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平里称一称
十五章三节
耶和华的眼目无处不在;恶人善人,他都鉴察。
廿二章十二节
耶和华的眼目眷顾聪明人,却倾败奸诈人的言语。
十五章十一节
阴间和灭亡尚在耶和华眼前,何况世人的心呢?
十七章三节
鼎为炼银,炉为炼金;惟有耶和华熬炼人心。
廿一章二节
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为正;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
十六章二节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清洁;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
三十章十二节
有一宗人,自以为清洁,却没有洗去自己的污秽。
二十章九节
谁能说,我洁净了我的心,我脱净了我的罪?
二十章十一节
孩童的动作是清洁,是正直,都显明他的本性。
二十章廿七节
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腹。
廿四章十节
你在患难之日若胆怯,你的力量就微小。
廿四章十一节
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将被杀,你须拦阻。
廿四章十二节
你若说: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岂不明白吗?保守你命的岂不知道吗?他岂不按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吗?
(一)
在十五章三节和廿二章十二节,我们再次遇见(见五21) 神无所不察的眼目,观察锐利而且范围广远,探究并穿透思想领域。没有甚么能逃避 神严密的细察。没有小的善行是琐屑的,没有易犯的小罪是无足轻重的,这些都使祂注目而且获得祂的祝福或定罪(十五3)。作为时常鉴察的 神,凭祂的能力,祂是真理的监护者和卫士,而且是对付错谬的仇敌(廿二12)。新英文译本给‘知识(译按:中文译本作“聪明人”)’假定一种不同的意义,产生差不多完全一样的意义,但现在是按法庭术语的说法──‘耶和华监察法律的每一个要求,却推翻无赖的诉讼’。
神洞察的眼目,是十五章十一节的主题。阴间,正如我们已经看过的(见一12的注释──规避不良同伴;关于它的同义字‘亚巴顿’,见廿七20贪婪人的注释),按照希伯来人说,座落于地球的中心,眼目不能接近,而且在活人的视界以外;一个被黑暗和隐晦,神秘和隐蔽笼罩的地方。因此这条箴言说,如果阴间黑暗神秘的深处在 神面前是‘赤裸’(请比较伯廿六6。译按:中文本译作‘显露’)的话,人的心在祂面前岂不更加透明么。在这里,正如在这一段其他的箴言中一样,‘心’代表内在的渴望,隐藏的意愿和动机,这些是一个人行动的根源和发条。是这些东西──别人不能接近的东西,而且如其他的言论会继续指出的,部分是我们自己不能接近的──向 神的细察敞开、暴露,形成 神评估与判断的基础。
用了两种隐喻的说法,描述 神对人心的评估。第一, 神‘熬炼’人心(十七3)。极像试金者在坩埚中试验金或银的真实与纯度一样, 神‘试验’人心,以确定人的真实与纯度,把他们的假冒、外表、和伪称,都剥除净尽。第二, 神‘衡量’人心(廿一2;请比较十六2)。在这里可能间接重复埃及人宗教信仰观念,他们相信死人的心在至高神明垒(Re)之判断的天平上,对着‘真理与正确’(Maat,见三16的注释──这人便为有福的内文)加以衡量。然而在这些箴言中并无死后受审判的思想。在这里‘衡量’差不多与‘熬炼’是同样的意思,而且与 神对人在此时此地之评估与判断有关。
(二)
我们现在从 神的眼目转到人的眼目上来。其区别已佳妙地在撒母耳记上十六章七节表明出来:‘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这样,人的评估往往与 神的评估不同──遑论在对自己评估的时候了(廿一2;十六2)。这两条言论并不是那假冒为善、而又自以为义者的注释,这种人对自己的正确判断十分自豪,他的眼睛只看见别人的过错(请比较太廿三25-26;路十八10-14)。那些是三十章十二节所拟想的那种人,是从他们真正所属的那群人去看的(见三十11-14)。更正确地说,他们是对如下两点的注释:(1)人们衡量自己的可怜标准──‘那简直是不公正的!’等等。在这里饶有意味要特别提及的是:新英文译本不作‘耶和华衡量人心\灵’,反而译作‘耶和华给人的心\灵定了一个标准’,这是希伯来原文也能有的意思。无论如何,衡量的概念,包含对比一种标准加以衡量的思想。那标准必须是 神的标准,而不是我们自己的标准;(2)人类的易于自欺令人惊奇:‘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十七9)。在耶利米书中这段经文立即接着说, 神鉴察每一个人的心,试验每一个人的肺腑,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10节)。然而其他章节提醒我们, 神的熬炼工作是一种炼净的过程,不但要显示我们真正是哪一种人,也要使我们成为更好的人(见诗一三九23;赛一25;鸿三2-3;彼前一7)。这个教训已经给一篇诗篇的作者充分学会了:
神阿,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
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甚么恶行没有,
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诗一三九23-24)
在二十章廿七节的言论,与这一点配合得并不太恰当。它间接表明人的良心,鉴察并照明人心的纯度像 神的眼目一样──除非它的意义是指 神鉴察的灯(和人的愿意被鉴察)是赐生命的‘气息’(这个字字面的意义,请比较创二7)给人的。
神衡量人心这个主题,在廿四章十至十二节用一个具体的实例加以说明。在十至十一节暗指的确实情况,是怎样的情形,是完全不清楚的。也许它是论到那些对欺压穷人的事视若无睹、而且不做甚么去帮助他们的人。他们的托辞,要不是说他们对于这样的事无能为力(10节),或者就说他们并不知道正在发生的事(12节)。但是‘那衡量人心的’只察觉到那对他们苦境无情的漠不关心,而且不会接受辩解的。――《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