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十九章
红母牛(十九1-22)
(一)
拉比们看这一章为旧约中最难解的礼仪,有些人甚至到了一个程度说智慧的所罗门放弃尝试去正确理解这些内容。他们的问题是在‘它使污秽的得清洁,却使清洁的污秽。’把死的尸体视为污秽之源的思想是古老的,并且流传广远,而且定下了礼仪以除掉这种污秽,但这一种是颇独特的。大多数犹太人和基督徒解经家以讽喻来处理这一段。例如拉比的传统是大祭司带着红母牛到橄榄山去献祭,也就是到圣殿的东边;因为这个缘故,城的东墙被建造得较低矮,这样他通过尼迦挪门(Gate of Nicanor)时正好可以看到圣所,从那个地方洒下红母牛的血。
‘红母牛’这个希伯来字是表示一至五岁之间的母牛(比较撒上六7)。也许这个礼仪被建立是为了对照出埃及记卅二章,该段叙述百姓制造的‘金牛犊’被焚烧,它的灰与水混合,叫以色列人喝。在那里百姓亵渎了耶和华,本段说祂定规了一个洁净百姓的方法。那么这头牛必须形态完美和只有耶和华是牠的唯一主人。牠是‘红’色的,也许象征着牠的血的重要,并且把它用火烧,这火进一步用作象征纯净的工具(比较民卅一23)。文中不寻常的短句‘命定律法中的一条律例’是一项标志了它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它是从 神而来的刻意晓谕和特定教义。
当然要杀了这头牛,但是因为大祭司不能与任何不洁净的东西接触,第二阶层的当权者,即以利亚撒便受差派去组织办理这件事。但是更重要的是,必须注意这是唯一的一次,要在‘营外’进行宰杀。因此它不可以看作是一种献祭,而是一项神圣的行动。肉有时要拿到营外去焚烧,但是只有在为罪献祭之后才可如此(利四11-12,21,八17,九11,十六27,来十三11),并且也为了某些这里没有提出的理由。所以,为甚么这样做呢?我们不知道。但是要进一步证明这行动的神圣特质,是以向耶和华弹血七次表示出来(字面意思是‘向会幕前面弹七次’)。这项礼仪另一个不明所以的行动是‘血’后来被‘焚烧’。为甚么呢?这个举动只在此处记载。甚至‘牛的皮’也首次例外地被烧(利四11,20),血则要保留倒向祭坛,或者洒在适当的地方。
(二)
当整只的红母牛被燃烧时,祭司要加上其他的三样物品:(甲)香柏木(cedarwood),可能象征至高无上和永恒不朽,因为这种木头是那样的坚硬和耐用(见诗廿九5,赛二13);也可能表示璀灿(见歌一17,耶廿二14);(乙)牛膝草(hyssop),这是一种清洁和纯净的用品(见出十二22,利十四4,6,诗五十一7);和(丙)朱红色线(scarlet stuff),这是从某种昆虫蒸馏提炼的色料染成的布匹。这颜色表示血和火,两者都是洁净剂。会幕的外罩(出廿六1以下)和祭司的衣服(出廿八5以下)都是紫红色(即紫色朱红──译者注)。在库穆兰(Qumran)战士的牧师穿着紫红色布的衣服,当然,耶稣也有身披含意深远的紫红外袍(太廿七28以下)的形像。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记载‘牛膝草’也被送到在十字架上的耶稣面前(约十九29),令人想起它们救赎的形像,约翰很可能心中记得出埃及记十二章。其他唯一把这三种东西共享的是利未记十四章,然而该章描写它们束在一起作洒器用。这里它们仅被焚烧。那么,这显然是一种极端强有力的仪节,其中蕴涵着无限的属灵力量。
这就是祭司所‘禁忌’的潜藏力量,并且在当日其余的时间成为不洁。神圣和不洁的都同样被视为会传染的(参见结四十四19令人惊讶的说明),因此祭司必须经过彻底洗净。这个描写洗他的衣服的词,也用来形容一个人洗净自己的罪(诗五十一2,耶二22)。在耶稣的时代,这个普通的短语表示与圣洁的接触‘弄污了手’,不论是否有意的或者道德方面如何。甚至读了圣经的卷轴,也使那个人不洁净,那个读者要彻底洗净。耶稣也针对这种思想说了些强硬的话:‘惟独出口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这才污秽人’(太十五10-20),而不是由于吃饭不洗手或者任何外在的行动;但是以色列在当时还未准备好接受这种深奥的见解。
(三)
从这种祭牲仪节收集的‘灰’,正如所豫期的,要保存在‘清洁的地方’。但是另外需符合一项规定,也就是要把它放在‘营外’。为甚么呢?灰容易被风吹散,所以也许这样做对整个营来说,是格外安全的,保证营内不致蒙灰。它们与‘除污秽的水’混合,用来除去不洁。甚至这句短语都是罕有的,只另在民数记卅一章廿三节中见到。这些灰是全部用作除掉因与尸体接触而沾染的可怕不洁。任何拒绝如此被洁净的人,要从以色列的整个团契中被除掉。‘从会众中’这个短语在二十节中也是独一无二的,并且强调了这个重点。
文中列出导致不洁的一组情况,并且形容了如何作出补救。这是为了避免出现十六节的情况,就是定立把所有坟墓刷成白色的传统,使它们引人注目,并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耶稣提及这种习俗时,指出某些法利赛人刻意的纯洁表现,只令人注意到他们里面充斥着各种不洁(见太廿三27,并比较保罗在徒廿三3所说的话)。
(四)
所以把这一章重新总结,这些象征显然标志着与死亡的对抗。母牛和用品的红色代表血,而生命是在血中(创九4,利十七11);香柏树以长寿著名;‘流动的水’(17节)字面上照希伯来文被称为‘活水’。耶稣以祂的宝血使我们得着这完全而奇妙的释放,致能脱离死亡(约六52-59),并且赐给我们美好的‘生命之水’(启廿一6)。祂是毫无暇疵的,并且是唯一不曾负过罪轭的。祂是那位在 神的城外献上自己为祭的,祂并非在被迫的情况下,而是完全信托和自愿顺服,这个事实使整个救赎更加完美。──《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