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第十三章
三而一的撒但
从海中上来的兽(十三1~10)
十二章十七节的末句应联于十三章一节的首句。海乃指地中海,兽代表罗马国或敌基督。若兽是指一国说的,海就得用灵意解。如果兽是指一个人说的,海就得照字面解。按着灵意,海都是指着外邦人说的,地则是指着犹太人说的。圣经对地和海的预表向来是如此解法,例如启示录十七章十五节和但以理书七章三节、七节均指出海即外邦人的世界。因此一兽从海中上来,就是指着一兽从外邦人的世界中出来。
兽从海中上来,就是罗马国要复兴,海表明牠来的地方,兽表明牠的性情。
十三章一节:“我人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有十角七头,在十角上戴着十个冠冕,七头上有亵渎的名号。”
“十角”指十国小王(十七12),“七头”指七个大王(十七10);头乃比角大,七头十角必是指七个皇帝十个小王。
“七头”是先后继承的王,十角是同时并存的王。(罗马帝国一共十三位该撒,其中五位在使徒约翰前,都被篡杀不得善终,正如十七章十节所说的“倾倒”,在原文是“不得善终”的意思。第六位多米田,就是在使徒约翰时代作皇帝的也被杀,将来的第七位也要被杀。神所提的七位罗马帝王,都是不得善终的,而十角不过是罗马附庸之王而已。)
敌基督就是兽,也就是第七头。十二章二节是说到七头戴着七个冠冕;十三章一节则是说到十角戴着十个冠冕。将来敌基督要从复兴的罗马国出来,并要辖管欧洲。按历史记法,十二章三节时十王还没有得着冠冕与权柄,要到十三章一节方有之,此时敌基督也还没有得着权柄,要到十七章十三节十王将冠冕加给兽时,牠才得到权柄。
“七头有亵渎的名号”,就是他们自己说自己是神;根据历史,罗马帝国的头五位皇帝都是要人拜他们,像拜神一样。凡高抬自己降低神格的都是亵渎(太九3,廿六65;约五18;十33;可三28;启十六21)。
十三章二节:“我所看见的兽,形状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权柄都给了牠。”
“豹”──要明白这段,须读但以理书七章三至八节和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三节:(1)狮子即二章之金头,指巴比伦;(2)熊指玛代和波期,即银胸;(3)豹即铜腹指希腊;(4)不可名状之兽即指铁腿,乃罗马帝国。巴比伦帝国打仗甚是利害;玛代和波斯虽然慢但凶悍;希腊顶猛;罗马则极凶残。
所以这节所描述的兽拥有上述四兽的各样坏处,牠是外邦人能力的集大成。
启示录有廿八次说到主是羔羊;卅六次说到兽是野兽。神要用这兽来审判人(耶五6;可十三7;哈一8)。豹上的斑点指出牠是有罪的(耶十三23);熊是撕咬人的(见王下二24,熊撕裂四十二童子事);狮子也能咬死人(见但六22,神对住狮子的口,提后四17,神救保罗脱离狮子的口)。
这节的兽是指国说的,因有七头和十角。根据十七章九至十节和十二节,就知必是指着国而言。并且按但以理书七章,狮、熊和豹都是指着国,所以第四兽也必定是指国,就是罗马帝国。
同时,这节的兽又是指着一个人说的,因十七章八至十一节“倾倒”原文是“不得善终”之意。所谓“还在的一位”是指约翰那时存在的罗马皇帝多米田。另外从十九章二十节及二十章十节,知该兽必定是有人格的,因为神不会把国丢下火湖。
再者本章三节的“似乎受了死伤”(参十三14),必定是指着一个人说的,因敌基督是一个人。龙冒充神,兽冒充基督,假先知冒充圣灵。假父也一样把权柄给了假子,“能力”是叫牠能行虚假的奇事(帖后二9)。“虚假的奇事”并非说奇事是虚假的,乃是行奇事的目的是为着骗人。
“座位”指出兽必定有国度,没有国度就没有座位。龙复兴了罗马帝国以后交给假基督。
十三章三节:“我看见兽的七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却医好了。全地的人,都希奇跟从那兽。”
“受了死伤”应译作“杀到死那样”。十三章十四节又告诉我们这伤是被刀砍的。约翰写这书是在主后九十六年,从十七章七至八节可明白“先前有”就是主后九十六年之前;“如今没有”就是当约翰写本书时仍没有;“将要从无底坑上来,又要归于沉沦”,就是将来要出现,最后要沉沦。根据十七章九至十一节“五位倾倒了,一位还在”,这一位就是约翰那时的多米田皇帝;“一位还没有来”(当时尚未来到,现在或已来到,只是未显明而已)。按十七章十一节的话,只有七个灵魂和七个身体,然而却有八条命;他是第八位却又是从前七位中的一位。可见这一位必是从前七位中的一位死后而又复活者。这样看来,将来必有一顶有势力的人,起来复兴罗马帝国,作十国的王;然后他将被杀死,之后又复活了,也因此世界的人会以为他就是神。实际上乃是从前七位皇帝中一位的灵附在他身体里而复活了。可叹!基督的复活,人不相信,但敌基督的复活,人却相信。
十三章四节:“人拜那龙,因为牠将自己的权柄给了兽;也拜兽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牠交战呢?”
敌基督能如此是因龙在背后;人所以拜兽,因为:(1)人格中没有人能比得上兽的;(2)能力没有能比得上兽的。
十三章五节:“人赐给牠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又有权柄赐给牠,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个月。”
“夸大的话”是高抬自己;“亵渎的话”是污蔑神的。这里的权柄是神所许的,是有限制的权柄。四十二个月的“四十二”乃七乘六,七是完全的数目,六是撒但的数目;在民数记中从离开埃及到进迦南地共四十二个站:熊撕裂四十二个童子(王下二);“四十二”在圣经里是有漂流、审判的意思。读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九至十一节,可略知神之所以允许撒但任意而行四十二个月的理由。十一节中的“虚谎”,在原文里有附加一专门指件词,应译作“这谎言”,可能就是指创世记三章四节撒但所说的谎:(1)不一定死;(2)像神那样大。
十三章六节:“兽就开口向神说亵渎的话,亵渎神的名,并祂的帐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
兽作的第一件事就是亵渎神。神的名包括神的个格、性情和权柄。“帐幕”就是神的居所。
十三章七节:“又任凭牠与圣徒争战,并且得胜,也把权柄赐给牠,制伏各族各民各方各国。”
圣徒就是遗下的基督徒以及忠心于神的犹太人。那些兽的势力遍及全世界,但国的范围仅限于罗马。
十三章八节:“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牠。”
这节证明那时还有基督徒,因此时还有人的名字在羔羊生命册上。藉着从神来的能力,方能保守他们胜过试探。
十三章九节:“凡有耳的就应当听。”
在二、三章时,教会的地位还在,所以总会加上这句话:“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此时教会虽已失去她的地位,但地上还有留下些基督徒,所以神在这里还有叮咛的话。
十三章十节:“掳掠人的必被掳掠,用刀杀人的,必被刀杀。圣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
基督徒不能像十字军一样去与他们的敌人争战,只能忍耐而已;失去忍耐就是失去信心,结果就是被杀和被掳。
从地中上来的兽(十三11-18)
十三章十一节:“我又看见另有一个兽从地中上来,有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
兽原文是“野兽”,牠是从地中上来,因此牠必是一个复活者,因为阴间是在地下;另一面,地是指犹太国,因圣经常用地指犹太国。
“这兽就是假先知,他是一个人,因为:1.有三次圣经称他为假先知(十六13,十九20,廿10);2.主在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四节也说到末世必有假先知出现;3.这里有三个邪灵:撒但、兽(敌基督)和另一兽(即假先知);每一个邪灵都有牠的任务,所以这另一兽不可能是一个系统或制度而必是一个人。
“两角”,既然这兽是一个人,不是一个国度,又羔羊的角既是指神的灵说的(五6),所以这兽的两角必是指着两个灵说的;一个灵乃十三章十五节的“叫兽像有生气”,原文是“把灵给兽像”,而十六章十三节乃说明另外有一个灵。
“说话好像龙说话”,牠不只欺骗人,牠说的话又很凶恶。第一兽坐龙的地位,此兽说龙的话。
十三章十二节:“牠在头一个兽面前,施行头一个兽所有的权柄,并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伤医好的头一个兽。”
第二兽藉用第一兽的权柄来工作。圣灵既是神格能力的执行者,照样假先知也是如此。这里的“拜”是一个强迫制度,与十三章四节的拜是自动的拜有所不同。
有许多的凭据可以证明第一个兽是尼罗皇帝的复活,而第二个兽是卖主的犹大从死里复活。
关于第一兽就是将来要复活的尼罗皇帝,更多的证据将列于本章的后面。我们先看第二兽,使徒行传一章二十节,诗篇六十九篇二十五节和一○九篇八节都是指着犹大说的。诗篇一○九篇六节说到撒但站在他的右边,这话尚未应验,因为当初撒但是进入犹大的心,因此必是在启示录十三章十二节之时,撒但始站在其右边。使徒行传一章二十五节说到:“往自己的地方去了。”全圣经惟独说犹大是往自己的地方去,对别人都是说归往列祖之地,或者说下阴间;但犹大好像到一特别的地方去,特别放在一处,留作他用。在全新约圣经中只说二次“灭亡之子”,一在约翰福音十七章十二节,内中明指是犹大,另一在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三节(沉沦之子就是灭亡之子),是指着敌基督说的。若第一兽是那敌基督──灭亡之子,则第二兽除了被称为灭亡之子的犹大外还会有谁呢?另外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六章七十节也亲自说到犹大就是魔鬼,因此除了犹大之外,还有谁有资格列入那三而一的魔鬼位格中呢?
十三章十三节:“又行大奇事,甚至在人面前,叫火从天降在地上。”
最大的奇事是从天降火,或因十一章五节的两传道人也会降火。
十三章十四至十五节:“牠因赐给牠权柄在兽面前能行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受刀伤送活着的兽作个像。人有权柄赐给牠叫兽像有生气,并且能说话,又叫所有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
这是将来偶像的集大成。主复活后伤痕犹在,并曾给多马看,好像这兽也是如此,牠的伤痕可叫人不能不信牠是从死里复活。
“生气”也可译作“灵”,一给灵就当然有生气。这兽有三个特点:(1)有生气;(2)能说话;(3)这兽能使不拜兽像的人被杀害。这些特点与诗篇一三五篇十五至十七节和耶利米书十章四节所记古时的偶像不同,那时的偶像有嘴,但不会说话,有眼但不能看,有耳但不能听,自然提不上有生气;但在将来却不然──兽像却有了生气。至于兽像用何种方法杀人,并没有启示给我们,或者这兽像说话定人死罪,以致人被杀害,或者兽像有甚么机关会杀人。
十三章十六节:“牠又叫众人,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
“印记”是明显的;既是印在身上,身体是物质的,所以印也必是物质的,于购物时予人易于认识,所以必是明显的。撒但印人是说人的魂和身体属于牠,并且是跟从牠的,是不能隐藏的。也许女人是印在右手上,男人是印在额上;这些人中必无基督徒在内。
十三章十七节:“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
不卖犹可,不买可难。印有几种,有的是兽名,有的是兽的数目。
十三章十八节:“在这里有智慧,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牠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
这兽并非指地中上来的兽,而是指海中上来的兽。很多人只知在“六六六”这个数目上去寻求,却忘了注意全节相联的地方。这里有三件事必须合在一起看:
(一)必是人的数目(地名的数目不算数);
(二)是兽的数目。在十三章一节说到这兽有七头,在十七章九节至十节说到这七头就是七座山,又是七位王(历史上明载罗马城是建在七山之上);那末这兽到底是指罗马帝国呢?还是指着罗马的一个皇帝说的?既然本节说到这个数目是一个人的数目,这兽就该不是指着罗马帝国说的,乃是指罗马的一个皇帝了!
(三)必是一个人名字的数目,且又为一个罗马皇帝名字的数目,而这数目又必须是“六六六”。从以上三点可以找出这个兽究竟指谁。
希腊文及希伯来文的字母均可当作数字来计算。历史中的罗马皇帝除了尼罗之外,无他人能有此数目;不过尼罗的数目是“三○六”,再加该撒的数目“三六○”,正好是“六六六”。圣经中当称到罗马皇帝时都加上一个该撒,例如路加福音二章一节、三章一节有称该撒亚古士督、该撒提庇留者。历史上告诉我们:尼罗总是自称该撒。
该撒尼罗的名字数目表列于下:〔注:戈怀德着《启示录详解》。一九二○年版,第三五一页。〕
中文 尼 尔 罗 昂
希腊文(英译) Ne R O N
希伯来文 n r w
数目 50 200 6 50 =
306
+
中文 该 撒 尔
希腊文(英译) kai Sa R
希伯来文 q s r
数目 100 60 200 =
360
= 666
因此,我们知道第一位从海中上来的兽,就是敌基督者,也就是将复活的该撒尼罗。而从地中上来的兽,是假先知,乃是卖耶稣的犹大将再复活。―― 倪柝声《启示录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