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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一百卅四篇

 

第一三四篇 不止息的赞美

  上行之诗,从异邦的米设和基达(诗一二○篇)开始,而以“在祂的殿中昼夜事奉”神为结束,实在极其恰当。本篇中可能包含招呼与响应:朝圣者向祭司与利未人说话(12节),而从他们领受祝福,作为全诗的结语。

  1. 我们从历代志上九33得知,利未人诗班“昼夜供职”(他们的班次记在历代志上第二十五章)。摩西的律法总括这一族的职分为:“抬……约柜,又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祂,奉祂的名祝福”(申十8)。在约柜找到安息所后,大卫给利未人新的责任,不过仍以敬拜为主:他们要“每日早晚站立称谢赞美耶和华”(代上二十三30;参26节)。这里所称呼耶和华的仆人,是指这一群人,而非全体会众。

  2. 向圣所是一个字的翻译,即“圣”,在希伯来文中,这字可指“神圣”或“圣所”,在此处则作副词用。因此它可能指“以圣洁”来敬拜(RV 小字),成为提摩太前书二8“举起圣洁的手”之背景经文;亦或如大部分译本的偏好,意指“向(或“在”)圣所”579

  3. 字也许是本篇的钥字,每节都出现(译注:和合本12节──称颂)。在本节之前,都是归于神的;而此处则从神还赐于人。但这种交换并不平均:称颂神乃是以感恩的心承认神的所是;但要赐幅人,神却要先使他成为他原先没有的样式,并要加给他原先他没有的东西。

  最后,请注意神为“非常渺小”与“非常伟大”之人同样预备的地方(借用一首诗歌的用词)580。祂既是造天地的神,便可无限量的赐予;而祂的道路也是测不透的。然而祂的祝福是从锡安而出,这是一个可找到的特定地点,以色列能够起身前往。祂的赐福就像祂的命令一样,不是“远的”,不是“在天上”或“在海外”,而是“离你甚近”(申三十1114;参罗十6以下)。祂的真正锡安山,就如希伯来书十二2224所示:“新约的中保耶稣”在祂的子民中掌权。借用前一篇的词汇:“在那里有耶和华所命定的福,就是永远的生命。”

 

579 圣所可以代表整个殿址,包括外院;也可以是指惟独祭司才能进入的建筑。

580 Sir Ronald Ross, 'Before thy feet I fall'.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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