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番雅书第三章
肆 公义的警戒与应许(三1-20)
先知从外邦的预言,看到以色列民族中兴的展望。但是再正视国内的情况,耶路撒冷城的罪状,仍难免失望。忧国之情深沉,所以只有声泪俱下,在悲叹中呼吁,切盼国人及时悔悟,神的救赎并非是不可能的。
(一)严责耶路撒冷(三1-7)
在第一分段(1-7节),仍可再分为三个小段。第一小段(1、2节):严责耶路撒冷城的悖逆与不忠。第二小段(3、4节):严责官长,他们需负极大的责任。第三小段(5-7节):论耶和华的信实,也再指责选民的失败。第五节是主要的经文,六、七节是附加的,重复指责的话。
“这悖逆污秽欺压的城,有祸了。”(三1)
先知责备的口吻,与以赛亚十分相似(赛一21)。圣城应该是清洁的,现在却污秽不堪。耶路撒冷应名副其实,是忠信的城,现在已成为悖逆的地方。在这里没有公义(在下一节就有说明),只有不义与不法,强者欺压弱者,神怎可等闲视之呢?神是公义的,断不以有罪为无罪。祂在审判世界以前,先审判属祂自己的子民。所以审判必须从神的家起首。那完全悖逆与迷信的外邦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
“他不听从命令,不领受训诲,不倚靠耶和华,不亲近他的神。”(2节)
这样的指责也在耶利米书第七章二十八节出现。耶路撒冷完全不听耶和华藉先知传的信息。他们充耳不闻,存心拒绝,常受先知们的苛责(耶十一4、7,廿二21以及亚七8-12)。
“训诲”或译管教,神使耶路撒冷城在苦难中觉醒,不可再背逆下去。但是这样的管教,仍无法使他归正。这会使耶和华十分失望。
他不肯倚靠耶和华,不亲近神。耶路撒冷似乎用尽方法,或靠马兵武器。他们投靠外邦的权力,甚至甘心堕落,去随从外邦的神。他们就是不肯依赖耶和华,其实只有耶和华能帮助他,除主神以外,别无拯救。
先知一直呼吁以色列人倚靠耶和华,对神有充足的信心,决不动摇(参阅王上十八21;赛七9;何四12,五7;书廿四15)。可惜以色列人仍无信心,耶路撒冷拒绝听取先知的训诲,先知是他们宗教的教师,引导他们走在信心的道路上。但他们拒绝神的仆人,他们拒绝神,所以无法逃脱未来的审判。
“他中间的首领是咆哮的狮子。他的审判官是晚上的豺狼,一点食物,也不留到早晨。”(3节)
在耶路撒冷有两种行政首长。从政者没有尽牧者的职分来照管群羊,反而强掠吞吃。他们如同咆哮的狮子,不仅凶暴,而且贪婪。无人不受其害(可参阅一8及以下;弥二2;亚十一4、5;箴廿八15)。
司法行政官更为腐败凶暴,他们有执法的权力,更加贪婪,好似晚上的豺狼。七十士译本作“阿拉伯的豺狼”,也有称为亚拉巴的狼。可能“晚上的豺狼”这用词最恰当,因为豺狼是晚间出没的。审判官原为弱者申冤,对无助者予以保障。但是他们妄然不顾,而且只为满足自己的贪欲。这实在令人发指(弥三11;赛一23以及结廿二27)。
“一点食物也不留到早晨”。在上下文读起来顺口与合理。但是动词的原意为“咬啃”。那些凶暴的豺狼,将抢来的牲畜吞吃,并且啃着骨头,一直到天亮。他们凶暴固然可怕,他们贪婪尤其惊人。这就是审判官的恶行。这句话难解的,还有一个否定词“不”字,似不能适用。他们啃骨,都不留到天亮,仍然在译意中没有偏差。
“他的先知是虚浮诡诈的人。他的祭司亵渎圣所,强解律法。”(4节)
先知苛责行政首长之后,就指向先知群与祭司们。他们是宗教的领袖,与那些从政执法者同列于领导阶层。他们也同样失败。在西番雅的信息中,这是首次也是惟一指责宗教领袖的地方。先知应为社会中道德的楷模,但是现在这些却是虚浮之辈,弄权术耍诡诈的人(参阅弥二11,三5及以下、11)。于是有真假先知之分,甚为混淆,鱼目混珠,以假乱真,说出似是而非的信息。
祭司是重要的宗教领袖,他们的功能是持守圣事,不可玷污圣物。利未记第十章十节特别强调,将圣的与俗的分别出来。他们如果随意,不加区分,不认真执行,不加以保持,是十分严重的亵渎的罪。他们玷污的圣物,就亵渎了圣所。
他们强解律法,这也是严重的罪。他们有责任教导律法。如有疑难或争端,他们有责任按着正意分解律法的真义。但是他们为自私与贪婪,曲解律法,强词夺理,造成极不良的影响(参阅何四6-9,五1,六9;摩七10及以下;弥三11;赛廿八7)。耶利米对祭司的评价,也与西番雅相似(耶二8,五31,六13,十四18)。祭司不是都那样肤浅与自私,但历代确有不端正之宗教人士,需要警告与纠正。
“耶和华在他中间是公义的,断不作非义的事。每早晨显明他的公义,无日不然。只是不义的人不知羞耻。”(5节)
先知在这里阐明耶和华公义的性格,不仅在于祂对待祂的百姓,也在于祂在自然界的作为。公义表明祂的正直与可靠,祂的行动确定而坚立。论耶和华的公义,先知群中最卓越的是以赛亚(四十一10,四十二21,四十五19、21)。这个信念是逐渐进展的。在以色列民族早期的历史中已有认识(出九27)。在先知时代从阿摩司起,再有增进。西番雅时代有耶利米,也有显著的贡献(耶十二1)。神断不作不义的事。神的公义有绝对的标准,祂不会失去这标准。
“每早晨”不只是历史的因素,在于时间,更是自然的现象,在于空间,好似自然界里光的运转,是有条不紊的。神在自然的规律,也运行在历史的秩序中(何六3:他出现确如晨光……)。
早晨是施行公平的时候(耶廿一12)。神怎样显明祂的公义呢?(一)以圣殿的礼拜条例与先知的教训;(二)以赏善罚恶的公义原则与作为;(三)以启示并保护先知的行动,无日不然。
“无日不然”原意为“亮光必恒久不熄”,这可以有不同的译词:“他建立公义如亮光”,“他显明公义,如亮光照亮”。1
“只是不义的人不知羞耻”,这句话在整节的构造中不甚得体,因为不义的人不可与公义的神相比。所以有人将这句重新调整。“不义”改为错谬,而“羞耻”被删去。译作“‘错谬’的事是不存在的。”2这样语意固然清晰,但删减是否必要?第一节提到列国的民,他们是不知羞耻的国民(二1,虽然“不知羞耻”与三5用词不同),以色列人竟然与外邦人相似,这是使先知愤慨的原因。
“我耶和华已经除灭列国的民。他们的城楼毁坏。我使他们的街道荒凉,以致无人经过。他们的城邑毁灭,以致无人,也无居民。”(6节)
“我耶和华……”这是神公义的作为,祂“已经除灭”,这不是过去所作的,而是将要作的事,所以这是预言完成式(Prophetic Perfect),以后的历史都逐一应验(参阅耶廿八3、4、10、11)。他们的城楼毁坏,城楼是作战的保障,他们在战事上失败,因为得胜者是耶和华,不是他们外邦的侵略者,神已经施行审判了。
神使他们的街道荒凉,以致无人经过。社会的现状完全破坏,住处就荒废了。下一句才提到“他们的城邑毁灭,以致无人也无居民”。通常先提城邑,再提里面的街道。所以有人将“街道”改为“田野”(箴八26)。3但是在整个论述中,并未有大的变更。城邑荒凉是神审判的后果(二5;赛五9,六11;耶九10、12,卅二43,卅三10、12;结十四13)。
神审判列邦,因为祂的公义必须消弭一切的罪恶。神也以外邦的毁坏,作以色列的鉴戒,叫他们醒觉,可以及时悔改。神先管教自己的百姓,审判先从神的家起首,甚至用外邦的侵略。以后外邦的败亡,再予以色列警戒,盼望他们真的悔悟,不可再叛逆。神在警戒中,仍给予勉励与安慰,并使他们有救恩的盼望与确据。可惜他们还不回转。
“我说,你只要敬畏我,领受训诲。如此,你的住处,不致照我所拟定的除灭,只是你们从早起来,就在一切事上败坏自己。”(7节)
耶和华在期盼中,以殷切的心想象:“我在想,她该敬畏我了吧!给她的管教,她也肯接受。”这里全用第二人称“你”,以后以“你”改为“他们”(第三人称):“只是他们从早到晚……”
神已经用尽各样方法,屡加警戒,以色列人应该敬畏神,一切的管教都是使他们明白神的公义,勇于接受事实而产生坚强的信心。神可以不必除灭他们的住处,他们可以体会神赦免的恩惠。“住处”也可译作“眼睛”,或“眼前”,神不致剪除他们,将他们遗忘了。
但是他们存心不悔改,从早起来就败坏自己。这是耶利米的说法(共十一次:七13、25,十一7,廿四4,廿五3、4,廿六5,廿九19,卅二33,卅五14,四十四4)。
他们在一切的事上败坏自己,不但是存心的,而且还热切的去作。这些败坏的事可能指敬奉偶像,迷信虚妄,都是耶和华所憎恶的。
这是先知最后的指责,该受管教的,神不会使他们幸免。神必须从以色列中间除掉矜夸高傲之辈。神并不偏待人,祂是公义的主,必照着各人所行的施以报应。罚恶赏善的原则是不会变更的。现在神显明祂对选民的旨意。以色列民族既为神所拣选的,神在圣约上仍必忠守,所以以色列民族整体,仍蒙神的救赎,因为这是神在历史中的计划与作为。
1 Smith,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Zephaniah, 241.
2 K. Marti, Dodeka-propheton, 1903.
3 F. Schwally, "Das Buch Ssefenya, eine historisch-kritische Untersuchung," ZAW, X, 1890, 165-240.
(二)宣告普世审判(三8-13)
耶和华要救赎耶路撒冷,这个分段可再分三小段,每段有四行诗。第一小段(8节为主,9、10节为附加的经文):耶路撒冷必须等候那日子,耶和华要使列国倾覆。第二小段(11、12节):神必在祂百姓中间施行洁净及除掉罪恶的事。第三小段(13节):余民经过洁净之后,必有安乐和平的生活。
(1)列国必倾覆(三8-10)
“耶和华说,你们要等候我,直到我兴起掳掠的日子。”(8节上)
照原文的字句排列:“所以,你们要等候我,这是耶和华说的。”“所以”是承接上文的,由于耶和华是公义的神,我们就可以信心盼待与期望。“等候”包括“盼望”与“信赖”(赛八17;来二3;诗卅三20)。耶和华是向着以色列民说的。他们必须等候那日子,这是耶和华的日子,是公义审判的日子。神的审判不只是在外邦,也在犹大,谁能逃脱呢?现在神说的,对象是以色列民,却只对犹大虔诚的人们。他们可以等候,忍耐到底,必然得救。外邦倾覆,恶人灭亡,良善的必得申冤,耶和华要拯救他们。
“因为我已定意招聚列国,聚集列邦,将我的恼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倾在他们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8节下)
耶和华有决然的行动,祂要招聚列国列邦,不是叫他们来攻击耶路撒冷(亚十四1及以下;珥三11-16;结卅八、卅九章),而是一起服在耶和华的审判之下(耶廿五31-33;赛六十六16)。
神的烈怒要倾倒在他们身上(何五1;耶十25;赛四十二25;诗六十九25,七十九6)。这是以西结书常用的字句(共十五次)。
“我的烈怒如火,必烧灭全地。”第一章十八节也有类似的说法。“忿怒”有时可译为“热心”,也可作妒恨。神有十分激烈的情绪,这些都是如火一般炽热,我们的神乃是烈火!
祂的审判是全地的,公义的火也必烧灭全地,在这偌大的熔炉中,火将烧去一切的杂质,罪恶与污秽都必除净,所余剩的一定很少。以色列也被炼净,余数也少而又少。但是他们要成为复兴以色列的核心,也由他们再发展普世的救恩。
“那时,我必使万民用清洁的言语,好求告我耶和华的名,同心合意地事奉我。”(9节)
那时,在审判的大日之后,神要作更新的事。万民的言语是污秽的,因为他们所说的,尽是夸大的话,亵渎的话。他们曾用言语求告他们的神明,讥笑敬奉耶和华的人(参阅何二12;诗十六4)。甚至以色列人仍没有洁净的言语。先知以赛亚说:“我是嘴唇不洁的人,也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赛六5)。现在他们都要蒙受洁净,包括以色列人及万民,神的救恩是普世的。
“求告耶和华的名”。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求告”不仅是敬拜与祈祷,也祈求神的能力(名字代表能力),使他们生活都蒙福。这是先知的愿望,万国都来归耶和华,都敬拜祂(参阅弥四2;亚十四16及以下;赛二3,十一9,十九23)。
“同心合意”原意为并肩同负一轭(七十士译本就译为“同负一轭”),“并肩”也应作“同一肩头”,齐心努力。(参王上廿二13:“他们说一样的话”;耶卅二39:“同心同道”;结十一19、20:“合一的心”。)这是先知的愿望,万国都有同一的心意敬虔地事奉耶和华,并且乐意敬拜祂。
“祈祷我的,就是我所分散的民,必从古实河外来,给我献供物。”(10节)
以色列人曾因叛逆神而被分散在列邦,他们觉醒之后体认神的恩惠,愿意再来就神,向祂祈求。那些分散在列邦的民归回,是神救赎的恩典。他们敬拜神,因为这是知恩而感恩的行动。
古实是埃提阿伯人(或衣索匹亚),是在埃及的南端,有时古实是尼罗河流域的别名。古实河即尼罗河,表明极遥远的地方(参阅赛十八1;申三十13;王上四12)。他们来自远处,可能将远方列邦的人也一起带来,合力事奉神,他们且将供物带来奉献。他们似乎成为一队朝圣者的行列,正如以赛亚书第二章所描述的,万民都要流归耶和华殿的山。
奉献供物,是敬拜神必需有的举动。这是承认耶和华是神是主,是君王,不仅是以色列的王,也是万国的主神。祂是万王之王(参阅撒上十27;撒下八2)。
整节经文的涵义,是先知中心的信息,第二章十一节列国的居民在他们自己的地方敬拜耶和华。现在他们与分散的选民一同前来(参阅赛四十五14,六十六20;亚八23;诗七十二10及以下)。
(2)余民必洁净(三11-13)
“当那日你必不因你一切得罪我的事,自觉羞愧,为那时我必从你中间除掉矜夸高傲之辈,你也不再于我的圣山狂傲。”(11节)
“当那日”,那日已经宣告过,是兴起掳掠的日子(8节),是耶和华的日子。耶和华再向以色列人宣布救恩。这该是耶路撒冷敬虔之辈,因为神要从他们中间除掉矜夸高傲之辈。以赛亚书第十三章三节,论玛代的狂傲,这里可能指耶路撒冷领导阶层的人,官长祭司先知与军事领袖。他们自大骄妄,自以为是,不顾神的命令,不顺服神,所以神必须除掉他们,耶路撒冷才有敬虔与圣洁的社会。
耶路撒冷悔罪的人得着耶和华赦免的恩惠,他们不必再为过去的罪而觉羞愧,既蒙赦免,不必再记得了。他们悔改了,不再重复这样的罪行。常记得过去的罪,只有使悔恨的心加深,就没有必要了。
这样他们实在学了谦卑,不再狂傲,尤其在圣山,在神的面前更加谦卑。神的圣山是圣殿的所在,是耶和华的居所,敬拜的人必须虔恭。敬拜者也必须在社会中不轻视贫穷与无助者。
“我却要在你中间,留下困苦贫寒的民。他们必投靠我耶和华的名。”(12节)
神向余民保证祂的同在,“在你中间”看顾与施恩。他们在敬拜之余,怎可忽略社会的关怀。他们不再狂傲,才会顾念别人的需要,尤其是困苦贫寒的民。这里的重点不是在市场上维持商业道德,对穷人不欺凌。也不是在法庭中维持公正与公义,对无助者不欺压。当然这些都应包括在内。重点在于帮助他们敬虔,让他们在社会的新气象中有充足的信心,投靠耶和华的名。
别的先知也有这样类似的重点,先知弥迦说:“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六8)。神看顾虚心贫穷的人(赛六十六2;小注道出原意)。这也是主耶稣所强调的(太五3、5)。
耶和华在你中间,这也是第十五节再重复的话,神有救赎的作为。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作罪孽,不说谎言,口中也没有诡诈的舌头,而且吃喝躺卧,无人惊吓。”(13节)
这里再提到余民,他们既认定耶和华为主神,就有充足的能力一心向善。他们不再倚靠自己,完全倚靠主神。
不作罪孽,是指他们不再信奉偶像,偏邪迷信,不再有背道与亵渎的行为。在口舌上也不犯罪,连万民都可用清洁的言语(9节),神的百姓更有清洁的口舌,不再欺骗,也不再用诡计与谎言。
他们生活的状况也必蒙福,吃喝是在于神丰富的供应,物质食品众多,是神的祝福。躺卧是在于神平安的安排。神保护他们,使敬虔的人安然躺卧,有十足的安全。所以在生活上享受安乐,是神恩赐的福祉。这样的生活是无人惊吓(参阅赛十四30,十七2;结卅四25、28;弥四4,七14以及伯十一19)。
(三)咏唱救赎之歌(三14-20)
从第三章十四至十八节,是一首完美的赞美诗,咏唱救赎之歌。赞美诗的中心在第十四至十七节,充满了救恩之乐。第十八至二十节是补充语,再说明救恩的原委,作有力的结语。
(1)锡安必复兴(三14-18)
“锡安的民哪,应当歌唱。以色列阿,应当欢呼。耶路撒冷的民哪,应当满心欢喜快乐。”(14节)
神的救恩再临到祂的百姓,锡安应当歌唱,“民”原意为“女儿”,为使这名词人格化。那就不只是一个保障(锡安),也不只是一座城(耶路撒冷),是属神的子民。以色列是耶和华选民的名称。“以色列”在七十士译本改为“耶路撒冷的民”,使锡安与耶路撒冷成为同义字,其实没有必要,因为以下有呼召耶路撒冷的民。这些称呼都是先知极喜爱用的(参阅弥二12;耶十七13,五十17及以下;结四3、13,六2及以下;亚九9以及赛五十四1)。
耶路撒冷在希伯来人心里已经占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这早已超越地理的环境,而有属灵的涵义。耶路撒冷不仅有诸城围绕,这些卫星城镇也可称为“女儿”(民廿一25的“城邑”及代上二26的“城邑”,原意都是“女儿”)。因此居住的民众原意为女儿,也以城市为母地。
当外邦都倾覆,敌人都败落,神的选民就得着解脱,不再受外患的威胁,所以他们可以尽情欢乐,唱出得救的乐歌。
“耶和华已经除去你的刑罚,赶出你的仇敌,以色列的王耶和华在你中间,你必不再惧怕灾祸。”(15节)
西番雅的时代犹大仍处困苦的环境中,他们有这样的憧憬。但仇敌还未赶出,灾祸频仍,这些都是神对犹大的刑罚。但这些都会过去,“已经”又是预言完成式,这些必会实现,先知有这样的信心。
这里也有一连串同义字,是上下文构成的,不是用字的本身,而是内中的涵义。仇敌是刑罚,神曾兴起仇敌,刑罚以色列人。灾祸也是刑罚。因为以色列人失败而受罚,灾祸是神给予的咒诅。现在刑罚仇敌及灾祸一并除去,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王在你中间。
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王,这在旧约是一贯的观念(参阅赛六5,四十一21,四十四6;诗九十15;俄21)。耶和华为君王,在早期以色列民族的思想中,已有重要的地位,他们得蒙神拯救,脱离埃及为奴之地,在旷野建立王国。摩西是领袖,却不是政治的,而是宗教的。耶和华是他们的王,这神权政治(Theocracy)在那时就确立了,他们是祭司的国度,王是耶和华,以色列是祂的子民(出十九5、6)。在外邦也以神明为他们的王,如摩洛、米勒公(玛勒堪)。惟有耶和华独一的主神是以色列的王,祂是万王之王。
耶和华在他们中间,确保平安与繁荣,有救赎与复兴的恩典。
“当那日,必有话向耶路撒冷说,不要惧怕。锡安哪,不要手。”(16节)
当那日,耶和华审判的日子过后,神的话必临到耶路撒冷(也即锡安),以同义字来重复这叮咛,给予他们勉励与安慰。
“不要惧怕”在上节也提“不再惧怕”,不过上节的“惧怕”也可作“看见”。这是亚兰文与利亚文译本的用词。拉丁通俗文作“惧怕”,因为希伯来文两者都可解释。本节“惧怕”应是正确的用词。
“不要手”,这是一幅画面,人在辛劳的工作中,突然想放弃不作,在失望中撒手(参阅撒下四1;赛十三7;耶六24;来十二12)。神鼓励以色列人永不放弃,坚持下去,神必施拯救。
“耶和华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他在你中间必因你欢欣喜乐,默然爱你,且因你喜乐而欢呼。”(17节)
这是赞美诗的最重要部分,再重述神的救恩;祂在你中间,神的同在是救恩的性质。神在以色列中间,一切都有保障。祂施行拯救,因为祂是战士(赛九6,四十二13;耶十四9,二十11)。神为以色列人争战,必能取胜,因为公义必能得胜。“拯救”与得胜几乎是同义字。“大有能力的主”原意是战士,正如以赛亚书第九章六节“全能的神”,神是战士、英雄、元帅、凯旋者。
神在以色列中间,必因他们欢欣喜乐。以色列人复兴是神的愿望。当公义得胜,公理得以伸张,也是神所喜悦的。先知显然在展望将来,有无限兴奋的情怀。
“默然爱你”可有若干不同的解释。神的爱是那么坚强与深厚,甚至言语都不足以表达与说明。神默然的爱,人应默然来体会与领悟。4
“默然爱你”,神的爱遮掩了以色列人的罪,使他保持缄默,不愿指责,只广行赦免。5
“默然爱你”,神对以色列的计划在默然进行与实施,是人们无法觉察,难以明白的。6
“默然爱你”,另一个译词:“在爱中更新你”。以色列复兴是神的爱,希伯来文古卷作此语意。7七十士译本随从这个语意,注重以色列新生的展望,神要在他们中间行出新事(赛四十三19)。
“因你喜乐而欢呼”,这是节期特有庆祝的气氛,敬拜者在耶和华面前欢欣、欢呼、歌颂神。神也响应敬拜者的欢乐。
“那些属你,为无大会愁烦,因你担当羞辱的,我必聚集他们。”(18节)
这节经文可有不同的解释。以色列人并未因无大会而愁烦,却因在严肃会中感到愁烦,因为没有罪得赦的喜乐。中译词“无大会”,是大会中止的意思,因为大会中止不能再守,因为灾祸来到,使人在惊惧中无法再恪守礼仪,感到神的福分已经离去,心中就愁烦起来。这里正如上一节有极大的对比。本来有节期的欢乐,现在却失落了。8
“担当羞辱”应作除去(或卸除)羞辱。这是七十士译词的内容,“羞辱必须除去,被击打的,我要聚集他们。”神不容仇敌再施迫害与羞辱。9
聚集他们再守节期,节期的聚会虽受阻中断,终于恢复,使他们重享欢乐。
“那些属你”,“属”字介系词原为“因”你或“从”你或“为”你,那些存心敬拜事奉神的,必得复兴,不再受羞辱,受阻拦,可以化愁烦为欢乐。
如果第十八节连在上一节,就成为附注的话。假若是属于下文,第十九节还再有补充的解释,说明以色列人复兴后的光景,“有名声,得称赞。”
(2)选民得称赞(三19、20)
“那时,我必罚办一切苦待你的人,又拯救你瘸腿的,聚集你被赶出的。那些在全地受羞辱的,我必使他们得称赞,有名声。”(19节)
“那时”与“当那日”是有相同的涵义。在耶和华的大日,一切以色列所遭遇的苦难都过去了。耶和华要罚办那些苦待以色列的人。“罚办”是神处置的方法,神必对付与办理(结廿二14;耶廿一2),神必再恩待以色列人(诗一○九21)。
赶出的与腐腿的,都是指分散的以色列人。他们无家可归或有家归不得,流浪在外,好似瘸腿的一样,走不动。也走不快,甚至寸步难行。神必施恩给这样艰苦的人。以色列被赶出,好似羊群四散,没有牧人,他们就分散荒野,神要把他们接回来。
以色列因叛逆耶和华而遭刑罚,受外邦人侵略压迫,到处受羞辱,在全地不为人所尊重。但是他们得拯救与复兴,见证就不同了。他们成为有名声的民族,而且也普遍得着称赞,因为耶和华真神与他们同在,他们得着拯救,仇敌受辱,不敢再侵犯。他们得着复兴,重新恢复宗教的生活,有欢呼的声音,从敬拜的圣所中发出来。
“那时,我必领你们进来,聚集你们。我使你们被掳之人归回的时候,就必使你们在地上的万民中有名声,得称赞。这是耶和华说的。”(20节)
这节经文多少是重复上节的话。出去的要再进来,被掳的必得归回。在西番雅的时代,以色列北国已经败亡,但南国犹大仍未被掳。他所指的是将来的预言,还是目前的现状?事实上他们已经四散在列国,多人在外面流浪,神必要带他们回来。“我使你们被掳之人归回的时候”,“时候”可译为“目前”。归回之期不远,这是神眷顾的时候,不必许久地盼待(参阅赛五十二8)。
本节有两大特点,是不容忽视的。第一,由“他们”(上节)变成“你们”,更直接的向以色列启示。第二,由上节的诗文,变成散文。
本书以“这是耶和华说的”作结,正如作者开始的信息(一2)。
4 A.B. Davidson, Commentary on the Minor Prophets, 1896, C. von Orelli, Die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ausgelegt, 1888.
5 Maurer, Commentarius Grammaticus Histaricus Criticus in Prophetas Minores, 1840, E. Henderson, The Book of the Twelve Prophets translated, 1868.
6 J. Halevy, Recherches bibligues, Le Livre Sophonie, xi, xiii, 1904.
7 Smith,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Zephaniah, 257.
8 H. Ewald, Die Propheten des Alten Bundes, 1840.
9 K. Marti, Dodeka-propheton, 1903.
本章概要
本章以“祸哉”开始,不是对外邦,而是对犹大。先知曾从耶路撒冷转向外邦,现在从外邦转向以色列民,耶路撒冷至少有七宗罪恶:(一)首领冷漠;(二)欺压穷人;(三)不听命令;(四)不领教训;(五)污秽;(六)不倚靠神;(七)不敬虔。他们是无法逃罪的。行政官员的凶暴(3节上),法官的贪婪(3节下),先知的虚浮(4节上),祭司的无知(4节下)。这些人应当知道神的公义,也明白神的忿怒,但他们却轻忽神(5节)。所以他们在神的公义审判前,是首当其冲的(6、7节)。第三章一至七节是与弥迦书第三章九至十二节相似。
再看他们的失败:(一)不认识神的慈爱;(二)不认识神的权威;(三)不认识神的性格;(四)不认识神在历史之中;(五)不认识神的心意,对祂的期望,完全辜负了。
关于世界的审判及其后果,神只向余民启示,因为他们是始终向神忠实的(8-10节)。神要他们等候那掳掠的日子。为甚么没有立即来到呢?因为神关心人们,盼望他们悔改。祂也要保守余民,这少数信实的人。
这些余民应该怎样等候神呢?存着充足的信心,在信靠中求神,怀着期待的心盼望。在神迟延的行动中,祂要信靠的人忍耐。
神的心意仍盼望万民来归祂,那是需要余民的努力。耶和华自己有行动,余民却是重要的见证人。神的恩典是以公义的方法洁净罪人,使他们口舌清洁,好求告耶和华。这是真实的敬拜,信奉惟一的真神。这是万国归神的好现象,神的选民必然从远方归回来敬拜,他们是见证耶和华公义的选民(9、10节)。
本章余民的身分有清楚的界说:(一)他们是少数,只是余剩的一小群人。(二)有谦虚的心倚靠神。(三)正直没有诡诈。(四)诚心实意事奉。(五)他们居在新时代的中心。(六)他们得着赦罪之恩;(七)他们是得赎的人们。这是第十三节简单而概括的说明。
复兴的欢呼在第十四、十五节。他们得着复兴的,就有完美的敬拜。在敬拜中有欢乐,因为他们不再受审判,因为耶和华在他们中间,与他们同在,就除去惧怕。
当那日(16、17节),神是拯救的主,有大能的主,而且“在你中间”。爱将惧怕除去,祂“默然爱你,且因你喜乐而欢呼”,不是神欢呼,而是蒙救恩的人欢呼,是神所喜悦的。这些人都溶化在祂的爱中。
参考书目
西番雅书
Bachmann, J. "Zur Text-kritik des Propheten Zephanja," in Theologische Studien und Kritiken, 1894.
Bauer, G.L. Die Kleinen Propheten u/bersetzt, 1786.
Budde, K. "Zephanja," in Theologische Studien und Kritiken. Tu/bingen: J.C.B. Mohr, 1893.
Davidson, A.B. The Book of Nahum, Habakkuk, and Zephaniah (The Cambridge Bibl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20.
Driver, S.R. (ed.). The Minor Prophets (The New Century Bible).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06.
Duhm, B. Israels Propheten. Tu/bingen: J.C.B. Mohr, 1916.
Eakin, Jr., F.E. "Zephaniah," in The Broadman Bible Commentary, vol. 7. Nashville: Broadman Press, 1972.
Eaton, J.H. Obadiah, Nahum, Habakkuk, and Zephaniah (The Torch Bible Commentaries). London: SCM Press, 1961.
Elliger, K. Das Buch der Zwo/lf Kleinen Prophete, I. Go/ttingen: Vandenhoeck & Ruprecht, 1950.
Fagnani, C.P. "Structure of the Text of the Book of Zephaniah," in Old Testament and Semitic Studies in Memory of W.R. Harper.
Gerleman, G. Zephanja. Lund: C.W.K. Gleerup, 1942.
Gailey, J.H. The Book of Zephaniah (The Layman's Bible Commentary). vol. 15. Richmond: John Knox Press, 1962.
Gressmann, H. Die alteste Geschichtschreibung und Prophetie Israels. Go/ttingen: Vandenhoeck & Ruprecht, 1910.
---.Der Ursprung der israelitische-juduschen Eschatologie. Go/ttingen: Vandenhoeck & Ruprecht. 1905.
Halevy, J. Recherches bibliques: Le Livre de Sophanie, vol. xiii.
Henderson, E. The Book of the Twelve Minor Prophets (Thornapple Commentaries).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80 (from 1858 edition issued by Hamilton, Adams, and Co.).
Hitzig, F. Die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Leipzig: Weldman, 1838.
Hyatt, J.P. "The Days and Background of Zephaniah," Journal of Near Eastern Studies, 7 (1948), 25-29.
Kiel, C.F. Commentary on the Minor Prophets, vol. 4. Grand Rapids: Eerdmans, 1866.
Kent, C.F. The Sermons, Epistles and Apocalypses of Israel's Prophets. New York: C. Scribner's Sons, 1910.
Kleinert, P. Commentaries on Micah, Nahum and Zephaniah in Lang's Bibelwerk. Leipzig: Hinrichs, 1868.
Marti, K. Dodeka-propheten (Kurzer Handcommentar zum Alten Testament). Giessen: A. Topelmann, 1903.
Maurer, F.J. Commentrius grammaticus historicus criticus in prophetas minores. 1840.
Newcome, R. An Attempt towards an improved version, metrical explanation of the Twelve Prophets Minor. London: Taliesin Press, 1836.
Nowack, W. Die kleinen Propheten u/bersetzt und erkla/rt (Handkommentar zum Alten Testament). Go/ttingen: Vanderhoeck & Ruprecht, 1897.
Pusey, E.B. The Minor Prophets with A Commentary, vol. 7 London: James Nishet & Co., 1907.
Rice, T.T. The Scythians. London: Thames and Hudson, 1957.
Reinke, J. Der Prophet Zephanja. 1868.
Robinson, T.H. and F. Horst. Die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Tu/bingen: J.C.B. Mohr, 1938.
Rowley, H.H. "The Day of the Lord," in The Faith of Israel, Philadelphia: The Westminster Press, 1956.
Smith, G.A. The Book of the Twelve Prophets, Vol, II. New York: Harper and Brothers, 1928.
Smith, J.M.P.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Micah, Zephaniah, Nahum, Habakkuk, Obadiah, and Joel.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11.
Stonehouse, G.G.V. and G.W. Wade. The Books of the Prophets Zephaniah and Nahum (The Westminster Commentaries). London: Methuen and Co., 1929.
Taylor, C.L. "The Book of Zephaniah," The Interpreter's Bible, Vol. 6.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56.
von Rad, G. "The Origin of the Concept of the Day of Yahweh," Journal of Semitic Studies, 4 (1959), 97-108.
von Haonacker, A. Les douze petits prophetes, 1908.
Wellhausen, J. Die kleinen Propheten u/bersetzt und erkla/rt. Berlin: De Gruyter, 1892.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西番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