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卅二章
信心的行动
耶利米确信他的同胞在灾祸之后会有前途,书中没有另一处地方比这事所显示的更清晰。这事发生于主前五八八/七年(1节)。巴比伦人的军队正围困耶路撒冷,准备大开杀戒。耶利米在狱中,被控变节(参卅七至卅八章)和叛国的行动,正如这故事的叙述者在二至五节中解释的。在卅四章一至五节、卅七章和卅八章十四至廿三节,当耶利米与西底家王会晤时,我们有机会更密切地审视一下他的态度。不论人控告耶利米甚么,都不会前后矛盾的。他在会见王的所有场合中都表明城必落在巴比伦人手中,而王自己必定会被掳去。
他的侄儿哈拿蔑到监狱里来看他,请求他行使‘赎买的权利’(7节直译),去买他本村亚拿突家族的那块地,以尽他作为近亲的义务(go-el;参卅一11的注解──不改变的爱)。他们在六至八节中会晤的记载是饶有意味的,因为它表明先知在某些情况中怎样得到确据,知道他所听1见的是 神的话。这事始于耶和华对耶利米说的一句话,告诉他哈拿蔑会来看他。但那话本身似乎对耶利米并没有充分的说服力。直到哈拿蔑来了之后,他才说他‘就知道这是耶和华的话’(8节)。人生仍然这样互相效力。我们有时极想知道 神为我们所定的旨意,或我们怎样才可以知道那旨意,但接着发生了某事或我们遇见了某人,他不知不觉为我们说了或做了某些事,为我们的前路提供确据。
我们不知道哈拿蔑为甚么要出卖他那块地。也许他欠了人的债,或者他已决定在巴比伦人占领全国以前把它卖了远走高飞。耶利米循适当的法律手续和见证人在场下买了那块地。买契有两张(11节):一张折起来被正式封缄,大概是耶利米私人的封印;另一张是敞开的,没有封缄,方便查阅。这与在别处证实之犹太人惯例相合。那些契约随后便交给他的书记巴录(参卅六章),存放在一个瓦器里,‘可以存留多日’(14节)。这种高身的瓦器,里面装着文件,已在死海附近的洞穴中发现,为昆兰(Qumran)教派图书馆藏书的一部分。他们也曾用瓦器保存他们重要的文件。
这事件本身是微不足道的,但试想想当日的背景;巴比伦人的军队将要毁灭耶路撒冷。正常的生意都停顿了,市场成交暴跌;你大概不会把产业白白送给人;大家对前途毫无信心。在这种情况中,耶利米以一种象征行动,买了那块地表明他的信心,‘将来在这地必有人再买房屋、田地和葡萄园。’(15节)他的眼目跨越灾祸,展望将来回复正常的生活。这是本章其余的经节以不同的方式发挥的主题。
一篇祷告并重申将来希望(卅二16-44)
许多学者都怀疑究竟在这一段中有多少数据是来自耶利米(假如有的话);他们的怀疑是大有理由的。我们在这里所有的就像一系列以耶利米买亚拿突那块地之信心行动为主题的交响乐变奏曲一般。
首先十六至廿五节是一篇以耶利米为作者的祷告。它以在国难的幽暗背景中买地的事为其起迄。像在旧约中其他被认为属于某些特别情况下之祷告一样(比较尼九6-37),它大致上是一篇一般性的崇拜称谢祷文,赞美 神的属性以及祂过去为祂子民作的一切。这就确实告诉我们一些在祷告中应安排的优先次序。我们往往在祷告中急不及待的冲到 神面前,把我们当前的难题和忧虑都告诉祂。但这是利用 神以求达成我们的目的,看祂为一个魔术师,祂一旦作了我们所想祂作的,就可以悄然离开。但祷告是带我们进到一位 神面前,祂时常都在那里,其伟大和仁爱都远超乎我们薄弱的悟性所能了解,我们在祂面前俯伏敬拜,知道我们存在是为了达成祂的旨意。因此耶稣教导我们的祷告,一开始不是‘赐给我们’或‘赦免我们’或‘不叫我们遇见试探’,而是‘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路十一2)。
其次,在廿六至卅五节,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了一番话,是有关严峻的审判、决定这个国家的命运、列举百姓和他们之首领的罪,所用的字眼是我们在这卷书较早的那些段落惯常看到的。
再其次,在卅六至四十一节,是另一番论到审判后 神与祂的子民再立新约的话。这约将是‘永远的约’(40节),在这约中背逆已成为这群体过去的事,这群体会真正敬拜 神,并且经验祂的恩惠和可靠。
最后,在四十二至四十四节,我们又回到耶利米和他置买的事。使‘大祸’和灾难来临的 神,也是把所应许的‘福乐’带给人的 神,通国必再有人置买田地,订立合法的契约,从便雅悯地至耶路撒冷四围各处,南至示非拉起伏不平之丘陵和南部尼革旷野大平原也是如此。
在这一段经文的和弦渐渐消失时,让我们永不忘记这和弦之音乃源于一个在监狱中的人,一个为他同时代大多数人深恶且忽略的人,这是他单纯、且具象征意味的信心行动的结果。――《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