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第十五章
Ⅶ 最后的七灾(十五1~十六21)
至此约翰将神全部的审判指示我们已不止一次。我们看过了七印和七枝号的异象(参第五章注释)。在每一系列的异象中,约翰除讨论人类历史的进程,也稍提到末日将要发生的事。现在我们马上就要进入另一系列,就是七位天使倒出七个金碗所盛之物。在这一系列中,约翰讨论的内容仍一如以往,唯一不同者,这一系列不再只是轻描淡写,而是非常强调末日之事。最后的七灾将临,审判将大功告成。我们别以为这系列的异象既是讨论末日,所以跟我们目前处境无甚关连。不错,七灾是指末日之灾,但要知道,“甚么时候恶人不因初步、局部的审判而悔改,神‘最后’的震怒必要临到,这是历史上的事实”(Hendriksen)。
A 前述(十五1~8)
每一系列开始之前先有一段序言,这是约翰的一贯手法(第五章是七印的序言,八1~5是七枝号的前述)。在这一段序言中,约翰强调神的威荣,神是掌管历史的神。
1. 我又看见在天上有异象,大而且奇:有关异象的解释,详见十二1注释。以大而且奇来形容一个异象,这还属首次,可见这一系列的事不寻常。平常“大而且奇”是用来形容神的作为(3节)的。这儿“大而且奇”的异象是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灾”之解释详见九18、20,十一6)。“灾”的原意是“打击”,后来渐渐发展成为一切不幸事故的普通用语。但这儿的“灾”却非寻常,而是末日之灾,是世界最后的灾难;在这七灾中,神完结(etelesthe,即达到了终点或目的──telos)了祂的忿怒(参十四10注释)。
2. 作为一个记述异象的人,约翰的语气往往是趋于保守的,他不说:“我看见玻璃海”,而说:我看见彷佛有玻璃海(参 四6注释)。“玻璃海”中有火搀杂:这两个比喻夹在一起颇不寻常:“火”的出现可能因为这一段是关乎神的忿怒和审判。“海上的红光代表了殉道士所蹈过之火,更是预表将要临到定他们罪的世界的震怒”(Swete)。克度尔则认为这是出埃及记的典故:“一个天上的红海!……殉道士们经已渡到彼岸,追赶的敌人将要淹灭在其中”。
约翰又看见那些胜了兽和兽的像,并他名字数目的人(参十三18注释)。没有任何罪恶能胜过神的子民。在早期教会中,圣徒的殉难日往往被称为他的胜利日。伯克利说:“真正的得胜不是安稳度日,躲避苦难,小心翼翼的保存生命;真得胜是面对恶者最大的陷害,必要时,忠心至死。”这些得胜的人站在玻璃海边、或海上(原文 epi,可作“旁边”,也可作“其中”),拿着神的琴(这是 NIV 的译法,意即神所赐的琴。Beasley-Murray 译作敬拜的琴)。用这样的字眼来形容琴着实不凡(参帖前四16之“神的号”),乃是表示圣徒的得胜是神为他们成全的。
3. 他们唱(想必是自弹自唱)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启示录的各层各面都是协调的:摩西和基督,律法和福音都不冲突。在加拉太书中(三24),保罗称律法为我们训蒙的师傅,这也是此段的喻意。这儿摩西被称为神仆人。“神仆人”乃是先知书,尤其是以赛亚的主题。也许约翰要我们看见,不只律法,连先知也同唱此颂赞之歌。此外,这一段也包含了出埃及记的象征:摩西领以色列人从埃及的捆绑中出来正预表了羔羊所成全的救恩。
“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看去可能是两支不同的歌。有些解经家甚至认为这儿的歌是“羔羊的歌”摩西的歌则在出埃及记十五章。但我认为更合宜的解释是歌名虽双重,歌却只有一首。
这首歌的内容几乎全部出自旧约。这也是启示录中一首具有平行特色的希伯来诗歌。歌词一开始便称赞神的作为(参诗九十二5,一三九14)。世人曾因兽和牠的作为惊讶,其实只是微不足道的玩意儿,真正令人叹服的是神的作为,因此神被称为全能者,因为祂的作为宇宙无双。
再下去,我们由神的作为进到神的公义:祂的道途“义哉!诚哉!”(参诗一四五17)。“诚”字叫人想起约翰福音(三21),以及约翰一书(一6)中的“行真理”。神被称为万世之王(或作“万国之王”;参 GNT,TCGNT),指出神是统管万有(参耶十6~7),这一点是约翰一再强调的,因为对当时正在水深火热中的信徒,这实在是太重要了。
4. 神既是至大至尊,因此谁敢不敬畏,谁敢不将荣耀归与祂的名(参诗八十六9;玛一11)?“名”代表全人(二17注释)。最后,这首歌以三个句子作结,每句均用因字(NIV 和中文译文删去了第二个“因”字)托出一个颂赞的理由。第一句说,虽独神是至圣(参撒上二2)。“圣”字原文是 hosios,在启示录中共享两次(另一次在十六5),两次都是指神,意即完全圣洁。第二句预言万民都要来,在神面前敬拜(参诗八十六9)。第三句提及神的 dikaiomata;许多版本,包括 NIV,将这字译作“公义的作为”,但 AV 版本的“审判”更为忠于原文,包含着司法行为,换言之,“神对万民的法律裁判,或是施恩、或是定罪”(Charles)94。最后,神的审判结果,终于案情大白。
这有一点请注意,这首歌是得胜者在唱,但歌词却完全不提自己,不提他们如何得胜。靠基督得胜的人唯注目在基督身上。“天堂之所以为天堂因为所有的自己和自大,终于在神的至大至尊中完全消踪灭迹”(Barclay)。
5. “此后,我看见在天上那存法柜的殿开了”;“法柜”应为“见证幕”(tent of witness),出现只此一处(但请参十一19;出四十34)。然而希腊文旧约圣经“七十士译本”是以“见证幕”翻译“会幕”的。看来约翰要我们再一次想起旷野的典故。“见证幕”不只是神同在的象征,“见证人”更是殉道者的一个称呼。这个双重相关的意义对当时的教会实在语重心长。
6. “有见证幕的殿”打开后,出现了施行七灾的那七位天使。七灾是由从神面前出来的七位天使所施行,证明完完全全是出于神的允许。一反常例,这儿告诉我们天使的外表。他们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原文的细麻(linon)一字绝少拿来形容衣裳,因此有人主张是另一古卷的宝石(lithon)之说。以西结(二十八13)书中以“佩戴各种宝石”来招呼推罗王,所以拿“宝石”来形容衣装大约也无不可,但也是罕见。“细麻”形容衣裳虽不寻常,却也是史有前例(BAGD),所以我认为应该保留“细麻衣”的版本。天使们除穿细麻衣外,胸间还束着腰带。有人认为天使的装束是祭司打扮多过军装打扮,但没有什么充足的理由(一13注释)。无论如何,天使的外表最少象征了洁白无瑕,强调了倾倒在世界的忿怒的来源是圣洁的,这不是兽性发出的烈怒,而是基于圣洁,以公义为怀的结果。
7. 四活物中有一个把盛着七灾的七碗给了那七位天使。七位天使是从殿中(6节),神宝座出来的,证明七碗是得神完全的允许,而且说得明明白白,七碗是盛满了神的大怒(十四10注释)。这位神又是活到永永远远的,与受时间限制的世人恰成对照。对这些世人,那七灾将是他们“最后”之灾(1节)。
七碗之碗原文是 phialas,与盛满了圣徒祷告的金“炉”(五8)同一个字。这不是偶然的,约翰屡次让我们看到,神子民的祷告不是无足轻重,而是十分重要,可以发动神的大审判,甚至直接影响到末日的形势。
8. 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中充满了烟(参出四十34;王上八10;赛六4;结十4,四十四4)。在这极为严肃的一剎那,神的荣耀特别彰显。神的荣耀与神的能力是相连的。启示录是充满了神的大能大力;所以神的荣耀在此刻彰显是再切当不过。约翰告诉我们,没有人能以进殿(即“圣所”)直到那七灾“完毕了”,这固然可能是因为烟幕迷漫的结果,但更重要的一点是七灾的必然性。当神的时间来到,绝无任何事物可以拦阻神最后的审判。
94 有关这一个字的讨论,详见拙著 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3, pp.287 ff。──《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