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卅一章
表白无辜(一)(三十一1~23)
约伯坚信自己无辜,来到本章,他作出最后的表白。从他的自白之中可以看见约伯的伦理水平多么高,而他的人格更是卓越不凡。他实在是世间少有的好人,难怪他对三友的指责不服气了。他的十大表白如下:
1. 克制欲念(1~4)──约伯自言曾“与眼睛立约”,即暗中决志,不容淫念存于心中。对他来说纵欲、好女色乃严重之事,当受神的刑罚(2~3)。
2. 远离虚谎(5~8)──约伯以发誓式的说法强调他绝对没有虚假与诡诈,若有的话,甘受天谴,不得享受所种。他自问已防止心、手、脚犯罪,并且不怕受神考验(6)。
3. 远避淫行(9~12)──约伯自言他从不曾起淫念,与有夫之妇通奸。他认为这是大罪,是毁灭之火。所以他敢发咒说:若他有做过的话,愿自己妻子也沦为女奴,被人奸污,而本人受罚。
4. 没有不义(13~15)──在当时看奴仆为对象的社会里,约伯不单当他们是人,且同是神所造的人,与他一样配受尊重,故给他们公平的待遇。
5. 没有不仁(16~23)──为富不仁是富者之通病。约伯无丝毫习染,相反地,他乐善好施、怜孤恤寡、济贫解困,对一切不幸的人,总是伸出援手。他自咒说若有妨碍司法公正(21),欺压弱小,愿变为全身残废(22)。约伯之所以如此行仁仗义,动机只有一个,就是敬畏神(23)。
祈祷 神啊,求使我生活圣洁,爱祢爱人;在这罪恶盈溢的社会中,赐我能力站立得住。
表白无辜(二)(三十一24~40)
约伯的自白铿锵有声,他不愧为完美的君子。除了前半章所述的以外,还有下列几方面:
6. 没有事奉“玛门”(21~25)──他绝不倚靠无定的钱财,也不以财多为乐。
7. 没有暗中拜偶像(26~28)──他不敬拜天上万象,(“以口亲手”可能是当时一种拜偶像的习惯,类似今日的“飞吻”),他认为这样做是背弃神,若有做则甘受重罚。
8. 没有仇恨(29~30)──他不容对仇敌的苦毒玷污自己,见敌人遭报也没有幸灾乐祸。
9. 没有自私(31~32)──他不单顾及家中所有人等的温饱,更乐意接待客旅及外人。
10. 没有伪善(33~34)──没有掩饰己罪,假冒为善。“像亚当”亦可译为“按照人类的行径”。他这样做非因惧怕舆论,或顾虑亲友对他的看法。
·向神挑战(35~40)──约伯反省自己的生活以后,激动到爆出千个万个不服罪的呼喊。他以这种呼喊向全能者挑战!他是如此自义自信,甚至愿得到敌对者之起诉状,好签上名后戴在身上,作为他被人与神诬告的最好之证明。最后他自白说若曾霸占或剥削别人的家业,他甘受可怕的咒诅──田地永无出产!
约伯终于发泄完胸中的怨忿,他的话也到此结束。约伯那天然的“完全正直、敬畏柛、远离恶事”的生命,就像洪炉中的黄金溶化了,杂质浮现,预备好了等待神去炼净。
祈祷 神啊,求祢陶我、造我、熔我、炼我,使我的生命更纯全。──《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