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后书第二章
叁 有关事奉和受苦的新勉励 二1~13
在上一章中保罗一连四次采用“不以为耻”的词组勉励提摩太,不要因他被囚的缘故而对他所领受的使命放松或退缩,如今保罗再采用不同的隐喻,并藉基督耶稣和他自己受苦的经验,重新勉励提摩太该如何尽忠职守,不因受苦而胆怯灰心。
一 藉隐喻作勉励 二1~7
尽管在亚西亚有许多人因保罗被囚而离弃他,可是其中也有忠贞之士如阿尼色弗,不以保罗的锁链为耻,甘冒性命之危险,追踪到罗马狱中服事保罗。想到这事,保罗心中自然大得安慰,因此也便趁此机会,对他属灵的儿子提摩太重新勉励,叫他要在耶稣基督的恩典上刚强起来;要作基督耶稣的精兵;要像竞技运动员一样有所节制,循规蹈矩;也要像农夫一样劳苦工作,忍耐等候作工的果效。
二1
我儿阿,你要在耶稣基督的恩典上刚强起来 依原文,这节经文的第一个字是你,而且还有“所以”一字没有翻译。吕振中把这节经文的开头译为:“所以你,我的孩子阿……”是较合原文的译法。在第一章中,保罗曾提醒提摩太要把他在受按立时所得的恩赐再如火挑旺起来,接着以他自己对福音的忠诚勉励提摩太,然后又提及阿尼色弗那感人的例证。如今,联接上文,保罗再次勉励提摩太说:“所以你,我的孩子阿,你要在耶稣基督的恩典上刚强起来”。意思是,鉴于前面所提各则,特别是阿尼色弗那美好的见证,作为与保罗有属灵的“父子关系”的提摩太,应该刚强壮胆,毫无所惧。不过,提摩太不是靠自己的意志刚强起来,而是在耶稣基督的恩典上刚强起来。可见,归根结蒂,耶稣基督的恩典才是提摩太得能力的根源。
二2
保罗不仅勉励提摩太要在耶稣基督的恩典上刚强起来,他还嘱咐他要把从他所领受的福音真理托付给其它可靠的教师。他说: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这节经文的基本涵义可说是一目了然的。不过在许多见证人面前一句,因为所采用的前置词 dia 而引起颇多的意见。本来 dia 联属格用时的基本涵义是“藉着”,若如此,则这词组应该译为:“藉着许多见证人”,而不应译为在许多见证人面前。不过,把 dia 译为:“在……面前”的译法也不是完全不可行,只是比较少有的用法而已。假如我们接纳这种译法,那么这里所指的大概是本书一6、14所说的按立圣职时,有许多见证人亲耳听见保罗将福音真理托付给提摩太,如今保罗嘱咐他要把在那场合中所领受的交托给其它可靠的教师。
有些学者觉得,最好按照 dia 一字通常的用法译为“藉着”。不过,这里的“藉着”不是说保罗藉着其它见证人的口教导提摩太,而是指提摩太把从保罗口中所听见的福音真理“藉着”其它见证人的口获得印证,意思是提摩太把他从保罗口中所听到的福音再向其它人询问而获得印证。这种解释虽然保留了 dia 一字的通常用法,但解释方面则转转折折,而且我们也没有证据证明提摩太把从保罗口中听到的福音再向其它人印证,因此还是接纳前面一种解释为好。
而学者伊斯敦(B. S. Easton)则认为,如果我们接纳本书是第二世纪一位冒名作者所写,则此问题并不存在,反而可以堂堂正正地把 dia 译为“藉着”而不必像第二种解释一样转转折折地加以解释。这里的“藉着”是指藉着一代又一代的许多见证人把福音真理传下来。对不认为本书是保罗所写的人,这无疑是一种很合情理的解释。不过,我们一直都坚持本书是保罗所著,因此这种解释难以接纳。事实上,如果本书真非保罗所作,而是冒名作品,那么作者可以直截了当地说:“你藉着许多见证人所听见的……”便可,毋需加上“我所教训的”词组,以免使人觉得收信人确实是保罗的门徒;何况采用“见证人”这名称去称呼一代又一代的教师也令人觉得怪异,因为这并不是第二世纪中叶对教师的通用称呼。
保罗嘱咐提摩太要把所领受的福音真理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交托(paratithemi)这动词在提前一18已经采用过。与这动词相联的名词(paratheke)则在本书一12、14出现过,也曾加解释,不赘。所以当注意的是,保罗嘱咐提摩太不可随随便便的把福音真理交托给任何人,而要郑重谨慎地交托给那忠心能教导人的。忠心指忠于福音真理;能教导人的指有此才干以及训练的人(参提前三2),而不是善于阿谀逢迎或者和自己特别要好的人。
二3
从第三节起到第六节,保罗采用三个隐喻去勉励提摩太要甘心乐意为福音的缘故受苦。先是军人的隐喻:你要和我同受苦难,好像基督耶稣的精兵。虽然原文没有“我”字,但这里的同受苦难与一8相同,在那儿中译本有“我”字,因此在这儿加上“我”字是十分自然的。保罗在西一24说到他的受苦是要“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因此这儿也可能有这样的意思。精兵是军事上的隐喻,含有优秀、勇敢之军人的意思,这是保罗喜欢采用隐喻之一(参林前九7;弗六11~18)。保罗甚至称他的两位同工以巴弗提(腓二25)以及亚基布(门2)为与他一同当兵的。在此保罗勉励提摩太要与他一同受苦,好像基督耶稣的精兵,显然有参与属灵战争的意思,也暗示可能在战场上牺牲。从来十三23我们晓得,提摩太在收到这信以后不久,果真为福音的缘故坐牢,他实在分担了为福音的缘故所要承受的一分苦难。
二4
保罗接着具体说明他采用这个隐喻的涵义:凡在军中当兵的,不将世务缠身,好叫那招他当兵的人喜悦。这句话包含两个基本条件:消极方面,不将世务缠身;积极方面,专心一志叫那招他当兵的人喜悦。保罗没有说,作耶稣基督的精兵必须完全不理世务,他只说不将世务缠身。意思是,如果世务到了缠身的地步,使他不能自由实施他作为军人的责任时,他必须把它放弃,好像把缠身的绳索或其它东西摆脱一样,好叫他可以自由行动,自由使用身上的武器,上阵作战。专心一志叫那招他当兵的人喜悦的意思是放弃自已的欲望,全心全意为国家的利益着想,甚至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
有人觉得保罗在此劝勉提摩太不将世务缠身是叫他不要效法他(保罗)兼织帐棚谋生,而要专责传福音和治理教会。这大概不是保罗的意思。因为尽管保罗在哥林多和以弗所教会服务时为了免使他传福音的事工有所妨碍,不接受他们物质上的帮助,反倒亲手作工,赚钱谋生(林前九15;徒廿33~34),但无迹象表示保罗长期如此,也不能说保罗从未接受任何教会物质上的帮助。从腓立比书我们晓得保罗曾接受腓立比教会信徒物质上的帮助;而且根据林后十一8保罗似乎还接受过其它教会的帮助(“别的教会”是众数)。保罗一直强调,传福音的当靠福音养生(林前九14)。在教牧书信中也明说:“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提前五17)。可见,全时间传福音,牧养教会,是保罗认为理所当然的事,不必另用不将世务缠身的比喻加以强调。
又有人觉得保罗在此是勉励提摩太以及所有受圣职的人要守独身,至少也暗示最好能够做到这一点。虽然在林前七25~35保罗似乎有这样的思想,不过就在该处,他也强调,这不是主的命令,而是他自己的意思;同时他也指出,他所以有这想法,一方面是因为末日将临,时日无多,希望尽量集中全部的精力和时间宣扬福音;另一方面又预感教会将受极大的迫害,因此信徒最好没有家室之累。在教牧书信中他抨击禁止嫁娶的事(提前四3);在论作监督和执事的资格时也特别提到他们必须能够好好管理自己的家(提前三5、12)。可见,这种要守独身的推测也是不正确的。保罗在此只是引用当兵的隐喻说明一项原则,就是,虽然好些事本身是好的,但如果妨碍他们专心事奉基督,则当割舍。至于细则如何,我们应当仔细思想,相信主必给我们智慧去抉择(本章七节)。
二5
如今,保罗采用第二个隐喻,即竞技运动员的隐喻:人若在场上比武,非按规矩,就不能得冠冕。比武不如译作“比赛”,因为这是运动员比赛的隐喻。在提前四7~8,六12保罗已经采用过运动员操练身体以及竞技争胜的比喻,如今再次引用。不过这里所着重的是按规矩,若不按规矩就不能得冠冕,即不能得那用常青树枝编成的“桂冠”。
那么,这规矩是甚么呢?可能指每一种竞赛的法规,也可能指受训练时所必须遵守的规则,如每天需练习几小时,起居饮食当注意的事项等。一位竞技运动员不但在竞技场比赛时要按照比赛的规矩去做,才有获得奖赏的机会,即连在受训期间也必须有所节制,才会有资格参加竞赛。保罗勉励提摩太也当如此,在平日的生活上循规蹈矩,效法基督,在事奉的事上也按照保罗在教牧书信中多方的指示而行,才会有所成就。
该注意的是,任何比喻有它的限制,否则便有穿凿附会的危险。这竞技运动员的隐喻也是如此。我们虽可以根据这隐喻推论说,一位传道人必须有好的训练才可,但这似乎并非保罗在此所着重的意思。保罗所着重的是,凡事都要有所节制,要按规矩而行。这规矩一方面是指基督耶稣所留下的榜样和教训;另一方面也包括保罗所给他的治会规章。再者,运动员竞技,通常只有一位或三位成绩最佳的才能得奖赏,但每一位基督徒只要尽忠职守竭力追求,都可得荣耀的冠冕(参四8;太十三8,廿五21、23)。这也是把这个隐喻运用到基督徒身上时当注意的事。
二6
保罗所采用的第三个隐喻是农夫劳苦工作的隐喻:劳力的农夫理当先得粮食。在上一个隐喻中保罗已经渐渐地由事奉的劳苦转到赏赐上,如今在农夫的隐喻中,赏赐的概念更加清楚突出。劳力是指在田间辛苦作工。当时除了牲畜以外,没有机器代劳,农夫的工作倍加辛苦。当然这劳力也指勤劳作工,当耕耘时耕耘,当撒种时撒种,当除草时除草,当施肥时施肥,当收割时收割等。这样的农夫理当先得粮食,即应当先有权利享受他劳苦所得的果效。在提前五17保罗也曾采用“劳苦”一字去形容传道的事工。只有真正忠心尽责,甘受辛劳的农夫才配先得粮食。不过保罗在此采用理当二字,可能因为提摩太想效法保罗,不肯接受主内弟兄姊妹物质方面的帮助,认为如此才算高贵,因此保罗特别提醒他,既然劳苦作工,便理当获得报酬。
二7
保罗在说了三个隐喻以后加上一句:我所说的话,你要思想;因为凡事主必给你聪明。这句话包含两种意思:一是提摩太方面,要思想保罗所说的话;一是 神方面,他必给你(提摩太)聪明。换句话说,一是人的探索追求,一是 神的启迪施恩,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神愿意赐聪明智慧给人(雅一5),但人必须诚意追求,仔细思想,因为惟独这样才显示一个人确实渴想获得从 神而来的聪明智慧。
保罗这句话也暗示,他上面所说的一切只是基本的原则,至于实际的应用,则提摩太必须仔细思想。他也应许(必字便表明不单是一种期望,更是一种应许)提摩太,当他仔细思想时,主必给你聪明。意思是,必然会了解当如何把这些原则应用到实际的问题上。
至于我所说的话,基本上是指保罗在这一段的指示,不过也可包括他一向以来对提摩太的教诲。思想是仔细思维,认真探索。若如此行,主必施恩,叫他有所得着(参太七7~8)。
二1~7
在本段经文中保罗首先接联上一章对阿尼色弗的称赞,激励提摩太要在基督耶稣的恩典上刚强起来,然后又嘱咐他要把他所领受的福音真理以小心谨慎的态度,交托给信实可靠能够教导人的“接班人”,以后又一连采用三个隐喻去说明作主的仆人应有的心态和操守。精兵的隐喻着重专心一志,不以世务缠身;竞技运动员的隐喻着重自我节制,中规中矩;农夫的隐喻着重刻苦耐劳,毫不放松。提摩太若能按这些隐喻所显示的原则以及以上的各项指示仔细思考,主必赐他聪明,叫他晓得如何把这些原则应用到实际的事例上。
二 从经验得勉励 二8~13
在上一段中保罗勉励提摩太要甘心乐意为福音受苦。他用三个隐喻去说明作主的仆人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又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事实上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都不是容易得到的,必须付上相当的代价才可。精兵不能让世务缠身,运动员必须刻苦训练,农夫必须劳苦忍耐作工。如今保罗再从实际的经验加以发挥。他先提及基督耶稣降世为人,死而复活的经验;然后重述他自己为福音受苦被囚的经验;最后则引一首诗歌去表达所有基督徒在通往荣耀的途程中都必须有与基督同死的经历。
二8
你要记念基督耶稣乃是大卫的后裔 吕振中把你要记念译为“你要记得”,更能将原文的意思表达出来。司徒德(John Stott)指出,人是善忘的动物,有时甚至连自己姓甚名谁都不记得!这也就是耶稣要设立圣餐,叫人时常纪念他的死的原因之一,所以保罗如此嘱咐提摩太实在不足为奇。耶稣基督与“基督耶稣”并无分别,不过有人认为当保罗着重耶稣基督的人性时便把“耶稣”摆在前面,若着重他的神性,则把“基督”摆在前面。若然,则在此显然着重耶稣基督的人性(参提前一1的注释)。大卫的后裔则是说明耶稣降世为人,也暗示他有“君王”的身分。
他从死里复活 保罗提及这一点可能有两方面的涵义:第一、暗示耶稣不仅是“人”(大卫的后裔),也是“神”(参罗一4);第二、暗示耶稣基督在得荣耀以前必须经历十字架的痛苦,尝过死亡的滋味。言外之意是:即连耶稣基督也必须受苦受死,那么提摩太必须有受苦的心理准备,乃是理所当然的事。
正合我所传的福音 这句话表明,前面所说正是福音的中心信息。这是保罗惯常采用的说法(参罗二16,十六25;提前一11),也表明本书实在是保罗所作。
二9
如今保罗重述他为福音受苦被囚的经验;我为这福音受苦难,甚至被捆绑像犯人一样。把自己的经历作为榜样,是保罗惯常的作风。保罗本是罗马公民,而且有犹太拉比的身分,后来又蒙恩作基督耶稣的使徒,然而为了福音的缘故,他受苦难,甚至被捆绑像犯人一样。犯人是一个强烈的措词,在新约圣经中只用在与耶稣同钉的罪犯身上(路廿三32~33、39),通常是指杀人犯、叛国犯而言。由此可知,保罗这次的被囚,不是徒廿八所记的被囚,而是稍后尼罗王迫害基督教会时发生的事件。
不过,尽管保罗被当作重犯看待,受捆绑,然而, 神的道却不被捆绑。这是一句胜利的欢呼。保罗把 神的道人格化。他这位传道人虽然被捆绑,失去了自由,可是 神的道却继续传开,继续活动,继续有人接受福音,归向 神。保罗这句话使我们想起他第一次被囚时所写的腓立比书中的第一段话(腓一12~18)。在那儿他指出,他的被囚,不但没有影响福音的宣扬,相反的,他“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兴旺”,一些主的弟兄因他被囚“越发放胆传 神的道,无所惧怕”。
二10
不过,保罗的被囚不仅能够激发他人更热心传扬福音,而且保罗深信,他忍受苦难,能够直接帮助选民同得救恩:所以我为选民凡事忍耐,叫他们也可以得着那在基督耶稣里的救恩和永远的荣耀。选民究竟是谁?有人认为是指犹太人,但保罗和提摩太基本上都是在外邦人中传福音,而且以弗所教会主要也是外邦人的教会,因此这里的选民多半是泛指蒙 神在万世之先预定拣选(罗八33;西三12;多一1),但仍未对 神的呼召回应的人,包括外邦人和犹太人在内。保罗认为,他的忍耐受苦会有助于使他们同得救恩。这当然不是说,保罗的受苦有像耶稣基督的受苦所产生的救赎果效,而是说,他为福音的缘故甘心受苦受辱,会激发一些人对保罗所传的福音加以注意,结果便蒙圣灵开导他们的心,接纳基督耶稣为救主。另一种解释是,保罗和初期教会信徒都深信,末日来临之前,作为基督的身体的教会将会遭受一定数量的苦难(太廿四6以下;可十三7以下;路廿一9以下;帖后二1~12)。保罗甚至觉得,假如他自己多受一分苦难,那么其它信徒则可以少受一分苦难,而且基督也便可以早一点再来(参西一24)。所以,他的忍耐受苦,对激发一些蒙 神预先拣选之人悔改归主会有一定的贡献。
在这节经文中的也可以得着,表明保罗对他自己的得救毫无疑问。在基督耶稣里的救恩,一方面表明救恩是由基督耶稣而来, 神是在基督耶稣身上向人施恩;另一方面也表明基督徒必须时常与基督相联,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林后五17)。至于末一句:和永远的荣耀,可能指人类始祖亚当在伊甸园中本来无须穿衣,因有 神的荣光在他身上反映出来,可是到犯罪堕落以后,这种荣光失去了(罗三23),必须衣物遮体。不过基督徒蒙恩得救以后,将来会重获所失去的荣光,再有 神的荣耀在我们身上反映出来(参罗五2,八18;林后四17;林前十五43)。
二11~12上
最后,保罗引一段“可信的话”去说明,每一位基督徒都必须与基督同死,才能与他同活;与他一同受苦,才能与他一同作王:有可信的话说,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他同活;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这大概是从一首认信的诗歌摘录出来的。开头两句是论到主的忠实门徒(11~12),以后两句则论到失信的门徒(12~13上)。有可信的话说在教牧书信中多次采用(提前一15,三1,四9;提后二11;多三8),在提前一15的注释中也讨论过,不赘。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他同活。这句话使人联想到罗六8保罗论到受洗的意义时所说的一句话,可见这句话基本上是指在洗礼仪式中表明甘心向罪和自己死,而不是指为福音的缘故殉道。不过,鉴于整段经文都与“受苦”有关,因此相信这句话也含有鼓励基督徒勇敢面对迫害的意思,特别是下面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一句,则更明显是指忍受苦难而言。保罗引用这首认信诗歌,其目的显然是想使提摩太以及其它基督徒都深刻体验到,基督徒的受苦与基督的受苦和得荣耀之间的关联(参林前十五24~28;启一6,三21,五10,廿4)。
二12下~13
与前面所说的忠贞门徒相对便是否认主以及“失信”之人:我们若不认他,他也不认我们;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这两句话中的第一句意义分明,也与耶稣自己在太十33所说的话相合,因此毋需详加讨论,只需注意,这是指末日审判的事说的。不过,第二句则比较费解,因为失信究竟是指甚么意思?他仍是可信的又是甚么意思?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究竟是原有的诗歌引用来的,还是保罗自己加上去的?这几个问题彼此之间有密切的关联,也有不同的意见。
有人认为,失信是指“背道”,也就是上一句中的“不认他”;他仍是可信的意思是, 神是信实的,他必按公义审判世人,对忠贞的门徒给予赏赐,对背道的叛徒施予刑罚;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可能是认信诗歌里面原有的,也可能是保罗加上的注释。不管如何,这句话的意思是强调 神不能“出尔反尔”,他必按他的应许和警告,给忠贞之士和背道之徒应有的补偿或刑罚。这种解释使这首诗歌在诗句和涵义上都十分均匀对称,在理论上也赏罚分明,符合逻辑。
不过,也有人觉得,失信不是指背道,否认主,而是指“跌倒”(箴廿四16),或者“偶然被过犯所胜”(加六1),或者在受试炼时不够坚强;他仍是可信的则指 神对这些在天路历程中跌倒或者偶然被过犯所胜,又或者在试炼中不够坚强,但事后诚心悔改的人,必然继续施出他的慈爱,饶恕他们,接纳他们,加力量给他们,叫他们重新得力,为主而活。因为正如保罗在罗三3~4所说的:“即或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 神的信么?断乎不能……”;又如保罗在本书一9所说的:“ 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至于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一句,不管它是原有的或是保罗自己加上去的,都是说明 神的本性是“爱”。尽管人一再失信,与他为敌(罗五8、10),但仍对人显示他的爱,愿意施恩给诚心悔改归向他的人。当然,这不是说,人可以任意背叛,否认信仰,若如此,则前面“我们若不认他,他也必不认我们”的刑罚会临到他身上;不过,假如我们未能达到应该达到的地步,假如我们真是“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太廿六41),那么我们可以不必绝望灰心,因为我们纵然失信,他仍走可信的。这正是基督福音安慰的信息!
两者比较,后一种解释显然更与福音信息相合。
二8~13
保罗虽然为福音的缘故被当作罪大恶极的犯人看待,囚禁狱中,但他深信,他所宣扬的福音真理必然不受捆绑,仍会继续传开。为此,他也更有勇气勖勉提摩太以及其它信徒甘心乐意为福音的缘故受苦。他引耶稣基督降世为人、受苦、受死的经历,以及他自己目前受捆绑的处境去说明,到荣耀的道路免不了苦难。不过苦难不会徒然白受,基督从死里复活,保罗的受苦对“选民”的蒙恩也有间接的帮助。所以,基督徒也可深信,他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他同活;若忍耐到底,也必与基督一同作王。末了保罗一方面警惕信徒不可因患难而否认主,另一方面又安慰信徒,即使他们失脚跌倒,也不必绝望灰心,只要他们诚心悔改,主必施恩接纳。因为“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这正是他所传的福音!
肆 工人、器皿、和奴仆 二14~26
保罗在提后二章采用了六个隐喻去描述福音使者所扮演的角色:前三者是精兵、运动员、和农夫;后三者为工人、器皿、和奴仆。中间隔了一段是保罗根据基督耶稣降世为人,受苦受死的经历,他自己为福音受捆绑的处境,以及信徒若与基督一同受苦、也必与他同享荣耀的信念,去勉励提摩太和其它信徒勇敢面对各样的迫害。其中虽然也杂有其它思想和训勉,但大致上这是本章思想的骨干。
一 工人的隐喻 二14~19
在上一段保罗从多方面勉励提摩太勇敢面对苦难,如今转而指导他如何对付那些势力日增的传异教的假师傅。其中第一件事是,他要作一个无愧的工人:积极方面,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消极方面远离不义和异端。
二14
你要使众人回想这件事 回想不如译为“提醒”,是现在时态的命令式,意思是要继续不断地提醒。原文没有众人,不过,提醒的对象当然是众人,因此如此翻译未尝不可。这些事应该是指前文十一至十三节那首诗歌。不过,广义的说,也包含保罗所传的全部福音真理。
在主面前嘱咐他们,不可为言语争辩 在主面前原文是在 神面前。在提前五21也曾采用类似的说法,表示极其严肃,郑重其事的叮嘱。叮嘱一词有谆谆至嘱的意思。吕振中译为“切切誓嘱”。不可为言语争辩,在提前六4的“争辩言词”也是同一个字(不过,此处是用命令式),是指故意在神学问题上作无益的辩论去炫耀自己的辩才,其实对信仰的实质毫无帮补。保罗虽然没有明显指出是哪一些人,但提摩太和以弗所教会信徒必然了解他所指的是谁。保罗说,这种争辩是没有益处的,只能败坏听见的人。败坏一词的希腊文是 katastrophe ,直译是:“颠倒上下”,意思是使听者心烦意乱,以至黑白不分,结果使他们在信仰上蒙受极大的亏损。
二15
提摩太一方面要在 神面前郑重嘱咐一些故意炫耀自己辩才的人不可为言语争辩,另一方面又当竭力在 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竭力的意思是尽其所能做得最好。在 神面前这词组与上一节“在 神面前”有点不同。它的意思不是指在 神监察之下,而是指把自己呈献给 神。在罗六13以及林前八8也采用过同一个字,一处译为“献给 神”,一次译为“叫 神看中”。得蒙喜悦的希腊文 dokimos,包含“受试验”和“得批准”或“蒙赞许”这两方面的意思。工人是受雇的劳工(参太廿1、8),与“奴仆”不同。无愧的希腊文是 anepaischuntos,可指“不以他的职业为耻”(参罗一16“我不以福音为耻”),但在此是指把工作做得好,以致可以毫无愧怍地把工作的果效呈献在雇主面前的意思(参太廿五20、22)。至于末一句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则是保罗在此对提摩太的嘱咐的核心。提摩太若做到这点,则可作个无愧的工人,把自己工作的美好果效呈献在 神面前。
真理的道 这个词组可能指圣经。不过按照上下文以及保罗在其它地方使用这词组时的意思(参弗一13;西一5),是指他所传的福音,也就是基督教的整个信仰。保罗吩咐提摩太要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这句话的基本涵义是很明显的,即要把真道,按其本意作正确的分析。不过由于按着正意分解这个词组在希腊文是:“割正”、“割直”,而且保罗在此是采用“工人”的隐喻去说明提摩太所担负的角色,因此有人觉得保罗在此可能暗示提摩太要像建筑房屋的匠人一样,把砖块或者石头按照模型凿割得正确;或者像田间工作的农夫一样,把田中的垄沟弄得正直。不管如何,保罗的用意是很清楚分明的,就是要把基督的福音真理阐释得正确,没有偏差。
二16
一个无愧的工人,除了在积极方面要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以外,在消极方面还要远离不义和异端。
但要远避世俗的虚谈 这句话与提前六20所采用的完全相同。可见,保罗再次嘱咐提摩太要谨防那些传异教之人的教训。虚谈表示没有真理的实质;世俗的则表示这教训是偏重于物质利益的。为甚么要远避呢?因为这等人必进到更不敬虔的地步。原文没有明说这等人,只说,因为他们会进到更不敬虔的地步。不过鉴于上下文,这“他们”显然是指沉迷于世俗的虚谈的那些人,因此译为这等人是可以的。他们以为是进步了(注意进到是“有进步”或“进深一层”的意思),但保罗用讽刺的语气说,他们实际上是朝不敬虔、不尊敬 神的方向前进。所以这种进步并不足引以为荣,反而应该引以为戒。
二17
这些沉迷于世俗的虚谈的人不仅自己越来越不敬虔,而且对教会里面其它人士也有不良的影响:他们的话如同毒疮,越烂越大。毒疮有如癌症,不仅患部的细胞纤维受损,而且会向外蔓延、侵蚀。保罗所以叮嘱提摩太要远避这些人的另一原因也就是担心他们对基督徒团体的坏影响。
其中有许米乃和腓理徒 保罗提及其中两个人的名字。腓理徒的名字只在此处出现。许米乃则在提前一20已经提及,在那儿我们看到保罗已经把他开除,然而他似乎仍旧继续在教会中活动,而且是传异教者中的领袖之一。有人觉得这是一件令人费解的事,因此推论说,提摩太后书必然写在提摩太前书之前。其实,这样推论是不必要的,因为保罗虽然在提前一20说,他已把许米乃交给撒但,意思是把他逐出教会,不过有可能因着某种缘故,延期执行;或者虽然已经宣布,但许米乃置之不理,继续在教会中活动。后一情形的可能性较大。这也反映出以弗所教会的处境实在十分复杂艰难。
二18
保罗继续指出他们的教训中最具破坏性的一点;他们偏离了真道,说复活的事已过,就败坏了好些人的信心。偏离真道在提前六21(参提前一6)已经出现过,也曾加解释,不赘。说复活的事已过,表示并非完全否认复活,但又表示否认将来身体的复活。情形大概是这样:他们把“复活”解释为在受洗时与基督同死同活(参罗六3~11),而否认基督徒将来身体的复活。他们所以如此主张可能是受了希腊哲学思想的影响,认为身体是灵魂的监狱,只有灵魂才是永远不死的,身体死亡以后,灵魂便得自由;身体是属物质的,所以也是低下的,因此他们不喜欢“身体复活”的教训,反而喜欢基督教中认为在受洗时与基督神秘地同死同活的教义(罗六3~11;弗五14;西三1~4)。然而,这两种有关复活的教训都是基督教所强调的(参林前十五章;徒十七32)。我们不能只接受其中的一项,特别是不能否认将来身体的复活。保罗说,由于他们这样教导人,结果败坏了好些人的信心。因为这么一来,基督徒的信便是徒然,他们也仍在罪中(林前十五17)。意思是,由于轻看身体,结果便在行事为人方面极容易陷入两种极端的作风中;或者想藉苦行去获得救恩(参提前四3);或者对道德行为漠不关心,尽情吃喝玩乐过日子(参林前十五32~34)。
二19
不过,尽管如此,保罗仍旧深信,教会的根基必然稳立不摇:然而, 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然而是一个强而有力的措词,表示尽管有上述不好的,令人担忧的现象,尽管有好些人的信心受了破坏,可是事情并非毫无希望。相反的,他们的破坏,不能动摇已经立住了的 神坚固的根基。保罗喜欢采用建筑物的比喻去描述基督教会(参提前三15;林前三10~15;弗二19~23),在此保罗再次采用,这对坚固提摩太的信心极有帮助,知道最后的胜利属于基督教会,不属于那些破坏教会信仰的人。 神坚固的根基可能指整个基督教会,特别是以弗所的教会,也可指 神的真理,或者保罗所传的福音。不管如何,保罗强调,那些破坏信仰的力量虽然嚣张,虽然破坏了好些个别信徒的信仰,然而就整体而论, 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不会动摇。
保罗怎么晓得 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呢?因为教会里面有属 神的人,也有追求公义的人。保罗再利用建筑物的基石上刻字的比喻说: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又说:“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古代建筑物的基石上通常刻有文字,说明这座建筑物的主人是谁,或者是为甚么目的建造的。保罗说,“教会”这座建筑物上面刻有两句话:“主认识谁是他的人”;“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这便证明,尽管有少数的个别信徒在信仰上受了破坏,但“教会”这整座建筑物仍稳立不摇,有许许多多属主的人以及愿意远离不义的人都在其中。
这两句话虽然不是一字不易的引自圣经,但显然都与旧约民数记所载可拉党叛逆的事有关。第一句与民十六5摩西说:“耶和华必指示谁是属他的”相似;第二句则与民十六26摩西吩咐会众说:“你们离开这恶人的帐棚罢;他们的对象甚么都不可摸”相似。不过,巴克莱(W. Barclay)则认为,这两句话除了与可拉党背叛的事有关以外,还与耶稣的教训有关(参太七22;路十三37)。可见,初期教会常在耶稣教训的亮光下去体会或解释旧约圣经的涵义。不管如何,保罗在此的目的是要鼓励提摩太以及其它因教会里面有人背道而担忧的人,提醒他们,教会的根基不会动摇。因为 神认识谁是属他的人,他也会保守属他的人离开不义。
二14~19
在本段经文中保罗以做个无愧的工人的隐喻去勉励提摩太如何忠于职守。在积极方面,要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在消极方面,要远离不义和异端。这种异端里面一件最具破坏性的教训是说:“复活的事已过”。他们不是完全否认复活,但又不接纳“身体复活”的信仰。这种半真半假的教训是最危险的,也实在破坏了好些人的信仰。不过,保罗仍旧深信, 神所立的教会的根基不会动摇。 神认识谁是属他的人;他也会保守他们远离不义,所以提摩太不必因此而气馁灰心,只要忠心尽责,便能在主面前毫无愧怍的向主交帐。
二 器皿的隐喻 二20~22
在十九节保罗采用了建筑物的隐喻去描述基督教会,如今则用一座建筑物里面所用的器皿,特别是餐桌和厨房里面所用的“金器、银器、木器、瓦器”去解释为何教会里会有传异教的假师傅,并鼓励提摩太要作贵重的和清洁的器皿。
本来,在一个家庭中,各式各样的器皿都是需要的,木器和瓦器并不一定比金器和银器不实用。不过,保罗不从这方面去发挥,他只有限度地去运用这隐喻。所以,这里的隐喻是有其限制的。我们必须把握住保罗采用这隐喻的基本用意而加以发挥,否则便有错解经义的危险。
二20
在大户人家不但有金器银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为贵重的,有作为卑贱的 大户人家是比拟教会(参提前三5、15);金器、银器、木器、瓦器可能比拟教会里面有各式各样的人,有素质较好的,也有素质较次的;不过,在此场合中保罗大概是以金器银器比拟像提摩太那样忠心事主的人,而将木器瓦器比拟像许米乃和腓理徒之类的假师傅。虽然如此,保罗在这个隐喻中所着重的不是抨击假师傅为卑贱的器皿,而是勉励提摩太作贵重的器皿。因此在下一节也只论到如何作贵重的器皿,但对卑贱的器皿是否也有一定的用处则并未讨论。
二21
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 这句话表明,最要紧的不是那器皿究竟是甚么做成的,而是其本身是否清洁。前面说过,保罗在这个隐喻中所着重的是勉励提摩太作素质高贵的金器银器,如今则进一步指出,他必须追求圣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保罗这句话也许还有另一种意思,就是,即使提摩太有弱点,像保罗自己一样,有时也像瓦器(林后四7),不过,如果他能自洁、脱离卑贱的事,仍旧可以给主当作贵重的器皿去使用。卑贱的事原文作“这些”,没有明说是指甚么。中文和合本译为卑贱的事,是因为前面所用自洁这动词似与卑贱的事联用较合。不过,如果联接上一节所用的隐喻,则应该是指“卑贱的器皿”,即像许米乃和腓理徒之流的人。保罗的意思大概是:假如提摩太能够保持自己清清洁洁,不受那些传异端之徒的行为和思想所玷污,他便可成为贵重的器皿,给主重用。
接着保罗从三方面去描述这贵重的器皿:第一、成为圣洁,意思是“分别为圣”,归主使用;第二、合乎主用,意思是,正如马可和阿尼西母适合保罗所用(提后四11;门11),照样,提摩太也要成为贵重的器皿,合乎主自己的意思去使用;第三、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意思是随时准备妥当给主使用,去完成各样的善事。
二22
提摩太除了必须保守自己不受那些传异教的假师傅所玷污以外,还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又要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保罗嘱咐提摩太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可见提摩太当时还属年轻(参提前四12的注释)。私欲通常是指男女之间的情欲,但按保罗在下文对提摩太在积极方面的勉励来看,还有更广的涵义,连偏私、易怒、好辩、争胜、缺乏忍耐等青年人易犯的过错也包括在内。至于积极方面,则要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参该处注释),如今再加上和平,这与保罗在罗十二18所说:“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的意思是一样的,这也是作福音使者和教会牧人所当具备的一项重要德性(参太五9)。清心祷告主的人即在灵性上肯追求,时常与主有亲密的联络的人(太五8)。提摩太应该与他们常在一起,共同追求上述四种重要德性。有人认为祷告主的人也就是旧约和新约都常采用的“祷告主名的人”。在旧约里面,这个词组是指敬畏耶和华的人,在新约里面则指接纳基督耶稣为救主的基督徒。他们又觉得此处译为同字的希腊 meta 在此的意思不是“共同”、而是“在其中”。意思是,保罗劝勉提摩太一方面要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另一方面又要在基督徒团体中与他们和谐相处。这样解释未尝不可,不过,从上下文看,前一种解释似乎更合宜。因为保罗一方面嘱咐提摩太要远避传异教的假师傅,另一方面又嘱咐他要常与清心祷告主名的人在一起,共同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乃是极自然的事。这种解释并不排除嘱咐提摩太要在基督徒团体中和谐相处的意思,所以应该是最完满的解释。
二20~22
保罗在此引用大户人家里面有不同素质的各种器皿为喻,一方面间接解释为何教会里面会有“卑贱的”传异教之徒,另一方面又鼓励提摩太要做素质极高而又清洁的器皿,给主使用,完成善举。要达到这目标有几方面必须特别注意:第一、要远避传异教之徒;第二、要逃避少年的私欲;第三、要与清心祷告主名的人常在一起,彼此勉励,共同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
三 奴仆(教师)的隐喻 二23~26
如今保罗采用最后一个隐喻去说明提摩太作为福音使者所要扮演的角色,这角色是奴仆,不过不是田间劳动的奴仆,而是作为家庭教师的奴仆。这在当日的社会是容易了解的,因为许多有学问的人,给敌国俘掳以后,也担任小主人的家庭教师的任务。保罗在此虽然采用“奴仆”(doulos)这名词,但内容方面则是讨论教师的职分和应有的作风。
二23
这一节也可连上一段,意思是,提摩太不仅要逃避少年的私欲,也要弃绝“那愚拙无学问的辩论”。不过由于本节的末了有“争竞”二字,而下一节立即说:“然而主的仆人不可争竞”,因此把它与本段相联更合宜。事实上,保罗写信时常有即兴的感触,因此在思想上不一定有十分严格的次序或联系,这里的情形也如此。
惟有那愚拙无学问的辩论,总要弃绝,因为知道这等事是起争竞的 吕振中把无学问译为“无教育性的”较能表达原文的意思。保罗在此再提到他在本章十四和十六节讨论过的有关言语的争辩和世俗的虚谈,不过用不同的措词加以说明。弃绝(paraitou)这动词在提前四7采用过,意思是不单要“逃避”,而且要立定心意把它丢弃,拒绝与它有任何的来往。为甚么呢?因为知道这等事是起争竞的。起争竞的起字是“滋生”,“培育”。意思是越多争辩便越发挑起争辩双方愤怒的情绪,以致不能冷静地依理辩论,只有恶言相向。保罗在此当然不是说不可以作任何神学问题的辩论,因为他自己也曾为外邦信徒是否应该像犹太人一样,遵守摩西的律法、行割礼的问题极力争辩(参徒十五1~2;加二11~14);在提前六12他也嘱咐提摩太“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他在此嘱咐提摩太要弃绝的只是那些想要故意炫耀自己辩才之人,对玄奥而无建设性的问题所作的争辩。这样的争辩不会对信徒的灵性有实质的帮助,反而会引人钻牛角尖,而忽略实际的道德责任,并且破坏基督徒的团体生活。
二24
然而主的仆人不可争竞 主的仆人直译是“主的奴仆”,也就是像提摩太那样在教会中服役的“教师”。保罗采用仆人的隐喻时,相信必然会想起以赛亚书里面有关“受苦仆人”的经文(赛四1~7,四十九1~6,五十4~9,五十二13~五十三12),因此也便有下列各种类似于“耶和华受苦之仆”的描述。虽然广义的说,所有基督徒都是主的仆人,但在此保罗显然是指提摩太以及在教会中担任牧养教导职分的领袖来说的。不可争竞直译是“不可斗争”,是指不愿服输,事事争胜的态度。基督的仆人对此必须谨防。
只要温温和和的待众人 消极方面不可争竞,积极方面则要温和待人。换句话说,像保罗对帖撒罗尼迦教会信徒一样,在信徒中间“存心温柔,如同母亲乳养自己的孩子”(帖前二7),并且要一视同仁地待众人。
善于教导 这是作监督的条件之一(提前三2)。在多一9对教导的内容有较详细的说明,可参该处之注释。不过,这儿所着重的是善字,表示不仅他自己要有真知识,而且必须能够将自己所知道的用最好的方法传达出来,使听众了解而获益。
至于最后一句存心忍耐则是针对反对派而言。因为这里的希腊文形容词 anexikakos 的意思是“忍受凌辱困苦的”。保罗勉励提摩太在实施教导的任务时,若有人故意捣乱,他也不要立即发怒,倒要耐心聆听,忍受他人的顶撞。
二25
对一些故意捣乱的人除了消极方面存心忍耐以外,积极方面则要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箴言书上说:“回答柔和,使怒消退”(箴十五1);又说:“柔和的舌头能折断骨头”(箴廿五15)。在帖后三15保罗也指示信徒,对那些不听从他信上之话的人虽然要表示不满,提出警告,“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这些经文都可以作这句话的脚注。保罗在此的对象不单是那些传异教的假师傅,也包括在教会里面受了他们迷惑而陷入偏差的信徒。对这些人,保罗说,要存心忍耐,用温柔劝戒他们。劝戒包含责备的意思,不过要用温柔的态度和言词去劝导警戒他们。希望或者 神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这句话一方面显示主的仆人在教导时应有的态度和居心;另一方面又显明一个人能够悔改,能够明白过来,完全是 神的恩典, 神的作为:是 神给他们悔改的心,是 神开他们的心,叫他们可以明白真道。不过,作教会领袖的主的仆人,若能“存心忍耐,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则必然有助于他们平心静气去聆听圣灵在他们心中的声音,而明白过来,悔罪改过。
二26
保罗认为,这些敌挡真理的人是已经被魔鬼掳去的,而且屈服在魔鬼的心意之下;不过,如果他们肯听从圣灵的声音,悔改回头,那么他们便能脱离魔鬼的网罗。中文和合本的第一句译文是:叫他们这已经被魔鬼任意掳去的……。这句话的译文不大正确。吕振中的译法较合原文:“他们虽曾被魔鬼活捉了去,以随从他的意思……”。意思是,他们作了魔鬼的俘虏,要按照魔鬼的心意而行。下半句可以醒悟、脱离他的网罗包括两个比喻:一个是醉酒以后回复清醒;另一个是从魔鬼的网罗中获得解脱。第二句比喻与上半句密切相联,但第一个比喻则似乎与上半句无关。不过,如果我们略加思想,便会发觉,这两个比喻都是描述那些敌挡真理之人所落到的危险及可怜地步。他们已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成为魔鬼的俘虏;他们好像喝醉酒的人,头脑昏迷,不辨是非,竟把魔鬼的心意当作 神的旨意,正如耶稣在约十六2所说的:“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 神”。保罗自己就有过这样的经历,但 神开恩,叫他从昏迷中醒悟过来,因此也便敢于期望那一些人也可能同样蒙恩。
附带一提的是,本节经文也可译为:“叫他们这已经被他掳去,遵行他的心意的,可以醒悟,脱离魔鬼的网罗”。不过依原文,在“被他”(hup, autou)与“他的”(ekeinou)这两个代名词之间只隔了一个前置词(eis)和一个冠词(to),而祈理(Kelly)指出,按照古希腊文的句法,在这情形下,这两个代名词“他”应该指不同的主体。若然,则这一节中,“被他掳去”与“遵行他的心意”中的这两个“他”不能同指魔鬼。但前面的注释则把这两个“他”都当作魔鬼去解释。为了对付这个疑难,有些解经家把这两个“他”都不当作“魔鬼”去解释,认为“被他掳去”是指被主的仆人掳去,意思是受了主的仆人的劝戒而悔改;至于“遵行他的心意”则是指遵行 神的旨意,即悔改以后按照 神的旨意而行。这种解释虽然避免了上述的难题,但是“主的仆人”是在廿四节提及,“ 神”则在廿五节提及,硬把它们拉进廿六节,实难令人同意。又有些解经家建议,“被他掳去”确实是指被魔鬼掳去,不过,“遵行他的心意”则是指遵行 神的旨意,然而,这么一来,则要把“醒悟”这个动词与“网罗”这个名词相联。意思是,当他们被他(魔鬼)俘掳以后,从魔鬼的网罗中醒悟过来,便转而遵行 神的旨意。这种译法显然也极牵强。因此,比较以后,还是按照现有的译法去解释为佳。
二23~26
在本节经文中保罗虽然采用“主的奴仆”这名词,但实际上是采用“教师”的隐喻去指示提摩太当如何尽其作为福音使者和教会领袖的责任。尽管在教会内有人故意敌挡真理,尽管有好些人也受了他们的迷惑,走入迷途,可是提摩太仍要以温柔的态度去劝戒他们,不要用争辩的态度去责难他们,或者想用争辩的方法,令他们屈服。因为他们已经入了迷惑,除非 神特别施恩,他们不会醒悟过来。不过,如果主的仆人能以温和的态度去劝戒他们,则可以帮助他们平心静气地去聆听圣灵在他们心中警惕劝勉的声音,因而醒悟过来,悔改归正。脱离魔鬼的网罗,收到以柔克刚的效果。── 周天和《教牧书信》