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十一章
饮食洁净的条例(十一1~47)
利未记十一章开始一个新的主题──洁净条例。研读这些经文,通常发觉几个困难:
这些旧约条例乃在旷野颁布,必有其特别的地理和卫生等背景;
利未记具预表性,很难从洁净教训直接获得对现今新约时代的指示;
许多事例意义含糊,不易确定如何应用。纵然如此,本章论食物的洁净条例,对信徒一般性教训也不难辨认。
·饮食洁净之目的──43~47节清楚说出饮食洁净条例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将选民“分别出来”。分别的原因乃“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而分别为圣的一个表现就是饮食保持洁净。“不洁净”的食物,经常交替称为“可憎”(这是宗教礼仪不合神的标准),成为不可吃(即不可沾染)的。申命记十四3更干净利落地用“可憎的物”来总括不洁净之物。食物洁净条例的重点,并非食物本质含量,而是要藉饮食习惯见证神圣洁的性情。
·饮食洁净之解释──圣经学者的意见纷纭,莫衷一是。按本章的资料,大概有下列几个因素:
卫生情况。例如接触死尸,甚至今日都视为不洁,何况在旷野飘流;
道德象征。例如鹰类飞鸟嗜吃尸肉动物,性凶暴残酷,必要避免与其类同;
异教信仰。例如蛇在古代近东视为神,猪是异教拜偶像之祭物等或因此而列为不洁净;
标奇立异。近代社会学家 Mary Douglas 提议,与同类动物有显著差异的就是不洁净,例如牲畜一般分两蹄和倒嚼,昆虫应蹦跳,凡反常规的都不合神的标准。
·饮食洁净之教训──虽然信徒感谢领受,一切食物都成为圣洁(提前四4),但明白真道的人,就应思想怎样见证神,切勿让不信的人有机会在饮食习惯上论断你们(西二16)。
思想 “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这句话给我们甚么教训呢?──《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