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第五章
(d)在艰困中(五1-17)
“人子阿,你要拿一把快刀,当作剃头刀,用这刀剃你的头发,和你的胡须,用天平将须发平分。”(五1)
在先知象征性的行动中,这是第三项,在围城的末期居民的情况。以赛亚书七章二十节,描述剃头刀剃去毛发,现在这里的人民也同样遭凌辱,成为战俘。耶利米书(四十一5,四十八37)以及以赛亚书(十五2)也有类似的描述。撒母耳记下十四章四节起,亚扪人同样的剃须羞辱大卫的臣仆,足以构成大卫向亚扪宣战的理由。耶和华也以亚述对以色列的羞辱,喻为犹大必受的苦难。这是先知以赛亚的警语。在以西结,不仅是口述的信息,也是现身说法的行动。先知备剃头刀,如一般人腰怀的利刃(士三16),或可作割礼之用的小刀(书五2起),有些是备作切石之刀(出二十25)。以西结备有这样的刀,甚易用来剃须。
这信息却十分明显。耶路撒冷必被刀割,失去它的尊荣与喜乐。
以分割下来之须发,加以数算与称量,都可说是审判的动作,可参阅但以理书五章廿六节起。神的审判是十分准确的,不会偏差。这是先知所体会,且传出来的信息,传给以色列的。
“围困城的日子满了,你要将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烧,将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围用刀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我也要拔刀追赶。”(2节)
以西结原为祭司,本来不可剃去须发,因为这样做,会失去祭司的身分与地位(参阅利廿一5,十九27)。但是神要他这样做,是说明以色列的身分与地位已经失去了。
当神施行刑罚的时候,常有三方面的灾祸:火、刀剑及分散。此处也指耶路撒冷居民要遭灾,在围城中等候战火的焚烧,刀剑的杀戳,以及烈火的吹散。利未记廿六章卅三节摩西宣布的咒诅,神要把他们散在列邦中,也要拔刀追赶他们。耶利米书九章十六节也有类似的话。
这里提到三分之一,未必都是平均的,只是说明有三方面的灾祸,是神的审判与刑罚,是耶路撒冷的居民必须承受的。在上节曾提到天平,是在新年的礼仪,确定人以后的命运。如在四十章一节年初的举动,这是神所宣告的事。
火的焚烧,除实际的火灾之外,也可指饥荒与瘟疫。在防守城巿的战争中,多人倒于刀下。风的吹散,指被掳到外邦。
“你要从其中取几根,包在衣襟里。再从这几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烧,从里面必有火出来,烧入以色列全家。”(3、4节)
从分散的人群中,应有少数遗留下来,他们是劫后余生的人,是余数或余民,蒙保守,包在衣襟里,他们是被隐藏起来的。撒母耳记上廿五章廿九节,亚比该对大卫说:虽有人起来追逼你,寻索你的性命,你的性命却在耶和华你的神那里蒙保护,如包裹宝器一样……神的保护才是最安全的。这里余数的道理,是先知著作中的重点。
这些蒙受保护的余民,是被掳至巴比伦的。他们就这样得了神的保守,但是并非全部都这样得蒙保护,日后在归回时,已不复存在了。从被掳之地归回,是一番新出埃及的经验,在二十章卅三节起说出来,不再是指城被火烧。根据耶利米书廿九章廿二节,巴比伦王在火中烧的西底家和亚哈家,已成过往的历史陈迹。现在是另一次的审判,仍以火为象征。以色列家再受火的炼净,使存留的,成为真正的余数,作以色列民族复兴的核心。
可见余民仍需再经试炼,这是十分彻底的炼净,是深入整个的民族,遍及国族中每一分子。神的工作就是这样透彻。
“主耶和华如此说,这就是耶路撒冷。我曾将他安置在列邦之中,列国都在他的四围。”(5节)
这就是耶路撒冷,神的审判与救赎,决定耶路撒冷的兴衰。神将她安置在列邦之中,耶路撒冷是在中心,是世界之中心。本书卅八章十二节就以圣城为“世界中间”。在此处的观念,正如中华民族以华夏为荣,称为中国,在正中的国家。但以色列人不是自居尊贵的地位,而是神将她安置在中间。
列国在她的四围,不仅说明以色列在中心,也描绘她位置的重要,她应向列邦宣道,因为她有这样的责任,成为宣道的国家,向邻邦宣扬主道,向南埃及与埃提阿伯(即衣索比亚),向北赫人之地叙利亚及亚述,向西非利亚与腓尼基,向东南以东亚扪及摩押。
以色列必须成为福音的见证,却不可采纳外邦的异教。耶路撒冷必须成为敬拜的中心。有耶和华殿的山必坚立超乎诸山,高峰过于万岭,万民都要流归这山(赛2章及弥4章)。这应是历代的愿望。
当耶路撒冷被坚立,邻邦必受羞辱(8节、14-15节及十六17、57)。以西结在宣告审判的信息中,带来以色列民族中兴的盼望。
“他行恶违背我的典章,过于列国。干犯我的律例,过于四围的列邦,因为他弃掉我的典章。至于我的律例,他并没有遵行。”(6节)
以色列人行恶,甚至过于列国,因为他们有律法可以遵循,当他们故意干犯,罪就更大了。神并未将律法赐给列邦(诗一四七20)。他们弃掉神的律法,几乎与利未记廿六章四十三节所提说的,他们必受咒诅,被掳至外邦。
这在下一节再有说明(也在十六27、52、54,又可参阅代下卅三9)。
五、六节为诗句,接着就有一连串的“所以”(7、8、10、11节),说明以色列过犯的实况与后果。
“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为你们纷争过于四围的列国,也不遵行我的律例,不谨守我的典章,并以遵从四围列国的恶规尚不满意。”(7节)
“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在本书有二十四次出现。“所以”好似说:根据先前的实况,必有现在的后果。9所以在七至十一节中,都有一种急切的语调,加以解释。犹太的新译本(New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of American Translation of the Holy Scripture)将“所以”译为“一定”(在创四15也如此译词)。10
“分争”一词似嫌模糊,可能为诗篇四十六篇六节的“喧嚷”(hama 与此处 hmon 相似),是否“分争”指以色列过分嚣张狂妄?在七十士译本作为“荣华”,拉丁通俗文作“卓越”,犹太解经家(Kimhi)译作“繁荣”,都是极为合理的解释。11以色列在神的施恩下大有尊荣,但却更加堕落,这是无可宽宥的事,所以神对以色列的刑罚也更加重了。
以色列显然模仿外邦的恶规,必指他们崇尚偶像与异教的习俗。他们完全失去神选民的地位,完全忘却见证的责任。
“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与你反对,必在列国的眼前,在你中间施行审判。”(8节)
“看哪,我与你反对”(类似的用语出现在十三8、20,廿一8,廿六3,廿八22,廿九3、10,三十22,卅四10,卅五3,卅六9,卅八3,卅九1)。在耶利米书也出现数次(如廿一13“与你为敌”,廿三30-32,五十31,五十一25等)。那鸿书二章十三节与三章五节同样的语句:“我与你为敌”。以色列在列国的眼前,公然受神刑罚。
“并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我要在你中间行我所未曾行的,以后我也不再照着行。”(9节)
可憎的事是申命记中专指拜偶像的事(七25起,十三15,十七4)。最清楚的说明在申命记卅二章十六节,敬拜别神就是行可憎恶的事。在以西结书五章十一节再经提说。
神要在以色列中,行祂所未曾行的,神的审判是空前的。以后也不再照着行,这也是绝后的。可见被掳的事是神对祂的选民最重的刑罚。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向你施行审判,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10节)
在饥荒中竟然吃众人的肉,是利未记廿六章廿九节所列出的咒诅。这些都是破坏圣约者必有的刑罚。12(可参阅申廿八53-57,及耶十九9)。在列王纪下六章廿九节有实例。
你剩下的分散四方,那是五章二节已经提及的。这些余民仍将再遭受分散,如风将他们吹散,被掳至外邦,在列国中间抛来抛去,漂泊中没有定居。这是在以色列民族中可见证的事,也是成为教会的鉴戒,因为历史的功课实在太严峻了。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可厌的事,玷污了我的圣所,故此,我定要使你人数减少,我眼必不顾惜你,也不可怜你。”(11节)
“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原意为“我活着”,只凭我的存活。13这是起誓的形式,可比较卅四章八节。这里有耶和华宣告的话。“说”字原意为“低语”(Num),在耶利米书与以西结书用得最多。14在以西结书用了十四次,每次都有“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可见这是十分重要的言词。在十七章十九节及卅三章廿七节,先有“主耶和华如此说”。在整段的言词,以这句话作结“这是耶和华说的”,往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开始,在以西结书有二十次(如十一21,十二25,十四23)。另有二十七次指段落之末,有的在段落之中。“主耶和华”也是以西结书常用的神的称号。“这是耶和华说的”,未冠以“主”字,在以西结书只两次(即十六58,卅七14)。
以色列人敬奉偶像,玷污了神的圣所,这一点在本书八章与十一章再有论述。故此神定要使你人数减少,或谓“剪除”,“剪除”或谓“修剪”,正如以剃刀剃去须发一般,所以经文评鉴可作两种译词。15
“我眼必不顾惜。”(可参阅申十三9)。神对以色列仍有极深厚的感情,祂实在舍不得让以色列受苦。祂对待他们,不是凭律法的公义,而是凭祂无限的爱。
在十一节是给予审判的警告,在十二节就将细节说明,也解释第二节的话。
“你的民三分之一,必遭瘟疫而死,在你中间必因饥荒消灭。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围倒在刀下。我必将三分之一分散四方,并要拔刀追赶他们。”(12节)
在第二节指三分之一用火焚烧,不是他们被火活活烧死,本节说明是象征瘟疫与饥荒,是受战火所害。这是利未记廿六章廿五节起所提出的咒诅。
另两种三分之一的人所遭的灾就十分明显了,因为那些不倒在刀下的,必被掳至外邦,如被风吹散的碎稓一般,分散在四方。这是一幅十分凄惨的败亡之图画。
这是总括的宣布,是以第八节主干。“在你们中间施行审判。”在原意有“我”字,而且是以加重的语气。惟有我,我就在你的中间,在审判之威胁话,常这样说(Gam Ani)。神是公义的审判者,祂正施行刑罚,无人可以逃脱,多么可怕的事。
在这些话之后,接着就向外邦施行审判。审判必须在神的家起首。
“我要这样成就怒中所定的。我向他们发的忿怒止息了,自己就得着安慰。我在他们身上成就怒中所定的。那时他们就知道我耶和华所说的,是出于热心。”(13节)
神对以色列所发的忿怒,是因他们叛逆祂,敬奉偶像,违背律法。本节三次提起神的怒气,表明神的忿怒已到极点。以西结书多次提到(在八3、5,十六38、42,廿三25)在卅六章六节及卅八章十九节。神的怒气(qin~a)是祂的激情,从婚姻关系中而有的忌恨,如怀疑妻子不贞(民五14起),发现她不忠于丈夫(箴六34)。在十诫中,神是忌邪的神,如民数记廿五章十一节,非尼哈使神向以色列人所发的怒消了,因他在他们中间,以神的忌邪为心。同样的用字在西番雅书一章十八节及三章八节,描述神的忿怒。事实上这个字也可译为热心,本节最后说神是出于热心。这热心仍是忿恨或忿怒的涵义。另外两个字在本节表明忿怒(~aph,hema),也是同义。
神对以色列发怒,使他们在外邦面前公然受审判受刑罚。外邦人非但不会同情,反而更加轻视与憎厌(15节)。这无疑是极大极可怕的功课,但是列邦不受警戒。最后审判必临到列邦,因为他们罪不可宥。外邦人受审,是先知信息必有的。这不能说是偏狭的民族主义,因为以色列先受审判,确是先知所强调的。
当神向以色列的忿怒止息之后,就得着安慰。在十六章四十二节似有相同的涵义:“这样,我就止息向你发的忿怒。我的忌恨也要离开你,我要安静不再恼怒。”安静一词似与“安慰”同义,却并非同一个字(前者为sqt后者为hinnehamti)。但“安慰”一词出现在以赛亚书五十七章六节:“容忍”。
“我耶和华说的”,在本章曾出现三次(此处之外还有15、17节)。以色列人必须聆听信从,无可推诿。祂已经说了,我们有甚么回应?
“并且我必使你在四围的列国中,在经过的众人眼前,成了荒凉和羞辱。”(14节)
这不仅可联想利未记廿六章卅一节,也在耶利米书多次表达的话(廿四9,廿九18;参阅珥二19)。
过路的人看见耶路撒冷的荒凉必惊讶不已,也在耶利米书中描述(十八16,十九8;参阅王上九8)。以色列人公然受羞辱,是十分难堪的事。这圣城原是神安置在列邦中间(5节),有尊荣。现在却受极大的羞辱。
“这样我必以怒气和忿怒,并烈怒的责备,向你施行审判。那时,你就在四围的列国中成为羞辱,讥刺,警戒,惊骇。这是我耶和华说的。”(15节)
“怒气与忿怒”用语与第十三节相同,在七十士译本省略了,是否嫌其重复?
在四围的列国中,以色列的尊荣变成羞辱。羞辱与讥刺成对,警戒与惊骇成对,四个用词,成为两对,是耶利米书中的形式。“羞辱”是与以赛亚书五十一章七节“辱”相同,外邦人对以色列轻则讥刺,重则辱,丝毫不留余地。警戒与惊骇,是从可怕的情景中深受警戒,因为历史的现实是严峻的。
“这是我耶和华说的。”神的启示还不仅在言语,更在实际的行动。本书六章十节:“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我说要使这灾祸临到他们身上,并非空话。”神的话语就是行动,就有事件发生。
“烈怒的责备,向你们施行审判。”“责备”一词有管教的涵义。这是烈怒的管教,这管教也是爱的动机。箴言三章十二节:耶和华所爱的,祂必责备。耶和华爱以色列人,实在用心良苦,读者必须意会,并切实受警戒,在神面前悔改与信服。
“那时,我要将灭人使人饥荒的恶箭,就是射去灭人的,射在你们身上,并要加增你们的饥荒,断绝你们所倚靠的粮食。”(16节)
饥荒在申命记(卅二23起),也称为神的箭。在利未记(廿六21)所降的灾。可见饥荒是律法所发的咒诅,临到以色列人。
神的箭除申命记卅二章外,尚在哈巴谷书三章十一节;诗篇十八篇十四节,卅八篇二节,一百四十四篇六节。这些未必都指饥荒,面对一切的灾祸。神的显现是多么可怕的现象,怎可不存敬畏的心呢?何况这里的警告更有十分严重的性质。
“又要使饥荒和恶兽到你那里,叫你丧子,瘟疫和流血的事,也必盛行在你那里,我也要使刀剑临到你。这是我耶和华说的。”(17节)
这里仍应引述申命记(卅二24起)及利未记(廿六22、25)。饥荒与恶兽并提,是否都是指着人在恐惧无助的状况之下?流血或因恶兽的加害,或因战争的凶杀。瘟疫杀人性命似乎也与刀剑一样迅速与残忍。丧子就完全丧失以色列民族后续的生命,这样就元气大伤,无法再振作起来。
9 W.E. March, "Laken: Its Functions and Meanings" in Rhetorical Criticism Essays in Honor of J. Muilenburg, ed. J. Jackson and M. Kessler, 1974, 256-86.
10 参阅F.J. Goldbaum, "Two Hebrew Quasi-Adverbs,: Lkn and ~kn," Journal of Near Eastern Studies, 23 (1964) 132ff.
11 Moshe Greenberg, Ezekiel 1-20, 112.
12 D. Hillers, Treaty-Curses and the Old Testament Prophets, 1964, 62f.
13 Moshe Greenberg Ezekeil 1-20, 114; "The Hebrew Oath Particle Hay/He,"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76 (1957) 34-39.
14 R. Rentorff, Zum Gebrauch der Formel neum Jahwe im Jeremiabuch,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iche Wissenschaft, 66 (1954) 27-37.
15 Moshe Greenberg, Ezekiel 1-20, 100, 115.
信息概要(三16-五17)
自三章十六节至五章十七节,构成一整段的信息。其日期应根据三章十六节上,蒙召后七日。先知以西结在蒙召时得着书卷,有叹息悲痛的话,受命吃下。但神似乎没有指定特殊的信息。先知耶利米也有类似的情形(参阅耶一4-10)。但是他看见两个异象之后,知道灾祸将从北方而来,使他具体明白审判的信息。以西结受命有三个表象性的行动,也同样确定被掳的讯息,这是神公义的审判。耶利米书廿八、廿九章已指明被掳的事,果然在主前五九七年实现,但也同时明白以色列被掳的人日后必得归回耶路撒冷。如果这信息是在西底家王第四年,那么正是以西结蒙召的前一年。只是以西结要传的信息比耶利米的更加严重,有被掳的信息,没有复兴的盼望。神的审判临到以色列全家,包括耶路撒冷,似乎没有丝毫的怜悯。这样以西结比耶利米更艰苦地传出这审判的话。所以一般学者都认为这整段的信息,不会在耶路撒冷传出,可能他在被掳之地,远向耶路撒冷宣告。
如果先知不在耶路撒冷,却以耶路撒冷为念,三章廿四节只围绕着耶路撒冷,但这圣城不只偏促在一隅,她是在世界的中心,举足轻重,影响整个的世界。
耶路撒冷是圣城,为神所拣选,如今遭受那么可怕的浩劫,在世界列邦面前受羞辱,可见神审判的严重了。这里说明人的背逆多么可怕,神的公义又何等严厉。在五章十三、十五、十七节重复地说出神的作为,无非启示祂的威荣,隐藏在祂的圣名里。
在先知的话语中,并非只有神的严厉,其实仍有神的怜悯。五章三节起,神仍设法隐藏并保护人们,他们虽被定罪,仍有悔改更新的机会。四章十四节起,先知代表人们在困苦中呼求神,仍得神的怜恤,不被遗弃在污秽之中,与神隔绝。
先知在三种象征性的行动之中,已经具体地传出神的信息。他没有足够的饮食,在围城的情形,在他已经足够体会其中的困境。他即使不像耶利米那样与城的人们一同受苦,却如身临其境,感到恐惧,为污秽的食物而惊惶(四12),被限制在屋内,如同受拘禁一般(三24),甚至受仇敌的威胁,被捆绑,失去自由(三25)。他确是受苦的仆人,好似以赛亚书五十三章所描写的,必须甘心担当众人的罪孽。他以话语与工作来宣告神的信息,艰苦地说出神公义审判的作为。──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