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记第十二至十三章
奉献礼(十二1-十三3)
(一)
首廿六节包括两张祭司和利未人的名单,一张由所罗巴伯时开始(1-11节),另一张(12-26节)由一代以后开始(因为十二节的约雅金,被认为是如十节所云,是耶书亚之子,而耶书亚为所罗巴伯同时代的人)。整章似乎叙述供应圣殿所需,自所罗巴伯时期至以斯拉、尼希米时期(26,47节),都无匮乏。其联系直追溯至大卫(24,45-46节),他派利未人担任各种角色,如守门的,歌唱的,一般责任为主领赞美和感谢(24节,参照代上廿三30)。
(二)
利未人担任感恩的责任,巧妙地导入廿七至四十三节描述的告成礼,礼中感恩为主要的重点(31节)。住在村落里的利未人前来,有各种赞美的乐器,为此重大的节日,准备他们自己和百姓(30节)。他们的‘洁净’包括特别的礼仪,如禁食、不亲近女人、洗衣服等;参照出埃及记十九章十节、十四至十五节。城门和城墙也要用合宜的礼仪加以洁净,在这里没有特别说明。
在礼仪中,分为两队,在城墙顶上行走,或许一起在谷门(西南方)开始,在近圣殿的东北方相遇,于是一起进城。(参阅下图──尼希米时代的耶路撒冷)在右面行的一队,即逆时钟方向行的(31-37节)由以斯拉率领(36节),尼希米率领的是左边的那队(38节)。与他们同行的,有‘犹大的首领’(31节)。这里,正如在忏悔和更新的伟大的仪节一样,整个社体(至少有的是代表),自上至下,都有出席。每一种人──感恩的人、小区的领袖、祭司、乐师──都有人在那里。
这落成礼到底含有多少感恩的成分,可以从两大队的人,名为‘称谢的人’可以知道。这行列令人追忆有些诗篇里的话(例如诗六八24现代中文译本──‘你凯旋的行列’,也留意上下文中‘犹大的首领’,27节),发出赞美的声音。(这并不是说,所有这样的行列和尼希米的一样,尼希米的是特别有关城墙的重建。还有这里的事件,使人对于许多诗篇所唱的这种背景,有些理解。事件虽不一样,精神却一样。)
尼希米时代的耶路撒冷
耶路撒冷的欢愉(十二1-十三3)(续)
(三)
当两队在圣殿里相会,在以斯拉记及尼希米记里,特别注意的主题──圣殿和城墙──结合在一起。许多解经家觉得希奇,城墙的告成礼,距离城墙的完成(六15),要经过这么长的一段时间,因此怀疑此告成礼,原本并非连在一起。但是从经文的数据,显然两件事的告成礼,摆在一起,是十分合逻辑的。在以斯拉记及尼希米记里,很清楚城墙本身,并非最终目的。如果在城墙造成后,即举行告成礼,就会引起这样的误会。
七月近在眉睫,以其节日的要求,提示了解决的方法。这一个黄金机会,把城墙放在正确的观点上。开始初步阶段的喜乐──在百姓的家里,不在圣殿里(八12)──足为导入高潮告成礼之前的忏悔、献身之伟大行动(九、十章)的步骤。当百姓把圣殿放在他们思想中心之后(十32-39),他们朝向圣殿,在城墙上迈步行进。他们所见的城墙:并非犹大力量的纪念碑──决非如此!──而是 神在这世界中保护及传扬祂圣名的恩赐。随城墙完成后的团体行动,估计是为了提防把 神所赐一般美善的恩赐、其成圣之路(参照弗四11-14),和个人成就混淆在一起,那是长期以来威胁着 神子民的灵性的。
(四)
百姓在圣殿聚集,都抱着喜乐的心态。尼希米在四十三节,多次用‘欢乐’或‘欢声’。他指出旧约宗教的主要特质。欢乐是对 神的良善恩慈唯一正确的反应。在崇拜的行动中,耶路撒冷充满了欢乐的气氛,并非偶然的事。回归的以色列民觉得属于一体,完全认识他们的生命存在,都是从 神而来。在第八章也是这样,在宣读 神的话以后,即有欢乐。相同的,使徒保罗会说:‘你们要靠主常常喜乐;我再说你们要喜乐。’(腓四4):而且这是由于监禁和处于宗教迫害的处境中!如果有人对尼希米的耶路撒冷的欢乐感到有些疏隔、或是认为保罗的话不自然,那是由于在敬虔生活里找幸福这种层次,简直是西方富裕的社会难以体验到的。尼希米和保罗所知道的喜乐,和现代以获得愈多、成就愈高为无上快乐,大相径庭。他们的是属灵的──如仁爱、和平、节制等(参照加五22)。百姓欢乐,‘因为 神使他们大大欢乐’(43节)。
(五)
十二章四十四节至十三章三节所写的是与十章三十至卅九节相同的任务,保持宗教的纯洁。在四十四节所说的奉献,首先在那里列举(十37)。我们现在知道事实上他们所奉献的,在以色列民历史上许多时期,不认为理所当然。(玛一章所描述的,却是另一幅图画。)对于祭司有正当的供应,依赖大家乐意奉献。这种良好的供应,正是犹大在宗教上认真的表记(44节)。
圣职人员的忠心(45节)也应当留意。也许难以阻遏的是,有人疏忽自己同胞的意愿,把私人的利益置于首位,使圣工的素质下降。(玛拉基的不满,主要针对他们这一类人说的。)不过在这里,他们足可和大卫、所罗门所憧憬的相比美(包括在代上廿三至廿六章;至于亚萨,46节,见代上廿五章及诗五十,七三至八三篇),并合律法的要求(47节下,参照民十八21-26)。
第十三章的前面几节,应当属于十二章。它们有相同的语气,回忆十章三十节所作的应许,紧随申命记廿三章三至五节之意。在这里亚扪人和摩押人混在一起;严格地说,摩押人只是雇用巴兰(民廿二至廿四章)。古代的律法,在这里和其他的地方一样,应用于一切非以色列民后裔的身上。在这里所念的申命记律法的措辞所提示,建议他们不可参加崇拜聚会。这与十三年以前以斯拉所组织的大量离婚的措施不同。这问题仍然存在,表明以斯拉的计划遭遇到困难,因为杂婚的这一代又再兴起。或许这只是一种折衷处理,但出于同样的关怀,为避免社会产生巨大的分裂,严格的排拒是必要的。
最后,更有一点,必须说明,以斯拉或尼希米所实施的,都无意阻止他们归信 神而成为‘以色列民’的可能性,再参照以斯拉记六章廿一节,并摩押人路得的皈依及被接受(得一16-17)。
在十二章四十四节至十三章三节所描绘的,是虔敬的礼拜,达至以斯拉记及尼希米记中其中一个高潮。圣殿告成了,周围的城墙造好了。敌人不敢接近。这社体表明自我的奉献,和满心欢喜之间的关系。这是 神的子民经常发生的事。
跋(Ⅰ)(十三4-31)
(一)
我们已经在尼希米记中,有了第一个高潮,在圣殿里为城墙告成,举行盛大的告成礼(十二章)。我们现在又有一个高潮,不过是暗淡的,并不是灿烂辉煌的,也是带有以斯拉记结束时(九、十章)的低调色彩。这是警告堕落──这是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两书重要主调之一!
在城墙告成礼之前,尼希米的行踪不大清楚。可能依照六节的解释,他继续留在耶路撒冷十二年,只有现在才第一次回到国王那里。有人以为五章十四节也有此意。不过一离开国王(二6)隔这么久才回去,似乎有问题,并且以前也曾提过,他派哈拿尼雅代管耶路撒冷,在其作省长的第一年似乎曾返回一次。最可能的概况为尼希米有好几次,往来于耶路撒冷和帝国首都之间,在其中的一次──始自主前四三三年(即亚达薛西三十二年,6节)──在十三章里各种凌辱的事源源而来。
(二)
尼希米在他回来的时候,看到他们所犯的,也就是以前这社体所犯的,令他十分震惊。(用现代办案用语,这些回归的人称为累犯。)他们陷入三类罪:(甲)未能保持宗教的纯洁及圣殿的神圣(4-14节);(乙)犯安息日(15-22节);(丙)与外邦妇女结婚(23节以下)。这些都是互相关连的,因为每一种都受到外邦的影响。
第一且最严重的罪,随着当时情况,引起尼希米注意的是旧敌人多比雅,受到一位祭司名以利亚实的默许(4-5节──或许与28节里的大祭司,是两个不同的人),占据了圣殿。在第六章末尾几节,使读者预测这样的事会发生。在企图直接干预以色列民重建,包括军事行动的威胁失败以后(四、六章),他们阴险的渗透,获得重要的胜利。事实上多比雅接收了‘一间大屋子’(5节),主要是用来储藏圣殿供应品的地方。意即维持圣殿崇拜的正常活动、配备和供应不足,包括利未人每天的供给(10节)。多比雅在住宿上冒犯雅巍的宗教到甚么程度,可以从牵连搬掉‘ 神的器皿’(5,9节)这事实得知。这些器皿很多是古列王所归还的(拉一7),与其他重建圣殿的设备,都是重建雅巍崇拜,及为其子民辩护的。多比雅在圣殿里,使这一切都成为虚有其表,而且前功尽废。这种卖人情的姿态,事实上为敬拜 神敲响丧钟。
第二个罪是有关安息日的(15-22节)。安息日不只是为着休息。其他的功能,如(甲)在繁忙生活中,有足够时间,思想 神在过去对以色列民的恩慈良善(出二十10-11;申五15);(乙)尽管她暂时息工,表明 神仍继续供给所需(参照出十六4-5);及(丙)与列国分别出来(因信心放弃为生活劳力)。最后一点或许特别重要,因为在巴比伦,没有一点别的,可以把犹太人和他们的邻居,加以区别。归回的以色列民在这方面的失败──直接放弃十章三十、卅一节作出的应许──非犹太人(推罗人,16节)几乎无可避免的牵涉其中。再一次,以色列人所犯的罪并不只在信仰生活边缘,而是在其核心。这是否认对 神的信仰,决心与列国相似。
对宗教怠慢,无疑在首两种罪里,无可避免的,令与外邦通婚的旧罪再犯(23-29节):它比其他任何罪更明显,渐渐使犹太人解体,至终不再成为一个民族。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孙子牵涉与参巴拉家族结成姻亲关系(28节),这成为可憎的罪证,事实上这里展示的触犯律法的行为,完全是一回事。与异族通婚打击了以色列民宗教的核心(以大祭司家族为其象征),并中了敌人(参巴拉)的计谋。
跋(Ⅱ)(十三4-31)(续)
(三)
尼希米,对这罪,极力谴责、奋力与之断绝关系,是毫不令人意外的。每一阶段,他都采取行动清除病根。多比雅的一切家具,在尼希米的恼怒中,都从屋里抛出去(8节),(预示以后耶稣洁净圣殿的姿态,约二13以下)。这圣殿里一切的污秽都洁净了(9节)。利未人,逃往自己‘村庄’(指那些城邑周围的小片土地,他们可以饲养家畜,民卅五2)里的,恢复了他们的职位,也安排了他们因主持崇拜工作获得当得的分(11-13节)。又有守卫城门的人,免得有人在安息日搬运货物,破坏了安息日(19,22节),并且发出警告,犯安息日的后果(21节),对这些人说些威吓的话。其中最生动的,莫过于尼希米对待那些娶外邦女子者的画面了(25节)!最后将极恶的以利亚实的孙子赶出去(28节)。
他所用的语言,也是很强烈的。百姓离弃 神的殿(11节);他们触发 神向以色列民的忿怒(18节);他们干犯 神(27节──这字是‘马奥’ma'al,其意义为放弃一切 神的法则,当直接受罚;参阅代上十13-14,‘不忠’即‘马奥’ma'al)。这样强烈的话,清楚显示,这立约的社体,虽然早在百年以前,发生几乎很难置信的转机,使他们重归故土,距今大约十年多以前,重新献身于主,不能就以为 神的恩慈滚滚而来。这令人回想起先知所说的,正是相同的信息。主实在是怜悯的;但是以色列民的救恩,是引入事奉和顺服里的救恩。 神和百姓立的约,如果没有 神在当中,是毫无意义、没有将来的。为着这些理由,尼希米尝试重建十章及十二章的情况。他要百姓再行起誓(25节;参照十29),并且供应圣殿正常崇拜所需(30-31节;参照十32以下,十二44以下)。
(四)
以斯拉记,尼希米记,最后的话,不十分清楚。我们或会觉得奇怪,百姓这样充满生气地庆祝防卫敌人的城墙完工,很快就接受敌人渗入圣殿和大祭司的家庭。那些人严肃地许愿要保持宗教的纯洁(十章),怎么会这样快做违反宗教的事?如果我们感受到尼希米要把以色列民纳入正轨,最后已至背城一战的地步,要把迷途的羊引入正路,已筋疲力尽,设想革新会带来更多成功感是没道理的,一方面对他说来,毕竟已尽了最大的努力(14节,22节下,31节下)。我们便可明白这里所讲的意思。
如果我们的作者希望提出目前犹大形势大好,他可以在十三章十三节收尾,但是他选择以暗淡的调子结束。事实上,在以斯拉记一章已有这样的示意,因为我们看见,自巴比伦返国,很小心没有处理为最后光荣完成了先知的希望。在本书中,的确在每次胜利的时刻,都有语气的转变,‘但是’。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六章结尾的凶兆,可耻的多比雅是失败了,但是很清楚,恶根尚未除尽。本章显示他站起来,继续争战。虽然他的家具被抛在街上,耶路撒冷仍有他的朋友。自尼希米至基督的一段犹大历史──到目前为止,据我们所知──长久以来,犹太教内部总不能免除来自敌人的威胁。(耶稣时代的撒都该人大抵是有影响力的祭司,为着他们时代统治者的威信,任意吸收源于希腊罗马的宗教风俗。)
(五)
这使我们对于以斯拉记、尼希米记的信息,提出最后的两点。
(甲)不可自满
我们不能以为这两本书是悲观的。从巴比伦获得释放,是 神拯救以色列民为目的之记号,也至少是完成先知预言的开始。圣殿建造、城墙修筑,是进一步的胜利。还有许多可以学习的地方,不只是以斯拉和尼希米的灵性教训,也自整个社体在其虔敬时刻敬拜及事奉生活中学习。不过这社体持守顺服的程度很清楚是肤浅的。当时在主里的喜乐的确显而易见。但是其消失亦往往势如破竹。如果尼希米记十二章代表在 神子民中常有的现象,十三章也是如此。教会不能以为一切理所当然。改革决非一次,以后就可以没有了;而是──如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家所熟知的──semper reformanda(‘时常需要改革’),因为人内心的堕落无常。
(乙)新约的指针
第二点与第一点有关。由于人的善变,我们知道只是耶路撒冷恢复旧观,不可能就是旧约预言的最后完成。某些事物必需全新才行。新事物,就是耶稣基督降生,祂的生、死、与复活:一个人,至终能站在以色列全民的地位上,而且由于他是 神,能表达完全的顺服。以斯拉记及尼希米记未能宣称为完成的先知预言(赛六十1-3;六十一1-4),都在他身上有了意义。旧约的选民不能确实地履行约的条件,两书已经清楚说明,使我们睁目看新约的话,我们需要一种新的救法,不倚靠律法,依照保罗的话,‘律法是我们蒙训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三23-26;参照罗三21)。那个时候,在 神的眼中,‘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加三28);由于得救不再受以色列民律法束缚, 神的‘新以色列民’不再是一个政治组织的国家,不再需要被圣殿所限,或给城墙围住。
但是在古列的日子,至亚达薛西的日子,其中一段犹太人所发生的事,对于救恩的历史,并非风马牛不相干的。犹太人若不住在自己的土地上,至少为犹太教提供一个中心所在地,他们的弥赛亚如何能够以可辨识的途径首先来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十6)?在以斯拉记及尼希米记两本书里,有欢喜快乐的一面,它把我们带近 神的心,并指示我们,真实的敬虔有可能实现。也有悲伤的一面──这悲伤的事却是指引我们归向基督。──《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