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廿二章
献以撒(二十二1~19)
父子两人在这紧要关头,都清楚表明了各自的特性。这个折磨人心的要求,只唤起了亚伯拉罕的爱与信心,在他身上诚然可见“神的愚拙”乃是测不透的智慧241。因此,在他儿子的顺服之下,他得着能力可反映神那更伟大的爱,而他的信心则令他能初瞥复活:见5节的注释。这个考验不仅没有击败他,反而使他与神同行的一生,来到登峰造极的境界。
以撒也略略展现他的特性──不是藉他所作的,而是透过他的受苦。这似乎便是他的角色,虽然他可能对自己并没有这样的认识。其他的人会以有所成就出名,但是他却以在一次事件中作默默的牺牲者,彰显出神对那蒙拣选的“后裔”所定的模式:成为牺牲的仆人。
1. AV 的试探最好改为证实或试验(参 RV、RSV)。亚伯拉罕的信心,要在天平中与常识、人的爱、一生的雄心作一番较量;也就是与所有属地的人来较量。
2. 这段开场白,一句比一句更令人紧张。
摩利亚地只在历代志下三1重新出现,那里指出,这是神止息耶路撒冷瘟疫之处,也是所罗门建圣殿之处。按新约的话,这正是在各各他附近。
3. 亚伯拉罕清早的行动,参看二十一14的注释。
4. 此处提到的时间,第三日,与上述摩利亚的地点正好配合,可是这里所着重的,是试验的煎熬与顺服的坚持。
5. 亚伯拉罕的应许,他与以撒都要从献祭之地回来,并不是句空话:这是亚伯拉罕全心确信的,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二十一12)。希伯来书十一17~19透露,他期待以撒会从死里复活。对于这心态的延展,参哥林多后书中,保罗对于出死入生的思考,尤其是五14以下。
6. 把柴放在以撒身上,不禁令人想起约翰福音十九17所述:“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走出来”。可是火与刀是在父亲手里。而牺牲者与献祭者二人同行(第8节又出现了这句锥心刺骨的重迭语),预表了以赛亚书五十三7、10那伟大的同心同行。
8. 亚伯拉罕所说神必预备,后来成了那地的名字,以为永远的纪念:见14节。这句话几乎可说是他毕生的座右铭,从此以后,许多人都靠它而活。他对神全然的把握,以及对于细节全然开放的态度,成为回答痛苦问题的模范。神的方法是祂自己的事;而这样的方法是两个人都没料到的。
9、10. 冯拉德指出,这故事的笔调渐趋缓慢,直到最关键性的一刻;在第10节“甚至每个动作”都记下了。这整个故事的描述,极扣人心弦。
11、12. 神准时的插手干预,为这经历的意义谱上最后一个音符。在人方面,表明了赤诚愿意摆上最极限的牺牲;在神方面,则不容许丝毫的伤害临到,并且对于奉献的小节没有一点不注意到(正如第2节及16节两度出现的句子,你的儿子,你独生的儿子,所表明的)。对于弥迦书六6、7的问题,答案正在这里,既生动又完整,但绝不容易。
13. 此处第二次显示(参二十一19),神的预备已经俱全,且等在那里。请注意,至少在这里,所献的祭牲是代替品(代替他的儿子);后来利未记一4的仪式,似乎适切地表达了此处明确可见的事。
14. 耶和华以勒,除了是神的名字之外,也是亚伯拉罕在第8节用过的话。预备是一简单动词“看”的第二层意义(参,英文的“See to it”,即照料),如撒母耳记上十六1下。在14节下的短短话语中,这两个意思可能都有(这句话应更广为人知)即,“在……山上,就会清楚了”。
15~18. 顺服就是发现新的保证,正如亚伯拉罕在十三14以下所发觉的;也请注意17节下的新应许。对神起誓最好的批注,是希伯来书六16~18。
241 “痛苦的事实,表面的荒谬……正是我们不可忽略的。狐狸藏身的掩蔽所,总有十足的把握。”(C. S. Lewis, letters to Malcolm, Bles, 1964 p.83)。
拿鹤的十二个孩子(二十二20~24)
这个家族消息于亚伯拉罕再次得着应许后传来,对他在二十四4的决定,或者是令他开始这种想法,也可能是坚定了他原初的心意。
其中较重要的名字为彼土利和利百加;其他的人被记下,只是为显明这些记录是仔细保存的,并且证明以色列人知道他们的远亲是谁。
乌斯在约伯记一1及耶利米书二十五20是地名;它与拿鹤的儿子或许有关,但不一定。──《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