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十九章
陆 立约(十九1-廿四18)
到达西乃山(十九1-2)
奇怪的是我们对于西乃──即何烈山的位置没有正确的知识。以利亚还知道它(王上十九8),除非我们假定他在那里是由神性所引导的,但是没有任何传统或证据证明西乃山在被掳往巴比伦之后仍然存在。拉比们过去和现在对它全不在乎。对于大卫营协议归还西乃半岛给埃及的抗议也绝未以那山的神圣为根据。
最早为人所知西乃山的确认位置,是在主后第四世纪的基督教修士,但是他们选上了约博塞博(Jebel Serbal)。到了犹斯提念皇帝(Emperor Justinian译者注:483-565东罗马帝国皇帝,要求皇帝在教会教义及其组织事项上的最高权威)时代,位置移到约博摩沙(Jebel Musa),就是今天传说的位置。然而圣经中却暗示它不像是在西乃半岛的南部某个地方──这名字只依山名而用于半岛。另外的建议是半岛北部的约博赫拉耳(Jebel Helal),就是亚喀巴湾(Gulf of Akaba译者注:或作Agabah; Akabah,是红海的一湾,沿西乃半岛东岸)东部的一个山峰。幸而本注释无须表示个人的意见。至于进一步的细节,请参看德来维(译者注:S. R. Driver 1846-1914,英国希伯来文学家,牛津基督堂法政牧师,一八九七年曾出版旧约文字导论)与海耶特Hayatt的注释及各种圣经辞典。(编者按:‘约博’即山的意思;约博摩沙又译作牧撒山,参见本社出版吕荣辉译圣经地理)。
所有这些不确定的情形强调 神并不愿意西乃成为朝圣的圣地。众拉比指明了其中的属灵的意义是,当律法在旷野赐予时,西乃山之没有明确位置便表示律法并不只属于一个民族。
圣约的提出(十九3-9)
(一)
除了在一些神学研究和金钱交易之外,在现代人的思想中,大多数失去了‘约’的概念。但是旧约社会,特别是古代的近东,却广泛为它所支配。即使未必使用约(berit)这一名词,它却包含在家庭、支派与国家,民族与它的众神之间,和民族或集团之间,凡彼此相互承担一定义务的关系之中。这些义务都以chesed一字撮述,这字基本上是忠诚之意,但是在以色列的宗教里却带上了丰富得多的意义;请参看卅四章六节的注释。
当 神与亚伯拉罕,后来与以撒及雅各确定立约的时候,在当时和很久以后,祂都是用通行的仪式;请参看创世记十五章九至十七节;耶利米书卅四章十八至十九节。同样,祂选用割礼作为立约的记号(创十七9-10),这是一个几乎普遍通行的习俗,不过在西闪族世界兼有其他意义,而在埃及则是到处采用的。于是祂现在使用类似当时征服者与其新臣民间建立关系的宗主权条约,来确定与祂的百姓的关系。
许多人颇以 神这样的行动为奇。虽然‘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五十五9)是真的,圣经是 神亲自启示的纪录,其中显示祂常常使用人类的语言和习俗。但是祂在使用习俗的事物当中,充入人类末料想及的意义。
(二)
于是我们知道,大约在着火的荆棘给予‘记号’(三12)之后,‘摩西到 神那里’,去宣告祂为胜利者,不是战胜他们的,而是帮助他们去战胜的,并且承认这证据的实现。其后 神便像宗主权条约的习俗一样,要求百姓接受祂所提出的任何条件,甚至在其未成形之先,基于他的胜利而要求的。在此之外,祂还加上,如果他们接受这约,祂应许将履行的事。
神待人之法常是如此。我们因 神的慈悲,受劝告将自己的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绝不知道这祭将如何使用,只知道我们将有一个变化(罗十二2)。 神在舍弃祂的儿子所显示的慈爱足以给我们信心,相信所托付给祂的,必蒙最深厚的慈爱处理。许多基督徒生活中的失望,大都来自其不愿无条件地信赖祂的慈爱。
祂所应许我们的,乃是我们要作‘祂自己的产业’(申七6;彼前二9)。这概念来自一国的财宝全属于其统治者,但其中只有一部分归他支配的旧观念。不过在这里加上一条附款,‘全地都是我的’。当我们将抉择时,必然含有拒绝其他一些东西之意。对 神却不然,祂选上以色列却加上对其他人的价值的欣赏,‘全地都是我的’。这意味着 神的抉择是为其他的人。使加尔文的预定论教义的苛刻成份为今日许多人所诟病,便是由于人们对于神的抉择与人的抉择之间的区别,未能予以恰当的评价所致。
(三)
还有,以色列将是‘祭司的国度’。在新旧两约里,译作‘国度’一词,与通常英语以为是一个君王治理的区域的涵义有所不同。在希伯来文与希腊文中,所强调的乃是统治权的事实;那就是说,‘祭司的国度’一语,意思是给 神有绝对权力的祭司。
值得注意的是,希伯来语‘祭司’(kohen)一语并非通行的闪语chomer一语,这字在圣经中只用于在‘高位’的祭司(王下廿三5;番一4)。虽然马丁布伯(Martin Buber)建议过希伯来字柯恩(kohen祭司)的意思是有权晋见君王或 神的人,对此却并没有使人信服的解释。如果这话正确的,便很可以解释撒下八章十八节;二十章廿六节中这字的意外用法,以及新约中以 神子民为一整体的用法。
‘为圣洁的国民’(goi)。我们应以此为应许的最高峰,而它确实如此。希伯来语的民族或国民'am有两个字,希腊语的laos和goi希腊语的ethnos其意义上没大分别,只是前者一律用于以色列及新约中的教会,而后者则用于其他民族‘外邦人’和异教徒。在这里有人以为是采这用法,就是goi用于以色列人,ethnos用于彼前二章九节所指的教会。以色列人和教会的蒙拣选,并非由于他们与未蒙拣选者有不同。他们是因成为‘圣洁’,那就区别为 神所用而与人不同。
甚么时候以色列人或教会不再圣洁,不再为 神而区别开来,他们便恢复原形,回复到与他们四周的人同等地位。
(四)
虽然耶和华的条件尚未颁下,百姓依循宗主权条约的形式,接受了耶威的条件(8节)。我们可以在使徒行传九章十六节得到新约的同类事件,那里对扫罗(保罗)的启示是他在接受立约的记号──洗礼之后将要受苦。这属于信心的要素,就是人要在未清楚它的含义之前便接受 神的旨意。正如宗主权的条约要在较大的公共仪式中确认, 神与以色列人的约也是一样。这是应当的,因为它是人类伦理与灵性历史中的一个转折点。
圣约的确立(十九10-25)
如果古代的帝王看到电视中所习见的现代帝王的漫步,这会是最使他们震惊的事。然而王室的豪华盛观少有超越亚哈随鲁的(斯四11),而 神将表现比此更大的威严,去垂顾世人,亲自向可朽坏的人类显现。
在圣经中启示 神亲临的一个特色,一般说来,绝大多数都符合预料的模式;但细节很难详尽。此地便是如此。云、烟、火,虽然我们在四十章卅四节,与列王记上八章十二节(标准修订本),以赛亚书六章四节及那鸿书一章三节再次见到,但它们并非 神显现所必须;譬如创世记中 神的出现,发生这类事物的便祇见于十五章十二节。事实上,我们在拿撒勒人耶稣的生活上,得到神性‘漫步’的完美例子。似乎很少有基督徒君王学会了这功课,其中之一是高弗梨(译者注:Godfrey of Bouillon, 约在1058-1100年,法国洛林公爵,曾率领第一次十字军四万人东征),耶路撒冷王,他拒绝加冕,说他不愿在他的救主被戴上荆棘冠冕的城巿里戴上金冠。
不过,从人这方面说,随时可以遇见耶稣,可以在穿上工作服,手脚都给日常粗工弄脏了,越来越忽略星期六晚上的洗澡,也忽略了礼拜天的干净衬衣与最好的外套,这并不表示对于万王之王失去了真正的尊敬。
暂时禁止性关系(参看撒上廿一4-5)并非有意贬抑性关系,而是暗示依情形,他们的思念应当朝向至高之处。
我们在十二节的‘定界限’中得到对‘成圣’的很原始的概念。 神降临在山上使山成为‘圣’,那就是说,不作平常用途,也就因此不许人或兽触摸。如果这禁例被破坏了,那人或获兽得到一些成圣的事物,使他危及其他人或兽,他必要被杀死。以色列人经过很长时间才明白成圣根本上不是属物质的事。──《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