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拿书绪论
壹 解释
约拿书在十二先知中是一卷奇特的著作。别的书卷内容是神的话语为主,充满了一连串的信息。但是约拿书则不然,神的信息只有一句:“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倾覆了”(三4,原文仅五个字)。本书的格调也与其他先知书不同,分析起来,也很难归类在任一形态中。这不是仅属学者研究的课题,实在关系本书的解释,可说是十分重要。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约拿书是先知文学的类型。从第一章一至三节上及第三章一至三节上,都是以“耶和华的话临到……”为述的开始(参阅先知著作外,有撒上十五10;王上十七2、8)。先知著作大多予读者影响,先知是神人,为神的发言人,将神的能力与荣耀带出来。这里约拿不是英雄,他是一个失败者,违背神的命令,神没有在他身上得着荣耀,反而在他的叛逆与埋怨中,使人看见神的荣耀。1别的书卷,先知的信息都要应验,约拿书中的预言不应验,一反一般先知文学的常例。2
别的先知因深感使命艰难、责任重大而犹豫或退缩,如摩西、以利亚与耶利米。但是他们决没有像约拿那样完全拒绝,干脆违抗。这是在其他先知事迹或著作中没有的事情与记载。
别的先知信息也有论外邦的,但都是在以色列本土讲说,对象似对以色列人。先知以利亚与以利沙曾负有政治的使命去大马色(王上九15;王下八7-13),但与约拿到尼尼微传道,是截然不同的。
本书有不少十分令人惊奇的事发生,如海浪大作,大鱼吞下约拿,尼尼微全城都悔改,蓖麻树突然生长又迅速枯萎。如果说这些神迹太奇特,几乎是怀疑神的大能。但作者有特别的用意必是事实,也值得读者深切思想的。3
本书的著作日期甚难臆料,但似有很古旧的资料与联想。尼尼微要倾覆(三4),好似所多玛、蛾摩拉城被毁灭(创十九25、29)。集体受刑罚好似洪水及许多城市的毁灭。4提到强暴,也是洪水前的情形(六11、13)。约拿的任务,好似当时所多玛城毁灭前的天使宣告一般。
由于本书大有以上的特点,于是有许多不同的解释,来臆断本书的性质。兹缕述如下:
1 G. von Rad, OT Theology, vol. 2, 291.
2 Leslie Allen,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75.
3 L. Sabourin, "OT Mirales," Biblical Theology Bulletin, 1 (1971) 277-261. A.J. Wilson, "The Sign of the Prophet Jonah and its Modern Confirmations" PTR, 25 (1927) 630-642; G.C. Aalders, The Problem of the Book of Jonah, 1ff.
4 G.H. Cohn, Das Buch Jona im Lichte der Biblischen Erzahlkunst, 75, 96f.
(一)比喻
本书是否模仿先知著作,为陈述一些属灵的教训。其中有些故意夸大其词,又加上惊奇的事情,言过其实,只为强调某些道理,例如耶稣的比喻中,浪子的父亲、葡萄园的主人,不义的管家、欠债的恶仆,实际情形也许没有那么过分。如果将约拿当比喻看,就不足为奇了。5
本书有不少似借用其他数据。在第四章四、八节约拿求死,好似以利亚的经历(王上十九4)。约拿书第三章九节及第四章二节是否引用约珥书(二13、14)。本书以非以色列的背景,来说明神对他们的爱。约拿书第二章九、十节似引用耶利米书第十八章七、八、十一节,发人深省。这里并非说作者文学技巧不足,必须借袭别人,而是为读者易于明白不易接受的道理。好叫听众重新认识耶和华,也改变对外邦人的态度。
如果本书是比喻,就容易解释其中讽刺的口吻。约拿的行为近乎可笑,因为他竟然狭窄到这样的地步,毫无同情的那种自私,大胆违背神的命令。他的自义,以自己为中心尤其是幼稚到了极处。约拿几乎反映出许多人的心态,是标准的法利赛人,也是耶稣比喻中的大儿子(路十五11-32)。比喻的情节总是要比较简化,不能太复杂。6本书有点像欠债的恶仆,有两段情节。第一段约拿好似那仆人,欠了巨债,而得着主人的恩待,完全豁免。第二段约拿好似他,却追究别人欠他的小额债务。约拿是蒙恩的罪人,却不肯关怀外邦的罪人。也许有人说:在旧约中比喻大多附有解释,但是主耶稣的比喻,有的并无解释,祂希冀听众自行领悟(如路十三6-9)。本书与浪子的比喻很相似。尼尼微好像浪子一样得着父亲饶恕的爱。但约拿像大儿子,反而因此不满。主耶稣是指责文士与法利赛人的。约拿不是与他们类似吗?
5 D.O. Via, Jr. The Parables: Their Literary and Existential Dimension, 105f.
6 S. Talmon 提说,参阅Allen, 179.
(二)史事
自教会的早期教父起,认为本书无论怎样解释,其历史的事实却不容否认。约拿是一位历史人物,他的名字记载在列王记下第十四章二十五节,他应是在耶罗波安二世,在主前第八世纪。约拿是一个民族主义的先知,预言北国的兴盛,外邦人将败亡。北国前经历史的浩劫,对异族的人尤其憎恨,反映当时北国一般人的情怀。
有人认为约拿书是历史,根据马太福音第十二章三十九至四十一节,主耶稣特别论述这事。如果论主自己的复活是肉身的,约拿在鱼腹中必是历史的。所以约拿的神迹是史事。
但是有人提出比喻的性质,有的很像历史,或者以历史为背景。所以约拿是历史的人物,但是他的神迹及一切遭遇未必是历史。例如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路十25-37;背景可参照代下廿八15)。在钱财的比喻(路十九11-27)之后,有罗马的史事,亚基老到罗马,为继承希律王。在拉撒路与财主的比喻后面,可追溯拉比的传说,提说亚伯拉罕的仆人以利以谢,那就成为拉撒路。他被差到所多玛,看那里的居民会否接待他。但是比喻与史事究竟不同,因为后者是平铺直的。
(三)励志故事
这是犹太拉比的励志故事(Midrash),是他们教导的方法,着重道德的教训,激发人的信仰。有不少学者都持这个主张,7并以历代志下第二十四章二十七节为例。有的这种性质的故事是取材于史事,如列王记下第十四章二十五节,或耶利米书第十八章十八节,或以赛亚书第二部,或出埃及记第三十四章六节。兹分别论述。
列王记下第十四章二十五节提起约拿,但除了十分简单的历史背景之外,没有其他资料。关于尼尼微通城悔改的史实也付诸阙如,而且这样的情形是在先知书中无例可援。那么多的神迹也不寻常。但是既为励志道德的目的,这些就不是重点了。
耶利米书第十八章十八节,提到当时宗教人员有三种:祭司讲律法,智慧人设谋略,先知说预言。于是犹太学者就以此三项来发展他们励志故事。他们只把握一点,已够充分。如约拿作为说预言的先知,奉命传道,预言尼尼微城四十天后毁灭,使他们悔改。以他先知的特殊经历,作为劝勉的课题。第十八章八节也成为本书的中心思想。
犹大学者取以赛亚书第二部的真理,来发挥教导的功能。因为在那部分有两大重点:受苦的仆人与普世的救恩。约拿为仆人,从受苦中体验神的旨意。所不同的是约拿因违主命而受苦,但是以赛亚书中的仆人,他的受苦完全是替代的(尤其在第五十三章)。但约拿书内容既是向外邦人传道,这正是以赛亚书第四十二、四十九章的主旨。
出埃及记第三十四章六节,宣告耶和华是恩典的神,以此为约拿书的重点,也可达到勉励人们信心的目的。
7 K. Budde, "Vermutungen zum 'Midrach des Buches der Ko/nig," ZAW, 11 (1891) 37-51. 以列王记下第十四章二十五节为依据。L.H. Brockington, "Jonah," Peake's Commentary on the Bible, 37-51. 引耶利米书第十八章八节为例。G.A.F. Knight, Ruth and Jonah: The Gospel in the OT, 用以赛亚书第二部为例。P.L. Trible, Studies in the Book of Jonah, 引用出埃及记第三十四章六节。
(四)寓意
有不少学者认为本书的寓意解释也有可能。8约拿其名意为鸽子,就是以色列的表象。他是亚米太的儿子。“亚米太”是“真实”的意思,所以是真理之子,有正统信仰的人。其他寓意分列于下:
(一)风浪是以色列民受外族的侵略,不安与危难中受苦。这是神对他们的刑罚与管教,因为他们违背了神。
(二)大鱼是世界的权势,或指巴比伦或指亚述。尼尼微在亚述文是“鱼”(Nun)。如果鱼是巴比伦,则指约拿在鱼腹是以色列民被巴比伦掳掠(参阅耶五十一34、44),还有被掳的时期也是确定的。
(三)大鱼以后将约拿吐在旱地上,指以色列民从被掳之地归回,巴勒斯坦是旱地。以色列人对海向来是指罪恶与神秘的危难,现在得以脱离了。
(四)蓖麻是所罗巴伯(可参阅亚四章)。弥赛亚常以枝条来描写,所以树木可作这样的寓意。
综如上论,有若干问题值得讨论。先评寓意的说法。约拿虽可代表以色列的背逆,但以他喻为鸽子,却嫌牵强。虽然何西亚书第七章十一节论以色列为愚蠢的鸽子,也有诗篇第五十六篇头“无声鸽”,鸽子可能指以色列会众,但旧约其他各处都未以鸽子为以色列民。大鱼是神的保护,不会是神的刑罚。风浪并非外患的侵略,因为腓尼基水手从风浪中看见神的大能,并不看见世界凶暴的武力。以蓖麻作为所罗巴伯更加勉强,因为所罗巴伯并非如蓖麻一样迅速发生又迅速枯干。寓言鲜有历史背景作为依据的。
励志故事只是犹太拉比的教导方法,却不在旧约经文之内,不会被列为正典之一。况且这种犹太拉比的方法是在较晚的时期,在旧约时代之后。
如果说约拿书是比喻,以整本书作为比喻,未免太复杂了。比喻大多只有一个主题。所以有人将本书分为两大部(一、二章及三、四章),只有两个比喻,9在旧约中又找不到其他的例证。比喻在旧约中(撒下十二1-4,十四6、7;士九8-15;王下十四9;王上二十39、40),大多是简赅的内容,又有解释,约拿书经文太长,又无解释。况且旧约中没有一整本书为比喻,也不会列在先知书中。
总之,约拿书为先知书,因为在正典中的十二先知之内。其中的预言虽只一句,但先知的信仰却发挥无遗。本书着重先知的经历,以历史的传统,说明先知的职事,也强调耶和华的话,针对历史的实情。既是这样,本书内容必有实际的历史背景。约拿是一位历史人物。尼尼微的历史实况虽无详细的记述(未提当时王的名字),但是他们悔改并不是不可能。主耶稣特别提起尼尼微的悔改(太十二41;路十一32)。神迹的部分也是重要的,为主耶稣所着重。神迹的事在以利亚与以利沙两位先知的生平中很多,也同样可在约拿的经历中。看约拿那种激动的情绪,第一章的背叛与悔恨,第二章的感恩与祈求,第四章的失望与任性,再加上喜怒无常,都十足反映一个常人的心理。约拿必是一个历史的人物,有特殊的经历,身为先知,信心的感受更加强烈。本书再以文学的笔调写出,就十分生动活泼了。
8 C.H.H. Wright, "The Book of Jonah considered from an Allegorical Point of View," Bible Essays, 34-98, T.K. Cheyne, G.A. Smith, Knight and J.D. Smart 都有解释。
9 Trible, op. cit.
贰 合一
本书合一性的问题,大多集中在第二章。有人采取五经的评鉴方法,分开不同之来源,1也以神的名字为分析的基础。在约拿书每一章内都有耶和华为神名的述,但第三章与第四章特别用另一个名“以罗欣”。以后再将第一章与第四章加以增添,尤其是在第二章的诗篇。2有人认为第一章一至十节是单独的,与其余部分是不同的。还有第一章十三、十四节,第二章二至九节以及第三章六至九节,都是因补充而附加的。3但是有人却认为这样分析是不得要领的,不能实际找到原有的底本。4
凡反对第二章二至九节属本书的,从两方面分析。第一方面是体裁的。如果没有这段经文(诗篇),第一章十七节上与第二章十节,以及第一章十七节下与第二章一节,就成为一种交叉的结构:耶和华在外面,约拿在里面。如果有这诗篇就会破坏这样美的结构了。5另外看全书结构的平衡,水手的祷告在第一章十四节,而约拿的祷告在第四章二节。如果第二章二至九节加插进去,有失均衡。6
另一方面反对的,是以内容为理由。第二章的祷告(或诗篇),在上下文的连贯不大配合。第一节说约拿祷告,但是第二至九节不是祷告求助,而是感恩的歌颂。在鱼腹中约拿可能还无法歌颂,那必须在第十节后。当他被鱼吐出来,才真正体会得救的经验。所以有人认为第二至九节应置于第十节之后。7但是有的主张,第二章二至九节只是期望神的拯救,一切完成或只是预言的(Prophetic Perfect)。8
如果细察这几节经文,似乎是已经有的遭遇,不是只作豫测或盼待。这首诗篇也与其他若干诗篇有雷同之处,可能是以汇编的方法,作成一个祷告,也许原有的祷告已经失落,所以必须补充。9
从用字方面来看。本书用“大”字有十四次之多,但在本章并未出现,10也没有用过“灾”“恶”(Ya a)。在第一章“海”是单数字,在第二章“海”是复数字。第一章三、十节躲避耶和华,原为耶和华的面,而第二章为耶和华眼前(4节)。“灭亡”在第一章六、十四节,但在第二章没有出现。所以有人认为这首诗篇并不原属于本书。
第二章先知是一个感恩的人,似乎也不适合本书其他部分所描述的约拿。他只会逃避与违背(一章),又会发怒与埋怨(四章)。他不能那么迅速地改变,因为这不大像他心理的状态。何况他被大鱼吞下,不一定是很安舒的感觉。11
大多注释者都认为这是汇编的诗句,又有哀歌的形式,也有感恩的歌词,在诗篇中是屡见不鲜的(十八篇、三十篇、三十四篇,四十1-10,六十六13-20,一一六篇,一一八5-21,一三八篇)。12提说阴间,也是诗篇中常有的。13感恩的诗常在献祭之后奉上歌颂,本书作者是否采取圣殿的敬拜礼仪而加以补充?因为那些诗句特别通用于约拿的经验,使本书生色不少。
如果读者直接念诵这首诗篇,会认为约拿不是从鱼腹出来而感恩,却是在水里得到拯救而感谢神。鱼是用来拯救约拿,还是刑罚约拿呢?也有不同的见解。但是鱼吐出约拿,使他必须再听耶和华的命令,都是神积极的心意。有人认为大鱼是神恩惠的安排,使约拿的性命得以保全,海才是仇敌,要将死亡带给约拿。14
关于祷告,这是与第四章二节相配合。有时这字未必表明哀告与恳求,而是述与表露心意,且看第二、四、七、九节都说明了他的心情。15
提到他的心理状态,他易改的性情,反应在第四章六节,他因神的安排而欢喜,也失望。在海涛中得拯救,约拿一定会有非常兴奋的感恩。所以大鱼吞了约拿,是神恩惠的安排。这首诗篇将本书的主题突出地指明,这主题是:“救恩出于耶和华。”
1 W. Bo/hme, "Die Composition des Buches Jona," ZAW, 7 (1887) 224-284.
2 Allen,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81.
3 H. Schmidt, "Die Komposition des Buches Jona," ZAW, 25 (1905) 285-310.
4 H. Gunkel, Die Religion in Geschichte und Gegenwart, vol. 3, 369.
5 N. Lohfink, "Jona ging zur Stadt hinaus" BZ, 5 (1962), 196 n. 37; 200.
6 P.L. Trible, Studies in the Book of Jonah, 76, 185-202.
7 自Josephus (Antiquity, 9:10, 2) 至Calvin都有这样说法,参阅Allen,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82.
8 Ibn Ezra, G.H. Cohn and J. Ellul都作如此主张,参阅Allen, op. cit.
9 A. Feuillet, "Les Sources du Livre de Jonas," RB, 54 (1947) 161-186.
10 H.W. Wolff, Studien zum Jonabuch, 61 (n. 82).
11 P.L. Trible, op. cit. 78.
12 C. Westermann, The Praise of God in the Psalms, 102-107.
13 A.R. Johnson, "Jonah ii, 3-10, A Study in Cultic Fantasy," Studies in OT Prophecy, T.H. Robinson festschrift (1905) 82-102.
14 Allen, op. cit. 185.
15 G.M. Landes, "The Kerygma of the Book of Jonah," Interpretation, 21 (1967) 3-31.
叁 结构
约拿书是一部文学的佳作,有十分均衡的设置。两大部分在第一章及第三章。第一章一至三节,与第三章一至三节是对比的,相映成趣。全部有四大行述。第一与第三事件正好可将第二与第四事件相连。第一与第三章约拿在外在的社会环境中,外邦人在他们领导者之下,向神求助。第二与第四章约拿脱离群众,向神说话。所以两大分段十分明确。
作者在对比的方法中,也求回异的述。第一章一至三节与第三章一至三节都着重神的命令,而且有“起来”的字样。所不同的是约拿起来往不同的方向。第一章往他施。第三章才遵神的命去尼尼微。第三与第四章相连的,在第三章四节约拿进城,而第四章五节约拿出城。
本书有“焦点的结构”(Concentric Structure):(一)惧怕(一4、5上、15、16)。(二)祷告(5节下、14节)。(三)述(5节下、6节上、13节)。(四)对语(6节下、12节)。(五)商议(7、11节)。(六)述(7节下、10节下)。(七)盘问(8、10节中)。在本章(一章)的核心,是第九、十节上。钥字是“海”“惧怕”(也译“敬畏”)及“抛”(4节“起”,7节“掣”也是同一个字)。1
第二章内的祷告(2-9节)有三小段(2-4、5-7、8、9节)。前两段都有重复的结语,也有相同的主题。全部实际有四个要项:(一)祷告蒙应允;(二)面临大危难;(三)被神所驱逐;(四)有得救确据。每一要项都套起来,第一项是第一至二段首端。第二、三项在二段尾至三段首,第四项在三段尾。可见都有紧密的连系。第二章九节献祭与许愿,正是第一章的结尾。约拿就与水手有相同的举动。第一与第二章有同样的要旨,为述危机、祷告、得救与敬拜。2
第三章的开端是重复第一章一至三节,在用字方面也重复,神的命令是起来、去、宣告(或呼喊)。
第三章五至九节分为三部分。先有全城的人回应约拿的宣告(5节),然后是王的回应(6节),再有王室的公告加强人民的回应(7-9节)。在这三段内,都以“麻布”为主要的用词。第一与第三段相同:禁食、披麻。第三段不仅重复,也增加第一段的述。尼尼微城的悔改(三章),相当于水手的敬畏(一章)。第三章九节与第一章六节都希望“我们不至灭亡”。
第三章十节与第一章十七节都是说明神的拯救的恩典。约拿不至淹死,与尼尼微不至倾覆,性质都是一样。第一与第三章都着重“呼喊”或“宣告”(同一个字)。另一个字译为“灾”、“恶”,也是重要的钥字(一2、7起,三8、10,四1起)。
先知的怨言(四1-3),正与第二章相对。二者都有类似的引言:“祷告耶和华说……”。在第二章的诗篇中有三个用字“性命”(二6),“心”(二7),“他们的主”(二8),这些都着重约拿的生命与神信实的爱,其实也反映在第四章二节。3这个主题是约拿赞美的原因(二章),可是也成为他埋怨的理由(四章)。第一章十四节求神保全性命,而第四章二节起约拿竟求神收取性命。约拿两个祷告,内容相反,是否作者故意的设置平衡的对照呢?4
第四章四至十一节可与第二章十节比较,因为二者都是神用自然的因素,只是长度不平衡。5但第二与第四章整体来看这两个祷告,就有均衡的对比了。
第四章的核心在第六至八节,神有三项动作,都以“安排”为主要的用词,说明神的忿怒与怜爱,好似海浪与大鱼。现在是交叉的:蓖麻与虫子(这是怜爱与忿怒,以交叉的方法调转过来)。第一章的风,掀起海浪。第四章的风,吹干树木的热浪,都是毁灭性的。“干死”就是“灭亡”(同一个字,一6、14,三9)。第四章十一节(本书的最后一节),有“尼尼微大城”,正是第一章二节与第三章二节所说的。先是大城的罪恶,再是大城的范围,现在是大城的居民都蒙怜悯。神由憎恶至爱惜,也是本书特殊的设计。
本书的结构,在那么简短的述,却有那么包罗万象的内容,再发挥极艺术的设计,真可说是天衣无缝,十分完美。每章自成一分段,两章又凑成一大段。两大段成为整个书卷,读起来可以一气呵成,不得不叹为观止。
1 R. Pesch, "Zur Konzentrischen Structur von Jona 1," Biblica 47 (1966) 577-81. G.H. Cohn, Das Buch Jona Im Lichte der biblischen Ezra/lkunst, 51f.; N. Lohfink, "Jona ging zur Stadt hinaus (Jon. 4:5)" BZ, 5 (1961) 185-203.
2 P.L. Trible, Studies in the Book of Jonah, 26.
3 Leslie Allen,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99.
4 Trible, op. cit, 称之为Symmetriphobia,为G.M. Landes所反对与修正,"The Kerygma of the Book of Jonah," Interpretation 21 (1967) 3-31.
5 Trible, op. cit. Landes, op. cit.
肆 日期
约拿书的日期实在不易决定。如果照列王记下第十四章二十五节记载约拿的名字,那大概在主前780年左右。但是本书未必在那时著作,可以在较晚的日期。如果约拿是作者,就应在早期。有几点理由,说明本书写作在较晚的时期。首先是关于尼尼微城的情况,它的败亡是在主前612年,本书应在这日期之前。但是第三章三节似是一种回忆,提到尼尼微大城有三日的路程。如果是回忆,就在612年之后许久。再看本书记载尼尼微没有倾覆,而且这城似是当时亚述的京城。这样说来应属极早的时期。归纳起来有两种说法,远在尼尼微败亡(612年)之前,或在败亡之后。
后者的主张理由较强,原来尼尼微城为亚述之首都,但自败亡之后,亚述帝国逐渐瓦解,而尼尼微却在以后仍旧存在,只是一种城市国家(City-state),而王是尼尼微王(三6),不是亚述王。在主前第四世纪,那时人们多将这城过分夸张,所以第三章三节符合那时夸张的描述。
第三章举哀的行动,有点像波斯的风俗,因为家畜也须包括在举哀之中。“王和大臣有令”,又像波斯宫廷的行政体制,不像是亚述的,可参阅以斯拉记第七章十四节及但以理书第六章十七节。
本书引用耶利米书第十八章及约珥书第二章,似乎在被掳之后,因为一般学者将约珥书日期视为较迟的日期。
另外的理由是语文方面。本书语文是较迟的希伯来文,且有亚兰文的痕迹。有七处之例证可以注意。“水手”(一5),“以为”(“船以为会破坏”中文没有译出,一6),连接词(which)在(一7、12以及四10),“安排”(一17,四6、7、8),“令”(三7),“许多”(四11)。1其他如“话”(三2)是较晚的希伯来文。“天上的神”(一9)是在被掳后才常用的。2“水手”根据以西结书第二十七章九节是腓尼基用词,指推罗人。简化的连接词可能也有腓尼基语文的影响。3航海的用语多少有这关联,是无可否认的事。
有人将约拿书日期与以斯拉与尼希米的时期相连。原因是那时期犹太教有很狭窄的国族观念。所以约拿书(与路得记)反对这种见解,着重外邦人可以蒙受神普世的救恩。如果这样主张,就必认为本书日期为主前第四、五世纪。4
本书说明预言并未应验,外邦人并未被除灭。所以有人以为这是为维护神的真理,预言纵然没有应验,并非表明神的能力不足。况且神的预言原是有条件的,如果人肯悔改,就不必降灾施罚。5
约拿书被视为宣教信息,神的子民必须以普世的救恩为最大的愿望。这是以赛亚书下半部(或称第二部)的主题。如果有人认为以赛亚书后半部是在较晚的日期,约拿书就在同时或更后期。但是这一点不无异议。以赛亚书后半部特别指责敬奉偶像,约拿书提出尼尼微城的罪恶似乎是道德的,只有一处在约拿的祷告中提出,信奉偶像:虚无之神,但未必只指外邦人,可能包括以色列人,却没有指出尼尼微人。况且约拿书的普世救恩观,比以赛亚更广大,不是要外邦人归向犹太人的一神论者的信仰。所以二者相提并论有问题。
一般学者大多认为约拿其人是生于主前第八世纪,他是先知,向尼尼微传道,也未必在后期。但这部书的著作,很可能为时较迟。内中又将传统的信仰重新强调(如第四章十一节是再阐明第四章二节的信仰)。耶和华对以色列固然有圣约的爱,却关怀爱惜所有的人。当主耶稣面对人们拒绝福音时,祂的比喻在路加福音第十五章的大儿子,以及在马太福音第二十章的工人,都针对这种情形。可见约拿书也许是面对人们反对神恩待外邦人的事。其实耶和华是有权能的神,祂赐恩也是权能的,祂要保全爱惜,不是毁坏灭绝。
这种思想反映被掳之后以色列人的心态。他们不可再在狭窄的国族主义之中自以为义。末事论者应看出神的旨意是普世的救恩,正是约拿书所侧重的。有人从约拿书也联想到智慧文学的发展,在被掳之后,智慧运动有新的动向,不仅提倡普世人道主义,也以自然现象来看人生与社会。本书即以自然现象说明神的权能、公义与恩慈,也强调神爱世人,不仅最小的,甚至也包括动物与植物。所以在思想方面如接近智慧文学的内容,日期就在较晚的时代了。
1 E. Kautzsch, Die Aramaismen im AT.
2 O. Loretz, "Herkunft und Sinn der Jona-Erza/hlung," BZ 5, 1961, 18-29.
3 R.D. Wilson, "The Authenticity of Jonah," PTR 16 (1918) 280-298. esp. 282.
4 Loretz, op. cit, 28; P.L. Trible, Studies in the Book of Jonah, 262f; O. Eissfeldt, The OT: An Introduction, 405; G. von Rad, OT Theology, vol. 2, 291.
5 A. Feuillet, "Le sens du Livre de Jonas," RB, 54 (1947) 340-361, esp. 345.
伍 神学
本书的神学思想,集中在神的伟大。在第一章九节与第四章二节,约拿所表露的信念,都着重神的权能与恩慈。耶和华是天上的神,祂创造沧海与旱地。在前两章,祂掌管宇宙的权能,表现在一切自然的现象中。祂掀起大风,海浪大作。祂安排大鱼吞了约拿,都是祂权能的旨意(一14)。人是拗不过祂的。祂的旨意表现在自然的定律,也在道德的定律,所以尼尼微必须被定罪,祂是审判全地的主(创十八25)。外邦必须受审判,正如阿摩司书第一、二章强调的。
耶和华是救赎主,祂施行拯救。外邦的水手先蒙救赎,不至被海浪吞灭。神无意毁灭人的性命,因为生命是祂造的,祂怎会不珍贵?祂不喜悦人灭亡(结十八32)。神是活人的神,所以祂最关心的是人的生命,甚至一切被造的,都为祂所爱惜。这是祂创造的初衷。照说约拿因叛逆神而定罪死亡,但是神的恩惠使他新生。神爱惜约拿,安排大鱼来保全他的性命。耶和华奇异的恩典,以大鱼来表征。所以大鱼并不奇怪,只是神用的器皿与方法。神有恒久的忍耐,祂常赦免与施恩,在旧约中一直强调,尤其在诗篇中更可注意。
这项神学思想在前两章已经说明,在后两章继续发展,只是比较困难来加以解释。神的恩慈与爱怜仍无可置疑。第三章尼尼微城的悔改是出乎意料之外,他们悔改之后,神就后悔,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神似乎不能控制这局面,完全由人来左右与决定他们自己的命运。其实神的权能仍旧强调,且看第一章六节与第三章九节:“或者神……”(原意为“谁知道神会否……”),表明神有权能,祂神秘的意旨是人所无法臆断的,只有以信心仰望神的怜悯(参阅珥二14)。耶利米书清楚地表明,神饶恕的爱不只在以色列,也在外邦(耶十八7、8)。
第四章约拿有信心的困惑,第四章二节是圣约的条款,神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这原是耶和华与以色列立约的关系,并不应用于列邦。现在显然是指神与万民的关系,祂对待全世界人类都是一样。神爱惜一切被造之物,不仅是人类。约拿书的作者促读者注意,耶和华不只是以色列的神,也是万民的神(参阅摩九7)。祂是创造的神,有甚么不在祂眷顾之内呢?
所以第四章最后两节,耶和华的问话,唤醒读者与听者注意,神所爱惜的,从最大的到至小的,从以色列至外邦,从人类至牲畜。神的心关切,祂的手帮助。神安排的恩典,说明祂是有位格的神。祂不只爱以色列。所以使徒保罗说:“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么?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么?”(罗三29)保罗比约拿更具体而且激烈地说明普世的救恩。约拿书可说是宣教神学的导论。
约拿书的约拿,确不是一位英雄,不足为典范。他在先知群中,好像以利沙的门徒(仆人)基哈西。他没有表现先知尊贵的人格,高洁的气质。但是从他的经历中,使人看出神的伟大与恩慈。这可能是作者的要求,他要读者看神的世界,不是从自私与硬心来看,而是从神的眼光观点来看。新的异象与视野,完全除去人的幼稚与狭窄,神的爱就如海浪一般澎湃在人心之中。
陆 教训
本书的价值,在于其中属灵的教训,概括有下面几点:
(一)人必须顺从神,无法抗拒或逃避。
(二)神有拯救的大能,拯救所有的人与一切。祂甚至也拯救违命的人如约拿,罪大恶极之地如尼尼微大城。
(三)先知(也包括所有属神的人)真正的责任,是见证神的爱,但神的爱有公义的成分。
(四)审判是有条件的,真正的悔改可消除可怕的刑罚。神不改变,祂的后悔只是情绪的,不是意志的。改变的是人,所以人必须悔改,回心转意。神有赦免的恩典。
(五)每一个人的心,都有属灵的意识,可以认识神,也有属灵的容量,可以接受神。水手与尼尼微城的人虽都信奉异教,但若听见神的信息,或以言语,或以现象(或环境)来表达,还是可以明白,而且有正当的态度响应。
(六)约拿自己的经历,也是极好的功课,给予历代信徒学习:
(1)第一章:逃避神(叛逆),跑在神的背后(Running from God)。
(2)第二章:亲近神(祷告),跑到神的面前(Running to God)。
(3)第三章:服事神(传道),跑在神的旁边(Running with God)。
(4)第四章:认识神(受教),跑在神的前面(Running ahead of God)。
神教导约拿是多方面的,藉着自然的现象,有风浪、洋海、大鱼、蓖麻、虫子、东风。祂也藉着社会的环境,有船上的水手船长,有尼尼微城的居民、王和大臣,还有成人、孩童以及牛羊牲畜。功课的主题是神的爱:神爱世人。
(七)本书最大的价值,在于主耶稣引用本书,以约拿的神迹,来描述祂在坟墓三日的经历,记载在福音书内,两次在马太福音(十二39,十六4),一次在路加福音(十一29)。路加福音论犹太人对耶稣讲道的反应。
有人以为“约拿的神迹”是预表,这样说法容易引起误解。1也有人设法除去这段经文的要义,提出评鉴的问题,证明这不是原有的经句,2其实这样作是不必要的。我们应该切实明白这些经句的内容与涵义。
首先,约拿的神迹,是他被大鱼所吞,又在鱼腹中得以存活,最后被大鱼吐在旱地。他真是从死里逃生,从死里复活。鱼腹简直可喻为阴间,正如马太福音第十二章四十节:“在地里头”。主耶稣三日三夜在那里,再从死里复活,胜过阴间的权势。其实主在那三日三夜,也并非落到阴间,却在阴间宣告神的公义,正如彼得前书第四章十九节所说的(“监狱”大概是指阴间)。但是真正的重点似乎不是这里,而是指约拿传道的使命。
耶稣也奉差去传道,只是祂完全顺服,没有像约拿那样违命。但耶稣与约拿一样去传悔改的道,而结果就有神拯救的大能,这就是神迹。约拿的神迹事实上不只是有大鱼、有在鱼腹中的经验,也有神的道使人悔改的经历,神有拯救的神迹。可能这是主耶稣所要强调的。
1 J. Ellul, The Judgement of Jonah主张约拿的神迹是预表,而反对的有J. Stek, 'The Message of the Book of Jonah,' Calvin Theological Journal, 4 (1969) 23-50.
2 R.A. Edwards, The Sign of Jonah in the Theology of the Evangelists and Q, 2:18; R.T. France, Jesus and OT, 80-82; A.D. Martin, The Prophet Jonah: The Book and the Sign, 70-85; R.B.Y. Scott, "The Sign of Jonah," Interpretation, 19 (1955) 16-25.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约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