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廿三章
二十三1~9. 日常生活中的人道精神
接下来的这段经文以定言式律法为骨干,其中加插“申命式”部分,为理由和动机作出解释(这种形式在申命记最是常见,故名)。本段在这方面和“十言”很有相像之处。
1. 妄作见证。译作“强暴的见证”更佳,因为这话背后的概念,是判决对于被告有致命的后果。这律法成了出埃及记二十章16节的解释。
3. 穷人。大部分编者将 dal“穷人”修正为 gadol“有势力的人”,理由是袒护这些人才是真正的试探,并且必定要如此,第6节才不致重复。这做法其实是忽略了更微妙的试探:不以为有财有势便永远是对的,反以为他们永远是错的。这是现代社会实际的危机,以色列相信人人平等,这危机也必定同样实在,两种态度都为公正严明所不容。
4. 你仇敌的牛。依照上下文来看,仇敌相信是指“打官司的对方”。我们对待这些人的态度必须和一般邻舍相同才算公正;我们更加不得拿无助的牲口“出气”。本节实际关心敌人的利益,和马太福音五章44节“爱你的仇敌”只有一线之差。
6. 穷人。本节 ~ebyon 一字,是圣经形容“贫穷”最常用的字眼,诗篇中经常特指“敬虔的穷人”(如:诗九18)。教会时代初期犹太基督徒的伊便尼派(Ebionites,“神的贫穷人”)便是以此为名。这派兴起以前,耶路撒冷的教会可能亦有此称号(加二10)。
8. 不可受贿赂。贿赂是文化仍未调和的社会中经常存在的危险。任何以色列的审判官(士师)都必须在此站稳立场(撒上十二3)。撒母耳的儿子也在这件事上失败(撒上八3)。
9. 不可欺压寄居的。外侨没有亲族的保护,欺负他们是常遇的试探。“申命”句子在此借着点出理由来强调命令。关爱外侨不仅是人道主义而已,而是在相同处境下深切经历神拯救的恩典,所产生同病相怜的精神。寄居的心,希伯来文不用常见的“心”字,而用 nepes,后者可以译作“生命”或“自我”,但在本节的意思则似乎是“渴想和热望”。不论如何翻译,本节都表达了深切而真诚的同情心,这种态度是犹太人和基督徒共有的责任(罗十二15)。我们或可译作“藉着以往的经历,你知道寄居者所渴望的是什么”。
二十三10~19. 礼仪的条例
本段的律法依然是定言式的,虽然和上一段同样以宗教作为动机,重点却是礼仪而非人道精神。几个表面看来仅是礼仪上的条例,却有人道的理由作为例证。
11. 叫地歇息。申命记十五章1节形容“豁免年”的名词,衍自这个希伯来语动词。这字在申命记有免除债务的意思,在此则是最基本的字义:“休耕田地”。第12节明言第七年和第七日(安息)之间有其平行之处。然而圣经只为“休耕年”提供了一个理由:使穷人有吃的,此后野兽也可以吃。每逢七年休耕一次是明智的农业政策,能使土地更为肥沃(特别是没有什么肥料可下之时)。休耕虽然能够带来这种结果,使田肥沃却不是以色列奉行休耕的理由(初时遵守摩西律法的人,恐怕也不知道这规例有其价值)。有人认为“安息年”的目的,是要使神的土地回复到未经耕耘的状态,来荣耀大自然的神。又有人认为这不过是复古的思想,用以回顾从前渔猎或畜牧为生而不务农的时代。在宗教的层面上,休耕和守安息日同样是以色列实践信心,倚靠神供应所需的表现。
野兽可以吃。这不是原始人的禁忌,而是极具神学思想的作为。以色列信仰的傲人之处在于,是神救护人民牲畜(诗三十六6),又每日喂养百兽(诗一○四21)。基督告诉我们神眷顾房顶上的麻雀(太十29),又供给乌鸦饮食(路十二24)。我们不知道安息年应是全国同时奉行,还是以最初得地的时间为准,每块农田各有不同的年分。马加比时代的安息年是全国同时举行的,但在较早的时期,则可能没有大规模奉行。后世先知视被掳七十年,为四百九十年之久忽略安息的惩罚(从最初入侵迦南起算)。
12. 第七日要安息。命令和十诫相同,理由却有分别。每星期安息一日不仅是为纪念神的创造大工(出二十11)或从埃及得拯救(申五15),更是让以色列暂停工作,牲口藉此歇息,奴隶和半奴隶身分的工人亦可趁机舒畅。这些人大概没有宗教上的责任。
13. 别神的名。照希伯来原文看来,“名”字是单数,因此译作“诸神的〔众〕名”,或许没有“另一位神的名字”好。本节禁止的大概是指着另一位神的名,而不指着耶和华的名起誓。这当然是对耶和华缺乏信心的表现。保罗在以弗所书五章3节似乎暗指本节。
14~17. 描述以色列三个一年一度到神圣所朝圣的节期。这些节期的用意可能是为了召集耶和华的军队,所以一切男丁都必须出席。惟依照撒母耳记上第一章,女人也可以随丈夫同去。然而,即使是三个节期中最重要的一个(逾越节),王国时期也很清楚,只有间中或小规模的庆典(王下二十三22)。被掳归回后,这些节期才毫无疑问是定期举行。理由是当时的以斯拉和尼希米,能够在小而亲密的社群中,强制执行这律法,这当然不表示在此以前,这规例并不存在。
15. 除酵节。参照第16节“收割”、“收藏”等字眼。以上字眼都和农务有关,是以有人认为这些节期都是进侵迦南后,从原居当地的迦南人中引进的。但这说法在逻辑上并无必然性:这些名字可能远比摩西为古。以色列人的祖先在族长或埃及时代,可能已经有了名字相同的庆祝节期了,他们没有向迦南人学习的必要。然而在摩西时代以后,这些节期不只关乎四季循环,以及神赐下富庶土地,作为对列祖应许的成就。它们更和神在历史中的拯救作为有密切关系;以色列蒙救赎就是这作为的彰显。依照本节,守除酵节是从埃及得拯救的记念;根据利未记二十三章43节,第三个节期(该处所用的名字是“住棚节”)也是纪念同一史迹。时至新约(又或更早的)时代,七七节(本段称“收割节”)则是纪念神在历史中的另一件作为:西乃山颁布律法的史迹。
除酵节和逾越节若是相连(有几个可能的解释,可参看十二章的注释),本节选用“除酵节”不称逾越节,便很值得留意。可能,与为期七日的除酵节相比,只有一日的逾越节相形之下便显得短暂;又可能,初时逾越节比较接近家庭式筵席,不像是核心的宗教活动。无论如何,最重要的是,即使在这么早的时期,记念以色列从埃及得救赎的史实,已经是除酵节的惟一理由了。
空手。每个节日都和一个收获期相对,依照奉献初熟果子的通例(19节),遵行这命令并非难事。譬如除酵节在大麦收成的初期举行,七个星期后的收割节(七七节)正在小麦季节的中央。而收藏节(住棚节)则是秋天将葡萄和橄榄收成纳入家中的节日,农历亦于此时结束,冬天一切耕作都得暂停。
18. 不可……和有酵的饼一同献上。这规条可能包括一切的献祭,也可能只限于逾越节。酵似乎是邪恶的常用象征(太十六6),和葡萄变酒一样代表腐化。我节期的脂油,即祭牲属于神的部分(和合本作“我节上〔祭牲〕的脂油”)。脂油留到明晨可能便会变臭,不合献祭之用。逾越节祭牲吃不了的都要在当晚烧尽(出十二10)。参较出埃及记三十四章25节的平行经文,以及利未记十九章6节所举的通例。
19.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迦南文献证明这是一种法术,因此这命令主要是基于礼仪而非人道的理由。某些传统必然保全了这咒语存在的事实:中世纪西班牙犹裔学者迈摩尼得斯(Maimonides,主后1135~1204)就曾作出警告,说这种祭礼和生殖法术有关。六十年前(1910年代)德莱维也提出了同样的结论,这是学术眼光日后得到考古发掘支持的另一个例子。我们若果能对迦南宗教更有认识,律法不少的禁忌无疑就都能得到解释。譬如猪的禁令大概就和礼仪有关,因为在以色列以外,猪经常用作祭牲。鉴于驴子在亚摩利人宗教中的地位(如作为立约的祭牲),驴的禁令很清楚也是基于这理由。
二十三20~33. “申命应许”
这标题用于本段是很贴切的,因为本段无论是在教化风格还是在神学态度上,都符合以申命记为其佼佼者的形式。这种观念在利未记中(利十九9~17)也偶有出现。可以视之为一种“笔调”,以及理解神如何对待以色列的一个方法。这种笔法反映了神本性的一面,贯彻全本旧约。
德莱维指出本段应许和警告经文的形式,是约书恰当的结语。同样,利未记和申命记都以劝诫、祝福和咒诅作结。实际上,当代的世俗条约,似乎也是如此结束。
20. 使者,这个字最好是译作“使者”而不译作“天使”,让上文下理来决定使者的性质。然而要辩称本节原意是指摩西或者约书亚虽然不是没有可能,以下经文却似乎显示这是一位超自然的使者,即我们所谓的天使。我所预备的地方,显然是指迦南。地方一词大抵应取其一般含义,不取也是十分常见之“圣所”的意思,彷佛神是率领以色列到示罗等地的圣所一样。在约翰福音十四章2、3节中,基督可能是暗引本节。
21. 不可违背他。不论对方是人还是天使,违背神的使者就等于是违背神(参出十六8;和合本作“不可惹他”)。惟有接受神所提供的救主,才能得到神的救恩。这真理从以色列和摩西的关系中可以看见(徒七35),但最佳的例子却是世界和基督间的关系。我的名在他里头,显出“使者”是超乎自然的,因为神的“名”就是祂已经启示的本性(和合本作“他是奉我名来的”)。“使者”可能更是神临在的敬称。其他的解释包括了“使者”是云柱火柱,因为依照传统这正是为以色列领路的(出十三21);以及“使者”是约柜,因它称为“耶和华的柜”,具有神的名字,又象征神与祂子民同在(民十35、36)。此外请参出埃及记三十二章34节和三十三章2节;不论使者的身分是什么,每次提到都令我们联想到神的超越性和接近性(immediacy)。
22. 你若听从,信心和顺服是蒙神祝福的条件。这要求并非不合情理,更是不可或缺的,因为惟有顺服才能表达和神的新关系。这关系就是对祂的倚靠,能够保证祂定意要赐福我们。向你的仇敌作仇敌,应验了创世记十二章3节对亚伯拉罕的应许:“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其实换句话说,不是神要作我们仇敌的仇敌,而是我们要作神敌人的敌人。诗篇一三九篇21、22节就表达了这种向神的认同感。旧约中属乎物质的事实,新约时代成了属灵的实体。
23. 将他们剪除,和下面几节发生矛盾,所以不是这动词的正确译法。以下经文描写这些国民逐渐消亡,因此本节需要一个较为柔和的字眼,如“使他们冰消瓦解”。
24. 柱像,直译是“站立〔之石〕”或“直立之物”。迦南人圣所中〔如:基色(Gezer)和他纳(Taanach)〕经常可以找到这种十个一组的直立石头。出埃及记二十四章24节描写摩西立石十二块,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族长时代使用这些石头并无不良的意义(创二十八18),但如今有了迦南的巴力崇拜作为背景,情况就不同了。迦南宗教可能和印度教相同,石柱代表生殖崇拜中的男性神祇,树木代表女性。
25. 祂必赐福。神的祝福在此以物质界语言表达,任何人都能明白。造物主向顺从祂律法的人,应许饮食、健康、多产、长寿。无论什么文化都能证实这条“通例”的可靠性。虽非放诸四海皆准,但“诚实总是上策”;忠诚能在今生带来好处,总是任何安定社会都有案可稽的事实。神的律法若能遵从,必能保证以色列的粮食得以公平分配。单从卫生法例的角度看,律法也能担保以色列的卫生水平,能够远超邻邦之上。例如在埃及和非利士,瘟疫便甚为普遍(出十五26)。敬老──尤其是尊亲──又能保证长者生活的保障和社会中的地位。心理学家亦能证实以色列婚姻生活若能安定,便能够消弭有害于生儿育女的心理阻碍。这一切都不是将神应许之祝福视作平常的借口,它只是证明了神的祝福可循什么途径而来。但这“通例”若然受到曲解,而被视作普世性或不受人回应影响之必然定律的话,便会构成约伯记、传道书、以及某些诗篇所针对的神学问题(“义人受苦”)。神的圣徒慢慢才会了解到,属灵而非属物质的福气才是神最深的祝福(哈三17~18)。这理解是新约教训之始。
27. 我要在你面前差遣我的惊骇。这句话解释了神为以色列制伏迦南人的方法(和合本作“我要使……在你面前惊骇”):从神而来的恐惧会抓住他们。约书亚记二章11节便是一例,喇合描述:迦南全地的人在这群侵略者来到之时陷入全面恐慌。
28. 我要打发黄蜂,这句话不是不可以照字面解释。譬如东南亚每年总有几人死于蜂螫,没有什么比它更令人谈之而色变的了。这个希伯来字眼在申命记七章20节和约书亚记二十四章12节,在同样的情况下出现。然而最好似乎是从象喻的角度理解,视之为瘟疫或某种人为或超自然的侵袭。部分解经家将这字读法略加修正,译作“痳疯”或“沮丧”的做法(参海厄特),似乎没有必要。另外,以赛亚书七章18节分别用“苍蝇”和“蜂子”,来形容埃及和亚述的军队。由于法老的纹章图案是蜂子或胡蜂,“黄蜂”最好的解释似乎是埃及每年对迦南进行劫掠,以致在以色列人未到以前,迦南的军力便已疲惫不堪。
29. 我不在一年之内将他们……撵出去。约书亚记表面看来似乎显示侵占迦南是轻而易举、彻底的成功;士师记所显示的则是一场拉锯战。本节开宗明义已经指出侵占迦南是漫长而渐进的过程,又解明这个缓慢过程的实际理由。野兽繁殖是个真正存在的危机,列王出纪下十七章25节就描述狮子严重威胁移居撒玛利亚之人的安危。他们也因而称为“因狮子而入教的人”。马来西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面临共党的威胁,以致某些地区老虎为患,原因是当时猎人没空对付牠们。士师记二章20节至三章4节,又提出了其他侵占迦南必须渐进的理由(使以后的世代可以学习战事、试验他们的信心,等等)。
31. 我要定你的境界。以色列惟有大卫和所罗门在位的短暂时期中,才扩展到理想的疆界。此后北国耶罗波安二世、南国乌西雅作王之时,疆土亦可能再次达到这地步。本节的红海(原文作“芦海”)被视为东界,和西面的地中海相对,因此必然是亚喀巴湾(不论十四章所指的海是在哪个地区)。旷野是南界,而大河则是极北的边界。“河”字单独在圣经出现,必然是指“大河”,即幼发拉底河(和合本照希伯来文作“伯拉”大河,现时通用的“幼发拉底”是希腊文);正如“海”也通常是指地中海(死海、芦海、加利利海都在“海”字之上冠以名号)。
32. 不可……立约,这是“约书”的结尾。约书所记的是以色列与神立约的条款,下一章继续描述耶和华之约的确立。有鉴于这种排他的关系,本章恰当地以禁止以色列与他人或他神立约作结。这种规定在当代条约中也很常见。
33. 这必成为你的网罗。德莱维指出:在希伯来思想里,网罗和新约的“绊脚石”同样都不是陷于罪中的象征,而是陷于灭亡的象征。因此原文的警告远比译文所显示的严峻。
18 由于段落混淆了“定言式”和“条件式”的律法,挪士和阿尔特会视之为来自进侵迦南之后。
19 这是将“希伯来”(ibri)一词,与较广义之文化词汇“哈皮鲁”(Habiru 或 Apiru)互相认同的看法。海厄特否定这个广义的解释,他大概是错了。
20 部分学者提出“你”和“你们”是来自不同的经文来源,但这是没有正当理由的。详细讨论可参看基钦。──《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