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五十四篇
第五十四篇 我的帮助
这首诗诞生于第五十二篇之后的考验中。被以东人多益出卖,并不出人意外(撒上二十二22),但现在大卫发现,他同族的人竟然拒绝他(撒上二十三19以下,二十六1以下),虽然他还替他们从非利士人手里夺回一个靠边界的镇(撒上二十三1以下)。在既大失所望又性命难保的情况下,他再度转向神。
我的祷告(五十四1~3)
在遭出卖的背景下,向神的名呼吁,求祂伸冤,便显得格外有力。背叛大卫的人是机会主义者,没有原则,完全看环境顺风倒。神却不然,祂已宣告祂的名,而且言出必行:参,如:二十三3,四十八9、10。大卫在此所关切的并不只是安全问题,更是公义与否。这里伸冤是审判用语,不过宣判的方式是拯救的行动,而非口头的判决。当时对大卫的污蔑为:他不过是个叛国贼罢了。他对扫罗所说的话,透露出这话如何刺伤他:“我作了什么呢?我手里有什么恶事,我主竟追赶仆人呢?”(撒上二十六18)。
3. 侮慢(和合:外人,或“狂妄”,JB)是几个希伯来抄本的读法,他尔根(Targum)(旧约亚兰文注释)亦然,这可能是正确的;马所拉本则作“陌生人”248。参,与本节几乎完全相同的八十六14。与它相称的强暴一字,可透过以赛亚书二十五3~5加以研究。本节的最后一句,是圣经一贯强调,人所没有的态度,这一点非常重要。本处它成为一切形容的最高潮;参以下诸节的最后一句:三十六1、3、4,五十三1、3、4。
我的帮助(五十四4、5)
第1~3节中,大卫将自己和仇敌带到神面前,现在则将神摆在他自己面前。古译本与多数现代译本,似乎认为第4b节的希伯来经文太令人吃惊,竟把神列作扶持我命的“之一”。可是这并非小看祂;而是在人的帮助背后看见祂的手──撒母耳记上二十三13,及撒母耳记下二十三8以下,记载“六百人”、“三十个勇士”、“三勇士”,这些人的赤胆忠诚,是大卫的支柱与喜悦。第5节报复的言论,将此事交于神手中,这与罗马书十二19相符,不过还未能走第二里路,而罗马书的下两节则以此为标竿。
我的感谢祭(五十四6、7)
甘心祭的要点,是在祷告求帮助时没有起誓;也就是说,并没有“如果祢这样做,我就献上那件东西”的问题。感恩与献祭都是自愿自发的(参五十一12);虽然第五十与五十一篇指出,献祭本身并无价值,但若献得正确,便可藉赎罪亲近神,将对祂的爱具体表达出来,并且可带一群人来共享筵席,聆听所发生的事(参但十二6、7)。于是大卫在具体而明确地说出感恩的话之前,首先重述了他开始祷告时的焦虑(1~3节),以及后来产生的信心(4、5节)。如此,借着传与我们这首诗,他让我们在有必要时能经历类似的过程,以致绝处逢生,“为我们的脚把道路修直了”。
248 在子音经文中,差别为很相像的两个字母。──《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