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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卅四篇

 

时时称颂耶和华(三十四122

  这篇诗是大卫在亚比米勒面前装疯被赶出后写的。这是一篇感恩诗、认罪诗和见证诗。大卫自认是困苦人(6)、伤心人(18)、痛悔人(18)。大卫犯罪后并没有离开神,反而三次的向主呼求,结果完全得着主的垂听,因此他能作出有力的见证。

 ·衷心称颂耶和华(18

  大卫口中赞美神的话,心里因耶和华夸耀而喜乐(12)。他称耶和华为大,高举祂的名,因祂垂听祷告,差派使者搭救人脱离恐惧和患难。

  投靠祂的人有福了(8)!

 ·宣扬耶和华(922

  大卫见证神的丰富(910)。他教训凡爱长寿、享美福的要禁止口舌不出恶言,不说诡异的话(1113)。他指出人要离恶行善,寻求和睦。因神的眼目是看顾义人的,并且听他们的祷告。他同时指出,对于行恶的人,神向他们变脸,要从世上除灭他们的名号。当祂听见义人的呼求(求救),便救他们脱离患难(1417),无论伤心痛悔的人和多有苦难的义人,神都施恩拯救(1820)。至于行恶的及恨恶义人的,就必被定罪(21);但神所救赎的人之灵魂,必不至定罪(22)。

思想 要怎样才能使人处顺境时不忘记神,处逆境时更投靠神?──《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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