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第卅七章
七、平原枯骨复生(卅七1-14)
卅七章一至十四节,通常可以分成两段。第一至十节叙述一个异象,正如一章一节至三章十五节,八章一节至十一章二十五节,以及四十至四十八章。耶和华的灵或手抓住先知,使他看见异象,并明白其中的意义。此处神藉着灵带先知出去,到了平原,看见枯骨遍野。于是神问他,而且命令他说预言,于是枯骨复活。这些都是前十节。第二段较为简短,在十一至十四节,神命令先知传讲并解释,是特别对以色列家的(11节),给予复兴的应许。枯骨的平原,转移至坟墓,使以色列复苏后,安置在故土本地(14节)。
这两段是前后相联的,因为前有表象,后有释义,同时是向以色列民宣告真实的信息。从文体来看,以西结书十七章与廿一章十分相似,从平原转至坟墓,是分明的转变。第十一节引述以色列人的话,然后神即刻响应(12-14节)。而且是以辩论的方式,为他们解惑。以色列人不可放弃希望,应接受神的应许(参阅卅三10起)。十二至十四节在文体评鉴方面,学者有不同意见,因为其中语句有些重复。1但是重点在于神的应许信实,“我耶和华如此说,也如此成就了。”(可参考十七24,廿二14,廿四14及卅六36)。
在异象部分(1-10节),都是第一人称的叙述,先知在观察神的工作。这是本书四大异象之一,另三个异象是在一章一节至三章十五、八节至十一章,以及四十至四十八章。每次异象,先知都被询问,看有甚么响应。宣告与观察都是十分生动的经验。在这异象中,看见由死亡得生命,是最生动的,可达戏剧性的描绘最高峰。
这个异象,使人联想先知蒙召的异象。在二章八节至三章三节,书卷有两个阶段,先知先看见,然后吞吃。这里也是如此,枯骨先结合成为身体,然后身体有生命,成为活人。人被造似也有两个阶段,被造之后再有神将生气吹在鼻孔里,成为有灵的活人(创二7)。
先知的异象不是凭空的,确有实际的背景。这平原可能在耶路撒冷附近,战争十分激烈,阵亡的兵士无数,以致尸体横陈,日久都成堆枯骨。以西结与耶利米一样,有真实的情事,成为异象的背景与内容。2
在另一方面,先知实在为应付当时的情形,人民都为失望所困(11节),认为复兴再没有可能了,他们不是只要空间的说法,他们需要的是针对现实的情况。3现在先知以战场的凭吊说起,是十分实际的。神的应许怎会落空?神是创造的主,生命是祂造的,祂怎么没有能力使死人复活呢?可见先知宣讲的,是有信仰的根据。
由于被掳的情况带给以色列极大的失望,可能是在被掳的后期。日期虽不能确定,大概是在卅三章之后,四十章之前,以色列复兴的黎明前,还有十分幽暗的黑夜。神必须命先知点燃灯火,照亮失望的人们。
“耶和华的灵降在我身上,耶和华藉他的灵带我出去,将我放在平原中。这平原遍满骸骨。”(卅七1)
此处与四十章一节十分相似,不同的只在后者先有日期。在第一章一节与八章一节,也有相同的叙述:耶和华的灵降在我身上。“神的灵带我出去,放在……”只在此处与四十章。耶和华的灵是祂的荣耀。祂将先知带走,使他从日常生活中出来,接受特别的引导。
在十一章廿四节,“在异象中藉着神的灵”,在四十章二节“在神的异象中”。神的灵与神的异象实在是分不开的。十一章是带先知到迦勒底,四十章带他到以色列。这里先知是被带到平原。有人根据创世记十一章二节,认为这是示拿平原,就是人们建造巴别塔的地方,可谓人罪恶的所在。4但也有根据撒迦利亚书十四章四节,主张这平原的地点,是在橄榄山脚的山谷中。5
在平原,呈现一幅十分可怕的图画。尸体没有收殓,久被鸟兽所食,已成枯骨,因为日晒已久,枯干与支离。照耶利米书八章一至三节,提到犹大首领的骸骨没有收殓与埋葬,也必成为枯骨甚至粪土,可与此处的异象比较。可见平原枯骨不只是异象,可能先知以西结实际见过这战场的惨况。6先知是走在枯骨堆上,使他十分伤怀,这真可称为极大的死亡。
先知并未表露憎厌,因为接触尸体是在礼仪上说称为不洁净的,他似乎不怕玷污。可能他盼望神会作洁净的事。本段所着重的不是洁净与不洁,而是死亡与生命。
“他使我从骸骨的四围经过。谁知在平原的骸骨甚多,而且极其枯干。”(2节)
“谁知”原文作“看哪”,是一种十分惊奇的感觉。这里骸骨是以两种方式来描述。数量十分多,性质十分枯。前者表明这死亡是极可哀痛的,因为当时的惨状可以想象,战事一定十分激烈,许多战士壮烈牺牲,真是动天地的情况。骨头十分枯干,死得很惨,死得很久,这就说明以色列民族败亡的悲哀,而且悲哀日久,已到无可指望的地步。民族的希望既已断绝了,这是何等痛苦的事。先知一定有这样的感受。
“他对我说,人子阿,这些骸骨能复活么?我说,主耶和华阿,你是知道的。”(3节)
神问先知的话是十分深入而发人深省的。这骸骨能复活么?“能”指以后会不会,可不可以?
先知无法答复这问题,因为从人的观点看,这是无望的。所以这只是一个修辞的问题(Rhetorical Question),答案应是反面的、否定的。死的已经死了,这是最后的结局,无可挽回。先知是否相信有复活的事?此处没有说明。但是他一定坚信神是生命的主,在神万事都能。
他最好的答案:“祢是知道的。”(参考启七14)。这答案有两方面:一方面他承认自己的无知、人的无能,无法面对死亡的现实,不敢确知死后是否有生命的可能。在另一方面,人的无能,正说明神的大能,在神凡事都能。以西结几乎像约伯一样(十四14),末日复活的事还一无所知,却不能否认神的能力,使死者苏醒,甚至复活,因为神是创造的主,在列王纪上十七章十七至廿四节以及列王纪下四章卅一至卅七节,都是先知见证神的大能。在民数记十六章廿二节:万人之灵的神(又在廿七16),神有绝对的权能。
根据以色列人的传统观念,骸骨若不散开,灵魂就没脱离。现在骸骨一定都散开了,那里还会有复活的可能。7所以先知的答复,从人的无能,转向神,只有神作有力的决定。
在此处,当先知听见神这样发问,他必意识有一丝希望,所以他以信心的态度,等候神的作为。
“他又对我说,你向这些骸骨发预言说,枯干的骸骨阿,要听耶和华的话。”(4节)
先知受命向骸骨发预言。向非生物说预言,在本书中屡次提说,如在六章二至三节,二十章四十六至四十七节,卅六章一、四节。死者既无生命,无疑与非生物相同。
骸骨没有生命,当然没有感觉。没有耳朵,更谈不到听觉,又怎么能听见藉先知所传出耶和华的话呢?但是先知必须凭信心来传递耶和华的话。这可说是奉命说权威的话,其影响力一定十分伟大。8
“主耶和华对这些骸骨如此说,我必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5节)
神要先知向骸骨说,现在神直接说,这样就更显出能力来。“气息”在七十士译本作“生命的气息”,在六、九、十节可作气息,但在九节译作风,十四节译作灵。气息进入,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二7)。这应许是将不可能的成为可能的,骸骨都可以复活。
“我耶和华如此说,也如此成就了。”(14节)。现在神已经说,必可成为事实。先知有这信心,果然信心变为眼见,成为千真万确的事,令人感奋。
“我必给你们加上筋,使你们长肉,又将皮遮蔽你们,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你们便知道我是耶和华。”(6节)
以西结照耶和华这样说明,一定明白身体构造。这是祭司献祭而有的知识,因为他们对祭牲有研究。埃及人因将尸体封烘,也有这样的知识。9骨是由筋联络起来的,创世记卅二章卅三节,雅各的大腿窝的筋一被触摸就会扭了。此外在耶利米书四十八章四节以及约伯记十章十一节,四十章十七节都有记载,用到这字。在埃及金字塔的碑文中有这样的说法:“现在,某某人,你的头连于骨,骨连于头。天上的门闩为你打开。”“某某人,你的头颅要保护,不可松开。骨也联络好,不可松开。10”
在筋上长肉,肉有皮加以遮蔽。身体必须重新建造而成为完整,生命的气息才可进入。这些都能看出创造者在创造的过程中伟大的工作,使世人因此认识耶和华是生命的主。
“于是我遵命说预言,正说预言的时候,不料有响声,有地震,骨与骨互相联络。”(7节)
先知受命也遵命,神的仆人只有听从与遵行,有了顺服就够了,其他是神负责的行为。
他正说的时候,表明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奇妙的神迹就发生了。不料有响声,在一章廿四节起,三章十二节起,十章五节,四十三章二节。在三章十二节起,有响声,也有相碰的声音,正如这里所描写的。
地震促成了骨头的相碰与联络。骨与骨彼此联络之后,改变的过程就在进行了。
“我观看,见骸骨上有筋,也长了肉,又有皮遮蔽其上,只是还没有气息。”(8节)
在上一节,先知又听又看,现在他只观看,看着生命在改变之中。枯骨的复原也照耶和华的话(6节),按次序进行,在骨上有筋、肉与皮。如果骨是力量,肉就是生命,力量集中之后,神再赐肉,由筋加以联络,必可成为完整的人体。皮不仅保护,也使之美化。身体已完备,只是还没有气息,不是神的话没有能力,而是要分成两种阶段,前后有序,建造起来,有条不紊:正如创造的过程一样,是十分慎密的事。
创世记内记述动物的被造,没有分成两个阶段(二9)。惟独人的被造,在创世记二章七节特别提说神吹气在人的鼻孔里,使他成为有灵的活人,因为人是神照着祂的形象造的(一26起)。在传道书三章二十节起及十二章七节,人的灵魂要离开躯体,将人的生命似分为两部分。但在传道书三章,不是“生气”(创二7),而是“灵”字。
“主对我说,人子阿,你要发预言,向风发预言说,主耶和华如此说,气息阿,要从四方而来,吹在这些被杀的人身上,使他们活了。”(9节)
现在先知受命向风发预言,风是从四方而来,因为地极四方都是东西南北四面而来的,可参考四十二章二十节,又在耶利米书四十九章卅六节及五十二章廿三节。在被掳以后这用词出现在撒迦利亚书二章十六节,六章五节,但以理书八章八节,十一章四节(可参考历代志上九24)。
风也是灵,先知受命是向神的灵预言,或向圣灵祈求,于是就有生命的气息进入,他们就都活了。
在传道书十二章七节,灵归于赐灵的神。但是此处不是神的灵再回到人的身体,而是生命的力量进入他们身内,使他们活了。这生命的能力好似风一般,南风与北风(传一6),在一个时间,随着一个方向,正如传道书十一章五节与约翰福音三章八节所说的。这风吹在被杀的身上。
这些人是在与巴比伦作战时死亡的,但是这里的复活不是指死亡的个人,而是以此为民族的表象。所以被杀的是表征整个的民族。
“于是我遵命说预言,气息就进入骸骨,骸骨便活了,并且站起来,成为极大的军队。”(10节)
当先知遵命说预言,气息就进入骸骨,进入之后就活了,而且站起来,成为极大的军队。以色列人需要整备,重整军备,要再从事争战,他们就成为强大的军队,为神而且靠耶和华争战。
这是以西结书中最重要的救恩信息。在上章提说以色列内在的更新,在以下的论述,专指以色列民族的外在复兴。这异象是在这二者中间。这里复活虽指民族整体的,却也包括个人的生命。因此在这段与其他少数的经节提到复活,是旧约的属灵见解,可谓准备新约中复活的道理,尤其在本段,有神的话与神的灵,更有属灵的意味,值得深切思想。
“主对我说,人子阿,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他们说,我们的骨头枯干了,我们的指望失去了,我们灭绝净尽了。”(11节)
在十一至十四节,先知要对这异象有所解释,先就针对了目前以色列的现状,尤其是第九节被杀的人岂不正说中了以色列人么?十二至十四节才是真正直接对以色列人传讲的信息。
这骸骨是以色列全家,以色列全家仍在悲哀他们的苦情。在文体上好似诗篇的哀歌,在卅三章十节已经表达过。诗篇卅五篇十节:“我的骨头都要说,耶和华阿,谁能像你救护困苦人……”卅一章十节:“我的力量因我的罪孽衰败,我的骨头也枯干。”箴言十七章廿二节好似这里的话:喜乐的心乃是良药,忧伤的灵使骨枯干。“良善”可译作“身体活泼”。11诗篇一○二篇四节:“我的心被伤,如草枯干。”枯干是指生命的衰败。12
指望失去,也在本书十九章五节提到,还有在诗篇九篇十八节;箴言十章廿八节;约伯记八章十三节,十四章十九节。
“失去”原意为剪除,好似剪花草一般。在列王纪下六章四节,是指砍伐树木。在耶利米哀歌三章五十四节:我命断绝了。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八节,耶和华的仆人在活人之地被剪除。诗篇八十八篇五节:隔绝。以色列北国在主前七二二年,南国在五八七年失败与灾难,使他们失去希望,好似枯骨一样。
“所以你要发预言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我的民哪,我必开你们的坟墓,使你们从坟墓中出来,领你们进入以色列地。”(12节)
先知面对失望的以色列人,向他们宣告耶和华的话。这是神的应许,要开坟墓,领他们从坟墓中出来,再带回到以色列地,在那里,他们从救恩的经验里得以认识神。
现在不是尸体散布在平原田野,而是收殓埋葬在坟墓里,在坟穴中安置,与活人之地隔绝。但是神要将他们的坟墓打开,好似打开牢狱的门,让他们出来。他们出来,也是廿一节的意义,领他们归回本地(卅六24)。
“我的民”,以色列是耶和华的子民,是圣约的民,是有立约的关系,神的信实使他们获得救恩。七十士译本中无“我的民”。
以色列民重获政治的独立与自由。他们从被掳之地归回,出来好像从埃及出来一样。所以这次的复兴,实在是一次新的出埃及,是耶和华向他们行的新事,有崭新的经验。
“我的民哪,我开你们的坟墓,使你们从坟墓中出来,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我将你们安置在本地,你们就知道我耶和华如此说,也如此成就了。这是耶和华说的。”(13、14节)
这里再重复上节的话,神有释放的恩典,神更引领他们出来,又安置他们在本地。他们有了神的灵,就可以活了。“我的灵”是神的灵。再重提卅六章廿七节(卅九29)内心的改变。这地的灾害不会再重复。
十三节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十四节再重复“你们就知道我耶和华”。然后再加上:“如此说,也如此成就了。”又是重复卅六章卅六节。耶和华是历史的主,祂必信守祂应许的话。以色列的复兴,是神向世界极大的启示。
归纳言之,卅七章一至十四节是非常特殊的异象与宣告的信息,在描述方面更显示极高度的艺术。在杜勒(Dura)的壁画就将死人的复活描绘出来,在背景有两边分裂的山崩,是地震的情况,也是卅七章七节的响声,是一种末日的景象。犹太著作中还描述那些站立的人还唱歌:歌词是根据撒母耳记上二章六节:“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阴间,也使人往上升。”这是哈拿之歌。13另有将这段经文当作一种比喻,专指以法莲人。14
卅七章一至十四节,以两种景象描述以色列的复兴,平原枯骨的复活,从坟墓出来归本地的复兴。复活实在是身子解体后的再复合,从囚禁中再得自由,将生命重生的道理发挥得十分清楚。
复习本段的经意,是为安慰失望的一群,他们以为一切希望已经断绝,是一幅死亡的图画,枯干的骨,凋萎的花卉(11节)。神向他们就近,要再给予盼望。他们好似浪子一样,耗尽父亲给他的一切赀财,他们的悲惨情形是因罪自作自受的,没有甚么可以怨尤(15、16、20、23节)。
现在先知给予生命的新信息,也是新生命的信息。他们必须回转,就能存活(十六16,十八23,廿32)。这完全出于神的恩慈,他们没有甚么功德可言,所以他们不能要求,只能说,主阿你是知道的。在神,祂清楚地表明:我耶和华如此说,也必如此行了。救恩是完全本乎恩典。“我的民”是耶和华对他们的称呼,因为神仍爱自己的选民。祂的爱为他们成就救恩,祂这样作,是为祂名的缘故。祂的慈爱要救他们,祂的信实也不能离弃他们,所以祂实现祂的应许,使以色列人成为新造的子民,神有完全的荣耀。
1 J. Herrmann, Ezechielstudien, 1908. 36.
2 V. Herntrich, Ezechielprobleme, 1933, 117.
3 W. Baumgartner, Zum Alten Testament Und Seiner Umwelt; ausgewa/lte Aufsa/tze 1959, 361.
4 L.E. Browne, Ezekiel and Alexander, 1952. 18f.
5 J. Morganstern, "The King-God among the Western Semites and the Meaning of Epiphanes," Vetus Testamentum, 10 (1960), 138-197, esp. 181.
6 J.W. Miller, Das Verha/ltnis Jeremias und Hezeoh Keils Sprach Lich und theologische untersucht, 1955, 92.
7 W. Zimmerli, Ezekiel, II, 260 引用 Henninger 的说法。
8 R. Rendtorff, "Botenformel und Botenspruch,"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74 (1962), 165-177.
9 H. Grapow "Medizinische Lituratur," in Handbuch der Orientalistik, 1948, 181-187, u/ber die anatomischen Kenntnisse der ala/gyptischen A:rzte, 1935.
10 H. Kees, "Pyramidentext," Handbuch der Orientalistik, 1/2, 1952, 32, Pyramid Texts, 572, 730.
11 L. Koehler & W. Baumgartner, Lexicon in Veteris Testament, Libro, 1953.
12 A.R. Johnson, The Vitality of the Individual in the Thought of Ancient Israel, 1949, 69f.
13 C.H. Kraeling, The Synagogue, The Yale University Excavations at Dura-Europos final Report 8, Part 1, 1956, M. Noth, "Dura-Europos und Seine Synagogue," Zeitschrift des deutschen Palaestina-Vereins, 75 (1959) 164-181; R. Meyer, "Betrachtungen zu drei Fresken der synagoge von Dura-Europos," Theologische Literaturzeitung, 74 (1949) 29-38.
14 W. Neuss, Das Buch Ezechiel in Theologie und Kunst bis zum Ende des xii Jahrhunderts, 1912, 141-154, 50, 56f. 71.
八、犹大与以色列(卅七15-28)
犹大与以色列是两根木杖,他们必连接为一,将这两者洁净,同享救恩,是本段的主旨。关于救恩的宣告,已用不同的意象:牧人、新约、洁净等,现在本段两次提到传信者形式(19、20节),两先知都受命:要对他们说。十六至十八节是神对先知启示的信息,然后嘱咐他传讲出来。通常自二十节起是另一分段,在廿三节及廿七节有圣约的条款:“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这条款在在别处是作信息的结语(十一20,十四11,卅四30)。
在廿四节以后有一用词重复多次:“直到永远”在廿五、廿六、廿八节,有时是“永远”(25节),有一处是“永约”或“永远的约”。
所以在本段,可分为三小段:十五至十九节表征的动作:“取……”,如在四章一至二、九至一节,以及五章一节起。你要预备(十二3)。由于动作怪异,就引起人们好奇发问,于是有神的回复,在十二章九节,廿一章十二节。在本段先知的宣告从十九节起,耶和华表明祂的作为。
第二分段在二十至廿三节,是一些解释的话,再解明救恩的道理,并以圣约的条款作结。
第三分段在廿四至廿八节,将救恩的信息再予解释与证明,也有圣约的条款在廿七节为结语。本段却不提说表征的动作。
以色列与犹大统一的事,在约西亚王的时期曾经提说,可参考耶利米书三章六节起及三十章以后的经义。但是以西结提出,主要是阐明救恩的真义,可参考第二章及廿四章。
耶路撒冷被毁之后,可说整个民族都败亡了。于是当先知展望将来的复兴,这复兴不会只在犹大,应该是犹大与以色列,指整体民族。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人子阿,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又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15、16节)
先知受命取木杖,木杖是树木(六13,十七24),以后树木就结果(卅四27),这木料可取来作工具(十五3),又可作柴烧(廿四10,卅九10)。民数记十七章十六至廿六节,木杖可代表以色列的支派,也有亚伦的杖。在木杖上写着亚伦与利未的名称。这木杖大概不是牧人用的,但在撒迦利亚书十一章四至十七节是牧人的杖,一根写着联索,另一根写着荣美。所以撒迦利亚书十一章与以西结书卅七章也许有关联。15
在以西结书十九章十一节,枝干可作掌权者的杖,这令牌是否与此处的木杖相同呢?这样的解释尚嫌牵强。木杖只是象征的代表南北两国,综合起来为一个民族,并不是如以赛亚书八章一节起所提的大牌。16
两根木杖,一根称为约瑟,约瑟是北国主要的支派,所以约瑟代表北国(如摩五6、15,六6)。以西结不称北国为以色列,可能以色列是圣约之民的整体,不能只作北国解。17以色列应有十二个支派(可参考四十七13-四十八29分地)。一根为犹大,犹大包括西缅与大部分便雅悯,不包括基尼洗人与耶拉蔑人,因为他们不被算在十二支派之内。
“又为他的同伴”,在本书唯一的用法,此处出现。以赛亚书一章廿三节“作伴”虽为同一个字,却在含义上不同。这里只是政治用词,指联盟的人民。
为以法莲,以法莲山地是北国的中心地带。在以赛亚书(七2、5、8等)与何西阿书(四17等),以法莲是指北国。18这些用词都有代表性,但这些应都合一,神的子民不可分开。
“你要使这两根木杖接连为一,在你手中成为一根。”(17节)
在本章七节,死人的骸骨应怎样接在一起,在此两根木杖也应接连为一。这当然没有像骸骨联络在一起那么生动,但是在意义上是同一的,都是生的结合,神的子民必是一体的。
十九节的涵义相同,用语也一样,接连为一。这“一”字应为单数,但在此节为多数,似乎没有理由。以色列民族成为一体是必然的,虽然他们怎样连接,并没有特别说明。可见这里着重必有的结果,不是在于结合的过程。
“你本国的子民问你说,这是甚么意思?你不指示我们么?你就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要将约瑟和他同伴以色列支派的杖,就是那在以法莲手中的与犹大的杖一同接连为一,在我手中成为一根。”(18、19节)
这个怪异的行动,必为本国子民感到惊奇而困惑。他们的问题,可以参考十二章九节,廿一章五、十二节以及廿四章十九节。十九节的信息,可谓向外传讲的话。
耶和华的话一开始是引人注意的口气:看哪,我要将……首先是处理约瑟家,他的同伴是属以色列的支派。提到以法莲手中的杖,可能指令牌,所以与犹大家的杖接连,是指政权的统一。
这里所着重的不只是表象,更是应许。耶和华要亲手促成这接连的事,不容他们再分开。这是神所应许的,祂必会作成。
“你所写的那两根杖,要在他们眼前拿在手中。”(20节)
先知站在众人面前,以耶和华的使者,照他所受的命令要将两根杖,并在一起,拿在手中。这是在那些观望者的面前,公开有这行动。他必要再进一步来宣布以下的话,就是神所吩咐他说的。
“在他们眼前”是指先知表象的行动,一种宣告信息的方式,使众人可以明白。
“要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要将以色列人从他们所到的各国收取,又从四围聚集他们,引导他们归回本地。”(21节)
本节是解释第十九节的行动,在内容说,几乎重复卅六章廿四节。这里有三样动作,神从各国将他们寻找,收取他们。于是再从分散各处的以色列人聚集在一起。再进一步引导他们归回本地。他们就不必再分犹大人或北国以色列人。他们都是神的子民。都在神拯救的范围,在祂的恩典之中。
“我要使他们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为一国,有一王作他们众民的王。他们不再为二国,决不再分为二国。”(22节)
以往以色列国南北分裂,成为二国。这当然不是神的旨意。将来的复兴却不会这样,只能有一个国家,一位君王。
这样看来,复兴不是只为犹大,应该包括以色列。但在以西结书中,并未特别提及北国。其实若读四章四至八节,犹大与以色列二者都不可忽略。在耶利米书三章六节起,又在卅一节?提到救恩一定包括北国在内。神的救恩若不是为整个以色列民族,就不算是成就了。这是神的拣选原有的目的。
有一王,这王是谁呢?必是第二个大卫,虽没指明他的名。由于以前联合王国中,大卫是最伟大的王,所以大卫这个君王的形象,仍在他们的心目之中(参考卅四23、24)。
“也不再因偶像,和可憎的物,并一切的罪过,玷污自己。我却要救他们出离一切的住处,就是他们犯罪的地方,我要洁净他们,如此,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神。”(23节)
以色列的复兴,先从内里的更新作起,这是卅六章廿五节起的主题。偶像一定要除掉,可憎之物。在五章十一节,七章二十节,十一章十八、廿一节,二十章七节起,三十节都提及。一切的罪过,是一些叛逆的行为(十四11),都不可保留。
神要救他们,就是使他们得着复兴(卅四22,卅六29)。神要洁净他们(卅六25),他们再恢复身分,作圣约之民,这里就有圣约的条款。19
如果比较十五至十九节与廿一至廿三节。前者似与耶利米一样提倡南北的复合。但是后者因两国都已败亡不再复合,而是他们蒙神拯救,成为一国的新民,根本没有两国之分,只有一国一王。可见在他们信仰的经验中,有显著的进展。
“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众民必归一个牧人。他们必顺从我的典章,谨守遵行我的律例。”(24节)
我的仆人大卫,正如卅四章廿三节所说的,大卫一直是君王最好的形象。他也是牧人,由他来领导羊群,就是将分裂的事完全除去了。
第二位大卫必建立新的秩序,因为他顺从神的典章,谨守遵行神的律例。律例与典章在此是同义字,都指神的律法。
“他们必住在我赐给我仆人雅各的地上,就是你们列祖所住之地。他们和他们的子孙,并子孙的子孙,都永远住在那里。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直到永远。”(25节)
雅各的地,是耶和华应许给族长的,这应许现在仍旧有效。“永远”与“直到永远”是表明神旳信实是没有后悔的,永久地坚持下去,不会废去。这里有四项应许可以归纳:(一)人民要有永远居住的地方,不但子孙,而且子孙的子孙,不再有被掳的危险。(二)大卫作王,他的治权是永远的。他是君王,也是首领(照本节及24节都作首领)。还有两项应许在下节。
“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永约。我也要将他们安置在本地,使他们的人数增多,又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26节)
还有两项应许:(三)救恩的约是永约,在十六章六十节已经提及,在以赛亚书五十五章三节及六十一章八节也提到。照撒母耳记下廿三章五节,这约凡事坚稳,因为一切所想望的都能成就。这是法律的用词。耶和华与挪亚的约(创九16)及与亚伯拉罕的约(创十七7、13、19),又在诗篇一○五篇九节;历代志上十六章十七节的永约。这永约是平安的约。“平安”有救恩的涵义。人数增多,是耶和华对列祖的应许,也必实现(卅六10起、37)。
(四)最后的应许,永远设立圣所,这圣所是永远的。将来圣殿不会再被火烧毁。新的圣殿就详述在四十至四十八章。其实在二十章四十节起已经论述了。“圣所”在本书中也屡次提说(五11,八6及九6)。
“我的居所必在他们中间,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27节)
“居所”也在本书廿五章四节,但这是“我的居所”,是耶和华的居所,表明祂的同在。在撒母耳记下七章六节,神常在会幕和帐幕中行走。从会幕发展至圣殿,记载在历代志上六章卅三节;历代志下二十章六节;诗篇廿六篇八节以及七十四章六节。20约柜是表明神的同在。所以神的居所在他们中间,是说明神与他们同住(四十三7、9)。
这里再提到圣约的条款,因为以色列人是圣约的民。在廿三章已经提说,这里再重复,表明这是重点,也可联想利未记廿六章十一节起的论述。
“我的圣所在以色列人中间直到永远,外邦人就必知道我是叫以色列成为圣的耶和华。”(28节)
这是耶和华向普世启示祂,为使外邦认识祂。祂的启示,是拣选的作为,使以色列成为圣,他们从万民中分别出来(廿二26)。在二十章十二节,先知以西结已经提到安息日是为神分别以色列为圣的记号。这里说明神的圣所将永远在以色列中间。“直到永远”在廿五至廿七节一直强调。
“我的圣所在他们中间”在这两节(27、28节)一直强调。在四十至四十八节,就会有详细的描述。这是神主要的作为,为使列国都知道,并且认识耶和华。
15 W.W. Cannon, "Some Notes on Zeehariah, c. 11," Archive fur Orientforschung, 4(1927) 146.
16 K. Galling, "Eln stu/ck juda/ischen Bodenreehts in Jesaia 8," Zeitschrift des deutschen Palaestina-Vereins 56(1933) 213, note 3.
17 W. Zimmerli, "Israel im Buche Ezechiel," Vetus Testamentum 8 (1958) 75-90, M. Noth, History of Israel, tr. Stanley Godman, 1960, 55ff, 76f.
18 A. Alt, "Die Rolle Samarias bei der Entstehung des Judentums," in Kleine Schriften zur Geschichte des Volkes Israel, 2, 1953, 319 note 1.
19 R. Smend, "Die Bundesformel," Theologische Studien, 68, 1963.
20 F.M. Cross, "The Tabernacle: A Study from an Archaeological and Historical Approach," 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10(1947)45-68; F. Dumermuth,"Zur deuteronomischen Kulttheologie und ihren Voraussetzungen,"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liche Wissenschaft, 70(1958) 59-98.
本章概要
本章描述以色列复兴,好似死人复活一样,从枯骨至完整的身体,有了气息,不仅站立起来,而且成为战士,强壮奋勇。以色列全国成为极大的军队,可以出战。这就使失望的人,重新振作。这是神救恩的能力,是对以色列整个民族,从平原的枯骨至坟墓的遗体,都复活起来,并在本地安居。这是第一至十四节的要义。
从十五节起,有象征的动作,将两根木杖,写着犹大与约瑟的,都接连起来,成为一根,因为以色列的民族是整体的,不再为二国。
当犹大经历约西亚王提倡的改革,他要将许多圣所与多种形式,要合并为一个(申六4)说:耶和华是独一的神,只可有一个圣所,是神自己选择为立祂名的地方。以色列虽有十二个支派,但只有一个民族。他们曾经分裂过,成为二国,有三根令牌,但是他们必须合一。他们分裂的创伤必须补合,得着医治。
这是神的应许,也是祂的作为。祂所应许的,必如此成就。所以祂带他们出来,聚集在一起,领回本地安居。祂的救恩,要洁净他们,使他们离弃偶像及一切的污秽。洁净之后,才可得着新的心灵(14、25节)。有了新灵,才有顺服的心,合一的事就能做成了。
在合一的民族中,君王领袖必是神的仆人大卫。以色列人仍以大卫君王的形象,建立弥赛亚的盼望。但是弥赛亚只是耶和华的仆人,因为只有耶和华才是以色列的王。这样的信仰不可偏差。
早期先知,如阿摩司与何西阿,他们根据出埃及的传统,认为耶和华的王权必须尊重,所以本书(以西结书)在他们影响之下,还是强调这事。耶和华说:我总要作王(二十33)。耶和华也是唯一的牧人,牧养以色列群羊。这就有关以色列高处的山,这是圣山,上面有圣所,以色列全家都要事奉耶和华(廿四40)。这是耶和华的居所(参阅赛二2-4;弥四1-4)。所以卅七章廿四至廿八节可谓结论。耶和华住在他们中间,耶和华的仆人必作他们的王。这是神为以色列民族建立永约,就是平安的约,是救恩的应许,也必实现在以色列中。
以色列人要永远安居在本地,不再飘流在外邦。希伯来书四章九节:另有一种安息,是为神的子民存留的。神差祂的儿子降世,是另一位大卫,祂必治理神的子民。可见以西结所论述的救恩,等日后在新约时代就完全实现了。
所以这里论神最后的作为,分别祂的百姓为圣,洁净他们。祂住在他们中间,向普世启示,使万民都能认识祂这独一的神。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