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廿三章
廿三1~3
这是智言第六则,有关“饮和食德”的饮食礼节,特别是参加上流社会的场合。
(一)背景和对象要求特别留意和尊重,如果是在尊长面前,应更注意礼数。
(二)坏习惯得加节制,好像有人拿刀放在喉咙上一样。不可暴饮暴食,要细嚼慢咽。
(三)吃的时候要小心,因为“宴无好宴”,来者不善啊!
刀在此可象征“毒药”。当人吃了不好吃或有毒的东西,他们说:“食物好像利刀一样”。当人吃了东西或喝酒中毒的时候,毒药攻心,又会伤害喉咙。在许多东方的国家里,一个人想除去他的敌人,就大开筵席请客,又在他们的酒菜里下毒。毒药是偷偷地放在那个主人想除去的眼中钉的盘内或杯子里。国王,王子和有钱人通常都雇有品尝食物的人,先试食物看有没有毒。有些人在把东西放进嘴里以前,暗暗地用银器检验了食物。许多年前这种风气很流行,以致许多人害怕或不敢去接受别人的邀宴。在古东方的社会里,用毒药除去对头的作法,屡见不鲜。许多达官贵人惨死于这种骇人的诡计下。因为许多人在宴会中中毒,“杯”一词已成为“不忠”的象征,宴会中的客人通常害怕、犹疑,不敢轻易喝杯中物。
哄人的食物 原文为“撒谎的粮食”,意指虚假的食物,或更确切的说,虚伪的好客,参看六至八节。这好像是一场“鸿门宴”,绝不是单纯地请客,里面可能还有“项庄舞剑,志在沛公”的节目呢。参照阿曼尼摩比箴言廿三章:“不要在一个贵族面前吃饭,也不要先放在口里。如果你乱嚼吃饱了,就要吃口水来消遣了。注意摆在面前的杯子”。
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你跟大人物同桌吃饭的时候,要记住他是谁。如果你胃口大,就得约束自己。不要馋涎他的佳肴美味,可能那是他的圈套”。
传道经卅一12~22有一段冗长的细述讨论这项题目:“你要赴贵族人的筵席吗?不要对筵席首先张口欲食,也不要说:‘桌上的东西真多!’你要记得贪食的眼睛多么不好。受造之物中,还有甚么比眼睛更贪婪的呢?因此,无论见到甚么,就要转动。别人用贪婪的眼所注视的地方,你不要先伸手,免得你因被猜忌而受辱。也不要同他一起向盘碟伸手。你要以己度人,在一切事上要压制自己。给你端来的东西,你吃时,要像一个有节制的人,不要狼吞虎咽,使人憎恶。为了礼貌,你要首先停止,不要只贪多吃,而今人嫌恶。若你在许多人中坐席,不要在他们以先伸手;也不要在他们以先要求酒喝。为有规律的人,少许酒便够了;这样,在上既不气喘,也不感到痛苦”。
廿三4~5
上则谈贪食,此第七则智言谈贪财。语云:“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两者都不好。
长翅膀 应为“变成”翅膀。在耶十七11的思想与象征与此很相似,不过那里的鸟为鹧鸪。
参照阿曼尼摩比箴言第七章:“不要将你的心投向财富……它们不会与你共度一宵……它们会变成翅膀,如雁向天飞去。”
休仗自己的聪明 此处指世俗的小聪明,参看廿一30的注释。
虽然耶和华要赐福祂的百姓,便他们富足丰余,但财富却不是绝对不变的。不应把财富视为非有不行的东西而去竭力追求,原因是财富本身有限制。只一点,财富不一定能为人带来快乐(传五12),人也不能够永远活着去享受他的财富(廿八16)。西哲有言:“贪欲使财富占有人,知足使人占有财富”。
思高圣经学会翻作:“不要辛苦企求致富,反应放弃这种企图。你向之一注目,即不再存在了:它会生出翅膀,如鹰向天飞去”。
现代中文译本译成:“要聪明些,不要耗尽心力追求财富。钱财转瞬消失,好像长着翅膀,如老鹰飞走”。
廿三6~8
这是智言第八则,再回到饮食的题目上来。这是警告不要随便接受人的邀宴,特别是刻薄的主人,你一上钩,便后患无穷,恐怕他们不是诚意的。
恶眼 含有刻薄、嫉妒、吝惜的意思,与眼目慈善相反(廿二9),在马太福音二十15翻成“眼红”。
亚兰文的圣经翻成:“不要吃假冒为善之人的饭;也不要贪他的美味”。该字原文为 khawara,与假冒为善的人同桌吃饭,是危险的。在东方有些坏人利用饭桌来网罗无辜的人。他们为自私自利的缘故大摆筵席,有些人甚至在酒菜里下毒以除去他们的敌人和对手。诗人说:“愿他们的筵席,在他们面前变为网罗”(诗六十九22)。这是因为有许多阴谋诡计设在饭桌上,有时阴谋者自作自受,东窗事发之后就被虐罚(诗一四一4)。
他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 东方古版本圣经译为:“他像那吞沥青的人”。这是一个词组,意指高明的撒谎者,他能使你相信他是你忠心的朋友,即便暗地里是敌人。沥青是很难吞下的,但一个骗子可使人相信以为他作得到。在东方,魔术师宣称他们能人之所不能;骗子也是,而他的大谎,有时的确能够瞒天过海的。
吐出来 意为“付出代价”,或“藉着武力或欺骗的方法强求”。指那些与伪善者同桌吃饭,与他同流合污之后,乃是自陷于危险中。不久他必加倍奉还。参看阿曼尼摩比箴言十一:“木头哽住喉咙”。
你所说的甘美言语,也必落空 这是因为愚昧人和伪善者轻视真理和智慧的言语。
遇到如此斤斤计较的吝啬主人请吃饭,不如不去。因为在他面前食不下咽,胃口全失,令人恶心,一切饭桌上的客气话都枉然落空。
思高圣经学会译为:“不要与虎视眈眈的人进食,也不要羡慕他的山珍海味,因为他原是只顾自己的人,他口头虽对你说:‘请吃请喝!’但他的心中并不与你友善;你吃下的那口食物,还得吐出;你婉转悦耳的言解,尽属枉费”。
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不要吃吝啬人的饭,贪图他的美食。他说:‘来吧,请吃,请喝!’可是言不由衷。他的态度虚伪,令人作呕;你对他说的好话也都落空”。
廿三9
这是智言第九则,承继上节提到说话给伪善者和愚昧人听,结果好话成空,因他们藐视真理。参看一22,九7;阿曼尼摩比箴言廿一章:“不可对每个人推心置腹(指内在思想)”。
愚昧人 在此是指因罪恶而硬了心的人。
耶稣说:“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他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太七6)
思高圣经学会译作:“不要与愚人交耳接谈,因他必轻视你的高见”。
现代中文译本译作:“不要跟愚昧人讲道理,因为他不会重视你明智的话”。
廿三10~11
这是智言第十则,乃是廿二28的重复,加上警告不得欺负孤儿,他们是 神特别关怀的对象。
古时的地界 这个词组可能已溶入廿二28的上半句。古时(~olam 取代了 ~almanah)(寡妇),后者与孤儿为较佳的平行词语,参看出廿二22,申廿四17。阿曼尼摩比箴言第六章:“不可夺去耕地的地界标记……也不可侵入寡妇的地界”。
孤儿 在旧约传统上被认为是软弱无助的人,都以孤儿寡妇为代表。 神是他们大能的保护者(救赎主),必为他们辩护伸解一切的冤屈。
廿三12
本节经文似可作为廿三13~廿四22的第二序言(参照廿二17的注释),本身构成智言第十则的跋。这是在结束了类似阿曼尼摩比箴言之后,智慧人以导师的身分,再劝导听众有一颗受教的心。
廿三13~14
这是智言第十一则,主要纠正一些人对于管教儿童的观念,以为体罚对儿童有害;然而智慧人认为适当的体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且可使孩童免于沦落阴间之苦。参考廿二15及廿九15、17的注释。
灵魂 指“生魂”nephesh,不但用来称活物的生命,同时也指整个有感觉的生命。古人认为:能离开人体而存在的精神,称魂;须依俯人体而存在的精神,称魄(左传疏: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
阴间 乃冥府的所在,参见九18的注释。
此则智言的教训要点是:人生的最佳选择有时常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管教对施与受的人都不太容易,但总比完全放任和自我意志的后果较为妥善。稍许的受苦比起活在永恒的后悔里好得多。
廿三15~16
从本智言十二则开始,迄廿四22,我们有像本书前七章写给我儿的箴言。
我儿 意指“我的学生”,为智慧师所乐称。事实上,这起初的两节经文,乃是智慧师观察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进步,而表达的深刻喜乐感:(一)思想正确(心若存智慧)和(二)说话正直。
教师的工作不仅在传授一大堆新的信息,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是要帮助学生学习如何思考、组织和运用他一生当中所搜集的信息和事实。等到学生学会了独立思考,和运用知识,他必须学习分享心得(说话),融会贯通和教学相长的功课。只有学生到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地步,教学的工作才算大功告成。此乃符合古人所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的道理(见韩愈师说)。
现代中文译本译作:“年轻人哪,如果你有智慧,我会多么高兴!我会因听见你明理的话而引以为荣”。
廿三17~18
这是智言第十三则,智慧人劝人以 神的思想思维,而不是恶人的思想。
嫉妒 这个词意指强烈的欲望。智慧人不会欲望像罪人,反而他们会欲望在心中敬畏耶和华。
心 为思想的座位,指心灵。智慧人必须控制他们心中的思想和外在的行为,因为诚之于内,便形之于外。智慧人不可使他们的心觊觎手中不应拥有的东西。反之,他们的心中应燃起加强个人生命行动的火花。正直的行动始于正直的欲望。
罪人 就智慧人来说,是指那些远离 神偏行己路,随从世俗的人。嫉妒罪人即冀望逃避 神,转向信靠人的力量。
敬畏耶和华 与羡慕罪人的道路相反,乃是信靠 神,羡慕祂的道路。智慧人不会尊敬和赞美别人的犯罪思想与行为,反之,他们会尊敬与赞美 神的教训和道路。
不要羡慕罪人,要常存敬畏耶和华的心之理由,记载于十八节,人所有的行动产生结果,至终达到高潮。罪的自然结果就是苦难和死亡。敬畏耶和华的自然结果却是幸福和生命。羡慕敬畏耶和华的人,期待收到幸福,这种期待不会无疾而终,反会至终实现。
思高圣经学会译作:“心里不要羡慕罪人,却要日日敬畏上主;这样,你的将来必然顺利,你的希望绝不落空”。此处的内涵似乎暗示现今日有所思,夜有所想,魂牵梦萦的都是自私罪恶的念头。滞留现状即是故步自封;事实上,所谓“现在”,只是由过去的教训过渡到将来的机会,避免过去的错误,才能过得胜的生活。由这种关联看来,希伯来文的动词如中文没有“时态”,值得耐人寻味;希伯来文没有现在、过去、未来的时态,其动作乃以完成或进行的方式来表达(通常是动词的“完全”和“不完全”语气或动作的形式)。这岂不像人生的状态?我们若非继续进行我们的行动(成长),即是完成使命(大功告成,或鞠躬尽瘁)。
有关敬天法祖,善恶报应,古人有诗云:“我劝世间人,切莫把心欺,欺心即欺天,莫道天不知;天只在头上,显然不可欺。”
廿三19~21
这是智言第十四则,警告酒肉过度的不良后果。
我儿 参阅十五节及本书前七章。
好饮酒的……好酒 第二个词组应指“酗酒”,两个词语彼此解释,指那些“酒不醉人人自醉”的人,也就是故意以贪杯好酒来麻醉自己的人。这节经文不是用来解释“浅斟轻酌”无伤大雅,乃是直指烂醉如泥的害处,不留余地加以谴责。
好吃肉的……贪食 这两个词组为同义,同指一种人。他们是饕餮好吃的人,在本智言里与贪杯好酒的人,平起平坐,都是代表自我耽溺,象征邪恶的人生。箴言不许可酗酒的人,以别人好吃为借口,便可放纵贪杯的情欲,反之亦然。素来酒池肉林,不足为训;酒肉朋友,都是一丘之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一并要遭天谴,酒肉和尚,更是宗教界大戒。总之,“肉食者鄙”,古已有明训。
心理学家提到有些体重过量的人,与他们的饮食习惯大有关联,他们吸取了过多的热能量;而有些人由于心中的焦虑驱使,不知所措,乃频频进食,以求排遣,结果危害健康,体重暴长,象征缺乏节制。通常“借酒浇愁”的人也出于同一心态,可惜后果不佳,酒入愁肠,使愁更愁,不知伊于胡底?
好睡觉的 指大杯豪饮和大鱼大肉之后,身体容易疲倦,产生催眠的状态。酒精可能发生短暂的刺激作用,但至终会痳痹脑神经,谓之“酒精中毒”,患者脸色苍白或赤红,筋肉松弛,呼吸有如鼾声,脉抟迟钝,甚至呕吐,严重者大小便失禁,放酒精臭气,以至奄奄一息。人在此时失去正常的自制、清醒,最后丧失意识,甚至产生幻觉。相传李白是在大醉之后投入湖中捉月而淹死的。即酒后发生幻觉,与真实世界分不开来,才发生如此悲剧下场。
必致贫穷……必穿破烂衣服 躲避现实难题的人,有一天要被他们的现实难题毁灭掉。当他们逃避的时候,难题却跟着增长,到头来使他们衣衫褴褛,一贫如洗。如果正视问题,人就仍有机会寻找解决之道,但若一味逃避忽视,就必无可挽救。酒精、贪食、吸毒或任何足以令人逃避现实责任的麻醉品,只有让问题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到头来失业、破产、妻离、子散,越发不可收拾。
本段智言重在事前的警告劝导,基本上好酒贪食可分三阶段,每下愈况:
(一)过量的豪饮和大吃,导致
(二)习惯性的饮食过量,终至
(三)物质贫乏,昏昏欲睡,后果悲惨,晚景堪怜。
以酒瘾为例,这也是逐渐加深的,基本上亦可分三期:
(一)早期:早期酗酒者无异于常人,但常爱托辞独饮,行动鬼祟,身体细胞对酒性刺激反应减低,必得饮用更强烈之酒才能过瘾。在个性上开始变得容易激动,爱发脾气,健忘,时常有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
(二)中期:上了酒瘾,已经不能自己控制酒量,喜欢晨间独饮,常把酒暗藏起来,否认自己的饮酒行为,由心理上的依赖转变为生理上的依赖。每天非喝酒不可,因为神经细胞须仰赖酒精而活,在此期,饮酒的快感已经消失,换来的是消化系统不适、血压增高、贫血、肝炎、肝扩大、过度激动、情绪不安。
(三)后期:此期酗酒者十分悲惨,可说已经完全依赖酒而生存,酒变成生活的中心。人变得孤独丧志,不相信别人,自己有罪感,因此容易猜忌别人。为满足酒欲,往往不择手段,丧失道德感,无所不用其极地使出手段以换取金钱买酒,这段时期最容易被坏人利用及控制,许多犯罪行为因酗酒引起。在健康方面,常感痛苦衰弱,运动协调机能失灵、颤抖、呼吸困难、肝硬化、营养不良、抵抗力弱,发生幻觉、脑神经失常,最后死亡。
由二十节的经文看来,对于酒肉朋友的来往选择,仍然操之在我,而一开始第一阶段,就有可能江河日下,演变为第二和三的阶段,有了开头第一杯,就有可能一杯一杯再一杯,直到醉倒为止。既然可能选择或拒绝酒肉朋友,当然也包括选择最好的道路(十九节),亦即正道,作为第一优先的抉择,而不必尝试那引人进入凄惨毁灭的结局。能够不必经过纵欲去患上心脏病、肝硬化和幻觉,而能把全备的知、情、意,毫无瑕疵,完整无缺地献给 神使用,是人生最大的福气。
廿三23
本节经文似可与廿二节对调,自成立智言第十五则。
训诲 原文作 musar,通常翻译为“训练”、“管教”,但仍具备较广的涵义,“教导,教育”。
本来真理、智慧、训诲和聪明皆属形而上的东西,不应带有巿侩的铜臭味,更不可能用买卖可以获得。在这里是借用修辞的象征法来表达。
买 指付上代价而得到,如:“买火炼的金子,叫你富足;又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买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启三18)。另参看十七16的注释。
不可卖 这是指上述的东西价值贵重无比,决不可以换取他物。像这样只买不卖的生意,货物一定堆积如山。
现代中文译本译得很通顺:“真理、智慧、学问、见识,都值得你付出代价,但千万不可卖出”。
廿三22、24~25
本段经文为智言第十六则,可能有十诫中的:“当孝敬父母”(出二十12)作为背景。本智言的主题,出现于箴言的每一部分,参阅一8,十1,十五20,廿九3等处。
儿女懂得孝顺父母,父母因此蒙福;他们感到快乐,因为儿女已经长大成人,能将他们从小所学到的立身处世的道理实践出来,其中首先受惠的,就是父母双亲。如今儿女的羽翼丰满,能够独立思考,并以智慧行事,父母的重担卸下,故此欢喜快乐。
这不是说从此作儿女的就不需要父母了,他仍然永远带着他们给他的身体形貌,灵性的敏感,他的一举一动,仍然脱不出父母影响的范围,甚至还要影响到更下的几代,所谓“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要到五代以后才断绝呢。
廿三26~28
参阅第壹部第一至第九章强调这个主题的章节及注释,此为智言第十七则,重复提醒将自己陷于妓女诱惑之可怕后果。
深坑 亚兰文为 gomsa,意指“用作陷阱的深沟”。妓女用甜言蜜语及美色当前来捕捉每一个自投罗网的猎物。
外女 指任何一个非自己结发妻子的女人。
窄阱 外女被比喻为在底部有泥泞满地的狭窄枯井。古时在这种枯井里禁闭人。人一旦陷于其中,就很难自拔或拉他上来。耶利米陷在一个淤泥井内好多日子,需要有许多强壮的人把他拉上来(耶卅八6~10)。彼后二17也有:“这些人是无水的井”的说法。又外女在其他经节多译作:“淫妇”(参五7,六24~35)。
此处智慧师的口气有点像一10拟人化的智慧一样,苦口婆心,劝人归正。主要的警告是一旦陷入“美人关”就很难从中逃脱。当然一个男人是自投罗网的,他也铁定要留在那里自食其果,与那败德的女人,一起在坏事上有分。
现代中文译本译为:“年轻人哪,要向我学习,以我的人生道路为榜样。妓女和败德的女人是致命的陷阱,她们像强盗埋伏,使许多人背信弃义”。最后一句话,思高圣经学会且译作:“使人世间,增添奸夫”,真是一针见血。
廿三29~35
这是智言第十八则,描述酗酒的严重后果。一开始就是一篇佳美的“答客问”讲章,不需要费太大的想象力就知道答案是甚么(参阅十九至廿一节的注释。唯一有效地防御酗酒的危害,就是避之惟恐不及。
眼目红赤 这是象征酗酒,同时也指物质的发达旺盛。当雅各祝福他的儿子犹大,他说:“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他们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白亮”(创四九11~12)。这种说法仍常见于一般的土话里──“他的双目赤红,他已喝醉了”。又除开肝硬化等较严重的酒病外,两种在体外而形于颜面的,就是酒糟鼻与手颤。
调和酒 可能是两种以上的酒调和在一起,来增加酒的浓度,或者可能把酒加水减低其浓度,智慧师警告两种作法都不好,他说:流连好酒,垂涎欲滴,舍不得离去,确是很危险的事。
在廿九节用六个问题形容酒的毒害,三十节则为这六个问题的答案。
(一)祸患 指各种麻烦。
(二)忧愁 指由麻烦所衍生的悲哀和眼泪。
(三)争斗 指醉酒之后,即大事咆哮而喧哗争辩。
(四)哀叹 指三杯下肚,即絮絮不休而叨叨议论。原文作“懊悔”,嘴中念念有辞,哭骂无常,连连追悔不已。
(五)无故受伤醉后失态,挥拳扬足而踢案殴人,以致身体受伤而不自知。
(六)眼目红赤 指酗酒者眼睛充血的面貌。希伯来文的原意该是:醉后的目光迟滞或蒙眬。
酗酒的害处,绝不止此,终久是如毒蛇噬臂(卅二节),咬伤人之后,还留下伤痕。
酒发红 红酒所发出的闪烁红光,在以色列尤为普遍,其他颜色的酒也同样引人垂涎,并具危险性。按在东方,红色的葡萄比较稀少,物以稀为贵,故红酒比盛产的白酒更为贵重。在婚宴或其他的大小宴会中红酒特别昂贵。此外,在圣经的土地上,红色非常流行,许多妇女穿着以红色带有条子的外衣,在宴会婚礼中,大部分的妇女穿戴红色。例如,“以色列的女子阿,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朱红色的美衣”(撒下一24)。智慧师劝人不要觊觎红酒的颜色。
在杯中闪烁 直译为:“酒的眼睛在杯中闪烁”,仿如红酒在杯中向外面挤眉弄眼诱惑人。唐诗有:“葡萄美酒夜光杯”,里外都令人垂涎欲滴。
下咽舒畅 指善饮的人,既非鲸吞,也非牛饮,而是曲水流觞,一杯轻啜,徐徐入肠,身心甚为舒畅愉快。
这些描写指出了酒精在视觉与味觉的魅力,双管齐下,饮者披靡。智慧师劝人不要为这些诱惑倾倒,不仅完全禁戒不喝,连看都不要看。人若不喝第一杯酒,就永远不会醉。但若为其颜色或滋味所迷,至终必如毒蛇噬臂,毒发攻心,将告不治。酗酒带来死亡:分辨是非善恶能力的死亡,自尊自爱的死亡,家庭关系的死亡,事业的死亡,最后是身体的死亡,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异怪的事 在古本的边注有“奇怪的女人”字样,这是酒后幻觉的象征。
酒精影响眼睛,让醉汉产生幻觉,看到不正经的女子;酒精也影响人的舌头,开始多话,语言不清而喋喋不休,借酒装疯,丑态毕露。
躺在海中 这是东方的成语,意指饮者已经迷失,或者不知自己在作甚么,此处的背景显然是指酗酒的状态。醉酒的人失去理智,仿如水手在狂风暴雨的大海中失去方向,或茫然不知所措。在古时候,船只很小,常发生沉船的事情,当时指南针尚未发明,水手们只能倚靠太阳和星星来寻找方向。
另一方面,描绘一个晕船的新水手躺在海中的光景,飘飘然,茫茫然;或像瞭望台上的水手,睡在桅杆上,正是一幅醉汉行为活生生的写照。他东倒西歪,横冲直撞,仿如小船在风雨飘摇中一样,随时有被抛到海中灭顶的危险。
酗酒的人失去敏感性,而不知周遭发生的事情。他们可能挨打而不自知,事过境迁之后,他们会说不记得事情怎样发生,或究竟如何被伤害。酒精使人不省人事,一至于此。
然而,这些酗酒的伤害、混乱和不知不觉,仍无法说服醉汉不要再喝。就是酒醒之后,他们仍然会再找酒去。事实上,他们可能需要一饮来安定他们的神经和手颤。上了酒瘾的人,就落入悲哀的循环,喝酒使得头脑混乱,神经细胞受损,但又每天非喝不可,因为神经细胞须仰赖酒精而活。如此周而复始,恶性循环,使得酗酒者越陷越深,无力自拔,他们唯一感到安全的是:“杯中酒不空”,他们其实应该不屑一顾,免得喝到滴酒不存;但事实上又办不到,怪不得会有忧愁哀叹,祸患临门,争斗受伤,眼目红赤。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有人计算过,旧约圣经提到酒的地方,共有一百五千五次之多;新约里则提到十次。在用巴比伦文字写的犹太经典里,也有许多关于葡萄酒的记载。回教是禁止教徒喝酒的,不过这一戒条,并不普遍实行。有人解释回教之所以禁酒,是因为地处砂碛地区,气候过于炎热,喝酒对身体有害之故;如果在比较寒冷的地方,并非绝对不可喝酒。
总之,许多人为了好理由禁酒,但若坚持所有人都当滴酒不沾,就是将人间遗传加在圣经的教训上,强求别人于外在方面做到与圣经未说的原则相一致,这样一来,就离开了圣经看为最重要的心态:仁爱和节制的功课。
酒似乎与我国历代诗人结下不解之缘,举凡会吟诗弄赋的文人,都多少会喝它两杯。酒若喝到微醺程度,更可使人精神上获得暂时的解脱,在意识蒙眬中,血液循环加快,神智也因酒力而飘飘然,把一切宠辱得失抛诸九霄云外,而能达到浑然忘我的境界。在这种意识形态下,更是使诗人诗兴大发,而写下千古流传的名句。因此,酒就成了常伴诗人的宠物。高兴的时候,就“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哀愁的时候,“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这种诗酒风流的生活情调,所表现的酒品与酒德,与智言第十八则所说的,相差不止以道里计,使人们对饮酒一事,也跟着有了境界较高的品味与欣赏,举例言之:
唐朝韦应物是一位酒中豪杰,他的郡斋雨中与诸文士燕集诗中:“俯饮一杯酒,仰聆金玉章。神欢体自轻,意欲凌风翔”;读来使人舒畅;好友相聚,美酒妙乐,岂能不心情愉快地“意欲凌风翔”(对照卅四节)呢?他足足活了一百多岁,对饮酒虽很有兴趣,想必还算很节制罢!此外,宋朝的柳永在他的雨霖铃词中说:“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对照卅五节的意境,高下立见。──《中文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