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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书第六章

 

(九)安逸者有祸(六17

先知向安逸的人发出“祸哉”的宣告。那时甲尼与哈马两个大城,已被亚述的提革勒毘利撒三世所征服。以色列王米拿现必须向亚述进贡。在主前734年,非利士人的迦特在亚述的管制下。这个时期已经预示以色列败亡的兆象。但是那些安逸无虑的人,还在梦想安全,使先知感到悲哀,因为他们没有为约瑟的苦难担忧。

本段是标准的“祸哉”之宣告,因为有多数字的分词Plural Participle,并且有“所以”的字样在结语中(三11,五16,七17,在第五章16节中译词无“所以”),就是在第七节。

以色列被称为约瑟,“约瑟的苦难”(6节下)可与“约瑟的余民”相对,是很特出的(参阅五15),第五章六节也有“约瑟家”。约瑟家原只指以法莲与玛拿西,为巴勒斯坦中部的支派。早于便雅悯族被认为约瑟家的代表(撒下十九20)。在阿摩司的时期,必指以色列全家,专指北国。

“祸哉”原指第三人称:那些安逸无虑的有祸了。但下一节(2节),即直接向以色列人说话:“你们”,以后都是一连串的责备都直指“你们”,也是特出的文体。

第二节提出迦特,但是在第一章六至八节论非利士,却没有包括迦特,实在值得注意。第二节在文体的突破,又提及两大重镇及迦特,也给予历史的背景。

“国为列国之首,人最著名,且为以色列家所归向,在锡安和撒玛利亚山安逸无虑的,有祸了。”(六1

这节是针对以色列的上等阶级的人。在字句的次序上,以“祸哉”开始,指在锡安安逸的人与撒玛利亚山无虑的人。这就成为同义的对句Synonymous Pattellelism,包括南国与北国的领导阶层的人们。阿摩司虽为南方人,但他在北方传道。他极少提到南方犹大,除在信息的开端,由列邦至犹大,再由犹大至以色列。其他信息几乎全不提及犹大,连他谈蒙召的经验(七15),都不提南方。可能他所着重的是撒玛利亚的地位,那是北国的京城,其重要性相当于南国的锡安。

有人将锡安的名词改为“城市”,使城市与“山上”作一对心,因为第六章八节有“城”的字样。但是撒玛利亚山成为一个常用的名(三9与四1)。其实锡安也是山,可见二者都可称为城与山。从当时历史情形,锡安确较安全,而撒玛利亚也十分平安。因此这里同时提及,表现先知关念那两国的前途,且有极大的隐忧。1

“安逸”原意为信任,指乐观与安全,可以完全没有顾虑。这是一种自恃甚至狂傲的态度(箴十四16),他们很可能倚仗自己的财物(箴十一28)。他们骄傲的原因最主要的是居于高位,又看以为以色列为列国之首。他们以为以色列是最优秀的民族,他们在最高的民族中居最高的地位。以色列是神从万族中拣选出来,作神的子民。但是民族的伟大,不是在于伟大的领袖。

但是那些安逸无虑的领导阶层的人,狂傲自恃,以为是“人最著名”的,是以色列家所归向,所拥护的。这样的人们真的有祸了。

“为以色列家所归向”,在经文评鉴上是难题,因为七十士译本及拉丁文译本之词句十分含糊,可能对经文有误解。

“你们要过到甲尼察看,从那里往大城哈马去,又下到非利士人的迦特,看那些国比你们的国还强么?境界比你们的境界还宽么?”(2节)

甲尼是北叙利亚的大城,有人甚至认为是京城。创世记第十章十节首次提起,以赛亚书第十章九节为迦勒挪,以西结书第十七章廿三节为干尼,可能是同一个地方。地理位置有不同的说法,有的认为在底格里斯河(或亚底结河),有的认为在哈马之北七十五哩,却都无法确定。2

大城哈马可能是在大马色之北一五○哩,为以色列之极北之边界处(参阅民卅四8),原属北国的疆土,在耶罗波安二世的治下(王下十四2528及摩六14)。以后独立,又与邻国结盟对付亚述,终为亚述所并吞。

迦得是非利士五大城市中,最靠近犹大的边境(撒上十七52)。曾被乌西雅王所毁(代下廿六6),以后为亚述所管制。3

这些地方先为亚述之提革勒毘立撒三世所侵,时在主前738年,近年学者多认为此处可能所指之时间更晚,为撒珥根二世的战果,他在主前711年制胜迦得,事前在主前720年征服哈马,主前717年得胜甲尼。如果是撒珥根的战功,那么这节经文是在阿摩司以后编入的。4但是这里提到锡安和撒玛利亚安逸的情形,似乎为时较早,所以第二节的时间仍是以主前738年较为可靠。

以色列在国力与道德方面不会比那些国强,那些地方的境界也不会比以色列宽。这里先知不是要那些国与以色列比,而是以色列与别国比较(中译词稍有出入)。最好的模拟是那鸿书第三章八节。首领们实在没有甚么可以自恃的,他们必须谦卑。

“你们以为降祸的日子还远,坐在位上尽行强暴。”(3节)

他们不是只在观念上,以为降祸的日子还远。他们甚至将降祸的日子挥之甚远,好似将那日子驱逐出去,故意不去想它,也不愿面对(动词是加重语气的Piel)。

他们将这日子驱之甚远,却将强暴的事带得很近,他们坐在位上执掌治权,所以这座位是暴政,暴政就是行强暴的举动,作为政治的行为。强暴之原意为致命的打击,是不法的事。他们知法犯法,尽欺压之能事,为图享受与奢侈。

“你们躺卧在象牙上,舒身在榻上,吃群中的羊羔,棚里的牛犊。”(4节)

这是首领以富豪的生活方式穷奢极恶。他们的榻以贵重的象牙镶造,正如第三章十二、十五节所记述的。他们舒身在榻上,过分安逸享受,也可能荒筵醉酒,无法自制。他们饮食过分讲究,羊羔牛犊都是幼嫩的肉,宰食更为美味。这里“棚里”是指特殊的牛棚,使牛犊无法行动,就可养肥,肉嫩成为上品。

先知是牧人,从他畜牧的经验中,认为羊羔牛犊除为献祭之外,只供肉食,未免太为浪费,所以他对富豪首领的过分享受,缺少忍耐。

“弹琴鼓瑟唱消闲的歌曲,为自己制造乐器,如同大卫所造的。”(5节)

这是节期欢乐的举动。弹琴是拨动琴弦,但动词的原意不甚清楚。以下的用字是“接近嘴边”,可能是铜乐器,如笋箫等类吹奏之用。参照历代志上第十五章十六节,似为伴奏的乐器,主要在于唱歌。历代志上第十六章四十二节;历代志下五章十三节,廿三章十三节提到吹号,可能还有其他乐器合奏,都为伴奏。这里描写为消闲的歌曲,只是一种消闲性的歌唱,成为糜糜之音,随意乱嚷,“唱”字原意就是叫嚷的声音,表明那些人沉迷在逸乐之中。

为自己制造乐器,“制造”可能在原意上为“设计”。在历代志下第廿九章廿七节提到大卫的乐器,历代志上第十五章十六节大卫来领导以色列人歌唱,原是为敬拜的仪式,所以在此处特别提到大卫。在七十士译词中,并无大卫的名字,希腊文译者必作经文的评鉴,而有所修订。所以在经义上出入很大,译词大略强调他们的安全感,认为他们可以享受长期的安乐,不会有甚么转变,没有危险在前面。许多学者提出不同的见解,或删去“大卫……”或将“乐器”改为歌唱的声音,但都强调以色列人享受罪中之乐,亳无忧患的意识。5

“以大碗喝酒,用上等的油抹身。却不为约瑟的苦难担忧。”(6节)

以色列人酗酒的罪行实在可怕,他们用大碗喝酒,这种碗是一种酒杯,为豪饮之用,因为容量大,也是讲究的用器,可能还酒中渗有香料,十足享乐的举动。

酒与油是奢侈的东西,但是智慧者却肆意攻击:“爱宴乐的,必致穷乏。好酒爱膏油的,必不富足”(箴廿一17)。用油抹身,为装饰与健康(参阅雅一3,四10)。这也是享乐的举动,作为筵宴的准备。

但是他们完全不为约瑟的苦难担忧。当时以色列的情形似乎不为人担忧,表面看来还安定(约在738B.C.733B.C.)其实亚述帝国的阴影已经笼罩在巴勒斯坦。“苦难”是在疾病的状态下,因为原意为“病患”。他们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苦难”也可译为创伤,因此有的译词为“破口”,使敌人可乘虚而入。6

“所以这些人必在被掳的人中首先被掳。舒身的人荒宴之乐必消灭了。”(7节)

“所以”还可加上“现在”,这厄运很快就来临,被掳的事是必然的(参阅五527)。他们认为自己是在列国之首,也必首先被掳。他们以为自己是上等人,要用上等的油抹身,他们也必在被掳的行列中,走在前面。

他们荒宴之乐是否也是指礼拜仪式中的举动呢?那一定是异教的习俗,他们在膜拜偶像中享乐,既然这样喜爱外邦异族迷信纵欲的生活,必被掳至异地,但不会再有甚么逸乐。这种狂欢喊叫的声音(“乐”之原意),必变为吊丧者的哀歌。

 

1 以“锡安”改为“城市”,可参阅Ernst Sellin, Das Zwolfprophetenbuch, 1930。关于这个问题的研究,Artur Weiser, Das Buch der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1967; Hans Wolff,Amos, 1969都有论述。

2 Martin Noth, The Old Testament world, 1966, 235, Martinus A. Beek, "Kalne," Biblischhistorisches Handworterbuch, ed. Bo Reicke and Leonhard Rost, vol. 2, 922.

3 Hanna E. Kassis, "Gath and the structure of the 'Philistine Society,"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841965, 25971.

4 参阅A. Leo Oppenheims translated article in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 Relating to the Old Testament, ed S.B. Prichard, 1969, 286.

5 W.R. Harper Amos, 14950. Hans Wolff, Joel & Amos, 27273.

6 W.R. Harper Amos, 149.

 

(十)大城的陷落(六811

本段以耶和华起誓开始,以耶和华出令结束。第六章八节正如第三章十五节,是对大城的居民讲说的,尤其是京城中的显要达官,他们过着穷奢极恶的生活,不虔不义的恶行,令人发指,必遭审判。

耶和华起誓(可参考四2)。论剩下的一房,剩下的人数也必死亡,连最后的余数也全毁灭。这也是本书其他部分所强调的(一8,二1316,四2,八10,九14)。

在体裁方面,本段全部是散文,所以没有诗文那种对句的形式,但在变化的结构上,有不同的句子,有的是假设(9节),有的是后果(10节上),有的是联句(10节中),有的是理由(10节下)。这里的叙述似模仿第五章十九节的比喻,也以短句的方式来描绘。

第九、十节两节的叙述可成为一个单位,形式与前后完全不同,虽然在意义是连贯的。所以第六章八节可以独立,第十一节也可成为单独的叙述。第八节是先知代耶和华发言,“神说,我……”。第十一节是先知的观察,“看哪,耶和华出令……”。他仍为神发言,却指神为第三人称,指神将要行的事,以房屋为主题,也是第九、十节的重点。第八节虽强调“城”,但也提到城中所有的,有宫殿、房屋,当然也包括居民。

“主耶和华万军之神指着自己起誓说,我憎恶雅各的荣华,厌弃他的宫殿。”(8节上)

耶和华是站在审判官的立场,以法律尊严的口吻宣判。“主”是全地的主宰,有绝对的权能与威严。“耶和华”是以色列圣约的神,祂与以色列建立圣约的关系,显示祂有拣选的恩典。“万军之神”再强调祂的能力,祂是得胜的王,统管世界。在祂没有再高的权威,所以祂只有指着自己起誓。“自己”原意为“喉咙”,即生命的气息。古时人起誓,也以手抚颈项的喉咙部分。7这也表明神为严重的后果而郑重其事的宣告。

“我憎恶……”,憎恶是神要审判的原因,是一种拒绝的态度(箴言书有十二次之多)。耶和华憎恶雅各的荣华。“荣华”的原意为“狂傲”,所以耶和华憎恶(箴八13)。骄傲在败坏以先(箴十六18)。照阿摩司的观念,荣华为狂傲的原因,可以概括不义、奢侈与自信(摩二68,三91015,四1,五710122123,六1361314)。“雅各的荣华”是在何西阿书十二章三、四节中叙述所涵有的意义,又在阿摩司书第八章七节;那鸿书第二章二节;诗篇第四十七篇四节的涵义。“雅各”此处必指北国(本书三13,七25;赛九8,十七4等)。

“因此,我必将城和其中所有的,都交付敌人。”(8节下)

这是神的刑罚,将他们交付敌人,祂完全放弃,正如祂曾将迦萨“交给”以东(一7)。这个意思也曾在第五章廿七节及第六章十四节提说。“城”不只有是一座城,而是集体的名词,指所有的城及城中所有的一切,包括居民与财物。这里“城”也可专指京城,因为京城失陷,其他的城乡也不复独立存在。这城是“以色列的城”(五3)。

城被掳掠也在本书屡次强调(二1416,三11起,四23,五16以及八3)。

“那时,若在一房之内剩下十个人,也都必死。”(9节)

全城毁灭成为必有的事,毁灭是全然的,无人可以逃脱,就以单独一家为例,他们也不例外。

现在如果只剩一房,而这房之内剩下十个人,也许是硕果仅存的,但是他们仍不能幸免。这里不是因耶和华将他们交付敌人,可能是遭瘟疫。以下就有十分生动的问答,说明灾情之严重与死亡的恐惧。

“死人的伯叔,就是烧他尸首的,要将这尸首搬到房外,问房屋内间的人说,你那里还有人没有。”(10节上)

屋内有人因瘟疫身亡,总得有人去搬运尸体。尸体快些烧去,免致瘟疫继续盛行。这是紧急的事,也在恐惧与悲哀中进行。在搬动时,还以轻声问里面的人,看看是否还有人未曾死亡。问话的人一定自己无法觉察,或许也看不见,说不定是在晚间从事。在门间必最为隐秘,不易进入(参阅王上六16;诗一二八3等)。

“你那里还有人没有?”那问话是向谁呢?这是否问:“你那里还有人活着么?”可能有的还未死去,只是病得十分严重,却未断气。或者这问话是对第二个找尸首的人,那人已进到内间,所以在外的人要出声问询。

“他必说,没有。又说,不要作声,因为我们不可提耶和华的名。”(10节下)

答话的人可能是唯一存活的,因为房内都已死亡。“你那里还有人么?”是指还有尸体吗?没有。答话的人还未身亡。他不是尸首。

但那人立即惊惧地说:不要作声!好似如果有人的声音,为耶和华发现,仍不会饶过他。静默原是指敬虔的态度,因为在耶和华面前,不可作声(哈二20;番一7;亚二13;尼八11)。

“我们不可提耶和华的名”(参阅书廿三7;赛四十八1;诗二十7),因为提主的名,必使主来临(撒上二十42;王下二24),这样就必惹动祂的怒气(五17,九14)。或者在此处表明,提主的名来祷告,也是亳无功效的事了,主的怒气必不转消。神的审判是确定的事,必不更改!

“看哪,耶和华出令,大房就被攻破,小屋就被打裂。”(11节)

耶和华审判的行动已经来到。大房小屋是否比较过冬与消夏的房屋(三15)?或者大房指以石头鏧过的房屋(五11),而小屋只是美好的葡萄园。但是神对所有的居所都给予打击,或者以地震的方法,使房屋破碎倒塌,以及使墙崩裂(“打裂”的原意),都成为废墟,亳无存留,成为荒废的乱堆。

 

7 参阅Charles F. Jean, Lettres diverses, 1950, 7728, P. 237. J.M. MunnRankin, "Diplomacy in Western Asia Asia in Early Second Millenium, B.C.," Iraq, 181956, 68110.

 

(十一)全然的毁灭(六1214

在严责与宣判之中,加插着两个修辞的问题,可谓独特的体裁,也是先知文学的特性(参阅赛一3及耶八7)。于是再提公义与公平(参阅五7、廿四)。

以下两节(1314节)可能是在耶罗波安二世在约但河东军事优势中获胜的时候(参阅一313)。也许阿摩司在撒玛利亚京城面对军事首领而传讲的信息。

第十三节可能冠以“祸哉”,因为这语调与第五章十七节以及第六章一节十分相似。

第十四节以万军之神为开端。“耶和华万军之神”在本书共有九次,其中冠以“主”,即“主耶和华万军之神”(五16,六8)。其他在第五章十四、十五节。第三章十三节与第六章十四节“万军”有冠词,中译词不显明。第四章十三节及第五章廿七节:提及这是神的名。“他的名是耶和华万军之神”,或“耶和华名为万军之神”。第九章五节为“主万军之耶和华”。这些都是神要说话的声明(三13,五1627以及六814)。在旧约中他处仅有十次(撒下五10;王上九1014;何十二5;耶五141516,卅五17,四十四7;诗八十九8)。至于“万军之耶和华”的称谓较为普遍,在旧约中有二六七次之多。8

在本书这个称谓,重点在于耶和华为军事领袖,统率以色列军抵挡敌人(五27,六814,九5)。祂有全能,不仅是以色列军队的统帅,也有权统管敌军,所以这圣战的观念更加明显(三13,五1415以及五16)。9

“马岂能在崖石上奔跑?人岂能在那里用牛耕种呢。”(12节上)

阿摩司发出的问题,是以常识来判断。在崖石上是不适宜为骑马奔跑处。马蹄若经久在崖石上磨损,必减弱牠的力量。马最好在草原上奔驰,尤其是战马,拖曳战车可以聘驰,发挥最大的效能。

人也无法在那里用牛耕种,“在那里”在原文中是没有的,因此就有不同的解释。大多学者加注“海里”,10牛必在海里淹死,而且海里也根本无田可耕。如果是崖石,也无法耕田,所以这里的重点,以两个修辞的问题,说明答案必然是否定的。以崖石与海作为对比,也将高山深洋作尖锐的比较,说明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先知责问以色列人,怎可将公平与公义变质?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蔯。”(12节下)

公平原为社会秩序维护力量,应该有预防与医治的功效,现在人们将它变质,不仅苦涩难尝,而且有毒素,对社会有极大的危害(参阅申卅二243224以及廿九18)。

公义的果子原有智慧(箴八1820),现在成为谎话的果子(何十13)。这不仅有苦味,而且有害。

“你们喜爱虚浮的事,自夸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取了角么?”(13节)

“虚浮的事”音译为“罗底巴”,原为约但河东,雅博之北(撒下十七27及撒上九45)。有的学者认为是底壁。11可能在那里曾抵御亚们的侵略(参阅一13)。

“角”可能也是地名Karnaim,是在叙利亚的北部,甚至在主前732年提革哩毘勒色打败亚兰之后即命名为Qarnini,可能取之于这个地名。12这仍是与亚们之侵略有关。当然“角”指世界强国的力量(亚一18)。以色列曾取胜于亚们,以为可以自夸骄傲,其实这是十分危险的自信。

有人认为这地名是创世记第十四章五节亚特律加宁的“加宁”,应在约但河东。在玛喀比壹书第五章廿六节有此地名。13

“耶和华万军之神说,以色列家阿,我必兴起一国攻击你们。他们必欺压你们,从哈马口直到亚拉巴的河。”(14节)

“我必兴起……”神自己要采取行动。以前曾兴吉士师为拯救以色列人(士三9)。祂也曾兴起以东人哈达,作所罗门的仇敌(王上十一14),兴起一王剪除耶罗波安的家(王上十四14)。现在祂要兴起一国攻击以色列。那不会是亚兰,亚兰才被战败(参阅四3及五27)。但是阿摩司书中并未提起亚述,只说是“敌人”,必来围攻这地(三11)。

“他们”仍指一国,多数是因“国”是集体名词。他们将欺压以色列人,好似昔日在埃及一般(参阅出三9)。

从哈马口直到亚拉巴河,从北至南。哈马口是在利巴嫩,为北方的边界。学者们对这地方的地理位置甚多辩论,14(参民廿四8;结四十七1517以及四十八1)。亚拉巴河应在耶利哥的西部(参阅申三17;王下十四25),在约但河东。耶罗波安曾收复失地,将疆界自哈马口至亚拉巴海。现在们仍将这地界丧失,甚至北国全部败亡。

 

8 参阅Otto Eissfeldt, "Jahwe Zebaoth," in Kleine Shriften, 3, 105, B.N. Wambacq, L'epithete divine Jahve Seba'ot, 1947, Gunther Wanre, Die Zionstheologie der Korachiten in ihrem traditionsgeschichtlichen Zusammenhang, 1966.

9 参阅Henning fredriksson, Jahwe als Krieger Studien zum alttestamentlichen Gottesbild, 1945.

10 David Michaelis, Deutsche Ubersetzung des Alten Testaments, vol. I, 1772.

11 Martin Noth, Das Buch Josua, 1953, 76. Karl Elliger, "Lodebar," Biblischhistorisches Handworterbuch, vol. II, 1964, 1101, Martin Metzger, "Lodebar und der tellelmghannije," Zeitschrift des deutschen Palastina, 76 1960, 97102.

12 Martin Noth, The Old Testament World, tr. Victor I, Gruhn, 1966, 1001; Georg Sauer, "Karnaim,"Biblischhistorisches Handworterbuch, 2, 935.

13 W.R. Harper, Amos, 156.

14 Karl Elliger, "Hamath," Biblischhistorisches Handworterbuch, II, 630. W. Zimmerli, Ezekiel, 121314.

 

第六章概要

本章第一至七节是专为指责以色列领袖生活的腐败。他们穷奢极恶的生活,是从不义之财而形成的。他们粉饰太平,设法不想降祸的日子,只图目前的安乐。他们以唱歌奏乐,肆意狂欢,饮酒用油,都在自信中自圆其说,认为灾祸永不来临。他们既没有忧患意识,不为约瑟的苦难担忧,正加速被掳的厄运。

这也是主耶稣宣告“祸哉”的内容(路六2425),几乎以本段信息为背景,祂也是针对那些达官富豪们:“你们富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受过你们的安慰。你们饱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饥饿。你们喜笑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哀恸哭泣……”。

本章第八至十一节以房屋与荣华为基本的内容。从宫殿至民房都会遭灾,因为全城的人都被交付敌人,经过战争的浩劫,再受战后瘟疫的流行,不死于战火之下,必在瘟疫中丧生,因为毁灭是全然的,彻底的,无人可以逃脱或幸免。

这样的灾祸都是由于他们的狂傲。这荣华原是神赐的,却成为他们狂妄的原因。他们在神的恩典中彻底堕落,甚至连余民都不会存留,一房之内剩下十个人,也都必死。神的刑罚是彻底的。

第十二节说明以色列将要败亡的主因。他们歪曲公义与公平。律法不受尊重,公义不能伸张,社会秩序必定破坏无遗,怎么还会安宁呢?

因此,第十三、十四节说出他们自负狂傲必遭致灾祸。以往的得胜并不保证永久的和平。得胜只在乎耶和华(箴廿一31)。现在是万军之耶和华使一国攻击以色列,他们的败亡是必然而且全然的了。──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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