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书第六章
(九)安逸者有祸(六1-7)
先知向安逸的人发出“祸哉”的宣告。那时甲尼与哈马两个大城,已被亚述的提革勒毘利撒三世所征服。以色列王米拿现必须向亚述进贡。在主前734年,非利士人的迦特在亚述的管制下。这个时期已经预示以色列败亡的兆象。但是那些安逸无虑的人,还在梦想安全,使先知感到悲哀,因为他们没有为约瑟的苦难担忧。
本段是标准的“祸哉”之宣告,因为有多数字的分词(Plural Participle),并且有“所以”的字样在结语中(三11,五16,七17,在第五章16节中译词无“所以”),就是在第七节。
以色列被称为约瑟,“约瑟的苦难”(6节下)可与“约瑟的余民”相对,是很特出的(参阅五15),第五章六节也有“约瑟家”。约瑟家原只指以法莲与玛拿西,为巴勒斯坦中部的支派。早于便雅悯族被认为约瑟家的代表(撒下十九20)。在阿摩司的时期,必指以色列全家,专指北国。
“祸哉”原指第三人称:那些安逸无虑的有祸了。但下一节(2节),即直接向以色列人说话:“你们”,以后都是一连串的责备都直指“你们”,也是特出的文体。
第二节提出迦特,但是在第一章六至八节论非利士,却没有包括迦特,实在值得注意。第二节在文体的突破,又提及两大重镇及迦特,也给予历史的背景。
“国为列国之首,人最著名,且为以色列家所归向,在锡安和撒玛利亚山安逸无虑的,有祸了。”(六1)
这节是针对以色列的上等阶级的人。在字句的次序上,以“祸哉”开始,指在锡安安逸的人与撒玛利亚山无虑的人。这就成为同义的对句(Synonymous Pattellelism),包括南国与北国的领导阶层的人们。阿摩司虽为南方人,但他在北方传道。他极少提到南方犹大,除在信息的开端,由列邦至犹大,再由犹大至以色列。其他信息几乎全不提及犹大,连他谈蒙召的经验(七15),都不提南方。可能他所着重的是撒玛利亚的地位,那是北国的京城,其重要性相当于南国的锡安。
有人将锡安的名词改为“城市”,使城市与“山上”作一对心,因为第六章八节有“城”的字样。但是撒玛利亚山成为一个常用的名(三9与四1)。其实锡安也是山,可见二者都可称为城与山。从当时历史情形,锡安确较安全,而撒玛利亚也十分平安。因此这里同时提及,表现先知关念那两国的前途,且有极大的隐忧。1
“安逸”原意为信任,指乐观与安全,可以完全没有顾虑。这是一种自恃甚至狂傲的态度(箴十四16),他们很可能倚仗自己的财物(箴十一28)。他们骄傲的原因最主要的是居于高位,又看以为以色列为列国之首。他们以为以色列是最优秀的民族,他们在最高的民族中居最高的地位。以色列是神从万族中拣选出来,作神的子民。但是民族的伟大,不是在于伟大的领袖。
但是那些安逸无虑的领导阶层的人,狂傲自恃,以为是“人最著名”的,是以色列家所归向,所拥护的。这样的人们真的有祸了。
“为以色列家所归向”,在经文评鉴上是难题,因为七十士译本及拉丁文译本之词句十分含糊,可能对经文有误解。
“你们要过到甲尼察看,从那里往大城哈马去,又下到非利士人的迦特,看那些国比你们的国还强么?境界比你们的境界还宽么?”(2节)
甲尼是北叙利亚的大城,有人甚至认为是京城。创世记第十章十节首次提起,以赛亚书第十章九节为迦勒挪,以西结书第十七章廿三节为干尼,可能是同一个地方。地理位置有不同的说法,有的认为在底格里斯河(或亚底结河),有的认为在哈马之北七十五哩,却都无法确定。2
大城哈马可能是在大马色之北一五○哩,为以色列之极北之边界处(参阅民卅四8),原属北国的疆土,在耶罗波安二世的治下(王下十四25、28及摩六14)。以后独立,又与邻国结盟对付亚述,终为亚述所并吞。
迦得是非利士五大城市中,最靠近犹大的边境(撒上十七52)。曾被乌西雅王所毁(代下廿六6),以后为亚述所管制。3
这些地方先为亚述之提革勒毘立撒三世所侵,时在主前738年,近年学者多认为此处可能所指之时间更晚,为撒珥根二世的战果,他在主前711年制胜迦得,事前在主前720年征服哈马,主前717年得胜甲尼。如果是撒珥根的战功,那么这节经文是在阿摩司以后编入的。4但是这里提到锡安和撒玛利亚安逸的情形,似乎为时较早,所以第二节的时间仍是以主前738年较为可靠。
以色列在国力与道德方面不会比那些国强,那些地方的境界也不会比以色列宽。这里先知不是要那些国与以色列比,而是以色列与别国比较(中译词稍有出入)。最好的模拟是那鸿书第三章八节。首领们实在没有甚么可以自恃的,他们必须谦卑。
“你们以为降祸的日子还远,坐在位上尽行强暴。”(3节)
他们不是只在观念上,以为降祸的日子还远。他们甚至将降祸的日子挥之甚远,好似将那日子驱逐出去,故意不去想它,也不愿面对(动词是加重语气的Piel)。
他们将这日子驱之甚远,却将强暴的事带得很近,他们坐在位上执掌治权,所以这座位是暴政,暴政就是行强暴的举动,作为政治的行为。强暴之原意为致命的打击,是不法的事。他们知法犯法,尽欺压之能事,为图享受与奢侈。
“你们躺卧在象牙上,舒身在榻上,吃群中的羊羔,棚里的牛犊。”(4节)
这是首领以富豪的生活方式穷奢极恶。他们的榻以贵重的象牙镶造,正如第三章十二、十五节所记述的。他们舒身在榻上,过分安逸享受,也可能荒筵醉酒,无法自制。他们饮食过分讲究,羊羔牛犊都是幼嫩的肉,宰食更为美味。这里“棚里”是指特殊的牛棚,使牛犊无法行动,就可养肥,肉嫩成为上品。
先知是牧人,从他畜牧的经验中,认为羊羔牛犊除为献祭之外,只供肉食,未免太为浪费,所以他对富豪首领的过分享受,缺少忍耐。
“弹琴鼓瑟唱消闲的歌曲,为自己制造乐器,如同大卫所造的。”(5节)
这是节期欢乐的举动。弹琴是拨动琴弦,但动词的原意不甚清楚。以下的用字是“接近嘴边”,可能是铜乐器,如笋箫等类吹奏之用。参照历代志上第十五章十六节,似为伴奏的乐器,主要在于唱歌。历代志上第十六章四十二节;历代志下五章十三节,廿三章十三节提到吹号,可能还有其他乐器合奏,都为伴奏。这里描写为消闲的歌曲,只是一种消闲性的歌唱,成为糜糜之音,随意乱嚷,“唱”字原意就是叫嚷的声音,表明那些人沉迷在逸乐之中。
为自己制造乐器,“制造”可能在原意上为“设计”。在历代志下第廿九章廿七节提到大卫的乐器,历代志上第十五章十六节大卫来领导以色列人歌唱,原是为敬拜的仪式,所以在此处特别提到大卫。在七十士译词中,并无大卫的名字,希腊文译者必作经文的评鉴,而有所修订。所以在经义上出入很大,译词大略强调他们的安全感,认为他们可以享受长期的安乐,不会有甚么转变,没有危险在前面。许多学者提出不同的见解,或删去“大卫……”或将“乐器”改为歌唱的声音,但都强调以色列人享受罪中之乐,亳无忧患的意识。5
“以大碗喝酒,用上等的油抹身。却不为约瑟的苦难担忧。”(6节)
以色列人酗酒的罪行实在可怕,他们用大碗喝酒,这种碗是一种酒杯,为豪饮之用,因为容量大,也是讲究的用器,可能还酒中渗有香料,十足享乐的举动。
酒与油是奢侈的东西,但是智慧者却肆意攻击:“爱宴乐的,必致穷乏。好酒爱膏油的,必不富足”(箴廿一17)。用油抹身,为装饰与健康(参阅雅一3,四10)。这也是享乐的举动,作为筵宴的准备。
但是他们完全不为约瑟的苦难担忧。当时以色列的情形似乎不为人担忧,表面看来还安定(约在738B.C.-733B.C.)其实亚述帝国的阴影已经笼罩在巴勒斯坦。“苦难”是在疾病的状态下,因为原意为“病患”。他们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苦难”也可译为创伤,因此有的译词为“破口”,使敌人可乘虚而入。6
“所以这些人必在被掳的人中首先被掳。舒身的人荒宴之乐必消灭了。”(7节)
“所以”还可加上“现在”,这厄运很快就来临,被掳的事是必然的(参阅五5,27)。他们认为自己是在列国之首,也必首先被掳。他们以为自己是上等人,要用上等的油抹身,他们也必在被掳的行列中,走在前面。
他们荒宴之乐是否也是指礼拜仪式中的举动呢?那一定是异教的习俗,他们在膜拜偶像中享乐,既然这样喜爱外邦异族迷信纵欲的生活,必被掳至异地,但不会再有甚么逸乐。这种狂欢喊叫的声音(“乐”之原意),必变为吊丧者的哀歌。
1 以“锡安”改为“城市”,可参阅Ernst Sellin, Das Zwo/lfprophetenbuch, 1930。关于这个问题的研究,Artur Weiser, Das Buch der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1967; Hans Wolff,Amos, 1969都有论述。
2 Martin Noth, The Old Testament world, 1966, 235, Martinus A. Beek, "Kalne," Biblisch-historisches Handwo/rterbuch, ed. Bo Reicke and Leonhard Rost, vol. 2, 922.
3 Hanna E. Kassis, "Gath and the structure of the 'Philistine~ Society,"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84(1965), 259-71.
4 参阅A. Leo Oppenheim~s translated article in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 Relating to the Old Testament, ed S.B. Prichard, 1969, 286.
5 W.R. Harper Amos, 149-50. Hans Wolff, Joel & Amos, 272-73.
6 W.R. Harper Amos, 149.
(十)大城的陷落(六8-11)
本段以耶和华起誓开始,以耶和华出令结束。第六章八节正如第三章十五节,是对大城的居民讲说的,尤其是京城中的显要达官,他们过着穷奢极恶的生活,不虔不义的恶行,令人发指,必遭审判。
耶和华起誓(可参考四2)。论剩下的一房,剩下的人数也必死亡,连最后的余数也全毁灭。这也是本书其他部分所强调的(一8,二13-16,四2,八10,九1-4)。
在体裁方面,本段全部是散文,所以没有诗文那种对句的形式,但在变化的结构上,有不同的句子,有的是假设(9节),有的是后果(10节上),有的是联句(10节中),有的是理由(10节下)。这里的叙述似模仿第五章十九节的比喻,也以短句的方式来描绘。
第九、十节两节的叙述可成为一个单位,形式与前后完全不同,虽然在意义是连贯的。所以第六章八节可以独立,第十一节也可成为单独的叙述。第八节是先知代耶和华发言,“神说,我……”。第十一节是先知的观察,“看哪,耶和华出令……”。他仍为神发言,却指神为第三人称,指神将要行的事,以房屋为主题,也是第九、十节的重点。第八节虽强调“城”,但也提到城中所有的,有宫殿、房屋,当然也包括居民。
“主耶和华万军之神指着自己起誓说,我憎恶雅各的荣华,厌弃他的宫殿。”(8节上)
耶和华是站在审判官的立场,以法律尊严的口吻宣判。“主”是全地的主宰,有绝对的权能与威严。“耶和华”是以色列圣约的神,祂与以色列建立圣约的关系,显示祂有拣选的恩典。“万军之神”再强调祂的能力,祂是得胜的王,统管世界。在祂没有再高的权威,所以祂只有指着自己起誓。“自己”原意为“喉咙”,即生命的气息。古时人起誓,也以手抚颈项的喉咙部分。7这也表明神为严重的后果而郑重其事的宣告。
“我憎恶……”,憎恶是神要审判的原因,是一种拒绝的态度(箴言书有十二次之多)。耶和华憎恶雅各的荣华。“荣华”的原意为“狂傲”,所以耶和华憎恶(箴八13)。骄傲在败坏以先(箴十六18)。照阿摩司的观念,荣华为狂傲的原因,可以概括不义、奢侈与自信(摩二6-8,三9、10、15,四1,五7、10-12、21-23,六1、3-6、13、14)。“雅各的荣华”是在何西阿书十二章三、四节中叙述所涵有的意义,又在阿摩司书第八章七节;那鸿书第二章二节;诗篇第四十七篇四节的涵义。“雅各”此处必指北国(本书三13,七2、5;赛九8,十七4等)。
“因此,我必将城和其中所有的,都交付敌人。”(8节下)
这是神的刑罚,将他们交付敌人,祂完全放弃,正如祂曾将迦萨“交给”以东(一7)。这个意思也曾在第五章廿七节及第六章十四节提说。“城”不只有是一座城,而是集体的名词,指所有的城及城中所有的一切,包括居民与财物。这里“城”也可专指京城,因为京城失陷,其他的城乡也不复独立存在。这城是“以色列的城”(五3)。
城被掳掠也在本书屡次强调(二14-16,三11起,四2、3,五16以及八3)。
“那时,若在一房之内剩下十个人,也都必死。”(9节)
全城毁灭成为必有的事,毁灭是全然的,无人可以逃脱,就以单独一家为例,他们也不例外。
现在如果只剩一房,而这房之内剩下十个人,也许是硕果仅存的,但是他们仍不能幸免。这里不是因耶和华将他们交付敌人,可能是遭瘟疫。以下就有十分生动的问答,说明灾情之严重与死亡的恐惧。
“死人的伯叔,就是烧他尸首的,要将这尸首搬到房外,问房屋内间的人说,你那里还有人没有。”(10节上)
屋内有人因瘟疫身亡,总得有人去搬运尸体。尸体快些烧去,免致瘟疫继续盛行。这是紧急的事,也在恐惧与悲哀中进行。在搬动时,还以轻声问里面的人,看看是否还有人未曾死亡。问话的人一定自己无法觉察,或许也看不见,说不定是在晚间从事。在门间必最为隐秘,不易进入(参阅王上六16;诗一二八3等)。
“你那里还有人没有?”那问话是向谁呢?这是否问:“你那里还有人活着么?”可能有的还未死去,只是病得十分严重,却未断气。或者这问话是对第二个找尸首的人,那人已进到内间,所以在外的人要出声问询。
“他必说,没有。又说,不要作声,因为我们不可提耶和华的名。”(10节下)
答话的人可能是唯一存活的,因为房内都已死亡。“你那里还有人么?”是指还有尸体吗?没有。答话的人还未身亡。他不是尸首。
但那人立即惊惧地说:不要作声!好似如果有人的声音,为耶和华发现,仍不会饶过他。静默原是指敬虔的态度,因为在耶和华面前,不可作声(哈二20;番一7;亚二13;尼八11)。
“我们不可提耶和华的名”(参阅书廿三7;赛四十八1;诗二十7),因为提主的名,必使主来临(撒上二十42;王下二24),这样就必惹动祂的怒气(五17,九14)。或者在此处表明,提主的名来祷告,也是亳无功效的事了,主的怒气必不转消。神的审判是确定的事,必不更改!
“看哪,耶和华出令,大房就被攻破,小屋就被打裂。”(11节)
耶和华审判的行动已经来到。大房小屋是否比较过冬与消夏的房屋(三15)?或者大房指以石头鏧过的房屋(五11),而小屋只是美好的葡萄园。但是神对所有的居所都给予打击,或者以地震的方法,使房屋破碎倒塌,以及使墙崩裂(“打裂”的原意),都成为废墟,亳无存留,成为荒废的乱堆。
7 参阅Charles F. Jean, Lettres diverses, 1950, 772-8, P. 237. J.M. Munn-Rankin, "Diplomacy in Western Asia Asia in Early Second Millenium, B.C.," Iraq, 18(1956), 68-110.
(十一)全然的毁灭(六12-14)
在严责与宣判之中,加插着两个修辞的问题,可谓独特的体裁,也是先知文学的特性(参阅赛一3及耶八7)。于是再提公义与公平(参阅五7、廿四)。
以下两节(13、14节)可能是在耶罗波安二世在约但河东军事优势中获胜的时候(参阅一3、13)。也许阿摩司在撒玛利亚京城面对军事首领而传讲的信息。
第十三节可能冠以“祸哉”,因为这语调与第五章十七节以及第六章一节十分相似。
第十四节以万军之神为开端。“耶和华万军之神”在本书共有九次,其中冠以“主”,即“主耶和华万军之神”(五16,六8)。其他在第五章十四、十五节。第三章十三节与第六章十四节“万军”有冠词,中译词不显明。第四章十三节及第五章廿七节:提及这是神的名。“他的名是耶和华万军之神”,或“耶和华名为万军之神”。第九章五节为“主万军之耶和华”。这些都是神要说话的声明(三13,五16、27以及六8、14)。在旧约中他处仅有十次(撒下五10;王上九10、14;何十二5;耶五14、15、16,卅五17,四十四7;诗八十九8)。至于“万军之耶和华”的称谓较为普遍,在旧约中有二六七次之多。8
在本书这个称谓,重点在于耶和华为军事领袖,统率以色列军抵挡敌人(五27,六8、14,九5)。祂有全能,不仅是以色列军队的统帅,也有权统管敌军,所以这圣战的观念更加明显(三13,五14、15以及五16)。9
“马岂能在崖石上奔跑?人岂能在那里用牛耕种呢。”(12节上)
阿摩司发出的问题,是以常识来判断。在崖石上是不适宜为骑马奔跑处。马蹄若经久在崖石上磨损,必减弱牠的力量。马最好在草原上奔驰,尤其是战马,拖曳战车可以聘驰,发挥最大的效能。
人也无法在那里用牛耕种,“在那里”在原文中是没有的,因此就有不同的解释。大多学者加注“海里”,10牛必在海里淹死,而且海里也根本无田可耕。如果是崖石,也无法耕田,所以这里的重点,以两个修辞的问题,说明答案必然是否定的。以崖石与海作为对比,也将高山深洋作尖锐的比较,说明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先知责问以色列人,怎可将公平与公义变质?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蔯。”(12节下)
公平原为社会秩序维护力量,应该有预防与医治的功效,现在人们将它变质,不仅苦涩难尝,而且有毒素,对社会有极大的危害(参阅申卅二24、32-24以及廿九18)。
公义的果子原有智慧(箴八18-20),现在成为谎话的果子(何十13)。这不仅有苦味,而且有害。
“你们喜爱虚浮的事,自夸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取了角么?”(13节)
“虚浮的事”音译为“罗底巴”,原为约但河东,雅博之北(撒下十七27及撒上九4、5)。有的学者认为是底壁。11可能在那里曾抵御亚们的侵略(参阅一13)。
“角”可能也是地名(Karnaim),是在叙利亚的北部,甚至在主前732年提革哩毘勒色打败亚兰之后即命名为Qarnini,可能取之于这个地名。12这仍是与亚们之侵略有关。当然“角”指世界强国的力量(亚一18)。以色列曾取胜于亚们,以为可以自夸骄傲,其实这是十分危险的自信。
有人认为这地名是创世记第十四章五节亚特律加宁的“加宁”,应在约但河东。在玛喀比壹书第五章廿六节有此地名。13
“耶和华万军之神说,以色列家阿,我必兴起一国攻击你们。他们必欺压你们,从哈马口直到亚拉巴的河。”(14节)
“我必兴起……”神自己要采取行动。以前曾兴吉士师为拯救以色列人(士三9)。祂也曾兴起以东人哈达,作所罗门的仇敌(王上十一14),兴起一王剪除耶罗波安的家(王上十四14)。现在祂要兴起一国攻击以色列。那不会是亚兰,亚兰才被战败(参阅四3及五27)。但是阿摩司书中并未提起亚述,只说是“敌人”,必来围攻这地(三11)。
“他们”仍指一国,多数是因“国”是集体名词。他们将欺压以色列人,好似昔日在埃及一般(参阅出三9)。
从哈马口直到亚拉巴河,从北至南。哈马口是在利巴嫩,为北方的边界。学者们对这地方的地理位置甚多辩论,14(参民廿四8;结四十七15-17以及四十八1)。亚拉巴河应在耶利哥的西部(参阅申三17;王下十四25),在约但河东。耶罗波安曾收复失地,将疆界自哈马口至亚拉巴海。现在们仍将这地界丧失,甚至北国全部败亡。
8 参阅Otto Eissfeldt, "Jahwe Zebaoth," in Kleine Shriften, 3, 105, B.N. Wambacq, L'epithete divine Jahve Seba'ot, 1947, Gunther Wanre, Die Zionstheologie der Korachiten in ihrem traditions-geschichtlichen Zusammenhang, 1966.
9 参阅Henning fredriksson, Jahwe als Krieger: Studien zum alttestamentlichen Gottesbild, 1945.
10 David Michaelis, Deutsche Ubersetzung des Alten Testaments, vol. I, 1772.
11 Martin Noth, Das Buch Josua, 1953, 76. Karl Elliger, "Lodebar," Biblisch-historisches Handwo/rterbuch, vol. II, 1964, 1101, Martin Metzger, "Lodebar und der tell-el-mghannije," Zeitschrift des deutschen Pala/stina, 76 (1960), 97-102.
12 Martin Noth, The Old Testament World, tr. Victor I, Gruhn, 1966, 100-1; Georg Sauer, "Karnaim,"Biblisch-historisches Handwo/rterbuch, 2, 935.
13 W.R. Harper, Amos, 156.
14 Karl Elliger, "Hamath," Biblisch-historisches Handworterbuch, II, 630. W. Zimmerli, Ezekiel, 1213-14.
第六章概要
本章第一至七节是专为指责以色列领袖生活的腐败。他们穷奢极恶的生活,是从不义之财而形成的。他们粉饰太平,设法不想降祸的日子,只图目前的安乐。他们以唱歌奏乐,肆意狂欢,饮酒用油,都在自信中自圆其说,认为灾祸永不来临。他们既没有忧患意识,不为约瑟的苦难担忧,正加速被掳的厄运。
这也是主耶稣宣告“祸哉”的内容(路六24、25),几乎以本段信息为背景,祂也是针对那些达官富豪们:“你们富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受过你们的安慰。你们饱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饥饿。你们喜笑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哀恸哭泣……”。
本章第八至十一节以房屋与荣华为基本的内容。从宫殿至民房都会遭灾,因为全城的人都被交付敌人,经过战争的浩劫,再受战后瘟疫的流行,不死于战火之下,必在瘟疫中丧生,因为毁灭是全然的,彻底的,无人可以逃脱或幸免。
这样的灾祸都是由于他们的狂傲。这荣华原是神赐的,却成为他们狂妄的原因。他们在神的恩典中彻底堕落,甚至连余民都不会存留,一房之内剩下十个人,也都必死。神的刑罚是彻底的。
第十二节说明以色列将要败亡的主因。他们歪曲公义与公平。律法不受尊重,公义不能伸张,社会秩序必定破坏无遗,怎么还会安宁呢?
因此,第十三、十四节说出他们自负狂傲必遭致灾祸。以往的得胜并不保证永久的和平。得胜只在乎耶和华(箴廿一31)。现在是万军之耶和华使一国攻击以色列,他们的败亡是必然而且全然的了。──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