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第五章
圣子——是伟大的祭司
“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来4:14)。
以下所要思想的经文,其背景为希伯来民族所建立的国家,一个神权国家。摩西曾领他们经过旷野,约书亚被任命带领他们进入那地。本书信的作者观察这个国家,探究在其中心的会幕。这是“聚会的会幕”,“见证的会幕”。“聚会的会幕”这个词表明,那是神与人会面的地方,是王与祂的子民接触的地方。“见证的会幕”则说明一件事实:它是神说话的地方,是百姓领受神的话,神命令的所在。会幕里设有施恩座,由基路伯开的翅膀荫蔽着;而在展开的翅膀中间闪耀着神荣耀神圣之光。祭司们就是在这个国家生活的中心尽其职分。
本书信的作者已经指出圣子远超过天使,过去世代的传信使者;远超过在神家尽忠的仆人;远超过约书亚,那领百姓进去,但却不能使他们得安息的领袖;现在要探讨这个国家生活的状况;他们是以“王”为中心,以祭司来事奉。从这里直到第10章,所研讨的主题就是祭司的职分,其论点主要在表明,圣子不仅仅远超越亚伦和利未的等次,而且神设立祭司职分的目的惟从圣子才能了解,也只有在圣子里才得以实现。
在本书信的稍早部分,作者曾两次提到祭司的功能,但未详细谈论。第2章说到圣子远超过天使时,他说:“所以衪凡事该与衪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来2:17)。第3章的开头又说:“应当思想我们所认为使者,为大祭司的耶稣”(来3:1)。
我们最好在此稍停,来思考一下祭司职分本身的意义。这世界已经因着对祭司职分的价值和功能的错误观念而受害。我们翻到新约圣经,会发现祭司这个字,以及它的同类字一直不断出现。祭司这个词本身是指一个圣洁的人,带有分别出来,神圣或圣洁的意思。这个词本身没显示祭司职分的功能,但却显示担任此职分所必须具备的品格。
我们翻到旧约,里面所用的“祭司”一词,一向是指中间人。这就表明了其功能。我们可以把这两词和其所表明的意义连在一起使用。这样,就会发现祭司是一位中间人,并且必须是圣洁的。祭司的工作是要面对圣洁的神,但他站在神面前,是代表那些本身是污秽的人。
因此,希伯来这个由神统治的国家,其生活是以神所在的圣殿为中心,圣殿是绝对圣洁的,但是百姓却都是有罪的,不得与神相近。所以,亚伦以及整个利未祭司的职务,就是担任神与以色列百姓之间的中保。当神权政治的属灵意义借着基督实现的那一日,祭司制度就成了过去,因为圣子身为祭司,已经全然满足了两方面的要求。第一,祂具备了来到神面前所必须有的圣洁品格。再者,祂具备了中保的权柄和能力,能以处理罪人的需要。
再回到主题时,作者用了这样一句话:“既然有一位尊荣的大祭司”。在希伯来的制度里,提到某一位祭司的名字时,一般都是指当时的大祭司。本书信的作者了解圣子身为祭司的超越性,于是加上了一个形容词,“尊荣”。
他宣称说,这位“尊带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已经升入高天”(来4:14),并且勉励他的读者:“当特定所承认的道。”他显然是指他们不必再回到过去神所指定的方法,因为那些只不过是说明性、暂时化的作法。神的儿子耶稣,作为大祭司,已远超越亚伦华丽的圣袍,超越会幕尊荣的礼仪,超越一切礼仪和仪式所代表的永恒价值。
从第4章这里开始,一直到第10章,所探讨的主题非常重要。现在我们要来默想三方面:
1·经文中所显明的祭司职分;
2·实现这祭司职分的资格;
3·以及亚伦和耶稣的比较。
在谈到祭司职分时,我们发现作者使用了一个富有无穷意义的词组“施恩的宝座”。在这个词组里面,我们得到了有关神的启示;宝座自然是说到权柄和主权,而“施恩”则显露存在于神本性深处的一个事实。约翰在他所写的书信中,用一句极有智慧的话宣称说:“神是爱。”我们若把爱说成是神的属性之一,仍不够详尽。爱乃是神的本质。施恩则是爱的行动。因此宝座是说到律法,施恩是说到爱。
我们了解到这个词组的意义之后,才能真正明白祭司的功用。如果要领受所施下的恩惠,必须先顺服宝座的权柄。因此,罪人必须要有中保。所有旧制度里不完全的亮光,以及新制度里清明的亮光,都在神的儿子耶稣身上得着了完满的诠释。因此,借着这位祭司,在外面的人得以进到宝座面前,并且得以与宝座上的神相交。
在希伯来的制度里,祭司的设立是神因应人的软弱而有的权宜措施;这是一个非常令人注目的事实。如果我们读出埃及记19章,就会发现在圣经尚未提到任何有关祭司职分的话之前,神对这整个国家的旨意已经宣告出来:“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19:6)。那就是,神要他们成为一个具有“中间人”性质和圣洁品格的国度。神原来是要这个国家站在祂与外邦世界之间,开创一条通往祂那里的道路。但这国家却从未实现神的旨意。当初神作此宣告时,百姓都害怕,而我们继续读出埃及记19章,会发现神信息里的语气有了变化,这是因为百姓无法达到那个崇高的理想而不得不作的调整。祭司职分的设立就是由此而产生的。但这并不否定祭司功能的重要性,反而是强调堕落的人性必须要有祭司。
正因如此,作者接着宣告祭司的功能为:“要为罪献上礼物和祭物”(来5:1)。这就是整个祭司职分的意义。那使神所造的人与造他和爱他的神断绝交通的罪,必须要以某种方式对付清楚,才能使人有方法重新回到神的面前。而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完全实现了这一要求。
以下所叙述祭司的资格,极其优美又极能安慰罪人。祭司必须是一位“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来5:2)。这话显示了人的两种光景。愚蒙的就是指那些无知的人,失迷的是指那些虽然知道正路,但却有意或无意离开正路的人。
律法的宝座也是施恩的宝座。围绕宝座的是那些愚蒙的和失迷的人。祭司站在这些人和神之间,能体谅这些人。由于这职分太神圣,没有人能自己选择作祭司,必须出于神的呼召和膏立。这件事太神圣,因此任命祭司的责任全然在于神,而不在于人。
现在我们要看这一点如何应用在亚伦和神儿子的对比上。亚伦是神所呼召的。神负起任命他的责任。然而,我们回顾旧的制度,发现一件事,那就是亚伦受命,在进到神面前之时,首先必须为自己的罪献祭。因此,虽然亚伦看起来是那样的华美,超然,是由神所任命的,以美妙的方式实现神的理想,然而在他进去之前,他本身需要中保,祭牲,为他的罪而献祭。虽然在神恩典的安排下,亚伦得以进入至圣所,他也是神任命的,但他的祭司职分仍有一些缺欠。然而在神的儿子耶稣身上却没有这种缺欠,祂的祭司职分之所以远超过亚伦,也就是基于这个原因。
作者引用了一些诗篇来应用这个真理,虽然他所引用的经文广泛散布于诗篇各处,但这样的串接相当吸引人。他首先引用诗篇第二篇,并且宣称耶和华指着某一位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2:7)。紧接着他引用诗篇110篇的话:“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诗110:4)。因此,耶稣的祭司职分是建立在祂身为圣子和君王的根基上。
作者又用我们最熟悉最喜爱的一段经文,宣告祂实现祭司职分所必需具备的资格。他稍微改变了一点文字,使语气由消极转成积极,宣称祂“能体恤我们的软弱;衪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衪没有犯罪”(来4:15)。“没有犯罪”这个词组非常重要。它所表明的不仅是祂胜过试探,更要紧的乃是宣告祂本身是无罪的。
要明了“衪能体恤我们的软弱”,我们必须对“软弱”这个词有正确的认识。我们很容易误用这个词,以为那是指有罪的失败。其实“软弱”这个词真正的意思可以用“弱点”或“缺点”来表明。在这些方面祂都曾受过试探,和我们一样。这点可以从祂在旷野受试探的记载里看到。人在许多方面都是脆弱的,包括属灵的生活,如与神的关系;肉身的生活,如饥饿;热望和野心,如要拥有万国的欲望等。我们的主受试探的记载,显示祂都曾处在这些情况里,只是祂全然胜过了每一个攻击。正因为祂曾在人的层面上全然经历了这些试探,因此祂能体谅那些失迷的人。
然后我们就看到一个伟大的宣告。祂因为处理了罪,就“升入高天”(来4:14)。稍后作者又提到祂说:“像这样……高过诸天的大祭司”(来7:26)。再后来又提到祂,“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来9:24)。祂“升入高天”。祂“高过诸天”。祂进了最高层的天,以尊荣的大祭司身分出现在神面前。
这一切对我们的价值,首先见于作者的呼吁:“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来10:23),意思是说,让我们不要被任何心中浮现的争论或建议动摇,以为我们需要另一位中保,而失去对这位祭司的信心。
另一个呼召也与此相关:“我们来到施恩的宝座前”(来4:16)。我们必须不断记住一件事:当我们亲近神的时候,必须有一位作中保的祭司。我们需要一直来到祂面前说:“两手空空无代价,单单投靠你十架”。我们的大祭司是在天上。因此,我们可以永远靠着祂进到神面前。──《摩根解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