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大书导论
Ⅴ 犹大书的作者
这封短信的外证为期既早又极完备。它在第二世纪的穆拉多利经目中占有一席之地;特土良承认它是一份有权威性的基督教文献99,亚历山大的革利免也同意这点100,并为它写了一本注释书101。俄利根暗示在他的时代曾有人对此书发生疑问(“或许有人在经目中额外加上了犹大书”,Comm. in Matth. 17︰30),但是他本人并不同意这种看法102,因为他把犹大书当作权威而热心的引用其中的经文。他说︰“犹大写了一封信,虽然非常简短,却充满了大有能力的话语和从天上来的恩典。”(同上,10︰17)。此外,雅典那哥拉(Athenagoras)、坡旅甲,和巴拿巴103似乎都早在第二世纪就引用了犹大书,所以这封书信的写成年代不可能晚于第一世纪末。优西比乌把它列在有争议性的经书当中。这本书也未曾被收在早期的叙利亚正典,就是别西大译本。这其中的原因并不难以查明。犹大引用了伪经作品。虽然在西方的某些圈子里,如此引用伪经可能会提高那些可疑伪经的地位104,但是在东方,这种与伪经的瓜葛就足以使犹大书受排斥105。耶柔米就是这么说。他解释说,令人对犹大书怀疑的原因是︰“他取材自以诺书这本伪经,把它当作权威,所以它被某些人排斥”106。一直到了第四世纪末叶,亚历山大的荻地模(Didymus of Alexandria)还必须为犹大书辩护,因为仍然有人攻击犹大书,说该书用了伪经的材料107。很明显的,这是犹大书在某些地区被人怀疑的惟一理由。到了主后二○○年,它已在古代教会的主要地区被接纳,包括亚历山大(革利免和俄利根)、罗马(穆拉多利经目)、非洲(特土良)。只有在叙利亚仍有反对意见。然而就在那地方,也不是所有人都反对,因为犹大书还是被收在非罗森诺和哈克林的新约圣经校订本中。
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在他所著《概论》(Adumbrations)中讲到这封书信乃是犹大所著。犹大是雅各的兄弟,也是主的兄弟。伊皮法纽(Epiphanius)也如此说,但他进一步称呼犹大为使徒。许多教父也同样称呼犹大为使徒(包括俄利根、亚他那修、耶柔米、奥古斯丁)。主的兄弟曾被他人广义的称作使徒,此乃出自加拉太书一19。但是犹大绝对不是使徒。他标明自己乃是“耶稣基督的仆人,雅各的弟兄”。毫无疑问的,我们知道他是谁。裘慕尔对这点有很好的总结。他写道︰“他既是‘雅各的兄弟’,则这人的身分已是十分明显了。(新约圣经中)只有一位尊贵而有名的雅各,就是主的兄弟(雅一1;加一19,二9;林前十五7)。犹大乃是耶稣兄弟之一,即马可福音六3所列耶稣兄弟的第三位,也是马太福音十三55所列第四位。除此以外,我们对这位犹大一无所知”。108 这位作者绝不是十二使徒之一,那位雅各的儿子(或兄弟),另一位犹大(路六16),因为这封书信的作者很清楚的把他自己与使徒分开(17节)。史崔特(Streeter)109的建议也不可能。他说犹大书乃是耶路撒冷教会的第三任监督所写。根据第四世纪的《使徒大宪章》(Apostolic Constitutions),这位监督的名字叫犹大(优西比乌并不同意这说法)110。但是即使这建议是真的,这位犹大是否也有一位名叫雅各的兄弟呢?就算他有这么一位兄弟,这个雅各是否也是一位非常杰出有名的人物,以致人只要一提他姓名就知道他是谁呢?当然,我们这么争辩是在钻牛角尖了。不过这封书信的作者自称是雅各的兄弟,因此他也是主的兄弟。这个身分是否真确呢?
许多学者接受他的身分。他们注意到书信中带有浓厚的犹太文化色彩,特别是对犹太人启示文学的喜好,以及亚兰文特有的三迭句结构,配上优美的希腊文。这使人想到作者是一位具有双语能力、土生土长的加利利人。梅尔曾经对犹大书和雅各书之间在思路和表达方式上的密切关系作了一番有趣的分析。这项分析在他所探讨的范围内,支持“犹大书为犹大所著”的看法111。
然而,如果犹大是主的兄弟,为什么他不直接明说呢?这问题早已被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回答了。答案在于犹大是个谦卑的人。教会虽然称呼雅各和犹大同为主的兄弟(林前九5),但他们宁可把自己当作主的仆人。毫无疑问的,他们记得当主在世的时候,他们虽然与他有兄弟的关系,却不相信他(约七5)。可是他们后来写的信结合了可靠的权威与个人的谦卑。这正是一个出自耶稣的家庭,悔改信主的人所应有的表现112。
又有人问,犹大是否活到很老的时候才写这封书信?这封书信明显的是在使徒时代过去以后才写的。那时,使徒的信仰已经定型(犹3),使徒的话语也被人记念(犹17),使徒的警诫也已经应验(犹18)。在主后七十年以前,情况并非如此。所以这封书信不可能在那时代以前写成。但是我们也不需要附和马丁路德的假设,说作者“讲到众使徒时,好像他是活在众使徒过世后许久的一名门徒”113。犹大有没有可能一直活到第一世纪的最后二十五年呢?如果犹大是耶稣的么弟(根据福音书中耶稣兄弟的名单次序),则这个说法便不难成立。可是赫格西朴(Hegesippus)114叙述了一个故事。他说,“主肉身的兄弟犹大,他的孙子们被带到多米田皇帝(主后81~96年)跟前接受询问,因为他们有涉及反政府活动的嫌疑(当然他们本是属大卫支派的犹太人)。可是他们那双长满硬茧的手证明他们不过是卑下的农民,根本没有政治野心。他们只盼望那属天的国度早日降临!所以他们被释放了。赫格西朴又说,他们后来成为教会的主教,一直活到他雅努皇帝(主后98~117年)的时代。有人因此争辩说,毫无疑问的,如果犹大的孙子们在多米田皇帝的时代即已长大成熟,则犹大本人必然很早就过世了。他也不可能在主后第一世纪末叶写犹大书。梅尔迅速处理了这种说法的偏差115︰“我们都知道,犹大显然是主的兄弟当中最年幼的,如果我们接受耶稣在主前六年诞生的说法,则他极可能在主后十年以前出生。我们假设犹大按照犹太人的规矩早婚,则他可能在主后三十五年以前就有了儿子,在主后六十年以前就有了孙子。这些孙子后来在多米田皇帝统治年间被带到他面前。犹大他自己若活到多米田皇帝的元年,也必然达到七十一高龄。如果他在主后八十年撰写了那封书信,他必然已超过七十岁,而他的孙子也大约在二十岁上下。”
其它反对犹大为书信作者的说法都属细节方面的挑剔。例如有人说书信的希腊文太优美了。其实这些人不明白希腊化运动于主后第一世纪在巴勒斯坦一带,尤其是加利利116,有多么深入。只有他们才会对书信中优美的希腊文感到吃惊。又有人说,第15节所引《以诺书》的文句十分接近该书的希腊文译文。由此推之,写书的必不是犹太人。这点也错了。毕竟犹大每安息日必然都到会堂聆听文士宣读七十士译本的圣经。所以他对希腊文圣经必不陌生。不论如何,犹大书与彼得后书第二章共同取材自同一来源并非不可能。这来源很可能是一份反对假教训的教义问答单张。如果事实如此,则引用《以诺书》希腊文译文的人有可能是一位无名的教义问答作者,而不是犹大。至于说根据犹大书所攻击的假教训内容而判定犹大书属第二世纪作品的观点,我们已经在前面讨论过,在此不再重复。
这样,很多证据都支持犹大写此书信的传统看法,少有证据是不利于此种说法的。如果我们排斥这个说法,则我们只能作那不可能的臆测,说有一位不为人知的犹大写了这信,他的兄弟却是一位重要(也是不为人知的)人物名叫雅各。要不然,我们只能猜测这是一卷仿冒经书。我们难以接受以上两种猜测,因为它们都不能确定犹大的身分。如果犹大书是一卷仿冒经书,则我们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人偏偏选了这么一位没没无闻的犹大作为仿冒的对象。通常仿冒者总是选择某一位众所周知的人物作为书信的“挂名”作者。一卷仿冒经书冠上一位无人知晓其底细的人物名字,这是令人无法想象的。
巴克莱(Barclay)下了一个公平的结论。他写道︰“当我们细读犹大书,就会很清楚的知道它是犹太人所写。其中所引经文也只有犹太人才会明白,其中所提典故也只有犹太人才能体会。此书简洁,坦诚而直率。它的用字生动且图像化。它显然是一个憨直的思想家所写。它不可能出于一位神学家。这种推论符合主的兄弟犹大的身分。此书挂了他的名字,他也的确写了这信,否则实在找不出其它理由把他的名字与此书相连。”
99 De Cult. Fem. i. 3.。特土良非常看重犹大书的权威性,以至于他连《以诺一书》都接受了。
100 Paed. iii. 8.44,及 Strom iii. 2.11。
101 在 Adumbrations 中有总结。
102 Ku/mmel 非常令人惊讶的说,“俄利根并不把它当作正典之一部分”(参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p. 301)。他一定忽略了俄利根曾在 Comm. in Rom. 3: 6 当中把犹大书称为 scriptura divina。
103 详情请参 Bigg, pp. 307。
104 参 Tertullian, De cult fem. i. 3。
105 参导论 Ⅷ。
106 Der vir. Ill. iv.
107 他的文章记于 Migne 所著,Patrologia Graeca xxxix. 1811 ff。
108 Ku/m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p. 300.
109 The Primitive Church, 1929, pp. 178~180.
110 优西比乌称他为 Justus。后来的一些名单也是同样称呼。
111 Mayor, pp. cxlviii ff.
112 参R. V. G. Tasker 对雅各书的注释,pp. 22~25,以及 J. B. Lightfoot 的附记“主的兄弟”Epistles to the Galatians, 1869, pp. 247~282。其中有耶稣各与犹大、雅各俩人关系的讨论。
113 参 Preface to Jude。
114 Eusebius 所著 H. E., iii, 20.1ff.
115 Mayor, p. cxlviii.
116 参 E. R. Goodenough 所著 Jewish Symbols in the Graeco Roman Period, 1953,和 N. Turner 所著 "The Language of Jesus and His Desciples", Grammatical Insights into the New Testament, 1965。后者争辩说耶稣和他的家人习惯上讲的希腊语是七十士译本所用的那一种。
Ⅵ 犹大书的特点
犹大书的传布并不广泛。一方面因为它存在于彼得后书的阴影之下;另一方面也因为其内容似乎不过是一连串的指责,以致许多人认为它是“早期大公教会”对于正在发展的诺斯底主义所作的响应。这两方面的解释都十分具有争议性117。
首先,我们要讨论犹大书的指责。的确,这类指责在第5至19节占主要的地位。然而犹大书最重要、最凸出的部分还是第1至4节和第20至25节。作者最沉重的信息不在于指责的部分,却在于起头4节和末了6节。其实那争论性的段落不仅仅是指责异端而已。正如埃利斯(Earle Ellis)所指明的118,那一段经文乃是刻意撰写的注释性解经。其中犹大争论说,他的对头主张的自由主义正显示出他们乃是在末日要出现的罪人。这点在旧约圣经,在两约之间的文献,以及在使徒的教训中都预言到了。更有甚者,犹大在信中并未攻击他的对头。他并没有因为“争不过人,就用大声势去压倒对方”。他写信的目的乃是警诫那些遵守正统教义的基督徒。他们中间可能有人信心已经开始动摇。他指出屈服于假师傅假意奉承之下的危险。在他书信的末了,他有正面的教训。他聪明的指示基督徒当如何帮助那些不幸被异端掳去的人,并表现出牧者为这些人的深刻忧伤(22~23节)。
其次,我们要讨论“早期的大公教会教义”。这是个带有侮蔑意味的描述性名词。它是德国人所创,用以代表第二世纪教会对两大异端(即诺斯底主义和孟他努主义)威胁,所作的回应。这名词也暗指,教会得了动脉硬化症,其信仰僵化成为死板的教条,教会注重领袖权威,失去了对主再来的盼望,渐渐脱离使徒时代的教会形式。许多注释家把犹大书当作“早期的大公教会”文献,便因此把它的年代定在第二世纪的前五十年之间。那时“信仰”已被束紧(3节),使徒已是历史人物(17节),而那些自古教父以来与使徒作对的人,都被看作是诺斯底派。虽然这样的结论有几分正确,但它还是不够清楚。它把需要证明的重点当作假设。在书信里面,并没有任何部分是针对诺斯底主义专有的特征而写的。这种同等(即将犹大书的异端等同诺斯底派)是随私意解经,并非按正意解经。一个人不需要变成诺斯底派人物,也可以见异象,沉迷于伪经,过着淫乱的生活并玷污爱筵!即使我们能证明,后来诺斯底派的特征已在犹大书所提的假师傅中间出现,用它来定犹大书的日期仍是十分不可靠的。很明显的,许多后来诺斯底主义的种子在第一世纪即已明显的在教会中播下了。这在约翰的书信并保罗致哥林多教会的书信都相当明显。此外,作者并未把使徒当作历史人物;他只是说,他自己并未列在他们的数中。他劝勉读者们注意使徒们对假师傅要兴起的预言,因为这事已发生了(因此他写了这封信)。犹大提到主耶稣之使徒从前所说的话,而不是他们所写的信。这事实表示犹大写书之时仍处于口传时期。那时使徒的教训大部分是由口说流传给后人的。
犹大又提到,“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3节)。这点也并不表示写书时代属较晚时期。“真道”(faith)一词早在加拉太书一23和腓立比书一27就已经很客观的被用到。我们不必把“真道”看成除了代表“福音”以外还有别的意义。保罗明白的说,基督教的正统教义在第一世纪的五○年代即已大致定型(例如罗六17;加一8及下;帖前二13;帖后二15,三6、14)。若说犹大所提“真道”还有弦外之音,这说法当属无稽之谈。的确,把“真道”解释成“早期大公教会教义”实在很不恰当,因为犹大并非讨论定型的信仰教条,而是基督教中的道德教训。这些教训与假师傅的行径大不相同。犹大在第3至4节所关切的乃是伦理教训,而非教义。所以他特别花了工夫把这点阐明!
在犹大书里找不到“早期大公教会”的坚固营垒,即教会圣职人员体制的痕迹。犹大说,固守真道的责任不在于主教和长老,却在乎所有受信人。犹大未曾求助于教会圣职人员去压制假教训。相反的,他呼吁整个基督教教会一齐在圣灵里祷告,牧者为真道争辩并立定心志抢救灵魂(20~23节)。在做这些事的同时,还要保持对主耶稣再来的活泼盼望(1、14、21和24节)──这绝不是逐渐褪色的盼望。由此可见,犹大书不是像一般人常常坚持的所谓“早期大公教会原则”的产物。
相反的,这封书信乃是出自犹太人基督徒的信仰核心。它乃是奠基于犹太启示文学中的信仰与假设。所有证据都指向这个方向──书信中带着犹太人惯有的严谨态度,并在第5至19节引用了启示文学书籍,包括《以诺一书》、《摩西之约》(Testament of Moses),和米大示(即犹太人的传统旧约注释,为解经讲道集,昆兰社团特别把其中有关圣经预言的注释应用在“末时”)。书信并不注重教义的制定,乃强调伦理教训,并且犹大的文辞十分接近犹太人惯用的方式。
犹大书绝对不是第二世纪大公教会为正统信仰辩论的护教单张,却是一封为犹太人基督徒信仰热情又激昂的辩白书,也是为教导信徒在多元化与放纵情欲的异教徒社会中如何自处而写的。所以其中内容对今天世界各地的基督徒仍有极大价值。
117 Barclay, pp. 202f.
118 Prophecy and Hermeneutic in Early Christianity, p. 220ff.
Ⅶ 犹大书的写作背景和年代
犹大为何作此书信?他在什么时候写此书信?
我们可以想象,他写此书信是处于一种匆忙紧迫的情况下,因为那时教会爆发了一种极危险的反律法主义。他对此事极为关切。这思想乃是由旅行教师(4节)引进来的。这些假师傅“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澄清这个错误思想一直是他攻击假师傅的负担。人们习惯性的把这些假师傅当作属于诺斯底派。韦得曼(Wedermann)是这种观点最令人信服的鼓吹者。但是早在亚历山大的革利免时代,就有一种传统性对犹大书的解释。革利免认为犹大以预言的方式警诫加帕克里仙人(Carpocratians)。有些人从书信中发现犹大有攻击下列不同异端门派学说的迹象︰包括幻影派的基督论(4节),诺斯底派的分别人类为属灵与属血气两种(19节),天使论和异梦论(6~9节)。然而我们不但已经讨论过,犹大书绝不可能成书于第二世纪,并且这些十分隐晦的批评实在不足以单枪匹马式的抵挡诺斯底派这个大异端。诺斯底主义乃是发生于第二世纪的一门基督教异端,其理论基础为宇宙二元论。但犹大书里找不到这个学说的痕迹。我们可以很有把握的说,犹大的对头绝不是诺斯底派人物。我们已经讨论过一些他们的特征。这派人物自我放纵情欲,反对基督徒生活中注重律法的部分,却重视个人自由,完全不服属人与属灵的权柄,所以他们既傲慢又爱结党,自称有先知的启示作为教导的权威。他们并不把自己与正统神学分隔,却想渗入正统信仰,把人从正统信仰带开,所以他们“在你们的爱筵上,与你们同吃的时候,正是礁石”。
以上这些是他们的主要特征︰他们(与许多别的门派学说一起)演变成第二世纪的诺斯底主义。从书信中,我们实在没有足够的标准来精确衡量他们的神学思想属何派系。包可罕把他们当作“过分狂热”的灵恩派,艾利斯则认为他们是犹太派基督徒。雷奇看他们是政治上的游说者。而其它人则发现他们与伊得撒社团(Edessa,主后四世纪叙利亚的基督教学术中心)或昆兰社团有关系。我们不能精确知道他们是谁,只知道他们属于一派危险的自由主义者。他们进入了那些犹大所关心的教会中。犹大清楚知道,如果他们长此以往,肆无忌惮的在教会活跃,势必会给教会带来无法估计的伤害。他们所鼓吹的自由主义几可乱真,他们的生活方式又是那么诱人,他们属灵的假面具给人那么深刻的印象,他们的主动创新与独立见解又是这么吸引人。他们实在是很大的威胁。这是犹大作书的原因。
那么犹大何时作书呢?我们手头的数据实在有限,不足以深入讨论,因此坊间有各式各样的学术性讨论与猜测。有人认为第5节后半暗示耶路撒冷在主后七十年沦陷于罗马人之手。他们根据这点认为犹大书的最早可能年代(terminus a quo)就是主后七十年。又有人把17节当作使徒时代已经过去的证据。以上两种猜测都没有什么分量。其实我们所持有最重要的线索乃是犹大书与彼得后书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果犹大书取材自彼得后书,则我们确定彼得后书属于早期作品,而犹大书可能成书于彼得后书出版后不久。然而如果按照大部分学者的意见,彼得后书取材自犹大书,则犹大书必然是在第一世纪之内成书,以求符合彼得后书的外证。如果犹大书和彼得后书两者各取材自另一个来源,这点再次使犹大书成书年代偏早而非偏晚。因为在较后的时期,这类使徒“传单”可能就不存在了。如果按照毕格不太可能成立的想法,犹大既然是耶稣的大弟,他就不可能活过主后六十五年。他若是写了犹大书,该书必然是在那年以前完成。但是如果按照另一种可能性极高的想法,犹大是耶稣的幼弟(可能是约瑟和马利亚所生最小的儿子),则他很可能一直活到主后八○年代。这样,他就可能在最后十到十五年之间完成犹大书。
不幸的是,我们完全无法知道犹大写书的对象是谁。他这封信不是一封公函,却是写给他所认识、正处于一种不寻常景况下的人(3~5节、17~18节、20节)。他本身显然是犹太人,但这并不表示他的受信人也是犹太人。然而他受信人是犹太人的机率虽然不高,却也并非完全不可能。他在信中假定他的受信人都通晓犹太人两约之间的著作和伪经。他讲到“我们同得(的)救恩”,这话可能是针对犹太人,也可能是针对外邦人。如果犹大这位雅各的兄弟确实是犹大书的作者,他就有可能以向犹太人传福音为己任,如同向他的兄弟传福音一般。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犹大的文辞暗示他对使徒保罗的教训十分熟悉。万得(Wand),哈里逊(Harrison)和古特立因此认为犹大致书的对象是像安提阿一类的教会。他们的说法可能正确。这教会位于巴勒斯坦境内,雅各和犹大很有可能只在这一带活跃。这教会兼有犹太人和外邦人基督徒,此外,许多使徒曾在那里服事过。这个假说因此使第17节变得有意义。当然,我们无法确定这种说法的真实性,因为能够用来作周详判断的证据并不充分。
Ⅷ 对犹大引用伪经的讨论
毫无疑问的,犹大通晓并且至少引用了两卷伪经著作,即《摩西升天录》(Assumption of Moses)和《以诺书》(Book of Enoch)。他可能也引用了其它书卷。例如在第6节,他可能引用了《拿弗他利遗训》(Testament of Naphtali);在第8节,他引了《亚设遗训》(Testament of Asher)。
犹大自由的引用了《以诺书》。它是一本冗长的伪经,可能是从主前第一世纪之间在不同时代书写完成的著作集。犹大在第15节几乎是一字不漏的引用了《以诺书》一9。他又在第14节称呼以诺为“亚当的七世孙”。这名词出现于《以诺书》四十8。他在第6和13节对堕落天使作了一番描述,这些话大多是从《以诺书》引出来的(参注释)。
犹大借用了《摩西升天录》的话(第9节),这点也是十分肯定的。的确,俄利根119、革利免120和荻地模121都知道这本伪经的存在,也公开断言犹大引用了这本书。这本书现在只剩下断简残篇。它可能写成于主后第一世纪初叶。《摩西升天录》和《以诺书》在初代教会都是极受尊崇的书,可是我们却不知道犹大是否把这两本书当作正典。他因为这两本书的内容与他写信时教会的情况有关联而引用了它们的。他和他的受信人都熟悉这两本书。令人惊讶的是,新约作者对于在第一世纪通行的许多正典以外的著作竟甚少引用。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4参考了教法师所著的米大示,其中讲到灵盘石的部分;希伯来书的作者时常响应斐罗的言论;我们也在提摩太后书三8读到雅尼和佯庇在法老王面前抵挡摩西(这是取自犹太人的一篇《哈加达》,haggadah;它是根据出埃及记七11,许多正典以外的著作对此事都有记载。哈加达乃是犹太人关于历史的遗传;为旧约圣经之一种解释,其文字乃诗歌与寓言体,与犹太人关于律法之遗传有别,而是犹太人家长在逾越节所述出埃及之故事)。类似的例子尚有天使成为赐律法的媒介(加三19;来二2)。而使徒行传七22、雅各书五17和希伯来书十一37的经文都取材自伪经著作。
这些不该使我们惊奇。“我们不能假定,作者的灵感必须被提升至一个严格治学的历史学家所具有的学术造诣。”这是蒲隆模(Plummer)的话122。他又写道,“圣犹大或许相信天使长米迦勒和撒但的争辩确有其事。但是就算他知道这个故事为一则神话,他仍可以坦然的引用这个故事来阐释他的论点,因为他的读者都十分熟悉这本书”。保罗也不介意用这种方式引述不信神的诗人所写的诗句(徒十七28;林前十五32~33;多一12)。柴恩有一个很好的论点。他以为一人若相信启示,这并不表示他的心就不被其它经验或印象影响。一个被圣灵感动的人,也可以运用一些不与启示冲突的当代世俗思想来阐明他的要点123。
有关犹大引用这份伪经材料一事,后来有一项十分奇特的发展。起初这些伪经被接纳,因为它们都带有犹大认可的印记。因此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写道︰“他用这些话证实了先知的预言”(指以诺)124。他又说︰“在此他确定了《摩西升天录》的真确性。”而特土良125和巴拿巴126则认为这些伪经属圣经的一部分。然而,后来神学思潮改变,情况显示,任意引用伪经材料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伪经和其中“亵渎神的寓言”被奥古斯丁127和屈梭多模128大大攻击。不但犹大的权威不足以挽救伪经著作的名誉,甚至连犹大自己都被人怀疑。在前面第Ⅴ段,我们发现亚历山大的荻地模都必须为犹大辩护,说犹大的引用伪经材料不应该构成攻击他的理由。
119 De princ. iii. 2.1.
120 Adumbr. in Ep. Judae.
121 In Ep. Judae Enarratio.
122 Plummer, p. 424.
123 Chaine, p. 279.
124 Adumbr. in Ep. Judae.
125 Idol. xv, Apol. xxii.
126 Ep. iv. 3, xvi. 5.
127 City of God xv. 23.4.
128 Hom. in Gen. vi, 1.
犹大书大纲
A 作者与读者(1~2节)
B 犹大想写而未写的信和实际写的信(3~4节)
C 三个警戒性的提醒(5~7节)
D 应用审判的比喻(8~10节)
E 另外三个旧约人物事例(11~13节)
F 以诺的预言应验在假师傅身上(14~16节)
G 使徒的话也适用于假师傅身上(17~19节)
H 犹大对信徒的劝勉(20~23节)
I 颂赞(24~25节)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