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第一章
Ⅰ 前言(一1~20)
A 序言(一1~3)
1. 本书的头一个字 apocalypsis (启示)为全书设下了布局。Apocalypsis 就是揭开某些隐藏之事的意思;这些事,我们靠自己无法寻求,只有藉启示才能知晓。卷首一开头便声明,本书不是记述人的智慧,亦非讨论哲学或神学问题,书中记载的是启示。神怎么启示,本书就怎么写。这是耶稣基督的启示,也可以说,这是基督所作的启示,或是有关基督的启示,也可以说这启示是属于基督的:这三种特征,启示录都兼而有之。但下一句说:“就是神赐给祂”,分明强调这启示是属于基督的。换言之,我们将要读的不是任何人或天使的启示,而是基督自己的启示,这启示是父神所赐给祂的。
这启示是有关预言,叫神的仆人知道“必要快成的事”。快字的定义没有阐明,但“快成的事”这一句在二十二6重复了一次,其余在二16,三11,二十二7、10、20都有类似的语气。“快成的事”可以指将应验于不久的将来,同时也可以是一种远景短绌的缩影说法,换言之,将来必成之事。神所预定的事将必一一应验,但时间在祂而不在我们的手中,这时间是指质而不是指量。在神,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彼后三8)。“将成的事”还有一个可能,就是“突然”的意思,亦即“时候到了,必不再耽延”。本书的启示不是神直接指示约翰,而是藉差遣的使者,晓谕给他。晓谕(signified)这个动词与异象(sign)一词同源。这一点我们点到为止,不直穿凿过度。约翰自称神的“仆人”(即奴仆。保罗也经常用这个名词自称:例如罗马书一1等处)。
2. 约翰为神的道作见证。这见证可能指某次特别的看见(此处所用的希腊文动词是指一次特别的,而非广义的看见,或见证),更可能是指一段时间(如本书所包括的)的看见。换言之,约翰指出本书是他为神的道所作的见证,他以道和基督耶稣的见证合二为一(testimony“见证”,martyria 与 testifies “作见证”,emartyresen 同源)。“基督耶稣的见证”可指“有关基督耶稣的见证”。启示录所记载的是神藉天使晓谕约翰的事,以及基督耶稣亲自告诉他的一切。约翰看见了神的“道”以及基督耶稣的“见证”,二者与书中的种种异象都是水乳相融不过的。
3. 此处所说的福,是全书七福之中的第一福(一3,十四13,十六15,十九9,二十6,二十二7、14)。这儿的念字是指“朗诵”,无疑是指念给全教会听,暗示约翰尊此为圣经的一部。约翰更称此书为预言(有些古卷没有“这书上预言”的这字,即使我们将这字去掉,也毫无疑问是指本书)。还有,约翰警告在这预言上擅自加减的人将受咒诅(二十二18~19),而念此书的人却可得福,说明这绝不是人的出品,而是神自己的启示。
我们要小心不要把启示录当成一般的预言,虽然书中的预言确不少;我们要强调的是启示录是从神而来。与一般预言家不同的,先知有权说:“神如此说”。约翰不但吩咐大家要念这书,且要遵守上面的话。他目的不在刺激好奇心,而是要影响读者的行动。圣经是教义,也是行为的标准。请参二十二10,以及本章1节的批注。
B 问安(一4~8)
启示录是采用写信方式表达。有人认为这作法有造作之嫌。其实启示录的对象固然不限于几个收信的教会,但当时的小亚细亚的确有那么七个教会存在,而约翰也是的确企图达信给他们。有关第一世纪的信函表达方式,详见帖撒罗尼迦前书一1的注释。
4. 收信人是亚西亚的七个教会,即小亚细亚西部的七个教会。当时,那边的教会不只七个(参徒二十5以下,西一2,四13),为什么只选这七个教会我们不得而知。也许约翰和这些教会有特别亲密的关系也未可知。还有本章11节列出七个教会,若以出列的次序为游行探访的次序,路线是左弯右曲。“七”是一个完全的数目,约翰尤其喜欢用这个数目。在一本高度象征性的书中,“七”字不可能没有其特殊的意义。
问安的话中,恩惠平安(参帖前一1注释)是从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而来(参一8,四8,十一17,十六5)。这不平凡的称号是父神的称号。这儿的希腊原文是违反文法的(“从”字 apo 至“今在”之间在文法上都是反常的),特别加重了神之不变、神之永在的特牲。巴克莱(Barclay)说:“在危难黑暗的日子中,约翰心中依靠那位永不改变的神,并以反常的句法毅然宣告他的信心。”
七灵可能是指七位天使,但是夹在父神和基督耶稣之间,更可能是代表圣灵(“七重之灵”)。约翰从来不用“圣灵”这两个字,但“灵”字他是常用的(例如二7、17等等),且分明是代表“圣灵”。三1,四5,五6均有提到“七灵”。大致上我们似乎应该以“七”字作为“完全”的意思,而整个词语是指圣灵。这“七”的数目可能来自以赛亚书十一2、3两节中圣灵的七重功效。
5. 恩惠平安的第三个源头是基督耶稣,这也是“前言”中第三次提到基督(全书没有再用这个称号;约翰较喜欢用“耶稣”的简称)。他是那诚实作见证的(参三14;诗八十九37)。在第2节中,约翰特别强调见证,与此处正相呼应。他要我们知道,他所记载的完全是真实的。下面接着称耶稣从死里首先复活,为世上君王元首(参诗八十九29)。耶稣诚然是可敬可畏,但同时也是罪人的救主。约翰在这儿情不自禁地讴歌颂赞起来:他先数算基督的爱,进而述说祂救赎的大恩。“脱离”更贴切的用语是“释放”;基督以自己血的重价将我们从罪中救赎出来。
6. 祂为我们建立了一个国度,使我们成为国民。神的国是耶稣的主要教训之一,我们在此才发现原来神国就是我们这些属基督的人。神的国不似世上的国,神国是没有疆界、人口的限制,所有蒙基督救赎,为祂而活的人就是神国的国民。这次序是重要的:先有救赎,才有国度。因着基督的救赎,信徒越出了自己而成为神的国。下面一句作祂父神的祭司正与神的国相辅相成。国度中有祭司,这些祭司不是一群特权贵族而是一切普通的基督徒。祭司的责任是代神向人,和代人向神说话。神将这责任交托每一位基督徒。基督徒有责任为世人向神祈求,并将神为人所成全的救恩向世人见证,使世人与神和好(林后五20)。
祭司同时含有献祭的意思:基督徒的活祭就是自己(罗十二1)。
请注意这节经文所强调的是神与基督的关系(“祂父神”),而不是神与我们的关系(非“我们的神”)。因为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大事,所以荣耀权能都归给祂。类似的颂赞在启示录中到处都是,约翰以神为荣,经常满了赞美。
7. 颂赞完毕,继之是殷切的期待基督的再来(参二十二20)。约翰形容祂驾云降临,这与但以理书七13互相呼应。旧约圣经中神向人显现时屡次提到云的出现(例如民十一25;诗一○四3;赛十九1),总之这是彰表主耶稣再来时的得胜和可畏的荣耀。到时“众目要看见祂”,与祂第一次的降临有天渊之别。以下几句是回顾撒迦利亚书十二10:基督荣耀得胜的再临使世人惊讶不已。
“这话是真的。阿们”(前一句是希腊文,后两字是希伯来文赞成的意思,两语并用收加强语气的功效)跟在“地上万族都要因祂哀哭”一句后面,有人批评这是幸灾乐祸,不应是基督徒的态度(类似的句子全书中还有不少)。但要知道,当信徒受逼迫时,神的名同时受羞辱。可幸这不过是暂时的,圣善的神终必大获全胜。在这一切世情的变迁之中,约翰不是一个颇感兴趣的旁观者,而是全心全意的参与为神国的得胜而鞠躬尽瘁的人,所以当恶人倾覆受刑罚时,也是意味着基督的得胜,受难信徒的伸冤,约翰自是雀跃鼓舞,而不是一种无稽的幸灾乐祸。
8. 在新约圣经中,主神是耶稣的一个常用的称呼,在启示录中更是常见(十一8,二十二20等等),但在启示录中,主神往往是指父神。启示录的主题之一是权柄问题,所以一开头即已说明,父神是统管万有的。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希腊字母首末二字(参二十6,二十二13);神是由亘古直到永远都存在的神。昔在今在以后永在也是说明这个永恒的特性(参4节)。全启示录中有九次称呼神为“全能者”(其余新约圣经中只有一次用这称呼)。神的权能无人能够敌挡,这权能不是一般的权力,而是指统管万有的权柄。
C 第一个异象(一9~20)
我们可以将第一异象的揭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约翰接受写书的命令(不是他随己意所写);第二,他如何看见荣耀的主。
i. 奉命写书(一9~11)
约翰一下笔就强调自己的卑微。他写书不是因为他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而只是因为他接受了命令,不能不写。
9. 约翰先道出自己的卑微身分,称自己为你们的弟兄,是和众人一同受患难的。在希腊文中,患难与国度、忍耐同列一个冠词之下。“忍耐”在这儿指积极的、大丈夫的坚忍,不是消极的听天由命。这个“忍耐”和二2的“忍耐”是同一个字,请参该节注释。患难、国度、忍耐是分不开的,试炼与国度是携手并进的。下面一句“为神的道……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意味受放逐之刑。当时以一个如此微不足道的传道人身分受放逐,刑罚是在石矿一类的地方作苦役。“曾”字的意思可能是指已过之事。拔摩是小亚细亚海岸的小岛之一,是长八哩,宽四哩的半月形海岛。
10. “我被”(egenomen)意即“我变成”(“I came to be”)。圣灵充满在新约圣经中是常见的句子,在别处,“圣灵充满”是在祷告,爱心行动,甚至受洗礼时发生。这儿的“圣灵充满”是启示录的独特用法(他处如四2,十七3,二十一10),可能是指一种恍惚的状态,先知的灵向圣灵完全敞开,准备好要接受异象的情景。
这异象的显现是在主日。新约圣经中这是唯一一处用“主日”的字眼,约翰也没有加上批注。有人认为这是指审判之日,也有人以为是复活节日,但最可能是指每星期一次为记念救主复活而设的敬拜之日,这日称为“主日”这是头一次(以七日的头一日为信徒聚集敬拜之日,详见约二十19;徒二十7;林前十六2)。有人认为约翰是在主日聚会中看见异象,但看上下文不似有别的人在。总之,在一个主日,当他被圣灵所充满的时候,约翰听见在他后面有大声音如吹号。号筒在启示录中时常出现,次数超过其它所有新约书卷的总和;号筒通常与末日之事联在一起。
11. 约翰受命将所看见的写在书上,达与七个教会。七教会的次序可能是送信者派信的先后。
ii. 威荣之主的异象(一12~20)
基督本身是第一个异象是十分重要的。信徒当时是少得可怜的一群,备受强敌的逼迫,照人看来,他们所处的是绝境。只有通过基督,一切处境和本书的启示(参1节注释)才有其确实的意义。所以对受逼迫的一群,基督的尊荣和威严是重要的头一课。约翰以旧约中的神性描述基督的尊荣。他在这儿对基督的尊称在别处,尤其是二、三两章致教会信中(致老底嘉教会信是唯一例外),不断有重复呼应。
12. 如吹号的大声音是在后面响起,所以约翰便转过身来要看看是谁在说话,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有人以为灯台的典故出自旧约(出二十五31,或是王上七49,又或是亚四2),但上列各处没有一处是提到七座分开的灯台。约翰的言语或者有呼应旧约之处,但思想完全是独特的。
13. 七灯台代表七教会(20节),而基督在灯台中间,亦即在祂自己的子民中间(参太二十八20;约十四18)。约翰说基督好像“人子”(a son of man),这与耶稣自己所说的“人子”(the son of the man)不一样:在希腊文中,前者没有冠词,后者有两个冠词。此处的“人子”似乎是直接引用但以理七13中驾着天云而来,得了权柄、荣耀、国度的那位“人子”。约翰异象中的基督分明是至尊至荣的。身穿长衣,直垂到脚是尊贵人的记号。有人认为长衣和胸间束着金带是祭司的礼服。但是穿长衣的不只是祭司,而且祭司的腰带虽比常人高,但质料是“捻的细麻”(出三十九29)而不是金;启示录中的天使(十五6;天使并非祭司)才是金带束胸的打扮,而全书亦均没有提到基督的祭司职责。
14. 头发皆白,如白羊毛是但以理书七章9节中那位“亘古常在者”(神也)的样子。白发意味着老人的智慧和尊严(史托福尔(Stoffel)认为白发是“圣洁的象征”;赖德(Ladd)认为是神性的表示)。羊毛当然不都是白色,但白色的羊毛却是非常之白,此处以“雪”形容更可想象白的程度。单看白发有时会给人一个安静尊严但是没精打采的印象。这儿加了一句眼目如同火焰(参二18,十九12;但十6)立即纠正了可能的错觉。
15. 脚好像在炉中煅炼光明的铜:所谓“铜”(chalkolibanon)者实在是一种成份不详的东西。这东西的名字在启示录之前未曾有过记载,在启示录此处以及二18处看上下文亦未能确定究竟是甚么。“光明的铜”可能是对的(chalkos 即是“铜”,全个字似乎是一种铜的合金),但不能武断。提到炼“炉”,相信必是一种金属。
声音如众水的声音呼应以西结四十三2中神的声音。以水作形容词对放逐拔摩海岛朝夕与海浪为伍的约翰,更是适当不过的。
16. 七星在20节的解释是“七个教会的使者”。右手拿着表示宠爱和保护,这点特别有趣,因为下几章似刚相反,都是在指责这些教会。不错,教会诚然有许多过错,但神子耶稣还没有丢弃他们,仍然将他们拿在手中。但是祂口中同时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提醒我们神的严厉。剑是为攻击敌人而用。剑的比喻是贴切的,“因为罗马的短剑是舌头型状的”(HDB,'Sword’;参赛四十九2;来四12)。
约翰接着形容主的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参十1;太十三43)。光其实应译为“能力”(dynamis),是一个不寻常的词语(参士五31)。总之,对祂的仇敌,主的容貌是光辉可畏的。
17. 连祂的仆人约翰看见了也站立不住,立刻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后者说明仆倒之举不是东方人的敬拜举动,而是被吓得魂不附体。主用右手按着约翰,安慰他不要惧怕。16节和20节都告诉我们,基督的右手拿着七星。约翰是用像征性的言语,我们不必费神去思想为什么已经拿着七星的右手,又可以同时按着约翰。基督将教会握在祂手中,同时一样可以眷顾到个人的需要,这点真理是十分重要的。约翰时常用表面看来似是矛盾的双重比喻来说明一些事实(例如六8,八7和九4,八12,十四4,十七1和3,二十3,二十13)。
不要惧怕(意即“停止惧怕”)这几个字在四福音中耶稣用过许多次来安慰人。“首先的”“末后的”(二8,二十二13重复使用)和8节中的“阿拉法、俄梅戛”一样,同是指出神的属性。“首先的和末后的”是神的又一称号(参赛四十四6,四十八12)。
18. 这儿道出复活的意义。我们看使徒行传就知道,基督之战胜死权对早期信徒是意义极深的,所以启示录一开始便强调这一点。这一节指出基督是活的。且“活到永永远远”(参约一4,十四6等等)。本书四10,十6(参但十二7)也用“活到永永远远”来描写神:基督就是神,此又一例证。
阴间是指死人的所在(新国际译本将徒二27、31的“阴间”译为“坟墓”)。这“阴间”不是指受刑罚痛苦的地方('Gehenna'),但在启示录中,“阴间”总是和“死”相提并论,且被视为仇敌。“钥匙”是权柄的象征:基督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祂有权叫人入阴间,也有权将人释放出来。基督是万主之主,掌管死亡也掌管灵界的一切,这样的权柄是逼害约翰的读者的暴君作梦都无法想象的。
19. 写书的命令在这儿又重复了一遍,且比第一次(11节)的嘱咐更为详细。约翰要详细写下所看见的(基督的异象),和现在的事(即当时所发生的事,下两章七教会现况之暴露就是一例),以及将来必成的事(神愿意叫受苦的圣徒对未来之事略知一二;本书大部分是关乎未来)。
20. 奥秘不是一般人的所谓神秘,而是指一些隐秘之事,人凭自己永远无法知晓,只有基督能将之启示出来(详见林前二7注释;TNTC 帖后二7)。福音的信息常被称为奥秘。在这儿,奥秘指只有基督才能启示的一些异象的意义。
七星的解释是七个教会的使者。“使者”可以指天使,也可以指人(路七24,九52),但以指神的使者为多。事实上在启示录中,除了头三章的“教会的使者”不详之外,一律是指天使;使者(与“天使”同一个字)在启示录中共出现六十七次,因此这儿的“使者”是何所指是值得考虑的。有人认为“教会的使者”是指教会的守护天使(参太十八10),但在圣经中我们寻不到证据证明教会各有其守护的天使。再者,下几章几封信的收信人是各教会的“使者”。写信给“守护天使”?有这怪事?因此又有人建议,“使者”是代表各教会的“灵”:遂特(Swete)说:“教会在这儿神视为灵性的个体。”
又有人主张使者是指教会的代表,人收信似乎要比天使收信合理些。但问题在这个代表是谁?不错,收信的使者这儿是写得清清楚楚的,但为什么要达信与一批“邮差”呢?因为派代表收信,代表不过等于邮差而已。有人说这些使者是指教会的牧者和会督(Hoeksema 氏称“监督和长老”;LB 称“领袖”)。这说法似颇合理,可惜当时教会已有会督会牧了没有,我们不得而知。若有,为什么要称他们为“天使”?总而言之,上列各种主张各有利弊,其中漏洞较少的似乎是以“天使”(或“使者”)作为教会灵性整体的象征。七灯台是七个实在存在的教会。教会不过是灯台,只有基督是灯台上的光。──《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