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记第五章
Ⅵ 以斯帖得恩宠(五1~14)
A 王后觐见(五1~8)
1. 到了禁食的第三日,以斯帖知道她的决定必须付诸行动了,于是去朝见国王。穿上朝服(希伯来文作 malkut,是“皇家成员”之意),表示她朝见王的时候,是以君王配偶的特权阶级去见王的。她虽然理当顺服国王,但她也摆明她是王的另一半(参︰创二18“一个配偶帮助他”),她尊贵的衣袍衬托她的美貌。她所穿着的,自然与国王华美的腓尼基紫袍相衬,饰满金色的刺绣,披在白色紫色的衣服外面,不过色泽方面并不太刺眼,免抢夺了“万乘之尊”的荣光;凡进来朝见王的,都要屈身俯拜139。王宫与内院的真正意义未能确定,主要是由于书珊城的废墟遗址尚未能清楚考证,哪里是波塞波利斯的王宫,也未能重新拟造出来。那里有 apadana,就是“殿柱”,是依照书珊城模造的,共有三十六枝,矗立六十五呎高,是“人手所造的柱子中,最修长优美的了”140。这就是以斯帖违反王命斗胆踏进的宝殿,在那里她朝见了王的面。
2. 殿柱不可以阻挡王坐在宝座上的视线,他一眼看见王后,尊贵华美翩然莅临,便知道她一定有重大事故,才会未经召唤便出现在他面前的。他伸出金杖接见她。国王伸杖,以斯帖就要进前去摸杖头,象征她蒙允接见141。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张力,及皇室仪节的权势,令人叹为观止。
3. 王后以斯帖啊,妳要什么?希伯来文这沉重的语句,可以使我们稍微体会耶稣对祂母亲说︰“我与妳有什么相干?”(约二4),这句令人费解的话。解经家常会惊叹国王对以斯帖那阔绰的诺言,就是国的一半也可以给她。第6节再重复这句话,表示这是一句约定俗成的惯用语(参︰可六23,是相当不同的场合)。正如婚约中的宣告,说︰“我在世一切所有的,都授与妳。”或较现代化的说法︰“我与妳分享一切所有。”实在是比国王的允诺更慷慨铺张呢!
4. 以斯帖的请求,是个反高潮。不过,这也合朝廷的礼仪,因为在宫廷正规的场合,并不适合王后抒发心事。这里虽然没有记载,但侍从一定在场,卫兵及其他满朝文武官员更不在话下142。筵席中,当然也有侍从,但没有朝廷那样公开正规。到时国王理当再询问王后所求为何。此外,她把哈曼也一并邀请去,成为王室夫妇惟一的宾客,似乎是太大胆的举动了;不过,国王刚提升这人的职位(三1),成为可以与王平起平坐的心腹(三10、15),因此这时邀请他也很合情合理,不会引起疑询。由于集体禁食祷告的力量,使以斯帖得着从上而来的智慧,和一份非出自本能的自信心。她甚至已预备好了筵席,深信她大胆的举动必然顺利。
5. 国王早朝听政完毕,饥肠辘辘,早已忘却了身赋神圣天子之尊,急忙照以斯帖的话去行。这里没有用以斯帖王后的头衔,与第3节对比,增添了亲切的笔触。他们是否放松到随便把王冠也脱下?似乎国王在这些场合仍手持王杖的(八 4)。
6. 东方色彩的筵席舒舒服服地吃过了,三人斜倚在榻上(参一6),喝着酒。作者很着意地每次都描述这一点。“你要什么……你求什么”,这传统句法的韵律,反映出东方社会悠闲缓慢的旋律。
7~8. 以斯帖的回答也用了同样隆重体面的陈词(参八5)。她所要的、所求的,并不草率急忙,再来一次欢宴,然后她才会说出她的请求143。
139 HPE, pp. 282f. Olmstead 解释说,“古代东方的风俗里,国王是真正神圣的天子”。
140 HPE, p. 281. 附带一提︰皇室女院的住屋,刚好与此相反。“每所房舍只有一个狭小的廊子,房顶只用四枝柱子支撑,至于睡房,则极之窄小,甚至一个人住也会感到窒闷。”(同上,p. 285)
141 见 IBD Ⅰ , p. 363,有波塞波利斯浮雕的一幅照片,是波斯王大利乌一世右手持着王杖,左手拿着一枝白睡莲(传为忘忧极乐枣)。参 Peter Calmeyer 在 Archa/ologische Mitteilungen aus Iran 13 (Berlin, 1980), pp. 59 ~ 61,对这一节的注释。
142 国王有两个侍从。Olmstead 对这俩人的描述如下︰“其中一人撑王伞于国王头上……这人必须时常在王身边,甚至征伐中也是如此。另一个是侍女,拿着手巾及苍蝇拍。”(HPE, p. 283)参 M. Roaf, "Sculptures and Scueptors at Persepolis" 见 Iran 21,及 E. F. Schmidt, Persepolis Ⅲ .
143 一般而言,国王独自吃早餐,独自进膳,但有时也会与王后及儿子们同吃(HPE, p. 183)。
B 哈曼受挫(五9~14)
作为女主人的以斯帖,一直操纵着这次筵席的发展。这时,叙述者披露各个赴宴者在宴会后发生的事。
9. 哈曼晋升高位,本就心花怒放,从宴会出来时更是乐不可支。可是,到了朝门口,便遭冷水浇头。末底改已禁食完毕,脱下麻衣,照常坐在他的岗位上,对趾高气昂的哈曼依然不理不睬。哈曼一向深谋远虑,并没有立即暴跳如雷,只暗地里等候时机。
10. 回到家中,人人都要洗耳恭听他在宴会的情景。他的朋友是他的谋士(六13),是朝廷事务的专家。不但如此,他的妻子也是他的参谋。细利斯(Zeresh)这名字,正如书中其他名字一样,拼法与字义都不大确定144。
11. “愚昧人的心彰显愚昧”(箴十二23),哈曼正是这样,无法掩藏他大享富贵的光彩。他把财富放在首位,先于他的儿子〔从后面经文可知他有十个儿子(九7~10)〕。他心中充满的,是他新近获取的尊位,使他凌驾于全国人之上。
12. 哈曼对自己的晋升,十分自信,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他并没有怀疑以斯帖第二次邀请国王和他赴宴,会有什么其他用心。
13. 这一切荣耀也与我无益(希伯来文作 soweh),这字的译法相当多变化。三章8节指“不适合”(国王),七章4节按标准修订版作“不能补足”(和合本同);这里则解作“所有的收获”,都不能和这个眼中钉末底改相比较。虽然他早已有计划除灭这人,但这一刻的怒气却忍无可忍。
14. 他的谋士及妻子替他设下采取行动的步骤。木架(希伯来文作 ~es)字面上是“树”的意思,也可以是一枝柱子,或任何木造的东西。这个字在全书中十分怵目(参二23,六4,七9~10,八7,九13、25)。这木架高七十五呎,西方解经家认为太过夸张了。当然,它实在高得太没必要了,但波斯君王所建造的东西,都相当雄伟壮丽,就如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像(但三1),比这架高出十五呎之多。然后你可以欢欢喜喜的随王赴席。哈曼的痛快与谋杀、欢宴连在一起,比他所做的木架更加可怖。
144 C. A. Moore(AB, p. xlii)对这经文有六种版本,其中这字的拼法有五种,从 zosaran(七十士译本)到 zares(武加大译本),各有不同。英文版本则依 MT.。Paton(ICC, p. 89)详细说明 Jensen 怎样试图把这名字与 Girisha 或 Kirisha 拉上关系,因为那是以拦人的女神,是 Humman 的后妃,这样就使这故事加上了神秘的根据。后来 Jensen 自己放弃这个推论,另接纳 Siris 是巴比伦的女酒神。不过,两者都未能确立。H. S. Gehman〔JBL 43 (1934), p. 327〕,认为这名字的意思是“蓬头散发的人”。幸而这名字的意思对整个故事的理解,并不重要。──《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