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第十二章
Ⅵ 七个预兆(十二1~十四20)
七枝号的异象是继第七印打开而发生的,事实上可说是因第七印打开而引起。我们照样预料第七枝号将引进最后的七灾。事实不是这样,跟着第七枝号而出现的是一系列的异象,我们且称之为“七个重要的预兆”。这七预兆没有什么共通点,像七印、七号、七碗之类,因此有些人认为这不算是个系列。但我觉得互不相干的异象不多,凑巧刚有七个似不合理,我认为约翰是把这七个预兆当为一个系列的。
这一组异象是关乎教会的苦难。不错,整本启示录都是写给受逼迫的教会,全书各段除各有目的之外,均有一个基本的共同使命,就是为受难信徒打气,其中以本段尤甚。
本段特别强调一个重要的真理,就是神早已大败魔鬼。魔鬼自始即图谋将基督消灭,但所谋完全徒劳无功。那恶者已被逐出天堂。不错,在世上魔鬼大有逞凶之机会,但那并不是因为魔鬼得胜了,而是牠自知已经失败而且可以横行的时日亦不多了。所以教会应当刚强壮胆。虽然有人要为道献上生命,但最后的胜利是肯定属于教会的。这个信息再明白不过了,可是这一段并不因此而容易解释。事实上整本启示录中就数这一段的细节最难讲解。我们自信大前提没有问题,但这一系列异象的细节相当难捉摸。我们不能期望太高。
有些解经家在十二、十四章中觉得有些典故是出自异教神话(Beasley-Murray 书中有表列出)。这些比较没有一个是完全吻合,但约翰也是有可能取材自那些神话。若然的话,他的目的是要我们知道,只有基督能解决人的问题,其它异教是毫无用处的。“道成肉身的神子是出自弥赛亚的选民;神子之母是选民而不是利土(Leto),或其它异教中的女神。真神的儿子是基督而不是阿波罗。唯有基督的见证与争战最后能战胜那龙。基督和祂的忠心仆人是光明与黑暗之争中的真角色”(Kiddle)。
要解释启示录中的神话典故,立场是要站在启示录的立场来看这些典故的应用,而不是以神话为解释的依归。例如要解释“身披日头”的妇人,我们应将之与“大淫妇”(十七1)比较,至于这些女人叫我们想起那一个神话中的太阳女神那完全是偶然的事。约翰在传递神的信息上,是个文字的巧手,我们不能将他贬为异教神话食古不化的抄袭者。况且整本启示录中我们清楚看到,约翰对异教深恨痛绝,他又怎可能大量取材自他们的神话?至于以异教神话为启示录解释之钥更不可能。我们要以约翰的一贯思想为我们的引导。
A 身披日头的妇人(十二1~6)
1. 异象(semeion)一词在约翰福音中经常用来代表耶稣所行的神迹。此处的“异象”是指一个重要的人物而不是一件事(本章3节及十五1亦同此例)。NIV 译本将“天上”译为 heaven,没有 GNB 译本的 in the sky 来得贴切;在第3节中也是一样。
约翰所叙述的事似是发生在地上,但他首先看见的是天上的角色。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参歌六10),这当然是代表神的选民以色列了。“以色列脚踏旧约启示反映的月光,身披新约启示日头自发的光辉”(Torrance)。十二星代表十二支派的始祖,或是十二支派。这儿用的象征是出自约瑟的梦(创三十七9;并参 Test. Naph. 五3~4)。既然旧约有这现成的典故,跑到异教神话去找寻线索实在是多此一举。
2. 将以色列比作难产的妇人在圣经中有好几次(赛六十六7~8;太四10,五3等等)。其中最重要的一段在以赛亚书,如下:
妇人怀孕,临产疼痛,
在痛苦中喊叫,
耶和华阿,我们在祢面前,也是如此。
我们也曾怀孕疼痛,
所产的竟像风一样。
我们在地上未曾行甚么拯救的事。
世上的居民,也未曾败落。
此句 NIV 译作“也未曾生产世上的居民”(译者按)。
(赛二十六17~18)
古以色列未能为世人带来救恩,只有神的儿子才能成全这救法。约翰确信这救恩已成全。他的描写十分生动。“呼叫”他用希腊文的现在式,“生产”与“疼痛”(此“疼痛”的用字在新约中拿来形容生产只此一处,原意是指受刑之痛)用的是分词,给人以就在眼前的感觉。生产的时候到了,以色列将要诞生弥赛亚。对早期信徒来说,旧约的以色列与新约的教会(真以色列)有很重要的连贯。这儿的妇人无可怀疑是诞生弥赛亚的以色列,但到下半章,这妇人便进而代表为信仰受逼迫的教会了。
3. 另一个异象又出现在天上。大红龙肯定是撒但。本书的象征有不少是呼应出埃及记的,因此我们不妨提一提,法老多处被称为龙(结二十九3,三十二2 RSV 译本)。我们已看见,七号带来的灾也多令人想起出埃及记的灾。而那大城又叫所多玛和“埃及”(十一8)。后面灾难过后,得胜的人所唱的又是摩西(将以色列人带离埃及)的歌,和羔羊的歌(十五3)。埃及乃是万恶的象征,尤其代表对神子民的迫害。所以埃及之内有龙的地位自是必然。
我们也要记得,旧约有许多处提到龙,且往往是和鳄鱼及拉哈伯(伯二十六12~13;诗七十四13~14;赛二十七1,五十一9)等恶者相提并论。对旧约熟悉的人一提到龙,自然而然联想到魔鬼。
龙为什么是“红色”没有显著的线索,但大淫妇所骑的兽是红色,她穿的衣服也是红色(十七3~4),相信不是偶然。这红龙极为狰狞,有七头十角。角代表力量,所以十角是大有力量。魔鬼势力很大(参但七7、24的头有十角之兽)。“七头”作何解释也不是很明显。无论如何,古时有好几只可怖的兽(例如百斩不死的“九头蛇”──Hydra)也是许多头的。多头可能喻意大有活力,极难杀绝。与教会对敌的势力正是这样,一波刚平,一波又起,没完没了。请注意撒但的侍从兽也是十角七头(十三1,十七3),且也是红色(十七3):世上之恶都是物似主人形。
大红龙所戴的七个冠冕是皇者之冕(diademata),而1节中妇人所戴的是 stephanos,是胜利的冠冕(两种冠冕的讨论参二10注释)。摩法特将1节的冠冕译为 tiara,将本节的译作 diadems,以资识别。约翰所描写的撒但拥有大力,且在行使(或是自以为行使)统治之权。
4. 大龙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参但八10)。正如号角之灾的好几处,三分之一代表可观却仍是少数的数目(八7、8、9等等)。这一句可能喻意恶者在其它天体的捣乱能影响到地上的局势;有不少人认为此处是指堕落的天使。魔鬼虽然来势汹汹,但仍不过只是个下马小威风,好戏还在后头,牠的至终目的是要吞吃行将生产的孩子。早在耶稣诞生之初,撒但已经千方百计想将祂杀灭(例如希律之企图谋杀圣婴基督,太二13~18)。或者有人会问,那龙为什么不干脆把妇人连未生的婴儿一起吃掉,那不就大功告成了吗?请注意,约翰在此处是以图画来解释属灵的事,而不是在写龙的生命史。
5.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孩子”这名词在原文中已是男性,再加上一个“男”字来形容,因此孩子的性别是颇为强调的。这孩子生来是要管辖万国的。“管辖”原文作“牧养”,反正是代表了绝对的权柄(参二27注释)。铁杖的“杖”字 NIV 译作皇帝用的“笏”,表示有权威,而不是“铁杖”所喻意的暴君强权。约翰没有告诉我们是谁将孩子提到神宝座那里去,也未描写如何提法,以致大龙也无法阻止。但在启示录中,神是统管万有的;祂喜欢怎样做就怎样做。总而言之,神保守道成肉身的儿子,免受撒但的毁灭,祂怎样保守法并不要紧。“宝座”进一步指出神的权柄。
有人因为这段未曾提到基督生平的任何事迹而感困惑,孩子由出生到升天,中间是一片空白,所以有人说,这不是约翰自己写,而是抄来的异教神话。这实在是忽略了约翰的笔法,约翰往往只集中在一个重点而将与行文无关的枝节(不管这些枝节是多么重要)删去不提。例如在第四章,约翰描写天上境况,却未提到基督;但在第七章,他所强调的却是以羔羊为一切的中心。本节的主题不是基督,而是教会,他描写的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如何叫信徒得到鼓励。撒但虽一而再,再而三的要将基督杀灭,但始终没有成功。在大危大难之中,基督立刻超越环境,升上高天(祂的生平在此便是题外话)。信徒不要灰心,神的美旨必能成全。
6. 妇人逃到旷野,孩子被保护,妇人也被保护不遭大红龙之害。有人认为这是指耶路撒冷被围困时,基督徒逃难到马其顿的珀拉(Pella)。不错,两者都是逃难之举,但这样解释法有嫌见树不见林。“对犹太人而言,旷野是代表神的供应,和神人亲密的交通”(Mounce)。在旷野中,妇人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神早已知道她要逃难,也早已为她作了准备(其它例子如以色列人在旷野时神供给吗哪;以利亚接受乌鸦的供应:王上十七4)。神借着什么来供应妇人的需要并不重要,这儿也没有详述(正如启示录其它多处的叙述也是略去细节)。一千二百六十天的意义详见十一2注释。妇人在旷野的日子与两个见证人传道的日子(十一3)一模一样,同是1260天,相信不是偶然:信徒传道作证的日子,神一直保护他们。
B 撒但被摔于地(十二7~12)
这一段的小异象主旨是要我们知道,我们的争战乃是善恶之争大局中的一小部分。保罗提到与“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弗六12)。约翰所讲的还不只此,除了人与恶魔的争战外,还有天军天使也加入抗战。我们的遭遇不是微不足道,而是善恶大斗争之中的一部分。
7. 米迦勒是天军的领袖;他们是他的差役,这与犹大书(9节)中米迦被称天使长之事吻合。米迦勒分明是个战斗的天使(但十13、21,十二1;犹9节)。他的敌人是龙和龙的部下。龙辖下的“使者”和“天使”是同一个字。“天使”其实就是“使者”之意;“使者”分明有好的也有恶的。
8. 争战的结果,龙和牠使者失败了,以致天上再没有牠们的地方。龙本来是在天上控告神子民的人(伯一6~9,二1~6;亚三1节以下),如今牠已失去在天上立足的地位。
9. 大龙被摔在地上。在这关键时刻,龙的一切头衔别字都列出来了。牠是那大龙、古蛇(可能是呼应创世记三章),又叫魔鬼(“魔鬼”即“毁谤者”)、撒但。“撒但”一词来历较古,是希伯来文“仇敌”的声译。人间“敌人”当初也称“撒但”并无特殊指魔鬼的意思,例如耶和华为所罗门兴起的“敌人”(王上十一14、23),非利士人称大卫为“敌人”(撒上二十九4),这两处的“敌人”均用“撒但”一词。还有在路上敌挡巴兰的“耶和华的使者”(民二十二22)也称“撒但”;“敌挡”巴兰,就是巴兰的“撒但”者也。但久而久之,“撒但”一词变成了人类的仇敌魔鬼的专用词,代表在神面前专门控告人的恶灵,例如约伯(一6)和大祭司约书亚(亚三1)的控告者。“撒但”(“控告者”)也就成了魔鬼的专用词。
“撒但”一词用在第一世纪会引起特别强烈的反应,因为当时有一个众人恨之切骨的著名角色,称为 delator,即受酬的告密者。这等人专以向当权的人打小报告为餬口的职业。“控告者”(“撒但”)和“毁谤者”(“魔鬼”)只差一步,因此撒但往往亦称魔鬼。除了控告和毁谤,那恶者还行欺骗,欺骗的规模大到一个地步,以致约翰称牠为迷惑普天下的。伯克利说:“撒但代表那不懈不眠的卫恶抗善者。”但约翰又再一次重复,撒但被摔下去了(参路十18;约十二31),连牠的使者也和牠一同摔落地上。
10. 约翰又听见有大声音;讲话的人,一如惯例,未加说明,但声音自称“我们”,证明不是个人而是团体。有人根据我们弟兄几个字,推论这团体不是天使。但这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在二十二9,天使称人为“弟兄”。我认为自称“我们”的声音甚有可能发自天使,不过这都不是甚么了不起的重点。声音所唱的是一首得胜之歌。歌词中一连串的颂词令人肃然起敬:我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这儿的“能力”(exousia)指“权柄”而不是九3、10、19中指体力的“能力”。“祂基督”几个字强调神的至尊权柄,同时道出基督与神密切的关系。
歌颂的理由是因为撒但已经被摔下去了。这撒但就是控告我们弟兄的,且殷勤之至,在神面前昼夜不断地控告。这儿所描绘的图画是一个凶狠之极的撒但,和一位全胜的神。撒但在最高法庭上控告弟兄,但如今牠已被完全制服,再无丝毫能力加害于弟兄们。基督徒不是朝着胜利而努力,而是在已经得胜的地位上努力作工(Bewes, p.66)。
11. 弟兄胜过牠:“胜”字是简单过去式,说明胜利已经完成。但殉道的人得胜不是靠自己,而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羔羊劳苦成全的,信徒可以取用。被救赎的人所见证的就是他们的救赎主。在苦难逼害之前退缩的就是失去基督,失去一切,反之,站立得稳的终必打败撒但,大获全胜。无可怀疑的,约翰此处所指的是殉道的信徒: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生命,这也是一切跟随羔羊的人必须具备的条件(路十四26;约十二25)。
12. 因着基督所成全的,又因祂的得胜成为“弟兄”的得胜,所以由天上来的那声音呼唤“诸天和住在其中的”都要欢喜快乐。天(ouranos),这一个字在启示录中出现五十二次,其中只此一处用数“诸天”,理由不详。住(skenoo)这个动词最初是指暂时的居住(住帐棚,skene 也),但这儿的用法已不再有原来“暂住”的意思,而是指永久的居住。
欢喜快乐是在天上,但仍在地上的信徒也一样可以欢欣,因为他们是天上的子民。他们在地上虽有大苦难,但这都是暂时的,天上已经预祝他们的胜利了。但目前他们在“地”上“海”上都还会受“祸”,“因为魔鬼知道自己时候不多”了,基督就要再临,所以“就气忿忿的下到他们那里去”。时候(英文是 time,原文 kairos)在此可能是指“适当的时候”(参一3,十一18)。但时候无多确也是魔鬼的活动之写照。魔鬼攻击义人不是因为牠大有能力,而是因为牠已经注定失败,因此要抓着不多的时间,极尽其毁坏的能事,但魔鬼的时间的确不多了。
C 撒但与妇人和她儿女争战(十二13~17)
在这段中,撒但对神子民的逼迫继续发展。因为“那男孩子”被提到天上,魔鬼鞭长莫及,所以便全力集中逼迫妇人和她其余的儿女。
13. “天上的争战”(7节)分明是撒但企图消灭“那男孩”。天上之战既一败涂地,那龙便转向孩子的母亲。教会的逼迫不是由人而来的,而是撒但在天上大败,恼羞成怒的结果。牠的战场既只剩下地上,牠击打的目标就是与打败牠的神同伙的人。
14. 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赐翅膀的人是谁没有明说。“两个翅膀”可能是表示速度及轻而易举。有了翅膀,妇人便能逃到旷野(参6节),在那里有为她预备的地方(NIV 译本)。旷野是敌挡神和神子民的“大城”“所多玛和埃及”(十一8)的反面。古时候,神的选民由埃及逃至旷野;埃及的预表在本章中层出不穷。信徒肉身虽然居住在世上,在大城,但他们不属这世界,他们在大城之外有避难所,就是旷野。
“大鹰的翅膀”叫人想起出埃及记的经文:“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们都看见了,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我”(出十九4;另参申三十二11;赛四十31)。妇人在旷野里“被养活”。谁养活未明说,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神为妇人作了供应。妇人在旷野里有一载二载半载(见十一2注释)。这四十二个月的时间可能是呼应以色列人旷野路程的四十二阶段(民三十三5以下)。在旷野的日子,妇人被隐藏,得以躲过撒但的魔掌。撒但在此被称为那蛇,但分明与“那龙”(13节)同出一辙,没有分别。
15. 那蛇使出浑身解数,“在妇人身后,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我们不知道这些事是发生在上一节之后,还是只是妇人蒙保守的一个例子。这一节中的“冲”字即“在河中漂起”(英文是 riverborne,原文 potamophoreton)。这个形容词不是约翰发明的,而是在公元前一百一十年的一个蒲纸古卷中已见用(MM),但用来形容人则这还是首次看见。遂特认为这幅图画是“表达属神的人与罪恶洪流摔角斗争”的意思。这又叫我们再次想起以色列人逃出埃及时,也是有红海之险。
16. “地却帮助妇人,开口吞了从龙口吐出来的水”。古代文学从未见过有这样的事发生,但有人说,这句话是指河流忽然流入地底下(歌罗西附近便有这么一条河)。我认为这些都是离题之谈,摩西的歌这样说:“你伸出右手,地便吞灭他们”(出十五12)。在危难之中,神有祂的方法解救祂的仆人。还有一些解经家说,约翰以这个地吞水的图画暗示世界的自然道德律是对教会有利的云云。这怎么讲得通?整本启示录都是世界与神的教会对敌。世界逼迫教会还来不及,怎么会反转过来帮助教会。教会的帮忙唯独从神而来。
17. 龙既伤害不了妇人,便迁怒于她“其余的儿女”(参创三15)。这些儿女就是那守神诫命(参十四12),为耶稣作见证的(参一2注释)。撒但与所有的信徒争战;牠胜不了祂,所以便进攻神的儿女。──《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