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一章
壹 太古史 一1~十一32
在绪论中我们已经申明,创世记在没有笔录成书以先,是以色列人的先祖世代口传的历史传统。这传统,不但满带美索不达米亚的风俗习例,也富有两河流域神话史诗的色彩。但是,创世记迥异于那些神话之处,乃是它的唯一神论。这独一的真神创造万有和人类,并不像那些神话所说为奴役人,而是让人享用和授人予治理天空、海洋和大地并其中的一切之权。也不像那些神话所说是因人类繁殖太多,喧嚣烦扰了神明,以致要用洪水毁灭他们,乃是人类的罪恶众多而令真神后悔造人,故用洪水灭世。这意思是说,这独一的真神是重视人类道德的,而不像那些神话所述的神明,只为自己的清静利益打算的。更进一步,创世记所讲述的真神,是恩施万方,普及全人类的。因此祂不但在洪水灭世中,使蒙恩的挪亚一家得救,也在人类因始祖的堕落而蕴具恶性,以至犯罪益深中,呼召亚伯拉罕出离罪恶之乡,为要使万民因他的后裔得福(参看加三16)。
以色列人看创世记,是一卷预备出埃及之救恩的信仰史。基督徒看这卷书,却不单读到一部以色列人出埃及之救恩的溯源,乃体会到圣灵的引领,藉着属地不完全的瓦器,将 神属天的救恩,就是在救主基督耶稣里,叫人藉信称义的福音信息,在圣经开头的这卷书,就已给我们启示出来了。
我们因为有这信仰,深知这位独一真神的伟大,祂的智慧莫测,人无法局限祂的作为,祂能使用任何人,任何文体,任何时间,引导属祂的人来明白祂恩典的旨意。因此,在注释这卷圣灵引导祂的教会接受为正典的经书的时候,我们可以顺着圣灵引导,使用任何的批评──经文批评,文学批评,形式批评,传统批评,历史批评等种种科学的方法,来将祂的旨意,更清楚的揭示在读者之前。
从形式批评来说,太古史的文体是以神话故事的形式出现,但它与神话不同之处,已简要的在前面说过。从文学批评来说,太古史主要的来自耶典、游典和祭典。有些释经家只论及耶典和祭典,但游典的特性活现太古史中,将在后面各章节的注释中显明出来。因此,研谈太古史,就必须了解支持王室和崇尚文明的耶典传统,也要明白反对文明和认为游牧才是上主喜悦的生活方式之游典传统,更要明了着重礼仪、谱系、年代、岁数和祭祀的祭典传统。不但如此,也要知道编写这些文献之人,他们所身处的历史背景,藉知他们之所以会如此编述的可能因素。还有,太古史的经文,在古抄本、版本和译本,均有颇多出入之处。为甚么会有如此出入,其历史背景如何?亦是我们释经的人,要找寻出来的职责。
一 天地万物的造成 一1~二3
从文献上言,这段经文隶属祭典。其实,二4上也属于这一底本。但因二4上是用作二4下~25的标题,正如五1上;六9上;十1上等有 Toldoth 之经文,是各该大段的标题一样,所以我们将二4上移入下段来讨论。另一方面,这些有 Toldoth 的经文,亦可能是五经编辑者在编写创世记时,所给予的标题。因为五经编辑者,亦是属于祭司利未人中的文士,类同以斯拉的人物(参看拉七11),所以这些经文会有祭典的特色。
我们在绪论中已经说过,祭典并不是个人的作品,乃是祭司中收集传统的整个学派,其最后的编修是在被掳时代的晚期(约主前五五○至五○○年),在巴比伦完成。所以,在祭典中会有不同的观点、词汇,甚至于前后不同的情况出现。就以这段经文为例,虽然组织严紧,词藻典雅,意境高超,但在用字方面,显出有些是用 bara~ (创造),有些是用 asah (造);七十士译本在第8节有“ 神看着是好的”;而二2的第一个“第七日”,在撒玛利亚抄本,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文译本都是“第六日”。为甚么会有此不同,一方面证明祭典的作者是编辑其整个学派收罗的数据,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些古译本所依据的抄本,可能比现有的希伯来文抄本为古。最低限度,都表明是出于不同的抄本。这点,我们将在注释各该节时,再加以说明。
在文献史上,祭典是最晚期的底本。这最晚期的底本之创造论,之所以会放在律法书的最前面,固然是在补充二4下~25的创造观念,证明 神以其权能和话语,有秩序,有层次地创造万有,并说明人是按祂的形像所造的至高受造物,更要证明创世记,甚至全部律法书,均为事奉 神的礼仪而用。这就是祭典的创造论之所以用第七日定为圣日,因为在这日 神歇了祂一切创造的工安息了,作为结束的话的原因。这原因的真义,我们将留待注释完这一段经文后,再为解释。
1 序言 一1~2
我们称一1~2为序言,固然是指这两节话为祭典创造论(一1~二3)的发轫语,却也是整个太古史绪论的话。因为这两节话不但在说明万有从 神而来,也在表达 神要使空虚混沌的局面,无形无序的紊乱,整理出一个层次分明,有物有则的世界来。从这种神学观点来看,则一1~2;也是整个律法书的序言,更是 神对人类历史运作的开端期望。
一1
起初 这词在原文是由“头”字的字根,加上字头附字的介系词“在”字。因此,直译这词可作“在开头”。可是,由这种介系词附字的字词,也可以当作时间子句(temporal clause)来看待,因此亦可以翻成“当……开始……的时候”(全节便成为“当 神开始创造的时候”)。
这两种翻译法,使人对创造论会有极大不同的观念。直译法可申明 神在开头创造天地的表白,也包含祂创造物质的动作在内。然后,祂才从这些无形无状(空虚混沌)的原质中,整理出一个有秩序的宇宙来。将起初当作时间子句的翻译法,是表明当 神开始创造的时候,已有物质的存在, 神仅从已存的混乱原质中,造出一个有秩序的天地来。
从文法上说,当作时间子句的翻译法为比较合理,因为第1节是和第2节连贯来读的。但从新约圣经来看,则偏向于直译的含义(参看约一1~3;西一15~17;来十一3)。我们的看法乃是,圣灵感动祭典的作者,按他先祖从两河流域神话故事中的传统,笔录出来的文献,在其原意是按文法的写作的。但那时希伯来文还没有元音。单有子音的书写,是可以按读者的了解填上元音的。
按现有一1的起初,其原文是 bre~shith 就只能用时间子句的翻法。这种翻译法,表明在 神创造的开头,已有水和其他空虚混沌的物质存在。但在没有元音的抄本(希伯来文现有的元音系统,最早发明的都在主后第二世纪之后),却会给人读成 bare~shith 。这后者的读法,是将起初加入了冠词,而成了天地未有之先的“开头”。在那开头,一切的物质元素都还没有存在。这样,便包含有 神从无中造出有来的意义。
这样看来,祭典作者按传统忠实地依据文法的常理写出来的文章,圣灵却引导人从这文字上看出另一个在神学上重要的含义── 神从无中造出有来。
起初这词本身的含义虽然只讲及“时间”,而时间亦为 神“在开头”所造。祂造这时间的同时,不但造了空间──天地,也造了物质。因为“天地”就包含有物质的意义在内。
起初是在甚么时候?圣经没有告诉我们。犹太教的传统谓以“创造”作“纪元”,因此说今年(一九九○年)是创造后的“五七五○年”。但这只是拉比的解释,是人的意见,并没有圣经的根据(请参看拙著《旧约概论》第九章中的“历法问题”和“年代问题”)。
神 这词并无任何介绍,便作圣经开头第一节的主格,表明作者认为 神的存在,是众所皆知的事实(参看罗一19~20;来三4),是不必探究的论题,因为祂是自有永有的(参看出三14;诗一三九1~18)。在原文,这词是用复数 ~elohim (Elohim)。但作者的用意并不指巴比伦创造诗(Babylonian Creation Epic)中的众神,因为其动词是单数的。因此,Elohim(伊罗兴)乃是希伯来文文法上所讲的显赫的复数(Majestic Plural);其所要表达的,乃是神的权能之总体,均包括在祂的本质之中。圣经其他地方也常用 神的单数式 ~el (EI)。EI(伊勒)也是迦南人所敬拜的父神,其字义却是“权能”或“那坚强者”。
伊罗兴和伊勒,均是两河流域闪族语系一般使用的神名,原本不是专指那独一的真神。但在圣经里,以色列人和其列祖,却将这普遍的名称,转用到独一的真神上。这是另一项使我们看出,创世记之美索不达米亚背景的地方。
创造 请参看本书绪论中的“创造的字义”和“创造论的涵盖”。
天地 原文这词是各别的两个独立词,并各加了冠词,且有动词“创造”的受格指示字 ~eth 。
天 原文 shamayim 是双数。其原义是指穹苍(见现代中文译本在第6节的翻译。该节在和合本翻为“空气”,参看第8节),为分隔上面的水和下面的水者(水的原文是 mayim ,亦为双数;天字原文的来源亦从此字)。古代的以色列人依据两河流域的传统,以天为双数;进入犹太教时期以后的以色列人,却认天有七层。这是古人观察自然而有的观念,不但认天有圆顶的“穹苍”,且以山为其柱子,并有根基(参看撒下廿二8;箴八27~29等)。这七层天虽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但在大体上说,是指(一)人呼吸的天,(二)鸟飞的天,(三)云行的天,(四)藏雨的天(参看七11),(五)日月所在的天,(六)星星所在的天,(七) 神宝座所在的天。还有,第二层天也是邪灵和堕落的天使在等候审判的所在,而第三层天却是乐园的所在(参看林后十二2~3)。天既然是复数的,所以就有诸天(诗十九1)和天上的天(申十14)等说法。这些说法,有时也包含天上万象,就是日月星辰在内。
地 原文是 ~eres 。这字固然可作土地或国土解,但在加冠词的时候,多数译为大地、世界或其上的一切。当天地连用的时候,其含义就更清楚的是指寰宇或宇宙──包含时间和空间,以及在这里面的一切事物。
一2
空虚 原文 tohu 含有空寂、荒凉、旷废、不值一文等意义。
混沌 原文 bohu 也含有空虚、虚无、失效、无用等意义。当空虚和混沌连用的时候,读原文的人,只在听这 tohu wabohu 的音,就会感觉到无形无态,无象无样,空寂鸦聊,状极凄荒的感觉。
渊面黑暗 原文直译是“黑暗铺盖在渊面上”。渊的原文 tehom 可作巨浪或深渊解释。不论是那一样解释,都表明是有许多的水汇聚在一起。
神的灵 在原文,灵是 ruah ,可译为灵,也可翻作风(民十一31)或气(伯四十一16)。 神在当作形容词的时候,可以翻成大或极大(参看拿三3),或可畏的。近代有些犹太教的学者,大概为破除基督教所信仰的真神为圣父、圣子、圣灵之三位一体的神观的关系,故意将这词组翻为“大风”。从文字意义上说,这种翻译是无可厚非的。但先存了神学成见,因此而不将通常的译法翻出,反而去钻牛角尖,却不是正大光明的举动。可惜有些基督教的释经者,或许不明就里,或许为标新立异,也跟着说是“大风”,就不足为范了。
运行 原文有翱翔、轻抚、徘徊、翼覆、爱育等的含义。因此之故,前面“ 神的灵”这词组,是不可能翻成“大风”的。翻成“大风”,就和运行这作为动词使用的分词杆格不合。
一1~2
这两节经文,若按现有的原文元音系统,可能要翻成:“当 神创造诸天和大地的时候,地是无形无象,空虚寂聊,只有黑暗遮盖在渊面之上, 神的灵就覆育渊面。”从这译法可知,原义是 神并未从无中造出有来,这大概就是依据两河流域神话传统而来的创造观。但是,圣灵却藉这属地的瓦器,盛载祂要世人了解的创造论。因此,祂使以色列人所熟用的希伯来文只有子音,直到主后第二世纪以后才逐渐在巴比伦和巴勒斯坦两地分别发明元音的系统(现有希伯来文圣经的元音系统,是提比哩亚元音系统,在主后第六世纪之后才逐渐通用)。在没有元音系统写在子音字母下面之前,读者可随自己的了解去阅读原文。在主前第三世纪就开始将律法书翻成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的译者们,明显的是把创世记的头一个字读成为有冠词的 bare~ shith ,而使“起初”成为一个绝对的开始,以至第1节末了可以用句号,而不必要和第2节连成一句,正如现今大多数译本的翻译法一样。这样,便使天地和其中一切的原质,都可包含在 神在太初创造时一并造成──从无造有。然后,祂才逐步的使其有形有像,有序有则的成为一个完整、美观的宇宙。
我们之所以相信“从无造有”的观念起自七十士译本的译者们,因为在整本旧约圣经里面都没有“从无造有”的说法,惟有在主前约一二四至五十年间,大概在亚历山大城用希腊文写成的玛喀比传下卷,才首先显出“从无造有”的说法(见该书七28)。接着,新约圣经也有了“从无造有”的暗示(参看来十一3),以至古教父将这观念纳入基督教的信仰之中,成为教义。因此我们可以放胆的说,不但救赎论的真理是渐进的启示,创造论的真理也是一个渐进的启示。为这原因,基督教不应该盲目的接受犹太教中有些拉比的学说:认启示是惟藉摩西的,以至延伸到认为律法书也是惟藉摩西写成的。
2 六日造天地万物 一3~31
有关日子的数字问题,我们将留待下一段的“第七日安息”时讨论。这节最要紧的,是看出祭典的作者,虽然忠实的笔录了从美索不达米亚而来的先祖的神话传统,却不但持守唯一神论的信仰,也引导人从观察万有受造的有则有序,而要人也有则有序的依照 神的律例去崇拜真神(礼仪律)和行事为人(道德律和民刑律例)。
仔细比照巴比伦创造诗(ANET 第六十至七十二页)和圣经的创造论,就可知道祭典的创造论在文体上确有巴比伦创造诗(以下简称巴诗)的形式,但观念却绝然不同。举例说:巴诗认神灵与宇宙物质为共存并同为永恒的,圣经却认 神创造宇宙物质并各自独立的存在;巴诗认太古混沌,查马特(Tiamat,与 Apsu 同存于万有之始的阴阳二神)蒙障在黑暗中,圣经却说地是空虚混沌,黑暗遮盖渊面;巴诗说光是由诸神发散出来的,圣经却明言光为 神以话所造成;巴诗对穹苍、旱地、发光体和人的创造次序,与圣经的创造次序完全相同;但巴诗却言创造完成后,诸神就休息庆祝,圣经则说天地万物造齐, 神安息并赐福第七日而定为圣日。
一3~31的六日创造,是工整有序并分成一至三日和四至六日的两列对仗,有如希伯来诗体的排比的:第一日的光和日夜,比对第四日的发光体和掌管昼夜;第二日露出天空,使上下之水分开,比对第五日造空中飞鸟和水中生物:第三日的旱地、青草、菜蔬和树木,比对第六日的地上各种生物和人,并使他们有青草、菜蔬、果子可作食物。
这种观察自然之有序有则,而要落实到人生对 神对人的应有序则之义务,是祭典作者要教导的神学观念,却为许多只重字句表面解释的经学家所忽略,真是一件可惜而可憾的事!
A 第一日──光 一3~5
一3
神说 因着这话,不但新约承认“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藉 神话造成的”(来十一3),旧约也同样颂赞“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诗卅三6)。这诗句中的“命”字,原文是“话”。这里的 神说,明显的是 神在发布命令,因为当祂说了以后,事就成了(参看诗卅三9)。
光 这里所讲的光,在文体形式上是为平比第四日所讲的发光体的光。但在本质上,作者所要表达的,却是与黑暗相对的光;延伸意义,便是与恶相对的善,故此就是 神或弥赛亚的本身。不但耶稣称自己为光(约八12,九5;参看约一5、9;赛九2,四十二6,四十九6等),圣经也称 神为光(赛十17)并以光为衣披上(诗一○四2)。
一4
神看光是好的 这句话不但叫我们看到前面所说的光与黑暗相对,好与恶或善与恶相对的含义,更要紧的,就是在祭典的整个创造记述中,有七次说到 神看着是好的(除了本节以外,尚有10、12、18、21、25和31。但因31节为总其成的说法,所以一般的释经家都认第8节在希伯来文漏去,而在七十士译本却有的为正确)。
一5
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 这里所用的称,不单显明 神的智慧,也表露祂的权能。正如巴比伦创造诗的首行所说,“当高处的天还未被称的时候”之称,是表明创造一样,这里的称也是指 神所呼叫的,就作为定夺。因此,昼和夜是 神所定夺的,没能改变的(参看八22)。
有晚上,有早晨 以色列人在埃及为奴时代,当然是照埃及的天狼阳历纪年,因此,日子是由早上起计。在进入迦南以后一直到扫罗王年间,大概是照古迦南的春历纪年,至大卫或所罗门为王时,改用秋历,但日子均以早上起计,因为这两种历法均为阳历。到主前六○四年,约雅敬王受尼布甲尼撒之压迫而“服事他”(王下廿四1),也因此改行巴比伦历,即阴历。巴比伦阴历是依月亮运行计定月日的,并以每日日落(晚上)起计日子。祭典的作者是在主前五五○至五○○年间,在巴比伦完成其文献的编写,所以会用有晚上,有早晨这似乎与世上许多地区的人不习惯的计日法。
这是头一日 许多人都会问:太阳既是第四日才造出,这里所讲的头一日指的是甚么?是廿四小时的日子吗?要回答这问题,首先要记得:创世记是信心的历史,是用作教训的,而不是用为实证科学的。其次也要记得:正如第3节所讲的光,是用来平比第四日所讲的发光体的光,这头一日的日子,也是用来平比第四日的。
近代有许多释经的人,因为不明白祭典之创造论的真义,又因为不能回答上述的问题,甚至或想与进化论能偕合,而将第一章的日子和二4的日子相提并论,改称之为“时代”──把日子延长意义。这是不必要,也是无可能的。因为在祭典作者的心目中,这日子就是一天廿四小时的日子。他要教导的是 神的权能和荣耀,并教训人要有序有则的顺服 神的律例。
一3~5
按照祭典依据先祖从两河流域承传下来的传说,以及我们今日在新约中所了解的创世论,在 神创造了天地的元质之后,就以能力(灵)覆育被黑暗包围着的大水,然后祂说要有光,就有光来破除黑暗笼罩和独占的势力。 神喜悦这光带给混沌世界的明亮。就命定光暗来分开昼夜,这是 神赐予这属物质之世界的头一项恩典。
B 第二日──天空 一6~8
一6~7
诸水之间要有空气 原文的诸水不但是众数,表明烟波浩淼,也有冠词,显出那时的天地只有渊薮。空气原文是 raqia ,现代中文译本翻成“穹苍”。和合本在其他地方也译为“穹苍”(诗十九1等)。穹苍是指我们肉眼所见之天空的样式:中间高起,四周下垂的天幕。这穹苍虽然显示了原文要讲的样式,却没有表明原文的动作。 Raqia 是指用锤锤平的东西,就如将金片锤薄般的。为这原因,创造穹苍并非 神说了要有就有了,乃在第7节加上 神就造出空气。这意思是说,这两节的创造观和第3节的创造观不同。第3节是 神说了就有了(第9节也是这样),而这两节却在 神说了以后,还要有动作去造。
将水分为上下 因为有了锤出来的东西之分隔,众水便被分开,而形成穹苍上下均为有水的情状。这就是犹太教有些拉比所讲的七层天之第四层为藏雨的天之原因(见第1节“天地”的注释)。不但上面有藏雨的天,可以敞开窗户下雨,下面也有大渊,能裂开喷出水来(参看七11)。
事就这样成了 在这祭典短短的创造叙事中,除本节外,另在9、11、15、24、30节均有提到这词组。此外,希伯来文抄本漏去,七十士译本依据较旧抄本却有此词组的,是第20节。事就这样成了的涵义,乃是 神说了,依祂的说话,要有的就有了。因此,第7节上半句之“ 神就造出空气,将空气以下的水,空气以上的水分开了”的话,明显是作者从祭典学派的另一文献中抽来,插入第6节和7下之间的。6和7下并合的创造观,则与3~5节的相同。
一8
神称空气为天 有关称字,请看一5的注释。关于空气,请参阅一6的注释。至于天的含义,则可分两方面来讲,早期的以色列人和进入犹太教时期的观念,请参看一1有关“天地”的注释。到耶稣时代的犹太人,因为要讳称神圣的 神的名,所以将天来代替 神的称谓,以至把天看如中文字辞的含义:一大──一位至大者。
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二日 有关晚上、早晨和日子,请参看一5的注释。在一3~31的序言中,我们已经说过,这第二日的创造天空和令水分开的记述,是为平比第五日之创造天空的雀鸟和水中的生物的。因此,祭典的目的并不在于天空和海洋之怎样造成,乃为要替这些天空和水中的生物预备地方。
一6~8
这三节经文,是祭典将其学派中两种创造观念的记述并合在一起的。头一个观念是正如一3~5的创造观一样, 神说有就有──祂说:诸水之间要有空间(穹苍),将水分为上下,事就这样成了。第二个观念却不是 神说话就成,乃是 神要动工去造(7上)。这第二日所造的天空和将诸水分为上下,目的在为第五日所造的雀鸟和水中生物预备地方。
C 第三日──旱地和植物 一9~13
一9~10
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使旱地露出来 太初混沌的大水,已被分开上下,却仍须进一步的受控制在神的律例之下。于是 神说: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在穹苍以上的水,是受 神的控制,可以按时降甘霖,也可使天上的窗户敞开,令暴雨成灾作为惩罚的工具。在穹苍以下的水, 神也要它聚在一起,使旱地露出来。这话表明地是建立在海上(诗廿四2),是铺在大水以上的(诗一三六6)。虽然如此,聚在一处而被称为海的,是有一定的界限的,是不能越过 神命定的范围的(耶五22;诗一○四7~9)。
海 原文是水的众数,亦可称为洋,或海洋。从美索不达米亚神话故事而来的传统,海洋或海怪均是众神中的有势力者。然而,无论它怎样翻腾澎湃,仍然要受 神的控制(伯廿六12;诗八十九10)。人不必惧怕它(诗四十六2~3),因为有 神在防守它(伯七12)。
一11~12
地要发生青草,和结种子的菜蔬,并结果子的树木 有了天空和水聚海洋,使旱地露出以后,祭典所描述的,是 神在这大地上首先创造的乃为植物。这虽然合乎科学的论据,但圣灵默示作者著述的目的并不在于科学的论证,乃在彰显这权荣的 神,是如何一步一步的为人预备一切需用的东西。这两节话,有许多译本都未将原意表达出来。现代中文译本稍为有原文的韵味,但仍没有充分显出其真意。原文的真意乃是:“ 神说,地要生出各类的植物,要有结种子的青物,也要有种子包藏在果子里面之结果子的树木。”这意思是说,原文是提到两大类的植物:一类是结种子的;另一类是结果子的,但其种子是包藏在果子里面的。这用意是在创造以后,植物要由其本身自动繁殖,生生不息了。另一用意乃是“地母”(Mother earth)的观念。请注意原文是 神对地说的。 神要地生出这些植物来,故此在12节说:“于是地发生了……”。
各从其类 原文的含义是按其本身种子的类别而繁殖生长的意思。
一13
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三日 有关晚上和早晨的观念,请参看一5的注释。至于第三日,却是犹太人在风俗习惯上,成为一个重要的“好日”。因为在第三日,有两次叙述“ 神看着是好的”(10、12),所以便成为“双好日”。因为是双好日,所以直至今日,犹太人结婚都多拣在礼拜二(即创造的第三日)来举行。故此,约二1的第三日,在犹太人听来,他们马上就知道下面是会讲有结婚的宴会了。
一9~13
神既从起初创造了物质的元素,又在开端的日子将祂圣善的真光显露出来,辖制了黑暗,使昼夜分开,更在第二日创造穹苍,以分隔浑然众水为上下,接着便要使穹苍以下的水也棸在一起,定出它们的界限,让陆地浮露出来。这是第三日的创造工程。地已造成, 神就给它以生长各类植物的能力,并要各类植物都有自己本身的种子,藉能生生不息,自然生长。这一切的自然律,都是来自 神权能的命令──祂的话。祂说了,事就这样成了;并且祂很满意于这大地海洋的分域,也很欣赏这大地生长的植物,因为这段经文一再的说: 神看着是好的。
D 第四日──天上的光体 一14~19
一14~15
天上要有光体 这短句明白地显出祭典作者的神学观点。在他那个时代,埃及的主神是太阳,即日神(参看王下廿三11;结八16),巴比伦人敬拜月亮,即辛神,而周围列国均认恒星会影响人生的命运,正如我们中国古人的信仰相类。因为他们认为光明是从这些天象而来的。故此,祭典不但申言光明可在这些天象之外,在创造的第一日已出现,且是由 神而来,而天上的光体(特意不个别的称日头、月亮的名字)也是因 神的命令(话)而有的。
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 光体既不是神,所以不要效法列国因天象而惊惶(耶十2);日、月、星辰是 神所造,摆列在天上不是给人敬拜(申四19),乃为分昼夜和作记号而用的(原文只说到这两个功用)。分昼夜的功用,在平比第一日的创造中,已经说明了。作记号的功用,就是为定节令(主要指敬祀的节期)、日子和年岁。
并要发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 这是列国认为首要功能的,祭典却把它放在最后,并且指出它们能以发光照耀,是因 神的话而产生。简言之,天象是因 神而有,并在 神的控制之下,为要作成 神所赋予它们的功能。
一16~18
于是 神造了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又造众星 这是像7上节的观念一样,创造需要 神动工,而不只是说话的成就。但在这祭典学派的另一系统中,还是一样不将太阳和月亮的名字说出,而只使用两个大光为代。至于众星的造成,其地位更像是附带说说,而没有重要的含义般的。为甚么作者会用这样的笔法?答案就是不想给读者误以天上万象为神明。
一19
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 关于晚上和早晨的观念,请参看一5的注释。第四日的创造,是平比第一日的造光的。
一14~19
祭典作者之所以平比第一日和第四日的创造工作,不但在文章组织上的安排,也不只是逐步的将混乱的太初有秩序的作整理,更是在神学上不欲读者以天上的日月星作为神祇。因此在字汇上他避用日头月亮的名称,因为这些是当时两河流域和埃及人敬拜的主神;而用光体或两个大光来作代替。更要紧的,是使读者体会到这些天上万象不但是 神所造,为达成 神的旨意而发生功用,也还在 神的主权之下。
E 第五日──水中生物和空中飞禽 一20~23
一20~21
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 在古以色列人的观念中,生物只是动物;植物只是供动物食用、遮荫和欣赏之用的。因此,植物是在第三日──较基层的程序中造成的,而且造成的过程是由地母去生长出来的,亦即无须 神动工的。但在造动物,这被称为有生命的物,却极不相同。首先, 神说了,事就这样成了(根据七十士译本补上的);其次, 神动工造出……。而这造的用字,在原文是唯与 神相连的 bara~ (创造)。还有,所造的水中百物,首先提到大鱼,就是神话故事中的海怪或海兽之类的(参看诗七十四13,一四八7;赛廿七1,五十一9;结廿九3,卅二2等),然后才提到一般的水中生物。
要有雀鸟飞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 有生命之物,首先是提水中的,然后才讲空中的。原因并不在科学上的论证,证明先有水生之生命,乃是为祭典组织上的排比。第五日是平比第二日的创造的。第二日是 神从诸水中令天空显露出来,所以在第五日是先造水中的有生命之物,然后才造雀鸟飞翔在天空之中。
各从其类 这是正如造植物时,要各类植物按其本身种子的类别而继续繁殖生长一样,对水中和空中有生命之物,也要它们按本身的类别,继续繁殖,生生不息。
一22~23
神就赐福给这一切,说,滋生繁多 造这些动物比造植物之另两个不同点,就是(一) 神赐福给这一切;(二)要这些有生命之物滋生繁多。这两项不但与创造植物不同,而且是预期着对人的创造。因为在造人的叙述里,祭典也使用了这相同的两点,并且其在原文的字句,差不多是完全相同的(参看第28节)。
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五日 有关晚上和早晨,请参看一5的注释。第五日的创造,不单是平比第二日的,也是为第六日陆地生物和人的创造作预备的。
一20~23
天空既已从大水中分开,陆地也由浩瀚烟波中显露出来,并且生长了各种各类的植物与瓜榖果子,天空又有阳光照耀,一切都彰明生物可以生活了,所以 神在第五日造出水中的大鱼和各样有生命之物,以及空中飞行的雀鸟。不但造出,也赐福给这些生物,可以各按类别滋生不息,繁殖绵延。
F 第六日──地上牲畜、昆虫、野兽和人 一24~31
一24~25
地要生出活物来 这是像第三日的创造一样,首先由 神吩咐,然后 神动工;另一相同之处,就是各种各类的活物,如牲畜、昆虫、野兽,不但有牠们的类别,也按牠们的类别给予生生不息的秉赋。地母的观念,也从地要生出的词语中显露出来。
一26~28
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 造人迥不同于造地上的活物。地上的活物固然是 神所造,却是“地要生出”;而人的造成,却有如下几项的特别之处:
(一)是天庭会议的决定──我们要……造人。这我们,并不表明神的数目为众数,乃是表达天庭的会议。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信仰是多神的。他们的众神在决定重大事项的时候,要开会。祭典和旧约圣经一般的传统,也有这天庭会议(参看王上廿二19~22;伯一6~12;诗八十二1,八十九5~7等)。但决定和执行,均在于 神自己。 神容许“神的众子”,即天使,甚至于撒但,参与祂重大事项决定的会议(参看伯一6~12,二1~7;弗三10,六12等)。但决定权和执行权则仍掌握在 神的手中。
(二)形像和样式──人是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而造的。这我们是特意要避开以为神有如人的形像和样式的误解。诗人也指出:人虽然比神(或作天使)为微小,但仍有 神恩赐的荣耀和尊贵(诗八5),这是人有神的形像主要含义之一。形像的原文是 selem 。这字原有偶像(民卅三52)、像(王下十一18)或画像(结廿三14)的意思。因此是容易使人误解神为有人的形状的。另一方面,这字也可翻成幻影(诗卅九6),现代中文译本则翻为泡影。表明这字可不必具有实体的。至于样式,其原文是 dmuth ,是一个抽象的动状词(verbal,即作为名词或形容词使用的动词),并主要的以抽象形态作使用的,如样子、相若、类似等。但在以西结书,中文又翻成形像(结一5、10、22等);在王下十六10,现代中文译本却翻作“模型”。从字义去推敲的话,形像和样式是有不同的。但从实质上讲的话,祭典的作者并不注意在这两个字词的分别,因为在实际施行创造时(27节),他只用了形像这一词。作者所着重的,乃是人与其他受造之物的不同,因为人有 神的形像(参看九6)。然而,在26节加上样式,是要人不将这形像作具体的实像去解释。
(三)造──在26节宣告天庭会议的决定中,是用普通的造字,正如造天空(7节),造两个大光(16节)和造地上各类活物(25节)所用的一样。但在实际施行造人时,却三次用了创造( bara~ )这惟独以 神作主格的字,正如第一节所用的一样。因此,人的创造不但在过程和素质上与其他受造物不同,在实施的动作上也迥异于其他受造物。
(四)人──原文是用 ~adam ,是一个集体名词,不但包括男女,也泛指人类。原意要指的,不但没有性别之分,也无人种、年龄、肤色、地域、时间之别的。祭典写作时代的以色列人,还没有进到神恩独宠论的犹太教时期;太古史和整本创世记,都是宣讲唯一神论的创造论,且是传扬神恩普宠论的。这意思是说,无论男女,也不分种族或年岁,古今中外的人均在 神的恩中,因为都是 神所造,也为 神所爱的。
(五)造男造女 第27节的原文是诗体,表明是较古的传统。祭典作者引用此诗句所要证明的,不但是 神创造了整个人类,也强调男、女均是照 神的形像创造的:有同样的尊严、荣耀、权利和地位。不像耶典在二4下~25所记述的,女人从男人的肋骨造成,是作男人的助手的。这大概也是祭典的创造论被五经编辑者放在耶典之先的原因,为的是要使读者对人的观念有全盘的认识。
(六) 神就赐福给他们──在22节, 神赐福所造的水中的生物和空中的雀鸟,要牠们“滋生繁多,充满”海空,原文和这28节的“生养众多,遍满”地面的字句完全相同。所不同的是空间;更不同的,是人有治理这地的赐福。28节之赐福的话,和27节一样,也是诗句。诗句通常是较古的传统,也为使人容易上口朗诵和便于记忆。圣灵也藉这诗句要我们记得两件事:不管甚么人,都有治理这地的福分和责任(见下一项的解释);生养儿女是 神的赐福。任何的福分都包含有责任的。因此,生养儿女不但要在 神所定的制度(婚姻)之内来领受这福气,也要负起教养儿女的责任(参看十八19)。还有,在这地球已经遍满人类的今日,生养众多以遍满地面的责任,不能再像只有一对夫妇在地时候一样去独力承担。因此,合乎 神旨意的节育,也是在这赐福内要求人觉悟的责任。
(七)也要管理海……空……地 这也是 神赐福的一种。这种赐福也与人受造有 神的形像相关联。正如今日所有的政府机构都悬挂国家元首的像,象征这机构的管理权力乃在这位元首之下,是代表这元首来作管理某范围中的事务一样,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君王就在他国土中,自己不亲身治理的各省竖立自己的巨像为代(参看但三1~7)。所以,人受造有 神的形像的含义,就是人乃 神在地上的代表。人受命要替 神管理这自然界的一切──不但是要使之适合人居,也要为水中有生命之物,空中的雀鸟和地上的一切生物设想。为这原因,生态学的重视,是人的赐福,也是人的责任。
一29~30
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 我们说过,第三日的创造是平比第六日,也是为第六日作预备的。第三日使陆地露出来,为的是让第六日所造的地上活物和人得有立足之处;第三日使地上长出各种的植物,为的是使地上的活物和人有食物。
看哪,是引起注意,也有要求要遵守的涵义。你们,是指人类。起初 神所创造的人,在他们没有堕落前,是处于乐园无惊无惧的生活的;人与一切活物是安详和平共处的,没有流血杀牲的事情的。因为人的食物是结种子的青物和有核的果子。这是素食。人和其他活物的食物之不同处,是植物中含有“种子”可作再行培植多产的东西。这意思是说,从创造的开端, 神就有要人耕作的含义。不过,在人堕落前,耕作并不是苦事,因为地还未受咒诅(三17)。世界成为不美满,活物对人会惊惧,是在洪水之后, 神因人的堕落而容许人的食物改变了的缘故(九2~3)。
至于地上的……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他们作食物 在乐园和谐的生态中,连地上的其他活物也是素食的,没有弱肉强食和互相残害的流血事件的。这些有生命之物所吃的,并不强调有种子的植物,表明他们是不须耕作,乃吃地里自出的。
一31
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这是总结六日创造大工的话,而不单指第六日所造的。因为这里所用的是一切所造的;而其之好,并不是单纯的一个好字,乃是都甚好。
希伯来文抄本,在主后约一三○年代拉比亚及巴(Akiba, ca. A.D. 50~132)领导的定本抄本(意即不能改动,甚至明知原抄本有错,都要照错而抄,只在旁注中说明其错,并注明正字)之前,有些文士会按己见予以改动。七十士译本是在主前第三世纪开始翻译律法书的,因此其所依据的抄本,不但会比现有的希伯来文抄本可能为古,且可能是未被文士改动的。祭典重视数字,是所有文士和拉比都知道的。因此,一8在七十士译本中的 神看着是好的,可能是原有的。现在的希伯来文抄本可能是较七十士译本所依据的抄本为后的。这后者的抄经文士,因不明一31是总结前面一切所造的,而只以为是讲第六日所造的,又因为已有了七个 神看着是好的之词组,却不欲使这 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的语句舍弃,所以避重就轻的将第8节的那句故意漏去了(请参看后面“第七日安息”的注释)。
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关于晚上和早晨的观念,请参看一5的注释。至于第六日,要注意的是平比第三日的创造,并且不着重在是多少数字的日子之创造(参看后面“第七日安息”的注释),也不在日子的时间是多长(参看一5的注释)。
一24~31
第六日的创造是平比第三日的创造工作的。第三日 神先使旱地露出来,可供地上活物和人类有立足之地,所以第六日就造了地上的活物和人。其次,在第三日 神造了各种的植物,故此在第六日 神就赐地上各种活物和人,以这些青物和其果子为食物。
在一切的受造物都造成后, 神才创造人。人的受造和其他受造物之被造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其中最主要的,是人有 神的形像。这形像并不指静态的形状,乃是动态的神的特质,就是人有神的荣耀、尊贵、慈爱、怜悯、公义、正直……和代表 神以治理这地的权能。这形像并无分性别、年岁、种族、时间或空间的。一切的人都同有 神的形像,也同蒙了创造主之赐福。
按 神形像所造的并不单是男人,乃是“照祂的形像造男造女”。因此,这不单指男女平等的问题,也指男女之间应知自己的本分和彼此对待的责任。更要紧的,这男女蒙 神的赐福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则生养的责任应在 神的赐福之内,亦即着重婚姻的制度,和观察现今人类既已遍满地面的情况下,生养要重质(教育)而非重量了。故此,合乎 神旨意的节育,并不违反这生养众多之 神赐福的含义。
起初受造的人是素食的,是乐园和谐无流血杀牲的情事的。但是, 神赐人予有种子的植物和果子作食物,却蕴含着 神在造人时,就要求人要有耕作的意义在内的。不过,在人堕落前,地还未受咒诅,人的一切工作并不是劳苦,乃是享乐。──《中文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