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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第十四章

 

2.哀民族沦亡(十四1十五9

这是一首较长的哀歌,有若干信息以诗文与散文表达,可以编成一整首,主题是哀叹民族的沦亡,而当时天灾人祸接踵而至,有旱灾打击全地,显明为耶和华的审判。

十四章二节起,述干旱带来的苦难。七节是先知为全民向神忏悔。接着求问耶和华,为什么不搭救他们(89节)。耶和华的答复是在十节:人民一直不肯悔改、离弃恶道,以致神不能垂听他们的呼求。

十四章十一至十六节是散文部分,耶利米解释百姓为何执迷不悟,是因受假先知的迷惑。但是耶和华不能宽恕他们,因为他们违背圣约是故意的,所以不能逃罪,审判仍无法避免。这段经文既是散文,所以有些学者认为是以后编入的。事实上,在十四章十七至廿二节的哀歌之后,也有一段散文(十五14)。那是耶和华的反应,说明审判的原因。神的心不再顾惜百姓,因为对他们实在太失望了。之后五至九节概括审判的宣告。旱灾再加刀剑。

此处信息与约珥书相似,但是不同的是耶和华的答语。在约珥书答语是正面的,因为耶和华终于要施恩于以色列(珥二1827)。但此处耶利米所传的信息中,耶和华的答语是反面的。

 

a.哀求神怜悯(十四116

在结构方面,本段可分为三小段:(一)旱灾的实况(26节);(二)人民的悲哀(79节);(三)审判的宣告(1016节)。耶和华不但宣告审判(10节),且禁止耶利米代求(1112节)。耶利米却对假先知愤怒(13节),耶和华的审判也必临到假先知(1416节)。

关于干旱之灾祸(26节),先描述犹大与耶路撒冷,贵族的羞耻(3节),农民的羞耻(4节),动物的死亡(56节)。第三节在七十士译本中是删去的。第四至六节,连续强调实际的灾情:因为无雨,因为无草。

在这一小段(26节),谁在说话?可能是百姓作灾情的报告,而一同举哀(参阅珥一412;诗七十四49;哀五218)。发言者也可能是耶利米。但是如果参考十五章五至九节,那里是耶和华发言。此处也可能是耶和华的言词。

时期方面,可能是在主前601年冬。十四章十二节虽提起禁食,但本书提及固定的禁食甚少(另外的经文是在卅六69),因为他们固定有禁食的日子是在被掳之后,他们为纪念耶路撒冷陷落而举哀禁食(亚七35,八19)。在赎罪日有禁食(利十六29刻苦己心),但守赎罪日是在被掳之后才成为认真的事。345神一直不重视守礼仪的事,因为徒有外表的敬虔是不为耶和华悦纳的。可参阅的经文是在七章十六节及以赛亚书一章十五节。十四章十二节有公众禁食的事,无非是他们警觉灾难的日子,正如约珥书一章十四节所记述的。那时有蝗灾,人们在惊惶中,认为有禁食的必要。

在卅六章九节,有宣告禁食的事,那时是约雅敬王第五年九月,即主前604年冬。但七十士译本中所列的日子为约雅敬王第八年,则为主前601年。另有犹大经典(Mishna, M. Taan 15)云:基思流月初一若无雨水,宫中应与众民共同禁食三日。现在他们禁食,非常可能是与旱灾有关。

有人认为主前601年的可能最大,主前604年在犹大是军事的危急,因为巴比伦尼布甲尼撒已西来侵犯非利士,346查考年代可作此臆想。347在主前601年,巴比伦军队在埃及河的三角地带失败,只有立即撤军回巴比伦。348但是巴比伦对犹大的威胁并未减退。他们在惊惶中仍感有禁食的必要。

照耶利米书八章四至十三节,特别提出人民对律法不加注意,但是约西亚宗教改革(主前622年),已经发现有律法书。照常例(申卅一1011),每逢七年应读律法一次,那么主前601年正好是第三个七年。

在整个灾殃中,有两项,即旱灾与战争,前者在十四章二至六节,后者在十五章五至九节。这就是刀剑与饥荒(十四1318)。但此处的重点是在旱灾与饥荒;而且有相当长的时期。耶利米不断向耶和华求,日期在那时可能最为适合。

这首哀歌可作礼仪之用,如约珥书一、二章及哈巴谷书第三章。该书三章十七节与耶利米书八章十三节十分相似。349

第十四章一章“耶和华论到干旱之灾的话,临到耶利米。”

这节前言,可参阅一章二节,四十六章一节,四十七章一节及四十九章卅四节。

“干旱”一词通常是单数的(如诗九9“患难”又在十1),但此处是多数,指灾难的严重性(Plural of Intensity),利亚字原意为“缺乏”,指缺少雨水。

干旱在巴勒斯坦是十分普遍的,既是常有的,已经是人们司空见惯的事。然而有些干旱持久太长的时期,构成威胁,以致饥荒的灾情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不能不令人惊惶,知道这是耶和华的刑罚。

第十四章二节“犹大悲哀,城门衰败,众人披上黑衣坐在地上,耶路撒冷的哀声上达。”

犹大悲哀,城门衰败,二者是对句,又是同义的。犹大是以耶路撒冷为主,而耶路撒冷又以城门为群众集合之处,所以这是全民举哀的行动。

衰败是悲哀的情况,因为在悲哀中,生命的活力就失去了。衰败也有干旱的涵义,这是表明干旱之灾,使人濒于干竭的现象。这也表明不能生育的状态。

人们披上黑衣,是举哀的动作,坐在地上。地可指灰尘,坐在尘土中,是自卑的表现。尘土的地是阴间,如以赛亚书十四章十五节。城门可与地相连,那城门可成为阴间的门户,正如诗篇九篇十三节“死门”,死亡的门。在这首诗篇中,也提及锡安城的门。由死亡的门至锡安城的门,是从死亡中拯救出来。但是此处(耶十四2)就完全相反,因为耶路撒冷的城门,将变成死亡的门。那些举哀的人也会一同灭亡。

耶路撒冷既代表犹大,因此她的哀声,也代表整个民族的哭泣。照以赛亚书五章十三、十四节,阴间开了无限量的口,将他们(神的百姓)全然吞灭。这就是耶利米所说的实况。

犹大悲哀,城门衰败。城门代表耶京,而耶京代表犹大全民(参阅申十二12151718,十四21,十五7)。这悲哀的声音成为哀歌,作为礼仪的唱,与诗篇中的哀歌甚为相似(诗七十四篇,七十篇等)。这是否由耶利米作曲,供人民来唱的呢?先知却担当多人的忧苦而发出这样的哀声。

第十四章三节“他们的贵冑打发家僮打水,他们来到水池,见没有水,就拿着空器皿,蒙羞惭愧,抱头而回。”

“贵冑”原意为“荣华者”,表明他们是有权威的人士,是首领,但是他们的处境不会比农人(4节)好。“家僮”原意为“卑下者”,他们是下人,没有社会地位,是供劳役的。尊贵人差卑微的下人去打水,但他们到了水池,见没有水,只好在颓丧中返回,甚感羞耻。这是含有失败、失望、痛楚,甚至愤慨的感觉。这就是蒙羞惭愧的意思。

“抱头”是一种蒙羞的举动。抱头也就是蒙头,正如大卫王在押沙龙叛变时,逃离耶路撒冷而有的动作。他蒙头哭着上去,众民也随着他一同哀哭。

所以这里生动地描绘灾祸的严重。无水的失望,令人感叹同情。以下是农田因干旱歉收,农人又无水可以供生活所需,十分可悲。

第十四章四节“耕地的也蒙羞抱头,因为无雨降在地上,地都干裂。”

“耕地的”指农人,与上节的贵冑对比。贵冑的家僮打水,拿着空器皿而回,农人去收割,也只有空手回来,所以他们都蒙羞抱头。耕地的(ikkar)字源来自亚甲文(ikkaru),原意为农田的雇工,或指小农。在历代志下廿六章十节的农夫,是专为王家的农田工作。350

“因为无雨降在地上。”可参阅五章廿四节。地都干裂。七十士译本作:“地上的农作全都失败。”有的译为:“地的出产没有收成。”351

地都干裂,有人以衣索匹亚文的译词“枯焦”(hatawa)去解释干裂的情况。因干旱,日头将地都烤焦了。352在约珥书一章十一节也是说农人的哀号,由于蝗灾,田间的庄稼完全灭绝,一切都枯干、毁坏、衰残(13151618节)。

第十四章五至六节“田野的母鹿生下小鹿就撇弃,因为无草。野驴站在净光的高处,喘气好像野狗,因为无草,眼目失明。”

母鹿大概是红鹿(cervus elaphus),353就是约伯记卅九章一节所描绘的。这种鹿是不易见到的,因为牠们在森林的深处。但是由于干旱无水,必须出来,甚至在空旷的田野生产。原来母性是不会撇下小鹿的,但为觅食与水,只有到处去找,因为求生是动物的本能。

野驴在旷野,觅草为食(伯卅九58)。现在既找不到草,不能在山上奔驰,只站在净光的高处、荒漠之地等死。在二章廿四节,牠们喘气是表明强烈的性欲,但此处“喘气”表明身体的衰弱。传道书一章五节,描写日头出来又落下,急归所出之地。“急归”原意也是因劳累而喘气,急急归去,这常指人因过分劳累,精疲力尽而有喘息的现象。354这又好像马拉车奔得十分疲累而喘气不止。355

野狗曾在本书中提说两次(九10及十22)。在以西结书也有两次(廿九3及卅二2)。有人译为鳄鱼,因为野狗(Tannim)与鳄鱼(Tannin)读音与字源相近。野狗因炎热而喘息,但鳄鱼若无水简直不能生存,须长期在水中,只有偶而出水喘气。现在喘气不是为呼吸,而是因生命已濒死亡。喘气是临终弥留的现象,也可能是十分痛苦的表现。以赛亚书四十二章十四节,产难的妇人急气而喘哮。

眼目失明,在耶利米书之外也有多次提及,如在诗六十九3,一一九82123;伯十一20,十七5;哀二11,四17。眼睛失明,指他们眼巴巴等候帮助,但帮助没有来到。有时哭泣过分也会失明。这可能是一种咒诅,恶人的眼目会失明。但此处动物的眼目失明,是指生命力耗尽,快要断气。

以下经文(79节)是第二小段,是先知为整个犹大哀求,形式采会众的哀歌。这里有认罪,虽然认罪往往只在个人的哀歌(如诗五十一篇),不在团体的哀歌中。但耶利米哀歌四章十三节的认罪是团体性的;尤其在救恩的言词中(Heilsorakel Salvation Oracle)屡见不鲜,如以斯拉记九章五节起,但以理书九章五节起。又在八、九节有“为何”的字样,常出现在哀歌中(如诗四十四2324也是会众的哀歌)。

七节以“耶和华阿”开始,在九节,再以同样的呼喊来恳求,构成一个单元。七节认罪,八、九节恳求。

第十四章七节 “耶和华阿,我们的罪孽,虽然作见证告我们,还求祢为祢名的缘故行事。我们本是多次背道,得罪了祢。”

耶利米将自己完全与其他同胞认同,作为他们的代表发言人,承认国家过去与现在的罪,求神宽恕与拯救。罪孽是指明知故犯的;背道也是指故意的,更表明缺欠及亏负;得罪是指辜负神的恩典,不能达到神的要求与愿望。这些都是破坏圣约的罪过。如果逐一研究其字义,罪孽原意为背弃或歪曲;背道是转离与退后,得罪为不中的,没有认清方向与目标。这些字都出现在诗篇五十一篇二至五节,那里有更清楚的述。

先知求耶和华为祂名的缘故行事。祂的名代表尊荣的性格,祂凭祂的尊荣行事,因为祂的性格怎样,行为也是这样,可参考书七9;诗廿三3,廿五11,卅一3,七十九9,一○六8,一○九21,一四三11;赛四十八911;结二十9142244等。

耶和华是满有怜悯的神,祂是守约的神,必大有信实与公义。基于公义,神必惩罚背约者,但祂的信实却使祂不能废约。可见耶利米以这样的信念向神祈求。

又在他认罪的话中,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的罪孽本身就作见证告他们。在撒母耳记下一章十六节:“你亲口作见证。”等于是控告自己。约伯记十五章六节:“你自己的口定你有罪……你自己的嘴见证你的不是。”事实上,罪的本身确自行控告与定罪。所以犹大人虽不悔改,不肯认罪。但先知却代表他们承认一切的过犯。他也因此这样警告他们,让他们警觉,罪是不能否认的,是无法逃脱的。

第十四章八节“以色列所盼望在患难时作他救主的阿,祢为何在这地像寄居的,又像行路的,只住一宵呢?”

耶和华是以色列的救主,是他们的盼望。祂曾在他们遭患难的时候搭救他们。“盼望”一词是有“长存”的涵义,在历代志上廿九章十五节,原意为“安全”。356“盼望”也可用作水池,如在出埃及记七章十九节。本书(耶利米书)十七章十三节,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盼望,人不可离弃这活水的泉源。

“救主”一词在何西阿书十三章四节首次出现,在以赛亚书下半部若干救恩的言词中更多提说(如赛四十三3等)。在法律的用词上,这是指辩护者,在战争的用语方面,这是防卫与释放者。357

“在患难时”也可说是诗篇的用词,如在九篇九节及十篇一节。这里必指干旱之时。

此处有一幅十分生动的图画,像寄居的,又像行路的只住一宵。这在九章二节已经提及,行路人住宿在旷野,是一种逃避。但此处指行路人找不到住宿的地方。因为本地已经成为死亡之地(218节)。耶和华也不再在这地居住;偶而来了,也只住一宵,没有久住,因为审判这地,耶和华成为外人一样陌生,对他们不再眷顾。先知决不愿耶和华这样离开不顾。

第十四章九节 “祢为何像受惊的人,像不能救人的勇士呢?耶和华阿,祢仍在我们中间,我们也称为祢名下的人,求祢不要离开我们。”

“受惊的人”原意是“无助的人”。“无助”在七十士译本为“睡着”。这在此处似乎不甚有意义,尤其该用词在主前第七世纪一封书信,在考古的发现,该字仍作“无助”解。358耶和华是有大能的,怎会是爱莫能助呢?

祢为何像不能救人的勇士呢?在西番雅书三章十七节,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勇士不会徒有外表,而无实际的能力。可见这样的问语是无甚意义的。先知知道耶和华仍在以色列中间。

“耶和华不是在我们中间吗?”弥迦引用以色列的首领与假先知,他们口口声声说倚赖耶和华(弥三11)。诗篇四十六篇五节说:“神在其中。”神在圣城中,在圣殿里。“我们也算祢名下的人。”圣殿是有耶和华的圣名(七10)。耶利米确强调他是耶和华名下的人(十五16)。但是除本书以外,可在其他书卷发现,虽然没有多次提及:申廿八10;但九19;代下七14,以及赛六十三19

现在人民实在是十分绝望,所以才发出这样悲怆的哀求:求祢不要离开我们(离开是离弃),不要将我们放弃,交给欺压我们的侵略者。

第十节是单独的一节,耶和华答复他们,并且向他们宣判,认为他们的罪不可宽宥。参考的经文是何西阿书八章十三节。十一至十二节是耶和华禁止耶利米代求的职事,在形式上可比较出埃及记廿二章廿二、廿六节。“我不听他们的呼求……我也不悦纳他们。”因为圣约已经被破坏了。十三至十六节耶利米再向耶和华倾诉:“唉,主耶和华阿……”可比较一章六节及四章十节。他不是代求,却为百姓说项,他们实在是受假先知愚弄。耶利米也为自己解释:“我并没有打发他们,没有吩咐他们……”(14节),可参考七章廿二节及廿三章廿一节。最后耶和华宣告祂的审判,因为假先知以及听从假先知的百姓必同受刑罚。

第十四章十节 “耶和华对这百姓如此说,这百姓喜爱妄行,不禁止脚步,所以耶和华不悦纳他们。现今要记念他们的罪孽,追讨他们的罪恶。”

这百姓喜爱妄行,五章廿一节:有眼不看,有耳不听,是一种任意妄为的轻忽态度。“妄行”用词在士师记九章九节,树木被风吹动而飘摇。又如以赛亚书廿九章九节,醉酒的人东倒西歪。他们曾说耶和华好似在旷野行路的人行止不定(8节)。其实他们才如流浪者,飘泊无定。

他们不禁止脚步,有时跑去投奔埃及,有时又去投靠米所波大米求助(二18)。他们却离弃耶和华(二31),所以耶和华不悦纳他们。

此处再重复第七节的话,罪孽与罪恶再重复,神必须“记念”,即采取行动(二2),“追讨”就是对付(五9)。因为公义的神决不以有罪为无罪。

第十四章十一至十二节“耶和华又对我说,不要为这百姓祈祷求好处。他们禁食的时候,我不听他们的呼求,他们献燔祭和素祭,我也不悦纳。我却要用刀剑、饥荒、瘟疫,灭绝他们。”

这是耶和华对耶利米禁止的话,正如七章十六节以及十一章十四节。神不许他再为百姓代求,为他们求好处。“我不听他们的呼求。”也是反复前两次的禁止。提到燔祭与素祭,可参考六章二十节。素祭虽笼统地指祭物,是指非祭牲,似可确定,虽然带血的祭牲与蔬都可用这名词(士六1821)。心灵的呼求无效,献祭的方式也无济于事。

最后提到刀剑、饥荒、瘟疫三者,在耶利米书中提说十三次,而此处是首次。在十五章二节,只有刀剑与饥荒二者,又在十四章十三、十五、十六、十八节连续提说。这些是代表咒诅的,可参考申命记七章十二至十六节及卅二章廿三至廿五节。在耶利米书之前,尚有其他书卷提及的,在出埃及记五章三节;撒母耳记下廿四章十三节及阿摩司书四章十节。这三者一起提说,在耶利米书及以西结书用得不少。359

第十四章十三节“我就说:唉,主耶和华阿,那些先知常对他们说,你们必不看见刀剑,也不遭遇饥荒。耶和华要在这地方赐你们长久的平安。”

这是一种失望的呼声,向神诉苦:“唉,主耶和华阿!”可参考一章六节及四章十节。

那些假先知不肯接受神审判的事,他们说看不见刀剑与饥荒,可参考五章十二节。他们还保证平安,认为这平安是可靠的。这是希伯来文的用字。但利亚译本作“平安与稳妥”,二者以不同的字,却说出同样的涵义。中译词“长久”应属意译了。

假先知说:平安了,平安了。但是耶利米说:其实没有平安(六14)。

第十四章十四节“耶和华对我说,那些先知托我的名说假预言,我并没有打发他们,没有吩咐他们,也没有对他们说话。他们向你们预言的,乃是虚假的异象和占卜,并虚无的事,以及本心的诡诈。”

那些先知的预言是虚假的,正如弥迦书二章十一节:心存虚假用谎言,他们完全是欺骗人的勾当。他们与耶利米相反,因为耶利米是神所差遣的,吩咐的;神亲自向他说话(一7)。但是神没有打发他们,没有吩咐他们,没有对他们说话。这些都是说一件事,就是完全不是出于神。

他们的虚谎,也是一连串的同义字,虚假的异象,虚无的事,本心的诡诈。异象与异梦相同,原是指可见的启示(结十二2128,十三16,也可参考耶廿三16)。“占卜”在本书中只有此处提及,是在以色列中禁止的(申十八10;王下十七17)。以西结书廿一章廿六节提到巴比伦王作这样的迷信事,异教看羊肝来断凶吉,完全是虚无的事。外邦的神都属虚无(诗九十六5)。再看“诡诈”,更可参考八章五节。“本心”是在四章四节已经说明。他们本心的诡计,是凭一己一时的想象,而图谋恶心,是因居心不良而有的。

本节两次提起预言,而两次在动词的方式上不尽相同。“说假预言”重点是在言词方面,而“向你们预言的”是指行为上的怪异(这是用反射式Hithpael,而前者也有反射的涵义,只是没有那么强烈)。360在用语上加强,好似指那些假先知变本加厉,更加过分。

在“本心的诡诈”原文上还加上“对你们”。有的古卷作“对他们”,对一般的百姓,甚至也引起耶利米的困惑,连他也开始动摇,认为旱灾可能不致迟延那么久长(参十二4)。可见假预言影响之大,和惑众的危害程度。361

第十四章十五至十六节“所以耶和华如此说,论到托我名说预言的那些先知,我并没有打发他们,他们还说,这地不能有刀剑饥荒。其实那些先知必被刀剑饥荒灭绝。听他们说预言的百姓,必因饥荒刀剑抛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无人葬埋。他们连妻子带儿女都是如此。我必将他们的恶,倒在他们身上。”

这些假先知,托耶和华的名,但是神没有打发他们,可见完全是虚谎。在十四节已经提出。所以十六节所列出的,在二章廿六节已经说明了。

他们说没有刀剑饥荒,其实他们日后必被灭绝。同样的话,在四十四章十二节还再提及。他们必被抛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抛”字也在廿二章廿八节提及,是指约雅斤王,另一处在卅六章三十节指约雅敬。他们都被神抛弃。

“无人葬埋”,类似的用词在诗篇七十九篇三节以及列王纪下九章十节。有关耶洗别的事,是以利亚所说的。在本书耶利米论百姓将来的情形,也会有这样的惨况。又可参考卅六章三十节。

无适当的埋葬,是极大的悲剧(七33,八2;申廿一33及撒下廿一10)。这里的用语似指一种集体的埋葬,可见情形的严重。362

“将恶倒在他们身上”,可在二章十九节找到类似的说法。犹大的恶使他们自行刑罚受苦。

这里的重点不是只强调报应的公义,更确实指证耶利米信息的可信性。那些假先知胡言,保证没有刀剑与饥荒,固然应受耶和华的刑罚,但人民听信他们的谎言,也不能逃罪。他们死了不得葬埋。他们听信谎言,是背叛耶和华的恶行,所以他们都在审判之下。

“恶”是有双关语的涵义,在一方面,指他们的罪恶,道德与属灵的失败。在另一方面指灾祸,必因罪恶而倒在他们身上,无法逃脱。

 

345 J.C. Rylaarsdam, "Atonement, Day of",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1, 314; H.J. Kraus, Worship in Israel, 1966, 6870.

346 N. Lohfink, "Die Gattung der 'Historischen Kurzgesehichte' in den letzten Jahren von Juda und in der Zeit des Babylonischen Exils",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90 1978, 324328.

347 D.J. Wiseman, Chronicles of Chaldean Kings 626556 B.C. 1956, 6869.

348 A. Malamat, "A New Record of Nebuchadrezzer's Palestinian Campaigns", Israel Exploration Journal 6 1956 25152; "The Twilight of Judah", Congress Volume Edinburgh 1974, 1975, 12345, esp. 130.

349 B. Margulis, "The Psalm of Habakkuk A Reconstruction and Interpretation",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82 1970 438.

350 H. Gese, "Kleine Beitroge zum Verstandnis des Amosbuches", Vetus Testamentum 12 1962, 432433.

351 J.A. Thompson, The Book of Jeremiah, 376, note 3,引用New English Bible 译词。

352 S.A. Marenof, "A Note on Jer. 144", American Journal of Semitic Languages 55 1938 198200.

353 F.S. Bodenheimer, "Fauna",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2, 246256.

354 A. Lauha, Kohelet, 1978, 34.

355 G.A. Barton,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Ecclesiastes, 1908, 71.

356 Pieter A.H. deBoer, "Etude sur le sens de la racine QWH", 1954, 239240.

357 J. Sawyer, "What was a mosia" Vetus Testamentum 15 1965 475486. K. Elliger, Deuterojesaja, 1978, 296297.

358 J. Navch, "A Hebrew Letter from the Seventh Century B.C.", Israel Exploration Journal 10 1960 131, 134135.

359 J.W. Miller, Das Verhaltnis Jeremias und Hesekiels Sprachlich und Theologisch Untersocht, 1955, 86.

360 R.R. Wilson, "Prophecy and Ecstasy A Reexamination",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98 1979 329336, esp. 336.

361 J.M. Berridge, Prophet, People, and the Word of Yahweh, An Examination of Form and Content in the Proclamation of the Prophet Jeremiah, 1970, 110111. W. Rudolph, Jeremia, 1968, 101.

362 W.L. Holladay, Jeremiah 1, 436.

 

b.再求神搭救(十四17十五4

十七至十八节是哀歌的形式,十七节尤其与耶利米哀歌二章十八节及三章四十九节相似。他们的悲哀是难免一死,不是被刀剑所灭,就是因饥荒而患病至死,这是实际的状况(王下七4),也是与阿摩司书九章二至四节与诗篇一三九篇八至十二节的述相仿,在哀歌中似乎说明民族整体都在罪中。

第十四章十七节 “你要将这话对他们说,愿我眼泪汪汪,昼夜不息。因为我百姓受了裂口破坏的大伤。”

神命令先知将这话对他们说,“这话”不是指下半节先知的感受,而是指先前警告审判的话。耶利米知道神审判的信息必须再严重地对百姓说,深知灾难无法避免,就十分伤心。他实在忍不住哭泣,终于眼泪汪汪,情不自禁,不能自已。

“愿我……”其实不是一种愿望,而是一种事实。在用词方面是指他不能忍住不哭。这段经文确是重复八章廿三节,但八章的语气确是一种愿望。

“昼夜”是七十士译本与利亚译本的用词次序。希伯来文是黑夜与白昼。黑夜有哭泣,早晨仍不能停止,表明痛苦的深切与严重。不能止息,是指静不下来,停不住,是继续不断的哀哭。

受了裂口破坏的大伤,是四章六节与六章一节的内容,八章廿一节的“损伤”也是同一用词,十章十九节的“损伤”与“伤痕”,在此处再重复。

第十四章十八节 “我若出往田间,就见有被刀杀的。我若进入城内,就见有因饥荒患病的,连先知带祭司在国中往来,也是毫无知识。”

这里好似在申命记廿八章十六节的咒诅:“在城里必受咒诅,在田间也必受咒诅。”田间被刀杀的,可参阅八章廿三节。在城中因饥荒而患病的,也是必死的,可见死亡是无可逃避的了。

“连先知带祭司”在廿三章十一节也曾提及,他们往来已起不了什么作用,“往来”原意为“经商”。363他们好似商人一般忙碌,但一无所成。“国中”原意为“地上”,这“地”甚至可作为“阴间”,正如本章二节的“地上”及十五章七节“境内”,364约伯记十章廿一节,同一个字也可作“阴间”。

他们毫无知识,因为在阴间就是“忘记之地”(诗八十八12)。但这里是指先知与祭司的工作根本没有什么作用,因为他们没有灵性,不明白属灵的事,不真正认识神,所以才会在这样灾难频仍的状态中,无法帮助众百姓,说不出真实的教训来。

从十九至廿二节,正如十四章七至九节,是团体的哀歌,又有“为何”的问语。二十节认罪,廿一节呼求拯救,在语调方面,可联想诗篇七十九篇八节。追念耶和华与以色列的关系,是在诗篇廿五篇六、七节的个人哀歌。廿二节有修辞的问题,难道外邦神能降雨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唯独耶和华神有能力,必降下雨来(五24)。最后仍怀着盼望等候着神。

第十四章十九节 “祢全然弃掉犹大么?祢心厌恶锡安么?为何击打我们以致无法医治呢?我们指望平安,却得不着好处;指望痊愈,不料受了惊惶。”

本节犹大与锡安是同义的。因为锡安就是耶路撒冷,而耶路撒冷是犹大的中心。此处犹大是政治的整体,锡安是宗教的生活,以信仰与敬拜为主。现在先知在发问,是否耶和华真的完全放弃他们呢?神厌恶他们,见六章八节。神不再顾念他们,甚至打击他们,可参阅二章三十节及五章三节。人们盼待医治,必不会有什么结果,参阅八章十五节。

其实不是耶和华厌弃他们,是他们先对神不耐烦。神击打之后会有医治(何六1起),但他们不肯悔改,怎会痊愈,而有平安呢?

第十四章二十节 “耶和华阿,我们承认自己的罪恶,和我们列祖的罪孽,因我们得罪了祢。”

这认罪的方式,是十分典型的哀歌内容。耶利米是将自己完全与众民认同,为他们代求,先承认一切的罪恶过犯(十四7)。这里的罪恶是指叛逆,罪孽是指偏离真道,离弃神,所以“得罪”是指与神背道而驰,这些都是在诗篇五十一篇中,认罪非常澈底。语气可参考三章廿五节。

第十四章廿一节“求祢为祢名的缘故不厌恶我们,不辱没祢荣耀的宝座。求祢追念,不要背了与我们所立的约。”

求神不厌恶他们,“厌恶”一词是在申命记卅二章十九节:“耶和华看见祂的儿女惹动祂,就厌恶他们。”在诗篇一○七篇十一节,以色列人藐视至高者的旨意。“藐视”一词与“厌恶”相同。

“辱没”又可引用申命记,在卅二章十五节,耶书仑(即以色列)轻看救他的盘石。“轻看”也是同一用词。“辱没”在那鸿书三章六节也曾出现。

祢荣耀的宝座”只在本书(耶利米书)出现,但诗篇四十七篇八节有“祂圣宝座”,应作“祂圣洁的宝座”,圣洁与荣耀有相同的含义。在耶利米哀歌五章十八至廿一节,耶和华的宝座在锡安。以赛亚书六十六章一节,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耶利米求神不要从以色列挪去祂的宝座。祂的宝座原在天上,也在锡安建立,这是在地上唯一的,求神保留。宝座是祂的主权、治权;这是祂的居所,圣殿只是象征而已。以色列人需要圣殿,需要敬拜事奉。这样,圣约才继续生效,使他们仍在耶和华的保护中。

第十四章廿二节 “外邦人虚无的神中,有能降雨的么?天能自降甘霖么?耶和华我们的神阿,能如此的不是祢么?所以我们仍要等候祢,因为这一切都是祢所造的。”

外邦神是虚无的,不可能有什么行动。外邦人虚无的神,在八章十九节已有讨论。

人都习惯望天盼雨,但天是被造的,与地一般都是神的创造。它本身不会降雨。天地曾作宇宙的见证(二12以及赛一2)。甘霖在三章三节已经提及。诗篇六十五篇十节,甘霖是耶和华赐福的明证。

这一切(elleh)原是咒诅(alah),见二章卅四节,四章十二节及五章廿五节。现在盼待的是神复兴的能力,除去干旱,除去这样的咒诅;人必须以信心等候神。

外邦的虚无神是那些天象,但天象只是神所造的,我们仰望的不是被造的,而是创造的主。唯有祂能支配宇宙的现象(包括雨水),除去大地的干旱。──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耶利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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