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书第九章
(三)宗教节期的废除(九1-9)
这是秋收后大家庆祝住棚节的时候,在欢乐声中,突然被先知严正的声音所侵入。先知何西阿禁止这种欢乐的贺节举动。以色列人离弃耶和华,所以这是最后一次守节的了。下次再逢这个大节期,他们已经被掳到外邦,那里是污秽之地,不可能敬拜神。在本国的圣所也已成为荒凉的地方,杂草丛生,不再有敬拜者。先知似乎直接对听众说的。地点可能在伯特利,时间大约在七百三十四年以联盟战争之后。那时以色列还未正式与埃及接触,因为最末王朝的何细亚投奔埃及,是在亚述王还没有死的时候(参阅王下十七3起),所以在七二七年之前。
关于地点,也有不同的说法,可能在伯特利,也可能在吉甲与示罗。但是如果在撒玛利亚,更有可能。在撒玛利亚城的城门前,真有谷场,他们在谷场上有庆祝的盛会(本章一节,参阅申十六13)。1
在体裁方面,完全是直接的宣讲,尤其第一节,直接呼喊“以色列阿!”但是第二至四节,代名词是第三人称“他们”。第五节又改回“你们”,之后再提“他们”。从第一至六节,主题是以争辩的方式。这收藏节是否真的耶和华的节期呢?这争辩的方式在七至九节,仍是同样应用。但是问题是有关先知的职分。他们在领导以色列人宗教生活上完全错谬了。在责备方面似乎是直接的,却常用“他们”来指向,可能这里是应用法庭审案的过程。也有人认为这原是书写的信息,2这些都是诗句,在韵律方面十分均匀,是四行诗分为几组,在第九节作结。这种体裁在本书其他部分也屡见不鲜。
本段以控告与定罪为主,反复说出。以色列欢乐守节,不是敬拜耶和华,而是与列邦一样作败坏的宗教迷信的举动,他们的罪无法宽恕(9节),刑罚的日子到了,不能逃脱(7节)。地必毁坏(6节),人民被逐(3节),或逃离本地,到处流逐(6节),完全陷在无助的地步。
“以色列阿,不要像外邦人欢喜快乐。”(九1上)呼唤以色列人,先知开始另一段信息(正如五8及八1为信息的开端)。祭司每逢宗教节日的场合,要作教导,也常有这样的方式唤召人们(参阅四15,八2、3、6)。以色列是神特选的子民,在耶和华的会中(九10,十1,十一1,十二14,十三1,十四2)。这里不用“以法莲”的名称,因为以法莲主要是指居民(参阅五13,八8、10)。以色列却指民族本身。以色列是选民,应该与外邦人有别,所以神对他们有特别的要求,他们失败也受特别的惩治,要比列邦更严重。
“不要……”似乎不是禁止的命令,却像劝戒的话。“欢喜”一词原意为喧嚷拍手,或大声叫闹(士十六23及撒上六12)。这是膜拜偶像的异教表现(参阅十章五节为偶像举哀,也需大声喧嚷)。这个用词在五经中没有出现,在历史书及若干先知书(阿摩司书,弥迦书及耶利米书)也付诸阙如。以赛亚书中出现一次(九2),在约珥书用过两次(一16,二23)。这字大都是指节期的欢乐,甚至与异教的迷信膜拜有关。在以色列的节期中,以最后的节期住棚节为最大,为一年守节的最高峰。在农业社会中,这又是秋收之后所守的,看到丰硕的收获,自然会十分快乐,而有忘情的庆祝。这原是无可厚非的,但他们将异教相连,就成为可严责的了。
“快乐”似乎与“欢喜”同义,“欢喜快乐”相提并论,在何西阿书还是首次出现,使人联想迦南异教的怪异呼喊。在拉丁译文中,译词将这两个用词分开:“以色列阿,不要欢喜;不要像外邦人快乐。”欢喜专指守节,快乐是与异教敬拜的方式有关。
“因为你行邪淫离弃你的神,在各谷场上如妓女喜爱赏赐。”(1节下) “你”实则是“你们”,直接指以色列人,行邪淫,是属灵的淫乱,离弃耶和华,去随从别神,“离弃”使他们迷失而远离(四12),确是因淫乱而离弃神(一2)。
他们的淫乱在谷场上。每于收获的日子,谷场上的活动频繁。白天是农作物的搬运与整理,谷类须要晒干,再加工辗轧。晚上是庄稼汉欢乐吃喝的地方(参阅得三章)。当以色列人随从迦南异教,敬拜巴力除在高冈之外,可能就在谷场。以色列人在农业环境中,很容易被诱拜巴力,因为迦南人奉巴力为自然之主。耶和华在外邦人的观念为以色列的神,连以色列自己也认为耶和华为历史之主。这样混合的宗教观念使以色列民的心偏邪。
在谷场上膜拜巴力,原为属灵的淫乱,但实际上也是肉体的淫乱,因为这些膜拜的形式有淫秽的举动,也有乱交的现象。以色列沦为妓女(原文并无“妓女”的字样,却有这涵义),他们好像妓女那样的无耻,喜爱物质的赏赐,以为这样敬拜,必得丰足,结果肉体的放枞,并贪图物质生活的享受,是他们堕落的实况。他们忽略了真正赏赐他们丰收的是耶和华(二8,七14),这是多么可悲的事实,使先知的心伤痛。
“谷场和酒醡,都不够以色列人使用。新酒也必缺乏。”(2节) 这是灾祸的宣告。以色列人在收割时原有欢乐,但是他们没有向神感恩,反而随从外邦人异教的习俗,拜偶像以及不正当的狂欢。所以先知必须发出警告,宣告灾祸的来临。日后必会有歉收缺乏的情事。在收成时,原有三项连在一起:五谷、新酒和油(如二22),但有时只提前二项:五谷与酒(如二9)。谷场和酒醡二者一起提及,也可在其他经文见到,如在申命记(十五14,十六13)及列王记等(王下六27)。食物与饮料是相提并论的,现在就会有缺乏之可能。
谷场和酒醡,如果不够以色列使用,似乎是好现象,表明谷类太多,出产量大,而作坊不够。但是在本节的用意上却是相反的。有的译词是指农产在谷场和酒醡数量少,不够以色列人使用。3“使用”原意为“认识”,好似说明这些作坊不认识不注意或不关心以色列人。所以有的就意译为“供养”。4也有的就将经文变更,可译为“友善”,作坊对以色列人不友善,就是不供应他们的需要。5
“新酒也必缺乏”,缺乏原意为“欺骗”,或“诡诈”。在哈巴谷书三章十七节“效力”,原意也是一样,用同一个字,表示果树不真的结果,这里指酒醡不出酒,岂不也同样有名无实,简直欺骗人。由于这个动词原意可有“促使”的成分(causative),所以有人将这句话译为:“耶和华使它缺少。”6“它”是单数,是原来的涵义,那就不一定只指新酒,可能指以色列人整体。耶和华使以色列人陷于贫困之中。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3节上) 耶和华的地是指应许之地。但在旧约的用法,也有不同的涵义与重点。耶利米称这国家为“我的地”,指耶和华的地(二7,十六18;参阅结卅八16)。“耶和华的地”必指祂赐给以色列人的地业(书廿二19),耶和华产业的山(出十五17;参阅撒下二十19,廿一3),原指西乃山,必扩展至迦南美地。因此这地是以历史的进展来分析,不是以政治的强界为准。这样就不只是北部,也应包括南部,是全部的迦南地。“以法莲”在以下的经文(3、9节)必不仅指北方,指全部神所应许之地。
所以“耶和华的地”,好似“耶和华的家”,“神的家”(九8,八1),是何西阿的用词,以后别人再沿用,如耶利米曾应用过。耶和华说:“地是我的。”神拥有地土,是神应许赐给以色列人的。7当神不愿以色列人再在这地居住,祂就赶走他们,不再与耶和华交往,也失去耶和华的保护,连敬拜的福分也丧失了。
“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3节中) 以法莲不归向耶和华,神使他们归回埃及(七16,八13,九6,十一5、11,十二2),这是何西阿常提的。七十士译本将“归回”译作“居住”,是经文评鉴的原因。埃及原是为奴之家,出埃及是神的救恩,再回去,他们失了神的眷顾,再陷入奴役之中。
“必在亚述吃不洁净的食物。”(3节下) 亚述必与埃及是同义的,指外邦异族,他们的侵略也使以色列受着危害。不洁净的食物可能与敬拜偶像有关,以色列人犯属灵的淫乱而被玷污不洁(五3,六10)。在膜拜异教之神,可能“自食其肉”,招致主不悦纳(八13)。先知耶利米曾责备以色列人因吃食而玷污神的地土(二7)。所以他们要在外地被迫吃不洁净的食物。也可能是指他们在异地随从世俗,不再照神的旨意。亚述既是污秽之地,在那里食用也必是污秽的。
这里可能着重以色列将来可能被掳的预言。亚述将掳掠他们离开本地,到污秽之地,生活中起居饮食都是污秽的,最后死在这污秽之地(参阅摩七18;结四13)。
“他们必不得向耶和华奠酒,即使奠酒,也不蒙悦纳。”(4节上) 奠酒是献祭的一部分,通常是先献祭牲(火祭)与素祭,然后才以祭酒,即奠祭作结,要酒一欣四分之一(参阅民十五1-12;出廿九40;利廿三13)。但是这里先提奠酒,再提祭物,次序似乎是颠倒了。他们在敬拜的事上,根本没有尊崇耶和华,因此耶和华必不接受或悦纳他们的献祭。
“他们的祭物,必如居丧者的食物,凡吃的必被玷污。”(4节中) 他们的祭物是不洁净的,因为是居丧者的食物,居丧者举行丧礼时,必接近尸体,所以就不洁净,凡吃的必被玷污(参阅申廿六14)。这也可能指被掳时所吃的食物,如耶利米(十六7)与以西结(廿四17)都以吊丧者来说明被掳的情况。但是何西阿并未预言被掳,却在以下的经文中说出以色列人逃难的情景。他们日后为逃避灾难,必流落在异地。所以在论述上十分衔接。8
有人将“居丧者的食物”译为“祭偶像之物”,不仅在于字的字根十分相似,而且何西阿以多数的字尾,与“神”字语尾相同(Onim与Elohim),取谐音以着重以色列人宗教的偏差。这在意义方面,也特别强调污秽的性质,凡是祭偶像之物都是不洁净的(林前八至十章)。9
“因他们的食物,只为自己的口腹,必不奉入耶和华的殿。”(4节下) 他们吃食,是为果腹,因为被掳者在异地为饥饿所迫。10这也许为维持生命,使他们苟延残喘(参阅哀一19,二12)。现在他们在流逐中唯一可以充当食物的是污秽的,但为维生,不能不吃(参阅诗七十八18)。
有人以为他们以色列人奠酒与献祭物,是指献婴孩为人祭,并流血为奠祭。这是神最厌恶的,所以他们没有洁净之食物可以充饥。所根据的经文可能是诗篇一○六篇卅八节及何西阿书四章二节和八章五节。
“食物”一词也可作不同之解释,因这字可与第六节之“美物”相关,或指金银宝物(哀一7;赛六十四10;代下卅六19),或指妻子儿女(结廿四16、21、25;哀一11,二4;也可参阅何九16)。这又使人联想献人祭的举动,以为可保持自己的生命,不致为饥饿所困。11
在污秽之地,吃不洁净之食物,必不能算是真正敬拜耶和华(申廿六14)。但是“耶和华的殿”解释起来不无困难。何西阿是向北国传道,北方那里会有耶和华的殿呢?如果是指异地,当以色列人逃难到那边,更不会有耶和华的殿。大多学者都认为这是指“耶和华的地”(3节),是包括迦南全地,是神应许赐给以色列民的地。但是“殿”或“居所”实在是指敬拜的所在。也许这是指敬拜神的圣所,在以色列北国,有不少的圣所,这样说来,耶和华的殿只是通称,主要是敬拜神的圣所。
他们不得奉入耶和华的殿,不但是失去敬拜的福分,甚至被摒弃在殿之外,甚至在应许地以外。这里是否预言他们的被掳流逐呢?
“在大会的日子,到耶和华的节期,你们怎样行呢?”(5节) 大会与耶和华的节期是同义的,主要是指他们欢乐的时节,但他们没有欢乐。这里是以问语的方式,“怎样”原意实则是否定的语气(正如本章一节相同,虽然中译词并未用问句的口吻)。在前一节(第四节)是几个“不”字,这节也是否定的语气。
在以色列宗教的节期中,主要的有三个:逾越节、七七节及住棚节。以色列男丁每年三次应上耶路撒冷去朝圣(利廿三29)。但是耶罗波安建立北国,他也倡导守节,显然与耶路撤冷竞争(王上十二32)。这里节期的大日可能指住棚节,是全年最重要的节期。那时这日的敬拜已不可能,不再有欢乐,却在审判的恐惧之下。
“看哪,他们逃避灾难,埃及人必收殓他们的尸首,摩弗人必葬埋他们的骸骨。”(6节上) “看哪”,介绍一幅最后灾难的图画,使读者从现在节期欢乐的大会,看到另一个埋葬的情景。他们逃难的情形也许还未发生,却已在预言之中,这是必然发生的事。提到埃及,正如三节所说,他们仍回埃及,因为不再享有救恩。他们在灾难中已无路可走,以为逃往埃及,可以免去灾难。其实他们是走向死亡,让埃及人来收殓他们的尸体。摩弗地最驰名的是金字塔,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是有这么悠久的时期成为大坟场埋葬之地,是在尼罗河的三角地带之尖端十五哩。现在竟成为以色列人之坟墓。以色列人不再像列祖,仍将尸体运回,好似约瑟一般。他们在异族人的坟墓埋葬,是极大的羞辱。
“他们用银子作的美物上必长蒺藜,他们的帐棚中必生荆棘。”(6节下) 在本书中,银子是为铸造偶像而用的(二10,八4,十三2)。“美物”可指偶像,但终必成为荒芜之处,长出杂草,无人问津。美物也可指家中的亲人,尤其是儿女,将他们献给银制的偶像。12还有的解释为投奔埃及是“美物”,即他们所希望的或期望的心愿,结果也必致使他们败亡(“银子”译为败亡)。13他们的帐棚原为朝圣者为守节时所居住的,现在也同样成为荒芜之地,长满荆棘。
“以色列人必知道降罚的日子临近,报应的时候来到。”(7节上) 降罚与报应是同义的,以重复的方式道出,必在于加重语气。“降罚的日子”在先知书中经常出现(参阅赛十3;耶八12,十15,十一23,廿三12,四十六21,四十八44,五十27,五十一18;弥七4;摩三14)。“降罚”的字样在何西阿书也多次出现(一章四节译为“讨罪”,二章十三节“追讨罪”,四章九、十四节“惩罚”,八章十三节“追讨罪孽”。这是有固定的日期,或可称为“责罚的日子”,参五章九节)。
“民说:作先知的是愚味,受灵感的是狂妄。”(7节中) 以色列人公然侮辱先知,他们以智者自居,“智慧人与愚妄人相争,或怒或笑……”(箴廿九26)。“愚昧”在箴言书曾出现有十三次之多,指失去理性的人,近乎疯癫(撒上廿一13)。至于“受灵感的”是与“先知”同义,而且是带有讥刺的口吻。早期的先知注重灵感(撒上十6),灵感也是北方的先知的特征(王上十八12,廿二21;王下二9、16)。这些受灵感的人说话狂妄,但是“不知所云”,这是一般人所讥笑的先知。
“皆因他们多多作孽,大怀怨恨。”(7节下) 他们对先知虽尽讥讽的能事,却自知有罪,所以格外有敌对的态度。他们没有悔改的心,不肯听受警戒与责备的话,大怀怨恨,拒绝神的使者。
“以法莲曾作我神守望的。”(8节上) 以法莲若指整个人民,怎会是神的守望者呢?根据耶利米与以西结,先知有守望的职任(耶六17;结三17,卅三2、6、7)。何西阿也以守望为己任(五8,八1),必须吹角以警告人。所以以法莲本身不曾作神守望的,而是先知成为以法莲的守望者,随从神。因此本节的主词应为先知。在希伯来文的结构中,中译词似是准确的,但在意义上不明显,才有重译的必要。
“至于先知,在他一切的道上作为捕鸟人的网罗,在他神的家中怀怨恨。”(8节下) 这里的涵义也不清楚,先知被陷害,在他道上有网罗,使他如鸟被捕。或者先知在他道上设下网罗,使人无法逃脱,如被捕的鸟一般。所以先知或为网罗,或为被捕的鸟。如果照上一节经文,先知被人憎恨如此,被人陷害,成为被捕的鸟。本节也直提人们对先知怀怨恨。这样的解释,正确性较大。先知是以法莲的守望者,人们应以先知为保护他们安全的人。但在他们看来,先知的疯癫如同野鸟乱撞。所以他们在境内遍设网罗为捕捉先知,使先知以后无法再活跃。神的家仍指神的地,指巴勒斯坦的全境。先知无论到那里去,都遭受憎恨。
“以法莲深深的败坏,如在基比亚的日子一样。”(9节上) 这里先知总括地说,以色列人无法改变。他们现在的罪,只是重复过去的罪,罪上加罪,毫无悔改的意思。“深深的败坏”是以两个动词来表达,那是指他们深陷于危害之中,无法自拔。
基比亚的日子是十分卑下而混乱的,便雅悯的基比亚匪徒曾因强暴,而激动众怒,发生内战,自相残杀,可谓十分悲惨的事,记载在士师记十九章起。基比亚也是扫罗王的居所,以色列立王,也许在何西阿看来是悖逆的罪(参阅八4,九15)。七十士译词似以基比亚为邱坛拜偶像的地方(参阅四13,十8)。14
“耶和华必记念他们的罪孽,追讨他们的罪恶。”(9节下) 这是以审判的宣告作结,为何西阿信息的特征(可参阅四3、19,五7,七16,八13、14)。
这几节经文的内容,是以告别的言词为方式。有审判的威胁(2-4节、6节),似乎没有特殊责备的话。先知禁止人们在节期欢乐,又问他们在节期中怎样行。语句中似乎含有深切的同情。以色列人会被赶出耶和华的地,终于与神隔绝,他们到亚述污秽之地,到埃及的墓地,以色列的救恩历史似乎全被埋葬了。以色列的节期完结了,他们的救恩历史也到了结局。神似乎完全丢弃他们。
当先知宣告节期的终结,似乎也否定了他们的将来。这就遭受人们的反对,正如先知阿摩司遭反对,被人从伯特利逐出(七10起)。先知既传出审判的信息,必被人弃绝,被认为愚昧与狂妄。
这使人联想使徒保罗的经历,因为他传十字架的道理,被人当作愚拙。在哥林多他的信息遭受反对。但是他却夸自己的弱与愚昧,因为福音是显明神的能力与智慧(林后十一30,十二9)。
降罚的日子与报应的时候,就是“报应的日子”(路廿一22)。何西阿紧急的信息,成为主耶稣信息的先声。凡拒绝神的使者,必离弃神。凡拒绝神的爱,轻视神的使者,在风雨中怎能找到避处呢?先知所传的,除了神的震怒信息之外,还有甚么呢?
1 E. Kutsh, "Erwa/gungen zur Geschichte der Passafeier und des Massotfestes," Zeitschrift fur Theologie und Kirche, 55 (1958) 31f.
2 J. Lindblom, Hosea, literarish untersucht, 1927, 143.
3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14.
4 同上.
5 这字原为“认识” , 七十士译本也直接译出, 但如加以变更, 就成为 “友善”, 可参阅 Wolff, Hosea,149.
6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14 动词原来是为加重语气的 (Piel)。但也可有“促使” 的涵义(Causative).
7 A. Alt, "Die Urspru/nge des Israelitischen Reehts," Klein Schriften, 1, 278-332, G. von Rad, "Promised Land and Yahweh~s Land," in The Problem of the Hexateuch and other Essays, 87f. H. Wildberger, "Israel und sein Land," Evangelische Theologie, 16 (1956), 407f.
8 J. Scharbert, Der Schmerz im AT, BBB 8, 1955, 123f. 又 Mavin H. Pope, Song of Songs, 1977, 210-229.
9 参阅 M. Dahood, Psalms III, 101-150, 223.
10 Wolff, Hosea, 155.
11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27-528.
12 同上 (p.531).
13 G.R. Driver, Die Welt des Orients, 1954, 26.
14 Wolff, Hosea, 151.
(四)巴力毘珥与吉甲(九10-17)
九章十至十七节是另一段信息,论以法莲荣耀的消失。在内容方面与以前的论述不同(四4-九9)。先知不再与听众争辩,却有神的信息与先知的祷告。信息有两篇(10-13节、15-16节),先知的祷告也有两次(14、17节),本来先知是对人们讲话,所以是用第二人称,而现在是神对先知与人民一并谈话,当先知提及审判时,又站在神的立场,先知听受神的话,有关人们要受审判,是“他们”第三人称了。
在九章十节以前,何西阿似乎面对一般的听众,现在只对少数反对他的人。许多人已经逃往埃及与亚述(九3),他们的荣耀如鸟飞去,被神赶逐出去(九11、15),时间不会在主前七三三年之前。人们不会再听先知的话(17节)。先知的祷告在这样挣扎的心情之下发出的,很像日后耶利米叹息的话(耶十五15-21)。
先知的祷告在本书中极不寻常(14节),因为紧接着的是耶和华的言词。在第二次祷告中,“我的神”可作为对神的呼喊,或先知的述,不大像祷告。但是语气方面是表达愿望:“惟愿我的神弃绝他们”(照动词Jussive的涵义来译)。这可说是向神倾吐的心愿。
“主说,我遇见以色列如葡萄在旷野。”(10节上) 现在神开始追述以色列早期的历史。何西阿提以色列与以法莲,这两个名称都是指国家,似乎只指北方,所以“以法莲”这一名称用得较多。如指以色列早期的历史,原没有南北之分,必是包括以色列整个的民族,不会只指北国了。这里说神对祂的选民喜爱的心。他们从埃及出来,在旷野,尚未进入迦南。在旷野怎会有葡萄呢?若能发现,一定十分惊奇,格外的欢喜。有人将“葡萄”改为“野莓”,1在经文评鉴上似无这一需要。本书屡提埃及(二15,八13,九3等),却没有提旷野,可能旷野是指以色列早期的历史环境,也为提巴力毘珥的事。
“我看见你们的列祖,如无花果树上春季初熟的果子。”(10节中) 提到你们的列祖,仍指以色列早期的历史,神选召他们,原是照着神所喜悦的。无花果在春天可以初熟,所以夏令以前,初熟的无花果……看见这果的就注意,一到手中就吞吃了(赛廿八4;参阅弥七1;耶廿四2)。神也是那么喜悦他们。这里用诗意托出,十分美丽,论神怎样喜悦他们的增长,带着无限的期望。
“他们却来到巴力昆耳,专拜那可羞耻的,就成为可憎恶的,与他们所爱的一样。”(10节下) 巴力毘珥的事件发生在伯毘珥(申三29,四46等),在约但河东北出口约十哩左右。毘珥山在旷野(民廿三28),那里有圣所,敬拜巴力毘珥。这种敬拜的礼仪是有淫乱的方式,所以使以色列人陷入罪中(民廿五1-8)。巴力的名与羞耻相连,偶像是可憎恶的。所以那时起,以色列民族的历史就蒙上羞耻与可憎的污点。羞耻与荣耀是相反的,以色列的神是荣耀的,他们的信仰与敬拜都是荣耀的,现在却将荣耀变为羞耻(四7)。憎恶原是专指偶像,但以理书也称为“可憎的”(九27,十一31,十二11),同一个字在列王记译为“偶像”(王下廿三3),耶利米称为可憎之物(四1,七30,十六18,卅二34)。
“与他们所爱的。”这句话的用意不十分清楚。可能他们的情爱放在偶像身上,表明宗教的热忱,也可能以性爱来表达对神明那种疯狂的行为,也是参照民数记廿五章所记的那种淫乱,在本书第二章已有十分详尽的描写。他们的行为说明他们的身分。这面历史的镜子充分暴露以色列民族的堕落与败坏。
“至于以法莲人,他们的荣耀必如鸟飞去。”(11节上) 以法莲人与以色列人应该是同义的。通常来说,何西阿是指神的百姓(四15,五9,八2、3、6、14,九1,十1,十三9,十四2、6都用“以色列”这名称)。以法莲在何西阿书一定不只指支派或地区(四17,五3、5、9)。这里首次以鸟喻以色列,离开神,去投靠外邦(七10、11)。这里提到荣耀,也必与上节的羞辱作尖锐的对比,可惜他们离弃荣耀的神,以法莲原有神的荣耀,现在却消失了,正如以利孙子的命名:以迦博──荣耀离开以色列(撒上四22),有时荣耀是指居民(赛廿一16),这似乎是此处的涵义。
“他们如鸟飞去”,在八章九节形容他们如同独行的野驴,再参照诗篇一○二篇八节“孤单的麻雀”。所以有人以为他们如鸟,会单独地飞去,但这里似乎没有这样涵义。2
“必不生产、不怀胎、不成孕。”(11节下) 这三件事是生育的过程,所以只是说一件事。不成孕、无法怀胎,当然不会生产。他们所膜拜的神明,是生产的神,但是他们离弃神,失去福分,也不能得着生育之福。神不再使他们生养众多,也没有生活的和美安全,他们失去荣耀,生命的泉源就完全干涸了。
“纵然养大儿女,我却必使他们丧子,甚至不留一个,我离弃他们,他们就有祸了。”(12节) 神审判的范围扩大了,从不能生育,发展至已生的儿女。可能因战争及瘟疫,使孩童们未到成年就夭折了,那么成年人呢?也因丧子而悲痛,失去希望,对他们来说,再没有将来了。神的审判来到,没有甚么余剩的,这是先知以赛亚、耶利米与西番雅的预言,现在必须实现。神使他们丧子,神离弃他们,他们会失去一切,因为不再有神的恩惠。
于是有“祸哉”的宣告(参阅七13),耶和华离弃他们是必然的。在巴力毘珥的祭坛边,救恩历史就从此结束,他们不再对将来怀有甚么盼望。
没有子息固然是悲惨的事,但是更大的悲剧是没有神的同在。人无法接近神,才是最大的悲哀。
“我看以法莲如推罗栽于美地。”(13节上) 这节经文的意义不甚清楚,尤其将以法莲喻为推罗。中译词“如”已经是意译了,直译应为“向”。以法莲向着推罗栽植,或译为“为”,为着推罗,这意思也不够明朗。“推罗”难解,有的索性取消这名字,3有人译为“仇敌”:“我看以法莲被仇敌栽于该地。”4更有人译为“棕树”。5以法莲被栽于美地,有的译为“草地”。6可能这里指以色列人没有好好保护儿女,将他们暴露,成为打猎者的掠物。7从历史背景看,这可能是指七三四年,北国受利亚怂恿联合打击亚述,也先攻击犹大。结果他们自食其果。
“以法莲却要将自己的儿女带出来,交与行杀戮的人。”(13节下) 他们将儿女带出来,成为仇敌的掠物。仇敌如猎人带着掠物去宰杀,这是多么大的悲剧。这样未成年的儿女没有真正被栽于本地,好像橄榄栽子(诗一二八3)。以法莲不再有民族复兴的前景,因为幼年的都被消灭,不复存在了。
“耶和华阿,求你加给他们……”(14节上) 先知虽宣告审判,究竟不能完全以客观的立场,他自己也是以法莲的一分子,怎可完全不顾呢?因此他完全站在众民的立场,祈求神施恩。求你加给他们……不能再容让他们损失。但是他在祷告时,立即就犹豫了。
“加甚么呢?要使他们胎坠乳干。”(14节下) 这问号似乎是修辞的句法(Rhetorical),答案是反面的,神不会加给他们甚么。在十一节已经说明,他们必被赶逐,不再有生产,即使有儿女,也不能养大或必定夭折。妇人们无法保留她们所怀的胎。生育之后,也无力养活儿女,这些都是因为她们敬拜巴力,图生产,结果适得其反。
“耶和华说,他们一切的恶事都在吉甲,我在那里憎恶他们。”(15节上) 从十五至十七节,是第四篇信息,与前一篇相连,十五节第三人称“他们”必指十一,十三节的以法莲。十六节又回到原有的审判,他们没有生产,儿女也必夭折,正如十一节所说的。最后以祷告作结,也是第十四节同样的方式。
耶和华继续与先知谈话,现在神指出以色列症结的焦点是在吉甲。在十五节,何西阿正如阿摩司一样,认为吉甲的罪恶实在重大,他自什亭或毘珥说起,指向吉甲。在扫罗王的事迹,尤其他遭弃绝,也与吉甲有关(撒上十一15,十五12、21)。吉甲有政治的罪恶,也因巴力宗教使他们背道犯罪,吉甲既促使人们回顾扫罗的事,就想起现今首领的悖逆,更加值得警戒。他们犯罪既深,归向耶和华的可能必越加少了。
“他们一切的恶事”:吉甲未必集中一切的恶事,因为举国都满了罪恶。但是以色列人“心中并不思想我记念他们的一切恶。”(七2)。其实神全看见了,所以憎恶他们,甚至憎恨他们,这个用词“憎恶”是有敌对的涵义。他们敌挡神,破坏了与神所立的圣约。神现在成为他们的仇敌,好似在追逼他们(参阅八3)。
“因他们所行的恶,我必从我地上赶出他们去,不再怜爱他们。他们的首领都是悖逆的。”(15节下) 神要把他们赶逐出去。“我地”原来是“我家”,在八章一节及九章三节都有雷同的意义。“怜爱”原是“憎恶”的反面,神不会再怜爱他们了。那些首领是引导人民抵挡神的,他们是瞎子领瞎子,只有一同走上毁灭之途。悖逆是有倔强的成分,刚愎自用,使百姓对神更加悖逆。正如以赛亚书一章廿三节所说的,官长居心悖逆,使人民都陷在罪恶之中。
“以法莲受责罚,根本枯干,必不能结果,即或生产,我必杀他们所生的爱子。”(16节) 以法莲原是结果的地土,现在不能结果,“以法莲”这名是昌盛(创四十一52),原意为花木茂繁,果实丰硕。现在怎会有甚么结果?生产减少,再加上孩童们夭折,人数必锐减,那里还看得出甚么福分呢?以法莲受责罚,原意是受打击,受了伤害,连根都枯干,不可能再结果了。
生育的事不是只指妇人,也应包括男子,所以他们所生的爱子,指他们男女在一起。他们是指全部的人民,都失去生产之福。
根本枯干,没有雨露的滋润。以色列民族生命的枯萎,是因得不着神的恩泽。
“我的神必弃绝他们,因为他们不听从他。他们也必飘流在列国中。”(17节) 先知从这些审判的话中,又与上段一般,心中感到必要为以色列代求。但他与上次一样,又不能不同意神严峻的处置。
先知呼喊“我的神”,这是带着顺服的心意,因为他无法逃避神。8但是以色列不再认祂为他们的神。当被选的人离弃了神,先知必须代表人民向神求,盼望总有一天他们会说:你是我的神(二23)。这里“弃绝”是主要的重点。神弃绝他们,因为他们先离弃神。扫罗在吉甲离弃神,不听从神的命令。所以神弃绝他们,审判他们。
他们好像该隐一样,在各处飘流不定(创四12)。以色列人飘流,好像飞去的鸟,没有定向,也无安息之所。他们飘流在列国中(参阅七8,八8)。
他们飘流,失去他们的家庭。家中没有生产,只有夭折的孩童,家破人亡,或无家无子。这些都是无穷的痛苦。这是他们先离弃了神,才遭受弃绝的苦楚。
以色列必定失国,丧失国权。他们以后真的流落,失去他们的身分,因为他们没有神的同在,所以失去一切,这是历史的见证。但是历史的另一面却昭示了这事实:神的子民永不消失!
这段经文没有引言与结语,而是先知与神的对说。在结束时,有两项要义是值得注意的。(一)人们坚决地拒绝先知的话,百姓与官长都摒弃(17节,参阅九7起)。(二)先知内心的挣扎,一方面知道审判是必然来临的,但是另一方面仍然记得神的拣选。这两方面无法连在一起(14节、参阅10节)。
在信息中,神在起初看以色列极为宝贵。神似乎不是先栽植以色列如葡萄或无花果树。神是在旷野才发现以色列的可贵,那时以色列只为神而存在(二16),神是看顾以色列的。一切都在于神与以色列的关系,以后以色列拜偶像,悖逆神(10、15、17节),才破坏了与神的关系。结果以色列的荣耀变为羞辱(10节)。
这段经文主要有三部分:
(一)以色列的罪恶必须追溯她的历史,她受巴力的诱惑而堕落,先在毘珥,最后在吉甲,自从扫罗起,那是列王时期的开端(15节)。人们有了繁荣与安全,就不再倚靠耶和华。以色列堕落的历史延续到现今。他们早已有了历史的根本,现在已经成熟到必须受审判的时候了,神的爱与关怀已经无法在他们身上,因为他们一再拒绝与悖逆(10、15、17节)。
(二)神的审判是爱的结束,只有憎恶(15节),是以色列的悖逆引起的。审判是这里的中心信息,那是在以前的信息中,先知没有说得那么严重。他还希望神不致那么严厉,审判不那么绝对。但是神不愿让他有这样的希望,以色列的背道,已经自毁前程,不能生产,没有结果(11-13、16节)。以色列人必飘流在列国,流落在异乡,不能再得着神的救恩(11、17节)。以色列人既与神隔绝,荣耀变为羞辱,民族的生命也几乎会消灭。这审判的信息在此显示了决定的严重性,神呼召的爱怎样回应呢?是顺从或悖逆,这两者之间必须有所抉择。
(三)这段信息说到先知自己内心的挣扎,他必须胜过,才可将信息传出来。他虽在犹豫之中,却仍向神代求。结果审判的事已经确定,使何西阿成为一个孤寂的人,必须接受这个事实,虽向少数的人透露,仍旧难免遭受反对。先知在这样情形之下看清两件事。第一,人们拒绝他的信息,实际是拒绝神。第二,悖逆的必遭审判,他们不再被拣选,是他们扭转自己的命运。
以色列人的情况,将在列国中飘流,这幅图画以后成为历史的实际,这里预表日后以色列人的失败。耶路撒冷的居民要钉死拿撒勒人耶稣。这审判就使外邦人被招聚成为新的团体,以色列人被弃绝,使外邦人有机会因信得救,他们因依附在主的葡萄树,因此结果累累,正如主所说的比喻(约十五1起)。以色列人呢?是无花果树,一再被栽植、施肥,但是不结果子,终于被砍掉了(路十三6起)。
1 Wolff, Hosea, 163, 原为 E. Sellin, Das Zwolfprophetenbuch KAT, 12, 1 1929, 7, 16f. 提及 , 也为 J. Lippl, "Die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Hosea) HSAT, 8, 3, 1 1937, 9 接受, 将 “旷野” 与 “葡萄” 两字都修订, 译为成箩的野莓, 这样修改未必正确。
2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42.
3 James Luther Mays, Hosea, 131.
4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32.
5 William Rainey Harper,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Amos Hosea, 1904, 338.
6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36.
7 Mays, Hosea, 131.
8 O. Eissfeldt, "Mein Gott' im Alten Testament," ZAW, 61, 1945-48, 3-16.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