studien zur Geschichte Israels im persischen Zeitalter, 1964, 135.
19 K. Galling, "Syrien in der Politik der Achaemeneden," Archiv fu/r Orientforschung, 36(1937) 7ff, "von Naboned zu Darius," Zeitschrift des d'evtschen Palastina-Vereins, 70(1954) 4-32, "Serubbabel und der Wiederaufbau des Tempels in Jerusalem," in Verbannung und Heimkehr, Festschrift W. Rudolph, ed. A. Kuschke, 1961, 67ff. Grosheide, op. cit., 85.
20 Grosheide, op. cit., 113.
21 A.T. Olmstead, History of the Persian Empire, 1948, 142,认为他是政治犯而被处死刑, 但G. Ho/lscher, Geschichte der israelitischen und Judischen Religion, 1922, 124及大多学者认为他在圣殿完成后不久就谢世。
22 F.C. Fensham, "Peha in the Old Testament and the Ancient Near East," in Studies In the Chronicler, 44-52.
23 M. Avi-Yonah, "When did Judea become a consular Province," Israel Exploration Journal, 23(1973) 209-13.
24 A. Alt, "Die Rolle Samarias bei der Entstechung des Judentums," in Festschrift Otto Procksch, 1934, 5-28, J. Baldwin, Haggai, Zechariah, Malachi, 1972.
25 Koole,
26 Grosheide, Ezra and Nehemiah, 79, 82-83.
27 根据Blenkinsopp, op. cit., 227耶路撒冷与犹大地区成为单独的省分,与利亚、撒玛利亚、米吉多等,都属同类的行政区。
八 信息概要
哈该书的信息有三大要项,是有关耶和华神,圣殿,以及未来的受膏者。
(一)耶和华神
哈该与被掳前的先知相同,着重耶和华神的话语与作为。先知的信息基本上等于耶和华的话语。哈该书强调神的启示,以不同的说法,至少有廿九次之多(一1、3、5、7、8、9、12、13,二1、4、6、7下、8、9上、10下、11、13、14下、15、17下、18、20、23)耶和华的话“临到”(haya)有四次(一1,二1、10下、20)。在其他先知书也有同样的用词(在耶一2、4、11、13,二1,七1,十一14,十二1、17、21、26等;结一3,三16,六1,七1,十一14,十二1、17、21、26;亚一1、7,四8,六9,七1、4、8,八1等)。这些都无非说明神的启示是真实的,也是客观的,不是从先知心中自行产生的。先知必须领受,然后表达出来(前者为el后者为beyad:“藉着”)。哈该接受神的信息,传讲出来,都附注确定的日期,表明这些话语不是先知杜撰的。
在哈该书,耶和华的话语,就是神所说的(有两个用词~amar与neum,后者可译为“低语”),是祂的声音(一12)。先知是传信者,将神的话,就是他所领受的信息,转达给众人。哈该表明的信息中,神是一切能力的根源,是管理天地一切的诸军,祂是全能的主。1这是本书最主要真理的基础。他指责首领与百姓,因为他们忽略重建圣殿的事,显为有罪(一2-11,二15-17)。干旱与歉收是神的审判。人们既忽略圣约的关系,就是对神应尽的责任,他们当然无法逃避神的刑罚。顺服耶和华的命令是信心的行为,坚信神必向他们施恩,只要他们真正愿意先求神的国和祂的义(太六33)。
神是发动者,祂发动使者先知向人们传信。祂应许首领与百姓恩惠的同在,要他们知罪悔改,有敬畏的心(一13,二4)。祂要激发他们动工修造圣殿,正如使徒保罗所说的: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
在第二章六至八节,哈该说出耶和华为祂子民建造圣殿而有的作为:祂要震动万国,将列国的财宝带来。祂要将荣耀充满圣殿,万国都在祂支配之下。
第二章二十至廿三节,神所拣选的印,是所罗巴伯。为建立祂的威荣,祂要拆毁万国的权力,倾覆马兵战车,都在战争中倒下。
哈该的信息以神为中心,所以有人民具体的响应。他们听从耶和华的命令,服在祂大能的手下,照着祂恩慈的美意行事(一12-14)。
1 J. Baldwin, "Additional Notes on' the Lord of Hosts,'" in Haggai, Zechariah, Malachi, 1972, 44-45.
(二)圣殿
重建圣殿的劝语,主要是在第一章八节,在一连串的命令,最后强调“建造这殿”。为甚么建殿是那么重要的事呢?
在以色列的历史中,先有会幕,以后有圣殿,表明神在祂的百姓中,与他们同在(出廿五8)。在用词方面有两个:居住(yasab)与安定(saken)。神在圣殿中居住,并不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永久的情况。那是神自行的显示,与祂的子民交往。方老(G. von Rad)说出圣殿有两种,居住的殿与显现的殿,可见与古代近东的庙宇有别。2这是圣殿真正的意义,神的同在,是在一切敬拜的礼仪行动之中,祂也藉此,向祂的子民显现与启示。3
在列王记上第八章十至十三节,有显现与居住的字样。祭司因有耶和华的荣光充满全殿,有烟云,他们就从圣所中退避。所罗门说:“耶和华曾说,祂必住在幽暗之处。我已经建造殿宇作你的居所,为你永远的住处。”(12、13节)
耶和华居住在圣殿中,并不局限于这建筑物内。试读所罗门的祷告,他曾发出修辞的问题(Rhetorical Question):“神果真住在地上么?”答复是: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是你居住的,何况我所建的这殿呢?(王上八27)耶和华在圣殿中居住,祂又住在高天之上(参阅书一章12及赛十八4)。这是在于申命记的用意,神以祂的名住在殿中(申十二5、11)。这是在出埃及记第四十章卅四至卅八节的思想,是祭司神学的重点,神以祂的荣耀充满在会幕,这就表明是祂在圣所居住的涵义了。4
神在圣殿中与敬拜的人同在,是在于这信心的观念,神与祂子民有圣约的关系。属神的人必须有信心与顺服,奉献与敬拜。神居住在圣殿中,不是一种保证,祂一定与他们同在,尤其当他们毁约,不从罪恶的行为转离(参考亚一1-6)。耶利米曾警告百姓不可信那种欺骗的话:“这是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耶七4;参阅廿六6、18)。以西结见证耶和华的荣耀实在离开圣殿(结十1-22)。在587年的浩劫,更证实这无可否认的事实,神可以也将要离弃祂的圣殿。神与祂百姓的关系,不是主要在圣殿及圣殿的敬拜,最主要的在于他们活泼的信心与真实的顺服,听从祂的话,切实遵行,那时耶和华的殿才真是成为祂恩慈显现的所在。
哈该强调圣殿的重建,也着重在这些观念上,人与神有属灵的关系,实在是最首要的。这就是为甚么他指责他们不重视敬拜的事,没有将神的殿放在第一(一2、4、9)。神的尊荣是最重要的,祂有美好的旨意,要与他们同在(一8)。当他们真的听从神的话,顺服,敬畏与奉献(一2-14),神的应许必会实现(一13,二4、5)。在被掳之后的社会真实的危险,是他们已经习惯没有圣殿,以为他们的信仰完全属灵化。哈该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传讲他的信息,劝导人们一定要信守圣约,有属灵实际的情况,再将圣殿重建,确立组织与外在的形式,来表达他们的信仰。他是攻击那种似乎超越,实际不健全的观念。5哈该认为神居住在祂的殿,是神实际愿意与祂的百姓同在与相交,正如第一章八节神的话:“你们要上山取木料,建造这殿,我就因此喜乐,且得荣耀。”神的目的,要藉着这圣殿而彰显祂的荣耀,并赐下平安,平安是与恩惠相提并论的(二9)。
论哈该的信息,有关圣殿的神学思想,必须注意继续与断续两方面,6这两方面是有关预言与应验的历史。这里就将应验的事,分成若干阶段来说明。
(1)圣殿从发动兴建至完成,共费时四、五年。但是最早先由大利乌准许,大利乌再追认(拉六章),由亚达薛西来认可(拉七15)。这圣殿在新约时代由希律王来扩建及装修,以后确比哈该时代更为宏伟,是先知当时无法设想的(参阅可十三1)。
(2)当主耶稣降世,已经实现了这预言,但是应许真正完全的实现,还得等到主耶稣再来。那时我们要得的是那不能震动的国(来十二26-28)。那时列国的荣华必都归于乌有(启廿一22)。在新耶路撒冷,耶和华要与祂的百姓永远居住(启廿一3)。7
(3)基督第一次降世,至教会建立起来,都是应验这些预言。但只有基督才是旧约圣殿的实况与目的。这可看歌罗西书第一章十九至二十节:“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祂里面居住,既然藉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着祂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在基督里,也藉着祂,使教会与信徒都成为神的殿(林前三16,六19;林后六16;弗二21、22)。
2 G. von Rad, "The Tent and the Ark," in The Problem of the Hexateuch and other Essays, tr. E.W. Trueman Dicken, 1966, 103-24, Old Testament Theology, tr. D.M.G. Stalker, 1962, 1:234ff. R.E. Clements, God and Temple, 1965, 58, 92, 116ff.
3 Th. C. Vriezen, An Outline of Old Testament Theology, 240.
4 Vriezen, op. cit., 207-209.
5 M. Schmidt, Prophet and Temple, 1948. 192ff.
6 J. Bright, The Authority of the Old Testament, 1967. 201-12, P.A. Voeh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Old and the New Testaments," in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Old Testament, ed. J. Barton Payne, 1970, 280-303.
7 P.A. Voehof, "Eschatological Preaching," Nederduitse Gereformeerde Teologiese, Tydskrif, 21(1980) 80-86.
(三)末事论
圣殿重建,与神拣选的应许有十分紧密的连系。神要拣选一个受膏者,作为祂的印。那必须来自大卫家的(该二20-23)。所罗巴伯的角色,不只是在历史性的,必有末事性的涵义,神对大卫家的应许必有应验(撒下七,廿三章)。
从历史的意义来研究,犹大的君王必须与耶路撒冷的圣殿有紧密的关系。这种神学思想的背景,就是神的拣选是有双重的涵义。耶和华拣选锡安山为祂地上的居所,祂的永约与大卫及大卫后裔所立的,是为祂的选民(撒下七1-17;诗二、十八、二十、六十七至七十二、七十八、八十九、一三二篇等,也应包括四十六、四十八及七十六篇左右)。8
哈该的预言中,有关受膏者的身分,应该如何确定呢?有人认为哈该与撒迦利亚的弥赛亚盼望并未实现。大卫的王位没有再行建立,应许也没有实现,黑夜并未到达黎明。9哈该的预言之后,撒迦利亚只出现不久又告消沉了。关于所罗巴伯的预言,并未实现,因为所寻求的合法君王并不出现,这是否指往“神的儿子”?祂曾蒙拣选,以后得着权柄,要统管世上的列国(参阅诗二,一一○;太廿八18;腓二9-11;来一章)。
所罗巴伯应该是基督的预表,以后在拿撒勒人耶稣身上实现。但是所应验的,与其说基督第一次降世,不如说真正的应验,在基督再来的时候。这该是历史最后的阶段,基督将完全在历史中干预,应验的历史是救恩的历史,从基督在十架代死看起,直展望到将来完全的救赎(参阅太一6-16;约七24及罗一1-4)。
哈该将所罗巴伯如何预言成将来的弥赛亚?这是学者们仍无法解答的问题。在撒迦利亚书则不然,读第三章八节及六章九至十五节,解释就不同。照他所说,所罗巴伯已经实现了弥赛亚的预言,因为他是大卫家的后代(参阅太一6-16;路三27)。
如果圣殿的目的是清楚的,是专预言弥赛亚。那么所罗巴伯应有同样的涵义来代表基督。万国的国民都来朝圣,将珍宝带来(参阅二7-9,以及20-23节)。
哈该论福分与咒诅(一5-11,二15-19),在涵义上并不模糊,因为圣殿重建,救恩的时候就可以宣告了。10
我必与你同在。”这是弥赛亚的预言,因为这是“以马内利”:神与我们同在(赛七14-16)。哈该书所说的平安(二9),就是“和平之君(赛九6)”。哈该书的“灵(二5)”,就如耶和华的灵(赛十一2),必临到弥赛亚。
这样说来,哈该的末事论就有特别的性质,万民来朝圣敬拜,必是圣战的道理,因为他们的礼物,应该是战利品,不是献给以色列,而是献给圣殿之用。
8 J. Bright, "Aggee: un exercite en hermeneutique," Etudes theologiques et religeuses, 44(1969) 13.
9 J. Bright, A History of Israel, 372.
10 F. Hesse, "Haggai," Verbannung und Heimkehr, Festschrift W. Rudolph, ed. A. Ruschke, 1961, 109-34.
九 内容大纲
哈该书是十二先知的第十卷,共两章,有卅八节。内容主要为四项信息,以第三人称的口吻,将先知的勉语记录下来,为劝勉人们立即重建圣殿。每段信息都有确实的日期、以及传信者的方式。
本书大纲可分列如下:
(1)命令重建圣殿(一1-11),人民立即回应(一12-15上)
(2)应许圣殿荣耀(一15下-二9)。
(3)赐福悔罪信徒(二10-19)。
(4)拣选所罗巴伯(二20-23)。
内容已在结构分析中详述,但有些要点仍有重述的必要。在月朔的节日,先知指示所罗巴伯与约书亚,行政首领与宗教领袖怎样重振被掳归回的社会,圣殿不可再荒废下去,必须重新建造。人民似乎只以物质享受为主,他们应该将神的殿列为最优先应注意的事。过去十六、七年的轻忽,使主刑罚他们,降下不少天灾,无非提醒他们应该警觉,应该先求神的国(参阅太六33)。信息传出之后,仅廿四日,首领与人民都积极响应先知的劝导(该一12-15)。
在哈该首篇信息之后,约过七周,就有他第二篇信息(一1-11为首篇,一15下至二9为第二篇);那时实际的建殿工作已经进行了四周,所以哈该需要鼓励他们,更应奉献他们,专心工作,神应许供给也们一切物质的需要。这次重建的圣殿,在外表未必比所罗门的圣殿豪华,但将来的荣华,却比先前的大。神不仅有这样的应许,而且也实际与他们同在,并且使外邦人将宝物带来(二7),来点缀耶和华的殿。
第三篇信息(二10-19),耶和华的话临到哈该,要他从祭司得着答案,有关礼仪的洁净问题。圣殿若不重建,一切都是污秽的,他们所献的也不洁净(二10-14)。但在第二章十五至十九节哈该应许将来必比过往的好。“从今日起我必赐福给你们。”这是信息的中心要义。
最后的信息是针对所罗巴伯的(二20-23),与上一篇同一日讲出。这将是末事的情况,宇宙与列国都必动摇(参阅二6-9)。这是耶和华的日子,有战争与政治的混乱成为前奏,所罗巴伯要首当其冲,成为神当代特选的代表治理全地(参阅亚三8,六12、13)。所罗巴伯要戴有神权柄的印,系在右手,执行神在历史的计划。──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哈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