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三章
5 人受试探 三1~7
三1
耶和华 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 有关 神的观念,请看一1的注释。耶和华,以及耶和华 神的连用,则请参阅二4的注释。所造的,乃就田野的生物而论。在所有的生物中,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注意原文狡猾和前章末节的“赤身露体”,为来自同一字根 aram 。故此我们曾说二25是第三章这大段的引语。这是作者另一舞文弄墨的手法。这手法,不但叫读者思想到蛇在田野的赤身露体,也思想到其行动的狡猾,并其背后动机的不良,正如其赤身露体的可羞耻。更要注意的,是这段经文的末了(第7节),在人吃了禁果后,眼睛明亮了,他们所知道的却并不是善恶,乃是自己的赤身露体!
蛇对女人说, 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 在宗教史上,一般都对蛇没有好印象。但耶典在这里并没有把蛇当作是撒但,而只是狡猾的活物,不过却把它拟人化地来描述。把蛇认作为撒但,在旧约正典上没有见过,只在主前一世纪前半叶在亚历山太城写成的所罗门智慧书,才提到撒但将死亡带入世界(见该书二24),而启示录则解释此古蛇就是撒但(启十二9,二十2)。
蛇对女人所讲的话,现代一般译本都跟随七十士译本,作问题来询问。原文却不是出于问题,乃是一种狡猾的误导语。正如有人怕私下被借去的一百元给抵赖了,便故意当众对借钱的人说,你那天借我的五百元……。在他还没有讲完,借债人赶忙插口更正为一百元。于是他有了众人的见证。同样,原文直译乃是:
“不错, 神曾吩咐你们不可吃园子任何树上的果子……。”
在它还没有讲完,女人已插口更正。
三2~3
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 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 女人出于良心和本分,对蛇的错误加以更正。但蛇的本意就是要引导女人觉得 神不合理。女人在答话中,明显的就被引进了蛇的误导圈套──也不可摸,就是她对 神觉得不合理的“加盐加醋”的话(请比对二17)。死,请参看二17的注释。
三4~5
你们不一定死;因为 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 神能知道善恶 蛇的这答话,我们最少要了解以下数项:
(一)蛇再进一步误导那女人,使她怀疑 神为自私自利,而祂的话也不一定为可靠。
(二)这话再次给我们看到美索不达米亚的背景。举例说,在吉加墨诗第一泥版第四段(见 ANET 第七十五页),那试探者对英基都(Enkidu)接受她的试诱后的赞语:“你有智慧了,你已像神明一样!”以及其后给他衣服穿的情景,正像这章经文所描写的试探相若。
(三)便如 神的原文,可能也是和吉加墨诗的话一样:像神明(众数)一样。因为 神这字的原文是众数,可作显赫独一的 神解,也可翻成为众数的神明。这神明,当然是指天庭侍立在 神面前的众神或众使者(参看诗八十二1;伯一6~12等)。
(四)能知道善恶的这话,除请参看二17的注释外,也要注意这知道善恶,可以译为“辨别美恶”(撒下十九35),“辨别是非”(王上三9),“分别好歹”(指童稚识好坏之分的时候,参看申一39),而在此所指的,还不是道德性的善恶,乃是对己之好坏而言。
因为 神的话不一定可靠,吃了可以像神仙,又是对己的好坏利益悠关,女人的心被打动了!
三6
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 照现有和合本的翻法,有四项理由使那女人去摘下禁果:(一)可作食物,(二)好看,(三)令人喜爱,(四)能使人有智慧。但照原文,可能只有三个理由:(一)好作食物──和别的果子一样,那为甚么不可吃?(二)悦人眼目──令人垂涎,又怎能抗拒这诱惑?(三)使人羡慕智慧──谁不想向上?谁不想作神仙?(参看约壹二16)所以,不要怪责那女人,若是你,你会怎样?这是作者技巧的把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都代入到这女人的身上去了。
又给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 自古以来的释经家或传道人,每一讲及始祖的堕落,就把错误推到女人的身上,连圣保罗也不例外(见提前二14)。我们固然承认这是事实,但问题却在于:当女人受蛇的试探时,男人去了那里?他不在场吗?若果在场,他对蛇的说话,是持反对、指责,抑或和夏娃一样,有前述三四样的理由,要吃那果子?若果他不在场,当夏娃将那禁果给他的时候,他为甚么不说一句话就吃了?我们问这许多问题,不是要为女人脱罪,乃要说明男人亦不能逃罪。事实上,不论男女,在面临其受造的两 y (参看二7的注释)时,就常有圣保罗的经验: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见罗七18~19)。
三7
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 他们童稚的天真失去了,他们开始看见了;看见自己的丑陋: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记得我们在二25说过,该节是前面讲到 神定立婚姻的结论,也是人受探的引语。事实上,这整个试探都仍然以男女关系作背景,婉转的讲,并用来延伸到人生的各方面去的。人从幼童的天真,转入成熟的时期,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眼睛也就越加的张开:从前他不知道的,慢慢开始知道;知道了人的罪恶,他开始怀疑,然后恼怒,跟着憎恨、咒骂。但是,慢慢地,他对这些禁果也觉得好作食物,能悦人眼目,且羡慕使人有智慧起来……。于是,他本来恼怒、憎恨、咒骂的,自己却赤身露体的混在其中了!
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做裙子 这传统故事虽然有美索不达米亚的背景,写作的人却一定不是在美索不达米亚。因为美索不达米亚没有无花果树。写作的人必定已身住迦南,因为迦南有很多无花果树,而且是迦南地的南方树叶中,较为大片的叶子。至于他们的禁果,是否即为无花果,却无法考证。西方基督教的传统,把这禁果说成是苹果,亦不是以色列人原有的说法,乃是拉丁教会的说法。因为在拉丁文,善恶的恶字或好坏的坏字,乃是 malus ,而苹果却是 malum 的缘故,编做裙子的原因,乃发觉自己赤身露体为羞耻也。
三1~7
神造了女人,把她带给男人之后,他们天真烂漫的生活在一起,赤身露体并不觉得是羞耻。可是,居心狡猾的蛇,却来误导女人,使她觉得 神不合理的严禁他们,不准他们吃园当中那棵分别好坏树上的果子,为自私和阻挡人有神明的智慧。女人于是在疑惑满怀中瞪目看那果子,见是可作食物能满足人肚腹的需要,甚是好看而能满足人眼目的欲望,且令人羡慕智慧而可以填补人的今生骄傲,所以就很自然的伸手去摘那禁果来吃,也给她的丈夫这禁果,而男人也一言不发的照样吃了。就在这时候,他们才知道上当。不错,他们的眼睛明亮了,但蛇所告诉他们会像神明一样知道善恶却没有兑现,反而发觉自己为赤身露体而感到羞耻。因此,他们摘下无花果树叶来,编作裙子藉以遮羞。人是成熟了,但他们已失去了童真之一无罣虑的心境。
6 神对犯罪之人的恩讯 三8~13
三8
天起了凉风 这不是指气温,乃是指时间。迦南地南部日落后,通常都有凉风吹来。故此,这故事虽然发生在美索不达米亚,作者却身处迦南。
耶和华 神在园中行走 这是耶典的典型标志──神的拟人化描写;上主是在地上,与人亲密的交往。
那人和他妻子听见 神的声音 这里的声音,并不是呼唤,乃是脚步声(参看撒下五24)。
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 神的面 这是违背 神旨意的人,内心有罪疚的感觉,不敢面见 神的自然表现。“羞耻”,“害怕”和“躲藏”是不遵上主命令而行的人,首先显出的反应。
三9~10
你在那里 原文只得一个附有第二身单数阳性的问号字。这再表示出耶典的特性:拟人化在寻找人,并以男人为对象。但是,原文正如“男人”可作集体的解释为全人类一样,这第二身单数阳性也可如此解释。因此,自从始祖堕落以来,上主一直在寻找人(参看结卅四1~11;路十九10等),并向每一个失丧的人呼唤:你在那里!
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 因为害怕和羞耻,所以要躲藏起来,是不遵 神命令的人必然的结果。但是,没有人能在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 神面前,躲藏得了。 神并不是不知人在那里,祂所要的,乃是人对祂的呼唤作反应。
三11~12
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么 神既是无所不知和无所不在,祂当然知道人做了甚么。祂之所以这样询问,乃是出于祂的恩典。在祂的爱中, 神深盼一切犯罪的人都认罪悔改,藉得罪的赦免(参看约壹一9)。或者有人会问: 神既是无所不能的,祂不可以使人不犯罪吗?当然祂能。但 神是信实的,祂既赐人予自由意志(见前面二7的注释),祂的信实使祂不能干预人的自由意志。因此,我们每个人应对我们自己的言行心思要负责任。
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 亚当是承认自己吃了那果子,但把责任推卸在女人的身上。这是和二23,当 神领女人到他跟前时完全相反的。俗话说得真不错:“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这“大难”,不一定指死生之别,乃指祸患到来的时候,不但是“各自飞”,反不自负罪责,而要将责任推在对方的身上。多少夫妻的问题,岂不是由此而起?然而,那人不但将责任推在女人的身上,更是指责 神的不该,就是不该将这女人给他,此乃你所赐给我……的女人之含意。
三13
耶和华 神对女人说,你作的是甚么事呢 同样,无所不知的 神是知道那女人作的甚么,之所以这样询问,是在 神的恩中,期待着这女人的认罪悔改。
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 同样,女人是承认吃了那果子的事实,但却没有认罪。认罪是承认此事实,并为此而懊悔,祈求得到赦免。这女人也和那男人一样,没有懊悔,没有祈求赦免。只是将责任旁推。事实是蛇引诱她,但她却错用了她的自由意志。同样,男人说是你赐给我的女人给我那果子,也是事实。但他可以拒绝;他有自由,却错用了这自由。
三8~13
在那对男女吃了 神吩咐不可以吃的果子以后,当他们正在彷徨无措之中的傍晚时分,他们听见 神在园中的脚步声,就急忙躲进园中的密林里去。 神呼唤他说:“你在那里?”这是 神寻找失丧之人的写照。人不能不作反应,并说明自己害怕 神,且因赤身露体而躲藏。赤身露体去见 神,固然是件羞耻,但像彼得一样,在三次不认主而痛哭悔改以后(路廿二62),只要一听见是主,就会束上外衣,泅到岸上去面见主(约廿一7)。
神询问那人是否吃了禁果,并非出于 神的无知,乃是施恩给人认罪悔改的机会。亚当没有抓住这机会,反将责任推到 神和那女人的身上。 神询问女人作了甚么,也是施恩给她认罪悔改的机会。同样,女人并未真正的悔改,而只将责任推在蛇的身上。
7 神对蛇的咒诅 三14~15
三14
耶和华 神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 为甚么 神不也给机会予蛇,让它认罪悔改?基本的答案是我们不知道。若要猜测的话,就是蛇不是照着 神的形像造的(参看一26~27的注释)。蛇所受的咒诅是甚么?见下句。
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 首先要了解的,就是这节经文(17节同)所用的咒诅 ~rur ,乃有刑罚的含义。其次要了解的,就是蛇的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表明一切的牲畜野兽也因此要受刑罚,以致其后人、兽会准予肉食(九3),但蛇的刑罚最重,它不单也包括在给人吃用的食物之内,自己也只能匍匐而行──卑下的含义,而所吃的却是土。这吃土的说法,并不是指蛇的食物为尘土,乃表明其战兢和卑贱,给人陋视和憎恶之谓(参看弥七17;赛四十九23;诗七十二9)。终身并不单指此蛇的一生,含义广阔得多,乃指一切的蛇,在所有的时代和所有的地域,均是如此。
三15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 “这是在迦南地每日生活中的景象。蛇有毒,会咬死人;人为自卫,必致蛇于死。这种畏蛇、恨蛇、仇蛇的情状,不单是女人的,但以女人为甚。在迦南的以色列人,因有先祖传统的故事,在看到蛇时,就不止看到一种动物,乃看到这故事的含义。所以在先知书中,会仇视蛇(弥七17),甚至在终末的太平时代,仍不把牠高举(参看赛六十五25);在主前第一世纪,就把蛇当为撒但了(见所罗门智慧书二24)。
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 这是表明不但蛇与女人当时的为仇,乃是世世代代不论何方均彼此为仇。这是按耶典原义的记述法。但这种记述法,却在以色列人和基督教中,发生了很大的反响。对以色列人来说,就成为后裔是否为以色列人,乃要看其母亲为何许人而定。故此,利百加要雅各去巴旦亚兰,在她亲属中娶妻,而以扫的后裔,便不属以色列族(参看廿七46~廿八4);旧约其后的历史,常常记述某人的母亲为谁;今日以色列国仍以以色列妇人所生的就可拥有以色列的国籍,而犹太教亦以犹太妇人所生的就为其教中之人。基督教的古教父看这女人的后裔,乃并非男女的后裔,而是由圣灵成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救主的预言(参看赛七14,九6;太一20~23;加四4~5)。因此,这节经文便被称为“元始的福音”。
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 在耶典作者写作这句话的时候,他可能完全没有想到后代的人会对这节经文如此重视,以及有那么多的解释。他只是述说蛇与人之间,世代为仇,且彼此伤害。但因他说到人对蛇是伤其头(头乃要害,可致死亡),蛇对人为伤脚跟(不是要害)。故此,不但是古教父以这节经文为元始福音,希伯来书和约翰壹书的作者,似乎也是依据这节经文,来讲述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之受苦代赎的真理的(参看来二14;约壹三8)。这句话的女人的后裔,乃是跟着前面一句之女人的后裔的话的。因此,原文在这句话就只用他字(见现代中文译本)。可是,有些拉丁译本,特别是武加大译本,却将此字译成 ipsa (她),而使拉丁语系的教义学家将之解释为圣母马利亚。这种讲法,是主后第五世纪以后才在西方教会流通的。
三14~15
因为女人指出是蛇引诱她,使她吃了禁果。所以 神向蛇说明牠这做法要受刑罚,因为 神是公义的。因这事,不但蛇要受罚,牲畜野兽也受了连累。 神在日后准人肉食,似乎就是这连累的结果。但蛇受的刑罚却更严重,牠不单也是在准人食用之活物(九3)内,更要卑贱的行走,被人贱视和憎恨。进一步,牠和牠的后裔,要与女人和她的后裔永世为仇,彼此伤害。
新约和古教父在论这对蛇的咒诅中,却看到对人类的盼望。因为圣灵引导他们看到这女人的后裔所指的,乃是那道成肉身,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世人的救主,他到世上来,就是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魔鬼,以及除灭魔鬼的作为。
8 神惩罚人的恩典 三16~21
三16~17
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 本章由14~19节都是诗句。14~15节藉着对蛇的咒诅而给人类以盼望,本(16)节却是指出对女人的惩罚;17~19节则是对男人(也包括一切的人类)的惩罚。对女人的惩罚主要在两方面。首先是增加她怀胎和生产儿女的痛苦。怀胎和生产儿女的痛苦,是要身历其境的人才体会得到的。这就是许多女人之所以在作了母亲之后,才认识到从前对母亲的不敬与不孝,并了解到作母亲的伟大处。因此也可以说,因为有这样苦楚的惩罚,才使人在痛苦中了解到 神的诫命(孝敬父母的诫命)和恩典(救主要从女人后裔中出来,为可以实现的事,因女人会怀胎,会生儿女了)。
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其次,耶典的作者并不认为男女的不平等,是 神创造的不平等(参看一26~28和二21~23的注释),乃是人堕落后对女人惩罚的结果。这也是今天女人之着重爱情,男人之倾向于工作;并且有许多社会,男人对女人有辖制情况的解说,特别是耶典的编写时代男女不平等的解说。
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 正如蛇受咒诅而连累到所有的牲畜和野兽一样,地受咒诅就连累到植物的生长,并间接的连累到人的食物和工作。地受咒诅,人就得终身劳苦,才能使地的出产足够他的食用。这不但表明人要耕种,而且要劳苦从事耕种了。
人本来是 神用地上的尘土造的(二7),耶典的人观,是由尘土形成,而由上主将祂的气(灵)吹入人鼻,而使其成为有灵的活人,原本没有死的素质的(参看二7的注释)。现在地已受咒诅,由地上尘土所造的人也受了连累,所以仍要归于尘土了(19下)。17节原本和19节下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相连,是出于耶典那崇尚农业文明之社会的。五经的编辑者却将与这“地受咒诅”相关的游典经文(18~19节上)插入,以致给拆开了。
三18~19
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 这是游典的作者在他所居的犹大南方之所见。直到今日,犹大南方过半游牧生活的人,每日所见的,仍多是荆棘和蒺藜。他们也在田间种一点菜蔬,但生长艰难,以致他们的生活也艰难,人的平均寿命,仍然是只有四十岁。
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 犹大南方是旷野,是热带地区,雨水量极为稀少,平均年雨量不到十一英吋。再南是寻的旷野,是游典作者经常出没的地方,平均年雨量只得六至八英吋。他们要逐水草而居,在山谷低洼处种点菜蔬,真正是汗流满面才得糊口。
二8~9的乐园优悠生活,其中部分语句或字汇是出于游典。因此,二7的人是用地上尘土造的之耶典传统,亦必也是游典的传统。故此游典能很自然的述说,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三19的后句,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不但和19节的前句重复,用字与句法也有分别。因此我们说前句与18节相连,为属游典的;后句本接于17节,是出于耶典的。
然而,不管是耶典抑是游典,都说明一个事实,就是始祖堕落,地受咒诅之后,“死就临到众人”(罗五12)。虽然如此,我们仍然可以看到 神在对人惩罚上的恩典。若果没有这肉身的死,堕落后的人,因地受咒诅之连累而使人的肉身有许多软弱──试想想:这样软弱的肉身永活下去,耳聋、目盲、牙齿脱落、味觉不灵,周身肌肉骨节筋胳疼痛(特别是在翻风下雨的日子),怎么得了?
三20~21
亚当给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为她是众生之母 这是耶典记述 神惩罚人的恩典的结束语,也是高潮,因为藉此看到 神虽然因祂的公义而必须惩罚人的罪,但祂仍让人类继续生存下去。这观念,乃包含在亚当给妻子起名为夏娃的涵义中。这也可以说,是耶典作者的又一次舞文弄墨的字词双关游戏。夏娃的原文是 hawwah ;众生应译为所有的生命,而生命的原文是 hay (这是简写),正写应作 hayyah 。古代的希伯来文,w 和 y 相通,可交换使用。这意思是说,夏娃和生命原文可以是同一个字。因此夏娃被称为众生之母。但是,作者的目的并不在文字游戏,乃在于表明 神神奇的作为,正如这夏娃和生命原为一字一样, 神不单使为男人而造的伴侣称为女人(二23),乃成为众生之母──夏娃。
耶和华 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给他们穿 耶典和游典都同用耶和华这神名。 神这名字是五经编辑者的加笔(见二4的注释)。用皮子做衣服则明显会是南方游典的记叙。耶典是说明他们用无花果叶子编作裙子(三7),无花果盛产于犹大,正是耶典作者的家乡;犹大南方的旷野却没有无花果,过游牧生活的人多的是皮子,所以说明这句话是来自游典的。然而,我们的注意力不应落在这经文出自何典,乃在 神的恩典。祂眷顾人的需要,在人赤身露体时, 神却为他们做衣服穿上。
三16~21
这段经文记述 神对人的惩罚,但在惩罚中仍然显示祂对人的恩典。16节是对女人的惩罚,就是要使她怀胎和生产儿女多有苦楚,并使她要恋慕丈夫而丈夫却要辖制她。虽然如此,夫妻交合和生育儿女将仍绵延不断,使人类在痛苦中不但生生不息,且有“女人后裔”那应许的救主的盼望;并知道这恩典的日子,终有一天要到来。17~21节虽然夹杂了游典在耶典的记叙中,但两者不但指出地受咒诅,植物的生长受到连累,从地上尘土所造的人亦受到连累。从此,人必须劳苦种植或牧畜,以致汗流满面才得餬口,直至离世归回尘土。人虽然要受如许严重的惩罚, 神的恩典却仍没有离开人:祂不但令死使人解脱肉身因犯罪而来之软弱的苦痛,也藉亚当给夏娃起名而知人类的生命将绵延下去,更因上主为他们用皮子做衣服而提醒人有关牺牲献祭的代赎──基督就是那代赎的牺牲。
9 人被赶出了乐园 三22~24
三22~24
耶和华 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 这句话是出于耶典的,是承接二9和17的分别善恶树,以及三1~7中那试探之禁果的。
二9所提的生命树,却是出于游典的。那是接在三22后一句之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这话的前面的。
三22前句是接在23节之前,而后一句却是接在24节前面的。五经编辑者,或者是耶、游、神三典汇编的负责人,把这耶典分别善恶树,以及游典的生命树混在一起,是有其目的。目的不单在说明人生生老病死的由来,也说明罪恶的由来,以及何以人会与 神隔绝。
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这说话,并不表示 神有妒忌人之心,也不说明人已完全与神相似。在一26~27的注释中,我们已经说过这我们并不是说独一的真神自己,乃是 神在主持天庭会议中的说话;而这话是表明知道善恶(识得好坏之分别)的人,是有如天上的使者,或神的众子之知道善恶一样──只这一样,因为人并没有天使的权能,也并没有神的一切特性。
因为人已知道好坏,能自己独立了,所以耶典接着的是23节之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自出之地。这说法,是承接得到二5和三17等耶典之崇尚农业文明的话的。但编辑者之所以将22节下的生命树的果子汇编在这里,为的是要接上耶典在三19下之归于尘土的话,并表明此定命是无可挽回的了。
22节下之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也不表示 神有妒忌人长生不老之心。乃因 神咒诅了地,连累着人要归了土的定命,所以不让人有机会去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免得人在败坏的肉身上永远活着受苦(见三19的注释)。所以,游典的这话接下去,便是24节的经文。
了解了22节上是接23节,22节下是接24节的各别为耶、游两典之后,则对23和24节明显是重复的问题也解决了。
还有一点要了解的是:三19所讲的“归了土”或“归于尘土”,在中国人来说是“死”的意思。但原文并不用“死”字。因为在原文,死乃隔绝或脱节的意思。在三6,当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以后,在中国人看来,他们并没有死。是则二17的“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的话,似乎是落了空。其实不然,他们按原文的涵义是死了──与 神的交通脱节了,隔绝了,因为他们不但自觉羞耻,害怕见 神,也在听到 神的脚步声后就赶快躲藏起来了。
有关伊甸园,请参看二8的注释。
基路伯乃是从亚喀得文 Karibu 转用的字,也是亚述人想象中半人半兽的神明;是一些作代求的次位神明。但在巴比伦,他们却是王宫和神殿的守护神。圣经所讲的基路伯,有时是指他们为扛桌或承载上主之宝座的(结十章),有时又指上主坐着基路伯飞行(诗十八10),有时又是守护 神法柜的天使(出廿五18~20;王上六23~29)。这里却明显的是作为把守生命树的道路的。这又再一次给我们看到这传统有美索不达米亚的背景。
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 这又是美索不达米亚的背景。因为在两河流域的神话故事中,每个神明都有他特殊的兵器。这种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一方面是表达这武器的犀利和威力可怕,也说明基路伯的威猛。因此,无人可以再进这伊甸园摘那生命树的果子了。
三22~24
因人的违背 神旨意,吃了伊甸园中吩咐他们不可吃的果子,冲破了受造者的界限,想与 神平等能知道善恶,所以地受了咒诅,人不但要终生劳苦从地里得吃的,肉体也有软弱,会衰老以至于死亡。在 神的恩典中,为免人在肉体上的长生而受苦,所以决定打发他们离开这乐园,出去耕种田地自出食物,并派基路伯天使持威猛兵器把守住生命树,免得人去摘食而受苦。这故事虽然是出于美索不达米亚的神话,而耶典和游典也各有不同角度的记述,圣灵却使编辑者将之汇集一起,让人思想今日人间痛苦的由来,但仍在 神的爱子基督耶稣里,有活泼的盼望,会因他的救赎,可以回到那乐园的天家。──《中文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