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巴底亚书注释
注释
壹 书名(1节上)
贰 引言(1节中、下)
叁 以东的毁灭(2-9节)
肆 以东的恶行(10-14、15节下)
伍 耶和华的日子(15上,16-21节)
壹 书名(1节上)
“俄巴底亚得了耶和华的默示。”(1节上)
本书以简短为特色,连题目也那么简短。在其他先知书,题目之下,有详细的历史背景,说明当时的政治资料,以及先知的家庭出身,提说他的先辈。但是本书在这些都付诸阙如,可见一斑。
俄巴底亚在旧约中可说是非常普遍的名字,原意为“敬拜(或事奉)耶和华”。这显然是父母命名的目的,表达他们的信念,对孩子的期望。这位先知果然是一位敬虔的人,忠心事奉耶和华。
这名字有两种写法,一种写法('obadyahu)是用在被掳前的人名(王上十八3-7:“俄巴底”;代上廿七19:“俄巴第雅”;代下卅四12:“俄巴底”)。另一种写法('obadyah),就是本书先知的名字方式,是用在被掳归回的犹太人,如以斯拉记第八章九节及尼希米记第十章五节,十二章二十五节,都是俄巴底亚。
俄巴底亚既是事奉耶和华的,必是耶和华的仆人,这也可能是指大卫家出来的君王。但是俄巴底亚不会是君王,而是先知。他的信息十足是先知的,他的名字并不说明他有君尊的地位。读者无法知道他的家庭出身。
这究竟是否先知实际的名字呢?还是一个象征性的化名。这是无法稽考的,因为没有其他数据。或者这是编辑本书者的笔名,也有可能。大多学者认为“俄巴底亚”不是一个专门的名字,只是普通常用的名字。1
其次,有关“耶和华的默示”,是指先知的信息。默示原意为“异象”。这是先知属灵的感受,是神传给先知的话。撒母耳记上第三章一节:“耶和华的言语稀少,不常有默示。”这里是以“默示”与“耶和华的言语”为同义字。在弥迦书第一章一节,先知弥迦得耶和华的默示,是用动词“看见”,就是“默示”的动词形态。同时也有“耶和华的话”,可见这两个用词是同义的。亚兰文译本索性将“默示”译为“预言”。
言语是听见的,异象是看见的,而这两样都是先知的感受,感受神恩惠的启示。所以俄巴底亚所看见的默示,也是他“从耶和华那里听见”的信息(1节下)。
“默示”在以后不只是先知属灵的感受,而是指末事的信息。但是本书正如以赛亚书及那鸿书,是指先知得着属灵的感受,听见耶和华的话,而承受传递的责任。
这默示还不仅是耶和华的话,也是人们将神的信息,作为敬拜礼仪所用之信条,以重复念诵之方式,思想耶和华的权能与公义的作为。
1 John D.W. Watts, Obadiah: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1969, 44.
贰 引言(1节中、下)
“论以东说,我从耶和华那里听见信息,并有使者被差往列国去说……”(1节中)
这里强调耶和华的权能,因为先知的话语不是他本身可以说得出来的,而是从耶和华那里听见的。事实上,这里有先知传信息的特性,常用的词句是:“耶和华如此说”。这在许多先知书中时常出现的,强调耶和华的权能,也表明先知的信息来自耶和华,是有权威性的。俄巴底亚特别在“耶和华”前冠以“主”,“主耶和华”必更强调神的全能与权柄。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神,这一圣名是在于特别启示,启示神拣选的恩典与圣约。“主”是普通启示,却着重神的权能。
这是散文的引言,不只是第二至四节的,更是全部信息的。所谓散文,并非全书是散文,只是本书中间部分有些诗,大多仍是有诗韵的散文。
“论以东”,是与耶利米书第四十九章十分相似,可说是十足的“传信者之方式”(Messenger formula)。以东是犹大的东邻,却长期成为仇敌。根据本书第十二至十四节的描述,以东在犹大遭难的日子,趁火打劫,更引起犹大的憎恨与忿怒。这遭难的日子(12节),是否指主前587年当耶路撒冷城被攻破的时候呢?这是对犹大人一个难忘的厄运。
有使者被差往列国去。谁是使者?先知是神的使者,将信息带出去。但是从文法的结构看,这句话是“环境的子句”(Circumstantial Clause),指这信息不仅为先知所听见的,也是由使者所奉差去传递的。中译词是正确的:“并有”。这样不仅是先知受命,还另有使者,甚至有人认为是指天使。2
“使者”是单数,只是一个,也可能是集体名词,仍可用单数来指若干。但是使者被谁所差呢?原文并未指明,七十士译本译为被耶和华差遣。他奉差往列国,那列国究竟指那些国呢?这里也没有列出,读第七节,似指结盟的列国,他们都是敌挡神的,是犹大的仇敌。
“说”字在中文是附加的,事实上也不需要有这字,因为下面的话是可以说明的(参阅赛三6、14)。在原文上不加这个字,也许是以兴奋的口吻,也许是在于字句的韵律。
“起来罢,一同起来与以东争战。”(1节下)
这是呼唤列国起来争战的声音,也在圣经中先知文学常有的用词(珥三9-13;弥四13;参阅耶四十九28;赛廿一5)。这是神命令人发出的呼唤,以前与以东联盟的,现在那些国家又联合起来,对以东来宣战。这是国际情势的矛盾。
2 Leslie C. Allen, The Books of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45.
叁 以东的毁灭(2-9节)
(一)迅速的倾覆(2-4节)
(二)彻底的倾覆(5、6节)
(三)盟友的出卖(7节)
(四)文武的损失(8、9节)
(一)迅速的倾覆(2-4节)
“我使你以东在列国中为最小的,被人大大藐视。”(2节)
从这节起,有四行诗句宣布以东的倾覆,以“耶和华说的”来作结。这里语多重复,不仅为加重语气,也使论述逐渐进展。第三节描写以东的自大,必被拉下来。这语句再在第四节重复。
“看哪”是原来在首句之开端,为引起听众的注意。耶和华要干豫以东。神已经使以东降卑。这里可译为“已经”,因为动词是完成式。这完成式并非指已经作成的事,而是预言必成的事(文法结构称之为“先知完成式”或预言完成式〔Perfect of Certainty〕十分肯定的,因此是Prophetic Perfect)。
以东将成为最小的,必定降卑。被人藐视,表明他们必遭羞辱。这是耶和华的审判临到他们,他们在自大中必然感到自卑。
“住在山穴中,居所在高处的阿,你因狂傲自欺,心里说,谁能将我拉下地去呢。”(3节)
以东人过分自信,事实上他们的地理环境也使他们有优越感。以东的京城为西拉(Sela),原意为岩石,座落在高原上(Umm el-Biyara)。惟一的通道是在东南方,另几方面全是削壁,所以是天然的屏障,固若金汤,根本是外患无法侵犯的。3所以他们可以夸大说:谁能将我拉下地去呢?
他们实在是住在山穴中,居所在高处,所以十分狂傲,由自大而自欺,以为他们可享永远的安全。其实不然,因为耶和华干豫,他们又怎能站得住呢?尤其这里所描述的高处,也说明他们是拜偶像而自高自欺的。“狂傲”一词可译为“可怕”,指可怕的偶像。4他们的偶像是他们自欺的方法。他们以为宗教的信仰可以保证他们安全,这样就能逃避耶和华的审判。但他们还是无法逃避的。
“你虽如大鹰高飞,在星宿之间搭窝,我必从那里拉下你来。这是耶和华说的。”(4节)
再看他们地理的环境,在高原上多岩之处,许多岩石曲折崎岖,山崖确是高不可攀,又因难行而使外面的人无法进入,好似鹰鸟在高处搭窝。鹰鸟在高空中飞翔,在星宿间,也是描写高处。约伯记中耶和华的言词有这样的绘描:“大鹰上腾,在高处搭窝”(卅九27)。“在星宿之间”只是诗意的想象。可能也有迷信的想法,认为他们膜拜的偶像,崇高无比,高达穹苍。
这里也看出他们的狂傲,尤其对邻邦更是目空一切,以为自己高高在上,神圣不可侵犯。
“你虽……”,“虽然”是假定语气,看文法结构,指无法实现的情形(A Condition Contrary to fact-a Condition impossible to fulfill)。事实上以东自以为如大鹰高飞,在星宿之间搭窝,那只是他们自己的想象,根本与实际的情形不符。所以本书以十分诗意的描述,来提说以东地理的环境,心理的脆弱,无自知之明的狂傲,以及信奉虚假之神而来的自信。
但是有一件事却必实现的,神要把他们拉下来。“这是耶和华说的”原意是耶和华的低语,对以东是宣判的话,对以色列却是安慰的话,是神给予他们的保证。恶人必致败亡,耶和华的公义必然伸张。强权必成为微小,遭受藐视,在高处的必会降为卑下。
3 W.H. Morton, "Umm el-Biyara," BA, 19, 1956, 26-36.
4 Watts, Obadiah, 48.
(二)彻底的倾覆(5、6节)
“盗贼若来在你那里,或强盗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岂不偷窃直到彀了呢?”(5节上)
上文是耶和华直接的言词,这里是先知的话,并采用修辞的问题,带来极端的失望。掳掠的事必会发生,是侵略者好似盗贼一般来扰乱。他们往往在夜间趁着屋主睡觉或不在的时候,来偷窃,不会留下甚么值钱的东西,损失惨重,实在使人感到伤痛。
这里似乎要作进一步的描写。如果盗贼来偷窃,也许还不致损失殆尽。如果强盗来抢,必会更加彻底。这节可能的译词为:“盗贼若夜间来在你那里,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若是强盗来,你就会完全毁灭了!”5这在阅读上似乎会比较顺口。“你何竟被剪除。”在中文译词中是在括号里,不是补充的话,而是下半句,“那么你就会完全遭难了。”整句应该分为两部分:(1)“盗贼若来到你那里,或强盗夜间而来……”(2)“岂不偷窃直到彀了呢?那么你就完全遭难了。”两部分都以哀歌的韵律(即三与二之节拍)表达,确是十分秀丽的文体。
“摘葡萄的若来到你那里,岂不剩下些葡萄呢?”(5节下)
摘葡萄的来收获,不会全部摘尽,只要摘够就算数了。但是侵略者对以东就不会有那么仁慈,一定将他们完全除灭,不会留甚么余地,因为毁灭一定是全然的。也许这里是指仇敌的凶暴,他们肆意破坏,不会像摘葡萄的那么忍耐,慢慢摘取。他们只是摘取好的,其他余下的一定没有甚么可取。
以葡萄来作比喻,因为以东的山坡上有许多葡萄园(参阅民二十17)。可能以葡萄园来比喻以东财物的丰富,如累累的葡萄挂满在树藤。现在敌人来侵,就将好的夺取,留下一片残余的园地,其惨状是不能想象的。以东必大遭浩劫。
“以扫的隐密处,何竟被搜寻。他隐藏的宝物,何竟被查出。”(6节)
以扫的名字应用在以东这一国家,正如雅各之于以色列。以扫与雅各两个名字特别在第九至十节提说,可能与他们过去的历史有关,就是记载在创世记的(参阅创卅六1、8、19)。
以东贸易十分发达,所以很富有,将宝物藏在隐密之处。藏宝是古时的方法(可参阅赛四十五3;箴二4以及伯三21)。但是现在敌人来到,将宝物搜出就掳去,使他们失去一切所有的。由殷富而变成赤贫。这是公义的报应,因为他们也曾这样掠夺过犹大的城邑。
在上半节,动词是复数字,所以七十士译本,利亚译本,以及亚兰文译本是用单数,其实主词仍可解释为集体名词,并不构成问题。
以东必须面对这个历史的浩劫,可能是出乎他们意料之外。他们以为无人可以拉下他们下地去,他们可以永远高高在上。但是神把他们拉下来。侵略者原与他们结盟,现在却来掳掠。于是以东不但倾覆,而且十分完全与彻底,毫无恢复的余地。
5 Watts, Obadiah, 49.
(三)盟友的出卖(7节)
“与你结盟的,都送你上路,直到交界。”(7节上)
本节明显地分为三行,每一行似乎都是二比二的韵律,相当均衡。每行都可发现重复的字句,第七节上“送”字,原来重复第一节的“差”。第七节中“欺骗”是重复第三节“自欺”。第七节下“网罗”与第四节“搭窝”可以对比。这里不仅有文学的美,也有思想的连贯。6
在前几节,动词是预言完成式,这些事以后必会实现。现在动词是未完成式,表明实现的事已在进行之中,无法逃脱了。
古时结盟是非常认真的事,不可轻易毁约,应该信守。背约是罪恶:“他背了约,伸手攻击与他和好的人”(诗五十五20)。先知阿摩司指责推罗的罪,因为“他将众民交给以东,并不纪念弟兄的盟约”(摩一9)
以东在需要时,去求同盟国。他们所得着的,可能只是空洞的承诺。他们似乎得着礼遇,但完全是应酬式的,将使者送上路,一直到边界,只是外交的,无补于事。国际的交往完全是欺骗与虚谎,毫无实际。
这里也可能指以东人被驱逐至边界,外患的侵略已经成为无可逃避的厄运。7
“与你和好的,欺骗你,且胜过你。”(7节中)
以东的安全固然是在于地理的优势,也是倚靠外交的条件,与邻邦结盟,和平共存。但是现在却在表面交好的关系上受骗。别人欺骗他,是他先自欺。以东自欺欺人,终于受人欺骗而被征服。这也是公义报应的结果。
这里几乎与耶利米的话相同:“你知己的朋友催迫你、胜过你”(卅八22:“催迫”原意也是“欺骗”)。
以东被搜寻,被查出,受欺骗,被胜过。他们又怎么对付呢?他们不会束手无策的,但他们又自以为聪明,上了当,还没有自觉。
“与你一同吃饭的,设下网罗陷害你。在你心里毫无聪明。”(7节下)
一同吃饭是友善的行为,也是朋友交往的实况;也有译为“吃你饭的人”。这与诗篇第四十一篇九节相似:“连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我。”吃饭可能指立约的行为,吃饭有盐,而盐约是表明约的永久。这样就与本节上“结盟的”,本节中“与你和好的”都成为同义的词句了。
他们竟设下网罗陷害以东,是太令人惊奇的事,在以东心中完全没有提防,也不加分辨,并未注意,所以才会出于意料之外,这就说明以东并不聪明。
6 Allen, The Books of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48.
7 “送”字在利未记第十八24译为“逐出”,耶利米书二十八16“叫你去世”,也是“逐出”的意思。参阅G. Fohrer, "Die Spruche Obadjas," Studia Biblica et Semitica T.C. Vriezen dedicata (1966), 81-93.
(四)文武的损失(8、9节)
“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岂不从以东除灭智慧人,从以扫山除灭聪明人。”(8节)
这里再是耶和华的言词,与第二至四节相连起来。“到那日”不是指普世审判的日子(所以与第15节不同),而是以东受审判的时候。
以扫山只在本书提说(8、9、19、21节),因为通常是西珥山。
以东以智慧驰名,他们的首领尤其十分诡计多端,很会策谋,但是他们中间的哲士必被毁灭,他们文化的力量必然灭没,他们军事的力量也必消失。
“提幔哪,你的勇士必惊惶,甚致以扫山的人,都被杀戮剪除。”(9节)
以东的智慧是在提幔。约伯的朋友以利法是来自提幔的(伯二11;参阅耶四十九7)。提幔可能因处交通要道而有贸易与文化的交流,所以成为智慧驰名的地方。以东被通称为东方(王上四30;参阅伯一3)。智慧也必包括军事的策略,以前神曾破坏亚希多弗的计谋(撒下十七14)。他大概是以东人。
提幔当然也代表以东全国。他们在军事上失败,实则是士气的问题。当他们的勇士在惊惶中,必使步伐混乱,进退维谷,最易遭受敌人的攻击。在以扫山的人个个都被杀戮而灭亡。
“杀戮”在原意上是不清晰的,甚至被认为意义含糊的用字。8在七十士译本、利亚译本及拉丁文译本作“陷阱”,亚兰文译本作“绊脚石”,其他希腊文译本(Aqvila and Theodotion)作“捆锁”。有人译为“网罗”,9也有译为“围困”。10他们都失败了。
从第一节下至九节看,神的行动与人的行动是相连的。争战的列国(1节下)、盗贼(5节上)、摘葡萄的(5节下)以及结盟的(7节上),都来毁坏以东。这显然是神的旨意。神可以秘密地策动战争,扰动敌军,破坏他们的士气,使他们惊惶失措,终致败坏(参阅出廿三27;申七23;书十10)。神为毁灭以东,甚至兴起列国,并不兴起以色列。其实以东是以色列最大的仇敌。但是当以东败亡之后,以色列才有复兴的机会。神再以以东的特长来打击他们,使他们无法自恃。自大自高终致自欺,也遭别人欺骗,他们自豪的智慧终于自误,以致陷落后,无法自拔。
8 Brown, Driver, & Brigg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认为"very dubious," Koehler, Baumgartner, Lexicon in Veteris Testament Libros, 'unexplained'.
9 Carl Vollers, "Das Dodekapropheten der Alexandruberm,"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aiche Wissenschaft 4, 1884, 16ff.
10 J.D. Prince, "Old Testament Notes 2, Obadiah" JBL, 16 (1897) 177.
肆 以东的恶行(10-14、15节下)
(一)缺乏友善(10、11节)
(二)幸灾乐祸(12节)
(三)趁火打劫(13节)
(四)因果报应(14、15节下)
(一)缺乏友善(10、11节)
“因你向兄弟雅各行强暴,羞愧必遮盖你,你也必永远断绝。”(10节)
本节仍连续以上的论述,而下节乃展开一项指责。所以这里是转接之处。提到“日子”,是回到第八节的主题“到那日”。这段经文是解释神的旨意。
“兄弟”与“强暴”,形成了十分尖锐的对比。以东与以色列或以扫与雅各原为兄弟,彼此都有本分:“不可憎恶以东人,因为他是你的弟兄”(申廿三7)。根据创世记第二十五至二十九及三十二章,他们兄弟的关系应该亲切,但是他们一直在互相猜忌与敌对中。这里提到雅各,并非指北国以色列,而是南国犹大。但是以东完全没有尊重,相反地行强暴,完全漠视基本的人权。在犹大遭难的时候,以东趁火打劫,令人发指。
从历史的见证看,报应临到以东,因为在主前第二世纪希腊的强权(John Hyrcanus)征服以东,使他们不再有自主权,正如这里所说的,羞愧遮盖他,他必永远断绝,没有复国的希望。以东犯了推罗的罪过:不纪念弟兄的盟约(摩一9)。
“当外人掳掠雅各的财物,外邦人进入他的城门,为耶路撒冷拈阄的日子,你竟站在一旁,像与他们同伙。”(11节)
这是犹大遭难的日子,当外患的侵略者来掳掠,以拈的方式分掠物。耶路撒冷的城门被攻破,敌人可长驱直入,占领他们的保障。那日子患难重重,到处烽火杀戮,大有毁灭的事,人们在惊惧中走避,流离失所。
但是以东只站在一旁袖手观望,像与侵略者同伙。他们反而欢喜,因为渔翁得利,正可趁火打劫。他们进了城的后门,抢财物,掳生还者,也杀死一些无辜的人。他们没有帮助,反而陷害,这样的罪恶怎可宽恕?
耶路撒冷陷落,时在主前586年,记载在列王记下第二十五章三至七节。王与少许军人在城破时偷逃出走,向阿拉巴的路逃亡,却在耶利哥平原,被巴比伦征服者所捕获。可能这事是以东协助巴比伦的,因为以东是王家逃亡的方向。列王记并未记载,却有另外两段经文提到以东。诗篇第一三七篇七节说:“耶路撒冷遭难的日子,以东人说,拆毁、拆毁,直拆到根基。耶和华阿,求你记念这仇。”耶利米哀歌第四章二十一、二十二节也有类似的话:“住乌斯地的以东民哪,只管欢喜快乐。苦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以东的民哪,他必追讨你的罪孽,显露你的罪恶。”
(二)幸灾乐祸(12节)
“你兄弟遭难的日子,你不当瞪眼看着,犹大人被灭的日子,你不当因此欢乐。他们遭难的日子,你不当说狂傲的话。”(12节)
这节经文分为均衡的三行,每行都是哀歌的形式,以三与二的韵律,每行都以“不”(或“不当”)开始,更增加语气的力量。再以“兄弟”为着重点,责备他们的寡情。“日子”也三次重复,是犹大遭难被毁灭的危机。
瞪眼看,是一种冷漠,缺少同情的态度,不仅毫无帮助的意思,而且完全袖手旁观。欢乐是幸灾乐祸的态度,不仅毫无怜悯,反而因自己可以得到,沾沾自喜,这是多么恶毒的心!他们还要狂傲说大话,认为他们自己决不会有这样的危险与厄运。
(三)趁火打劫(13节)
“我民遭灾的日子,你不当进他们的城门。他们遭灾的日子,你不当瞪眼看着他们受苦。他们遭灾的日子,你不当伸手抢他们的财物。”(13节)
这里又以三行诗,以“不当”为每行的开始的形式,仍是哀歌的韵律,继续加以严责。“遭灾的日子”在三次重复中,用同一个字,形式稍有变化。第一行“他们遭灾的日子”,第二、三行“他遭灾的日子”,单数仍是指集体方面,所以没有差别。
当外邦人进入耶路撒冷的城门,以东也随着进入,他们居然以征服者自居。“遭灾”是“以东”的谐音(前者为 ~edam,后者为 &edom,用多数字在第一行,可能为这目的:“他们的”字尾为am,“他的”为o)。
“伸手”原意为“差”字在一节下,“送”字在第七节。重复用字,可能有作者的用意。这里是指他们似有计划地安排人们作趁火打劫的工作,来掠夺犹大的财物。
(四)因果报应(14、15节下)
“你不当站在岔路口,剪除他们中间逃脱的。他们遭难的日子,你不当将他们剩下的人交付仇敌。”(14节)
这里是以两行诗,形式与前两章完全一样。以东的罪恶,是在于他们站在十字路口上,肆意杀戮那些难民。有的由以东捕捉之后,交给巴比伦军队,其悲惨的后果也不难想象。他们完全漠视人权,不尊重公义的神。这样的罪不仅是道德的,也是宗教的。所以他们的罪必遭受十分可怕的报应。
“你怎样行,他也必照样向你行。你的报应必归到你头上。”(15节下)
犹大的败亡并不是最后的,神还有继续的作为。神不能就此罢休,祂的宽容也不能再延迟下去。现在祂必处理这事。在神历史的计划中,那只是一件小项目而已。
公义的神是掌管整个的世界,祂有道德的权能,祂的旨意必须实现,只是时间的迟早而已。祂必需将公义彰显,将公正建立,使真理得以伸张。
人必须向神负道德的责任,神是轻慢不得的,你种的是甚么,收的就是甚么,所以人决不可自欺(加六7)。个人是这样,国家也是如此。以东必须承受因果的报应:“你怎样行,他必照样向你行。”
“他”是原文中没有的,只有被动的语气,表明他必遭受行为的后果,当然神在这报应的后面,这是一种报应律(Lex talionis),有历史的见证,不容否认。
先知着重的报应是地上的,今世的。这是神所命定的世界结构,是历史运转的定律,无可更改。神在自然界的管理,有自然律,以维持秩序,保持平衡,在历史中道德律,也有同样的功能,怎可忽视?所以以东的厄运已经注定了。
伍 耶和华的日子(15上,16-21节)
(一)降罚的日子(15上,16节)
(二)余民的身分(17、21节)
(三)以东被焚毁(18节)
(四)圣地必收复(19、20节)
(一)降罚的日子(15上,16节)
“耶和华降罚的日子临近万国。”(15节上)
先知从以东的刑罚,扩大为全世界的审判。旧约中先知的文学著作中,有很大的篇幅,是论述末事的。在末事论里,耶和华的日子是很重要的信息。所以这是本书很自然的结语。耶和华的公义最后必须伸张,祂也必得胜,而以东的结局只是这些事的开端。在耶和华的日子,有公义的审判,也有恩惠的救赎。本书以耶路撒冷遭难开始,以以东遭报作结,也可看见神的公义与慈爱。以东的败亡将成为以色列复兴的时机。
这是耶和华降灾的日子,这灾难是神的刑罚,是临到万国的,当然包括犹大在内。“日子”已经在前段反复提说,可说是本书的主题。第八节的日子原只为以东的刑罚,在本书中间经文的日子是指耶路撒冷陷落的危机,现在将这两者综合,甚至更向前展望,等候这大而可畏的日子。这就使读者属灵的视野扩大了,看见整个世界都在面临这个日子。这该是以色列民族希望的所在。神公义的审判必临到万民,那时罪恶消灭,战争消弭。以色列人经过水火,必到丰富之地。以色列中兴在望,应该乐观地等候。
在被掳之前,以色列曾有十分肤浅的观念,以为神公义的审判只对外邦人。耶和华的日子是神除灭外邦,使以色列人复兴,得着救恩。这样错误的观念终于被先知阿摩司纠正(五18-20)。西番雅书第一章更将耶和华的日子画成一片幽暗,因为以色列人正面临耶和华的审判。约珥书在开始也以同样反面的描述,强调神公义的刑罚,但再论这日子,是一种警戒与盼望。以色列若真正悔改,这日子将带来救恩,所以不是没有希望的。于是耶和华的日子,在基本的道理上还是正确的,神公义的刑罚临到万国,以色列必蒙救赎,这是神在历史中的计划。
以色列人已经忍受了遭灾的日子,另有一日是她申冤的时候。本来耶和华只是藉外邦人管教以色列。但是外邦却过分欺压以色列;使神不得不施报,申冤在神,神必报应。神在这大日必倾倒忿怒的杯。“耶和华手里有杯,其中的酒起沫,杯内满了搀杂的酒。他倒出来,地上的恶人必都喝这酒的渣滓,而且喝尽”(诗七十五8)。先知以赛亚说:“你的主耶和华,就是与他百姓辨屈的神,如此说:看哪,我已将那使人东倒西歪的杯,就是我忿怒的爵,从你手中接过来,你必不至再喝”(五十一22)。这是神公义的作为。
“你们犹大人在我圣山怎样喝了苦杯,万国也必照样常常的喝,且喝且咽,他们就归于无有。”(16节)
诚如上论,苦杯是指神给予苦难的分,因外邦的加害更加难当。现在万国必照样要承担与忍受,而且成为经常的事。七十士译本作“酒”,但希伯来文有“昏醉”的涵义(参阅亚十二2)。这就是此处所译“且喝且咽”。他们本身好似酒一般被吞咽而无有了。
这里已不再向以东说的,而是对万国。诗篇第六十篇三节也有类似的图画:“你叫我们喝那使人东倒西歪的酒。”这是神忿怒的杯,先给祂的民,然后转移至万民。
(二)余民的身分(17、21节)
“在锡安山必有逃脱的人,那山也必成圣。雅各家必得原有的产业。”(17节)
这是神的应许,在审判之下,必有逃脱的人,他们成为余数或余民,是以色列民族复兴的核心。本来逃脱的人会被以东人除灭(14节)。他们连图生存都不可能。现在他们不只是可逃脱,而且有积极的任务,要实现神救赎的计划。锡安山被外邦军队蹂躏而沾污,现在主的恩典使他们重新洁净,那山必成圣。那山是耶和华的居所。将来万民都要流归这山,成为敬拜的中心(赛二2;弥四1)。这山完全圣洁,也必不被侵犯。不洁净的必不再进入中间(赛五十二1;参阅亚九8)。这也是约珥最着重的(三17)。
雅各家必得原有的产业,就是以前失去的,尤其是以东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后夺取了南地。那时以东曾说,“这二国,这二邦必归于我,我必得为业”(结卅五10)。现在这些失地必可收复。
第十七与二十一节都是相连的,因为这两节都是以锡安为主题。锡安山的前途是先知最关心的。
“必有拯救者上到锡安山,审判以扫山。国度就归耶和华了。”(21节)
拯救者是多数,大概是指那些余民,他们是从被掳之地归回,一同与耶路撒冷的居民,来赶出以东人。拯救者可能指这些争战的人,他们是从事圣战的,必可取胜,使以色列人得着拯救。拯救者也是申冤者,为孤儿寡妇及一切受欺压无助者申冤,这样公义才可伸张。
锡安山是与耶和华的地土有关,因为锡安山是敬拜的所在,民族生命就系在这里。在锡安山有耶和华的居所,所以耶和华在那里作王,有祂的宝座,是建立公平的地方,祂的审判设在该处,锡安山审判万国,也包括以扫山。
当耶和华除去一切的罪恶,祂就发挥独一的权能。神的国度必可实现,人类历史终局就来到了。耶和华作王,直到永永远远。
所以耶和华的日子,是祂作王管理万国的黄金时代,也是余民得赎,与祂一同作王的时候。余民有多么尊贵的身分与地位!
(三)以东被焚毁(18节)
“雅各家必成为大火。约瑟家必为火焰。以扫家必如碎稓,火必将他烧着吞灭。以扫家必无余剩的。这是耶和华说的。”(18节)
将来以东的毁灭,还不是来自外邦以前结盟的国家,却是犹大人。雅各家是一个通称,指神的选民。他们怎样被以东苦害,现在必报应在以东身上。
火与禾稓是这里的主题,神忿怒的火,必将罪恶完全焚毁。在摩西的歌就有这样的论述:“你发出烈怒,如火烧灭他们,像烧碎稓一样”(出十五7)。以赛亚也有类似的说法,他描述亚述军队如荆棘和蒺藜,焚烧净尽(赛十16)。那背景是主前701年亚述对耶路撒冷的威胁。万军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向侵略者讨罪(赛廿九5)。所以施洗约翰论弥赛亚的任务:他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太三12;路三17)。
雅各家以火焚毁以东,不只是国仇,而是以神的用人执行审判。以西结曾作这样的解释:“我必藉我民以色列的手报复以东,以色列民必照我的怒气,按我的忿怒在以东施报,以东人就知道是我施报,这是主耶和华说的”(廿五14)。
雅各家又称为约瑟家,二者是同义字。但约瑟家常指北国,可能还有更广的涵义。诗篇第七十七篇十五节说:“你曾用你的膀臂赎了你的民,就是雅各和约瑟的子孙。”撒迦利亚书第十章六节说:“我要坚固犹大家,拯救约瑟家,要领他们归回。我要怜恤他们,他们必像未曾弃绝的一样,都因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我必应允他们的祷告。”所以这是耶和华对犹大一小撮的余民所应许的。他们虽然少数,却代表圣约的子民。
以东的毁灭是代表万国万民的结局。以扫家必无剩余的。他们没有余民,所以没有复兴的可能。外邦也是如此,他们的毁灭是最后的,而且是全然的,因为神的审判就是那么彻底。耶和华是烈火,除尽一切的罪恶,属祂的民也是焚烧的火。
(四)圣地必收复(19、20节)
“南地的人,必得以扫山,高原的人,必得非利士地,也得以法莲地,和撒玛利亚地。便雅悯人必得基列。”(19节)
这段是与前面的经文有十分密切的关联,虽是散文,原来似乎是诗的形式,韵律是三与三,在第二十节才是四与三。内容方面却是十分清晰,指神应许祂的子民,收复原有的古时的地土,表明神重申前约,也赐给他们福分。失乐园现在又将复得。以东所夺取的地也必收回。这里似乎成为一个回向,是回顾当初神赐给他们迦南地的福分。
这是从南地开始,在这地区的北部曾被以东占领,据说在玛加比时代,仍未归还。玛加比壹书第五章六十五节,那地区名称为以土买。但是神早有应许:“使以色列人得以东所余剩的,和所有称为我名下的国,此乃行这事的耶和华说的”(摩九12)。南地往北一直到北面的边界别是巴是受以东的国援,那是在587年被掳之后,也有其他经文可资左证(结卅六5);耶利米书第十三章十九节提到南方的城尽都关闭,又说犹大全被掳掠,可能是被以东占据了。有人认为这是在597年尼布甲尼撒首次围攻耶路撒冷,已来处置南地的事,11是否可靠,尚待考证。
南地的人是犹大人,他们有责任来处理收复失地。以东以前所占领的地区,为疏散他们的人口。现在犹大不仅收复,而且更上去,取以扫山。
高原的人,是指南方的山地居民。他们的失地是在与非利士交界的地方,也得收回,更取了非利士平原。这是向西的发展。至于向北的扩展,是将居民移至以法莲山地,甚至包括撒玛利亚。
便雅悯人可能是被掳归回的,他们住在耶路撒冷北端狭长地带。他们过约但河,向东北挪移,在基列有丰富的牧野,成为定居的地方。
“在迦南人中被掳的以色列众人,必得地直到撒勒法。在西法拉中被掳的耶路撒冷人,必得南地的城邑。”(20节)
这里提到在迦南人中被掳的,似乎很模糊的述。迦南人是否指推罗西顿呢?因为撒拉法是在腓尼基沿地中海岸边的一座城。可能这里是指以色列北国,当初被掳至底格拉斯河的流域,那些被掳的人也必归回。“众人”原为“军队”,那些人当然不再成为军队。他们归回之后,要取北部及西部外邦之地,直至腓尼基的撒拉法。
西法拉的地名与位置,成为学者困惑的问题。有人以为是撒狄,就是小亚细亚西部吕底亚的京城,这是根据一个历史文献的记载,时间大约在主前455年(也有以为在395-349B.C.的)。12也有认为在玛代国的西南方。更有认为是西班牙,因为利亚译本与亚兰文译本似在译音方面接近这个地名。13
西法拉可能是当时散居的犹大人群集之处。也可能提出这个地名,表明在遥远的地方。犹大人无论漂泊到何处,决不会远到无法归回的地方。神还是能把他们带回来,再蒙受祂的恩惠。
神的子民得回大地,是神的福分,但是他们甚至进一步取外邦的地业。这与古时进迦南有类似的经验。他们不是侵略的夺取,而是福分的承受。这是与耶和华的圣约有关。圣约是恩惠的约,是神丰富地赐给他们地业。所以从神学的解释,那不只是地业的物质的涵义,而是以属灵的观点,来看神赐给的基业,在新约中,信徒得着在基督里的基业,就充分地说明了。从以色列至教会,从民族至普世,神的恩惠必普及万方,这也是新约的重点。
复兴的展望可说是本书的结语。国度就归耶和华,耶和华作王,这是可庆贺的事,所以庆祝的主题,是俄巴底亚书最首要的重点。
11 Allen, The Books of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69.
12 C.C. Torrey, "The Bilingual Inscription from Sardis, " American Journal of Semitic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 34 (1917-18), 185-98, especially p. 192. IB. vol. 6, 867; W. Kornfeld, "Die judaische Diaspora in Ab., 20," Melanges bibliques rediges en L'honneur de Andre Robert, 180-86.
13 D. Neiman, "Sefarad: The Name of Spain," JNES, 22, 1963, 128-32 参阅J. Gray, "The Diaspora of Israel and Judah in Obadiah v. 20," ZAW, 65 (1953), 53-59认为在北非。
参考书目
俄巴底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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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俄巴底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