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三十章
vi. 附记(三十1~三十一18)
本段讨论几个个别的事务,相互之间难以看出有什么关联(二十九章性质虽然混杂,却紧随二十八章讨论祭司事务,和本段不同)。因此最好是将本段视为附记,讨论互不相干的问题。这些题目有些是前面缺口的补充(如:香坛),有些则为前面视为当然的事物提供解释(如:膏油、香、洗濯盆)。
三十1~10. 香坛
1. 烧香的坛,合乎古代世界常见的大小和样式。香坛的形状类似半截的小壁柱,四面有小型的角。它和帐幕其他对象一样是皂荚木造成,外面包金,镶有环子可以穿杠扛抬(4节)。
6. 香坛立于会幕里面的“圣所”,但在将至圣所分隔开来的幔子前面(来九4说,香坛在幔子后面、约柜旁边,可能性较低),祭坛却得露天安设在大院中央;后者比较远离神的所在,因此可以用铜包裹(出二十七2)。
7. 亚伦在坛上烧馨香料作的香。祭司要一日两次在小坛上献香,同时打理圣灯的灯心和燃油。圣香独有的成分在第34至38节说明(这香禁止他人使用)。民数记十六章17节显示:除了香坛以外,尚有“火钵”或“香炉”可以盛着烧香。然而这坛则是只可烧香,它不在室外,这规定当然有理。
10. 亚伦一年一次要……行赎罪之礼。至于为坛赎罪,请参二十九章36节的注释。本节极之重要,因为它在不经意间提到赎罪日的礼仪,此外赎罪日只在利未记(利二十三27)出现,以致不少学者视之为后期发明的新节日。
三十11~16 人口调查和人头税
12. 你要……计算总数。民数记一章是普查的例子,实际上亦是书名的来由。大卫时代发生的事故显示人口调查被视为危险政策(撒下二十四)。但这条规例既然存在,以上看法又似乎没有什么理由,除非大卫是故意不理本节的规定。
各人要把赎价奉给耶和华。头生子属乎神,因此必须献祭赎回,已经是以色列信奉的原则之一(出十三13)。另一个既已接受的信念则是,以色列整体而言是神长子,因而属乎祂(出四22),但神也接受了利未支派替代一切长子(民三12),本段是这个“代赎”原则的延伸。以色列可算是神的军队,人口调查后,每个成年男子都得为自己付出“赎价”。
13. 半舍客勒。例定的赎价数额不高,并且贫富一律,可见其象征性的本质。价银用作维修会幕(16节),也是典型的以色列作风。“半舍客勒”后来成了每年一次的殿税(太十七24的“丁税”)。被掳归回后收税的记载,可参看尼希米记十章32节。鉴于当时的经济压力,尼希米只能以三分之一舍客勒为足。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季拉”是巴比伦的重量单位。使用季拉并不表示本段源自舍客勒被人遗忘的时代(舍客勒直到主后132~135,第二次犹太革命时仍然通用),而是对罕见用词“圣所舍客勒”或“圣舍客勒”作出解释,它和常用的舍客勒轻重不同(根据《他勒目》,前者即“推罗舍客勒”)。至于两种舍客勒的实际重量,请参德莱维的讨论。
三十17~21. 洗濯盆
17. 你要用铜作洗濯盆。虽然一般英译本作“青铜”(铜锡合金),要译法一贯最好还是译“铜”,因为青铜和紫铜(纯铜)在希伯来文是同一个字。二十九章4节已经说明,祭司分别为圣亲近神之前,必须先行水洗之礼。本段所提的只是无数场合中的一次而已(20节)。洗濯盆恐怕不大,如果只预期亚伦和他四个儿子使用,也当是足够了。反之,所罗门的圣殿却有十个铜盆,加上容量更大的铜“海”(参王上七)。圣殿和帐幕的设计有好几个歧异之处,这是例子之一。出埃及记三十八章8节提到洗濯盆金属原料的来源,很有意思,该节也支持洗濯盆体积细小的看法。这盆显然是铸成的整块实心金属(没有木制支架)。
18. 会幕和坛的中间,洗濯盆立在大院中,进入账幕之前便可使用。祭司洗涤洁净才能进到幕中烧香敬拜,执行牺牲或血礼后的祭司必然需要洗濯,所以盆子也有实用上的价值。第二十七章讨论包铜祭坛和院子时,没有同时提及这盆,有点奇怪。因此本段可能是日后才从原有地方转移到今日的位置。关于香坛的讨论可能也是一样,该段在现有经文的位置,并不是最合逻辑的所在。
三十22~33. 膏油
23. 取上品的香料。这油有特殊的配方,严禁作其他用途,违者处死(32、33节)。所用的香料又罕有又昂贵,并且十分芬香。香料大多是商旅自远方运来,有些甚至是印度的出产;阿拉伯不但是香料产地,更是香料贸易的中心。至于香料名字的诠释(虽难以确定),可参考大型的圣经注释。香肉桂和不同品种的香脂是主要成分,因此膏油应该气味馥郁。古人化妆(斯二12)、欢宴(诗二十三5)、医药(路十34)都喜用香油,所以圣经有必要禁止这膏油作一般或凡俗的用途。
26. 用这膏油抹会幕。这经文显示不但亚伦和他众子就祭司之职时需要受膏,帐幕和其中一切陈设也不能例外(26~28节)。
29. 凡挨着的都成为圣。这样做有传递“圣洁”的果效,能够把它分别出来供神使用。本节描述的情形与出埃及记十九章12节一样,“圣洁”藉触摸传达,摸着的人必须死亡(祭司除外)。撒母耳记下六章7节乌撒的故事就是这原则的实例。
三十34~38. 香
本段处于讨论香坛之段落附近,又接在讨论制造膏油的类似经文之后,最是合适不过。大卫斯指出膏油虽“圣”(31节),香却称为“至圣”(36节),理由是它更为接近象征耶和华临在的约柜。这种文字上的分别并不偶然,形容帐幕其他器皿的段落中,也不难找到。
34. 取馨香的香料。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显然都是又馥郁、又稀有的香料,但却不容易断定其实是什么,今日埃及有人用类似材料制造女用化妆品。克诺贝尔(Knoble)曾经尝试按照配方复制,发现这香“浓烈、清爽、极之好闻”(参德莱维)。幸而香料性质难以确定,才稍微减低了这实验的严重性,因为对犹太人来说,这种尝试的结局是死亡。
35. 加上盐。将香料“用盐调和”,即加上氯化钠,或许能够助长燃烧。这样做亦可能因为食盐有防腐功效,第36节证明香料是大批混和,等到燃点之前才磨细使用的。盐当然亦可能有象征上的价值。可能是因为食盐在物质上有某些特性,又可能是因为它在饮食中占重要的地位;一切祭物都包括了盐,盐本身亦能保证盟约(利二13,最后一点在以色列以外也找得到)。民数记十八章19节和历代志下十三章5节都提到了“盐约”是“可靠的约”。盐在新约的应用,可见于马太福音五章13节和歌罗西书四章6节。
36. 放在会幕内见证前,意思是“将一部分烧在香坛之上、约柜之前”(“见证”和合本作“法柜”)。本段没有提及烧香的目的。它可能和献祭一样是当时宗教的基本仪式,因此视为是理所当然。希伯来文的“馨香之气”一词,久已用作形容燃烧祭牲脂油所生的浓厚白烟。这种浓烈气味被视为有讨神喜悦的功用(创八21)。烧香最先可能是献祭的替代、或者象征式的献祭,因为烧香也能产生馨香和烟云。在酷热气候中不断宰牲献祭,能够产生多种难闻的气味(血味、粪味、烧皮子的气味、烧肉和脂肪的气味),在不远之处,烧香有实际的功用。烧香不论有何起源,也如本节所示明显是崇拜的陪伴和象征。烧香伴随代求(民十六46),因此也和祭牲一样有“赎罪”的功用。在启示录八章3、4节的喻象中,“香”再次有了赎罪的意思;它是由神供应,加在教会的祷告之上,能使祷告得神悦纳。有人提出:如云的香烟在沙漠风静之时直升天上,可能象征祈祷直达神前。新约教会完全没有烧香的记载,因为对犹太人来说,在圣殿以外烧香是不可想象的,一切联想性的关系也随之湮没。──《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